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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げMrLee

    做姐姐的沒有義務給弟弟籌集彩禮錢,說白一點,弟弟結婚,做姐姐姐夫的隨份幾千塊錢的禮已經是很不錯了。你爸讓三個做姐姐的籌彩禮錢,真的是很自私,完全不顧及女婿的感受,甚至可以說是至三個女兒的幸福於不顧,先不說三個姐姐願不願意,就是三個女婿,難道三個都願意給嗎?就是有願意的,也不會是三個都願意給吧,做女婿的心裡肯定是很不願意的,這樣會激起三個女兒的家庭矛盾,甚至會引發離婚!!!

  • 2 # 高山流水183487426

    硬性攤派,做父母的太無理無恥無能,憑什麼你們娶兒媳婦要女兒女婿出錢,難道他們錢是大風颳來的嗎,都是打工的血汗錢,憑什麼白給你,太不要臉了,

    作為姐姐姐夫給弟弟禮金稍微大一點還情有可原,靠硬性攤派,如果是我情願離婚,分文不給。

  • 3 # 愛吃妞的生活

    這個做父親的做法太偏心了,把他們家的責任全推到了三個女兒身上,如果姐姐家條件好,姐夫也同意的情況下,作為姐姐理當幫一把,但姐姐家沒錢的話,她也拿不出啊,這個定是自願的,誰願意幫就幫,

  • 4 # 真情146868575

    看爸媽的家庭情況,如果自己付的起就不應該出,如果真的沒有那做姐姐的應該出,再怎麼樣也是自己的弟弟不能看著他因為沒錢而取不到老婆

  • 5 # 瘋癲愚公

    不能出,典型的重男輕女。你要出了這錢,以後會有更多的理由跟你要錢,而且一旦你弟弟形成了姐姐養我,天經地義的概念,那天天跟你搞事情,你婚姻都危險。

  • 6 # 北丐之星859

    說個事實,我們廠對面有個門衛,月工資2300元,三個女兒已經出嫁,一個兒子大學畢業在家已有三年多了,工資低了他不做,工資高的事他做不了,就一直在家裡研究電視劇,每年春節老頭都是這一句話,今年自己掙錢自己花,我不再給你錢了!大學畢業時為了給兒子找媳婦,三個女兒出錢蓋了房子,並裝修好!老頭這2300塊錢是這樣用的,兒子1000,老婆藥費600,其餘的老兩口平時生活費!有一天兒子打電話和老頭說,現在談女朋友,一聽是農村的房子就吹了,你真要想讓我結婚就給我在城裡買套房子!於是老頭又向三個女兒借錢,給兒子買房子!我說,你就別說借了,你能還的了嗎?你這麼弄不用說你女兒的公婆不同意,就是你女婿也不同意!有一天你女兒要是離婚了,你們家還容的下她嗎?老頭說,自己的女兒怎麼容不下,我說,你兒子呢?將來有了兒媳婦呢?老頭說,那怎麼辦,我總得讓兒子結婚吧!我說,就你兒子,能在家三年多不幹事,我要是女的,你買了房子我也不嫁!

  • 7 # 使用者4455232109627

    沒有絕對應該不應該的,如果家庭困難,女兒結婚又沒要多少彩禮,或要彩禮也結女兒帶回去了,弟弟結婚姐姐們幫一下沒什麼不合理,我們那也有這種情況,不過人家的女兒和孃家關係賊好,女兒給父母拿錢,父母都不要,是女兒硬要給,說以前那麼困難你把我們養大多不容易,現在我們應該報答你

  • 8 # 性情中仁

    弟弟結婚父親讓三個姐姐籌彩禮合理嗎?

    我的答案是當姐姐的可以根據自己家庭的情況幫一幫,但這不是義務,搞道德綁架硬性攤派不合理!不該出!出了也沒人念你的好!而且有了這一次就有無數次。

    道德綁架硬性攤派不可取!三個姐姐都已經成家,父親這樣硬性攤派任務他顧及三個女兒女婿的感受了嗎?是否會引起家庭矛盾他想過嗎?說白了就是自私、重男輕女。

    姐弟之間相互幫助是好事但講究個心甘情願,講究個量力而行。每個家庭的經濟情況都不同,弟弟結婚彩禮不夠,若姐姐家條件好,姐姐也有心幫一把,但必須和自己老公商量好,家裡不是一言堂,夫妻和睦需要平等需要相互尊重。

