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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6機非兩方發生事故,照顧到非車方是弱勢群體,很多時候是會由機動車承擔主責。此案中這個受傷的老人是否為非車車主的主責方?如果是這個情況,那老人應該自知理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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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無言堵上戲樓

    謝謝邀請,機動車保險的重要性再次被提及!!第一,去醫院探望一次,買點營養品,但不要墊付任何錢!看望儘量不要把關係弄僵。第二,拖熟人打聽下對方有沒有在診斷過程中找人誇大病情,順便打聽下原來有沒有別的基礎疾病!留取點證據,避免不必要的病情放給事故!(這個有點難,盡力而為)第三,等待交警責任認定下以後,提車修車後全程交給保險公司處理!電話要接,態度要很好!一句話:我很忙,請找保險公司就行,因為我說賠多少也不算!估計時間久了,家屬墊付下,自知自己病情不重,還得照顧護理的情況下,不會和你僵持太久的!

  • 2 # 彼此彼此175876488

    如果你的機動車投保了交強險和商險,這起事故又是老人負主責且是輕傷,做為肇事司機只要盡到該盡的義務就足夠了,老人和家屬胡攪蠻纏無外乎是想多訛點錢,如果不勝其煩,不理就是了,走正規渠道,保險公司自然會有處理的方法和手段。如果只投了交強險,超出交強險賠付金額以外的費用,除正常發生的費用,其它的只有協商了,只要在心裡承受範圍之內,超出預期也可以不理,讓他們打官司好了。

  • 3 # 使用者6731646111蟲二

    再簡單不過了, 有保險就走保險, 不墊錢不露面。保險公司會有專業的人員和律師去處理這些事。如果沒有保險,一樣不墊錢不露面,直接走司法程式,還是找律師,律師在取證調查階段會比我們便利很多。對這種不要臉的賴皮不要有任何的憐憫之心,讓他們明確的知道你的態度就行。

  • 4 # Evan93758638

    輕傷本來就不需要住院,以醫生的診斷報告為準,付清該負的責任,對方喜歡住就讓他住,堅決不付款,他要是向你索賠必然要走司法程式,只要你不給錢,他就只能早早出院,要不就先行墊付醫藥費,耗著吧,只要你不給錢就能解決問題,最後再走司法程式,慢慢扯

  • 5 # 岸芷汀蘭正鬱青

    機非兩方發生事故,照顧到非車方是弱勢群體,很多時候是會由機動車承擔主責。此案中這個受傷的老人是否為非車車主的主責方?如果是這個情況,那老人應該自知理虧吧。

    針對此事,個人建議如下:

    有傷就治,有病就看。既然是有輕傷,是住院治療還是門診治療就可以,我覺得這個事情可以交由醫生來判斷,我們作為車主不需要輕易去判斷病情診療是否過度,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醫生去做。車主如果糾結於對方過度就醫,對方既然是比較難溝通的型別,更容易產生矛盾。照顧一下情緒,處理好事故的第一前提:人傷總得先治好。態度要和善,錢袋要捂緊對方是非車,沒有保險,又是主責,所以此次事故的大部分損失需要自行承擔。正是因為這個壓力,可能親屬才會比較難纏。有人傷事故的案子,索賠的專案比較多,除了車輛的維修費用外,還有醫藥費,診療費,誤工費,住院費,伙食補助費,後期必要診療費,必要的營養費等。糾紛因素:1.藥品和診療費用的自費專案和金額。自費部分越多,分歧就越大。2.60歲以上的老人,已達退休年齡,不支援誤工費,但實際生活中很多還是有工作的。在保險理賠流程中,先會分項核定總的損失。首先在交強險範圍內進行賠付,多餘部分根據責任認定進行分攤。分攤的時候,車主有商業險支撐,但是非車方就得自掏腰包了。交強險限額是分項列支的:車主有責的情況下,死亡傷殘限額11萬,醫療費用1萬,財產損失2000。為避免後期的被動,如果對方強烈要求墊付費用,建議在交強險的限額1萬內,由保險公司進行墊付。具體的墊付手續可以諮詢您的保險公司。傷愈出院後,事故調解處理一個途徑是直接透過保險公司進行調解,優點是節省時間和精力,弊端是自理部分保險公司執行的是業內固定的賠付標準,自主空間不大,很多費用是堅決不承擔的。這樣就會增加車主的自負負擔。還有一個途徑就是透過法院調解或者訴訟,相對費事費時,但是因為法院通常會把必要的自費藥先在交強險內判定,所以醫藥費用的自負情況會相對少些。至於對方如果有營養費和誤工費啥的,法院方面的約束性會更強一些,親屬們也不至於亂來。最後,祝調解順利!

