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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感覺像是荒誕不經的流水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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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飯西愛電影

    一直都想讀加繆,想讀的原因大概是每每穿梭在書店裡,一眼就被封面上的帥氣面龐所吸引吧。

    上週五下班在書店坐了兩個半小時,讀完這本薄薄的《異鄉人》,發現遠沒有預想中晦澀,閱罷竟有一氣呵成之快感。

    經親自鑑定,還是翻譯成《局外人》更加貼切。

    加繆何許人也?生於1913年,法國人,存在主義哲學家、文學家,29歲時就完成了這本書,年僅44歲就拿了諾貝爾文學獎,是迄今為止法國最年輕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44歲對一個作家來說已算年輕,29歲那還是個孩子。如若不是天賦異稟,很難想象如此年輕就對人性和世界有著這樣深刻的認識。

    《異鄉人》中的主人公默爾索是一個對周遭一切冷眼旁觀,甚至母親去世都無法激起他任何情感波瀾的人。母親在養老院去世了,他去奔喪,沒有哭泣,在守靈的時候還抽菸喝咖啡,參加完葬禮感覺到“能夠連睡十二個小時的喜悅”,葬禮第二天就勾搭女人上床並一起看喜劇電影。

    他是天生冷血嗎?對待親情尚是如此,那對待愛情呢?喜歡他想跟她結婚的女人瑪麗問他:“你愛我嗎?”可他卻回答:“這無關緊要,如果真要說那大概是不愛”。結婚的話,他覺得結不結都行,如果她想結就結。

    放在今天來看,默爾索簡直是一個標準的渣男無疑了。和女友一起去游泳,看喜劇電影,做愛,做了所有情侶之間都會做的事,然而他卻不無誠懇地說不愛她。哪怕配合當時的氛圍,佯裝說愛她,他也不願意。婚姻本應是神聖莊嚴的,他卻覺得結不結都行。這一系列的反應是冷淡的,所有的事像是與己無關,命運強塞給他的,而他的回答,你除了覺得他或許是個空心人,倒也無法真的對其說三道四,譴責什麼。

    一個看起來漠視親情和愛情的人,對待友情又如何呢?他的鄰居雷蒙是一個拉皮條,不學無術的混混。雷蒙請他喝酒,他去了。雷蒙想跟他做朋友,他覺得做不做朋友,怎麼都行。雷蒙跟他稱兄道弟,他也懶得否認,就這麼著吧。對方讓他幫忙寫信羞辱對他不忠的情婦,他覺得沒必要讓他不滿意,那就寫唄。

    雷蒙讓他去警察局幫他作證,證明他的情婦先動手,他才打的她,他也同意去替雷蒙做證。 他應邀和雷蒙去海邊度假,與雷蒙情婦的兄弟結派的幾個阿拉伯人相遇,雙方打了一架。隨後他獨自又去海灘,再遇那個阿拉伯人,在預感自己要被襲擊的前提下,率先開槍打死了對方。

    本不是這場交鋒的主角,卻稀裡糊塗就為此鋃鐺入獄。是和雷蒙的感情深厚嗎?字裡行間我們一點都感受不到。他為什麼會開槍打死了那個阿拉伯人,他多次描述是因為那天太陽實在太酷烈,烤得人神智昏沉,於是發生這次的殺人事件。誰能因為天氣熱就開槍殺人呢?而且是在對方倒地後又連開了四槍。可這就是默爾索的理由,你絲毫覺察不到任何一點誠意,也看不到任何懺悔的意思,事情就這麼發生了,在他眼裡順理成章,觀者卻大跌眼鏡。以致於後面對他的審判,常常陷入焦灼,如此荒誕的理由根本不足以成為殺人的動機,於是大家全部針對他「在母親葬禮上沒有哭」這一行為,口誅筆伐,而不是聚焦在殺人的罪行上。

    為了試圖找到合理的殺人動機,檢察官指控他麻木不仁,沒有人性,沒有靈魂,有預謀地殺人,懷著一顆殺人犯的心埋葬了自己的母親。昔日與他有過接觸的證人們輪流出庭作證,在證詞明顯對他不利的情況下,他卻滑稽地覺得檢察官比他的律師聰明,口才好。他也曾想替自己辯上一辯,但考慮了一下,卻最終什麼也沒說。不和自己討厭的人多廢話,這是他的行事準則,即便在生死關頭,他也懶得為自己破個例。就這樣他最終還是被判了死刑。

    在行刑前的關押時間裡,他多次拒絕接見神父,拒絕皈依上帝。他清楚地明白既然犯了罪自然要付出代價,但別人無權多要求他更多東西。最後他坦然走上了斷頭臺,直到那時他還有心思對斷頭臺的構造浮想連翩。

