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龍族社

    一男一女去賓館開房,只在賓館登記其中一個人的身份證資訊,如果遇到警察查房,該怎麼辦。這是不少類似開房者所擔心的問題。

    按照現在公安部門對各類賓館、酒店的規定,客人開房時,要按照實際入住人數對客人身份證資訊逐一進行實名登記在冊,目的是為了配合公安部門協查各類犯罪分子提供方便。

    但,如果在登記時只登記了一個人的資訊,而有男女兩個人入住,即使恰巧遇到警察盤查,也不用擔心。只要你們都是合法公民,且沒有進行賣淫嫖娼等活動,警察也不會給予過多的為難。很多人像題主一樣擔心會被拘留或者罰款,其實不會的,警察在經過詳細盤問了解後,只要讓未登記的那一方將個人資訊補充登記即可,一般不會給予其他的處罰。

    遇到這樣的問題,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店家,如果被多次查出有這種情況,可能會被罰款10萬,再有嚴重的狀況,會被吊銷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

    如果被查出客人攜帶危險品、兇器等,或者是吸毒人員,則可能會被警察帶走做進一步調查。沒有這些特殊情況,一般都沒事。

    即便是與關係比較密切的異性約會,也不是犯法的事,只不過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只要沒違法,警察便不會過多幹預,只是沒有過被查房經歷的人,會對這樣的事產生心理憂慮和恐慌。

    不過,最好還是入住時便將雙方資訊都做登記,免得自己嚇自己,而且,遵守規定總是好的。

    總之,即便不是夫妻,開房只登記了一方的資訊,被查後,只要合法就沒事。

    大家有沒有過這種自己嚇自己的經歷呢?

  • 2 # 夜雨如書

    不是夫妻去開房,這裡面資訊量太大。只要你們倆沒人犯法,一點事兒也沒有。

    我有同學就是開旅館的,他其實最煩的就是一些小情侶只帶一個身份證開房,因為一旦被查到,倒黴的是旅館的經營者,輕則罰款500責令整改,據說最近嚴重的還會罰款10萬元,吊銷經營許可證。不過一般情況下,這種事情還不少,為了賺錢大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特殊時期才會嚴格要求一人一證。

    那麼回到問題,如果兩人裡只有一方登記了,被查了一般都會要求補錄登記個人資訊。除非你們中有人犯了事兒,或者說有吸毒、賣淫等行為,那就要特殊對待了,該咋辦咋辦了。

    按理說男女出軌或者一夜情這類事情在法律上是不管的,只能說在道德上應該受到譴責。其實,很多情況下雙方更擔心的是如果此事被留下記錄讓家裡人看到該怎麼辦。我只能說,好好配合檢查,一般情況下不會告知家人的。記得不要耍小聰明,其實警方如果想查的話,完全可以透過你的身份證資訊查詢到以前的開房記錄,我知道一位網友曾託人查詢過她老公的開房記錄,因此大鬧了一場。

    所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不要以為自己能瞞過所有人。

    最後我想說,身正不怕影子斜,不去幹某些違背道德的事情,也就沒必要這樣擔心了。

  • 3 # 哆哆奶奶

    曾經在酒店上班,因此對這個還是比較熟悉。

    現在的酒店跟前幾年的酒店在曾身份證登記上,有了很大的改進,現在所有的酒店都要求實名入住,我們在前臺辦理登記入住的時候一定會問客人是幾人入住,如果是兩位入住一定要提交兩位入住人的證件,不得一人登記多人入住,熟客不得不登記,團隊入住一定要收齊證件一一登記,因為登記以後還要上傳公安系統,派出所的人會經常到前臺來檢視,公安系統有沒有按照要求登記,還回抽查房間,如果發現公安上傳系統有客人退房了沒有退出來,或者是少登記,酒店是要被罰款的,少的500,多的上萬,警察還時不時的來暗訪,我們前臺的男孩子就曾經因為少登記證件被帶去派出所培訓的,我們也曾經接到派出所的罰款,可以說酒店這一方對登記證件是有嚴格要求的,做培訓的時候也經常會培訓這一塊,我們還會以登記的證件數量來發放早餐,讓不想登記又想要早餐的客人,主動登記證件。

