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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賈躍亭在美國洛杉磯告我對我申請限制令失敗以後,又在美國西雅圖第二次提起上訴,美國時間11月9日早上9點,北京時間11月10日零點第二次限制令案將在美國開庭。賈躍亭律師以我在文章中寫到我清楚賈所在地和公司地址為由,認為我有傷害或威脅賈的暗示或潛在可能,但我對賈的評判僅限於網路,除上次庭審,我從未到達過賈所在的洛杉磯。我現在頭暈目眩,萬能的頭條,我該怎麼辦?請高人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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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蠻牛王

    不要請律師,因為根本不需要。法庭上直接拆穿他在中國的所作所為,他在美國正在複製這個騙錢的手法。

    資料準備齊全,一舉拿下這個騙子。

    你現在只需要想好申訴以後要他賠償多少錢

  • 2 # 張起淮律師

    一、聘請具有資質和資格的美國律師

    第一,你方需要聘請一位乃至多位美國律師。但需要注意的是,所聘請的律師必須是有資格在受案法院所在地區執業的律師。鑑於美國的法律制度和律師執業的規定,美國律師並非像中國律師一樣,只要取得律師證就可以在全國執業,因此需要聘請一位在華盛頓州具有執業資格的美國律師、

    第二,所聘請的律師應是一位精通本案專業領域和焦點的律師。按照美國律師行業的職業特點,其專業性分工非常明確、嚴格。如果聘請的律師不熟悉本案所涉及的相關法律門類,將會給本案的代理帶來不利。

    第三,需要聘請一位富有出庭經驗,熟悉受案法院相關審理規則和程式的律師。

    二、你方應當收集和整理各類證據

    第一,美國法律重證據,因此在各項證據梳理和整理時要注意實事求是,並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證據只有客觀真實,才有可能被法院採信,並對訴訟和你方的主張起到有利的證明作用。

    第二,需要嚴格排除模稜兩可,對你方和對方都有利的證據,即不要出現中國俗話所說的雙刃劍。防止對方在獲得此類證據後,根據其自身已掌握的有利證據以及此類證據中對你方不利的一面,相互佐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補強其證據。

    第三,對於可能存在的於你方有利的證據和事實,以及於對方不利的證據和事實,你方可以申請法院出具相關法令予以調取。

    三、本案應當重視你方主張的合理性

    美國法律制度非常重視事實以及糾紛一方主張的合情合理。非情理的事實是得不到法院認可和法律支援的。更重要的是,合理合情的主張可以得到法庭審判人員的充分理解,並根據其相關判例和法律予以傾斜性支援。

    四、本案開庭審理的準備應查詢蒐集相關案例

    美國是一個判例法國家。相關已判決的案例將會成為本案審理判決的依據。因此,如果能夠查詢蒐集到類似或者相關的案例,應當予以充分的分析、研究,從中找到與本案相似相近的事實、觀點和判理、判據。並且,充分地將本案的主張和代理思路與其相結合,寫出相關質證意見、庭審意見和綜合的代理意見。

    五、針對本案特點,需充分利用跨國企業交易的規則和不同法律制度下的相關公約、制度。有必要時,可以聘請中國的法律專家作為專家證人出庭支援訴訟,便於受案法院的法官能夠充分地瞭解、掌握對你方有利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常識。

    另外,如果你方準備用跨國遠端通訊裝置當庭發表觀點和意見,最好是選擇穩定高效的通訊方式。如使用能夠出現頭像和視覺化的影片工具,應提前向法院申請。在法院同意的前提下,做好充分準備。如果你方日常英語和法律英語均較好,可以自行出庭。如果法律專業英語不好,應當聘請專業的法律英語翻譯予以幫助。並且,對於出庭時想陳述的主張和觀點,最好在庭前做好文字準備,並根據文字準備,在法庭需要聽取時按照準備的材料清晰陳述。如法庭提出相關問題,應當客觀、準確、直接、清楚地回答。而對於難以回答或者無法當場回答的問題,可以報告法庭主審法官,說明不能當場回答和直接回答,並可申請庭後補交相關書面材料。在遠端通話、影片時可以多安排幾位專業人士和律師一同參加,但未經申請和法庭許可不得發言、出聲、出鏡和作證。