    同樣的事從不同的人嘴裡以不同的方式說出來結果就不同。弟弟結婚財禮不夠應該自己和姐姐姐夫商量,“姐姐姐夫,我結婚彩禮不夠你們能不能借我點?”這樣姐姐姐夫心裡就舒服多了。硬性攤派弟弟不會領父親的情,這是當父親的該做的,也不會領姐姐的情,錢不是他跟姐姐要的...姐姐姐夫受了害連個人情都落不著肯定心裡不舒服。

  • 9 # 清風徐來一杯清茶

    先不說合不合理。你問得就不合理,一家不知一家事,你問大家要怎麼回答你。要是家庭和睦,你兄弟也是靠譜的勤懇的人,姐姐們家庭條件允許,幫幫弟弟也是無可厚非。不幫也正常。要是弟弟好吃懶做,父母你們可以養,要幫弟弟至少房子要在你們名下。等弟弟超好了在過戶給他不遲。

  • 10 # 濡沫情感

    弟弟結婚,父親讓幾個已經成家的姐姐一塊出彩禮,而且每人要出幾萬,合不合理?該不該出?

    首先這種情況現實生活中肯定有,尤其是在農村的,不是地域歧視,我也是農村的,因為周圍看到過,那些被封建思想愚昧的老父親,那些重男輕女的老父親,這種事完全乾的出來,說嚴重點,都有賣女兒給兒子娶媳婦的。

    女兒出嫁的時候沒有給幾個嫁妝,女兒的彩禮父母要收著,然後都給了兒子。

    首先這個事肯定不合理,父親沒有權力要求女兒給兒子結婚準備彩禮,而且都已經成家,姐姐願意姐夫未必願意,誰的錢都是辛苦掙的,哪個姐夫也不願意自己的老婆成為“扶弟魔”。

    其次,該不該出,我的理解是弟弟結婚,姐姐都應該隨禮給紅包,但是這個錢多錢少是根據姐姐們自己的生活來出的,是姐姐的心意,而不應該是父親給規定的幾萬,如果說姐姐們條件好,家產幾百萬幾千萬的給幾萬也不為過,但是生活中這樣的姐姐還是少,都是普通人家,一下子拿幾萬都不是小數,姐姐自己拿出來的是情義,父親逼著姐姐們拿出來的這樣的情義就變味了。

    生活中兄弟姊妹多的家庭有很多,一碗水端不平的也很多,很多都是閨女結婚的時候草草了事,兒子結婚的時候又給買房又給買車,到了真正養老的時候閨女兒子確實一樣的義務,到了分遺產的時候又都是兒子的,現在年輕一些的父母在這些問題上已經好了很多,但是這種父母干涉兄弟姐妹之間給錢給物的還是不應該。

  • 11 # 晨霧1023

    這要看姐姐自己能賺錢嗎,姐姐賺錢不多就要看姐夫的意思了,有錢就多給點,沒錢就給個禮錢!姐姐婚後是婆家人了,有自己的小家庭有自己的孩子。弟弟是父母的責任。

  • 12 # 相思紅塵65

    不合理,兒子結婚是父母的責任,與女兒無關。兒子結婚要給丈母孃彩禮,父親就得想辦,沒有就去借。女兒給不給是她的事。父親不能強加她們出。

  • 13 # 水問秋

    單從這個問題表面來看,這種要求一點都不合理!不管有沒有結婚,兄弟姐妹之間,沒有無條件給予錢財的義務,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沒有哪一方該給另一方錢的!

    只有父母對兒女,兒女對父母,才有扶養和贍養義務!所以,如果是父母有困難需要錢,做兒女的不管有沒有結婚,給錢是應該的!但是兄弟姐妹之間沒有這個義務,更何況弟弟都已經是成年人了,就算是父母,都已經沒有扶養他的義務了,他該承擔的責任也應該自己去承擔!如果有困難向兄弟姐妹借錢,那也情有可原,彼此幫助一下也是應該的!但是沒有無條件給的義務!

    弟弟結婚,替他操心的應該是他的父母!所以,可以看出這個做父親的也是一個重男輕女、極其自私的人!他只考慮到了他的兒子,卻不會為他的女兒考慮!把自己的女兒當成了他溺愛兒子的附屬品!這樣的父親本來就愧為人父!

