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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公司法江湖

    說說個人看法:即使劣藥罪需要株連九族,我相信依然會有人為了利潤鋌而走險!

    馬克思在書中引用的那句名言:“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絞首的危險。”(第871頁)

    由此可以看得出來,即使是對生產銷售劣藥罪處以極刑,甚至是株連九族,在鉅額的利潤面前也極有可能有人鋌而走險,以身試法!這並不是玩笑,縱觀歷史,明朝朱元璋為了懲治貪腐,“稻草人刑罰”都試過,但是為何明朝的貪腐卻極其嚴重?因為在利益面前,人便會失去理智。

    所以我認為可以考慮提高生產銷售劣藥罪的判罰,但是這並不能根本解決問題,正所謂治病要治本,從疫苗問題發生到今天,不僅僅牽扯到刑罰輕重的問題,也凸顯出目前監督機制的失靈問題:

    企業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產成功率,違反批准的生產工藝組織生產,包括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兌進行產品分裝,對原液勾兌後進行二次濃縮和純化處理,個別批次產品使用超過規定有效期的原液生產成品製劑,虛假標註製劑產品生產日期,生產結束後的小鼠攻毒試驗改為在原液生產階段進行。

    為掩蓋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企業有系統地編造生產、檢驗記錄,開具填寫虛假日期的小鼠購買發票,以應付監管部門檢查。

    所以我認為想要根治這個問題需要做到:

    第一、排查疫苗監管環節存在的漏洞

    據此作為監督機構,如何發現疫苗問題當中企業有系統的編造生產、檢驗記錄,開具填寫虛假日期的發票問題,也就成了關鍵!結合本案當中的監督機制的失靈的問題,建議相關部門重新修訂審查機制,對於可能出現的漏洞環節,重新進行編制。

    第二、抬高違法成本;目前暫時是以生產銷售劣藥罪提請批捕,但是根據《刑法》條文規定來看,該罪名頂格判罰也就是無期徒刑、罰沒個人所有財產,但尚不能到死刑。倘若能夠對劣藥罪判處死刑,我想結果應該要好一點。

    第三、控制醫藥行業的利潤問題;正如前文所說的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絞首的危險。醫藥行業不僅要保護其智慧財產權,更應當注意到醫藥行業的特殊性,其關乎民眾的生命健康,對於醫藥行業是否應當進入資本市場,為了攫取更多的利潤,應當深思。

    第四、加強保護記者的合法權益,此前早有記者就疫苗問題進行過披露,但是最終不了了之,進行報道的記者大多被予以處分,倘若能夠重視保護實事記者的權益保護,充分給予其披露民生問題的許可權,我想這些問題也不至於拖到如今才被發現。

  • 2 # 北京冠領企業法律顧問

    刑罰的威懾作用=危害行為的平均刑罰·危害行為被發現的機率。

    從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出,威懾作用決定於刑罰嚴厲,與被發現的機率。

    單純地增加刑罰,也可能會增加刑罰的威懾力。

    但如果增加管控,加強監督,使危害行為被發現的機率加大,即使刑罰較為輕,也會增加刑罰的威懾力,遏制潛在的威脅。

    因此,長春長生疫苗案只是我國藥品加大監管的起點,單純加大刑罰,有可能無濟於事(如被發現機率幾乎為零),關鍵在於加重處罰、加強監督並舉,防止假疫苗的生產。

  • 3 # 通城丹妹

    提高犯罪的法律成本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對造假者起到震懾作用,但是這樣的震懾恐怕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假冒偽劣藥品實際上包含兩個概念,第一是假藥,第二是劣藥。由於假藥與劣藥在法律上的定性不同,因此生產、銷售假藥或者劣藥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也不盡相同。

    生產、銷售假藥者依照《刑法》的規定最高可以判處死刑,而對生產、銷售假藥者現有的法律規定最高只能判處無期徒刑。所以,目前如果說要提高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藥品行為的量刑幅度,那麼只需要將生產、銷售劣藥的最高刑法提高至死刑即可。

    犯罪行為的產生是複雜的,對於一個犯罪者而言首先應當具備的便是犯罪的動機,其次才是對如何實現犯罪目標以及犯罪成本的考量。

    對於生產銷售假藥或者劣藥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其實施相關行為的動機很明顯在絕大多數情況只是單純的圖財,造假只有有利可圖的情況下才有發生的可能。有了犯罪的動機造假者才會繼續考慮其他的問題比如說犯罪的成功率、犯罪的法律成本等等。

