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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情感店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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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4782346172
一次到醫院,排前面的是一個八九十歲走路都不太穩的大爺,沒家人陪,走的時候也剛好在我們前面,那時衛生院門口整路,又剛下過雨,他為了少走兩步還抄了近坡,結果在半坡上上也不是下也不是,早上還剛討論了剛發生的彭宇案,但真遇見那樣的事,我同樣沒有考慮就伸出援手,所以,不要說如果,遇見了,肯定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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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寬海波平
不論怎麼說,這個老同志都是個好人。這個母親有點求全責備了。就這樣的素質,若救你的孩子過程中出事故,你不知道怎麼懷疑人家救人的動機呢!沒有感恩的心,反而指責別人,這樣的人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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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課邃星空
93年暑假幾個同學去湘江游泳,我們可是湘江泡大的,識水性的都知道真正危險的是江邊,所以都在離岸一百多米的地方玩還帶了個汽車胎,一個十二歲的小男孩帶個游泳圈也在游泳,一個大船過去帶來了很多大浪,我們幾個興奮的去趕浪,有一米多高的浪,一天難見一回,開心啊,危險也來了,那小孩被幾個連續的浪把泳圈打掉了,本來泳圈有個三十多米的繩子繫著,小孩的母親怕小孩被衝到下游去,現在一點用都沒有,那小孩的母親坐在江排上拼命的喊,正好我們相距只有六十米左右,於是盡全力的遊了過去,我最近,所以第一個到,後來幾個費了老大勁才把孩子拖到排上,這是我第一次救人,好危險,自己差點小命不保,會游泳的懂的,孩子的母親那個感激,非要意思一下,又是問我們學校又是問住址,我們什麼都沒留就走了,後來我們去湖南工程學院打球碰到過幾次那女的才知道她是老師,每次去打球她都賣廠可樂給我們,搞得我們很不好意思,現在我孩子都好大了,有時給他講我曾經的英雄故事,還有種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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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難忘的歲月18
這位大爺做的很對:救人之前就應該先拍照再救人:不然會引火燒身:在馬路邊救人也應如此做到這一點、最好是有監控的地方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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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美容面板李婭
其實大爺的行為是正能量,應該得到肯定,然而問題是孩子出了問題,成為了植物人。孩子媽更是認為孩子之所以如此和大爺施救前拍照有關。這樣的邏輯則是有點讓人無語。其實大爺的行為可以理解,之前因為扶老人事件,讓很多人面臨這些問題前都是要猶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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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2061462905885
這位母親就是垃圾,自己沒有盡到監護教育義務,還怪別人救晚了。我覺得她是看孩子成了植物人心裡認為還不如不救,死了比植物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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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2723711807271
大爺救人拍照,因為訛人事件太多,吳偉青案就是很好的列子,自己騎車路過 停下來救摔倒的老大爺被訛,自殺證清白,這樣的事件太多,善良的人們有所顧忌無可厚非,這孩子的母親反而責怪大爺,又一個農夫與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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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貝葉
這件事,我覺得大爺有理,但孩子母親也沒有完全埋怨錯,畢竟,對溺水的人而言,黃金救援時間就那麼幾分鐘。
只能說陰差陽錯,是這個社會的某些“畸形規則”,讓孩子成了植物人,也讓救人的英雄,平白蒙上了一層恥辱的陰影。
下面,我來就救人大爺和孩子母親的不同心理做一具體分析:
一、大爺:“我想救人,但不想被碰瓷”孩子落水,大爺在救之前先拿手機拍了照。救上岸之後,大爺再次拍照取證。
其實,大爺的做法無可厚非,畢竟,沒有證人的話,如果孩子母親一口咬定孩子是大爺推下去的,他也有口難辯。
雖然社會新聞一直在爆的都是老人碰瓷,但現實中會發生“碰瓷”現象的,絕不只是老人。
我家樓下一個爺爺,在陪孫子在地下車庫門口玩耍時,好心將一個滾下車庫的男孩抱了出來,但卻被孩子父母碰瓷,說他的孩子不可能無緣無故滾下去,肯定是作為大人的他推的。
那對父母的想法很奇葩,他覺得孩子那麼小,靠自己身體的慣性肯定滾不下去。如果是別的孩子推的,力氣也小,也滾不了那麼遠。只有當時唯一在旁邊的、力氣比較大的成年人——救人老爺爺,才最有嫌疑。
老爺爺當時百口莫辯,都快要氣哭了。好在,小區物業的人及時調出了監控,還了老爺爺清白。
當時,一直到很久之後,老爺爺除了看自己的孫子,別的孩子摔了哭了,他從來視而不見。自己孫子的零食,也從來不跟別人分享。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救人老大爺的心態,肯定跟我家樓下老爺爺的心態是一樣的。
人的善良其實不是無限的,被消耗得多了,人人都會變成麻木不仁者。
二、孩子母親:“你要是不拍照,我孩子就不會成為植物人”!
