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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8141062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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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細雨潤春蕾
城市規劃建設居民小區嚴重錯誤!宣揚安靜舒適優雅是錯誤理念!城市本就繁華喧囂,否則不叫城市!建樓房宜居就可。到處封閉導致斷頭路,交通不力到處堵車。在整個物業亂收費,加重社會矛盾。取消小區取締物業,實行開放公共管理並納入法制體系,確保人們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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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孟憲生律師
城市化需要的是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管理,隨著《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落實,原有的物業管理模式必將被新的建築物管理模式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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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mIintoodeep
估計不少朋友小區是老小區或者簽約的小物業公司。首先,大的物業公司都有標準的服務流程和內容,會舉辦組織各種社群文化活動。業委會和社群街道也會對物業監督。如果大家的權益受到侵害,可以舉證舉報。做一個文明和諧的寶寶,不噴不噴。。。
物業服務除了常見的保潔,還有綠化,安保,工程維修,十來種裝置房維護,客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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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渴望重新來過
不需要,小區管理要改革,堅決改革,物業管理已經過時了,沒有人性化的東西,應該讓各個小區成為小區居民委員會,像每個村委會一樣來管理,只要在這個小區裡面就是居委會居民,他應該享有村民一樣的待遇,既然房子不是炒的是住的那就沒有任何理由讓以贏利為目的的物業公司管理和存在,所以以後應該以每個小區為單位進行居委會選舉管理人員,和財務會計人員,既然小區是家那就應該有家的管理方法,國家可以直接以小區大小來定費用,這樣管理費才能降下來,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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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GermanStar
物業到底要不要取消?這確實是個難題。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是什麼?當然是為人民服務。但是現在的物業公司性質變了,他們利用物業管理這個權利撈好處,把自己凌駕於業主之上。他們不但不能管理好小區樓盤和為業主服務,反而製造了很多不應該發生的矛盾。
看看物業公司每天都在做什麼:
他們利用業主地盤,巧立名目,收取各項費用,他們雖然不是警察,但是所做的一切都是以二 鬼子形式上的警察性質的工作。他們不是稅收部門,卻像稅務局一樣收取各種苛捐雜稅。他們不是法院,但是他們卻可以自己確定正確與否,自己制定政策,自己可以任意罰業主的款。他們不是城管局的,但是他可以劃出一塊地做為停車場,收取停車費。他們收的這些錢交稅了嗎?錢都交給誰了?私分了?還是投資了?有明細帳公佈給業主嗎?業主一旦和他們有糾紛,他們就像黑社會一樣,一幫幫的人把你圍住,輕則罵你,重則動手打人。有些物業還和當地權利機構勾勾搭搭的一起欺負業主。
反過來看看業主都做了什麼?
1,業主每個月要交物業費。便宜的3元,貴的20¥。
2,業主要交公攤房租費用。樓群裡的院子都是業主交的錢。
3業主交地下室的公攤費。
4業主還要交物業管理公司的辦公室和住房費用。
5,業主明天都小心翼翼過著每一天,生怕物業公司藉口罰款。
問題來了,物業管理公司憑什麼利用業主付費的地方收各種費用?所有權和使用權是業主的。物業掙了錢給不給業主?物業公司的職責其實就是提供為人民服務,他們不應該也沒有權利去收業主的任何費用,更不能自己制定政策,形成小區的內部獨立王國。物業管理應該按照物權法,中國基本法,規範自己行為,認清自己的位置。不能有任何收費的權利和違法行為。
物業公司對於一個小區,對於一個樓盤確實有一定的管理作用。但是宗旨定位要清楚,中國應該有一個主權機構來管理物業公司經營的情況。避免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糾紛。讓業主們有個安全舒適快樂的生活環境。
物業公司和業主是中國社會最基本的生存單位。如果搞不好,勢必引起一連串的反應。業主在家受了物業公司欺負,到了單位情緒肯定不好,工作中無意識的就會發洩到自己的單位員工或者客人身上,他們不高興也必然會傳染到下一個人,導致社會矛盾越來越多,問題越來越大。
綜上所述,物業公司應該存在,但必須改善,物業公司管理的宗旨和職責一定要明確,他們就是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不能收取任何費用。他們不能替代公檢法,稅務局,城管和街道辦事處行使職責。他們的任務只有一個,就是人性化為人民服務!