    默爾索就像是這個世界的怪胎。他的一切行為完全不符合他人的預期。世人想馴化他,把他變得跟自己一樣。他們在無能為力之時卻“惱羞成怒”,用道德來審判他的罪行。讓原本不該卻因加諸道德砝碼的懲罰變成無可挽回的死刑。

    可是不符合大眾的預期就是錯的嗎?葬禮的場合必須哭泣嗎?如今甚至有哭喪這種職業,哭泣此時並不是表達悲傷,而是為了滿足大眾對這件事的期待。開懷大笑,潸然淚下皆是情緒的外化表現,有沒有人真的在面對笑話的時候笑不出來,面對喪親之痛時哭不出來呢?既然從心底哭不出來,那麼讓他人代替,這是表演,還是真的悲傷呢?比起默爾索,這難道不是一種赤裸裸的虛偽嗎?世人千方百計將自己捲入生活的細碎之中以顯示真情,卻唯獨缺乏面對自己的真實。

    從這個角度來看,加繆塑造了一個看似荒誕、冷漠,不懂世情的角色,但卻保有最真實的核心——徹頭徹尾遵從本心,而無動力去給世俗正確答案。默爾索,這位悲壯的勇士到死也沒向世情低頭。他是自己生活的局外人,他是審判會議上的局外人,他冷眼旁觀周遭的一切,認為每個人最後都會死亡,包括自己的母親。

    他真的不愛自己的母親嗎?我覺得並非如此。兩人生活在一起相顧無言,他的薪水無法給母親更好的生活,才將其送到養老院,母親因此也結交了朋友,誰能判定在家比養老院更好呢?母親死去的時候,他尚未適應這種改變,表露出真實的反應,沒想到卻給其命運埋下了沉重的伏筆,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如果這個人實在荒謬的話,那透過所謂的道德來審判一個人,視法律如無物,這樣的世道不是更加荒誕嗎?

    寫到此處我更加理解,為何默爾索這個角色在穿越時間的洪流後還能如此為人追捧。他對一切都覺得無所謂,不在乎別人的眼光,對命運也毫無怨言,世上有幾人可以做到?相比之下他才是這些人中真正為自己而活的。

    這是一個全然純粹的理想主義人物。只因真實的力量太過耀眼,耀眼到刺痛蜉蝣眾生們的心。“人類無法忍受太多的真實”,恰好默爾索的真實就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默爾索死於他的“真實” ,加繆稱他為“一個無任何英雄行為而自願為真理而死的人” 。

    現實世界中有這樣的人嗎?你是否敢袒露自己的真實?哪怕這樣的真實不被世人所接受。

    世人所接受的東西就一定是對的嗎?無從反抗的嗎?自我到底是由誰來決定的?社會賦予你的角色是真實的自己嗎?在理解默爾索這個人物時,這些問題不可避免地向自己提出。

    對一切毫不關心,又不願意向自己不喜歡的生活模式妥協。“局外人”默爾索其實讓自己變成了自我世界的中心,其他人才是圍繞在他身邊的局外人。

    他最常說的口頭禪是“在我看來都一樣”。母親死去,哭沒哭一樣;面對女友,愛與不愛一樣,結不結婚一樣;工作,升不升職都一樣。他自認為自己也和其他人一樣吧,或許他自己都還沒發覺,就變成了他人眼中的異類。

    自我身份的探索與認同,又是這部作品中另一個值得探討的命題。加繆本人出生於法國殖民地阿爾及利亞,是“西班牙清潔女傭和法國酒窖管理員的兒子”, 幼年生活艱苦,由於直系親屬在一戰中為國而死,加繆被認定為戰爭孤兒,由國家撫養,接受法國的教育。“他在阿爾及利亞完全是按法國方式被教養大的”。

    那麼問題來了,他到底“是一個阿爾及利亞人”?還是一個“法國人”?

