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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ittlesun76716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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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朱夏無憂
戶外活動參與者和冒險家的區別是非常不明顯的,但是一定程度上兩者所冒的風險是一樣的,區別在於探險家直面危險瞭解危險,而普通的戶外活動參與者可能只是看過幾集貝爾格里爾斯的“動作劇集”,我一直想對於國內那些作死的戶外揹包客問一個問題:會用刀嗎?
這是一個思維方式的問題,會用刀,意味著他知道人身處絕境該如何解決問題,不會用刀就意味著他不具備這樣的能力!顯而易見,很多人其實是不會的!別否認,問自己一個問題:只有一把刀,我能做出一雙筷子嗎?!
在我大約七八歲的時候,我第一次深切的感受到什麼叫做害怕,那還是自家村子後面的山地上,我去採覆盆子,被一隻半大的野豬攆的沒命跑,這裡有數種危險,我可能在慌亂中跌倒被野豬數寸長牙頂死,可能慌不擇路從梯田上摔下去磕死在石頭上,可能在穿越草叢被毒蛇咬到,可能在奔跑中回頭的一瞬間被下垂的藤蔓絞死,可能跌倒被斜砍的竹茬戳死……這一次讓我明白身處野外,危險無處不在,隨時都有要命的東西,所以我決定玩“戶外”的時候,特別清楚命是自己的,而且只有一條,我必須對自己負責,就這樣玩了二十多年,我沒有把自己給玩死,玩成了骨灰級的老驢!
題外說一句,我認為在中國戶外已經形成潮流大勢,但是危機教育以及戶外意外處理的教育遠遠落後需要,那麼救援就必須是有償的,華人最重視的事情就是錢,談錢的時候比什麼都認真,而華人的賭性是最重的,骨子裡最愛冒險,所以用花錢甚至可能是花大錢這種看的見的危機來倒逼那些熱血上腦的多動症兒童是一個好辦法,否則不夠重視,沒有危機處理能力,又酷愛冒險,這種心態踏上荒野,意外的發生根本就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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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忙人老宋
以後電視臺再播放救援行動時最好大大方方地說是收費的,景區顯著位置也要標明救援收費標準。你整天宣傳是人道主義救援容易讓人產生奢望!部分人或者承受不了救援收費(部分收費確實很高),或者心存幻想產生矛盾。公示以後還能較少矛盾,避免糾紛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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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陳思107563276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這樣的話題一定不是景區發出的,那麼是誰發起的呢?目的何在呢?如果我是景區領導,面對新聞的輿論的質疑,我的回答是這樣的,雖然我們彼此的溝通沒有達成一致,但我們依然排出的救援,可是遺憾的是沒有成功救援。如果你非要究根溯源,那我就會告訴你的確有救援,但是我們還在開會商議救援方案,路線,人員,裝置,等,他們等不起就死了。什麼你說救人還要開會研究,不應該馬上出發嗎?那麼好吧要求救援的為什麼會要求救援,不就是考慮不周準備不足才遇險的嗎?我們要是犯了同樣的錯誤才是最大的笑話,開展安全技術方面的討論,集眾所長,避免悲劇的再次發生難道不應該嗎?難道要求救援的不出買命錢,我們救援的對自己的人身安全負責難道不應該嗎?你說的一點都沒錯,對待生命,我們應該敬畏,小心小心再小心,正是我們尊重生命,所以就有了救援案研討會。如果你還要問,為什麼開個會要這麼多時間?那麼你認為為了生命開個會多少時間合適呢?汶川地震,救援付出的三位數的傷亡,基本都在前期的倉促上馬造成的,但這是天災,無可厚非。敘利亞難民,造成了歐洲各國的困擾,傷亡和各種問題無法統計,這是商議了幾年後的結果。我們不能和大型的天災人禍去比,但商討個十天半個月個人認為完全是合理的,物質裝置是現成的,可以馬上出發,人員呢?因為無償,我們也沒權力強制要求,難道不應該和救援人員商量嗎?所以說不是我們不去就,而是要求救援的人等不及我們去就,所以在這裡我只能表示遺憾。再說了,就算你出錢救援我們也不可能保證活著把人救出來。所以說關於指責只能表示一臉懵逼。在這裡我只想問一下那些指責的人,你這麼牛逼地球知道嗎?你怎麼不上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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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130611051
這種愛作死又不想花錢的人太可恥了,在命和錢之間毫不猶豫的選擇了錢!死了不虧!家屬如果是有良心的人就不要在做丟人的事了直接把他拉走燒了。如果沒良心不要告景區直接告隊友他們是偷偷進入沒買票沒備案是組團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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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黎明102
對這些違規驢友我也很反感,不過生命無價,有償救援成本很高,全部要驢友承擔,必然會導致很多窮驢友放棄求救付出生命代價。我覺得無償救援是政府責任,但是要追究驢友法律責任,及必要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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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旅行link
近日,山東籍驢友石某跟隨團隊從四川木裡違規穿越至亞丁,他出現了嚴重的高原反應,同伴向景區求助。然而,在瞭解景區“有償搜救制度”的相關條款後,他們並沒有選擇有償搜救。最後,當警方找到石某時,他已不幸遇難。連日來,這一事件引發了廣泛熱議,有網友對“有償搜救”感到不解,他們認為生命不應用金錢來衡量。
其實, 我們注意到,幾乎每次遇險事故發生後,社會各界在牽掛遇險驢友安危的同時,都會引發一場“驢友遇險,誰來為救援埋單”、“救援是否浪費社會公共資源”的大討論。那麼在海外其他國家,這類救援是不是無償提供的,驢友要不要為因自己準備不足導致的遇險來支付相應的費用呢?