  • 3 # 懶爸爸育兒日記

    賈躍亭要拿錢拍死你!有效嗎?在美國絕對有效!你要有律師不然肯定輸,當然可以申請司法援助,讓法庭制定一個初哥免費做你的律師。而且你要準備反訴,賈透過不能贏的官司,浪費你的時間和美國司法的成本,就是浪費美國納稅人的錢,要求賠償。

    還有就是找個國內的自媒體幫你發賈的資料,反正賈又不敢回國,自媒體還可以和你分賬。

  • 4 # 崔兵律師

    必須要強調一下我們現在所處這個社會和經濟環境,必須要尊重法律,遵守相應的法律和尊重。個人的隱私。所以我的回答內容有限請大家見諒。

    美國是一個法制比較健全的國家,但是具體到各個州,必需要找對它的正確的律師。

    這就像在中國在美國都應該找到最好的律師,至少是儘自己所能。

    否則的話一旦產生了被動,那麼後期的影響是連續的。

    但是據我觀察似乎您在以前,幾個方面,在大的方面。我不同意一些輿論所評價的55開,而是您佔上風。

    假如美國律師在開庭,真的如您所描述的那樣,那麼。

    我們應該看到什麼問題呢?

    我們應該看到的不是該律師的素質的問題,而是在這個律師的背後,所表現出對手的信心和態度。

    還有決心。

    如果您的對手。對這個案子非常認真的話應該聘請的律師素質和水平,從細微之處,就應該看出來,應該是在水準之上的。而不應該是現在這個樣子。

    所以從這一點上我覺得您就應該心裡有數,

    心裡不慌。

    至於第二次的結果,那麼從美國律師方面必須以高度的重視。

    可以不客氣的說不要迷信西方的法律制度和中國有多麼巨大的差異。

    實際在公正公平和法律原則方面,大家都是一樣的。

    也就是說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如果對方提出自己的主張,連做精神方面的鑑定,和前期的受到損害的具體證據都沒有,那他們幹什麼來了呢?那個聽證本身就是自討不利,自失一城。

    時間有限先說到這裡吧。

    您和各位朋友如果有具體的問題,需要隱私的單獨的探討的話可以專門探討。

    祝您和各位朋友順利。

  • 5 # 霍小姐的八卦爐

    賈躍亭雖然倉惶出走,落魄美國洛彬機,然而有道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更何況人家作為極具“舞臺表演”之天賦、瞞天過海之才能的前樂視CEO,早已向海外轉移、彙集了可觀金錢(資產),難免會有不少“拜金”的西洋訟棍、狡辯之士樂為其所驅使、效力。

    所以單槍匹馬的顧穎瓊博士與其正面交鋒,耗費大量金錢精力與之苦鬥/惡戰下去,甚至決一雌雄,決不是明智之舉(也可能正中其下懷和圈套),必須避其鋒芒,劍走偏鋒,刺中軟肋要害,方能將其惡意攻擊、無理訴訟,化解於無形。

    霍小姐有幾個建議,僅供顧博士參考。

    一、積極聯絡深受樂視欺騙,堪稱被害慘的“國內債主”,讓大夥聯合出資聘請精通美國法律、有正義感的國內知名律師,組成“團隊”飛赴美國,在法庭內外揭穿賈某人(已經事先構成違法)的所作所為、事實證據。

    二、認真準備材料證據,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以此形成對賈躍亭的強大壓力,迫使其主動“罷訴/停火”。

    三、組織樂視債主,“參觀”(法拉第FF91)電動汽車的美國生產基地,讓其明白“後院起火殃及池魚”的道理,無暇顧及這類純粹是打嘴仗、出口氣的“小官司”。

    四、繼續發揮你文筆犀利、有理有據的自媒體優勢,不斷披露賈某人的要害問題,讓其無法在網路媒體上、美國等居住地立足,為其低頭認錯,主動和解創造良好輿論條件。

    五、發揮傳統文化智慧,藉助老賈“枕邊風”的威力,挑明利弊,言明決心,讓他權衡利弊,知難而退,自覺息事寧人。

  • 6 # 西格瑪的化學

    寫公司負責人住址和公司住址是合法的,你可以檢視A股上市公司的檔案,可以檢視到公司重要股東的住址身份資訊。你反告他浪費公共資源罪,經常沒事就上法庭。美國公司同樣要公佈這些地址。他是美國人,作為公司負責人,他的地址可以公開寫出來。

