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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toutiao名字真難起

    國外不瞭解,就中國而言,目前幾乎所有的小區都配備的物業。就我們自己的小區來講,我感覺走物業的好處顯而易見,因為他們可以幫住我解決很多生活中棘手的問題,如更換燈泡,更換水龍頭,解決鄰里糾紛等。和諧安定的小區離不開物業的支援。

  • 2 # 話說三分明

    我覺得不會。好理由如下:

    第一,人類社會分工趨勢是更細化。物業承擔的是各類房屋及其配套裝置設施場所的維護維修,管理養護的行業,當業主購買了相應地產以後,購買與之相等值的物業服務一定是更合理的選擇。難以想象,業主不聘請物業,而透過自治方式進行物業管理。

    第二,物業管理趨勢是更專業化。現代社會物業將會隨著先進物業管理裝置的使用而具有更高的技術含量,專業性水平要求更高,所以物業管理無疑需要更專業更職業的物業服務單位。

    之所以現在業主會覺得物業可有可無,我想大概是因為我國現在物業公司水平普遍不高的因素吧。

  • 3 # 開心老王的2020年

    物業何去何從,這是最好的出路

    當前用人成本增高,智慧化程度越來越強,物業行業有一種聲音,這個行業會不會消失?如果繼續存在,它的前景怎樣?我的認識是物業不會消失,它的出路是從粗放管理向深度服務轉型。

    朋友王總是一家鋼材市場的物業老總,他到來之前,物業給商戶僅僅提供保安、衛生、收取水費電費物業費的供能,物業人員沒有服務概念,經常和商戶發生矛盾,和商戶的關係一直度很緊張.

    王總到位後,先加強保安保潔等人員的管理,增強物業所有人員的服務意識,從原來的被動到主動去給商戶排憂解難,漸漸的,商戶對物業人員熱情起來,也有一些商戶主動到物業公司,繳納相關費用並對物業公司獻計獻策;

    趁熱打鐵,物業公司組織了商戶交流會,並選舉商戶和物業一起組建商戶之家,商戶之家充分考慮商量的需求,給市場及時引進優質的廣告公司,快遞公司,也與工商稅務銀行商議在市場成立網點,並向消防公司申請在市場建立微型消防站,一年下來,市場變得整齊有素,商戶也充分感受到尊重和方便快捷,物業公司也從原來收費難找人難變成盈利單位,人員精神面貌為之一新。

    今年,王總已經和商戶代表商議好,籌備打造網上銷售平臺,物業專門組織人員到溫州學習直播等銷售方式,為市場提供新的發展平臺。

    這種模式代表物業的前景,物業要從原來粗放轉型升級到深度服務,同時增加網際網路物聯網的新元素,打造物業加網際網路的服務模式。

  • 4 # 職場卡哇伊

    從目前來看,非但不會消失,反而會更加的發展,不過物業問題積弊很多,亟需整治規範。

    首先,單就小區秩序而言,有物業要比沒物業更正規

    基本上每個城市都有老舊小區,而且很多老舊小區是沒有物業的,相當一部分沒有物業管理的小區不管是小區綠化還是環境衛生,與物業管理正規的小區都是有很大差距的,這也是為什麼這些年呼籲給無物業小區配備物業費呼聲越來越高。所以,單從這方面來看,由物業對小區的公共秩序及公共環境進行管理,是一個有效可行的舉措。

    其次,物業行業整體不正規,導致物業管理水平參次不齊

    物業管理不專業、物業工作人員臉難看、物業管理土政策多以及物業亂收費等問題,導致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越來越深,物業儼然成了小區的主人,而業主反而成了任人宰割的魚肉,所以業主對物業的詬病也越來越多。事實上,物業公司的成立門檻太低,對物業公司的監管缺抓手不到位,以及部分業主對物業霸道行為的預設縱容,才是導致物業行業發展畸形的問題所在。