中國戶外運動發展較晚,各項制度還不夠成熟,無論有償還是無償救援還都處於一個摸索階段,而相比較,歐美、日、澳等國家的戶外運動發展已較久遠,制度相對完善,有關部門在制定救援政策時不妨參考下他國的戶外救援體制:
美國
美國在 1959 年也成立了一個國際性的救援組織——高山救援協會,如今,該組織被視為美國最重要的野外探險救援協會。
美國高山救援協會屬於社會安全保障體系的一部分,因此享受政府一系列的優惠政策——救援協會和救援中心的辦公地點由政府提供;協會購置車輛、器材等享受免稅 ;志願者參加培訓和救援工作時,其所就職的單位須無條件支援,不得剋扣薪水 ;軍隊、警察、保險、醫療等部門須全力支援救援工作,如需要,軍隊和警方應向協會提供直升機和警犬。歐洲許多國家的救援體系與美國相似,救援隊伍主要由志願者組成,與軍隊、警察、保險、醫療等部門合作實施救援工作。
而最重要的,是美國有比較發達的保險制度,可以為戶外運動承險,解決部分搜救和民事賠償費用。美國對於國家自然公園等主要戶外場所有比較詳實的公共資料,保險公司可以以此為基礎控制盈虧比為戶外運動承險。
俄羅斯
俄羅斯的驢友救援體系由於繼承了前蘇聯的傳統,目前還是以公共救援為絕對主體。
據瞭解,俄羅斯的公共救援以政府為發起主體,用國家的力量提供每一位公民免費的安全保障。由於俄羅斯地廣人稀,旅遊景區的人力資源配置有限,景區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無法完成安全救助的情況下,則會首選聯絡當地的緊急情況部,該部門全稱為俄羅斯聯邦民防、非常局勢與救災事務部,並且分為5個層級,每個層級都有自身相應的應急職責和功能。按所處環境不同,所承擔功能分為三個階段。驢友救援屬於應急階段,包括啟動疏散、搜尋、營救和提供醫療服務等緊急事務功能, 執行各項應急任務。哪怕僅僅只有一個驢友有生命危險,該政府部門也會全力營救。
德國
相比之下,德國驢友救援的指揮協調體系相對更加複雜,救援以公益性和商業性為主。值得借鑑的是,德國的商業旅遊救援服務可謂是將“保險”和“救援”緊密結合的典範!
