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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歷史沉澱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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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扣毛
中國歷史上的開國皇帝,除了司馬炎就沒有一個蠢的,而李世民這更是這些人之中的佼佼者,堪稱一代人傑。
人傑,能成大事者,都有一個共通的特點,就是從來不以情緒喜好來決定行動。可以說,他們做任何事情都是有目的的,李世民善不善?我寧願相信他是一個善良的人,但是他的身份決定了他的善良是不能發揮出來的,所以他必須殺兄屠弟,處死親生兒子。所以,即便他有善心,他也不可能因為出自自己的善心就去釋放舉國的死囚,更不可能因此而干預司法將氣球全部赦免。
那麼李世民釋放死囚有沒有博取賢名的動機呢?有,絕對有!根據馬斯洛需求理論,人的需求等級隨著社會地位的提高而提高,到了李世民的地位,金錢美女都已經入不了他的眼睛了,流芳千古才是他要做的事,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李世民會成為史上第一個干預史官記錄史書的皇帝,他會為了體現自己的正直而放縱他腹誹不已的魏徵,他會盯著科舉計程車子笑談:“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矣”。
但是那有怎麼樣呢,從客觀事實上來看,唐太宗確確實實實現了貞觀之治,確確實實明君之名滿天下,確確實實異域揚威,確確實實建立起一個我們至今還要去復興的文明,他就算博一點賢名又如何?這本來就是他該得的。
不管世道怎麼變。流芳千古,總比遺臭萬年值得稱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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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饞嘴肥貓鏟史官
武德九年,玄武門事變。
政變結果:
李建成被射死,李元吉當場被殺,唐高祖李淵退位做了太上皇。 李世民繼承大統登基為帝。
李世民下令,將李建成、李元吉府中的所有的男丁全部殺死。
李元吉的妻子楊氏被李世民納入宮中,生了個兒子叫李明。貞觀二十一年,受封為曹王。
李建成有個女兒名叫李婉順。《大唐劉應道妻故聞喜縣主墓誌》記載,她十七歲被封為了聞喜郡主,後來嫁給了劉林甫之子劉應道,一直活到唐高宗時期。
李元吉有個女兒名叫李令。《大唐新野縣主李氏墓誌銘》記載,玄武門之變後,被李世民收為養女,封為新野縣主。後來嫁給了河東名士裴重暉。
《唐文安縣主墓誌銘》記載,李元吉的另一個女兒,文安縣主。玄武門之變後仍在世,後來嫁給了段儼,死於貞觀二十二年。
這說明,李世民對於李建成、李元吉的妻女還是十分仁慈的。
李建成的親信魏徵,在李建成被殺後歸順李世民,李世民也很仁慈地饒恕了他的性命。
李建成,李元吉兩人的兒子們,不論長幼全部誅殺。李建成時年三十八歲,可推算他的兒子的年齡不會很大。
李建成有六個兒子,長子早夭,其他五個兒子全部被殺。
李元吉死時二十四歲,他有五個兒子,都在同一天被殺。
貞觀六年,唐太宗憐憫,釋放390死囚回家過年,約定來年歸來伏法。第二年,這些死囚感念帝王之仁慈,紛紛回來,無一逃走。
總的來說,每個人都有他仁慈的一面展現給世人,李世民也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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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史說新傳
歷史上這類帝王縱囚事件並不少見。在唐太宗時期,有個制度,就是要定期檢查監獄,囚犯有機會直接面對皇帝。
據說,在貞觀六年十二月,李世民“龍心大悅”,親自審訊了390名死囚(數字待學界繼續商榷考證),並允許他們各自回家,約定秋後回來就死。秋後一到,囚犯們果然紛紛回到獄。後來,李世民對有囚犯們的“誠實”十分感動,又悉數將其釋放。 按照歷朝的正統說法,自然又會對君王重德政輕罪罰之舉稱頌一番。