    但是,兄弟姐妹之間畢竟也是親人,如果弟弟結婚真的有什麼困難,做姐姐的如果真的心疼自己的弟弟,在不影響自己的家庭以及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給幾萬塊錢也沒什麼,畢竟親情大於一切!但是給錢只能是當事人自己心甘情願的給,而不是被孃家人要求!

    所以,弟弟結婚,父親要三個姐姐出錢籌彩禮,這根本就不合理!但是這錢到底出不出,就遵循自己的本心吧,再結合自身的條件和家人的意見!畢竟都已經結婚了,都有了自己的家庭!而弟弟也是自己的親人!所以,不要顧及父親的要求,遵循自己的本心就好!

  • 14 # 勝利屬於我們666

    不合理!不要說幾個姐姐都結婚了,就是幾個姐姐還沒結婚,弟弟結婚這個彩禮錢那要看幾個姐姐有沒有能力,願不願意出。

    如果幾個姐姐有能力也願意,這個錢可以出。

    如果幾個姐姐沒有能力,也不願意,都不應該讓幾個姐姐出。

    況且現在這幾個姐姐都已經結婚了,都有自己的家庭了,出這個錢,幾個姐姐必須要跟幾個姐夫一起商量,幾個姐夫如果有能力也願意,可以幫弟弟這個忙,助弟弟一臂之力,畢竟是手足之情。

    如果幾個姐夫沒有能力也不願意,就不應該道德綁架。

    但是弟弟結婚的份子錢,幾個姐姐一定要出的,畢竟弟弟結婚是喜事。

    至於弟弟結婚這個彩禮錢,如果父親或弟弟自己沒有能力出,那這個婚就不要結好了,等弟弟什麼時候有能力拿出這個彩禮錢,再結婚好了。

    父親不應該強迫幾個女兒籌這幾萬塊彩禮錢,只能自願,兒子結婚雖然很重要,難道女兒女婿就不要過日子嗎?手心手背都是肉,做父母的對待自己的子女,一定要公平、合理,這樣子女才會心甘情願的孝順自己的父母。

  • 15 # 2561847O89981

    這肯定不合理,要我是這三個姐姐當中一個姐夫話,一分錢不會出的,小舅子結婚是你當父親的責任,三個姐夫商量禮金多送些是應該,象我們地區一般送280O元左右

  • 16 # 使用者3276244022710

    在親情上 ! 還可以 !在道理上 ! 沒有這個義務 !所以要分清楚 ! 妳弟弟 要結婚 他個人基本

    經濟條件一點都沒有 ?請問他怎麼在婚後 對他自己家庭有 擔當 ?不用說其它!婚後還是跟他父母住在一起的 !說不好聽的 !只有無能 同白痴的女人 才會跟妳弟弟結婚 !如果有一點能力的少女 絕對不會跟妳弟弟結婚的 ! 沒有能力結婚!怎麼養活自己家庭 ! 如果單單依靠 打工 還有再依賴 父母 兄弟姊妹 將來幫忙的 那就免想了!

  • 17 # 伊春美食美客

    我叔叔家裡就是這個情況,為了他的老兒子叔叔和自己的兩個女兒,不知道吵過多少架。主要是她的女兒們覺得叔叔做的事情太有些偏向了,弄著兩個女兒好像總是虧欠自己孃家的。所以說一缺錢的時候就找這兩個女兒,你遇到困難的時候就想讓兩個女兒幫助弄得兩個女兒的女婿,雖然是敢怒不敢言,但是都是內心極不滿意的。