  • 6 # 尼古拉斯趙7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事故後請遵循以下原則:可以探視,但不墊付醫療費,經事故科劃分責任,不要私下調解,最後按照責任比例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超出部分自行承擔。

  • 7 # 使用者4899527870107王

    其實好辦,事故發生後交警要公正公平認真處理好誰的責任,機動車的責任無話可說,非機動車的責任不要以照顧弱勢群體為藉口要機動車主分擔責任。輕傷住院不出來,由他反正我不會出一分錢,踏門入戶鬧事,我會自衛反擊。每人都是命一條,誰怕誰。

  • 8 # m_cham

    首先要明確雙方的事故責任。如果對方不出院,你就“不探視,不出錢,不催促”。如果有醫院方面的證明,對方已經治療完畢,則可到相關交警處備案,等對方起訴你和你的保險公司,這樣可以把賠償金額達到最合理的價位,你也可以正常透過駕照和車輛的審驗。同時交通事故的訴訟時效期是一年,如對方在時效期內未起訴你,那就將失去索賠的權力。

  • 9 # 紅蓼5084564509184

    既然他是主責他輕傷不出院,也許是人家年齡大了在治別的病呢!家屬難纏,他花他自己的錢治病,你就別管了。他們愛住多久就住多久。如果他們無理取鬧的想要你來給他出錢可以報警讓警察叔叔處理問題。如果真要賠償你有保險公司來出面理賠。你不要私自給他們墊付醫藥費。你不要著急,要沉著冷靜。只要你不是酒駕你也不理虧,怕什麼啊?

  • 10 # 難忘記憶60後

    老人主責也好你主責也罷,有商業險的讓保險公司和他們協商也就是代位追償,只有交強險的就讓他住著吧,等交警隊事故認定書下來等他去法院起訴後等待結果,這種不說理的人只有走官司才能了結不要指望他能理解你。

  • 11 # 屠倭樹正氣

    法律是幹什麼的?記得從小就聽過一句話:法律面前人人什麼來著?!現代社會交通方面還有什麼弱勢群體?!連機動車都不在乎隨意亂穿馬路,闖燈搶道的,逆行的等等,愛誰都強悍,這都他媽的什麼弱勢群體?!

  • 12 # 對面18

    一、對責任認定不服的,走行政複議;

    二、對方住院的,不墊資;

    三、該結算費用時,有保險走保險,保險會確認哪些是本次事故的費用;

    四、沒有保險的,對非本次事故費用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自己建議對方提起訴訟。

  • 13 # 保道筆記

    對方主責,又是難纏的主,算了!別理他就行了,讓他們自己玩吧!正是因為這樣的無賴傷者,反過來傷了太多司機的“善良之心”了,遇見這樣的事,咱們司機只能“狠心不管”了!

    因為完全沒可能有刑事責任,那麼就讓保險公司處理吧

    我曾經講過多次,只有主責以上的重傷事故,我們在搶救階段還是要適當配合傷者家屬的,也可以適當墊付,因為萬一沒救過來的話,自己就要承擔刑事責任,那麼我們就需要獲得家屬的諒解書向法院申請緩刑或者免於起訴。

    其他的事故,我們都可以選擇“不墊付”,甚至“不探望”,因為在法律上我們只有“賠償”責任,沒有“墊付責任”。當然,如果傷者的確可憐,人也還講道理的,那麼適當的表示一下人文關懷也可以。

    但是,像題主中這樣的傷者,我勸司機朋友還是趕緊遠離吧!不值得!

    後期理賠原則:保險公司答應賠的,我們可以統統答應;保險公司不答應賠的,統統不答應,寧願他起訴。

    無傷卻賴在醫院,會產生很多不合理的醫療費用,這些不合理的用藥,保險公司是可以拒絕賠付的。事實上,在法律上也是支援的,司機也不用賠償的。

    操作上有一建議:每次協商都讓保險公司一起參與,保險公司說可以賠的費用,我們就大膽承認。保險公司不願意賠的,那麼我們一分也不要答應,寧願他自己起訴你和保險公司,反正後面保險公司也是會處理的。

    所以處理的原則就是:自己不花一分錢,多一分都別答應!

    奉勸無賴傷者:別以為賴在醫院的所有費用保險公司都會賠,你錯了!別幹丟了夫人又折兵的事情了!

    保險公司有三部分用藥可能不負責賠償:

    1.醫保外醫療費用。一般是直接按總醫療費用的10%左右扣除!