後來到了宋朝,歐陽修的《縱囚論》寫道:“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翻譯過來,意思就是說:罪大惡極,確實是小人,但是等到浩蕩皇恩降臨,就可以使他們以光速變為君子了。這是因為啊,皇恩一向都是深入人心的,並可以瞬間改變一個人。
歐陽修的這一作品,闡述了李世民暗含在政治權術下的虛假和偽善,他認為李世民以所謂的信義釋放死囚,既不符合法律懲治死刑犯的程序正義,也違背了大眾邏輯下的常規情理,只不過是一種帝王德政形象的塑造和宣示。
實際上,李世民施展特赦的舉措,既有帝王德政思維下追求“內聖外王”理想人格的需求,也有蘊含在教化和資治功用下的信義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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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藥的花花世界
《資治通鑑》記載了這個讓現代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故事,多數人都認為不可能。它上面是這樣記載“縱囚”的:辛末,帝親錄繫囚,見應死者,閔之,縱之歸家,期以來秋來就死。去歲所縱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無人督帥,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白居易也在《新樂府》詩中以“死囚四百來歸獄”來說明此事
唐太宗李世民親自審查案件時,突然覺得那些死囚可憐,於是他就下了一道聖旨:把他們全都放回家,一年之後的秋天再來京城執行死刑。於是全國390名死囚都回家了
來年秋天,被放回去的那390名死囚,在沒人督管的情況下全都回到長安,沒有一個逃跑的。於是唐太宗將那些死囚都赦免,改判流刑
北宋的大文豪歐陽修對此事寫下一篇《縱囚論》,批判指責唐太宗“逆情以幹譽”,也就是說他認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是藉機邀取名譽的手段而已。他對此事提到了三不:不足信、不足譽、不足效
那次縱囚事件發生在玄武門之變後不久,那時的刀光血影仍未消散,唐太宗迫切需要樹立仁德的形象來達到王朝統治的目的。以這樣的成功變臉來挽救他弒兄奪位的形象,這些是縱囚帶來的利益
那390名死囚中可能有被冤枉的,但是多數還是犯下死罪的囚犯,因此俺覺得縱囚勢必有悖於律法,對社會不公平,給社會安定帶來潛在的隱患,那樣的縱囚終究還是不足以被後世所效仿的。縱囚只是唐太宗李世民博取賢名的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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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林夕瀟瑤文化館
是為了突出仁治天下。
李世民登基後,朝廷出現了王道和霸道之爭。封德彝主張以霸道治天下,嚴刑峻法。魏徵主張王道仁政,與民生息。
唐太宗傾向於魏徵的儒家王道,但朝中大臣除魏徵之外都傾向於嚴刑峻法的霸道治國。
這種局面下,唐太宗做出釋放死囚回家過年的決定,是為了宣示自己仁治天下的決心。
另外,這三百死囚過完年後,確實到監獄領死了,唐太宗下令全體釋放,也是為了仁政的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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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忠肝義膽嶽老三
一
作為一個皇帝,他做的一切決定首先考慮的是維護自己的江山,而後不是考慮別人看法,哪怕要考慮,最終的目的還是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
唐太宗是一代明君,當然他也有過汙點,就是“玄武門之變”,但是我一直認為“好人做不了好皇帝,好皇帝基本不會是好人!”
唐太宗雖然狠過,因為他要得到皇位,但唐太宗還算是一名仁慈之君,他做過一些事情確實很得人心,讓人對其相當認可!不可否認,他的舉動都是有意而為之,但真正為民著想,又有何不可?
白居易有詩云:怨女三千出後宮,死囚四百來歸獄。
這就是講了唐太宗的兩個故事!
在發動“玄武門之變”後兩年,公元628年,唐太宗釋放3000名宮女,讓她們去尋找自己的人生幸福,因為之前宮女只有成了大齡剩女以後才可能出宮,這樣往往就難以獲得幸福!唐太宗此舉讓天下人都對其充滿了溢美之辭,他的仁慈得到天下人認可!
