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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棵開花的樹17747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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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披薩行者的披薩君
發生刮蹭後,如果確實緊急,應該打車送醫,或者留下電話直接開車送醫,最多承擔逃逸責任,也不至於發生慘劇,在生命面前,大人應該知道孰輕孰重,對於孩子來說,在這個社會上發生問題應該首先盡監護人的義務,即便別人為此負責了,孩子已經沒了,別人負責又有何意義?
另一方面,不理解別人的女司機在這社會上挺多的,各種得理不饒人,如果確實這女司機在知道有孩子需要送醫還得理不饒人,我一樣也追究責任,因為現在社會,有時候拿道德根本約束不了任人,動手又違法,只能追究責任
這事吧,我看了大體經過,也不能說就是對方的不對,首先是女嬰父母全責,本就是他穿實線別了人家的車,遇到事,越要沉住氣,欲速則不達,第二,總共耽誤了兩分鐘,交警馬上就讓他走了,第三,小女孩是熱射病,就是捂被綜合症,就是穿衣服太多捂著了,這個病說實話,罪魁禍首還是父母,而且救過來的機率不是很高,他們就醫後,另一方的還打電話過來問小女孩怎麼樣了,當聽說沒了後就掛了電話再也打不通了,想來也不好受,要是真的不在乎小女孩死活絕對不會打那個電話,我理解的是,有人別了你的車,然後剮了,下來就說他有事,然後給你看看老婆孩子,說孩子病了要送醫院,這邊還沒報保險報警他就要走,估計會覺得是不是遇到騙子或者酒駕?然後交涉一番,沒想到真是有事,誰真遇到這事,都不會不顧一條性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