    2.明顯不合理用藥。如果雙方有爭議,我們可以申請醫療費鑑定,不合理之處肯定拒賠。

    3.非本次事故用藥。有些人本身就老毛病,那麼治療老毛病的錢,與本次事故無關,所以保險公肯定不會賠付。

    賴在醫院不出來,最後很大一部分費用損失還是要傷者自己承擔,真是得不償失!奉勸各位傷者更別搞成像“碰瓷者”一樣,敲詐勒索,那是也一種犯罪!

  • 14 # ExcelGuanxi

    我只能告訴你千萬別掏錢,他要錢你讓他去法院告你。

    對付無賴要比他們更無賴,千萬別做好人!他愛住院你讓他住,一分錢別掏,看誰耗得過誰。

    說一個真實的案例,我同事開車把一電瓶撞了,同事全責,對方只是縫了幾針,外加幾處軟組織挫傷,我同事付了醫療費。結果對方胡攪蠻纏敲詐10萬,還賴在醫院不出來,還去我們單位鬧。我同事一直不予理會,不管對方怎麼說他就一句,該付的醫藥費我已經付了,如果你覺得不滿意可以去法院起訴我。過了個吧星期,那家人熬不住自己出院了,說理解我同事一個外地單身漢生活不易,少要點,賠8萬。我同事依舊一句你去告我,其他一概不談。然後在近半年的時間裡,對方要價一降再降,我同事從始至終就是我沒錢,你去告我吧!最後的最後,成交價8千,本來這8千我同事都不想給的,還是我們領導勸說對方總來單位鬧不好,同事才妥協的。

    所以,總結一下,對付無賴,要碼住他的心理。

    一,如果你有責任,把你該付的付了,不該付的理都別理他。他只是求財,並不會真的告你,就算告了你,你是可以要求第三方醫療機構提供醫療診斷的,到時候涉嫌敲詐是他自食惡果。

    二,如果你壓根沒責任,而且交警已經事故定責了,那你理都別理他,敢去單位鬧就直接報警不要猶豫!

  • 15 # 63299678

    分享一下,上次我同事遇到的事情:晚上上夜班的路上,他騎電動車直行,一輛機動車轉彎進主路,結果撞了。當時我同事就感覺動不了了,打交警,判定下來機動車全責。打120,送醫院,脖子骨裂還是什麼的,必須靜養三個月以上,恢復期最少1年左右。當時送醫院,肇事方就說沒有錢,沒辦法,我凌晨一點鐘起床趕到醫院去交住院費(我在單位負責後勤人事這一塊)我去到醫院的時候肇事方已經走了,說的太晚了回家睡覺去了。當時就有種感覺,對方肯定不會墊付醫藥費,我第二天一上班就給公司彙報說明了情況,公司老總就說上班路上出了事,公司一定要負責,如果沒人墊醫療費用,那就公司墊,還有告訴傷者,工資會在住院和養傷期間照常發。結果肇事司機果然沒有出現,電話也不接,直到第四天,帶著保險公司的人來了,指著傷者的鼻子,趾高氣揚的說“我給你說,費用我是一分錢不會出的,保險公司我帶來了,他們能墊付就墊付,不能墊付我也不管。”我當時正代表公司來給傷者送慰問金,聽到這我就火了,說沒錢墊就沒錢,說話的時候能不能客氣一點,別覺得誰想訛你錢似的。結果那小子開口一句,*你媽,結尾一句我*你媽的,和我吵了起來。和我一起來看傷者的一幫小孩一下子就炸毛了(都是傷者同事,一個班組上夜班的20歲左右的小孩兒)上去一頓胖揍,老實了,報了警,110過來,周圍沒有一個人願意給他作證,最後我被警察拉到一邊說“我也聽出那小子說話討厭了,但是你們應該控制情緒,至少不該在住院部打人啊(

