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90後仙女肉肉

    首先要明確這個房子是在孩子爸,也就是女子丈夫在去世前購買,那麼推測應該是婚內購買,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關於遺產的繼承,有遺囑的從遺囑,無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

    繼承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因此這個房子屬於妻子繼承。

    至於她願不願意給孩子,是由她來決定了。

  • 2 # 東北營口人

    孩爸去世之前買的,孩子媽改嫁了,房子應該給孩子。

    根據《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

    孩子爸去世,孩子媽、孩子、孩子爺爺奶奶共同繼承,佔的繼承份額不一樣。房子繼承人是孩子的媽媽佔50%,孩子媽、孩子、孩子爺爺和奶奶佔50%,每個人各佔六分之一份額。

    其中爺爺和奶奶只剩下一位還活著,繼承佔六分之一份額。如果爺爺和奶奶在兒子去世後都去世了,佔的六分之一份額由爺爺奶奶所有兒女繼承。

    孩子媽改嫁了,結婚了,她應該辦理房屋改名手續,首先孩子媽、孩子、孩子爺爺奶奶去公證處做公證,把房子給孩子,孩子媽、孩子爺爺奶奶放棄繼承權。公證時帶上所有手續。

    孩子媽改嫁了,房子不改孩子名字,孩子媽去世後,後改嫁的男方也有繼承權。

    爺爺奶奶還活著,就趕緊辦理更名手讀,等爺爺奶奶不在了,改名字更難了。所有兒女都有繼承權,所有兒女都必須放棄繼承權,才能去公證處公證,才能改名字。

    有公證書,才可以去房產中心,辦理房照過戶手讀。趁著爺爺奶奶都活著,把繼承房子的事情趕緊做好,趕緊更改名字。

  • 3 # 李而愛

    我認為,不該。

    首先,房子應該屬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那丈夫死後,房子另一半屬於遺產,並開始第一順序繼承,包括父母,妻子,孩子。所以房子本來有一部分是屬於孩子和丈夫的父母的。妻子占房子大部分份額,可以擁有房子的機率很大,前提是給丈夫父母轉換成適當的費用。改嫁時可以認定婚前財產,改嫁後即使離婚,二婚丈夫也是得不到你的房子的。

    其次,丈夫死後,妻子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有孩子撫養權也有撫養的義務。房子雖然是不動產,但是可以增值,也是撫養孩子生活的保障,不住的話也可以出租。若給了孩子,等孩子長大了歸他,說不定話語權就不在你了,某天你被媳婦嫌棄趕去養老院也說不定。女人還是要有自己的保障才好,哪怕老了。