德國驢友救援組織具有多元化、社會化的多重特點。相對於俄羅斯,德國的驢友救援以公益性和商業性為主。國家公共救援服務由地方行政領導的應急指揮部負責,其下設的戰術指揮部,負責常規性的驢友緊急救援,行政指揮部作為戰術指揮部的支援與配合力量,發揮協調轄區行政和社會資源,以保障應急救援的功能。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德國的商業旅遊救援服務可謂是將“保險”與“救援”緊密結合的典範,不僅擁有專業人才、裝置和體系的支撐,還有風險資訊支援機構、救援技術支援機構、地方區域機構的支撐,有能力將緊急救援服務作為保險服務內容之一,將一般的保險事後理賠服務,向前延伸到事故發生時的“立即”救援。不僅可以提高保險產品本身的吸引力及旅遊者發生意外時救助的效率,還可以降低保險的相應風險。
澳洲
登山、探險是很多澳洲人的愛好,險情也是時有發生。他們的救援工作往往由政府出資無償實施,但隨隊將被救人員送往醫院和救治的費用,就非常昂貴了。
介紹,澳洲的緊急救援工作很大程度上由各個州的緊急服務處來完成。而這種服務是免費的,緊急服務處不單單只是對單人個體提供救援,同樣也在一些大規模災難當中,比如地震、山林大火、水災等事件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是警方、火警和軍隊的最有利的協助方。雖然所有的緊急服務處的救援人員都是志願者,但是畢竟在各種研究工作當中,該組織不可避免的會有各方面的成本開支。比如就在上個月,3名澳洲男子。在世界自然遺產烏魯魯岩石地區被卡在山石的夾縫當中,而讓北領地的緊急服務處花了11個小時,出動了直升飛機才把他們救出來。而在此之後,當地的緊急服務處特意在社交平臺上發文指出,“每一次救援工作的花費都很昂貴,遊客不要偏離指定的路線,避免意外發生。”
此外,雖然救援的費用可以免除,但是在隨後將被救人員送往醫院以及救治的費用就要視情況而定了。澳洲部分州對本國的居民出動送往醫院的急救飛機或者救護車是免費的,但是也有一些州是收費的。如果將被救人員運往醫院,途中的急救費用在某些地區就是不小的開支。而進入醫院之後,雖然澳洲對於本國居民救治也是免費的,但是對於外國遊客,醫療費用非常昂貴,所以如果來澳洲遊玩,最好不要出事。曾經就有一位臺灣遊客在澳洲發生意外,被救援直到出院前後花費了10萬多澳幣。
日本
項注重細緻服務的日本社會,面對驢友救援,國家和地方政府會買單。但如果需要民間機構參與救援,費用足夠讓你傾家蕩產。
日本人非常喜歡登山和滑雪,但是每年都有一些意外發生,這時候警察會首先出動搜救,有時候還會動用自衛隊,這些費用都由國家和地方政府負擔。但是搜救經常需要人力和時間,如果警方的力量不夠,就要委託民間專業救援機構,這些機構的專業性和經驗都超過了警察。但是他們的救援是收費的,而且費用非常高,比如出動直升飛機,一個小時的費用要1萬5到7萬人民幣左右。人工費一個人一天也要兩千多人民幣,另外還有交通費、食宿費等。這些費用即便是出意外的人被發現時已經死亡,家屬也需要支付。所以日本有一種說法,萬一登山出了事故,就會傾家蕩產。對於政府負擔的救援費,也經常有不同的意見。比如2009年山地眾多的長野縣,為救助登山者出動了128次直升飛機,只這一項長野縣就支出了9千多萬日元,這讓當地居民感到非常不滿。因為被救助的83%不是長野縣居民,卻要花費當地居民不少的稅金,因此要求更改救援制度的心情也得到了很多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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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千里尋豬
國外救援都是收費的,一輛消防車多少錢,一架直升機多少錢,一艘船多少錢,人力物力多少錢。只有中國,一毛錢不收,有時候消防員還要冒生命危險。這合理嗎?這不合理。咱也不像國外那麼貴,救一次,收個幾萬,幾十萬的。咱就打個八折,本該收五萬,只收四萬。本該收五十萬,只收四十萬。怎麼樣,便宜吧。誰讓你作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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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前世擦肩今生緣1
這種無意義的穿越,只有自私的人才幹,他們根本不顧及家人的感受,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每年新聞報道驢友的死亡,永遠觸碰不到他們的心菲。他們的離開對他自身己天關緊要,可他們活著的時候,想過一旦他們走了,他們的家人是怎樣的感受,怎樣的生活?責任在誰不要緊,人已去了,只是給愛冒險者提提醒,愛自己愛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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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戴驪
活該…!本身就是違規行為憑什麼要用公共資源為你一個人服務?這種事情最近十年經常發生,每次都是因為一兩個人的違規行為動用幾百人的力量為其埋單!如果總是如此下去社會不亂套了嗎?翻牆進動物園被虎吃要動物園賠錢!私自跑到高速上被車撞死要司機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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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貓先生內涵科普
問題本身有誤,什麼叫野外探險?根本就是藐視法規違法擅入保護區!這個說法成立的話,就沒有小偷了,人家可以自稱到你家不打招呼探險。那既然男子本身違法在先,當然責任必須自負。景區有償搜救是服務,你可以不選,政府無償搜救無法可依前,政府也來了,當然你熬不到,那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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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好勞神
還用說驢友之責任!評什麼義務救援?自己冒險找死,評什麼讓政府為救援買單,公共資源是大眾的,為什麼大眾為你買單?此風不可漲!冒險驢友瞎跑不應動用社會資源!自己冒險自己承擔後果才是!!!