後四年,公元632年,也就是他真正掌權的第六個年頭,春節前夕,他在視察案例時,發現一些人並非十惡不赦,有寬宥的餘地,於是,他腦洞大開,釋放了390名囚徒,讓他們回家過年團聚,但年後還得回來受刑!
此舉在在朝堂引發強烈的反對,因為沒有人能夠掌控這個局面,一旦這些囚徒被釋放出去,會引發什麼樣的社會動盪,不得而知,所以沒有人看好這些囚徒能夠回來。但是,唐太宗頂住壓力,放囚徒回家!而後來,這些囚徒無一例外的全部回來,也算是履行了承諾,對得起唐太宗對他們的信任!
二
此事件確實有過記載:
《資治通鑑》第197卷:辛未,帝親錄繫囚,見應死者,閔之,縱使歸家,期以來秋來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縱遣,使至期來詣京師。而後,死囚全部按時歸來也讓唐太宗感動不已,他隨後全部赦免死刑,改判流刑,也算是寬宏大量!
但是後世之人對其行為褒貶不一,而北宋歐陽修更是寫出《縱囚論》,認為其行為是博取賢名!
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餘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哉?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當然,歐陽修所言不無道理,唐太宗有博取名聲的成分!
但我更認為是唐太宗此舉是他的“帝王之術”!
三
掌握政權剛六年,天下安定,而經歷過隋末亂世的唐太宗更加明白如何去穩定江山,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穩定民心,讓老百姓看到君王以仁慈寬容之心來治理國家!
所以,唐太宗此舉就是為了給老百姓一個明確的指示,讓他們知道自己治國之道!也是為了維護民心,有利於自己實施“仁政”,得到老百姓的擁護!
此事本來就是“開了一個先河”,但唐太宗的目的絕不是簡簡單單的博取名聲,更深層次的含義是讓老百姓對其擁護,得民心者方能得天下!
所以,此事以後,老百姓更加認準唐太宗是明君,對其擁護更是強烈,讓唐太宗執政效果更加明顯有效,從而開創了“貞觀之治”,而另一方面就是逐步淡化了“玄武門之變”自己的人生汙點,讓老百姓更多的記住了他的“仁政”,而不是“玄武門之變”!
所以,唐太宗此舉非常聰明,他贏得了民心,而且還改變自己的形象,他的“帝王之術”也是爐火純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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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步武堂
唐太宗釋放390名死囚回家過年這個“善舉”,到底是發自善心還是“沽名釣譽”?
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有截然不同的兩種觀點,但我認為,唐太宗的做法,不但不是“善舉”,並且也不僅僅是“沽名釣譽”這麼簡單。
唐太宗的這個行為,既是一次“演戲”也是一次“演習”。
演戲的目的肯定是用“善舉”來沽名釣譽,儘管這個善舉並不值得提倡(至少在當時不值得提倡)。
所謂“死囚”必定是“窮兇極惡”,或“後果極其惡劣”的十惡不赦之人,拿著樣的人來彰顯善意,究竟是善還是惡,是有待於商榷的。
其實,唐太宗之所以這麼做,最想彰顯的是“皇權的威力和至高無上”。
首先,透過這個演習,驗證自己作為皇上的威嚴究竟達到什麼程度。如果說這三百九十人都是“有情有義”,“誠實可信”的話,那麼他們成為死囚就是個天大的笑話。最終他們全部回到了監獄,並且全部按時迴歸,絕不是“誠實守信”,“感恩戴德”,因為如果沒有後來的“法外開恩”,對於這些將死之人,誠實與否,守信與否都沒有任何意義。
他們選擇迴歸,始終是畏懼皇權的威嚴,不迴歸的後果,用腳都能想到,那就是“株連九族”,所以迴歸幾乎是唯一選擇。僅僅是出於畏懼。