  • 4 # 實現一個曉目標

    這個問題並不複雜。繼承法有很明確的規定。

    母親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即使改嫁,這種法律關係也不會有變化。

    讓這個母親放棄財產,淨身出戶。估計也是其他親屬的一廂情願甚至覬覦人家的房產。未必真的為了孩子考慮。

  • 5 # 屠昌芹

    無論媽媽改嫁到哪裡,她的心都會在孩子身上。房子在媽媽手裡,也就是在孩子手裡,等孩子長大成人了,才過戶給孩子。

  • 6 # Jane漂漂

    說個我老家的故事。我們村裡有一戶人家,丈夫十年前走了。男人走得時候也就四十來歲。家裡留下老婆和一兒一女兩個孩子,當然在世的還有健康的老母親和男的幾個已婚姐妹。

    沒了男人的老婆就帶著倆孩子在縣城打工,供應倆孩子上學。而婆婆在老家就霸佔了兒子留下的兩處房產。一處婆婆住著,另一處房子在村裡登記房產證時,婆婆登記了自己的名字。

    這兩處房產都是兒子婚後所蓋。媳婦跟婆婆以前關係就不好。所以,在兒子突發疾病去世之後,婆婆就跟兒媳決裂了。兒子的兩處房子,婆婆都不打算給孫子。

    而兒子生前還欠下二十多萬的債務,媳婦一直還著,據說現在還剩五萬沒還。媳婦打算賣不處房子還債,可是婆婆不幹,也不會幫還債。

    兒子的生前債務,據媳婦說,也借的奇怪,因為老公在世時她並不知道,是老公去世後才冒出來的。她家以前開了一個鞋墊產,生意還可以,也不至於欠債。

    婆婆打算把兒子留下的兩處房產留給自己的小女兒。因為將來婆婆養老要靠小女兒。

    年前,小姑子還捎信給嫂子要嫂子回老家說說房子的事。但是,這個媳婦沒有回去 。

    媳婦性格軟弱,對強勢的婆婆沒有辦法。如今媳婦的大女兒已經結婚,兒子也大了。媳婦幹保險,乾的還不錯,在縣城又買了一套房。

    說起這個女人也是一個奇葩。前幾年,她找了一個男朋友,住她的房,吃她做的飯,花她的錢,還打她。從這點來看,這個女人是不太精明的,太容易被親近的人欺負。

    她現在好像跟那個打她的軟飯男分了。上次見她是在給她女兒孩子辦滿月酒的酒席上。

    她長的很富態,大眼睛,白面板,風韻猶存。可以看出年輕時候,她肯定是個美人。

    前不久,老家她的鄰居打算買她家房子,因為產權不清,沒有買成。

    她總是說不想跟婆婆生氣,不想跟婆婆見面。那麼,關於房子歸屬問題,現在看來被婆婆更改產權的房子只有婆婆能處理了。而另一套房子,也懸著。

    生活這團亂麻,因為人性中的自私,更加理不清。一切唯有留給時間來解決。先過好自己的日子,總不能因為這些爛事天天不痛快吧!

  • 7 # 鐵馬秋風勁漠北月光寒

    孩子爸去世前買的房子,按說妻子、孩子與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孩子他爸與妻子各佔百分之五十,其他百分之五十由妻子、孩子和孩子爸父母繼承,這是法律

    但民間通常情況下,這個房子是要留給孩子的

    所以,當法律與人情發生矛盾的時候,需要冷靜下來,相互溝通,相互協調,相互尊重

  • 8 # 看我黑哥評論

    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拿西安這邊的交易流程是這樣的。

    1.孩子父親生前買的房子,這個要分婚前還是婚後。婚前全款購買房產,屬於個人財產,和結婚後的妻子沒有關係,孩子父親去世後,這個房子第一繼承人是孩子父親的父母,除過孩子父親立有遺囑。產權人的父母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夫妻雙方),戶口本,結婚證,孩子的死亡證明,子女關係(街道辦或戶籍處開證明)房產證,到當地房屋交易所辦理產權繼承,待產權證辦理到父母名下,再由父母贈予,繼承,或立遺囑的形式將此房產公證給孫子;婚前按揭購房,婚後夫妻共同還款,目前孩子母親已經改嫁,從法律依據這個房子產權依然屬於孩子爸爸,不過孩子媽媽可以透過訴訟來追究按揭賠償,若無任何異議,第一繼承人依然是產權人父母,同上方式辦理。

    2.孩子父親婚後買的房產,不管全款按揭,屬於父親共同產權,孩子父親去世後,上述房產繼承順序是:妻子孩子是第一繼承人,爺爺奶奶是第二繼承人。要想把房子產權轉移給孫子,需要爺爺奶奶,還有孩子母親,孩子一起去當地公證處辦理公證,爺爺奶奶辦理放棄繼承公證,孩子母親辦理繼承公證,然後讓孩子母親去當地房屋交易所辦理產權析產,換證。然後再將房子正常過戶給孩子。另一種方案:爺爺奶奶,母親,都辦理房產的放棄繼承權,孩子辦理繼承權公證,去當地房產交易所辦理析產,換證。

  • 9 # 東莞泰越教育投資天助

    孩子爸去世前買的房,如果是與孩子媽結婚後買的房,從法律角度來說是由孩子和孩子媽共同繼承,孩子媽改嫁的話,從理論和感情的角度來說應該把房子留給小孩,因為媽媽出嫁後,小孩就變成了孤兒,經濟、感情、父愛、母愛都失去了,難道孩子的媽媽還要把房子都分走,不給小孩留一條後路嗎!

  • 10 # 婧雪日記

    應該給孩子,畢竟孩子以後再也見不到媽媽。孩子已經沒有父親,現在媽媽又要改嫁,更正確的說就是管不了。因為媽媽組織了新的家庭,就會有很多因素造成想管。但是管不了 ,所已我認為應該要留給孩子,

  • 11 # 中年階段

    暈,不給孩子給誰?這類問題真不該出現。只是在中國老人一般擔心兒子的房子讓兒媳或前兒媳侵吞而已。如果我是老人就會視前兒媳的經濟情況而定。如果她條件好養孩子沒負擔,我會大方坦誠地跟她講,不光孩子爸的財產連同我自己的都有孩子份,但畢竟孩子小,你也改嫁,作為老人我不會用財產綁架你或孩子孝順,我代管財產的確出於不放心,請諒解!但也會到律師樓或公證處立下遺囑,並申明唯一。