    但是你無法叫醒裝睡的人一樣,你沒有辦法保證所有客人都登記,因為如果客人不過前廳來主動要登記,我們就沒有辦法登記他的證件,或者一般的酒店都會有幾個門,他們辦理完入住以後另外一個人才上去,這樣我們也沒有辦法監管。

    如果這個時候剛好遇到派出所來查,被抓到了,如果是賣淫嫖娼的,是要被抓去派出所的,這個不管是哪個酒店,都是無法避免的,如果的情人關係,不是嚴格的警察也只會詢問原因,然後讓下去補登記,人家是不會管你是不是夫妻的,主要看證件,嚴格的警察也不能把客人怎麼樣,只會罰款酒店,酒店難逃其咎,只能自認罰款了。不過一般酒店跟派出所的關係都比較好,只要你不是真的違法犯罪,像賣淫嫖娼,吸毒之類,都不會有什麼,嚴打的時候就罰款,很少有停業整頓的。

  • 4 # 長安法律人

    不是夫妻卻一塊住賓館,如果是賣淫嫖娼肯定要受到公安機關的嚴厲打擊處罰,;如果是戀人或其他關係什麼則屬於道德範疇,不會對你進行處罰!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賣淫嫖娼行為屬於違法犯罪行為,介紹、容留他人犯罪者均要承擔刑事責任,而從事賣淫嫖娼者要受到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拘留、罰款。因此,如果屬於此類關係在賓館開房一旦被查出必然會受到公安機關的嚴厲處罰!

    如果是戀人等關係,則我國現行法律並未規定未婚者不能同居,所以法無禁止則自由。但是,在登記賓館時一定要進行身份登記,如果對顧客未進行身份登記,則賓館也屬於違返公共場所管理行為,應該受到處罰。

    婚外情、一夜情等關係同居者雖然法律未禁止,但是這種關係終究屬於不道德的,如果一旦公安機關查房,雙方說不清對方的身份情況,則公安機關很可能以涉嫌賣淫嫖娼行為進行調查,如果被家屬和親戚朋友知道了則會非常難堪,所以也奉勸大家潔身自好!

  • 5 # 作家鬼譚

    不是夫妻,只有一方有身份證登記住宿,被查了怎麼辦?

    這個問題如果放在三十年前,肯定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不但需要兩個人的身份證明,男女同住還需要結婚證等證明檔案,才能合法同住一間客房。如果沒有身份證明你就住不了宿,賓館不敢讓你們登記入住。就算打混住進去了,如果沒有攜帶結婚證明,警察一旦查住,很可能立刻就會被帶回派出所,當“流氓奸宿”罪犯關起來。就算最後證明你們是夫妻關係,也要進行嚴厲處罰,有單位的話,會讓單位的人帶領回去,沒有單位的人,也要戶口所在地的街道或者村委會證明你們的身份,來領你們回去。

    記得上世紀90年代初,我剛結婚不久,有次和妻子到太原辦事,沒有帶結婚證,晚上只能兩個人開兩間房,賓館不允許,我們自己也不敢住一起,怕警察查房。那個年代,警察查房是常事,查住以後不分青紅皂白就會當“流氓奸宿”嫌疑先關起來。不說折騰,丟人都丟不起。

    在今天,時代不同了,社會進步了,治安管理更人性化了,“流氓奸宿罪”也取消了,所以你提出的這個問題在今天已經不是問題了。

    首先今天的警察不會隨意查房了,警察查房是有目的和目標的。如果真遇到特殊情況警察查房,也不要驚慌。

    如果只是兩個人同房間住宿,即使一男一女,就算不是夫妻關係,也頂多是道德問題,夠不上違法犯罪。警察不會處罰你們,只要查清非賣淫嫖娼的嫌疑,比如說你們兩個人能相互說上各自的姓名、單位、戶口所在地等,就可以了。

