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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aron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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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隻飛天皮皮蝦
當然用了!
1、如果不用負法律刑事責任,你看誰不爽,故意引誘別人強姦你,然後在把別人殺了,那不亂套了?
2、事實證明,別人強姦你的時候,你如果不配合,導致別人那哪兒折斷了,你也是要負責的!
3、至於搶劫和搶奪,這是兩個概念,這兩種行為所要承擔的法律刑事責任大相徑庭,而這兩種行為定性,一般人是分不清楚的,所以,不管是搶奪也好,搶劫也罷,能跑則跑,跑不了就乖乖給了吧,別到最後,折了夫人又賠兵。
4、最後,靠法律保護自己,不如靠拳頭保護自己來的管用見效!小偷偷你一次,你報警,抓了也就呆兩天,揍他一頓(有分寸啊,別揍壞了),他還能長點兒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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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知我君
這是涉及到法律的問題,應該先看一看法律怎樣規定!
《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對那些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正在進行的暴力犯罪進行防衛,殺了也就殺了,不算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對於小偷,如果小偷拿出匕首之類的兇器企圖威脅你,那麼,他就不再是小偷了,他的行為構成入室搶劫或攔路搶劫,如果再搏鬥中將其失手殺死,也不算防衛過當。
——如果你是一個武術高手,能夠輕易制服歹徒,你卻殺了他,是應該負責任的。比如,故意挑逗激怒對方,然後殺人,不屬於正當防衛。
——如果兩個人打架,互毆或者群架,不存正當防衛的,給對方造成多大傷害就要負多大責任。如果互毆的一方突然拿出匕首之類武器的話,另一方的防衛就可能是正當防衛,是可能,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侵害行為已經結束了,受侵害方突然殺了對方,不屬於正當防衛。
——不能夠以某個人可能實施犯罪為理由主動攻擊對方,這樣做不屬於正當防衛。
——公安人員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實行所謂的“正當防衛”。對緊急避險行為也不能實行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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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老虎與小菠蘿頭
說這個幹什麼,中國的法律再嚴謹,也是人在執行。研究法律的有個共同的目的,那就是鑽法律的空子,同樣的事情找不同的律師會出現不同的結果,而且律師在跟你第一次接觸的時候就明明白白的跟你說,有關係趕緊找關係,沒有關係出錢,沒錢還想打官司,除非法官是你隔壁王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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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克爺爺
法律規定可以實施正當防衛,但是也有防衛過當。但是實際中法官會抱著他沒把你弄死你怎麼能把他弄死的想法判個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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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狼星在哭泣
不用,前提是他正在搶劫或強姦,你針對他的搶劫和強姦行為進行正當防衛,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造成他重傷還是死亡、不論你是故意還是失手都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正當防衛是一種阻斷違法的行為,在防衛過程中對他人造成的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正當防衛是有限度要求的,主要是防止有些人亂用防衛權,因此規定防衛人只對超出防衛部分承擔法律責任,這個限度是以制止不法侵害為限,一般會要求你的防衛所保護的權益要大於至少等於防衛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所以因財產而防衛時如果造成人身損害的一般都是過當行為,但是如果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進行防衛的,造成重傷死亡的不承擔責任。但是也不是絕對的,如果雖然是以上犯罪,但沒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為、或者雖然嚴重危及人身安全但經過防衛已經把他制服或制止該侵害行為,此時再繼續的防衛行為就是過當行為。對於超出防衛的部分應減輕或免除責任。另外有些網友說的先挑撥他打你,然後再防衛,這就屬於挑撥防衛,要承擔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的責任,切不可胡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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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白白白烏鴉
我說了沒用,哈哈。不過個人觀點是要看情況裁決!當然,這個“情況”得具體分析。那麼這種事情需要專業的團隊來做。它需要擺事實,講道理,讓大眾服氣,也能經得起推敲,因為有時候發生死亡事件其中甚至存在假象,這都需要細心得找出來,這個工作要嚴謹,一絲不苟,默默無聞。這些人得有豐富的學識和實戰經驗。那麼關鍵問題來了,他有錢,他有權,他有關係,這些專業人士總會有一部分人因為這個或者那個原因需要幫襯,導致與事實出入有所偏差,甚至造假,特別是在這個快餐式幹什麼都急匆匆的年代。老實說,法律就是用來對付沒錢沒權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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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haiquan790128
這個命題……有點矛盾吧。你面臨搶劫和強姦,應該說你是弱勢一方。即便全力反抗也未必可以擺脫。何來失手將對方致死呢?若果你可以控制住對方,並且已經控制住,那麼視為犯罪行為終止。那麼為什麼要致人於死呢?
判斷正當防衛,簡單說1能跑就跑。除非跑不了。這裡指的是被侵害人。2以終止犯罪行為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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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可是很忙噠
別的地方需不需要負責不知道,但是咋們這肯定是要負責的,前段時間有個武校小夥為救人,打傷行兇者,不僅賠錢還坐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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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這時候只要微笑就好了
主要看時機,侵害正在進行就不要負責!舉個栗子:壞人拿刀捅你,你拼著挨一刀把他推下樓摔死了,這個基本沒事;壞人捅你,你躲開了,他要跑路,你推一把,你就完了……
簡單說,他打你,你可以還手;他不打了,你也不能打;他打一下就跑,你就懵逼了,追上了也不能打回來......