    如果兒媳條件不很好,孩子培養離不開錢,我會按遺產部分買下孫子那部分的一半另一半由我代管。其餘操作不變。如果我是兒媳或前兒媳我會理解。

  • 12 # 農村小夥的一年四季

    房屬於你媽媽婚前個人財產,如果不加其他人名字,產權只屬於她自己

    只能是她去世又沒有遺囑時候,你、她再婚後的配偶、生的小孩都有繼承權,你們協商份額

    如果有遺囑,就屬於遺囑上的繼承人

  • 13 # 不勤不懶

    我是小英我想回答一下,我說爸爸去世前如果已經離婚,那這個房子就是爸爸的、爸爸去世就應該他的孩子繼承2.如果孩子爸去世前沒有離婚那麼房子就是夫妻倆的共同財產

  • 14 # 杏花姐

    應該給孩子,房子是夫妻倆的共同財產,孩子是夫妻倆愛的結晶,所以給孩子是最公平公正,更何況孩子媽媽又改嫁了。

  • 15 # 暮春小屋

    父母婚內財產,應該歸母親所有。是不是把房子歸孩子住,決定權在於母親。

    母親再嫁,這套房子仍然是她自己的財產,是她和第二任丈夫的婚前財產。

    孩子如果想要這套房子,只有去找他媽,讓他媽贈予

  • 16 # 遠飛的紅鷹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孩子爸去世之前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丈夫去世了,他的一半財產的繼承人分別是,丈夫的父母.孩子和妻子,各佔1/4,如果孩子媽媽改嫁,她要把房產全部留給孩子,就必須請上公婆,一起去公證處,簽署放棄繼承權,同意房產由孩子一個人繼承,同時並把自己的一半房產也贈予孩子,只有這樣,孩子才能完全擁有這套房產。

  • 17 # 無奈情深緣淺900

    當然該給孩子了,孩子有合法的繼承權,在說媽媽已經改嫁了,孩子沒有爸爸了也沒有媽媽了,他真的成孤兒了,看著他都可憐,房子應該留給他

  • 18 # 淡定趣味

    孩子爸爸去世了,孩子媽媽改嫁了,住房是誰的名字?如果是孩子爸的名字,孩子爺爺、奶奶、也是有繼承份額的。

    但是在道義上說,是應該給孩子繼承的。爺爺、奶奶還跟孩子爭什麼呢?都是要為下一代考慮!

  • 19 # 清香婉約素雅

    房子就是孩子的,如果要是鑿真誰有繼承權再去分房子,建議去走法律程式,該是誰的就是誰的,但是還是要以人為本,本著誰住的利益大就給誰,因為你們之間除了親人就是親人!

  • 20 # 玲瓊私語

    我的話會給孩子,改嫁已經是對孩子的一種傷害,房子給孩子算是彌補吧,當然女人會走改嫁這條路,也屬無奈之舉,如果可以,誰不想跟心愛的人白頭偕老。

    ——老公去世,女人想離開這個傷心地,避免觸景傷情,重新開始一段新的感情,無可後非,活著的人總要朝前走,生活下去不是,也許有人會說 ,是不是有點太自私了,就考慮自個,孩子就不管不顧了嗎?

    ——我看倒是能理解,改嫁也可以回來看孩子.又不是斷了聯絡,條件好呢多來看看孩子,條件一般呢可以少來看孩子,但不能不看孩子,這個可以和孩子溝通一下,說明情況,取得孩子的諒解。人這一生太不容易了,不定什麼時候就會遇到坎 ,遇上嘛事說嘛事,再難也總會過去的。

    ——我小叔子前幾年離婚,原因呢就是:不是有那麼一句話麼,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當初結婚女方就圖小叔子老實,沒成想生下女兒才兩年多,一出去打工,就嫌棄小叔子太老實了,說嘛不過了,小叔子當然不願意離,拖了有兩年多吧,女方避而不見,平常也不給孩子打電話,年底回孃家,就來看孩子,一年到頭不打電話,過年了想起來有個孩子,這擱誰家也不待見,所有每次來都鬧的不歡而散,最終小叔子還是離了,法院判的,孩子跟了男方,因為女方不要孩子,女方出撫養費,可這麼多年,女方一分錢都不拿,那怎麼辦,孩子終究是自己,當媽能狠心不管,當爸爸的不能不管。

    ——這不兩年前小叔子結婚了 ,女方帶了一個小姑娘,現在小叔子過的挺幸福 ,頭年還生了一個男孩,這多好,有兒有女的。日子麼總是會一天天好起來,生活就是要朝前看。

    ——說這麼多,就想說女方改嫁也是想日子能過的好一點,應該理解,因為各種原因,孩子不能帶去,把房子留個孩子,是想彌補不在身邊照顧孩子的虧歉,當然,女方如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要分一些也無可後非 ,至於分多少 那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旁人怕是無權干涉,不過有句話,不吐不快,終究是你的孩子,別傷了孩子的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假如給你個機會,讓你從二次元中選一個角色當老婆,你會選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