    呼籲提高犯罪的成本是公眾共同的期待,不過有些時候犯罪的成本其實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高,比如說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在法律上有因罪獲死的可能,但是要達到死刑的標準對於那些造假者而言恐怕還是有著相當的難度。

    我們剔除售假案值的因素外,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只有致人重度殘疾的,或者造成三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或者造成五人以上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造成十人以上輕傷才有可能會判死刑。

    而事實上,大部分假藥的製造者所生產、銷售的假藥在多數情況下是根本吃不死或者吃不壞人的,這些假藥中真正對於人體有害的成分並不多見,有些造假者乾脆拿麵粉充數。說麵粉能吃死人顯然不可能。

    因此,那些假藥的製造者們儘管在經濟上被予以了重罰,但是對於他們而言不要說是死刑,就連被判無期徒刑者也是少之又少。敢於大肆造假的人不是傻子,規避法律的風險對於他們來說是一門必備的生存技能。

    我們都知道販毒在法律上只要達到一定的數量就會被判死刑,這個數量比起假藥劣藥獲刑的門檻來說實在是低了太多,可即便如此我們身處的這個社會上並不缺乏那些鋌而走險販賣毒品之人。

    比起提高犯罪的成本其實更為關鍵的是從源頭上規範藥品的製售、流動環節,加強檢查監督的力度,只有這樣不僅治標更能治本!

  • 4 # 海螺聲1

    我的回答是:肯定還會有人做。古人云: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金錢吞噬了一些人的靈魂,他再沒有了人的本性,變成了狼,變成了魔鬼,沒什麼不敢做的,哪怕砍頭掉腦袋,他還是會冒險去做的。世界各國都在禁毒並嚴厲打擊,殺了不少毒犯毒梟,可怎麼樣,由於金錢的誘惑仍有那麼些年輕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製毒販毒,毒害人。不過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法律嚴了,還是能起到震懾作用的,會因此而罷手。嚴打必須常抓不懈。

  • 5 # 裸猿的故事

    濫用嚴刑峻法,並不會讓社會變得更好。真正能讓社會變得更好的治本之道還是隻有那句老生常談——發展生產力,尊重科學,尊重技術,尊重人才。

    在歐洲中世紀,死刑年齡低至十歲,死刑範疇包括偷一隻湯勺。這樣的嚴刑峻法是否遏制了犯罪?沒有,也不可能遏制。反倒讓今天的人看到這樣的規定,感到唏噓。

    而在短時間內遏制【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藥品】是罰款,而不是判人死刑,除非造成嚴重後果,否則判人死刑不符合今天這個人本和人道主義越來越被提倡的時代,簡單說就是人命最大,只有人命能抵。沒有搞出人命,沒有血債,就要殺人是行不通的。

    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藥品】的人只是為了求財,不是為了報復社會,不是為了製造大規模屠殺。這些人都精著呢,會盡可能小心的避免惹出真正的問題和麻煩。比如使用麵粉來冒充藥物,麵粉吃不死人,而且還有安慰劑效應,如果拋開法律只從效果上說,麵粉藥丸勝過大街上合法銷售的中藥丸呢。不瞭解安慰劑效應的可以自己去查查。

    讓求財者得不到財,罰它個傾家蕩產,根本不給其東山再起的機會,這才能對其它試圖透過走這條路發財的人一個震懾,畢竟辛苦半天,最終都是為他人做嫁衣,甚至被當成豬養,這可就成了賠本買賣了,不是麼?

    這方面亟待引入西方的懲罰性罰款制度,給以重罰,並讓受害者和舉報者得到超額的賠償,才能警醒謀利之人想清楚自己倒是在幫誰掙錢。

  • 6 # 打虎拍蠅

    2010年的山西疫苗事件和2016年山東非法疫苗案,都挑起了國人本就敏感而脆弱的神經,經過多方做工作,好不容易才讓大家放心注射疫苗,可是此次長春長生事件一出,才讓我們明白原來這種信任是多麼不堪一擊啊!