這件事,孩子母親雖然值得同情,但她將孩子成為植物人的責任全部歸咎於老人拍照,我覺得有點無理取鬧。
老人做法是欠妥,但罪不致責!
一者,如果就像孩子媽媽說的那樣,老人乾脆別救。按照該媽媽的做法,她可能會直接將老人定為“殺子仇人”。這樣,就算公安機關不受理,老人一輩子也會被釘在恥辱架上。
二者,孩子溺水,老人施救只是個隨機事件,並不是像寫好的劇本一樣,孩子一落水,老人就出現了。也許,在老師施救之前,孩子就已經沒救了。
三者,老人雖然拍了照,但從他的舉動來看,他是真心實意想要救這個孩子的。58歲的老大爺,腿腳已經不像年輕人那麼靈便,可他仍然敢為了救孩子而下水,這份恩情,本就應該值得讚頌千篇。
四者,孩子成為植物人,所有人都能被苛責,唯一救人的老大爺不應該背鍋。無論是孩子溺水,還是孩子成為植物人,事情都不是他造成的。
三、做好事者,只能被表揚,請停止你們的惡意揣測相信,當孩子的母親這樣質問老人時,老人的心肯定寒透了。
就像我家樓下救了別人孩子的老爺爺一樣,好心被人當成驢肝肺的感覺,實在是痛苦難當。
尤其,這位老人還是冒著生命危險去救孩子的。孩子的父母不但沒有一句感謝,還理所應當地將責任歸於老人頭上。
現代社會,為什麼街上有人暈倒,大家會幫忙打120,但卻沒有一個人敢上前。為什麼正值青春的女孩深夜橫死街頭,因為深夜路過的司機怕呀,那個點,路上一個行人都沒有,長一千張嘴都說不清呀。
所以,父母會教育孩子,不要胡亂幫助別人,保護好自己就好。父母自己呢,看到麻煩也是避之不及。不是不想幫,是不敢幫,是幫不起。
真的,我們太缺少一個良性的社會環境了。幫人者,被感謝。道歉者,被原諒。這難道不應該才是正確的秩序嗎?
人人出口禮貌用語,隨手扶一把,遞張紙巾,太有必要了。
我有一次帶著女兒坐公交車,孩子胃不舒服,突然吐了。正當我手足無措時,前面的阿姨遞過來一小包紙巾和一個空的塑膠袋。旁邊的漂亮女生塞給我一包溼巾和一大包紙巾。甚至,當一個小孩疑惑地告訴奶奶,有人吐了的時候,老人家只是淡淡地回了一句,“小孩子嘛,很正常”。
真的,那一刻我的眼淚差點就下來了。
從那以後,遇到人需要讓座,我會第一時間讓座。有人被雨水糊了眼鏡,我也會第一時間遞上紙巾。我不是為了求那一聲感謝,我是怕當有一天我繼續遇到困難時,沒有人願意幫我。
馬丁·尼莫拉的懺悔詩《我沒有說話》是這樣說的: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徒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所以,做好事者,一定要被表揚,也只能被表揚。
因為,下一次,當溺水的人變成你時,可能就沒有人幫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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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遂寧故事繪
不知從何時開始,路遇跌到在地的老人要不要攙扶,街頭遭遇交通事故的是否參與救援等,倒成了困難的抉擇。路見不平擔心被“訛詐”而寧願放棄助人,“人之初性本善”的天性逐漸被磨平。廣東街頭的小悅悅,在光天化日之下,幾經被車碾壓,路人卻視而不見;深圳一女子在地鐵口猝死,躺在地上50分鐘無人施救...。這不僅暴露出了人與人之間所遭遇的信任危機,更是折射出在保護救助者方面法律的欠缺。
我們應該立法,對公民的救助行為進行規範調節,打消人們施救的顧慮,鼓勵見義勇為者放心大膽去救助危險中的人,懲罰那些見死不救的人。
除了健全立法外,還要有基本的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履行。如果在路上發現有生命危險的人(或被車撞傷,或突發疾病),把他送到醫院,醫院堅持救助者交兩萬元押金,救助者掏不出押金就不得不中斷救助,這就屬於醫院或政府見死不救,沒有盡到救助的義務。
所以,政府應該履行基本的公共服務職能,只有這樣被救助者才可以得到完善的醫療服務,使救助得到延續,這樣救助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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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泡泡育樂園
說實話,如果我的孩子落水後成植物人,我也會各種分析,然後瞎想,因為孩子的結果家長實在是不願意接受,所以會從各個角度找原因。
心理學上有一個歸因原理,如果事件的結果是自己希望的,那麼當事人都會內歸因,如果結果是自己不希望得到的,那麼多會外歸因。這個落水救人事件,正應了外歸因原理。
孩子落水到最後成為植物人,期間和救人的大爺沒有直接的原因,如果不是大爺救人,也可能孩子的結果會更壞。但是現在的結果是孩子成為了植物人,這個結果也好不到哪裡去。
不過植物人這個結果,因期間有一個救人的大爺,而大爺救人的方式也不同以往,而是採集證據之後才開始施救,這樣就給孩子家長最終的外歸因找到了由頭。
所以孩子落水後的植物人狀態,家長沒有從自身找問題,在之前的孩子看管失誤,從而造成孩子落水,這可是作為家長最應該檢討的,但是家長沒有去分析,而是責怪救人的人,這個外歸因對於救人的大爺,實在是讓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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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農村小子943
