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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的貼膜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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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這邊風景無限
經常開車的人,時刻都要準備最低八千到五萬塊錢(可以走保險的另外),這是喪葬費,也叫安撫費,或者叫人道主義費,跟交通法無關,只要出人命,無論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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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布依小凡
你這個問的問題很好回答,
第一點:你過斑馬線沒有禮讓行人,這個是有責任的,
第二點:責任規劃,你佔主責任,行人佔次要責任。
第三點:造成行人死亡的,行人家屬要求賠償3萬安葬費。這個你要根據當地條件來定
第四點:給你個意見,如果你車子是全險完全可以讓保險公司來賠償這比錢,如果保險公司不賠,你可以讓死者家屬起訴保險公司, 。當然瞭如果你覺得人道主義不好意思,你個人可以適當賠一點安裝費。你個人出的安葬費在於你個人,這個你如果報了保險,你個人想出安葬就出,不出的話你可以讓死者家屬起訴,沒關係的,,,這是我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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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北老王
1.發生死亡交通事故必須要報警按照法定流程處理,回答本問題,歸根結底還是在事故責任認定上,如果事故認定你全責或主要責任,那麼受害方提出喪葬費賠償是理所應當的。根據你的車輛保險投保情況和事故責任比例,由你或者你投保保險公司承擔。在你繳納商業保險前提下,讓保險公司承擔喪葬費即可。
2.那麼,發生死亡交通事故,除了保險公司承擔保險範圍部分以外,個人需要承擔什麼費用呢?
(1)超出保險賠償限額部分由責任方個人承擔。如果你繳納商業保險只有50萬,那麼肯定保險是不夠賠的,超出部分你個人承擔,按照法律規定,無力償還30萬以上賠償的,也按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尤其在一線城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已經達到150萬左右,100萬保險都不夠陪。所以駕駛機動車一定要注意安全,上足保險,否則人財兩空。
(2)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觸犯刑事犯罪,應當按交通肇事罪論處。如能獲取家屬諒解書,可免刑事判決。當然諒解書不好籤字,還得用錢給家屬補償解決。這部分費用由責任方個人承擔。
(3)其他由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方間接損失,由責任方個人承擔。因為保險只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所有間接損失都得由肇事者個人承擔。
所以,永遠不要說自己有保險,駕駛車輛肆無忌憚,保險有時候未必百分之百保險。歸根結底,還需要我們在駕駛車輛過程中,做到慢速行駛,謹慎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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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心192786036
有沒斑馬線機動車都要讓行人,只不過行人在斑馬線上被撞機動車負全責,沒有斑馬線的道路上機動車撞了行人,機動車負主要責任,行人負次要責任,出3萬的喪葬費是應該的,不過這錢會在交強險的11萬里出,先葬人再處理後面的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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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漢風禾豐
記注,不出錢,不看望,打電話保險公司電話。凡事故大點的,保險公司出面,她們有磚業律師。到時該怎麼,做走正常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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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臨港夜空中的鷹
這個要看交警事故調查處理部門對事故的責任認定來處理,
如果題主駕駛的機動車是正常行駛,不存在任何交通違法行為,死者是亂竄馬路(非人行橫道線處)被正常行駛的機動車剎車不及撞死,交警判定死者負全責,機動車無責的情況下,由機動車一方的交強險無責賠付對方死亡傷殘金最高限額,人民幣11000元。
如果題主是屬於上述這種無責賠付範圍的,那麼題主可以拒絕對方提出的3萬元賠償要求,
由交強險無責賠付對方11000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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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特殊防衛
我個人認為:這件事你有一定的責任。
一個駕車者,在正常駕駛過程中,要密切注意觀察道路上車輛、行人的動態,你把一名橫穿馬路的人撞死,先不說行人的責任,但說明你沒有盡到觀察道路上的動態責任(除自殺、不可抗行為),沒有提前採取避險措施,是需要負有一定責任的。
人死不能復生,對方只向你要三萬喪葬費,說明對方認為自己也有責任,同時對方也是非常開明懂事理的人,從人道出發,你應該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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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兔子也吃窩邊肉
這事由交警和保險公司來處理,自個絕對不能掏一分錢,這三萬塊買成書捐給貧困地區的學校也不能助長只要死了人就能訛上仨瓜倆棗這股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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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游泳的魚140021595
交警部門給你出具的“”交通事故處理結論”是什麼?雙方責任劃分如何?
我個人觀點是:對方即使是百分之百過錯,交警部門也會出於人道主義考慮,讓你承擔一點賠償的義務!