演習的第二個目的,就是宣示皇權的“至高無上”,迴歸的死囚,即刻被赦免死罪,不僅是多麼不公平,而且是對國家法度的“任性輕辱”。
唐太宗要告訴天下,皇權就是這樣至高無上,能夠畏懼皇權的威嚴的人,並配合本皇上“演戲”的人,哪怕就是死囚,至高無上的皇權也可以“法外開恩”。
“法外開恩”是一個非常糟糕的,視法度為兒戲的“家天下”惡習,唐太宗為這個惡習做了一次經典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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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春先生的世界
我覺得太宗是想博取賢名。390名死囚本來是要處斬的人,現在都放回家中團聚。很多大臣都認為,到時候肯定湊不齊390人。但是這390名囚犯卻如期迴歸,太宗大赦390名囚犯,體現出國泰民安的盛世,博得天下人的讚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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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醒在夢裡13
我來回答。
看到這個問題,讓我我想起了在網上被鍵盤俠們狂噴的江一燕和陳游標,一個默默支教十年,被《感動中國》列為候選人;一個十餘年共捐款19億,成為內地慈善第一人。就這兩個生活在我們同一時代的人都被指“作秀”,那一千多年前的李大爺被稱“博取賢名”便不足為奇了。
發自善心說稍微讀過一些唐朝歷史的人都知道,唐太宗李世民可並非善類,其政治生涯的里程碑就是“玄武門之變”。弒兄殺弟,逼父退位,怎麼看都不像是一個明君所為,如果再加上之前助其父李淵打江山時殺人無數,那真算得上“惡貫滿盈”了。
而事實上呢!這位皇帝不僅奠定了大唐289年的基業,也開創了“開元盛世”這一史之華章。“英雄看人背後,小人背後看人”,任何事情都是有兩面性的,如果只抓住某人缺點大肆宣揚,便與小人無異。
從文治到武功,從天朝到西域(甚至遠到中亞),從“開元盛世”到“萬邦來朝”,這些都是唐太宗幾十年來厚積薄發而成,此“賢名”後世君王鮮有過之,而“君子之約”只不過是其中一個而已。
君子之約&大赦天下在中國古代,如逢新皇帝繼位,大多“大赦天下”(所謂“十惡不赦”者除外),以顯示新君的聖明與仁德。
我們是否可以這樣考慮:貞觀六年,李世民繼位之初,為了平復“玄武門之變”的陰影,也為了大赦天下,便想出了這“大赦2.0版”的妙計。
此招一出,不僅博得聖君之名,而且與子民們拉進了距離,形成了某種精神上的默契(這種默契是古代所獨有的一種交流方式)。
聖君一出非凡響,
直教後人思翩翩。
開元盛世千秋載,
獨留盛名滿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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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路生觀史
作為帝王,如果靠這賺名,實在是被小瞧過了。總有這麼一些人,這麼看歷史,把歷史上每一個人都想成自己,不能說是以什麼度什麼,但歷史上確沒那麼多他自己。別忘了,那是李世民,不是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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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陳大舍
歷史上唐太宗縱囚並非是唐太宗大發慈悲或沽名釣譽,而是對之前失政的亡羊補牢和為司法改革進行的鋪墊。
《貞觀之治》,目前關於唐朝初年的歷史劇中最可靠的一部。