  • 7 # 劉龍珠律師

    西雅圖法官亂判,顧穎瓊沒律師很吃虧 附:庭審記錄

    本次在西雅圖聽證會中,法官的意見與洛杉磯高階法院Donald S. Eisenberg法官的意見大相徑庭。

    之前賈躍亭在洛杉磯高階法院申請對顧穎瓊臨時限制令的聽證會中,法官撤銷了該案提了以下兩點:

    1、旁聽(Hearsay)

    賈躍亭本人未到場來證實這些檔案的真偽,那麼其提交的所有檔案變為了旁聽(Hearsay),不能成為證據。

    2、司法管轄權

    顧穎瓊人不在加州,法官原話是“Pretty sure, but not so sure” ,基本確定但不能完全確定加州法院無管轄權,換言之,旁聽才是法官撤銷此案的唯一原因。

    在西雅圖的聽證會中, 法官認為

    1、加州法院撤銷本案只是因為缺乏司法管轄權,現在因為顧穎瓊住在西雅圖,法院對其擁有管轄權,於是此話不表。

    2、 法官同時認為聽證會中沒有原告賈躍亭本人出庭也是可以的。賈躍亭本人確實不用出庭,但若賈躍亭不出庭所有這些顧穎瓊說賈躍亭的文字材料均屬於旁聽,不能成為證據。由於賈躍亭不能完成舉證責任,則法官應該判賈躍亭敗訴。

    但是根據華盛頓州法律, WA R REV ER 801旁聽(Hearsay)的定義是在法庭以外講的話或文字,不能成為證據。 “(c) Hearsay. "Hearsay" is a statement, other than one made bythe declarant while testifying at the trial or hearing, offeredin evidence to prove the truth of the matter asserted.”

    附:西雅圖華盛頓法庭庭審記錄

    法官:簡要介紹雙方背景,與案件概要

    雙方身份和案件概要:

    顧在很多受眾廣泛的平臺上寫賈躍亭的案件

    法官擔心可能有虛假資訊給賈帶來惡劣影響,如果資訊造假,則涉嫌刑事犯罪。特別是顧有資訊證明他知道賈的住所和私人資訊,基於此我們認為關於顧穎瓊的臨時限制令聽證會非常有必要。

    關於攻擊性言論 華盛頓州有很多先例。以前的言論限制只是針對攻擊性言論發生後的限制。所以這些不是事前限制。

    賈躍亭律師:我們現在擔心的不僅僅是謠言對賈先生名譽的傷害,更多的我們擔心這些虛假資訊的釋出可能會讓賈先生被美國政府和中國政府的監視。更重要的是顧先生聲稱這些檔案來自於一家受託於賈躍亭的律師事務所。我們認為這些檔案是造假的,但顧先生嘗試得到律師客戶保密協議內的檔案或者說聲稱得到了這樣的保密檔案是值得我們深思、擔憂的。同時顧先生髮布的文字表示他掌握了賈先生住所等隱私資訊。 因為上述原因我們相信聽證會是必要的。 同時上述原因我們也寫在了加州限制令申請書中,但法庭發現缺乏司法管轄權。

    法官:那是因為顧先生住在華盛頓州西雅圖而不是加州。

    顧穎瓊:我從來沒有去過加州。

    法官:好的。

    賈躍亭律師:因此我們在這裡申請限制令,申請是今天一早傳送的,昨晚我們也發給了顧先生提醒資訊,我們認為在此種情況下臨時限制令是很有必要的。顧先生可能會聲稱法官不可以釋出臨時限制令,因為這些辱罵性言論已經被髮布了。而且在華盛頓州有先例, 在辱罵性言論發生後法院全面禁止言論的發聲。因此我們申請限制顧先生攻擊性言論,限制顧先生聯絡賈躍亭的律師樓、僱員等。

    法官:好的,顧先生,我看了關於此案的所有檔案。在加州法院因為無管轄權撤銷了此案。所以請告訴我為什麼你認為我不要採取臨時限制令呢?