    按默爾索的態度,“在我看來都一樣”,是否意味著加繆對這個問題有了清晰的答案呢?我無從得知。

    而人的一生難免會陷入這樣的時刻:“世界只是一片陌生的景物。我的精神無依無靠,一切與己無關。”我到底是誰?我內心認同的是怎樣的自己?世界與我是怎樣的關係?這是人類終其一生都在回答的問題。

    從默爾索的角度來看,世界與我無關,我和這個世界不熟,有些容易讓人陷入虛無主義,生而為人的意義即被消解了。不過,這也愈發提醒我們去追尋這些問題的答案。

    世界在變,人類的自大和狹隘依舊存在。雖然我們依舊和這個世界不熟,但是我們知道曾經有一位鬥士為了真實付出了生命。感激我們還能在加繆的作品裡找到這份天真與勇敢。

    最後,用北島的詩做結,也代表我的態度:“我和這個世界不熟。這並非是我絕望的原因。我依舊有很多熱情,給分開,給死亡,給昨天,給安寂。”

  • 2 # 律師宋偉

    加繆《異鄉人》---靈魂不受審判

    我也有點沒有看懂這本書,發表下自己的想法,和大家交流。

    讀這本《異鄉人》,最先是被封面所吸引,封面上一個瀟灑的叼著菸捲的男人,再加上卷首語“我知道這世界我無處容身,只是,你憑什麼審判我的靈魂”這句話,所以激起了興趣,就來閱讀了。

    初讀這本書,完全不懂為何它叫做法律文學經典著作,覺得和法律壓根不沾邊,但讀的讀的自然就懂了。

    這段話,在我看來,就是整本小說的精髓

    “他們說,媽媽死了,我沒哭,該死”

    隔天就和女友廝混,該死

    挑撥朋友仇家互鬥,該死

    我合該天地不容,人神共憤

    但你們企圖用來拯救我的那一套,又算什麼

    我殺了人

    只因陽光太耀眼

    初讀這段話,覺得很荒誕,讓人摸不著頭腦,到底作者想要講什麼,直到看完小說,才知道,這本小說描寫的就是一個特立獨行的人如何被社會大眾所審判的故事,這本書要表達什麼意思呢,是,我是違背了傳統倫理綱常,但是這些和我所犯的殺人罪又有什麼關係呢,審判一個罪名應該考察的是行為本身,即犯罪四要件也好,三階層也好,為什麼要跳過這些而去關注一個人的日常行為以及他的靈魂呢?靈魂,思想是每個人的自由,不應該也不能被審判,即使犯罪,也應該著眼於罪行本身來依法裁判,為何要去拯救別人的靈魂?

  • 3 # 閱讀一生

    人生在世,永遠也不該演戲作假

    對於阿爾貝加繆的《局外人》,每一次品讀都會有別樣的收穫。一個看似平淡無奇的故事,卻處處揭示了荒誕的社會和人性,並且在閱讀中我一次次的感受到客觀世界和內心世界被撕裂,彷彿兩條平行線永不會重合。

    內心對於世界的格格不入,肉體處在世間成了附屬品,自己卻成為了局外人,默然瞧著這世界。每每回想起書中的語句,就好像一把利劍穿透了自己封閉已久的軀殼,直達靈魂深處。

    對於一部好作品,我從不去用任何的獎項去評判。即使是諾貝爾文學獎,也是由普普通通的人來決定的,並不能說明一切。對於內心和世界的衝突,阿爾貝加繆透過自己的作品展現出來,讓後來人用生命去探索屬於自己的自由之路。

    1.冷漠和信任感的缺失,讓無情成為了成熟的標誌

    在《局外人》中,主人公默爾索的母親去世,他要去安排母親的葬禮,但是老闆不僅對他母親的去世不以為然,而且不信任他的言辭。

    上學期間,我在火車站廣場看到有位大姐說她回家的路費不夠,需要幾塊錢就可以回家。我欣然的給了她十塊錢,心中還美滋滋的。但是沒過多久我再次到了火車站,那位大姐用著熟練的說辭向我訴求她的困難,我頭也不回的走開了。當好心被當成了別人欺騙的武器,我們選擇了冷漠,並且把它用在了更多的場合。

    老生常談也要談扶老人,這是繞不開的社會話題。因為近些年扶老人反被訛的事件突然增多了起來,這讓我思考其中的原因。老人是弱勢群體,社會需要給予更多的照顧。但是當光環籠罩在老人的頭上時,有些老人會為了金錢而去違背自己的良知。這讓我們對於老人摔倒是否應該給予幫助,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因為在幫助別人的同時,有可能會讓自己蒙受冤屈,袖手旁觀則成了保護自己的辦法。

    當善良被一次次的踐踏,我們試著走向了成熟,但是這種成熟好像又缺了點什麼。

    2.愛與恨絞殺在一起,反而比恨更痛苦

    《局外人》中,狗身上遍佈痂塊,沙拉馬諾老頭對自己的狗依舊辱罵和毆打,儼然一副憎恨的面目。後來這種面板疾病傳染給了老頭,老頭卻沒有拋棄狗。當狗走丟了之後,他心中依然對狗充滿了憤懣,可是嘴上卻說:我經常和它吵架,但是它是一條好狗。

