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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桐寶媽媽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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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黃金斗士魅力哥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或者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別人的痛苦我們不瞭解,就不能橫加議論。
只要每個人的做事不違背法律和道德,我們都應該基本尊重別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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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廣西二姐
不要輕易崇拜或是鄙視一個人,每個人都有偶像,但要擁有你自己的個性,不要刻意去模仿一個人,因為你就是你,是唯一的,獨一無二的,要有自信,也不要全魚否定一個人,每個人是有價值的,如果你不能理解他,也學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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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嘟妹的世界
非常認同這句話,不要輕易崇拜了鄙視一個人,在對一個人沒有足夠的瞭解之前,不要對他人做出評判,這是一個人基本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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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家大院
人心向善,三觀要正,崇拜和迷戀一個人只是讓自己陷入迷茫的陣地。一個人的成功和修養是靠他自己努力得來的,模仿不來,人人都是平等的更不要去鄙視一個處於低估的人,以前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現在只要三年也許就可以翻身,漫長的人生路總有坎坎坷坷,認真對待每個人才是人生的最大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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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上老漁
對任何事物都不可以作輕易的肯定和否定是為人處世的基本道理。當輕浮淺薄成為時尚,或者到了一種無以復加的地步之時,社會文明就會倍被踐踏。崇拜和鄙視是對孿生兄弟。兩者皆是智力發育不全,素質低下的演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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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草民879
刻意製造個人崇拜是人治社會的特徵。因此,獨立的自由的思想活躍顯得彌足珍貴。至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或許不少人都有這樣的體會:以平視的目光注視你生命中遇到的每一個人,獲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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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葉的生活日記
圈子不同,不必強融!提高自身能力是比較靠譜的做法,乞丐不會嫉妒有錢的大富豪,但他會和他的同行競爭!同樣大富豪不會關心那些瑣事,他們會互相融資,尋求跟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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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子墨文化
每個人生活在這個現實世界,當你接觸的人多了以後,你會發現每個人,對於生活,都有不同的態度,也應驗了那句話:家家有本難免的經。當你面對你要鄙視或者崇拜的人或者事的時候,你不一定有他們那樣的淡定和從容。所以不要輕易的去鄙視,也不要盲目的去崇拜一個人。平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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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聖人花
這就是一個人的修養和所處的家庭中的教養了,人們長說的一句話,跟著⊙∀⊙?啥人學啥人,一方面是後天形成的,一方面是習性養成的,一個正直的人,無論在什麼時候都不會動搖骨子裡的正直和善良,如果從小在一個爾虞我詐的環境中生存的人,他的思維邏輯永遠都是在自己的那種猜疑中掙扎。而且把每一個人都想成跟自己是一樣的。以自己的思維方式去想別人對待別人,是不是這個根就壞了。同樣的好的風氣還壞的風氣都是一種傳承,就看是誰掌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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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吟雪楓情12
同意這個觀點。生活到現在不要輕視他人,尤其是不如自己的人。
我年輕的時候家境尚可,有兩個朋友,家境特別不好,他們兩個有著相似的經歷,少年喪父,是母親一手拉扯大,巧合的是上學拿不出學費,也是大些的姐姐幫助他們完成學業。我和他們卻實關係特別好,屬於有點好吃的就要分享的那種,從未因他們的家庭而嫌棄,後來畢業後各自找到工作,有一個哥們兒因為沒錢結婚當天帶著新婚的妻子來到我這兒,幾個同學在一起熱鬧一天就當完成了人生的喜宴,後來還有點兒經濟上的來往,就是這樣的家境就是這樣的起點,短短几年由於能力強,工作認真,在當地城市連續兩個標誌性建築全部由他負責,現在經常有時間到他的城市,把酒言歡,感嘆人生無常。另一個朋友經過多年拼搏現在也高居廟堂,我下崗後不遺餘力幫我走出困境,感覺比我還著急。說這些並不在於我從中的受益,而是告訴大家不要輕視不如自己的人。
因為他們也一樣有靈魂,只是挖掘得不夠,時機未到,他們的心也是一座城, 他們心中也燃燒著自強不息的火苗,當別人失敗落魄,處境不如你時, 不要去譏笑和嘲諷, 即使知道別人對你羨慕嫉妒恨, 也請不要輕易翻臉不認人,選擇仁慈寬容和容忍吧, 一定能讓你贏得更多的支援和掌聲世事難料,風水輪流轉,人一生的命運會改變!