  • 16 # 等您1660年

    題主遇到的這種事情在各個地方都發生過,而且越來越多。究竟是人性發生了變化,還是制度設計出了問題,值得反思。

    第一個關鍵詞是“弱勢群體”。弱勢是相對強勢來講的,本意是面對強勢一方,應該加強對弱勢一方的保護,這本是對的,比如在社會成員中,加強對婦女兒童、老人、殘疾人等的關心愛護和權益保護,因為他們自我保護能力較弱;在經濟活動中,加強對農民工、低收入群體的保護,因為他們獲得資源能力較弱;在教育、醫療等特定活動中,加強對學生、患者的保護,因為他們資訊獲取能力和話語權較弱,等等。但是,隨著社會對弱勢群體的關注,一些所謂的弱勢群體卻變得越來越強勢:公交車上,一些老年人強制要求別人讓座,輕者辱罵,重者耳光伺候;城市廣場上,一群群老年人霸佔著場地,在震耳欲聾的音樂中玩得很嗨,哪管別人的感受;公共場所,一些熊孩子充分發揮著想像力和破壞力,哪像祖國的花朵;政府門前,一些殘疾人經常要求增加保障待遇,哪想自食其力;醫院門口,醫鬧不斷,醫生護士隨時提防著對自己的人身傷害,哪有心思救死扶傷;校園內外,老師顫顫兢兢,把學生當上帝,生怕家長有什麼不滿,哪能全心全意教書育人……在這些弱勢群體面前,傳統的強勢方越來越感到自己才是真正的弱勢,於是爭當弱勢群體一度成為社會熱潮。因為,誰最弱勢誰就更理直氣壯,誰更弱勢誰就能獲得更大的利益。全民弱勢,對國家真的是一件好事嗎?

    第二個關鍵詞“調解”。在當下,調解是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主要手段,並建立健全了一系列體制機制,有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基層人民調解等等。中國文化強調“和為貴”,糾紛面前雙方後退一步海闊天空,以調解化解糾紛本無可厚非。但一些地方把調解當成解決問題的主要手段就成了問題,過度調解、全民調解、為調解而調解,把一些不該調解的事情調解了事,模糊混淆了是非對錯,助長了歪風邪氣。

    第三個關鍵詞“法治”。構建和諧社會,不能靠調解,還得靠法治。但現實情況是,在題主遇到的這類事情面前,最終結果大多是蝕財免災。當人們最需要的時候,法律在哪裡?不是大家沒有法律意識,而是官司打不起、耗不起,訴訟成本太高。本來是非曲直很簡單的案子,不花個萬兒八千找律師,不拖個一年半載几上幾下,別想有個結果。即使贏了官司,可能也只是一紙空文,執行到位更是遙遙無期。簡易程式不簡易,便民措施不便民,司法體制改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 17 # 想你切都好

    隨便住,有病歷你怕啥,交警隊會去醫院拿,十個工作日,根據病歷交押金提車,調解三次,沒結果了可以起訴至法院!前提是一分錢都別給他往醫院交。責任書沒下來就別理他,愛住幾年住幾年!

  • 18 # 握緊你的手6666

    首先這個是人,如果真的錯了那就要負責,和老人有什麼關係,為什麼總要在前邊加一個《老》字恩?老人不是人嗎?和他老不老多大年齡有關係嗎?犯法了就要付法律責任,難道老了就可以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了嗎?我老了以後是不是老人不爽就可以整不死他,老人姑娘好看就可以想幹嘛幹嘛?這是錯誤引導,要扼制,要嚴懲。

  • 19 # 天天好好呆地

    首先要積極配合交警解決問題,出了事就要扛,該負責的要負責。第二保護好自己,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如果對方很理智就探望一下,反之絕對不能探望,不墊付醫藥費。要住院可以,住一輩子都可以,反正他自己花錢。要我賠就讓保險公司去搞定,不跟對方見面,要見面也是在交警那裡。

  • 20 # 毛豆配叉燒

    幾年前我遇到過類似的事故,被一輛闖紅燈的電動三輪車撞上了駕駛室的門,右邊鎖骨骨折加一些軟組織挫傷。

    由於是第一次出交通事故,我當時也是慌的一比。(事後我分析原因,因為被待左轉車輛擋住視線,未能看到闖紅燈的電動車。也就是俗稱的鬼探頭。)

    我下車後心裡自然是千萬只草泥馬奔騰,這種倒黴事怎麼給我碰上了。觀察了傷員,看著樣子貌似不太嚴重,我就打了電話給警察叔叔和保險公司。

    然後就是各種角度拍照,仰拍俯拍趴地拍,交警叔叔來了之後呢,我主動的交了自己的駕駛證和行駛證描述了事情的經過,而那位老人的兒子也到了現場,自然是對我一頓呵斥。我心裡自然是mmp,但也懶的爭執。(事後,我爸說我傻,人交警沒要行駛證和駕駛證,我還主動給了人家。)

    可能是我態度好(主動交了行駛證和駕駛證),交警沒扣車。然後交警就讓我先把人送到醫院,別的再說。

    巧不巧,旁邊就有一家醫院。

    我取了錢去了醫院,又給我爸打了電話。(我爸是老司機,自然比我有經驗,當時心想,如果幹起來,我雖然高大威猛帥氣但也雙拳難敵四手。)

    我爸來了之後,先是把老人一頓臭罵,吹鬍子瞪眼的。(其實我也是剛從醫院出來,在醫院做了個小手術,切除了些男性的多餘組織。)

