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破迷開悟13

    人有生老病死旦夕禍福,這就叫無常,意思幸福如朝花露水轉瞬即逝不是永恆的,所以叫無常。把人無常的東西看做是人為所致去賴人,就是沒學問的不理智。我的兩個鄰居都是四五十歲夜裡睡著覺走的,那去賴誰,賴老天爺不打招呼把人收走了嗎?這跳廣場和喝酒又不同,勸酒過度會酒精中毒致人死亡,跳廣場舞是健身,健身都能死,還有什麼不能死的呢?所以自然死亡就是壽限到了,老天爺要收人誰也攔不住,子女再去怨天尤人的賴人就是給老人丟臉,要了錢丟了德,耍無賴要回來這錢也是傷身敗德死的快,根本沒必要。

  • 2 # 大寧川

    奇葩事年年有,唯有今年何其多,大媽自己跳廣場舞腦梗而亡,居然要一起跳舞的人賠錢(而且開口百萬,真是莫名其。按照這個邏輯,我們一夥人天天在一起游泳,如果哪天某人不幸溺水而亡,豈非要一起游泳的人賠錢?依次類推,豈不亂套。

  • 3 # 手機使用者九十度

    現在這樣的集體愉樂鍛鍊身體,或者是組團旅遊的,來去自願加入。只要是沒有經濟合約關係的。中間發生的一切病傷至殘甚至是死亡,只要是大家積極救助啦,其它的參與活動人(包括活動組織者)沒有任何的民事責任,也沒有經濟義務。

    如果是在一起有個什麼活動,都要跟著粘包,那任何的人都成了莫生人,不會有親戚朋友間的往來。老年人的晚年是悲哀孤獨的 。

  • 4 # 金天國際3

    如果她兒女,一起上班的同事在上班突然心臟病發足,送到醫院後去世了。家屬要求一起上班人賠一百萬。她兒女同意嗎?

  • 5 # 老驥1954

    一個大媽天天跳廣場舞腦梗了,兒女找一齊跳舞的人要求賠/oo萬合理嗎?只能說現在社會奇葩的事奇葩的人越來越多了,更是越來越奇葩了。

    具體分析一下,真不知這位腦梗了大媽兒女們要那些和他們母親跳舞人們予以賠償有何依據。他們母親腦梗和一塊跳舞的人有何責任,有何關聯和因果關係。首先說責任,都大媽啦,絕不是沒行為能力的人吧。所以個人身體如何應該她最清楚了吧,她只所跳肯定是她覺得能才跳的。所以跳舞是她個人決定的活動,所以這個活動出現什麼意外只能她個承擔負責。如果說有什麼因果關係,只能是因為她決定要跳舞之因,導致了腦梗發生之果。而要那些跳舞的硬拉生扯,這就太離奇了吧!這是和一夥跳舞的在一起,設想在廣場她溜達腦梗了,恐怕這些孝順兒女們就告廣埸管理者要賠1O○萬了。這個事情的事理責任,不需要法官,老百姓一看都是一目瞭然的!這大媽兒女為什竟不依撓呢,只能說大媽在大媽和兒女們看|oo萬太令她們興奮了,而事理臉面他們只有不顧了!

  • 6 # 手機用飄落的雪花

    既然是自願的去跳舞,想鍛鍊身體又快樂生活,為什麼突發疾病死亡要領舞的來賠償我很難理解。

    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以後誰想去廣場跳舞,領舞的要和跳廣場舞的每一位成員簽訂合約,如果出現突發疾病和死亡要自己負責,否則就別來跳舞,因為大媽們沒責任賠付這些錢,太無辜了。

    跳舞的家屬還要一百萬元賠償金,這是不是獅子大開口。

    我所在的廣場就發生這類情況,一位七十歲的大媽每天堅持去廣場跳舞,一天她突然在跳舞過程倒下了,姐妹們趕緊打120通知家屬送醫院還是不治身亡了。姐妹們都很惋惜,家屬並未提出賠償要求,因為沒理由提賠償。

  • 7 # 陽光201125479

    大媽跳舞得了腦梗,讓跳舞所有人給媽出一百萬,怕是她女兒是不是窮瘋訛人,也不是別人讓她去跳的自願,在說要是別人,請問你往外討錢

  • 8 # dixiaoshengyunzhuiqi

    首先該找那個廣場賠,沒有這廣場她會去跳嗎?其次再找那個音響賠,你沒有音響引誘,不開那麼大聲,會跳死嗎?多刺激的音響呀,再去找醫院賠,為啥沒救活?你看這樣一賠家屬得獲多少錢財呀?估計若都賠你的話你家買-個城市是用不了,去吧,打官司告狀去。

  • 9 # 遁世豪情

    哎呀,

    賠償不賠償這個問題比較複雜!

    但是:

    提出:100萬!