    但是警察會處罰賓館。因為賓館違犯了賓館入住須實名登記的有關治安管理條例。

    如果你們超過了兩個人,比如三人以上或多名男女混住,就可能涉及到“聚眾淫亂”的嫌疑,雖然現在聚眾淫亂已經不是罪名,但是也違犯了治安管理條例,需要對你們進行治安處罰,比如拘留,還有罰款等。聚眾淫亂與賣淫嫖娼一樣,都是違犯了治安管理條例的違法行為。也可能是涉及“公共場所”有傷風化違法行為等。

    只要不涉及違法犯罪,只是兩個非夫妻關係的男女同居,不在警察治安管理的範圍之內,你們不必驚慌,如實說明各自的情況,告知警察對方的姓名、住址等情況,以證明你們是熟識的人,是朋友關係,非賣淫嫖娼關係,警察是不會為難你們的。

    如果你們真是賣淫嫖娼關係,還是算了,警察一般會在賓館設有“特情人員”,即眼線,如果賓館裡有違法犯罪現象,眼線會在第一時間報告派出所,這就是警察一般到了賓館會直接查處目標客房的原因,警察現在不會無目的的亂查房的。

  • 6 # 333李老師

    什麼事也沒有。明說是情人關係,不必隱瞞。警方無權處罰。但若是找小姐被查,按治安管理法,罰款,最高五千元。女方怕會被刑拘。

    但若有人通融,也啥事沒有,至多交點罰款。

  • 7 # 君154177930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每個公民都應當辦理居民身份證。

    你說一個人有身份證,另一個人沒有身份證。如果被公安民警查到沒有身份證的,一般會先記錄你個人提供的身份資訊,然後帶回所裡作進一步調查。如果辦有身份證而忘記帶的,會教育你記住帶證,在住宿處補辦登記。如果就沒有辦過身份證,屬於黑戶口,要聯絡你當地公安機關進行核實,確有此人並無其它違法行為者,責成補辦身份證,並錄入指紋資訊,甚至有可能還要被罰款。

    如果男女混住,只登記一個人的資訊,公安可能會對宿舍管理方進行批評教育,有的還要進行罰款。對沒有登記的個人,只要沒有其它違法記錄,查明身份以後,一般是責成補辦登記。

    在以前,沒有結婚手續,同居在一起的男女,是違法的,屬於非法同居。是要追糾法律責任的。現在己沒有非法同居之名了,只要不是賣淫嫖娼,兩情兩願者不犯法,民警一般不予干預。如果男女雙方是金錢交易,屬賣淫嫖娼,這是違法的,要負法律責任。

    不管公安管不管,做人還是要留有底線,不要為了一時之歡,破害了家庭,對人對己都得不償失。人混臉,樹混皮,人生苦短,臉面千金,還是且行且珍惜吧。

  • 8 # 驍勇34

    疑問一:

    既然不是夫妻,那住在一起能幹什麼呢?

    同事、異性朋友、閨蜜、試婚?

    流氓奸宿?……噢!對了,現在這四個字沒了。

    答案一:沒時間管你們這些破事兒!只要不是逃犯隨便。

    疑問二:住都敢住了,還差另一個身份證?

    回答:忘帶了。

    “把名字、住址說一下”!

    一查,門兒清,

    答案二:然後,查你的幾個人斜眼瞟一下:

    就這麼簡單。

    現在不是三十年前,那時候這種情況若是被警察捂個現形,肯定……挨罰是小事兒,抬不起頭啊!而且,連提供房間的業主都跟著“挨罰”。

    但是,那時候有個潛在的規則可能一般人不太清楚,那就是提供“情報”的基本上是“有獎金”的業主,不然怎麼那麼巧,這倆人剛要……或正在一個被窩時,敲門聲陡然響起……。

    如今這年月,這種破兒事早已從地下轉到地上,賓館等相關場所也開始規範下“經營”,除非“特殊情況”下,警察不會隨便查房。即便來了,只要倆人“正襟危坐”,沒人敢動,話說回來,也沒人敢破門而入。

    再者,現在這事兒已被納入“道德規範”之內,嚴於律己…已不被約束。

    膽大的“主兒”,更是你敲你的門,我辦“我的事”!辦完了再開門……

    “你們啥意思”?