備註:舉個例子,我認識一個朋友,住在北京一個高檔小區,每平方米物業費8元。有一次他開車回來,停車位被物業管理人員讓其他人給佔用了,物業人員讓他把車停在了非停車位上。結果第二天準備出門看病,發現車被物業公司給鎖了軲轆,找物業公司開鎖,物業公司要3000元,否則不給開鎖。朋友因為身體不好,又急著要看病,迫不得已付了3000元。物業公司有什麼權利替代交警鎖車?他們有執法權嗎?他們憑什麼收3000元?他們是稅務局嗎?就是稅務局也得有個收錢理由呀?他們收的錢上哪去了?物業公司還是個人給截流了?物業公司就是中國新時代的黑社會,比解放前的上海灘還黑,而且公開,公然的大張旗鼓的掠奪他人財產。這個毒瘤不消除必定危害全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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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講道理的小老頭
物業該不該取消,首先看小區有沒有需要,如果業主不需要,可以取消,有人看物業就是保潔、保安。那麼保潔、保安也可不要。業主自掃門前雪就不要保潔,沒有保安,業主家也不會天天被盜。但是小區路燈不亮了,就沒人管了。也許有一天汙水井蓋壓碎了,人踏上去,人不見了,後悔的是誰呢?也許有一天小區有一老人需送醫院急救,但業主的車輛堵住了通道,又急了誰呢。也許一場暴雨過後,地下停車場一片汪洋,後果可怕嗎?也許有一天小區發生火災,消防裝置有故障,損失的又是誰呢?。假如、也許的事情不會發生,你可以不關心自己、和自己的家人的生命及財產,但做為黨和政府會時刻把百姓的安危放在心上,提到議事曰程,設立物業行業自有道理。物業必竟還不夠完善完美,大家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經過長時間的磨合,定會發揮物業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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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史遠有
這幾天,關於物業的問題,幾乎是天天上網。我也就此事和一些朋友探討一下。得到的答覆是,有的人覺得物業公司還可以,不管是從各個方面。但大部分都說物業公司不行,說得是服務不到位,還有些其它的。
因為我住的小區,原先是有物業公司(沒有與業主委員會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可是物業公司除了收取物業費外,什麼也不管。後來我們就拒交物業費,慢慢地物業公司就走了。到現在也沒物業公司參與管理,已經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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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北之狼
不明白、國家為什麼要讓物業公司站在政府的立場上成立、物業公司應該是市場經濟下的服務型別公司吧、經營好就繼續服務好百姓,經營不好、服務不好不應該趁早關門滾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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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對付鬧吧123
很多無物業小區的實踐充分說明:沒有物業,百姓生活的更美好。小區憑什麼存在一個靠小區業主吃飯又欺辱業主的物業?物業不除,百姓無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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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思想飛
大陸還沒有物業之前,鄰居們經常走動,有困難互相幫助,互相體諒,一片和睦相處的景象,水費、電費有專門的抄表員,有問題了,一個電話,供電局和水廠就上門進行修理改善,每月交三十塊錢衛生費,小區大一點,設個門衛大爺收收報紙,帶個紅袖套的社群大媽門衛大爺追著小偷到處跑,社群巡警每天晚上排著隊巡邏,尤其是以前的廠礦小區,治安和衛生條件尤其好,廠礦後勤保障部有水電工,有問題了,第二天交個申請,很快就修復了。那時候的居委會也很熱心,有個啥事,派人上門解決問題。沒有什麼技術難度。
如今:物業進駐了,看得見穿著制服的物業人員,熱情的為“所有人”開啟小區大門,保潔外包給大爺大媽了,維修組三千一個月工資,碰到電梯急降停電停水也解決不了,還是要供電局、水務公司、電梯公司來處理,平時收個包裹,停車場收費、滿小區的廣告,收益我們業主是看不見的摸不到的,而且你不能提需求,不然你的格局就太小,有嚴重瑕疵也要及時交物業費,不交,請你去法院滿足一輩子沒進過法院的業主對法律機關好奇心。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就是嚇嚇你,讓你自覺交物業費罷了,如果平時你能仔細觀察,收集證據也不難,法院證據比較,也不是無懈可擊。引導業主們互相猜疑,因為物業小妹告訴你就是有的業主自私,心中有鬼,要賺便宜。
大家說說小區需不需要物業?