    據調查顯示,從2014年4月開始,長春長生就開始了弄虛作假的“事業”,包括將過期原液混入正常的原液中,將生產日期推後,將生產工序偷工減料,即使在此期間發生了山東的非法疫苗事件,也未能停止其造假的步伐。

    在此期間,這些弄虛作假的疫苗都已經上市,流向了市場,甚至出口到境外。不僅國內影響很壞,國際影響同樣如此。為什麼要造假?無利不起早,透過造假,可以增加產量,產量上去了,利潤也就上去了。真是利益燻心,為了錢,真是壞事做絕了!

    狂犬疫苗可以預防狂犬病,而狂犬病是世界性的醫學難題,如果發病,尚無特效藥可以救治,結果就是死亡,病死率100%。我們現在不能確定近兩年發生的一些注射了狂犬疫苗,但仍然發病身亡的案例與疫苗是否有關聯,但不管怎麼說,大家都是心有餘悸!

    此事的連鎖反應就是對待貓狗的態度,過去對待一些人餵養流浪貓、流浪狗,出門遛狗不繫狗繩,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是現在不同,不少地方的人已經在行動,比如蘇州一小區物業發公告,對於小區內不繫繩的狗一律當成流浪狗處理,成都一小區開始打狗行動,一隻在小區生活8年的流浪狗被打死,河南三門峽某小區的貓狗疑似被毒死,長春某小區業主討論用藥物毒死狗……

    我想對於這些貪心之人,即使將此罪的最高刑修改為死刑,也不會阻擋他們的造假之心,因為高俊芳早就說過,“我一年賺好幾個億,還怕擺不平你?”

  • 7 # 風雨同路61497912

    建議:一,凡假藥或者藥效不達標準,與用藥說明不相符的,都要重判刑罰!罰沒所有有關連人員的財產,財產在外國的要追繳!只有重典方可杜絕假藥事件!二,凡做假的無論是誰的關係,一查到底,及時公諸於世!

  • 8 # 滬龍上蘇北

    加重處罰,加大製假造假犯罪成本!肯定比從輕處罰,減少製假道假犯罪成本有用!另外這和近四十年來人倫道德底線徹底滑坡!為了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有多少人喪失人性、喪盡天良!不加大對罪犯的打擊力度,不讓它們付出終身!對這個失去誠信的社會、會有震懾作用嗎?

  • 9 # 李有信1

    如果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藥品判最高致死刑是會減少一部分犯罪。有很多時候概念都很混亂,生產與銷售不同假冒與偽劣不同,生產是自己做的,銷售絕大多數賣別人的產品,很多時候是不知情,就憑企業資質了。假冒是故意所為,以它種品種冒充此種品種,偽劣是指質量不達標或汙染,過期的,包裝不合規等,未經批准的也按假藥處罰和真正的假藥是有本質的區分。販毒超過一定量都處死刑,還是杜絕不了,利令智昏。

  • 10 # 李一虎123

    要不要死刑先不說,一,生產假冒偽劣太過籠統,生產假的品牌衣服鞋帽,與假的農藥種子性質及後果明顯差別,再與人吃進肚子的食藥性質又不同,危及人的性命知健康的一定可以判死刑!

    二,法條的制定要有威攝力,人吃藥做假應按可危及人的性命程度來判定,怎可用銷售額來做依據?一百萬假衣帽與一百萬假藥,危害程度天壤之別,不能因為假藥是澱粉做的等同衣帽!

  • 11 # 吳地僕人朱國慶

    防止和根除假劣偽冒藥品,特別是各類疫苗的研製、生產、銷售最有效的措施:一是強化監管,二是國家專控生產製造權,象生產航天、軍火產品一樣嚴控嚴管,三是藥品生產不追求利潤,由國家專控,財政專補,國家統一定價。

  • 12 # 田緒欣

    會有人做,肯定比現在少很多,命比錢重要,對食品,藥品等造假的一定重判,現在為什麼這麼多造假的成本和代價太低,而利潤是暴利,所以,對造假觸動不大。

  • 13 # 風雲9993

    會減少,不會杜絕!!如能杜絕接近0,那時一個大系統(體制、科學監督、人的精神層次、法律健全、執法嚴明等等)都科學、良性,絕大多數人的素質很高才有這機會!!