    所以,別擔心一張身份證咋辦,人性化社會,只要你倆想住、只要賓館讓你們住進去了,別管什麼關係,保證睡到自然醒,經理都替你看場子。

    查房?

    若“有些業務”正在進行時”……

    ……再驚嚇過度……人家都怕被訛上,還有時間扯那些個沒用的。

    唉!

    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

    別擔心。

  • 9 # 攔不住刨根問底

    夫妻二人只有一張身份證想住酒店,除了北京,其他城市都都可以住。

    北京朝陽大媽比天眼還厲害。想在朝陽大媽面前打馬胡眼,沒門!

  • 10 # 玄覽不勤

    回答這個問題我先問下現在在賓館開房的男女有幾個是夫妻的?估計沒幾個吧!

    現在去賓館開房,兩個人住一間,只登記一個人的身份證,咱們先具體分析下。

    1、現在賓館的管理都比較嚴格了,一般情況下兩個人進入賓館都是需要登記身份證的,像你這個問題在大城市,正規賓館基本上不會出現。

    2、進了房間被警察查到的機率是非常小的,不過你要是運氣特別差,真的被查到,那就沒辦法了,得接受警察的各種盤問。

    3、不是夫妻也有兩種情況,一個是賣淫嫖娼情況,一個不是賣淫嫖娼的情況。警察盤問主要也是在判斷你們是不是賣淫嫖娼。

    4、警察的盤問一般是有套路可尋的,他們主要針對你們是不是賣淫嫖娼來盤問的,所以你只要能證明你們不是在賣淫嫖娼就行。警察就不會難為你們的。

    5、賣淫嫖娼主要有幾個特點:你們是剛認識不久,或者以前就認識但是互相不瞭解對方,警察主要也是針對這種情況盤問的,對方叫什麼?多大?哪裡人?什麼學歷?等等基本資訊,如果你們連這些基本資訊都不能回答正確那恭喜你,警察會更進一步審查,你就危險了!

    6、如果你們不是賣淫嫖娼,那麼面對警察的盤問你們就會從容的多,一般這種檢查的警察都是半個心理師,他們問問題的同事還會觀察你們的表情,如果你們表情自然回答流利準確,警察對你們的疑心就會大大折扣。這個時候你們最好再拿出有利的證據比如沒有登記一方的身份證工作證出入證等等,還有你們的聊天記錄、朋友圈、通話記錄等等都是有力的證明,透過這些足以證明你們的關係,確定你們不是賣淫嫖娼。恭喜你,警察不會難為你了!

  • 11 # 廣州文案策劃

    你說的住處是指哪裡?是旅館還是出租屋?

    你跟對方是一直居住在一起,還是偶爾地一次兩次?

    警察查房,是根據公安機關的統一安排,有針對性地對某一區域居住人口進行檢查,目的是為了查獲隱藏在其中的違法犯罪分子。

    如果你們不是賣淫嫖娼,沒有刑事案件在身,警察不會為難你們。為難你的,是執法不規範 。你可以當場提出異議,或者事後報警處理 。

    當然了,警察不能查處你,不能說你這樣做就是正確的。不是夫妻關係卻居住在一起,除非兩個人都是單身,未婚同居,這種情形可以為大眾所理解和接受。如果是其中一方或者雙方都有婚姻家庭,為了偷情而臨時或者長期居住在一起,這種情形就是涉嫌違反婚姻法律規定的。其中,如果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還構成重婚犯罪。如果另一方配偶發現並控告,你們兩個都要承擔刑事責任,要面臨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罰處罰。

    人活一世,還是應當守法為好。這樣的生活才能一世平安,幸福長久。

  • 12 # 小怪物jie

    雖然不是夫妻關係,但只要不是賣淫嫖娼就問題不大。 在當今社會,住宿賓館必須實名登記是眾所周知的社會常識,正規賓館一般都會讓住宿人都實名登記,而不...