    在電影《狗十三》中,李玩因為寵物狗的丟失,一直髮狂似的尋找。面對家人的哄騙,她並沒有妥協,最終她的各種行為招致了父親的訓斥和毆打。父親在事後感到無比的遺憾和愧疚,然後向李玩道歉。在這種愛與恨的家庭教育中,李玩只能屈從於父親的權威。但是作為單親孩子的李玩,她沒有其他的選擇,只能在痛苦中去遺忘自己的青春和接受殘酷的現實。

    在很多家庭中,父母對孩子採用語言或者身體上的暴力,過後對孩子進行道歉,希望孩子能夠原諒。但是當類似事情不斷髮生時,孩子的內心就會迷茫,不確定父母是否真的關愛自己,內心的不安全感會被孩子帶入到成年。如果這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那麼這份愛實在是太沉重。

    3.道德審判靈魂,法律成了傀儡

    《局外人》中,因為槍殺阿拉伯人,默爾索接受審判。檢察官認定默爾索把母親送到養老院、母親去世時默爾索沒有表現出悲痛和母親去世後默爾索約會、看電影等都是道德敗壞的行徑,而且和殺人的行為強行聯絡在一起,評論默爾索的靈魂虛空無物,最終以法蘭西人民的名義判處默爾索死刑。

    黃仁宇在《萬曆十五年》中說道:“我們的司法制度極為簡單,缺乏判決爭端的根據。即使是技術上的問題送交御前請求決定,也要翻譯成為道德問題,以至善或極惡的名義作出斷語”。當道德凌駕於法律之上,道德反而變得至高無上,法律卻形同虛設。用道德去審判一個人的行為,乃至靈魂,都是在無視法律,荒謬則在於每個人的道德標準不同,道德審判就成為了以權謀私的審判。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霍爾姆斯說:“法律不是一個道德或是倫理問題。它的作用是制定規則,規則的意義不在於告訴社會成員如何生活,而是告訴他們,在規則遭到破壞時,他們可以預期到會得到什麼”。在任何一個國度,法律是規範和約束公民的行為準則,並且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當你對社會無所謂的時候,社會對你也無所謂

    《局外人》中,默爾索對於愛情無所謂,結不結婚無所謂,和雷蒙是不是朋友無所謂,有沒有雄心大志無所謂,生活是否改變無所謂,甚至對於自己被判死刑也不去極力的爭辯。任何的一切都是無所謂,自己成了徹頭徹尾的局外人。

    看到默爾索,讓我想起了郝勁松。

    2004年12月在地鐵天安門東站使用廁所時支付了如廁費五角錢,起訴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7日,因買到漲價的火車票,郝勁松起訴鐵道部2006年春運漲價不開聽證會程式違法。

    2007年11月,郝勁松介入陝西華南虎事件,向法院起訴周正龍。

    2009年9月,因釣魚執法事件郝勁松起訴上海閔行交通隊。

    當自身權益受到傷害時,郝勁松透過自己的行動來捍衛作為公民的權利。權利是用來伸張的,否則權利就是一張紙。當採用無所謂的態度來對待問題時,問題不僅不會消失,反而會四處蔓延。當各種問題都堆積在一起時,問題會讓我們變得渺小,我們自己變成了無所謂,也就是局外人了。郝勁松說:能獨立的表達自己的觀點,卻不傲慢,對政治表示服從,卻不卑躬屈膝。能積極的參與國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惡知道憤怒,我認為他才算是一個真正的公民。

    阿爾貝加繆透過《局外人》把荒誕的社會呈現出來,可是又顯得如此合情合理。當看到故事中所有細節時,似乎一切都是真的,但又都是假的。當你想衝破牢籠去做真正的局外人時,發現自己早已經被無形的控制著,動彈不得。但是在生命中的每一天,我們都應該去盡情的釋放生命力,做最好的自己。正如加繆所說:人生在世,永遠也不該演戲作假。

  • 4 # 水刃木聊文史

    [楔子]

    我是@水刃木向東,因為最近正在翻譯《局外人》這本小說,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加繆本科學習的是哲學,沒讀過研究生也沒讀過博士,自己的哲學論文集是關於存在主義的,所以《局外人》這本小說也是徹頭徹尾的存在主義作品。其實,“我們既無力作惡也無力為善”就是徹頭徹尾的存在主義思想。

    作者介紹

    此書寫完出版時,加繆只有29歲....仰望。44歲時因此書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加繆在44歲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後的第三年死於一場車禍。如此優秀的小說家,也逃離不了生老病死,車禍以外的結局,是不是也是“我們既無力作惡,也無力為善”的解答?(下圖為作者加繆)