    法官: 我看了加州法院的聽證會記錄,加州法院因為缺乏司法管轄權撤銷了此案。那麼請問顧先生你認為為什麼我們這次不能夠適用臨時限制令呢?

    顧穎瓊: 這很簡單,加州法院已經做了前述判決。因為賈躍亭住在加州,然而我住在西雅圖華盛頓州, 我有全職工作,而且我從未親自見過他本人,也從未騷擾或跟蹤過他。 我只是在中文的網站上面說到他。 法官你也許不相信三個小時後現在開庭的一切都會上中國的新聞,2億中國人都會看到它。因為賈躍亭是一個非常出名的中國商人。 我所寫的一切都是用中文,透過中國媒體釋出,受眾也是中國群眾。你可以Google谷歌他的背景,他非常有錢,但我只是一個業餘的寫手。 之前在加州法院通過了臨時限制令, 於是關於此臨時限制令的新聞在中國傳開了,中國群眾覺得特別驚訝為什麼宣稱自由民主的美國竟然通過了限制顧穎瓊言論自由的法庭決定。這是一個對於中國民眾非常誤導性的決定。事實上,我才是那個需要擔憂自身人身安全的人,我的朋友和家人都建議我近期不要回中國,因為賈躍亭在中國非常有勢力。在加州法庭我們只進行了三分鐘,法官就說你們走吧,我不想聽這案件了。我不知道美國的法院是否有權利去控制發表在中國的言論,我不知道,但是(你們專業人士)可以去看那些檔案(案例)。

    法官: 據我所知,加州法院撤銷的原因是你沒有居住在加州因此他們沒有管轄權。所以我們現在關心的是,除開管轄權,這件事應該怎麼處理?那麼請問你的那些言論是針對中國人受眾或者說是隻在中國範圍內釋出的嗎?

    賈躍亭律師: 不是的法官, 顧穎瓊的那些言論都是在世界性範圍內網際網路上公佈的。那些文字雖然是用中文寫的,但是在美國的人們也可以看到。它肯定是在中國有很大影響力的,但是它的認定是在美國, 顧穎瓊住在這裡,顧穎瓊聲稱此前從未去過加州,但是在他的部落格當中他寫下了關於賈躍亭吃飯的餐廳,這讓我方感到擔心。

    顧穎瓊: 我看了翻譯, 我看了都笑了,因為他們(翻譯的人)完全不知道它的意義,其實這就是為什麼加州法院不處理的原因,因為那些翻譯 是無效的。

    賈躍亭律師:這些翻譯是法院認證的。

    顧穎瓊:法官會知道這些是怎樣的,(法官會知道翻譯是有效或無效的)。

    法官: 我瞭解你們說的情況,那麼現在我有一些問題問原告賈躍亭,一號證據附件, 美國國稅局發給顧穎瓊的一封信。

    賈躍亭律師: 我們用這一證據只是為了說明顧先生是美國西雅圖居民,他在網上釋出了這些資訊。

    (雙方確認證據完整)

    法官:我不會因為證據一而限制顧穎瓊跟美國政府聯絡。但是很不幸我不懂中文,所以我無法去判定這些中文材料中的內容是否準確,或者說這些材料是否準確的翻譯出來了。那麼顧先生在這一切法律動議之前有沒有被合法的送達資訊?

    賈躍亭律師:有的,我們有發郵件給顧先生。

    顧穎瓊: 是的,她昨晚發給了我郵件, 但我又不知道她是誰。

    法官: 沒關係,那沒事。那麼現在是原告在正式聽證會之前的一個機會,把這一整件事整理好。現在很難從一方的證詞證據中得出結論是否言論涉及誹謗。下一次聽證會就是得出結論的時候。

    顧穎瓊:怎麼認定呢?