唐太宗假釋了大理寺獄中的幾百名死囚回家,約定來年再回來受死。結果第二年這些人全都按時回來了,朝廷認為這些死囚已經改過自新成為了君子。於是就赦免了這些死囚。關於這段歷史新、舊《唐書》、《資治通鑑》具載其事。不過歐陽修認為這是皇帝和罪犯再拿法律博弈,贏的是皇帝和罪犯,輸的是法律。併為此寫了論文,而這篇論文也因為選進《古文觀止》而廣為人知。但是,歷史上關於這個事的記錄是有些不完整的。
首先是死囚的人數問題。貞觀六年,死囚的人數《舊唐書》記載為二百九十人,按《新唐書》與《資治通鑑》認為是三百九十人,貞觀初年全國人口約兩千萬左右,所以依人口比例計算這種數字已經不少。據《舊唐書●刑法志》記載之前兩年的貞觀四年:“...是歲(貞觀四年),斷死刑二十九人,幾致刑措。”而之後的開元二十五年,全國人口將近八千萬,全國判決死罪的也只有五十八人。
注意,在貞觀初,法庭依據的是《武德律》,基本上以隋《開皇律》為依據,為唐代幾部法典中最苛刻的一部。而後唐太宗君臣用了十一年才完成了司法改革,推出了相當仁厚的《貞觀律》,而《貞觀律》得以推廣的一個重要依據就是“縱囚”成功。
造成有如此多死囚的原因是因為唐太宗親自搞了一次“嚴打”活動。據《舊唐書●刑法志》記載,貞觀五年:“河內人李好德,風疾瞀亂,有妖妄之言,詔按其事。大理丞張蘊古奏,好德癲病有徵,法不當坐。治書侍御史權萬紀,劾蘊古貫相州,好德之兄厚德,為其刺史,情在阿縱,奏事不實。太宗曰:‘吾常禁囚於獄內,蘊古與之弈棋,今復阿縱好德,是亂吾法也。’遂斬於東市。”
這個事件講的是:張蘊古任大理丞時,審理了一個被告人為李好德的案件,認為此人精神不正常,於是奏告唐太宗:李好德不應以“妖言”罪(大概說了些和“玄武門之變”有關的話)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張蘊古的老家在相州,而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是那個地方的刺史。治書侍御史權萬紀發現這一情況後,便彈劾張蘊古,認為他徇私枉法,企圖放縱李好德。唐太宗是個很衝動的人,收到權萬紀的舉報後,便怒斬張蘊古。
但唐太宗馬上就後悔用刑太重了。於是規定,在京師發生的死刑案件使用“五復奏”(兩天之內由天子確定五次,再執行死刑)制度,地方的死刑案件仍適用“三複奏”(一天之內由天子確定三次,再執行死刑)制度。由此,唐律中便有了“三複奏”和“五復奏”兩種復奏制度。
但是,因為有張蘊古的先例擺著,各地的司法官員還是本著從重從快的原則辦案,雖不至於像漢武帝時那樣遍地酷吏,但大牢裡還是多了十倍甚至十幾倍的死囚。
事情發展到這個局面,已經不是朝廷發幾道文書或者皇帝出面講幾句就能改變過來的。唐太宗不來點真格的表示誠意,天下官民誰也不會信他,於是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唐太宗只能以“縱囚”這種看似極端,但實際上卻行之有效的方式來亡羊補牢。
94版《新隋唐演義●唐太宗李世民》劇照,不少同好們喜歡上歷史確實是受到那時熱播歷史劇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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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路衛兵
我認為兩種心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此事的前半段——釋放死囚回家不排除善心之舉;後半段——死囚因守約而被赦免則有博名之嫌。但就整個事件來說,這兩種成分並不多,因為重罪在身的死囚不是博取賢名和體現善心的最佳選擇。我的理解,李世民此舉有撬動司法的初衷,卻最終流於皇恩浩蕩。這種矛盾的存在也是讓人心生歧義的根源。