回覆列表
國慶期間,這裡卻上演了一出讓人扼腕的悲劇——一名“驢友”非法穿越遇險,拒絕景區的有償搜救,最後不幸離世……
事件回顧
“驢友”網路集結 穿越亞丁
11位互不相識的“驢友”,透過網路集結,組成穿越團隊。從成都出發,越過水洛河,穿越高海拔的原始森林區域,計劃歷時6天左右。
該團隊10月1日從木裡縣出發,5日晚上到達松多埡口附近森林,當時隊伍中43歲的青島男子石某因感冒出現嚴重高原反應,但當時他們並未第一時間報警求救,仍讓石某滯留在高海拔區域。
遭遇高原反應 未選擇有償搜救
6日早上,在從高海拔向低海拔行進的途中,石某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團隊中的人選擇了向景區求助。得知保護區的有償搜救制度後,該團隊拒絕了救援,轉而求助於景區派出所。經協商,景區派出所警力與景區搜救隊、醫務人員等組成的搜救隊伍前往事發地進行搜救。
然而,當10月6日中午12時許,搜救隊伍趕到時,石某已在上午10時左右,因高原反應嚴重,疑似引發併發症而不幸罹難。

△搜救隊伍轉移石某遺體
在景區人員看來,石某所在的隊伍至少錯過了三次救援的機會:第一,在石某出現感冒時就該休整;第二,5日晚石某出現嚴重高反時更應引起重視;第三,應迅速向低海拔區域轉移,轉移時就應及早求助。
景區人員表示,如果石先生選擇了有償救援,景區能夠立即派人出發搜救,到達時間至少早半個小時,或許就不會發生這一起死亡事件。
石某確係違規穿越 景區釋出公告
經調查,石某所在的團隊系違規穿越:沒買門票,沒向相關部門備案,其所在的區域也是保護區非開放區域。
10月7日,亞丁景區正式釋出《關於禁止在四川省甘孜州稻城亞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非法穿越活動的公告》。
禁止一切單位或個人進入稻城亞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開展非法穿越活動,對涉及保護區的非法穿越活動要嚴厲查處。
對因非法穿越活動造成保護區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的單位或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因非法穿越活動造成的人身傷亡等事故,責任由開展非法穿越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承擔。
因非法穿越者自願請求保護區管理局搜救的,實施有償搜救。
景區陷兩難境地
揹負輿論壓力
作為四川第一個明確宣佈有償搜救制度的景區,亞丁景區方面表示,兩年來,該制度一直讓景區揹負不小壓力。
這一次是頒佈“有償搜救”制度以來的第一次“未選擇有償搜救”死亡案例,一時間網上各種言論襲來。這起案例讓景區之“難”展現得更加徹底——
景區如果堅持有償搜救,面對像石某這樣的求助者,會揹負極大的道德壓力,尤其像石某這樣最後遺憾離世,景區更容易陷入輿論困境。
但如果在對方放棄有償搜救的情況下,景區出於對生命的尊重對違規穿越者進行搜救,有償搜救制度又恐會淪為一紙空文。

承擔經濟壓力
事實上,不僅揹負輿論壓力,景區也承擔著高昂的救援經濟壓力。
據亞丁景區人員介紹,一次搜救需要好幾天,非旅遊區基本無法通行車輛,馬匹、乾糧、救援人員補貼加在一起,成本非常高。
景區救援費的標準是基於救援成本的:租用老百姓[股評]的馬一天最少需要300元,救援人員的補貼淡季一個人一天500元左右,而旺季則要1000元以上。每次搜救平均派出30人,時間基本為2-3天,這樣算下來,即便在淡季,每次搜救的費用平均也在3萬元以上。
稻城亞丁景區,每年接到的救援電話高達100多起,皆因非法穿越而需要救援,且呈逐年遞增之勢,景區自身的經濟能力根本無法支援上百起救援事件,造成大量社會公共資源浪費。
驢友違規探險 該不該有償救援?