  • 14 # 心遠地自偏49

    會的。利益的驅動,會讓人失去理智,鋌而走險;另外,人都會有僥倖心理,總以為自己不至於那麼倒黴,一做壞事就被抓住,在他們身邊,也確實有很多做壞事沒有被繩之以法的。儘管正義遲早會到來,壞人常常惑於眼前的利益。販毒判刑夠重吧?不是仍然有很多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嗎?

  • 15 # 平淡dd401

    問題是,製售假藥、偽劣食品,只是企業老闆的責任嗎?當然企業老闆負主要責任,但畢竟是有暴利驅使。對於製售假藥、偽劣食品,普通員工不知道嗎,企業內的職工應知道的,發黴的原料做月餅,那個操作者會不知道。因此,犯罪的不只是企業老闆。而這些具體操作者,又沒有暴利的驅使。只是為了簡單的體力付出賺取生活費,從社會角度看,還是他們自己吃。然而其可恨行為,因為其可憐就不追究法律責任嗎?追究其責任,則會“以儆效尤“。如不追究,則“老闆讓幹就幹唄”,缺乏道德底線,害人且自食其果。一件惡性事件,必然會有較多責任者,作為法治國家,對責任輕的,也應按法律規定製裁。

  • 16 # 心心相印54067

    每一個企業在起步的時候都想做好做大,為什麼越做越劣,越做越差,都是因為利益薰心了。我今年賺了3個億,明年想賺6個億,第一是為了趕工加班,主要還是料的進貨渠道和質量。有一萬一噸的,還有六千一噸的,一萬一噸的是正品,六千一噸是次品,但是一噸省4千元。做出來的質量劣了,利益賺了,進一百噸就省40萬元。做出來的貨沒有傷到人,但是根本就沒有作用,慎至孩子還有過敏的。這完全是一個有良心運營的企業,變成了黑心的企業。不能為了誰還做,就減輕了法律,那正好助長了黑心企業的假貨橫行。為了祖國,為了下一代,一定呼籲嚴格立法。對違法者更要嚴懲!決不辜息!

  • 17 # 清茶一杯0421

    那些不法生產商經銷商在現今市場經濟大潮中還會產生,只能不斷的清理就像灰塵一樣每天都要清除才會保持乾淨一樣。利益驅動他們可以致法律於不顧膽大妄為,什麼缺德事兒都能做得出來,你就是天天殺月月殺年年殺還會有新的產生,他(她)們就像蒼蠅綠豆蠅一樣頑抗到底,只有用法律手段不斷地約束他們制裁他們。才會使他們走向正路。個人感覺不喜勿噴!

  • 18 # 鷹視全球

    假冒偽劣入刑,才能遏制事故。

    大多事故,都是由假冒偽劣產品造成的,給使用者造成重大損失。特別是假冒偽劣藥品、食品給人們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必須從源頭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辦法,就是重罰和入刑,對造成重大事故的,必須沒收全部財產並死刑,才會有震懾力,不能僅一批次論處,難道以前生產的就會合格嗎?

  • 19 # 劉懷平5

    這個問題提得不是怎樣明智,難到對那些昧著良心違法亂律,不顧人民身體健康,犯罪事犯罪人加以制裁嗎!只要心中無鬼,按正規操著,一心為民,經得起質量檢驗,有何可怕。人的一生就是要有一果造福人類的心,

  • 20 # 敖漢人的生活

    如果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藥品定罪可最高至死刑,還會有人做嗎?王爾德說過:我能抗拒一切,除了誘惑。假冒偽劣藥品帶給犯罪份子的巨大誘惑,何其大他們為了利益早丟了良心忘記了法律。法律在嚴懲查的在嚴,為了利益還是會有人去觸犯道德底線法律的邊緣。毒品是嚴禁物品法律也對其零容忍,可還是有眾多販毒製毒的。世間只要有利益的存在,就會有犯罪就會有人去為了誘惑去做。但生活中不可能沒有交易,沒有利益的發生。所以無論制定什麼嚴厲的法律,都會有製假的發生。製假販假,不能專依靠法律。需要的是人的道德良心自律需要的是社會的監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看了火箭隊近16年的比賽,感覺大前鋒位置就是坑,你還記得都有誰嗎?哪一個最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