    《局外人》作品介紹

    小說《局外人》是出生於北非阿爾及利亞的法籍作家阿貝爾1加繆的中篇小說,原版為法語版,由斯圖爾特·吉爾伯特譯成英文版,加繆曾因此書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現在全球流通最廣泛的是英文版本,全書六萬詞左右。目前此書的英文出版權在美國的Alfred A. Knopf,Inc和加拿大的Random House兩個出版社手裡。

    故事發生在義大利北部小鎮馬倫戈,所以需要對成書時候,阿倫哥的風土人情、社會發展有個小了解,以免出現過渡翻譯的情況。

    在寫作手法上,小說採用了第一人稱敘述,細節描寫、心理描寫頗多,從已經翻譯的部分來看沒什麼激烈的情節衝突,也並沒有發現他人對此書各種評論所說的高明之處。但是能夠真切地感受加繆塑造了一個真實的“人”。被稱之為“局外人”一點也不為過,貌似也找到了我自己的影子。(下圖為小說《局外人》)

    作品表達中心思想所運用的情節

    通讀小說的感覺就是,前邊的情節、環境描寫都是在塑造一個有著真實情感的人,用東北話說就是“虎”,主人公什麼真實的情感都敢表露,就是我們常常說的“不該說的也說”。比如說他女朋友問他是不是不想跟他結婚,他說“隨便”,其實他對自己的女朋友並不反感,年紀大了也該結婚了,也不反對結婚,他女朋友也確實不是什麼才貌雙絕的佳人,但是主人公就是敢平靜而無所謂的說出來。對自己母親的死有些神傷,但是卻敢在靈棺前當中吸菸,這些種種真實的人會做出的事情,導致了他最後被判死刑的悲劇。

    小說後邊部分透過主人公在監獄中的思索,表達了作者存在主義的哲學思想。在書的結尾,雖然莫索爾被判了死刑,但是他仍然說:“我覺得自己過去是幸福的,現在仍然是幸福的,為了善始善終,功德圓滿,為了不感到自己屬於另類,我期望處決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來看熱鬧,他們都向我發出仇恨的吶喊聲。”

    加繆的《局外人》到底想表達什麼?

    這本小說就是在控訴法律不健全的情況下,對傻瓜大眾和當權者願意用自己的思維方式,或者不是自己真實的思維,是為了想向別人顯示自己的高尚而表現出的思維方式的一種控訴。說白了,就是鄙視那些喜歡道德綁架的人,不按照法律審判的人,人治大於法治的人。就像我們現在看到某個不平的新聞就會群情激奮,滅九族十族最後發現自己連“酒駕”和“醉駕”都分不清楚,更不用說什麼是“無罪推定論了”。

    [結語]

    我們在思考一個出現在小說中的問題的時候最好先去通讀這本書,再去分析。如果是國外的小說最好先翻譯通讀原文。《局外人》小說徹頭徹尾地表達了存在主義中“荒謬”的觀念,認為一切都是荒誕的。其實,大部分的人都是表裡不一的,我們所做的事情都並非是內心真正渴望的,但是人們害怕被疏離,害怕無依無靠。因此在外顯行為裡,不想成為局外人。但是反過來想想,所謂普羅大眾的我們,無力作惡,亦無力為善的我們,為什麼要帶著偽裝生活呢?因為我們不想被孤立,不想成為局外人!

  • 5 # 二七說故事

    “我知道這世界我無處容身,只是,你憑什麼審判我的靈魂?”

    西方現代派文學可以稱為廣義的荒誕派文學。

    荒誕性在作品中往往具體化為生活意義的虛無、和諧關係的喪失、人的異化等等主題,從而使荒誕派文學中的審美意象具有了不同於傳統文學的審美特質。

    加繆在他的作品中,深刻地披露出人活在異己世界中的孤獨,以及冷漠和死亡的不可避免。

    但他在揭示出世界的荒誕的同時卻並不完全絕望喪氣,他主張要在荒誕中奮起反抗,在絕望中堅持了真理和正義,他為世人指出了一條屬於他這一類人的自由主義道路。

    讀完這本書的直觀感受是,我能在默爾索身上很多地方找到自己的影子。

    默爾索讓我覺得聰明疏離,冷漠又過度理性。加繆用他清醒而尖銳的筆觸,直擊二十歲年輕人不羈的心靈,揭示現代人在物質世界中的那份孤獨與疏離感。

    整個小說(《局外人》),加繆寫得冷靜至極,從始至終不顯露一點激動情緒。語言絲毫不露聲色,多用斷句,幾乎看不出人物的思考,甚至有些囉嗦,但所有的細節都有意義——始終都是冷靜與剋制,將作者的情感和情緒控制得牢牢的,簡直密不透風。

