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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雨漫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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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流浪的人158582243
現在漏水是常有的事,因沒有責任心加上不好找漏點,樓板不平,防水才質不好,所以年年修是年年漏頂樓就生氣,有幾家物業上心弄的,過去自己家自已做的十幾年都不用動,為什麼現在頂樓合起耒自己做也能挺很多年,買好才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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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喜歡清晨的陽光1
屋頂漏水難度較大整個屋面防水都可能不知道到底是哪兒漏水查起來困難,就算你交了那點錢也不見得解決的了問題,這還要看屋面結構如果是一家一家的露臺式問題還不是很大,整個樓層屋面更難了好不好要全部返修!初期還有開發商建築商頂著一旦過了保修期,那點維修基金還不知填哪個縫隙了!頂層房屋最好別吊頂施工容易打穿防水層,現在建築商偷工減料嚴重本來十公分的混泥土說不定才幾公分!頂層考慮到隔熱施工又不一樣有珍珠岩隔熱層裡面含積水到底是哪裡漏真的沒底!房屋漏水不像補衣服哪兒破能補哪?期待新工藝能解決這些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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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執中bj1
若是新房屋頂漏水,只要還在保修期內,應該由開發商無償修復,物業只能幫助業主反映溝通。 最好業主直接找開發商交涉,並保留證據。
若是已過了保修期的房子,物業應該現場檢視並記錄情況,然後與業主委員會協商啟動維修基金申報程式。
如果小區還沒有成立業委會,那就找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反映。因為僅靠物業公司是無法啟動維修基金的,房管局不給批的。
屋頂漏水的維修難度較大,需要揭開整個屋頂的防水層、隔熱層,工期較長。
啟動維修基金的手續也較複雜較慢。建議多跑多催。只能如此。
總之,物業為此要錢是錯誤的,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業主應該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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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小草152924138
因為現在幹物業的人是開發(建築)商旗下的子公司,都親戚朋友鄉當,及下崗人員,不懂物權法,光知道催收物業費,服務不到位,還把自已當領導,當白領。而業主住戶卻在不斷學習提高自已,對物業服務漏洞百出不滿,紛紛要求成立業委會,來監督物業服務工作,實際上,這是一種好現象,促進小區和諧共存,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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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靈活的小胖子198984270
防水從來就不是物業負責的,上哪告你都白扯,防水五年地產管,過來不五年由房屋維修基金管,所以,要不你就跟物業幹仗,天天干,征服他,要不你就自己花3000左右做了防水,跟物業商量好了,以後啟用物維的時候把自己花的錢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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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曝光135456300
現在問題是物業開發商街道社群小區辦法院是利益共同體,都是在喝業主的血,他們不給業主權力,一齊打壓業主。成立代表業主利益的業委會,所有管理部門都不支援,並且打壓,處處出難題。只有成立和物業一夥的業委會才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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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如意171024713
物管就是幫開發商擦屁股的,又沒人監管,當然在小區亂搞,撈錢嘍。而且開發商可以操控業委會選舉,讓開發商關係戶或者他們自己人進業委會,然後業委會和物管在小區裡面狼狽為奸,大撈特撈。平時物管不作為證據照片、水質檢測報告間隔時間、電梯維護情況、鄰居簽名證據、派出所出警記錄,可以作為少交物管費證據,全國已經有打贏官司案例,物管費最後打的3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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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從來就是拿錢不幹活的。他即不是你去請來的,也不是來找工作的,是硬性搭配的,他幹什麼要為你幹活? 決定物業公司在這個小區是: 房產公司, 靠基層政府,靠收買的業委會。
所以最好還是團結起來,讓他們滾蛋,讓這個行業消亡。屆時,業主才能有基本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