你應該拿著“結論”,先諮詢一下你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公司的說法與死者家屬溝通,你所買的車險,就是為了解決這方面的問題的,做為保險公司而言,受人錢財,就要替人消災,天經地義的!
記住一點:交通事故的理賠,保險公司是主體,也是他們應盡的義務!你跟死者家屬所談,完全應該根據保險公司的說法去談,最多你適當出一些人道主義的慰問金,畢竟人家家人已逝。
如果你覺得你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服務差不到位,可以去你們當地的保監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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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立基之源周
三萬塊錢的喪葬費,我認為你應該拿。無論保險公司還是你個人,都應該從人道主義出發。當然這一塊不去論誰的對與錯,比竟一個人的生命沒有了!也可以去換位思考一下吧!祝願大家出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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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雨後賞虹
給他吧,你太幸運了,才三萬元。我三哥開車碰到過,賠了十八萬,人前後半年才出來,一大家子人為了辦這件事,都忙瘋了!人一死全是他的理!車停在路邊上,人自己撞上死了,都不是這個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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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竹林聽雨5590
小車正常行駛!行人違法過馬路被撞死!該是誰的責任!誰就得負責!這就是法律的公平!錢!絕對不賠!死者家屬還要賠償小車一切損失!法律的公平必須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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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雨花石53462457547
作為人道主義,適當的給點可以的,但三萬是否多了點,只要你是透過交警處理好了的,主要責任不是你,那你給點喪葬費可以,多了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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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指環王40
大多數駕駛員都是遵守交通規則的,但是大多數行人能夠遵守交通規則嗎???很多地方行人過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時不慌不忙,拽的跟二大爺似的,更別說橫穿馬路的行人了,腦子好的一口氣穿過去了,腦子差的站路中間都不知該往哪走,交警判駕駛者無責的情況下為什麼要付喪葬費,這就是道德綁架,撞死一個人駕駛員要有頂著多大的壓力和勇氣,事後各種精神壓力,誰來付這個精神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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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閃回39
橫穿馬路,講得不夠嚴謹。如果是高速路會怎麼定責?如果是火車道呢?如果是村落中間的省道、國道呢?所以,要根據不同情況,不同責任,來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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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大頭微記錄
出於人道主義援助!我個人覺得適當出點經濟補償是可以的!首先,行人橫穿馬路、在沒有確定訊號燈或者安全的情況下,做出違法的行為,必然要為自己負責!其次車主在過馬路的時候、適當減速、已減免帶來不必要的交通事故!所以說:安全無小事、大家都應該遵守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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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59D
目前新的《道路安全交通法規》的核心內容就是“以人為本”!體現了國家意志對生命的重視!
機動車禮讓行人是應該的也是必須的!
出現車撞人的行為都是機動車駕駛人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請各位駕駛員尊重他人生命和家庭辛福…
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但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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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始平世胄
在道路上,機動車是強勢一方,非機動車、行人一方屬於弱者,如果雙方出現交通事故,法律推定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機動車一方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行人具有過錯,根據過錯程度可以適當減輕自己的賠償責任。即便是非機動車、行人有重大過錯,除非有證據證明其故意碰撞機動車一方,否則機動車一方縱然沒有任何過錯,也要承擔10%以內的賠償責任。行人違法,並不是機動車撞他白撞的理由。無過錯責任是從整個社會利益考慮,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法制理念。另外,如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機動車一方具有過錯,則賠償數額不僅僅是三萬問題,正常行駛並不一定代表沒有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因素很多,所謂過錯並不是由一方說了就算的,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經過勘驗、調查等程式後認定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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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守護南大門
千萬不要給,一切等判決,這是一圈套,2017年9月25日晚上約七點,我好友被個喝酒醉駕摩托車老人,撞上卡車左側死去,就是因同情給了錢,被死者家屬反告,結果是我好友悲催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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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出!這筆錢是人道主義款,不是交通肈事的罰款,也不是違章的賠償款,人家人都沒了,雖然說是他違章,但你沒有一點責任嗎?你出個喪葬費難道不應該嗎?
這錢無論走到哪裡你都得出!就好象行人違章闖紅燈,你撞了人,你不用負交通違章責任,但人家住了院,你總得去看看人家,多少出點醫療費,如果這筆錢不出,交警不會放過你!
交警要的不是你違章肈事賠償款,要的是讓你做人得有點人味!
因為你撞死的人可能是個殘疾人、兒童、色盲、老年人、、、、、、你敢說你沒有一點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