    ——馬原(中國當代作家)如是說。

    此書開篇的時候,默爾索對自己媽媽的死亡的冷淡,沒有驚到我。對於他拒不在下葬前看一眼媽媽,我也很理解,因為這無濟於事(理解並不意味著我會支援和選擇這種做法)。且他曾經理智的把媽媽送到養老院,我覺得這在他本人無足夠經濟能力和精力扶養母親的情況下是一個很正確的決定。

    但過度的理智總是不被人情世俗所容忍的,於是此書結尾的審判,作證人從這些理智寡情的行為裡得出那樣一個本該無關於殺人案的結論。

    人們好像總覺得人情味該擺在第一位,卻沒有想如果在沒能力承擔的時候把親人安置到一個本就是為了照顧他們而建造的地方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咬咬牙把親人留在身邊,除了一起受苦能有什麼用呢。理性很重要啊,為了彼此都能過得更好。怎麼能只抓著點感情過日子啊。

    這樣的言論是不是有點冷漠了。當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誰會捨得離開親人太遠啊。

    默爾索麵對自己兄弟的規勸完美到讓我心驚。他明白該在什麼時候以及如何止住一個情緒波動很大的人,並把這份機敏運用地爐火純青。

    但是,一直以來,默爾索稱呼自己的母親為"媽媽",對比於他對父親的稱呼,這愛意是可尋的。

    他不信仰耶穌,所以不被神父理解。他清醒的安置生活與親情,所以不被養老院的人們理解。他不像大多數人一樣活著,所以不被法庭裡大部分人甚至大多數人理解。於是下場就是監獄或者死亡。

    他理智,他害怕麻煩,他冷漠疏離且孤獨清醒。但是不能否認他愛媽媽,且他很善良。

    默爾索的媽媽曾說:人到最後什麼事都會習以為常。好心酸好無奈的一句話啊。

    青春叛逆期的時候,在父母親人沒有順著我的意思來的時候,在不被理解的時候,在被無緣由地打罵的時候,"每個心智健全的人,多多少少都曾盼望自己所愛的人死去。"這種想法在曾經的我的腦海或多或少真的有過。

  • 6 # 餘德空

    小說《局外人》是存在主義的經典小說。

    小說以零度寫作進行,不帶任何感情色彩,即使連自己的母親去世,也沒有任何傷心之意。

    彷彿是一個冰冷的透明人。

    小說其實是想說世界是荒謬的,人世是痛苦的,一切都毫無希望,我們每個人都是自己生活的局外人!

  • 7 # 浩哥愛讀書

    《局外人》:深刻性體現在哪裡?以道德綁架的正義,是否可能會誤傷?亦或加重所應該承受的?

    看加繆的《局外人》小說,莫名的覺得與《哈姆萊特》裡面,主人公的經典獨白有些相似: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可以說《局外人》寫的也是一部悲劇,最少主人公默爾索的遭遇就是可悲、可憐的,按照通俗的話語來說,他招誰惹誰了? 本來只是一位與世無爭、無慾無求的小職員,對生活的變故、工作的調整感覺看似感覺很淡。 在母親去世之後的表現,雖說和普遍所“認可”的對待方式,例如大哭、不停的敘說等,具有較大的出入,可那些畢竟是他自己的事情,又有誰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指摘默爾索不愛他媽媽呢? 我看未必,在文中,作者幾次強烈的透露出,默爾索一個人的生活,從健康的角度來說,過的極其糟糕。 為了避免連累他人,更為了讓媽媽生活的好一些、輕鬆一些,才將其送到養老院的。而且客觀來講,他的媽媽在養老院裡面,生活的確實是更加開心,心情也順暢了很多,甚至連“黃昏戀”都有了。在離開人世的時候,走的一定是很安詳的。此外,文中,在對默爾索的心理描寫環節裡面,很多地方都顯示出來對媽媽的思念和感恩。 在生活中,不願意麻煩他人,“懦弱”、“謹慎”、“麻木”的存在著,不主動去招惹他人、影響他人。認為一切都虛無縹緲的無意義。 依照主人公內心的想法,除了個別時候,生理上的體驗,證明活著之外,對他人的生活、家庭都不管不問的。連樓上樓下,左鄰右舍,估計都認不全,就這樣不緊不慢湊合著。可以稱呼為朋友的,也就胡亂的搭著,你來了,就聊一會兒,你走了,也就不送了。 對他人來說的未來,升職、外放機會,都是可有可無的,很有點勝亦欣然敗亦喜的味道。給的話,也不說很熱情的接受,有時候也覺得是個麻煩,想起來都費勁一些,不給的話,書上也沒說,估計心情也不會起什麼波瀾。 可是在殺人之後,關起來之後,在局子裡面,淪為了徹徹底底的“局外人”,出庭、辯護,默爾索就像提線木偶一樣,按照劇情進行“表演”。 來了、走了,再來了、再走了,可以說一切都不如眼下的真實。 在法律層面的審判,在精神層面的審判,真的公正無私嗎? 在整個過程中,可曾感覺到正義已經被“道德”所綁架。頗有些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之感。 因為殺人了,犯罪了,之前的一切都 “有了目的”,也便有了“邪惡”的外衣。 世界發展的太快,聯想到當今社會,如果一位員工工作的全部,不僅僅是為了錢,怎麼就成了問題?一個員工在工作上,不太看重升職,怎麼就是後進和落後了呢?進而說了幾句真話,怎麼就成了破壞團隊呢? 嗯,這是個問題,已經存在很久了。 或許、應該、可能、大致還將永遠的存在下去。 嗯,一定是的。