就事論事不管大爺的心理活動還是孩子母親的心理怎麼想的。我覺得不管怎樣58歲的大爺,把你的孩子救上來了,你應該感謝這位大爺才是,怎麼還能責怪大爺呢?首先要想的是,在大爺拍照的這個時間都沒有人下去救,大爺拍完照還下去救了,這個得感謝大爺,因為大爺在拍照取證這是在保護自己,這是目前社會救人的第一想到的,不說這個是社會的弊端還是通病,這是整個社會發展程序的不可缺少的環節,理不辨不明。整個社會的公民素質和教育水平有著顯著提高後,這些問題將不再是問題。
在大爺拍照這段時間一個路人都沒有去救,你為什麼不去責怪那些路人呢?反而去責怪親自動手的大爺,58歲的大爺無論從體力還是肢體協調力還能去救人,這已經是難能可貴了。路人沒有人下水去救,這也是情有可原,但是從社會責任和道德層次來講這是不應該的,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就是助人為樂,優良傳統被現代物慾橫流的思想衝擊的四分五裂。
孩子母親擔心孩子的安危可以理解,但是不能把屬於自己的責任強加給別人,為什麼你的孩子會落水?是家庭的看護不行還是家庭的教育不行?需要的是從自身去找理由,不能把什麼責任推脫給他人,責怪他人救援不及時,需要的是從問題的源頭抓起,從教育和看護方面來入手,別人的救援只是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能動用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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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想說的分享
救落水兒童,先拍照後救人,我認為不對。
大家都知道,救人是人的本能,看到孩子落水,第一反應應該是直接奔過去,跳入水中救人。這時候時間就是生命,救晚了,可能孩子命就沒了。人保護自己也是本能,如果不會游泳,他也不會下去救,那先拍照是幹嘛呢?出於保護自己嗎?怕別人訛詐,說孩子是你推下去的?我相信這個世界還是好人多,訛詐只是少數的,如果是在路上伏老人一類的,不用生命和時間賽跑的救援,你事先拍個照,我還是能理解的,所以還是要分具體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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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你好蘭州
這個事情就很難做,我感覺怎麼樣都不是,大家都是受害人,也不能去指責某一個人。這位大爺我估計是害怕了,怕以後說不清楚,我覺得也不是不能理解,畢竟現在這樣的例子太多了。當然,孩子成為植物人,是誰也不願看見的,作為母親責怪老人也是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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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風景這邊讀好
孩子的母親,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不看管好自己五、六歲的孩子,致使其落水,是有很大責任的,沒有盡到監護人的義務。
58歲的大爺,看到小孩落水,先拍照再下水救人,救人上岸後,也是先拍照再送醫院,小孩母親責怪大爺不該拍照,這樣不如不救。大爺滿肚委曲:我錯了嗎?大爺下水救人,這個義舉應該是要表揚的,現在卻是裡外不是人。按分析,大爺以前可能有過做好事反被訛的經歷,現在不得不謹慎,拍照為證。
假如大爺看到小孩落水,不去救的話,出了事,孩子的母親會不會說是大爺推下水去的呢?大爺豈不冤了,有理說不清了。
所以,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精神,應該得到全社會的尊重和弘揚!大爺的義舉,應該得到肯定!每個家長應該管理和看護好自己的小孩,儘量保持在視線範圍內,以免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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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必定不負此生
我怎麼看,我不想看,這種事情見的太多了,救與不救是道德問題,不留證據的救人被告的事件太多了,導致救人前需要留下證據(不留證據的救人是對家人不負責的表現),社會風氣不易改變,這方面法律需要完善,否則誰又敢救呢。
至聖先師孔老夫子認為做善事要接受回報,這樣才能把這種風氣延續下去,或許我們不用獎勵好人,但讓善者受到不公平對待,這必然是錯誤的。