    再次,從長遠來看,對物業行業的精細管理任重道遠

    單單考慮透過取消物業來解決問題,是片面的、不合適的,也是不科學的。從目前來看,物業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從長遠來看,對物業行業的監督管理也必須要更加的正規嚴格,需要相關部門出臺並剛性實施一系列科學舉措,真正讓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最重要的是要讓違法違規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讓不敢為逐步變成不想為,讓物業迴歸到服務業主的本源上來。

  • 5 # 雲峰笨鳥

    不但不會消失,還會發展得更好,今年疫情之下更充分體現了有沒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好與差的防疫狀態,良莠不齊、區別明顯!更讓大家充分認識到物業管理的重要性,雖然平時也有些怨言,但疫情之下似乎對物業有了更多的認同!

    當業主們可以閉門防疫時,物業安防還要堅守在防疫一線,封門嚴控外來人口岀入。他們不能休息,他們是業主身前的第一道防線。

    當有病例或疑似病例出現時,物業得衝鋒在前,協助隔離病人,給隔離人員提供服務。

    當業主們每天擔憂把家裡垃圾扔到垃圾箱的路程存在防疫風險時,一定不會想到其實物業的環境工人更危險!

    我們平時常常聽到的“”業主自治”口號在這種危及生命安全的災難面前是不靠譜的,沒有幾個業主會主動上前。

    個人認為,物業這個行業不但不會消失,還會是服務業延伸服務的重點行業!

  • 6 # sunjinm

    就像黑社會一樣,無論人們多麼討厭他,他一直存活到今天。物業也一樣,最近越來越火,一些黨政機關都聘請了物業公司管理單位的衛生、綠化、食堂、保安等,一年的費用不在少數,所以,很多物業公司都去做單位物業了,糾紛少,價格高。小區物業都是些不咋樣的物業公司在做,為了掙錢,拼命壓縮開支,保安、保潔都是要退休或已退休的,主動作為的能力差,業主不好意思給他們提意見,以致服務水平大幅度下降。房管部門對物業公司更是甩手不管,也不主動進小區監督,調查問卷業主們看不到,都由物業公司自己填寫。綠化帶隨意毀壞,打掃衛生沒有規律,小偷經常光顧,維修房屋偷工減料質量差,催繳物業費時像債主討債一樣,巴不得業主一下子交個十年八年的物業費……物業就這樣逐步成為社會的“毒瘤”,亟待從嚴規範!

  • 7 # 野蒼耳

    物業只要把管理心態和行為徹底地轉變為服務心態和行為,與業主矛盾就會逐漸減少,關係也就會融洽起來。現在之所以出現水火不容的現狀,主要是物業以管理者自居,它錯誤地認為小區是它的,業主住的是他的房,它就是過去的房管所,主僕關係顛倒了。說句不好聽的,好比過去給地主扛活的人,不安要求把地種好,還趾高氣昂管東家盤剝東家,別忘了是東家僱的你,你種的是東家的地,扛活的欺負東家,還反你了?

  • 8 # 眾志城豹哥

    物業行業不會消失,但一定會洗牌。

    提到物業都會感到不盡人意,物業與業主矛盾突出,收錢不辦事,管理混亂是普遍現象。

    究其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當下物業基本都與開發商有關係,不是競選而來。還有一部分老舊小區的物業有行政干預的成分。

    2、業主委員會作用沒有完全發揮,有的形同虛設、有的“倒戈投降”。

    3、業主本身意見不統一,有個掃門前雪的、漠視不管的、主張私慾的等等。

    4、物業法沒有完全落地,沒有引起物業與業主重視。

    5、物業沒有完全市場化,沒有完全競爭上崗,沒有完全由業主選擇。

    物業洗牌勢在必行,原因如下:

    1、物業與業主矛盾突出,將激發業主維權意識。必將走上業主做主選擇物業的道路。

    2、物業必將脫離與開發商關係、脫離行政干預,一定是市場化。透過市場化,對現有物業優勝劣汰、重新洗牌。

    3、資本市場、網際網路巨頭、電子商務公司,都在虎視眈眈的緊盯物業這塊肥肉。線上靠低價、靠忽悠,線下才是體驗、才享受、才是品質。

    未來的形式是得物業得天下。未來物業將會免費的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物業以不是現在的物業,將會變成“貼身保姆”。物業的流通渠道才是生存的王道。