這些年,類似因為驢友的違規探險,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救援的事件層出不窮。
2015年,廣西有17名驢友,私自進入長灘河自然保護區探險,因遇暴雨失聯,當地組織上百名搜救人員,直接經濟支出10多萬元,歷時51小時,才將他們救出。

△營救人員跋山涉水開展救援
2016年5月,一名男子獨闖四川黑竹溝後失聯,景區在接到請求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組織搜救,耗費超過6萬元。

△搜救隊伍在黑竹溝內尋找失聯男子
面對“驢友”違規探險事件,要求救援費用應該由違規“驢友”來承擔的聲音不在少數。
@隨風追夢:對於那些不買門票、不按規定區域活動的,憑什麼要求花費公共資源免費救援?
@地皮皮:這個我還是支援有償,你在景區合法合規旅遊,景區有義務保你安全,你違規還來談什麼道德,咱先來聊聊安全意識和價值觀。
但也有人認為,公民陷入危險境地,政府有無償救助的義務。
@孤獨:不管是不是非法穿越,畢竟是人,有償搜救再好,還是要以人為本。
@初夏微懶:在中國,有償搜救制度還很不成熟。公民遇險獲得救助,是一項基本人權,也是國民權利!
還有人認為,“有償救援”會助長“驢友”違規冒險的風氣,讓他們覺得只要出錢,就有人來搭救,結果是給搜救人員平添風險。
究竟“有償救援”服務在情感和法理上該不該存在?我們該怎樣看待景區推行的“有償救援”制度?面對生命的逝去,我們怎樣才能讓這項制度更合理呢?
儘管媒體多次呼籲驢友們要理智慎重,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然而驢友遇險的新聞還是層出不窮。一段時間以來,不顧一切代價搜尋失蹤者和遇險者的行動,耗費了大量的公共資源。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許多“驢友”根本就無野外生存的知識和經驗,頭腦發熱匆忙出發,也讓生命的危機一再出現。正因如此,國內的一些景區才逐步建立了“有償救援”制度。

讓“有償搜救”制度化、法律化
一筆救援費,可以彌補公共資源的浪費,同時也對匆忙上陣的驢友是一種警示和教訓,可謂一舉兩得。然而這一次事件的發生,以生命逝去為終結,凸顯了“有償救援”制度尚存諸多不完善之處。
生命之重,需要不計代價予以挽救,而有償救援又必須斤斤計較。成功的制度設計,必須在執行層面將兩者分開,使其不產生關聯。
一個有效的做法是將罰款和付費環節後置。
如果“驢友”違反景區規定,一旦發生重大危險,救援隊可以先前往救援,之後再走法律程式,讓其賠款。這樣的制度設計可以讓救援得以順暢進行,不見錢行事,不討價還價。在驢友發生危險時,不必考核對方的償付能力,亦不必等待對方付費,這體現了生命至上的理念。
當然,這樣的制度也可能造成費用的流逝,一旦驢友死亡或“逃單”,就可能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的巨大投入打了水漂。景區除了透過法律途徑追繳款項外,還可透過“黑名單”制度懲戒責任人。
另一個亟需在制度層面打上補丁的是法律層面的空白。
當前,有償救援制度大多停留在景區層面。各個景區的規定不盡相同,無論在制度設計還是在付費方式上,有極大的自由空間,缺乏在法律層面的統一規定。鑑於此,我們理應出臺法律規定,在有償救援的制度設計上出臺更具操作性和更加詳盡的規定。
在法律層面,既要對景區的救援服務予以約束,督促收費公開、透明,推動景區建立相應的財力保障和救援舉措,讓救援服務得到良性和健康的發展,確保以人為本的理念得到貫徹。與此同時,又要給景區以細化和具體操作的空間,避免景區在操作中陷入道德和輿論的壓力之中。
督促“驢友”珍重生命才是根本保障

當然,任何的救援措施都是事後補救的做法,要想讓生命得到根本保障,還是要督促“驢友”珍重生命。
這一次的悲劇,“驢友”毫無經驗,透過網際網路倉促組團,在生命出現危險時未能及時撤離高海拔區域,終釀苦果。
面對大眾旅遊時代蓬勃興起,“驢友”的衝動絕非一兩句宣傳就可以阻止,要想讓衝動徹底降溫,還需在法律上做出更明確的約束,督促“驢友”冷靜面對生命的抉擇。
搜救可以有償,生命本應無價。面對生命逝去,探討救援體系的話題,不是為了釐清景區和“驢友”的責任,而是為了避免下一次悲劇的發生。希望透過法律制度和救援體系的不斷完備,我們不再面對“生命之重”和“有償救援”這道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