    我這個堂弟本來就應該在我們當地的企業上班,當時家裡面在那個企業裡有熟人,每個月工資可以給他3000元左右。可是我這個堂弟卻心比天高,中學都沒畢業,花錢偏要上職工技術學院。職工技術學院的費用也是兩個當時也在上班的姐姐一人掏了2000塊錢給交的學費。弟弟畢業以後就應該回到這個小城裡,因為父親已經給兒子在這個小城裡買了房子裝了修。可是這個弟弟卻總想著在城市裡面生活,於是就託人在阿城找了個企業參加了工作,可是在那個繁華的城市裡工資很低,是很難生活的,我叔叔沒辦法就給他租了房子,每個月錢不夠花,還得給他郵幾千塊錢。就是堂弟這個決定,弄得我叔叔總是緊衣縮食的供著這個不爭氣的兒子。後來這個堂弟看自己也確實沒有什麼本事,又在城市裡幹不出什麼事業,所以又要回到我們這個小地方的企業上班,弄得我叔叔和嬸嬸不得不又託人給他在企業裡找了一個工作,這才把他調了回來。調回來以後考慮他年紀也不小了,家裡人就為他找物件為他張羅婚事,這時候我叔叔又向自己的女兒們伸手要錢了,骨肉親情離所幫忙,但是兩個姐姐這些年也沒少幫助這個不爭氣的弟弟,一下子再要拿出這些錢來,也確實是拿不出來了,所以兩個姐姐一人只給了他1萬塊錢,就為這叔叔還在家裡跟兩個女兒沒少吵架呢。

    這件事情過去以後,蜀黍始終覺得心裡不舒服,後來我們這些親戚也勸導她說女兒有自己的家庭,家裡的錢又不是他一個人掙的,人家還要生活作為老人的還是別添這個麻煩,所以說弟弟結婚作為姐姐的量力而行,而不是要像對待自己兒子那樣傾盡所有,因為人家沒有那個義務和責任。

  • 18 # 心晴女子

    時至今日,好多家庭裡重男輕女的現象還很嚴重,不少姐姐們被迫做著“扶弟魔”、“扶哥魔”。

    電視劇《都挺好》裡的明玉,《歡樂頌》裡的樊勝美、曲筱綃,不論什麼階層的家庭裡,都有可能存在重男輕女的現象。

    弟弟結婚,父親要三個姐姐每人出幾萬塊錢湊彩禮錢,姐姐們都已婚,這合理嗎?這個錢該不該出?

    這顯然是不合理的,這錢顯然是不該出的。

    問題是,不合理、不該出,你就不出不給,又不傷家庭和氣嗎?這錢你給或是不給,都難過你心裡那一關。

    家有兄弟的女性,深有體會。

    現在生活壓力大,拿夫妻共同財產去扶弟,相信你自己的小家庭也會起不小波瀾;不給,你的父母拿養育之恩拿道德綁架你。

    給與不給,姐妹三最好統一步調,即使給,也要說明,是孝敬父母的,跟彩禮沒有關係。

    不要養成扶弟習慣,弟弟要成家,你給彩禮,弟弟要生孩子,你給生育費,弟弟要養孩子,你給教育費,弟弟的孩子要結婚,你要給彩禮....

    扶弟魔的路,一眼看不到頭。

    或者姐妹三聯合起來硬氣一回,兄弟姐妹要互助,但不是要拿自己的人生去貼補別人的人生。

  • 19 # 盛京知足者

    父母沒有太強經濟能力,子女如果有能力應該幫幫,但最大的問題是必須自願而絕不能指令性攤派。這個狀況明顯是用親情當枷鎖進行綁架,用孝悌之情的道德槓桿當權利之杖進行威嚇。子女不是父母的奴僕、私產,甚至提款機,把美國特朗普對殖民地國家那一套來對子女,實施家庭暴力是違背中華傳統文化中“和”的本意,甚至是違法的。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是指日程生活與健康生存層面,父母想買一個遊艇周遊世界,幾個子女莫非要賣房賣血去孝順嗎?看似胡說實則盛行 父母要給兒子娶媳婦撐門面,這是錦上添花的非必要行為,自己樂意給兒子幾座金山,別人管不著,脅迫其他子女當冤大頭,絕對是不合情、不合理,更不合法,其他子女要齊力拒絕。你們的正確上線方式:盡全力幫助兄弟娶媳婦,根據各自能力不要攀比,財力、物力、人力,能出多少出多少,直接給兄弟,不要經過父母 做隔膜人情,人家感謝自己父母,根本不會理會你們,別用自己的血汗錢做了父母勒索兄弟未來盡孝的籌碼!

  • 20 # 初見燕兒

    我覺得可以給,但是不是給,是借,結婚不能光姐姐出錢,弟弟也得掙錢結婚,錢得還,父母也得出錢,不能養成賴習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心虛膽小怕事軟弱無能不敢出門不與人交際,躲在家裡害怕見到人和事,不善與人交際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