至於談到盲目崇拜,個人真的經歷不多。不想勉強應答。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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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姚耀1188
很有哲理,但屬於“雞湯”道理和語句。
事實上,生活中,只要一個人思維正常,很難擺脫崇拜和鄙視的。為什麼這麼說?比如,我們從孃胎裡出來,一直到進幼兒園和小學,起碼的人文禮數教育中,就充滿了“崇拜”和“鄙視”——包括對偉人、對政治家、對戰鬥英雄、對勞動模範、對平凡崗位上堅持做好事的各類人物的崇拜;同時,對賣國賊、特務漢奸、損害公眾利益、傷害他人的十惡不赦的犯罪份子的鄙視和仇恨……這一些,潛移默化地,積累起了我們起碼的道德準則,是正面的。必須要懂。
您表達裡的“不要輕易”,可能更多的是指在當今資訊爆炸的網際網路時代,不要對那些網上灌輸雞湯的所謂“心靈教主”和網紅們過分相信,他們一邊收費一邊向你傳授著各種焦慮。另外,也不要對一些弱勢群體,如農民、快遞小哥等存在鄙視心理,勞動者都是平等的,是這個社會的有機的組成部分。
由此,總結一下,這句話對,也不對。人還是要存在一些基本的崇拜和鄙視心理的,但千萬不要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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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兮兒26526339
人,要有敬偎之心。三人行必有吾師。尊重別人,才能得到別人的尊重。
人,是相互平等的。最起碼在法律面前是這樣的。人的成功有一個過程,雖然堅辛,但充實又甜蜜。這些起伏不定的過程使我們成長,構成了我們豐富的人生。一個一生下來就在蜜罐裡的富翁,在光鮮的背後也有著失落和不如意。只不過我們被他的光環所迷惑,只覺得他幸福而忽略了他的不為人知的需求和落莫。
我們還應該有理解和尊重對方的心態。一個衣裳不整的貧窮人,努力勤奮的工作著,自食其力,養家餬口。他更應該得到我們的理解和尊重。他不依靠誰,不怨天憂人,他勤檢顧家,養育家人。這樣的人,你說應該尊重嗎?
任何時代都有利勢小人。見了強者,奴才一樣的卑小,巴結對方,順著對方。有時為了私心私利,不顧良心,顛倒黑白。他們見了弱者,又高高在上,顯出一付尊貴的樣子。這樣的變色龍哪兒都有。我們沒有必要弄破他的嘴臉,但我們心有戒備,從內心深處看不起他。
小時有5家人租了一個兩進院子。可以說關了大門,就是一家人。但劉姨一家人是利勢小人。平常巴結我們,煮個肉都要先給我們家盛一碗,親熱的一家人一樣。媽媽說,劉姨是想讓父親給他男人調個好工作呢。後院子李家是工人,窮。有時愛來借錢借物的,但對人挺好挺熱情的。劉姨看不起這家人,別人走她門前過,她都趕快把門關了。對李家說話不留情面,很不禮貌。
那時我們都小,夏天就結伴去河壩玩。劉姨家的孩子去游泳,差點淹死了,還是李叔跳到潭裡把劉姨的兒子救了上了。不知道劉姨心有觸動嗎?也不知道此事件教育好了她嗎?以後我們都分開住了。李家見了我們十分親熱,問長問短的。不知道他們兩家見面了,是個怎樣的情形呢?