良好的社會風氣+完善的法律=及時的救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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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區塊小狼
如果大爺沒拍照,估計就被賴上了吧,到底誰造成這一切的,想想當年的彭宇案,怪得了誰呢?雖然同情小孩,但是大爺絕對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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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特種作業塔吊司機
感謝邀請,但是為啥這個問題又被拿出來說?那我就說說吧,個人覺得現在的老實人真的不適合這個社會了,需要改變了,不然吃虧的可不是這一出,處處都會吃虧的,並且你哭都沒人同情,還會被人說壞人裝可伶,我所以做什麼事都要留條後路,是真的不管好事還是壞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尤其是現在這個社會,防不勝防,有時候一不小心就掉陷阱了,所以不要做真好人,處處留心眼才能活的久當然也很累,不然死的快,好人命不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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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和和淘淘
現在的社會就是這樣:好人難做!救了人落埋怨,不救人還是落埋怨!其實這還是小事,就怕做了好事還會被人冤枉!大爺拍照留證之後救人完全不錯!如果不先拍照,孩子萬一溺亡,會被家長咬著說是救人方法不對致使孩子死亡……現在被訛的人多了,大家都怕了,做好人好事的成本太高了!也是這大爺好心,才拍照下水救人!說實話,不怕有人噴,如果我在現場,我是不會下水救的。但我會報警,報120!
這老大爺雖然想到拍照留證,但還是因為救了孩子,孩子送醫成了植物人!致使孩子媽遷怒到救人的老大爺!如果當時老大爺不下水,說不定孩子已經沒命在了!主要責任還在孩子家長,做為監護人,理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畢竟孩子小,做不到安全認知能力!
記得以前看到一則新聞,孩子媽媽帶孩子游戲。然後媽媽臉轉一邊在看手機,孩子就在她附近,溺水而亡!監控顯示,孩子溺水掙扎了好一會兒,媽媽一直在低頭玩手機!難道也要怨旁邊都沒人看到嗎?錯誤的事情已經發生,做為一個成年人,應該檢討自己的錯誤,而不是先把責任推給別人!這樣只會寒了好心人的心!縱觀社會,現在還有幾人敢做好人好事?敢助人為樂?怕是嫌自己錢包裡的錢太多了吧?個人觀點,不喜歡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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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Jean亦濃
我想說“不懂感恩的人,比狼還可怕!”
因為擔心被訛詐,救人前先拍照,證明是孩子先落水了不是救人者推下水的;因為擔心被訛詐,救人後再拍照證明救上來了……可是最後還是被訛上了!
說是“你要麼不救,要救就救到底!”該母親言外之意:你幹嘛給我救一個植物人孩子當累贅啊?
更有傻逼觀察員附和“中國有句古話,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我去!
這倆貨一致認為,58歲的晨練老漢看到落水的5、6男童就不應該救人時候拍照,只要拍照,那就是為了出名,不是為了救人,是“用我娃兒的命給他出名!”
我想問一下,誰特麼提著自己腦袋去出名?!救人不得先抱著捨命的心啊?!
那觀察員口口聲聲“中國有句古話: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那再送您一句中國古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如果說,喪子的母親瘋狂了亂撕亂咬情有可原。您這一位受過高等教育的觀察員也如此揣摩救人一命的老人?那就值得深思了!
這邊廂也按您二位的大腦回路惡意揣摩一下您:
四位觀察員,三位都認為老人救人應該得到嘉許和表揚……只您一人,獨樹一幟的站在不懂感恩的立場去質疑救人者的動機……
是否,您是為了博人眼球沽名釣譽呢?
畢竟可以藉著新聞出出名嘛!混個臉兒熟,咱中國的佞臣小人中不還有句古話嗎?“不能流芳百世,那就遺臭萬年”啊!(強烈要求瞄準這炒作的人來一波道德轟炸)!
看不到58歲老人救人的結果,卻惡意揣測老人救人前後拍照的動機不純。您二位是人肚子裡的蛔蟲麼?
老人為何要在救人前後拍照?就因為有你們這類貨的存在!怕 被 訛!
怕呀!不敢不拍。
不拍,誰能證明他是在孩子自己落水後救人,而不是故意推孩子落水再救人揚名?
可惜呀,好人再多思慮,也不及惡人的算計和揣度!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作為被救者的母親,你但凡有一絲善心,也不至於叫囂質問你孩子的救命恩人!