    物業變革已處在只欠東風的時代,乾材缺星火即可燎原。期待這天早日到來,讓所有業主安居後樂業。

  • 9 # 笨笨說工人

    物業長期內不會消失,但會迎來優勝劣汰。通常配備物業的小區是屬於商品房住宅區,業主跟物業的矛盾主要有兩大矛盾:

    第一,是數以幾千萬計的維修基金怎麼花,花在哪裡,誰來拍板的問題;第二,是業主有沒有對物業進行任命和彈劾的問題。

    先談談鉅額維修基金的矛盾

    其實一個小區的維修基金大概有多少,這很容易計算,基本上你只要數清楚有多少戶,就可以大概算出維修基金有多少。

    在現在這種環境下,維修基金基本都有“10年之癢”,基本上第10年左右,物業就會要求業主重新繳納維修基金(就算10年之內沒有花光也會所剩無幾,你懂的)。

    假設有2000戶的普通商品房小區,當初交房的時候繳納的維修基金是8000元,那麼交房的第1年,就會產生1600萬的維修基金。(儘管這筆錢不是存放在物業,但很明顯,絕大多數情況下,物業是這筆錢的申請使用主體)

    同時,每個月幾十上百萬的物業費和停車位的收入,以及物業作為商鋪的“二房東”的收入,外牆廣告費等,都顯示了物業只要懂得經營管理,是不會出現資金鍊斷裂的,可一旦出現“10年之癢”,往往一些令人髮指的事情就會浮出水面。

    物業的任命權和彈劾權

    業主成立業委會以後,就會對物業有任命權和彈劾權,所以在過去的10多年裡面,物業一直阻撓業委會的成立,之所以阻撓是因為裡面有很大的利益。

    首先一個商品房專案的物業在基本入駐的時候,不論這個商品房出售情況如何,這時候都不可能成立業委會,也就是說那時候的物業其實就是開發商旗下的物業公司。

    一個小區產生最大利潤就是頭四年,因為這頭四年,小區是新的,不可能有什麼大修大建大改造工程,在這四年裡面,物業有的是機會在綠化費,預收費,外牆廣告費,電梯內廣告費,用已經繳納了公攤電費的電來給電車充電並收費,還有出租一些公共產權的用地,甚至將一些公共產權的地方挪作他用,比如收了一些私營老闆的錢,提供小區內的公攤用地安裝巨型排氣(廢氣)裝置等等,不勝列舉……

    可以說,絕大多數由開發商給業主“定娃娃親”的物業都是很難令業主滿意的,因為這種物業沒有危機感,甚至行使“行政權”而忘了他們的服務本職。

    但總的來說,業主本身有自己的工作,業主成立業委會可以,不過業主自治代替物業,短期內是不可能實現的,也不現實。所以說物業公司長期內還是會繼續存在,只不過,將來的物業肯定會推行招投標競爭機制,而不是一味的由開發商指定自己的物業作為“娃娃親”。

  • 10 # 使用者3387416787291

    不會,並且永遠都不會。雖然物業有的方面不招人待見,但還就是離不開。物業三天不開路燈,三天不清理垃圾你試試。

  • 11 # 口腔經營專家祁慶濤

    我的觀點是:

    1.壞的物業會消失,換成優質貼心的物業!

    2.優秀的物業不但不會失去反而會更加有市場,因為物業做的是人文關懷的事,鋼筋水泥的城市更需要這種愛!