  • 13 # 阿爹的幸福生活

    不是夫妻,只有一方有身份證登記在住處,被查了該怎麼辦?不是夫妻只有一方有身份證登記在住處,被查了你將會有點小麻煩。

    一 你將會被查房警官詢問,查房警官將詳細的詢問你及你男友的情況。並分別詢問你們各自對方的家庭,工作,各自的親戚,朋友都叫什麼,做什麼工作。如果你答非所問,那麼恭喜你們麻去警局進一步調查。如果你全部答對了,就啥事沒有了。

    二 不是夫妻,只有一方身份證登記住處,如果被查到,賓館老闆將面臨相應的罰款。因為登記入住,應遵守實名登記,一證一人入住,如果有訪客也需要進行訪客登記,並於當晚23:00前離開,對無證人員要求往宿的,必須到旅館轄區派出所開具臨時身份證明,否則不予登記入住。

    三 警方一般只對不實名登記的房間進行檢查。如今,只要你們是合法的中國公民,有身份證實名登記,非存在黃賭毒行為的,即使不是夫妻,那只是個人隱私,屬社會道德問題,警察一般不會過問的。

    總而言之,登記住宿是每一位旅客必須遵守的規則,為了避免給自已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還請住宿一定要實名登記。

  • 14 # 君叔說服務能溢價

    首先是沒人想你會怎麼辦,酒店旅館的人先要考慮他們怎麼辦:登記一人住兩個人,這是違犯“四實”登記規定的,輕者被治安處罰200到500,重者按反恐法處罰酒店十萬,還加罰法人一萬,酒店還被停業整頓,還可能被收回“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所以你的問題現在已經不存在了,沒有酒店賓館敢冒險接待你們,回家住吧。

    如果你們都有身份證,辦理入住是沒有問題的,不是夫妻也沒有什麼大事,酒店前臺一般不問,遇到派出所夜查時你們只要實名如數登記了,查驗身份資訊和酒店前臺登記一致,能互相說出對方的名字,或是讓你打一下另一方手機通了,你們就可放心洗洗睡吧!

  • 15 # 微言不聳聽

    法律微言告訴你,正常情況下,對你和你的小夥伴沒什麼影響。這裡所說的正常情況,就是你和你的男女朋友或者剛認識的朋友,或者隨便找的朋友。只要是朋友,用一個人身份證登記住在了一起。在道德上可能有問題,但在法律上沒問題,即使查到你們了,也不會有什麼後果。

    然而,大家都知道,有很多非正常的情況,法律微言一一列舉:

    1.花錢找的“朋友”,這種情況多發生在男性身上,當然也不乏女性,男女平等,在這事上誰都有可能有需求。花錢找朋友,這事在道德上肯定是不對的,在法律上如何認定呢?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66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條例寫的很清楚,不再贅述,但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公安機關處罰你,得需要證據,不是無緣無故地處罰。總之,違法的事不要幹。

    2.好幾個男男女女的朋友一起開趴T,這種情況即使都是自願,也是一種很嚴重的違反犯罪行為。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301條:“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體進行淫亂的行為”構成聚眾淫亂罪。

    三個人以上,就算多人,所以有這些癖好的小夥伴,一定注意自己的行為。如果被抓,將面臨很嚴重的刑事處罰和道德審判:

    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誘未成年人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3.其他違法行為。在房間裡除了不可描述的事情,其他違法行為可堅決不能幹,如吸某些東西,交易某些東西,商量某些東西。

    最後,如果你真的被查了,我只能給你一些小的建議:

    其一,如果不存在違法犯罪行為,好好跟警察說一下,誰也不會因為你沒做登記而為難你,警察頂多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賓館,至於你下次記得兩個人都要做登記,畢竟你的行為能讓商家避免了一些風險;

