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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卡威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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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者老彭
1、業主委員會的成立,跟社群批不批是兩回事,只要小區具備當地市級政府所頒佈的業委會成立條件,業主就可以牽頭向社群或是街道主管社群的部門遞交申請。
2、遞交申請後業主要進行隨時的跟蹤,待條件成熟,社群就可以啟動業主委員會成立的相關工作,先找一家第三方的機構,面向小區業主進行籌備組的招選工作,到時街道、社群、派出所、房產(新小區)、小區業主代表共同組成小區業委會籌備組。籌備組成立後,後續的事情均由籌備組按照程式進行操作。
3、籌備組成立後,選小區業主代表,按照戶數或幢數進行業主代表的分配,同時進行業主委會的及業主大會的各項議事規則的確定。
4、業主代表確定並公示後,再從業主代表中進行業主委會員的報名與選舉。最終確定業主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同時進行公示。
5、不是社群不想批准成立業主委員會,更多的時候是小區業主的參與熱度不夠積極,很容易被個別業主進行左右,特別是像換物業,這好比再婚,新物業是好是壞難定,但換物業中有可能會涉及利益交換,特別有些小區出現的個別熱心業主藉此機會換新物業進來,謀取各項好處費。
6、另外,大部分的小區業委會一開始很積極,小區業委會其實更多的時候是責任比天大,但卻是無償跟公益的,雖然有很多的熱心業主為了維護並提升小區房產的內在價值在不斷地努力 ,但更多的時候會遭受個別業主的非議甚至攻擊,小區是一個小社會,一個並不複雜的小區,因為人心會變得越來越複雜,沒有業委會的小區,反而顯得平靜。當然,物業希望的也是如此。
7、好的物業、好的社群,都會希望有一個好的業委會,三駕馬車,共同前進,這樣小區才有希望,才會有生命力,物業是企業,社群是政府基層職能單位,反而業委會卻是一個不尷不尬的角色,因為至今為止業委會也算不上是一個法人資格,甚至業委會連銀行開戶的資格都沒有,公共收益都要放在物業公司的二級帳戶裡面。
8、一個小區的業委會,協同社群、監督物業、為大部分業主的公共利益負責,這個才是業委會成立的初衷。但大部分業委會最終都會不了了之。關鍵還是在於制度上的缺陷。最關鍵的還是在於人心的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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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鳳凰河畔
你搞錯了!社群就想成立“業委會”,這樣社群就甩掉包衭了!否則,小區管理(物業)就是社群的責任(屬地負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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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康達—蘇清久
《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共同決定的。社群沒理由不想,業主委員會成立更有利於社群和諧,更有利於社群組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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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京南站一時空新座標
假如是社群操縱成立的業委會,社群很開心,肯定批准。業委會主任會很聽話,什麼選聘物業,選舉社群主任,動用維修基金,各種利益就好謀取。
假如是業主自發成立的,完全代表業主利益。社群很不開心。
回覆列表
業委會,代表著業主的權益,相當於有個領頭人和物業以及居委會交涉。
但是現實中,居委會和物業在履行其職責時,往往都是形式主義,甚至不作為,對於業主的需求要麼視而不見,要麼大打折扣,業主的權益受到侵害。
所以物業和社群均不願意成立業委會,就算成立了業委會,也是極力拉攏業委會,沆瀣一氣行不法之事。當然這個也需要業委會自身過硬,不被物業所牽制,真正為業主服務。
物業和業主關係不好,其中最尷尬的還是業主委員會。一個稍微成熟一點的小區,一般是有業主委員會的,而業主委員會成員,也是廣大業主們選擇出來的。業主委員會關鍵時候能幫業主和物業周旋,當中間人,但是有時候,業主委員會徇私,和物業聯手坑物業的例子也有,所以業主委員會這種組織,也不能說完全一點問題也沒有。
而物業和業主成為了“對手”,業主委員會的地位是最尷尬的,因為按說,業主委員會和業主應該站在一邊,共同對付物業的,但是現實中,業主委員會不負責任的也不少。要說物業和業主頻發矛盾,其中一個原因也和業主委員會有關。業主委員會起不到什麼作用,使得小區管理不善,人心不齊,難以和諧。
那麼,如何解決矛盾呢?那就需要找到矛盾的原因,對症下藥才行。現在很多業主不滿意物業,想要取消物業,物業的生存環境也艱難很多了,想要留下來,想要這個行業留下來,物業必須瞭解矛盾原因,然後解決矛盾。物業和業主成了“對手”,這3個問題解決了,才能被業主留下?
首先,物業公司“多而雜”,服務能力參差不齊
好的物業也有,物業也很多,但是“多而雜”,並不是所有物業都和想象中的一樣,服務貼心,收費合理的。有些業主交了高檔小區的物業費標準,卻享受著普通小區物業的待遇,想想就讓人來氣。服務能力不一,一些沒有經過訓練的人,走後門拉關係就當了物業管理人員,結果做什麼都想著利益而對不起業主。所以,服務質量有待提高,物業需要注意。
其次,小區規定有問題
一些小區規定不合理,也成為了大家吐槽的點,和諧的小區首先就是各項規定要讓業主滿意。聽說過小區不讓送外賣的進來嗎?或者是送外賣的還要交錢才能進來那種?聽說過小區進電梯要刷卡嗎?卡需要自己充錢的那種。聽說過小區一期和二期物業收費標準太大嗎?是的,我都聽說過。小區規定起碼要滿足大部分業主的想法,否則小區就很難和諧下來。
最後,亂收費現象多
一些小區亂收費的現象也是現在很多業主有意見的重要原因。除了物業費有收費規定之外,一些小區的物業把公共停車位賣給業主就算了,還賣給外面的人,或是租給外面的人,而這個錢卻是物業拿,按說應該是業主的錢。另外,一些小區公共廣告攤位的費用也全是物業拿的,這筆錢按照規定是業主的,但是業主看都沒看見過。亂收費的現象多,扣費的現象也不少,比如一些小區物業比較嚴格,扔了一個垃圾就要扣好多好多錢,導致一些業主的不滿。
以上三個問題,也是現在部分業主對物業有意見的重點原因,而知道了這幾個問題,物業應該著手解決。好的物業不少,壞的物業更多,作為一個營利組織,物業自然想到的是盈利,但是恕我直言,現在物業有問題的太多了,而且別說物業不賺錢,大部分物業都是賺錢的,一年靠物業費、廣告費、停車費就能賺不少錢。
也勸勸各位業主,如果不滿意物業,大可以不用受氣,物業是可以換掉的。很多業主懶得有麻煩,所以也不管這麼多,但是想到一年交上千的物業費,物業卻不幹實事,豈不是自己虧了?所以,大家還是要捍衛自己的利益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