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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進來一個物業,什麼也沒做,就貼個告示說機動車每月50元,並裝了電子起落架,我們小區車位一點不緊張,請問合理嗎,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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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執中bj1

    適應吧。沒有辦法。

    老舊小區的管理正在面臨改制,原來的管理者都開始退出。原屬國企家屬區的,現在與企業切割;原屬於居委會管的,也要推向市場,今後交給社會上的物業服務企業。

    小區要花錢,就要找財源,除了物業費,停車收費是主要渠道。

  • 2 # 金輝物業真Tm髒

    新進物業的第一件事一定是要收錢,否則就有揹物業的初衷嘛!物業公司一般都是收業主的錢開始運作的,是無本萬利的生意哈!

  • 3 # 民間那些事兒

    1、題主描述“老舊家屬院,突然進了一物業”,這個很不尋常。一般情況下,物業聘請由業主大會選舉出業主委員會主持,透過招標比價方式進行聘任。但如果是老舊家屬院,以前由街道管理,那麼物業很可能是是街道聘任。

    2、題主沒說清楚50元是什麼錢,是停車費還是管理費,如果停車費不具備合理合法性,很多老舊家屬院場地都是公共區域或者業主共有,但如果是管理費,最起碼“出師有名”,如果業主主張不需要管理,也要和管理單位進行溝通。

    3、如果不想繳納該費用,一定找到引進物業的單位(很可能是街道辦),由半數以上業主進行溝通反對,建議切勿與物業正面衝突,避免造成不必要麻煩。

  • 4 # 故牆依舊風依然

    現在哪個老舊家屬院不收停車費?!掛個物業的牌子,服務很少、收費上心; 不過不奇怪: 社會的方方面面都在被金錢侵蝕。

  • 5 # 最開始的晃晃悠悠

    存在即為合理,都說物業公司如何如何,你去沒有物業管理的社群生活過嗎?以前那種老式單元樓,一共就一棟樓三四十戶倒還好說,現在動不動幾百幾千戶的社群,業主自治就是個笑話。再說了,就算業主自治,你覺得多少人可以管理一個兩千戶的社群,這些業主都不工作了嗎,不工作這些業主的生活如何保障?你覺得會有人免費給你做服務嗎?如果給這些業主報酬,那麼錢從哪裡出?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主要矛盾在於收費的合理性以及服務是否到位,選擇正規有品質的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共同參與小區管理,互相監督才是正解。

  • 6 # 和螺螄

    沒辦法的事情。很多家屬院都是單位在負責維護。但是現在產權都是個人的了,很多單位都不能開支這個費用了,必須退出。沒有物業公司肯定不行,有了也不行!

    無非是收費是否合理的問題。但是這種小規模的家屬院,往往就是幾十戶人家,沒有什麼規模,成本往往居高不下。三班倒的保安,一個3萬多年工資,三個就是十萬,分攤到每戶,假設是100戶就是一戶一年一千了。

    還有其他的費用,垃圾清運,綠化,公共照明,加起來更多。還有管道疏通什麼的。

    這費用肯定是不合理的,合理不了,先天不足!

    個人建議,這種小區,一旦原來的單位不再負責維護,趕緊賣了走人。就是你願意交物業費,其他住戶也不願意交的,好多都是退休職工,沒什麼錢的,脾氣也大。物業搞不下去,業主自治無人願意奉獻,最後難逃髒亂差的結局。趕緊賣,在還沒有髒亂差,還有賣相的時候趕緊賣了!

  • 7 # 小灰485

    窩草,停車收50還問合不合理?你們小區在哪裡?我去把你們那的車位包圓了!到時候你們沒車位來和我租,一百不議價!

  • 8 # 單身也挺好757

    有一些老舊小區突然進來物業,很大一部分就是當地派出所弄的,找幾個老頭當保安,在小區門口整個小屋就開始收費,報警也沒用,

  • 9 # 核攻城師皮叔

    鄭州的嗎?我們小區也是最近突然公示的,小區沒有地下停車位,都是車堵車的停,不敢保證一定有車位還敢收50一個月?想錢想瘋了吧物業,我覺得最好的方法是集合業主抵制。

  • 10 # 逍遙神龍321

    我家是老小區,曾經有過物業,因為和小區沒有連在一起,物業就出告示退出了。車位是誰先停就是誰,沒有專用車位。也無須交費。衛生費是每月照交。我覺得很好。要什麼物業!