  • 8 # 牧心微筆記

    《局外人》是加繆早期創作的中篇小說,被稱作是“存在主義”文學的代表作品。在這部小說當中,加繆將現代人的荒謬處境描寫的淋漓盡致。

    當時還與加繆不認識的存在主義哲學家薩特,在看完小說後立即寫了一篇上萬字的書評,讓加繆從一個地中海邊陲地帶的作家,一下子成為了巴黎文化中心的名人。

    因為這部小說,1957年,諾貝爾文學獎頒給了當時44歲的加繆。他是有史以來第二年輕得到這個獎項的(當時最年輕的諾貝爾文學獎是1907年頒給42歲的英國小說家吉卜林)。

    得獎的理由是:“他對現代人的良心的處境,有非常清晰而誠懇的闡述。"

    如果讀完這部小說,你認為加繆的思想是悲觀的、厭世的,那你就錯了。

    加繆一生熱愛世界,他肯定地說:“要改善人生,但不是去改造世界。”

    其實加繆的思想很“接地氣兒”,他關心人們怎麼樣與這個世界相處,怎麼樣透過反抗“荒謬”來達到人生的自由。他說:“我對人關心,我對人類絕無輕蔑態度。”

    從加繆的作品以及他的言論中,他的思想分為三個部分:荒謬、反抗、自由。

    加繆說:“所謂的荒謬,就是世界的非理性。”在他看來,人活在這個世界上, 追求一種理性,要求世界能夠理解我們個人,否則就沒有意義可言。人總是熱切地希望我們被這個世界所接納和理解,但世界對我們的迴應卻總是事與願違。世界是非理性的,人的理性與世界的非理性,就造成了荒謬的情況。

    在小說中,主人公的言行舉止出於自己的所思所想,卻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他就像一個“局外人”一樣,親眼看著這個世界的“荒謬”,卻做不出任何改變。即時在“神父”的勸說下,他依然選擇放棄上帝,不信仰上帝,他說:“我已經沒有時間去對我不敢興趣的事情再產生興趣。”

    臺灣大學哲學系主任傅佩榮先生說:加繆認為荒謬產生了三個結果:第一,我的反抗,第二,我的自由,第三,我的熱情。

    加繆說:“我反抗,所以我們存在,”他並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和處境反抗,而是為了全人類。

    而加繆的自由,說的是我們有無限制的創造的可能性,這個自由要用來創造人生的幸福。

    那熱情呢?就是要肯定人間的關懷,要為人類尋找新的機會,走向幸福。

    他對人性也從來沒有失望過,不管遇到如何負面的處境,還是相信在人身上,可讚美之處多於可鄙視之處。

    荒謬——反抗——自由——幸福,這就是加繆的整個思想邏輯和體系。

    可惜加繆在47歲的時候便不幸因車禍去世,導致他第三部分“自由”的思想作品沒有出版,實在是人類文化史上的巨大損失。

    加繆的思想對我們有什麼啟示?