    其二,如果你做了上述三個行為,記住一定要保持冷靜,事情發生了,就應該理性面對,把對自己不利的後果降到最低。首先,明白眼前的局勢,如果認證物證俱在,那麼老老實實的認罪是你唯一的選擇,其次,你可以在第一時間告知警察,你想請個律師。如果法定刑在三年以下,讓律師為你爭取取保候審,最後多關注一下法律微言的文章,多學點法律,用法律的思維去處理問題,會讓你更加明確自己的行為界限。

  • 16 # 董江波

    我客觀的認為,在沒有接到報警的情況下,警察莫名其妙,查全市所有旅館、酒店的做法,是非常粗暴無依據的執法行為。當然,在實際出差當中,我也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

    所以,合理的推斷是,只要警察查房,肯定是接到有人報警了。否則,警察閒的沒事幹了,查房幹嗎?!

    這種沒的收到報警的查房,簡直就是警察自黑的行動,我認為,是不可能的。

    那問主就應該考慮一下,是誰報的警。你這個不是夫妻,雙方同住旅館酒店,如果不是戀愛中的單身男友,這肯定是婚外情啊。

    婚外情,你覺得隱藏,其實,已經有不少人知道了。

    只是,這是道德問題,警察查了你,也只能詢問一下,就作罷了。

    如果你是有償服務,那活該被查。這是違法的啊,親。

    另外記得:出門辦事,一定帶上身份證,或者,能證明你身份的證件。

  • 17 # 海風不鹹

    不是夫妻,只有一方有身份證登記在前臺,被查了。

    我覺得還是一件很麻煩的事。

    首先,現在酒店賓館住宿登記管理很嚴的,哪怕是夫妻同住一間房,也必須兩個人的身份證一起登記在前臺。

    簡單說,房間裡面住幾個人,就必須登記幾個人的資訊。

    如果你事先沒有登記,而住在裡面,肯定動機就不對了。

    其次,不是夫妻的兩個異性住在一個房間,一旦被查,你怎麼能夠證明不是幹皮肉交易勾當的,而是兩情相悅?

    要證明這個問題,必須男女雙方有單位或者有擔保資格的人員擔保證明。那不是暴露了你原本想掩蓋的事實嗎?

    所以,不是夫妻,而且也沒有全部登記資訊的男女同住,被查了肯定是個麻煩事。

    我給你說個事吧。

    幾年前,我們去某省會城市參加一個行業會議。

    電話是公安民警打來的。

    原來那人在外面住宿,帶著一個比他小近二十歲的女人在賓館同住,被查了,情況就和你問題裡面說的差不多:男的登記了,女的沒登記,而且都不是一同進賓館的。

    男人八九點鐘先進去,女的差不多快11點才進去,人家監控都顯示得很清楚。

    那人非說那女的是他的情人,可惜拿不出證明來證實那女的身份。

    那人既不想讓單位知道,更不願意被老婆發現。

    只好打給還算有點交情的我們。

    深更半夜,我們趕到那兒,平常西裝革履的老闆,那會兒衣衫不整,在派出所的空屋子裡誠惶誠恐地待著。

    看到我們的那一瞬間,彷彿看到救星一般,卻又立馬羞澀無比。

    估計警察該問的都問了吧,我們過去也沒說什麼。

    替他交了5000元罰款,將他弄了出來。

    所以,有老婆的男人們,還是打消了帶情人去酒店的念頭吧。

    珍惜婚姻,遠離情人!

    否則麻煩纏身。

  • 18 # 七度文字工作室

    有配偶發生一夜情法律不管

    有配偶跟其他女性同居 觸犯《婚姻法》

    女方在提起離婚訴訟時,有權就男方同居行為

    提起 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望採納

  • 19 # 悟道輪迴
    我說一下自己對一過件事的理解

    對於戀愛中的男女朋友來說,開房其實對於現在的社會來說並不是什麼不道德的事情。其實這對於戀愛中的兩個人來說也是愛情的一種昇華,彼此更加了解對方。

  • 20 # 手機使用者78287423119

    現在白天去開房的男女情人多得無數,哪個警擦沒事去過問此事,只要不犯法即是查到也沒有多大的問題,有身份證說清情況沒有什麼追問的,再說情人和賣女是有倆個樣的一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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