  • 12 # 心靜如水風輕雲淡

    強烈要求取消住宅物業!物業不請自來,非選擇性強制消費。物業就是披著合法外衣的社會毒瘤。現有法規偏向物業公司,不利於居民維護權益。

          物業已經是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製造者,物業和居民矛盾日益嚴重。物業老闆躺著賺錢,空手套白狼,無本萬利。

           有人會說沒有物業會怎樣怎樣,把物業說的多重要,好像救苦救難菩薩一樣。我們很奇怪,以前沒有物業居民是怎樣活過來的?衛生有環衛,綠化有綠化部門,其他有城建部門,消防有消防隊,治安有派出所,水電煤氣供暖有專門公司或部門,所謂的物業難道掌握了居民生活所需的獨家核心技術?是不可或缺的?太可笑了吧。

           強烈建議取消居民小區物業!物業就是強加在居民頭上的枷鎖。大家可以透過兩種渠道向國家反映。說的人多了,才會引起國家重視。

    1,物業收費高,居民有苦難言。

          從居民拿到鑰匙開始,物業就是開發商指定或者就是開發商自己的物業。居民無從選擇,物業定多錢就收多錢。一個小區物業費幾百萬甚至上千萬。

          而支出呢,就僱幾個保安和打掃衛生的大爺大媽,能給他們多錢工資?水電煤氣供暖有專門公司和部門負責,物業是幹啥的?值這麼多錢嗎?

          這還不算小區裡的停車費和廣告收入。我們不明白,屬於居民的小區,平白無故來個物業公司就可以在地面畫框來收取停車費?我們買的地下產權車位,每個月還要收150元所謂車位管理費?憑什麼收這麼多,僅僅是地下車庫有照明燈和打掃衛生了嗎?

         對於一般家庭,物業費是很大一筆支出,有的相當於家庭一個多月收入,比水電煤氣費之和還多,甚至幾倍。居民房貸車貸等壓力已經很大,最後還要承受所謂的物業費這麼大一個支出,負擔太重了。一個虛無的物業公司,掙的錢比自來水,電業局,煤氣公司收入之和還高,這不太可怕了嗎?這就是少數人透過投機壟斷佔有大量財富的原因。

          2,成立業主委員會難。

         按現在的規定,居民不滿意物業可以成立業委會和物業協商或者解聘物業,選聘新的物業。可實際操作很難。

          首先,業主就是一盤散沙,怎麼成立業委會?誰有時間精力把大家召集起來?就是有時間精力,可這是和物業做對的事,誰又能毫無顧慮的去這樣做?居民每天上班養家餬口,也沒時間和精力。再說,物業就是打擊報復組織者,都是輕而易舉的事。

         其次,就算有人帶頭組織,可還要面對層層阻攔和繁瑣程式。社群,街道有關人員也早被物業買通,沒有他們批准,也不可能成立業委會。

          再次,就算有人不畏艱難,很幸運成立業委會。可接下來又會是怎樣的情形呢?業委會初心是代表業主利益的。去和物業協商,要求降低收費標準,提高服務質量。而物業是以贏利最大化為基礎的,自然會透過賄賂業委會的人,給他們減免物業費甚至給予金錢物品。有幾個經能受住這樣的誘惑?他們本來就不是掙工資的,也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就是義務的。何樂而不為呢?所以最後慢慢就和物業淪為一夥,甚至成為物業的幫兇。

         所以目前規定的可以成立業委會代表業主利益,想著挺好,實際上不太可能。

      3,物業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願基礎上的。

          如果說物業是市場化的,那麼就應該由居民來自己定價和選擇物業公司。有人可能會說居民定價會低。這就是市場化,物業服務說白了就像保姆一樣,哪有保姆自己給自己定工資的?不可能保姆說我要一萬,我要兩萬僱主就要支付一萬兩萬。這不很可笑嗎?你覺得低,虧了,那你可以離開呀,居民沒有強迫你留下服務。而現在就是這種可笑荒誕的狀態,物業賴著不走,自己定收費標準。低收入家庭有可能生活本身就很困難,還要支付這不合理強加的所謂服務。自己都生活困難了,家裡難道還要強加僱個保姆嗎?所以目前的物業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願框架下的。