看不起別人,最危難的時刻還是對方救了她兒一命呀。
對名星我崇拜的少。我喜歡的歌星影星,一定是一個有大愛的,有擔當有責任心的人。我尊重和熱愛他們,但並不痴迷。因為我們生活在不同的兩個世界。
我喜歡一些科學家,是他的努力和奮鬥鼓勵著我。居里夫人,愛迪生,毛主席,周總理,錢學森,路遙等等。
我熱愛他們,是因為他們的人格感天動地,是因為他們心懷大愛,無私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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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江南春163308619
每個人都有優缺點,對一個人的評價不能過份地強調一面而忽視了另一面。偉大也有平凡的地方,平民也有閃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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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一50歲失獨單親媽媽的
我覺得這個和一個人自我修養和綜合素質有很大的關係,有些人骨子裡就有盲目崇或者瞧不起人的一些東西,其實是他自己的個性不完美的一種提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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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笛迪711
我同意這個觀點,對於我來說,無所謂崇拜與鄙視之說,只有同道中人亦或是道不同不相為謀而已,世界是多元的,存在既合理,對於欣賞的肯定是支援的,對於不喜歡的也是包容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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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順其自然LCD
盲目崇拜既不是信仰,也不是人生目標,而是一種虛無飄渺的東西,最容易迷失自我。生活為每個人都提供了一個廣闊的人生舞臺。與其有激情地崇拜別人,不如把激情用到提高自己上面,學些真本領,做好自己。 每個人的尊嚴都是平等。
不要看不起任何一個人,他現在混的不好,不代表將來就不好,你混的好,不一定你永遠都這麼好,世界一直在變,人生的起落沉浮誰都無法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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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樂山樂水75975766
“三日不見,當刮目相看”,不見三日不知他做了什麼,其思想、行為都有可能發生根本性的變化,所以待人思想不能固化,要用變化的觀點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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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別聲響
人要懂:別輕易崇拜和鄙視一個人
人類最大的缺點,就是崇拜和鄙視。6崇拜比自己強的人,比如當官的,唱歌的……鄙視比自己差的人!尤其是身份的高低。就是在同一層次的人也存在鄙視行為!
人活在世界上確實不易。每個人都有每個人存在的權利!都有每個人的生活方式!如果盲目的崇拜一個人,會讓自己流失很多東西!因崇拜而變得固執,看不起別人!因崇拜而浪費掉自己的時間!鄙視比自己差的人,這會讓自己更加的冷酷無情,生活狀態失去平衡!一個人生活在世界上,並不是他自己的世界!他主宰不了別人,更主宰不了世道!這樣的人最後會一事無成!
怎樣才能擺脫這樣畸形的人生態度呢!
首先要明白,人生活在世界上都有生存和選擇的權利。
其次,要知道自己的位置是和別人一樣的!
第三,應追求自己的事業!要努力上進爭取做一個對社會和他人有貢獻的人!
第四,要平易近人,團結別人!
我再警告一下自以為是的人,俗話說,樹在樹底下不活,人在人下不一定!最著名的故事就是臥心藏膽的勾踐滅吳!也許你崇拜的那個人會令你失望,你經常鄙視的人會在你最無助的時候成為你人生裡的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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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湖邊小老兒
現實生活中,崇拜一個人很難,但:鄙視一個人扣對容易,必競正常人各有各的人三觀,何況當今社會真正品格高當,一心為公及學識大家已很少,但那些讓人鄙視的小人卻越來越多。
回覆列表
我覺得這句話有它的道理,打比方:你很崇拜一個明星,因為他很帥很有才華,可能是媒體上營造的人設很高大,但當你真正瞭解他,可能一件小事就讓你不崇拜他了,因為你發現了他的另一面,覺得他不過如此;因為每個人都不止一面,你在不完全瞭解一個人的前提下,還是別輕易崇拜和鄙視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