    法官: 我認為這裡面的語言已經描述清楚了。

    顧穎瓊: 我只是釋出公眾資訊,不會發布任何關於他私人的資訊,比如說他的家庭住址。或者比如賈躍亭現在正在法院審理中的案件。舉個例子,賈躍亭的客戶在洛杉磯因為賈躍亭合同違約,有超過十個起訴他的案件。我把這些案件事實展示給中國人,這樣可以嗎?

    法官: 好的,這樣是可以的沒有事。

    法官:不,我想要暫停這件事,放一個臨時限制令(直到下次聽證會)。你(顧穎瓊)只能釋出關於賈躍亭事實性的文字,不能對此發表評論。只可以釋出公開的資訊,比如公開審理正在進行的案件,事實性的文字,但是不可以歪曲改編或者加入自己評論性主觀文字。

    顧穎瓊:那這樣是不是違背了憲法第一修正案呢?

    法官:沒有,因為我限制的是你做傷害賈先生的言論。

    顧穎瓊:那麼誰來判定呢?

    法官:下次聽證會的法官會來判定。

    顧穎瓊:好的。

    法官:現在請顧先生在外面走廊上休息一下,我要對這個臨時限制令進行措辭因為我不希望限制顧先生髮布公開資訊事實的權利。

    顧穎瓊:好的我理解。

    顧穎瓊:我有兩點簡單的考慮,首先是內華達州政府出納員聲稱賈躍亭是龐氏騙局,第二點是,賈躍亭和他的公司有大筆財產,他們買通(媒體)在中國說了歪曲事實的言論,他們說我顧穎瓊被禁止發表言論。所以我可以申請賈躍亭和他的公司在11月9日之前不能發表關於我的主觀評論嗎?

    法官:不行。

    顧穎瓊:但是賈躍亭的公司可能會發表(對我不利)的言論。

    法官:我理解,這份臨時限制令有效期會持續到11月9 日。這很重要我會確保顧先生得到這份法院命令的影印件。

    顧穎瓊:我可以限制賈躍亭在中國發布關於我們案件錯誤的翻譯檔案嗎?

    法官:不行,不過你可以在下一次聽證會之前將相關證據呈現給法官看。

    顧穎瓊:請問我如何推遲11月9日的聽證會呢?因為到時我很可能在中國。

    顧穎瓊:請問那位法官在這裡嗎?

    法官:他在樓上三樓。

    顧穎瓊:好的,我會找他談談。

    賈躍亭律師:11月9日是目前今年內唯一一天可以舉辦聽證會的日子。

    法官:是的。所以你可能需要申請法官同意你庭審時透過電話參加。當然那時候中國時間可能已經很晚了。

    顧穎瓊:好的,那我能現在去問那位法官許可還是任何時候(都可以去找那位法官)…?

    法官:你需要坐下來不然我不能….

    顧穎瓊:那麼賈躍亭會出席嗎?賈躍亭被要求必須出庭嗎?

    法官:他的律師到場就行,他不需要親自出庭。

    顧穎瓊:因為那樣的話(賈躍亭出席),上百萬的中國人會看這個庭審。

    法官未回答,好的,結束。

  • 8 # 街頭小飛

    根據你都口述怕是假的,但也有可能是真的。這裡給你幾條建議,。

    1。先去找律師,如果你沒去過美國美國的法院也管不著你

    3。就不說了你自己想一下

  • 9 # 阿明208286973

    沒事!顧博!堅持!你會贏的!全中國人支援你!賈騙子在中國已經是欺詐了!他開始說是減持後會無償借給公司用,這樣就拉高了股價,接著高位套現,跑到美國了!這就已經是資訊披露欺詐了!他會被查處判刑的!

  • 10 # Evan老羅

    我覺得吧 既然你有權爆人家料 人家也有權告你 人家投資人都沒你那麼鬧騰 我還以為你有多少股權在裡面呢!人家又沒花你納稅人的錢 你起什麼哄啊 你倒是爆個蒼蠅老虎出來啊!