鑑於隋亡的教訓、江山永固的願望,以及迅速消除玄武門之變惡劣影響的考量,李世民上位後在行政、經濟、教育和軍事等領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司法改革也是重要構成,出臺了諸如廢除肉刑、慎用死刑、減少流刑以及避免刑訊逼供等寬鬆舉措。基於此,李世民見死囚而心生憐憫是有可能的。我們也完全可以善意地推測,他釋放死囚是為了達到某種法律效果:讓死囚回家過年體現了司法的溫度,死囚如約受死則體現出司法的威嚴。
然而李世民接下來的一波操作——只因死囚守了一次約就予以赦免,體現的就不是法律成效而是皇權意志了。事實上,死囚守約很大程度上也並非基於法律,而是停留在道德層面,期待著皇恩浩蕩。這就改變了事情的本質。如果李世民一開始就預判了這種結果,則難免表演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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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是一位傑出的帝王,開創了歷史上著名的貞觀之治,併為大唐盛世的出現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貞觀六年的春節,對千家萬戶而言,依然是傳統習俗的平淡無奇,但在近四百名死囚及其家眷的心目中,絕對是人生中最溫暖、最有人情味的春節。這年春節前夕,唐太宗與390名死囚立一個君子之約,說現在是冬天,放你們回去過春節,和家人好好團聚團聚,來年秋收之後,咱們再在這裡集合。390名死囚感激啼零,高高興興地回家了。第二年的秋後,這些死囚全都回來了。死囚秋後歸來,意味著甘願接受秋斬,這是一個讓人心靈震顫不已的純道德的踐約行為,唐太宗感動之餘,全部赦免了他們的死罪。
歐陽修撰《縱囚論》短文,丟擲鮮明觀點,矛頭直指唐太宗放死囚回家是為了博取賢君之名,太過虛偽。但我以為唐太宗此舉是發自本心善念,這與他執政理念和風格相一致。
向善向好向上的個例最容易被人攻擊為虛偽,可這樣的仁德之舉,對唐太宗來說不是個例,而是無數個例構成的常態。貞觀初年,唐太宗對侍從大臣們說:“婦女被幽閉在深宮,實在很可憐。隋代末年,不停地去挑選宮女,離宮別館,並非君主去住宿的地方,也聚集了許多宮女。這都是耗竭百姓財力的行為,我從不效法。況且她們除了灑掃宮室之外,還有什麼用處呢?今天我將放她們出去,任求伉儷,這樣既可以節省費用,也可以減輕百姓負擔,還讓宮女各自心滿意足。”於是從後宮和掖庭宮先後放出宮女3000多人。白居易有詩歌頌唐太宗德政:“怨女三千出後宮,死囚四百來歸獄。” 貞觀二十年,高麗遣使臣來向唐朝謝罪,並獻二美女。太宗對高麗使臣說:“回去對你們君主說,美色,是人們所崇尚的,你所進獻的女子,確實美麗。我同情她們遠離本國的父母兄弟,留住她們而使她們忘記親人,愛其美色而傷其心,我不做這樣的事。”於是將兩個美女都歸還給高麗的使臣。
一個偉大的帝王,首先應該是對黎民百姓有真情實感的人。唐太宗曾經說過:“為君之道,必須先存百姓。若損百姓以奉其身,猶割股以啖腹,腹飽而身斃。”他剛即位的時候,山東發生了大旱,他下令賑恤災區,免交當年的租賦。貞觀二年,關中乾旱,鬧大饑荒。太宗對侍從說:“水旱不調和,皆為人君失德。朕德之不修,天當責朕,百姓何罪,卻大受困苦!聽說有賣兒賣女的人家,我很哀憐他們。”於是派遣御史大夫杜淹去巡查,拿出皇家府庫的錢財贖買那些兒女,還給他們的父母。唐太宗又下詔說:由於去年發生了霖雨,今年發生了旱災和蟲災,所以要赦免天下。並表示:如果使年穀豐稔,天下必然安定,就是把災害移到自己的身上,來儲存老百姓,也心甘情願,絕不吝惜。
貞觀五年,唐太宗以“人命至重,一死不可再生”為由,將前定死刑三複奏皇帝核准改為京城五復奏、州縣三複奏,若“不待復奏報下而決者,流二千里”。且詔敕要求,“據法合死而情有可矜者,宜錄狀奏聞”。唐太宗以民為本,將儒家的道德觀念吸納入法典,體現了禮法結合的特點,彰顯了寬仁治世的思想和對人的生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