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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美好的盼望

    我覺得現在因為法律意識越來越強,做女兒的心裡難免有些不平衡!而且現在很多家庭是拿錢的是閨女,收錢的是兒子!照顧父母,閨女比兒子出力出心!這更讓閨女心裡不是滋味!我覺得有兒子的要想拿家產,還是要做好份內的事情!畢竟中國的傳統思想,還是偏心兒子的!不要讓閨女說出來什麼才好!父母偏心兒子較多!所以兒子還是拿大部分的!

  • 2 # 簡的世界

    孩子都有權分割家產,不管是男還是女。但是家產處置應該是你們決定吧。你們說分給誰就分給誰唄。如果有人有意見,那就讓他/她去打官司好了。我看你還是擔心,一旦處理不好會失去一個孩子吧。如果想跟子女都保持良好的關係,那這件事情就要你們一家人坐下來一起討論了。當然最理想是你們能討論出來一個大家都能妥協和接受的方案。如果最終討論不出來,那你可能就會因為分配的不公而失去某一個子女。

  • 3 # 幸福原創畫吧

    家中一兒一女,嫁出去的女兒要回來分割財產怎麼辦?看到這個問題我談一下自己的想法吧。

    首先想想問的是女兒是你親生的吧?女兒是否特別不孝順甚至傷害過你們?其次是你們有斷絕父母子女關係嗎?

    如果以上回答都是“否”,那麼我認為女兒分割財產是很正常的事情。

    當然,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你們的財產留給誰是你們的自由,甚至可以全部捐獻了或者留給陌生人,前提是不能財產留給兒子養老伺候留給女兒,這需要相對的公平。

    很多人認為財產註定就該是留給兒子的沒女兒的份,如果你們的養老和女兒也徹底無關當然可以,可問題是到養老的時候又會說我生養了你就該孝順,不管老人就是不孝,這不是雙重標準嗎?

    甚至還有一部分老人不僅自己的給兒子叫女兒的也會想法設法弄來給兒子給少了都不行,這就實在不合適了。

    給不給是老人的權利,要不要說兒女的自由。

    如果是單純的重男輕女就真的不合適了,還有就是很多人會說女兒過的好不擔心,可兒子過的不好所以要留給兒子,好不好是你們的衡量標準,可這個衡量標準真的對嗎?

    很多時候兒女之間的矛盾是父母造成的,也許讓他們自己去選擇反而會更好也會對你們的未來養老更好。

    看到你的提問其實可以理解即便你們選擇分割給女兒一部分也不會讓她發家致富,更多的時候他們要的可能只是公平。

  • 4 # 66溫暖的太陽

    城市裡面重男輕女沒有那麼嚴重,在我們農村就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1、我們家有四個哥哥,一個姐姐,我是最小。家裡小孩多,可能爸爸沒有那麼重男輕女,媽媽重男輕女,特別嚴重,我媽傳統思想特別嚴重,從小教育我們就是以後要嫁人的,要學習怎麼幹活。從小就是哥哥們睡覺睡到太陽曬屁股,我一天到黑幹不完的家務活。

    2、農村家裡也沒有什麼財產。土地會很多,在我很小的時就已經把,帝以抓鬮的方式分給四個哥哥了,根本就沒有計劃我的。我也沒想過要這些!

    3、我們隔壁村有一個女人比較厲害,他也是有一個弟弟,然後呢,他們家的土地要徵了,可能會分一筆錢,她已經嫁出去了,她就回來想分一點,也沒有想說分一半,就想說父母多多少少給她一點。他父母跟他弟弟當時就不同意了,為了這個事情,兩家人還吵架, 這個女人到法院起訴她的父母跟弟弟不分家產給她,經過法院判。還是分了一部分給她,從些兩家不在往來。

    4、我們家是有宅基地的,有很多前幾年有賣過兩塊宅基地,可能賣了幾十萬吧,那時候我姐姐很窮,我帶著小孩在外面打工,然後我媽媽沒有分一點點錢給我姐姐,我姐姐非常記恨我姐,跟我說,我不要求分一半,也不要求分很多,你就算給我2000塊,也是你做父母的心意,在讓我姐姐心裡非常寒,心涼。

    5、我在外帶小孩打工的時候,我打電話給我媽媽,我問她,我說你幫我帶下小孩唄,我好打工賺錢,她說我是不會給你帶小孩哦,你是嫁出去的女兒,小孩應該自己帶,我以後要靠我兒子媳婦養活,如果我給你帶小孩,他們不養我怎麼辦呢?小孩都不會幫我帶,更不要指望她會分什麼家產呢?所以姐姐在賣土地的時候心寒,在她不給我帶孩子的時候,我就知道家裡也不會分給我的,我也沒有想過要!