  • 11 # 飛越蒼茫

    停車位所佔土地屬於業主房屋的公攤面積 ,物業收費是強盜行為。把物業趕出去實行自治,我住的地方就是這樣的,每戶一年200元,請了一個人,負責小區衛生,公共照明,看門等工作。十來年啦很好。去年有一個物業公司想入住,張貼告示要和業主籤合同,後來沒有一戶和他們籤,只好灰溜溜地撤走了。

  • 12 # 老胡20161

    我們小區也是,突然來了物業,安裝電子門,安裝攝像頭,門口貼告示,說是經居委會透過的,誰要不信可去居委會問。先公佈住戶帶房證籤合同,登記交費。後又宣佈帶交款收據辦理門卡,如不辦理,車輛不能進出小區,住戶進出電子門憑卡。有一車主未交款,在電子門前被阻,一氣之下,停車,鎖好車門,揚長而去,一會兒門口堵了好多車,物業開門疏導,現在小區門口,交費的可自動進出,不交費的,門崗用遙控器開門,以防擁堵。

  • 13 # 東周漢方鴻壽堂

    老小區來了物業,黑惡勢力,安裝門禁,就為了收費,新小區,房地產自己的物業,拿鑰匙就收費,都按最高階收取,自己的房子車位,還要沒有上千的物業,車位費,門口的保安眼裡就盯著業主的口袋。

  • 14 # 蔚藍的天空裡一隻鳥

    老舊小區,如果戶數不多,個人建議選擇自治,可以選取一些有一定歲數不在工作崗位,有閒暇時間的人當樓長,在任命幾個單元長,實行自我管理,樓長和單元長都沒有工資,都是靠熱心來幫助大家管理小區,這樣就能把小區的成本降到最低,還避免了各種亂七八糟的費用,而且因為大家都住在一個小區,互相之間比較熟悉,所以也容易產生共鳴

  • 15 # 神奇大滄州

    我們原來就是家屬院,因為是平房所以鄰里之間相處的也非常融洽。關係融洽一些問題自然就比較容易解決,比如一些管道疏通等一些小的費用我們都會積極主動的拿,一些大的費用也會互相協商解決,畢竟這是自己的家。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我們鄰里之間相處的就像一個大家庭。總之,我們根本就不需要物業,更不會去支付那些無謂的費用

  • 16 # 掌上三言兩語

    50元,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是拒絕繳納的問題。

    突然來了物業,也就是說來了一幫莫名其妙的人,讓你交莫名其妙的錢,誰也沒有請他們來。小區,無論新舊大小都有個隸屬的社群,按照規定或者慣常做法,應該由社群工作人員帶著物業相關人員,進入小區或者公示,以便業主知曉其來路。

    再說了,小區不大,沒有必要請物業。我們這個省城老小區,不大,已經六年沒有物業了,環境衛生由社群管理,每月的水費包含了衛生費。幾年了生活如常。

  • 17 # 我的房子我做主

    我們小區目前就是這樣的。

    原來小區裡邊都是省直機關單位宿舍,後來陸陸續續有人賣了房子搬走了,我們買房搬進來的時候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外來戶,當時物業歸省直機關事務部管,有熱水而且按自來水收費,沒有任何物業費和停車費,小區裡的公共設施壞了很快就有人來修理。說實話住的很安逸。

    物業公司進來後安裝了新的門禁,每個月行人門禁十元錢,汽車門禁卡五十元,物業費每平米一元錢。他們負責清理垃圾打掃院子裡和樓道衛生,但是執行了沒有幾個月就沒人交汽車門禁費了,因為原來富裕的汽車位竟然不夠用了,回家晚了就沒有停車的地方,於是大家不交汽車門禁費和行人門禁費,物業公司應該是放進來了好多外邊的車輛。

    再後來,物業不再安排人清掃樓道衛生,單元門門禁壞了也不給修,小區裡發放小廣告的隨便進,現在好多人物業費也不想交了。

    這就是個惡性迴圈。

  • 18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我們住的零二年建的小區。因為開發商說辦房產證而辦不了,所以每月十元的物業費大家也是拒絕交納,物業公司待了一年多就撤了出去。

    沒有物業,地沒人掃,垃圾沒人管,門沒人看。後來經居委會協調,每個月向環衛處交三十九塊半,由環衛處每週掃兩次地,垃圾每天拉。

    就這樣,樓道里自己打掃,樓道外環衛處管。現在衛生費雖然長到了九十八塊八毛錢,但是業主也是挺樂意這樣管。

    中間雖然有過物業公司介入,但都因收不起物業費而泡湯。

    水電汽有公司管,衛生有個人和環衛處共管。業主一年不到一百元的費用,其實也是挺不錯的。

  • 19 # 講者理正義

    物業純粹多餘的,應堅決徹底取締!正經事沒幹多少,快演變成惡勢力!小區不是物業的,驅逐物業是權利!業主自治最適宜,沒張屠夫照辦席!