目前大多數不良物業工作都是外包:綠化、保潔、保安、垃圾清運、電梯維修維護、機電維修維護、水箱清理、監控基本上都是外包了,所以不良物業公司不過就是一個二道販子,中間吃差價的工作,沒有不良物業公司,小區自治恐怕更有效和節約。
停車場收費和廣告收入,沒幾個業主享受到收益,收益去哪裡了?
綜上所述,我的意見是小區自治完全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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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必波3
不需要物業公司,成立業主委員會。
保潔,安保招標正規家政安保公司,根本就沒物業公司什麼事。
物業現在的作用基本就是清理房產公司的爛攤子,和接著管理業主。
我們都不問國事了,難道連自己家的事都管不了嗎?
不能民主選舉,投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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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太極之2013
姜昆和唐傑忠老師有個老相聲【上樓記】,年代久遠了也記不清是不是這個名,反正裡面描述的就是上世紀沒有物業管理的老小區,上個幾層樓都得過五關斬六將的盛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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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使用者5531295513206
不要老拿這事上榜,沒有物業的樓盤你會買嗎?萬達,恆大,,,,金牌管家,那不是.物業公司嗎?要不要物業看需要,大家都不願交費,要它幹嘛,根本不用你趕他,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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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洪福財富
小區不需要物業公司,尤其是老舊小區,更不需要黑物業公司。需要街道監督下的業主自治。物業公司可以去高檔小區進行物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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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如流水兮逝如風
有些傻子刻意製造社會矛盾,你要是覺得沒有物業好,那就把物業踢出去就完了,整天在網上發些愚蠢可笑的言論。自己沒有能力,物業有好有壞,滿意就交費,不滿意你可以不交費,有什麼不滿就只會在網上發洩,這樣的人很無恥。一邊享受物業提供的服務,一邊罵著物業,你要是不滿意你去政府反映,去法院起訴,在網上如何叫囂解決不了問題。不是整天喊著哭著要成立業主委員會嗎,你去成立你去組織去啊,又沒有人攔著你!一個行業總有好和壞,都是為了賺錢,誰也不要裝聖母。現在這個社會一塊錢的物業費,你還嫌貴,你要什麼樣的服務?你要投訴要換物業,首先要搞明白什麼是物業管理,物業該為你提供什麼樣的服務,搞明白了再喊叫。有些事情不該物業做,有些業主無理取鬧,蠻不講理,講道理有用,還要政府還要法院幹什麼。有些社群街道的職能甩給物業,物業公司也是背鍋俠,有些人睜大你的狗眼,不要人云亦云。攆走物業,這個小區估計快完犢子了,垃圾遍地汙水橫流,小偷氾濫,再沒有好了,不掏錢還想享受品質服務真是痴人說夢!有錢你去蓋別墅區,住了普通的住宅小區,一天就跟誰欠了你幾百萬似的,要裝逼,就不要找物業,有比物業牛的去啊,看不把你屎打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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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胡塗蟲159672722
腦殘者提出來的問題。改革開放後,房子是私人財產,是受物權法保護的。單位的集體宿舍變成私房,單位的物業科己不再管理房改後的宿舍,業主可以自己答好自己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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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希望141671268
不需要!我們周圍好多沒有物管,進出門自覺關好單元門,垃圾丟到街邊垃圾桶。出門相鄰相親互相照看,增進人際關係,相親相愛,社會和諧,真好!有了物管,小區鬧不團結,人人都在氣桶裡渡日,減少壽延,工作不踏實,焦慮丶緊張,烏煙瘴氣,不是人過的日子。堅決強烈要求取消取締物業進入小區,滾出小區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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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三中一教師
不需要不作為,亂作為的物業。在當今時代,人們的道德素養,法律意識尚有提高空間的情況下,小區是需要一定管理的,這點無庸至疑,但借管理之名斂財甚至於不惜損害業主合法權益斂財是現今不少物業公司讓人厭惡的原因,人們並不是厭煩適當合理有利於維護業主合法權益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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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依然想你853
根本不需要滴,不是有社群居委會嗎?可以利用他們派些監管人員做協助代管費用業主分攤這樣不挺好嗎?居委會畢竟是自己的人好說話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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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謂的事一件!有居委會,有業主自選的樓長,照樣自顧服務幹活的有二人看門,有二個掃地的,交點每月五元垃圾費全解決了!總共每月花不了一萬元全夠了!千餘戶怎也能收一萬元了!還有區街月上萬元的補貼還有餘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