    加繆是西方現代哲學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思想離我們並不遙遠。

    當人們向上尋求信仰、上帝的時候,發現內心已經不那麼堅固;

    向下尋求“科學技術”的時候,發現科技與我們隔閡更深,

    唯有向世界、向周圍的人際關係尋求幫助,才可以解決心中的困惑,因此,關照人與世界的關係、關照人與人的關係,成為現代西方哲學的一個重點,也是我們當代人關心的重點。

    如何更好地處理人與世界、人與人的關係?在他去世之前,他的“反抗哲學”留給我們一個更加樂觀的可能:

    人類所處的黑暗的盡頭,將來必有一線光明,只待我們繼續奮鬥,促進它的實現。

  • 9 # 博書

    加繆其人

    阿爾貝·加繆,生於1913年,法國著名文學家,存在主義與“荒誕哲學”的代表人物,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

    加繆在阿爾及利亞長大,度過了極為艱辛的童年,他的父親因為戰爭而陣亡,母親為了將他撫養長大,成為有錢人家的一名傭人。早年的加繆得以進入學校,接受教育,不幸的是,十七歲的他就被診斷出罹患肺結核。

    1932年,加繆開始發表作品。十年後,到了1942年,加繆在巴黎擔任《巴黎晚報》的編輯,發表了他的成名作《局外人》,首次在書中提出存在主義關於“荒謬”的概念。《局外人》一書的出版,讓他一舉成名。

    加繆的一生顛沛流離,頗不得意,但是在絕望的處境下,始終堅持正義和真理,時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加繆一直走在反抗的道路上,知其不可為而為之。他的大無畏反抗精神,讓他成為一代人的精神導師。

    《局外人》講了什麼?

    “今天,媽媽死了。也許是在昨天,我搞不清”。主人公默爾索的這句內心獨白成了這本小說驚世駭俗的開篇。

    《局外人》全書從一開始就把我們引入一個充滿荒誕和戲劇性的世界,默爾索與這個世界的各自衝突矛盾也由此展開。

    沒有哭天搶地,沒有悲痛欲絕,他平靜地在母親的遺體邊上點上煙,喝起了熱咖啡;在草草結束母親的葬禮的第二天,他就去海灘放肆玩樂,毫不避諱地去影院看滑稽電影,和女友尋求肉慾上的刺激……

    默爾索在一場紛爭中槍殺了一個阿拉伯人。他對自己犯下殺人罪的事實供認不諱,並且沒有為自己做任何辯解。

    檢察官在一廂情願的推理之下,一口咬定默爾索在社會上是一個有著強烈殺人動機、罪大惡極的心理扭曲者,這一切都要追溯到在母親的那場葬禮上,默爾索非但沒有悲傷痛哭,並且在第二天尋歡作樂。

    檢察官力圖透過這一點將默爾索的罪行上升到故意殺人罪,另一方面,默爾索的辯護律師則動用一切證人,試圖證實默爾索是傳統意義上的“溫良恭儉讓”之人,試圖“以情動法”。

    諷刺的是默爾索對此始終保持旁觀者的姿態,儘管他的供詞聽起來不可思議,但他還是道出了環境影響了精神,最終導致他殺人的實情。

    默爾索最終被宣判“預謀殺人”、“絲毫沒有一點人性”、“最藐視最基本的社會規則”,他被指責“其空洞的心即將成為毀滅我們社會的深淵”,他最終被判決處以死刑。

    你可以給我定罪,但是你憑什麼審判我的靈魂?在生命的最後時刻,他所體驗到的不是憤恨怨懟,只是一種善始善終的幸福圓滿。這個社會里的局外人,一生真誠待人,拒絕說謊,不耍花招。他拒絕矯飾自己內心的真實情感。

    END.

  • 10 # 小名嘟妹

    很有興趣回答這個問題,最近剛看完這本書,一口氣看完的,看完意猶未盡,我太喜歡加繆的這種寫作風格了,稱他為文學裡的存在主義大師一點不為過!

    《局外人》講的是一個普通人完成他的成人禮的過程,小說主人公默爾索看似荒謬、離經叛道,實際上他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對抗這個荒謬的世界。

    小說從默爾索得知母親去世開始訊息開始,母親去世他沒有掉一滴淚,整個送殯過程,他完全只在意自己的身體感受,以至於後來在法庭上,母親去世被定性為他是責任人,推動了殺人案的審判結果最終導向。

    默爾索沒有說出一句為自己辯護的話,被判處死刑後,牧師來給他做最後的開導,想讓他在上帝面前得到寬恕。直到這一刻,默爾索徹底的怒了,他反抗的那一刻他真正完成了他的成人禮,身體和心靈上的。

    默爾索是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不思進取,安於現狀,不想升職,結不結婚無所謂,跟誰結也無所謂,不知道自己愛不愛一個人,他做的所有事情都是遵從自己的身體,這是人類進化的第一步,先搞清楚自己的本性,而不是用扭曲的思想操控身體。這是這本書想表達的觀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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