          4,物業缺乏有效監管和制約。居民投訴無門,維權成本大。現有法規偏向物業公司,不利居民利益。

         沒有幾個居民能說清楚物業由哪個部門監管。即使投訴也毫無用處。回覆就是讓居民個人去申請成立業委會去和物業協商。而這個問題在上面2中已經說了,不可能實現。這就是目前癥結所在。物業處於缺乏監管制約,自我獨霸的狀態。

           綜上,只有由政府的社群街道管理才能解決。所需費用經過科學合理計算,加入居民水(電或煤氣)中,或者單獨收取。僱人打掃衛生或交由環衛部門。這樣既減輕了居民負擔,又可以給沒有工作的困難人群提供公益崗位,體現政府溫暖。而不應是目前這種私人盈利的物業模式。

  • 13 # 潤田溪雨

    第一代網際網路大佬向個人收費。現在被拍在沙灘上了。向企業收費的馬雲卻成就了一代帝國。360和瑞星例子又說明了什麼?早溪被歷史淘汰的東西。希望早點取締物業。

  • 14 # 攝影酷愛

    關於取消全國小區物業,物業費改為物業稅,小區統一由當地社群進行〖小區綜合服務大廳〗模式管理的建議思考!

    ​近日福建夢龍看到一則帖子(附文底部),大意就是:建議全國取消住宅物業,全國小區交由當地社群統一管理。社群內的相關事務可以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直接管理,比如:衛生有環衛負責、違章違建有城管、治安有公安派出所、綠化有園林、房子有住建局、燃氣水電有燃氣公司、水務和電力局,收費有稅務部門……完全可以逐一對應管理和服務。而且物業費改為物業稅後,國家財政也增加收入!

    ​這件事,福建夢龍持贊同態度[贊][贊][贊]理由和補充建議如下:

    ​一是:費改稅,是法治需求,也是社會發展進步必然。既茁壯國家財稅收入,也完善國家財稅的進一步改革深化。同時在徵管上也符合國家法治要求,利國利民;

    ​二是、物業服務短板明顯,弊端積重難除。物業作為服務公司,缺乏執法許可權,小區內許多違規違章違法事項物業束手無策或聽之任之。即便在服務提供上,也因為與業委會的合同契約關係,做得好或不好都非常難以撤換,流程煩瑣,業委會尤其業主往往無可奈何!如果碰上業委會吃裡扒外狼狽為奸或軟弱無能,物業更是另業主苦不堪言……!

    ​三是、物業、業主矛盾根深蒂固,很難達成利益共同體。物業往往希望透過最小的代價做最全面的事,業主則剛好相反,希望用最小的付出做最高效的事。兩個不再同一條線與方向上的“人”,再怎麼努力也只能是永遠不相交的“平行線”!

    ​鑑此福建夢龍建議如下:

    ​1是社群在小區成立〖小區綜合服務廳〗人員架構可以:主任――副主任――警長(可流動管理數個小區)、協警員――城管員(同警長性質)――環衛保潔、園林綠化員(若干)――房管員(同警長性質);綜合服務大廳內設:水務――燃氣――電力――稅務等收費服務員,專司相關稅費收繳和業主相關問題諮詢辦理等。實現主任負責制,所有人員在工作上接受綜合服務大廳主任的統一垂直管理!在人事編制上仍然歸屬各自單位。至於工資則給予補貼+全額模式(正式職工發給補貼、臨時工發全額工資)

    ​2是小區業委會作為群眾組織參與小區綜合服務廳的工作監督、協助及建議並參與綜合服務廳的工作會議並享有表決權!原則上小區業委會主任為綜合服務大廳自然副主任。

    ​3是小區物業費改稅後,財政對這塊收益,核心用於全國小區綜合服務大廳建設和人員招聘及工資福利補貼與其他必要性支出。

    ​4是政府現在在全力打造全流程服務體系建設,社群介入小區物業等管理,有利於進一步深化“為人民服務”內涵與宗旨!更好體現“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追求!同時,政府的管理體系進入小區,也能最大程度改變原物業與業主的不可調和的矛盾!從根源解決問題!變企業服務為政府服務!同時透過在小區構建黨組織、婦聯分會等模式進一步協助小區的建設發展!