  • 5 # 一紙家書

    其實這裡面是兩個問題:能不能分家產、應不應該分家產。

    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是思想觀念,個人不認為這個問題應該提問:兒女都有法定繼承權。

    這裡我們分幾個方面說明一下:

    女兒能不能分家產

    從中國現行《繼承法》的規定上,子女是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如果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並不區分是兒子還是女兒。

    在兩種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女兒是分不到財產、或者少分財產的:

    父母生前訂立過合法有效遺囑、且指定的繼承人不是女兒。

    女兒沒有盡到贍養義務。

    除去這兩種情況之外,女兒要爭取自己的合法繼承權,完全沒有問題,而且在沒有客觀理由的情況下,不能強制剝奪其繼承權。

    女兒應不應該分家產

    現實中有很多類似的例項:因為老人的思想觀念問題,女兒盡孝了,老人卻把全部財產都留給了兒子。

    雖說老人個人的財產,願意怎麼分就怎麼分,跟別人無關。但是如果出現類似做法,只能說:問題不在女兒身上,而是在老人——很不公平。

    所以,女兒應不應該分家產,在某種程度上,是要看女兒是否為老人付出。如果付出了,那麼老人是不是應該給一些回報?雖說贍養老人是義務,這是法,但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情,或者說人性——我想,絕大多數人心裡都不會接受:自己白乾活不拿錢,別人不幹活白拿錢。

    所以,個人給到老人的建議是:

    不要把男女性別作為考量分不分的主要因素。

    把子女對老人盡到的贍養義務的多少放在第一位考量。

  • 6 # 猛龍過彎

    咱們轉換一下角色,你丈夫家有2個小姑子,嫁出去了~家裡只有你丈夫和公公婆婆還有你的孩子,公公婆婆名下在市區有套房,當你們的婚房,突然,你兩個小姑子回來說,不行,這是我爸媽的財產,我兩個也有權利繼承……要把你和你丈夫趕出去,然後平分這套房~但是你小姑子嫁的人家也有房產,他們安安生生的住著自己的房,回頭又來平分自己爸媽的房,你身為家裡的媳婦,你會怎麼對你兩個小姑子……現在的女性,婚前要尊重傳統,要高額彩禮,房車……過後又力求平等,回來爭搶自己家弟弟哥哥的財產……感情兩頭都要吃,吃相真難看,這就是現在的女性,現在的女權……什麼便宜都要佔,按照華人的觀念,家裡有兄弟的,父母的家產絕大多數會留給兄弟,法律上,父母對自己的財產有絕對的分配權,他們想給誰就給誰,當然,如果沒有沒有遺囑的時候按順位繼承,女孩贍養父母的義務肯定會比家裡的兄弟輕的多,但是女孩請記住,你18歲之前,可是完全依靠父母才能生活上學嫁人工作,無論如何,你也的感恩父母……父母的財產是父母的,有了錦上添花,沒了順其自然,如果有條件,我想大多數父母都會幫襯著女孩的……女孩受欺負了,自家兄弟和父母也不會坐視不管的……

  • 7 # 一不的陽光世界

    首先想告訴你根據我們國家的相關法律,繼承權是男女平等的。

    如果你不想讓你女兒繼承家產,可以到公證處立遺囑。

    在我們中國傳統觀念裡,家產或遺產理所應當是兒子的,然後歲數大了就到兒子家養老,不管兒子對自己好不好,反正就在他家。

    但我們現在是法制社會,所以不論兒女都有繼承權。當然也必須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不知道你不想讓嫁出去的女兒回來分割家產具體原因是什麼?

    是她不贍養你們?還是你們家裡產生什麼矛盾了,你們不滿意她?

    如果這些都不是,單純就是重男輕女的老舊想法,那我想勸你,不要過早的把家產分了,這些家產說不定是你最關鍵時刻的一個保障。

  • 8 # 董江波

    重男輕女的情況,在中國普遍存在,尤其是在80後和90後這兩批,有兒有女的家庭,重男輕女特別嚴重,家庭,幾乎個個是伏弟魔加媽寶男家庭,總之一句話:錢財產房產,全歸兒子;然後養老,全部由女兒負責。

    這,就是問主這一類家庭的普遍情況。

    第一,你女兒回來爭家產,說明你準備要分家產了。既然是分家產,自然該有女兒一份啊。女兒自然有主張在一半的權利,除非你不分。

    第二,你不想給你女兒任何家產,那好,那你能不能說,你老了,就全權兒子負責養老,不跟女兒張嘴了。

    這一點兒,想必會作不到。

    因此,分家產,還得女兒兒子都有,一碗水端平。

    往往,兄弟姐妹關係差,甚至老死不相往來的家庭,核心原因,就在於老人重男輕女,沒端平一碗水。

    想讓你百年之後,自己兒女還有來往,這時,分家產,就是公平處理,否則,你百年後死了,自己女兒和兒子,成仇人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可以說一下你對音樂形式(風格)從通俗到高階的排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