且不說老人動機如何,但就這救人的結果就值得弘揚表彰。見義勇為者若被指責,就不怕寒了好人的心嗎?!
救人者反被誣賴沒救好,以後,誰還敢救人?
救人者反被一邊倒的道德綁架者惡言相向抨擊,誰還敢救人?
人心不古至此,誰還敢救人?
這個世界上,唯有太陽和人性不可直視。人若無恥,醜陋至極!
不懂感恩之人越來越多,心存善心的好人,會不會又少了一個?
壞人多了,好人怕了。最後的結果只能是,人類的路越走越窄了。
當時孩子落水後大爺拿出手機拍照,然後下水把孩子救上岸,上岸水大爺再次拍照後把孩子送進醫院,現在孩子成植物人,孩子母親責怪大爺要不你不救,救人就別拍照導致孩子現在的狀況!
回覆列表
今天,老黃帶鄰居家孩子小東去游泳,在游泳過程中,小東溺水了。老黃看見小東溺水後,心裡非常的著急。但是,他發現水流又深又急,此刻,如果他游過去施救的話,他的性命難免就會陷進危難之中。
小東拼命地喊:"黃叔叔救命呀!救命呀!……"
老黃猶豫不定,不知道救還是不救。
就在老黃猶豫不定的瞬間,小東連人影都不見了。
老黃給小東爸打電話說:"小東溺水死了。"
因為,小東是老黃帶出去游泳的,小東爸爸一氣之下,把老黃告上了法院。
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拘捕了老黃。
在老黃帶小東去游泳的同一天,大劉也在同一條河裡,和他們一塊游泳。
小東溺水時,大劉心裡想:"帶他來游泳的人,都不去救他,我何必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他呢!"
於是,大劉也沒有對溺水的小東,伸出援救之手。
老黃對法官說:"法官,不公平!當時,大劉也在河裡游泳。他也見死不救,你們怎麼就只抓我一個人呀?"
法官說:"你帶孩子去游泳,你是有義務救孩子的。大劉他和孩子沒有任何關係,他沒有救孩子的義務。大劉見死不救,那是他道德水平問題!你見死不救,是故意殺人!"
老黃欲哭無淚。
透過這個故事,我們可以知道:見死不救是有義務和沒有義務之分的。
有義務救人,卻見死不救,那是故意殺人。
沒有義務救人,見死不救,那是道德低下。
由此可見,58歲的大爺看見六歲的孩子落水後,他完全是可以選擇見死不救的。(當然,我是堅決反對這種見死不救行為的!)
他和孩子之間沒有任何關係。但是,58歲的大爺卻勇敢的跳下水去救孩子。
大爺這種見義勇為的精神,就像是夜空中最亮的一顆星,閃閃發亮,是值得我們所有人學習的!
路見不平一聲吼,風風火火跳水裡。好樣的!大爺!
可是,大爺在選擇將孩子救起來時,他卻拿出手機去拍照,他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我們作為旁觀者,是不可能知道的。
畢竟,人性是無比複雜的。大爺選擇首先拍照,再去救人。也許,大爺是為了避免被訛詐的麻煩,如今,這個社會,人心難測,現實中,見義勇為者被救助者訛詐的事情,並不少見。也許,大爺是為了炫耀自己見義勇為的行為,也許……
在眾多也許中猜測,我最相信第一點,大爺是為了避免被訛詐,方才選擇救人前進行拍照的。因為,人原本就存在這種趨利避害的本性。我想,大爺也不想為此沾上麻煩。
因此,從人的趨利避害的角度出發,去看大爺的這種救人前先拍照的舉動,我認為是可以被原諒的。哪怕他的這種行為,有可能耽誤了救人的行動,我們也沒有理由去譴責他。(當然,我們日後見義勇為的時候,還是應該選擇先救人!)
與大爺見義勇為的救人精神相比,大爺的這種拍照行為,完全是可以諒解的。正如我們可以原諒那些——沒有義務的見死不救的人一樣。
我們不能對大爺的這種救人前先拍照的行為,進行任何道德上的譴責。哪怕是受害者家屬!
我覺得,受害者母親說:"大爺不該這樣救人"的話語,是沒有經過深思熟慮說出來的話語。
即便大爺是不應該這樣救人,受害者母親也不應當說出這樣的話語。大爺見死不救,你也拿大爺沒辦法啊。
不過,作為受害者家屬,面對孩子被救起來後,變成植物人的悲慘遭遇,想到孩子將來所要受到的折磨,一時情急之下,說出不恰當的言語,也是情有可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