    業主是小區主導,物業只是服務了!主次關係要搞清,別喧賓奪主弄倒!業主有權選服務,趕走物業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齊心殺狼好!

    有物業就安全嗎,別再天真可笑啦!見過保安賠錢嗎,沒準蛇鼠是一家!物業行道泥沙雜,歷來名聲都極差!全國現呼聲一片,過街老鼠人都打!

    物業進老舊樓院,更是找門路騙錢!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惡婆管!幾十年都沒物業,鄰里和睦萬事安!只要物業一混入,邪惡大小案不斷!

    業主應全聯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輩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萬別讓物業入,否則房似物業的!沒完沒了老收錢,住自己房成租的!

  • 20 # 手機使用者2718664634

    強力要求:取消落後的物業公司管理小區模式,大力提倡:建立現代化小區自治物管模式。

    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的權大錢多,能夠搞定社會各方面的關係。而小區業主委員會權小沒錢,得不到社會各方面的支援。物業公司是企業性質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存在強收費弱管理,服務不到位問題。經常發生收取物業費難的問題,當矛盾激化時,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就斷水、電、氣、暖,不準業主裝修材料車輛進入小區大門。甚至發生物業指使保安暴力對待業主,更嚴重的是有些物業公司涉黑惡勢力來對付業主走向了犯罪道路。因此,物業公司與業委會和業主之間存在著先天性的對抗矛盾,難以解決。

    建議小區物業管理進行改革:提倡由小區業主自治管理。

    現在小區所有的物業管理並不是物業公司全是自已做的,也做不了。而是要找社會各行各業專業單位和個人來做。所以,小區業委會可聘用專業物業管理人才為物管顧問,成立自已的物管團隊更換掉物業公司。

    建議:在開發公司售房後的前期(3年內)小區物業管理由開發公司負責(或聘請物業公司管理),在售房3年內(前期物管)不得收取物業費,並且要解決好開發公司建房遺留下的各種問題。3年期滿,開發公司必須申請"移交該小區物業管理"報告交給住建主管部門批准,否則停止售房。由住建主管部門通知街道、社群負責成立該小區第一屆業主委員會,並負責組織業委會委員們進行專業物管培訓教育後接收小區物業管理。街道、社群負責對該小區業主委會進行督查監管,實行小區業委會自治管理的模式。 在街道、社群指導下制定出業主委會收取物業費的標準,制定業委會委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實行業委會全面負責小區日常管理:由業委會聘用專業物業管理顧問及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物業管理公司單位進行全面管理。業委會在專業分類管理方面可實行招標制: 例如在安保方面聘保安公司,在清潔衛生方面聘保潔公司,在維修方面請各專業維修單位,在綠化方面請專業綠化單位。這樣的管理既專業做的好又省錢,也不存在業委會和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

    小區在街道丶社群部門的指導下,對業委會進行定期換屆選舉。業委會要建立網路"業主自治群“,及時收集業主們的合理化建議和議建,更加有利於小區管理。業委會收取大量的物業費丶廣告費丶停車費等資金,除了用於小區業委會委員以及物業管理顧問和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用於各種物業維修費、辦公費、管理費、稅費等費用。剩餘的大量資金永遠留存在小區業委會,可用於規劃美化小區、增添設施、改善小區居住環境,也可以降低物業費收費標準,做到取之於業主用之於業主,體現小區業委會是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讓肉爛在小區業委會大鍋裡。使廣大業主們共同受益,促使業主能主動按時交納物業費。真正實現文明和諧、清潔衛生、安定困結,利國利民的"現代化小區業主自治管理"模式。

    另外,關於 "去消物業公司將會造成全國700多萬物業管理人員的失業?"問題。

    答案是:

    700多萬各行各專業的物業管理人員將被小區自治管理的業委會轉換全部聘用了,不會造成大量物管人員失業的問題。讓黑心的物業公司老闆失業,失去了鉅額利益,讓這些鉅額利益永遠造福於本小區業主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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