    那就是:訛詐!!

  • 10 # 中毒太深32598576

    其實真正要賠償的是這大媽的兒女,你多點時間陪大媽,大媽就不會無聊去跳舞,不跳舞就不會有事,現在出事了當然是兒女負全部責任的,你大媽生你們養你們,你們居然讓大媽覺得寂寞空虛,所以大媽的兒女真是不孝,必須負全部責任。

  • 11 # 風雨送春歸792

    跳舞應該有利健康。身體越跳越好。現在俱然跳死了,說明那不是在跳舞,可能是在跳大神,走火入魔,跳到極樂世界了。兒女應該高興啊。

  • 12 # 江南153968586

    想錢想瘋了,你媽腦梗了,跟人家跳廣場舞的大媽有啥事?別人跳舞的沒梗,就你媽腦梗了,說明你媽平時就有腦血管的病,跟人家跳舞大媽們沒一毛錢關係。換位思考一下,如果別的大媽腦梗了,讓你們出錢,你們是否願意,想一下就明白了。

  • 13 # 刻骨銘心的痛一次就夠

    這個賠償可以生效的,跳廣場舞都是結伴而行一起去的,有的老人不去反而都是別的老頭老太太動員一起去跳廣場舞的,這中間的是有因果關係的,要求賠償可以的因為廣場舞一個人是跳不起來的屬於組織性活動,至於賠償金問題大家可以平均分攤。

  • 14 # 新亞新

    看了此文章。得出以下結論

    1.交友要查健康證。

    2.參加任何活動要買保險。

    3.組織任何活動要籤免責協議,重要的全家人直系、傍系祖宗八代都要簽字。

    4.特別重要:借任何物品(包括交通工具、人)都要參照第三條。

  • 15 # 使用者6048488231586

    這個社會人的心變了,為錢也開始不要臉,不要道德,無理也往上,派出所應該把他子女抓起來以法處理,讓他知道法律厲害殺一警百。

  • 16 # 縹緲218

    廣場舞的大媽們可以告這個不要臉的孩子,你把他們都嚇著了,迷糊,蹆軟,都去他們家門口趴著,互相傷害,誰怕誰啊,[呲牙][呲牙][呲牙][呲牙][呲牙][呲牙]

  • 17 # 使用者6981593992

    腦梗跳舞跳出來的,不是大活人說的話,半夜鬼出來說鬼了話,腦梗人最起碼有幾年或十幾年形成,本人腦梗,醫生說,十年就開始有腦梗,只是平常不注意,一併發病至偏癱。碰瓷也踫到跳廣場舞者身上,荒唐之極。

  • 18 # 聽雨13063

    總是出這種事:不管原因,如果有人在哪群體活動死了,就向群體其它人索賠。這,是很不好的社會現象,司法部門支援這樣索賠,後患無窮。我一朋友說:他們幾個朋友相聚喝酒,剛喝完兩小杯紅酒,一四十二歲的男子倒地不起,後死了。他妻子把他們幾個告上法庭,索賠!其實,人死亡是自然現象,只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地點死罷了,有些有誘因,有些沒有。至於參加聚會,參加跳舞,共同去旅遊,一起去喝k等等,難兔有人在話動中死亡,但人死了,就要其它人賠償,這很不合理。如果在活動中,沒人強逼死者做違背個人意願的事,那死者只屬於自已出現身體問題而已,這是任何人都預料不到的,這隻能自己負責,一個成年人,不能喝了點酒,就諉過於人,這誘因也是死者自願的。司法機關應調查當時情況,看死者有沒有被強逼做某違背個人意願的事,沒有的話,就不應支援其家屬的索賠,不然在群體話動中,死者家屬索賠合法化了,那聚會就可能成了危險活動,搞到人心惶惶。本人反對這種沒原則的索賠行為。

  • 19 # 老頭也酷2919

    看來這姑娘不是非要要錢的哦。是告訴大家跳廣場舞也有風險。和喝酒喝出風險是一個道理的。喝酒出了問題一桌子的要賠錢。當然跳廣場舞的也應該賠錢了。法院應該支援姑娘的訴求。因為一起跳廣場舞的人沒有一個人說跳廣場舞有風險。可能還有人教她跳舞呢。沒有盡到提醒和監督責任。法院不能說喝酒賠錢。跳廣場舞出問題就沒有連帶責任哦。

  • 20 # 名揚天下199106542

    這個我得 說說 合理 非常合理 必須讓她們賠 別說跳舞賠錢 你就陪坐著也得賠 這是啥 我告訴你 這叫品德 現在社會 吃化肥吃的 把大腦吃缺弦了 把思維吃逆反了 把品德吃沒了 把情義吃沒了 最主要的是 把臉吃的大啦!要不要都行 這就是當今的社會 唉 可悲 可嘆 可怨 可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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