但可以制服,不造成太大的傷害下限制行動等警察是可以的。捆綁之類的估計也不行……
總之,不到生死關頭不要亂來,到了生死關頭也要冷靜,擺脫危險可以,制裁壞人不是我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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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七夕青鳥
你自衛的時候你怎麼知道別人是要你的錢還是你的命呢?難道非要等到別人把你捅死了你在臨死前殺死那人才算是自衛麼?只要別人採取過激行為我們有必要而且必須採取限制措施,你放過這種人只會給別人帶來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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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月照荒城RJ
其實這是個對法律精神的理解問題:法律究竟是為誰服務的?中國的很多法官都是坐在辦公室,照本宣科,真正完全的“以法看法”。判決看似公平合法,卻完全於理不合。我認為,法律應該是為“好人”服務的,這裡的“好人”指的是那些不會去主動侵害他人的人。因為犯罪者已經無視法律,所以他們的行為具有危險的不可預見性——誰也不知道他們對“好人”的侵害會進行到那一步才會終結:財務?人身?還是生命?現在很多判決說是為了保護罪犯的“人權”,卻侵害了更多“好人”的人權。其實對“好人”防衛權的放開才能更有效的制止犯罪。試想一下,一個入室行竊的盜賊更願意在那種情況下去犯案:翻牆爬窗被屋主大喊一聲嚇到,失手摔傷還有屋主賠償醫藥費營養費的情況;還是被屋主打到折胳膊斷腿還得蹲大牢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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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一切安好94047530
我認為不需負責,很簡單自衛肯定是自己全力以付,來保障自身不受侵害。反之按法律上那種說法,當時如若處於一念之仁,自己反而受傷害,那誰又來負此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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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花樹白
我覺得防衛過當這件事情作為刑事罪就有點過了,附帶一點民事賠償是應該的。假如我們追一個小偷,他被車撞死了,在實際生活中發生了,確實要我們負責任的,說實話,這不是什麼正能量。但是又能怎麼辦呢不合理的地方很多,比如說有人向你們家入室搶劫去,你把他打死了,你還要坐牢呢!物權是人權的一部分。但我們國家的基本形式不是私有制。所以在憲法依據上,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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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左手邊72693554
自衛過失,就是對受害者的束縛。一個人決定犯罪的時候,是不存在束縛的,而一個毫無束縛的人對上一個束手束腳的人,顯而易見,法律在幫罪犯。就是因為這個防衛過當,導致了路見不平 拔刀相助的滅亡,甚至一個老人摔倒了都不敢伸出援手,多麼可笑?!古時候你幫助人家,是會被稱讚的,現在你幫人家卻是要被人罵。可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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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萬里74072321
現這條法律根本沒說清什麼是正當防衛,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都變得如此複雜,應該改改了,
是不是要在給刀子捅到要害或已被弄死一兩個,或一邊被實施了強姦才能免除責任?
特別是對那些進屋偷窺搶劫犯罪的,既然定義犯罪,就是有相當大的危險性,且在本不屬於他人領地的自己合法財產內,還不能打傷打死?
進屋犯罪的人是已在明知是有人居住的還進行犯罪,難道罪犯進屋是坐下來和您談談人生,談談如果給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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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趙略懂
我最大的疑問是一幫專家研究法律條款的時候,是喝了82年的黑毛鐵觀音嗎?是出現幻覺還是對犯罪分子同情心氾濫,一些小罪處罰力度不大可以、比如吃霸王餐、招那啥、違法上訪等、這都侵害到生命威脅了,還跟犯罪分子談四書五德?看看人家發達國家、一言不合可以空手打架,打完各走各的,但是如果你敢進我家,或者對我和家人有威脅的時候,怎麼殺都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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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暗夜104140916
本來不想回答,這種情況就會在國內發生,在國外你自衛殺了人沒事兒,就像吳京說的,由於他會功夫,具有攻擊性,所以小偷進家的時候不能出手,只能讓他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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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找一撇不是你
我認為面對犯罪分子自衛過失不應承擔刑事責任,自衛從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捍衛法律的尊嚴,如果自衛過失承受刑法,犯罪分子豈不更加膽大妄為\受害者只能求死,這是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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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浪客劍心65318559
就像是遇到恐怖分子正在實施恐怖活動,歹徒沒有向你發起攻擊(向別人實施恐暴行為),還沒有威脅到你的生命安全,只是舉著管制刀具向你衝過來,你就不能有任何傷害他的舉動。只有在暴恐怖分子砍傷你以後,才能實施自衛,否則就會被判處故意傷害或故意致人死亡罪行。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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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在施行的搶劫強姦殺人綁架等極度危險的犯罪行為時,實施的一切阻止犯罪人的犯罪行為的防衛被稱為特殊防衛,是被稱為有效的正當防衛。當然這是書上說的理論知識,具體事務問題關鍵在於實施行為的時機,也就是這個犯罪行為在實施過程中你採取的措施,不能在這個犯罪行為結束後或者未發生時。在我們遭遇搶劫強姦時,本來就處於弱勢群體,力量懸殊。不能期待在遭受不法侵害時不進行反抗,所以在這種犯罪行為正在發生時,你可以採取任何措施阻止對方行為。注意的地方一個是時機在對方行為正在發生時,第二是你的行為主要是為了阻止對方行為還不是有故意致人死亡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