    ​附:建議原文:

    “建議全國取消住宅物業,全國小區交由當地社群統一管理,居民有居委會,衛生有環衛,違――建有城管,安全有公安,綠化有園林,物管有物管局,房子有房產局,收費有稅務局,水費有自來水公司,天然氣有燃氣公司,電費有電力公司等等國家機關, 將物業費改為物業稅與將來的房產稅合併由稅務部門統一收取,根據地段,小區環境,按居住面積收,杜絕物業糾紛,物業脫管,不交物業費,管理混亂局面,真正做到誰收費誰管理,誰收費誰負責,誰交稅誰享受,稅收於民用之於民,既保證了房產稅物業稅的合理性,也為國家增加了一項長期穩定的稅收,又合理的解決了剛需住房與大量住房保有者的社會平衡,畢竟人家房子多稅也交的多嘛”

  • 15 # 卜準

    物業消失了你住那?!你問的是物業公司能否消失吧?!連物業和物業公司的分屬的都弄不明白還怎麼談與物業公司合作的問題?!在你的心裡是否想:物業公司何時能把物業費消失吧?!

  • 16 # 藍天白雲53591

    我認為物業不但不會消失,而且還要不斷完善和健全,離開物業,我們的生活環境會變得雜亂無章,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水電線路故障,物業有專門水電工,隨叫隨到,可以儘快幫我們排除,如果沒有物業,去社會上請師傅不但麻煩而且收費還高。去年我家套內電開關跳閘,一直找不出原因,掛電話10分鐘水電工就到,一個一個電器試過,最後找到其中一臺空調線路出問題,把這臺空調開關先撥掉,其他電器就可以使用了,如果沒有物業,不知要等多久才能解決。2、如果沒有物業,小區衛生和綠化就沒人管,垃圾到處扔也沒人說,我住在低樓層,原來個別高樓層住戶垃圾直接從上面扔下,跟物業反映後,物業馬上進行摸排並張貼告示,這種不良行為馬上得到糾正。3、沒有物業,小區安全沒人管,會有許多安全隱患,有物業,小區門口有保安值班,雖然不是很嚴宻,但可以起到威攝作用,小偷也不敢那麼大膽作案,如果發現業主在樓道亂堆放雜物,物業也會督促整改,消除火災隱患。4、如果沒有物業,小區公共停車位也會雜亂無章,亂停亂放,有物業保安指揮,大家遵守先來先停原則,有序停放,避免業主之間因停車問題產生矛盾。5、雖然物業管理水平參差不平,有的還存在很多問題,但只能改進和完善,實在不行的,可以按程式進行撤換,但不能取消。

  • 17 # 天申3

    對於物業管理其實是新時代改革中的行業。具體的說就是經濟發展中對土地資源的充分利用後,建立的居民樓群居住區。

    關鍵問題是對物業性質的定性。

    物業小區屬於國家規劃。而物業小區的使用權卻是業主購買的房產。國家希望小區環境有良好管理。這就有了物業管理。也就是物業管理有了‘’理直氣壯‘’的理由。

    但是事實是,物業小區是全體業主購買的居住權地。業主是居住物業小區的主人。而對物業服務工作是業務有賞服務。所以正確的說小區從事物業是‘’物業服務公司‘’。是商業服務性質。是主要以盈利為目的服務工作。

    小區的行政管理權屬於地方政府。物業服務管理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應該)協 助執行政府某些政策規定。比如防疫管理工作。

    物業服務管理是改革產物。從道理上說,做正確了,環境保護利大於弊。

    但是物業服務是民營經濟服務的性質。也就是服務收費應該合法。現在的問題就是物業服務中的與業主的經濟服務矛盾。

    而無論是誰,在現在社會中存在物質和經濟是生活敏感問題。

    這些矛盾也可以說是小區物業服務去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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