    首先面臨的就是墊付醫藥費的問題,交通事故界流傳著“三不一沒有”,老人兒子跟我大眼瞪小眼,完全沒有交錢的意思。

    通常人的心態,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哪有非機動車掏錢的心態,神馬闖紅燈,就是在天上飛幹著飛機了,也得飛機掏錢。眼看這麼僵持,我沒辦法,墊付了前期檢查的費用,拿走了發票,給老人在醫院安頓好,然後就是到交警大隊確認責任認定。

    (當然,這期間我投保的保險公司也安排了一個業務員過來,但後來事實證明這個業務員就是個傻diao,含糊不清的言辭,問他要注意的事項還也十分的不耐煩,你說我第一次出交通事故,很多東西都不懂,當然要大小事詢問清楚。mmp,後來果斷投訴他。爽的一米。)

    交警叔叔很忙,我去了交警大隊之後,一番詢問,負責我案子的交警叔叔又去出任務了。

    再回頭一看,老人的兒子也不知道尿遁到哪裡去了。

    又回到醫院,老人兒子也不在,老人一個人躺在床上,我安撫了她幾句,說該我負的責任我肯寧不會逃避,安心養傷並留下了聯絡方式。

    我也就回家了。我爸讓我不用擔心。(您說,出了這麼糟心的事,能順暢的起來嘛。)

    我就各種查資料,看案例。然後下午,老人的女兒就給我打了電話,說她娘要轉院,讓我墊付醫藥費,不知道別人怎麼處理,我是一口回絕。但我還是去了醫院,這女兒一看就是個強勢的主,雖然她的心情我能理解,但那一張嘴說的沒完沒了。

    我帶著她又去了交警隊,想要認定事故責任,我說她娘闖紅燈她不信,就在交警隊調取了路口的監控,她看過之後說:闖紅燈又怎麼了,人現在躺在醫院裡是真的。嘰裡呱啦,劈哩叭啦,一大推。

    交警叔叔當時也火了,說道:那我這個紅綠燈放在這裡好玩的啊。

    交警叔叔雖然沒有給我們書面明確事故責任,但大致上判定老人闖紅燈負主要責任。

    讓我們兩天之後再過來書面處理。

    縱使如此,老人的女兒還是不依不饒,什麼我要告你,我一定要告你。

    再多的白眼也翻不出我當時的心情。

    (遇到交通事故誰都不願意,尤其是人傷。但人都是有私心的,都是會爭取自我利益最大化,我的個人意見,如果本來就是事故全責那自然沒的說,但是涉及到人傷,如果對方有過錯,不建議主動攬全責。這種例子屢見不鮮,我就不多講,我主要講的是對方家屬的難纏。)

    因為那老人的女兒威脅我,要糾集一幫人堵我家門,去我單位鬧。吵的實在是讓人鬧心。

    事後第二天,老人女兒又打電話說要我墊付醫藥費,她娘已經轉院了。因為我帶著老人去的醫院,預估費用在三萬左右。

    老人轉院之後,預估費用在一萬左右,保守治療。

    我依舊沒答應,要錢跟保險公司要去,隨便你怎麼治,投保一百萬,絕對夠陪,無非就是我個人掏的錢多錢少的問題。說實話,我當時也火大,如果能好好講,說不定我的態度也能好點。

    事後第三天,去交警隊拿駕照行駛證,老人兒子女兒電話打了都不接。mmp,搞我呢。

    我就自己去了交警隊,說對方家屬不接電話。警察叔叔讓我再等等,再打電話看看。

    我用了一些小心眼,你們都懂的。然後警察叔叔就給我處理了,把駕照行駛證也給我了。責任認定書也拿到了。

    我又給對方家屬打電話,依舊不接。我就發了條簡訊,說我已經處理好了,賠償費用等你老孃治療結束再聯絡我。

    過了沒兩分鐘,老人兒子就給我打電話。我也不接。

    後來大概過了三個多月,去辦理賠。

    這期間對方家屬也聯絡過了,因為時間長了,我即沒收到法院傳票,也沒有人堵我家門口。既定事實,對方也接受了。

    辦理賠也較為順利,保險公司賠了一萬多,強保就夠賠了。我的兩個車門也懶的叫他們賠了,至今未修。

    出過一次有人傷的事故,才能在這裡侃侃而談。其實大多數人還是能好好溝通的,該自己的責任不要逃避就是了。

    交通事故誰都不願意,但既然已經發生了,就好好面對。我這個算是個小事故,雖然煩了些,也有一定的損失,但圓滿處理了,生活裡也就沒什麼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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