  • 11 # 養得起木下的男人

    強龍還壓不過地頭蛇,何況賈躍亭如今已是過街老鼠,他比你更希望息事寧人,他只求你不要再無端挑釁他而已!如今你倆真要是PK,對簿公堂,這不正是你想要的,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賈躍亭這次讓你踩著他落魄不堪的賊身眺望遠方的風景,他也是有苦說不出:虎落平陽被犬欺!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我支援你,至於為啥,我親戚買的樂視手機都換兩塊手機螢幕了!

  • 12 # 花千果寵物

    檢視完整的庭審記錄,如果不是美國法官強制你只可以釋出公開的事實,不可以根據自己的推斷髮布新聞,估計我們是看不到這麼完整的庭審記錄。

    當然博取眼球並沒有錯,但是因此而傷害到他人,卻是大錯特錯。

    賈躍亭有沒有錯應該交由法律來判決,而不是利用輿論來導向,中國要走向法制,你們這種所謂的博士更應該身先士卒去維護與引導,利用賈躍亭來炒作自己是可恥的行為。

    作為一個三四線城市的小市民,就很想問一問,所謂的套現之類事情,自有股東投資者會追回,如果股東與投資者沒問題,關你毛事?

  • 13 # 愛讀Ido科技

    顧博士,你好!

    持續關注這件事情很久,發表一下個人看法。

    賈躍亭為什麼要起訴你?

    賈躍亭在國內已經債務纏身,信譽掃地。之所以一直在美國不敢回國,就是怕回來了被限制出境。

    賈躍亭當前個人有沒有錢我們得不到考證,雖然看起來他在FF專案推進的過程中表現得資金很困難,融資渠道不暢。但是至少賈先生沒有消失,常會公開發表言論。這說明他本質上內心並不想“人間蒸發、一走了之”。

    當然,我相信國內監管部門肯定也在密切關注賈先生的後續動作。不排除有出手的可能。

    關鍵是:在這個過程中你“揭露”了很多賈躍亭在美國的一系列動作和相關資訊。尤其是信託一事,更是將國內輿論推向了頂峰。

    就目前賈躍亭的處境而言,他不想被公開太多在美國的個人資訊(國內債主會有所動作),賈躍亭一直在寄希望於“FF融資成功”而能夠翻身,而國內樂視的負面影響越大,其融資難度越大。所以賈躍亭會起訴你,目的是力求透過法律方式讓“信託”事件造成的影響最小化,不影響到FF專案。

    你該怎麼做?

    既然已經發生了,那就去勇敢面對。

    目前國內輿論想知道的是:賈躍亭的“信託事件”你是否有真實有效的證據(雖然這不是本次其起訴你的重點)。如果有,你可以借本次媒體聚焦的場合展示出來,這樣,今後你的壓力會小很多。會有更多媒體去調查此事,比你專業比你有經驗,何樂而不為呢?

    如果你沒有確切的證據,也請你說明。

    有一種說法是你想透過炒作而獲利。如果你真有真憑實據,我個人覺得無可厚非。畢竟這個世界,資訊就是一種資源,資源是有價值的。

    關鍵是請你說明。

    我並不關心賈躍亭對你申請限制令會不會成功,因為這只是賈躍亭遠走美國後事件的一個“插曲”而已,國內民眾想知道的是:賈躍亭出走美國事件後的真實情況。

    所以說,你只管大膽去應訴好了,沒人敢對你有任何傷害舉動。媒體所關心的是:你手頭到底有沒有真憑實據?

    你能公開承諾說明一下嗎?

  • 14 # 顧穎瓊博士說天下

    1.11月10日,對方出動了三名律師到現場,法官在看了一堆中文翻譯英文之後,認為我沒有遵守西雅圖法庭的臨時禁令.決定開出兩個新的禁令,一個到來年具體看看案子,一個是12/7到西雅圖法庭上再解釋為什麼沒有遵守臨時禁令

    2.現在需要西雅圖地區的有從業拍照的律師了,因為法官建議,12/7 最好還是請一個律師幫我,這樣的話,對大家都有益!哪位英雄好漢願意免費幫個忙啊?實在扛不住賈總錢多人多勢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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