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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等等躍昱

    各有利弊,根據自己的條件來考慮,

    一方面,孩子是母親的心頭肉,母親陪在孩子身邊,孩子更有安全感,從母親的角度,把孩子帶在身邊,自己更放心。

    另一方面,如果離婚,女人帶著孩子再婚就更難,不僅要嫁個人,還要考慮男方是否能接受孩子。

    還要考慮個人的經濟收入,居住環境。若有條件,當然是把孩子帶在自己身邊最好。但是我單親媽媽。收入單薄還要自己去工,根本沒有時間去顧及自己孩子,那把孩子帶在旁邊,不僅自己辛苦孩子也過的不好。

  • 2 # 星空情感故事分享

    離婚的女人要不要孩子這件事上,一定要看自己的經濟實力。女人只有自己“經濟獨立”了,才可以考慮在離婚後帶上孩子。

    內心傾向於要,那就堅持要,不過,也要結合自己的經濟實力,以及未來對於生活的期望和把握程度。有能力,就要,覺得吃力或者感覺會讓孩子受苦,內心有顧慮或者不想要,或者覺得孩子跟著自己受委屈,那麼可以不要。

    前提是,要和前任溝通好,能給予孩子的,還要給,該見面的時候要給同意見面,不要讓孩子覺得,父母離婚了,就失去了一個親人似的。唯有依然能給孩子接觸和交流,這種離婚帶給孩子的失落情緒和影響才會相對減小。

    如果雙方經濟條件差不多,男方也愛孩子,我認為不妨把孩子交給男方撫養,跟著父親成長起來的孩子,相對更陽光。

    讓孩子跟著男方生活,並不代表女方不愛自己的孩子,女方可以定期去探望,讓孩子覺得,即使父母離婚了,但還是愛他(她)的。

    女人離婚後帶著個孩子,特別是男孩子,是很難再找到一個能為她真心付出的男人的。就算你再優秀,再與眾不同,再溫柔貌美,這個男人對你再怎麼動情,他也要考慮養一個孩子的負擔有多麼的沉重!

    在以前養個孩子還沒什麼,反正是“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但是現在這個年代,跟以前大不一樣了。 現在是個很現實的年代,現在人的觀念都變了。首先就是很自我,很現實,很注重經濟方面,很注重生活品位。誰願意沒事找個包袱揹著。

    無論女人帶不帶走孩子,都要明白:孩子是無辜的,不要把孩子當成皮球似的踢來踢去,同時,我們也不應該去道德綁架,說女人離婚不要孩子,這樣的女人就不是什麼好女人,是渣女,永遠沒有好下場。孩子來到這個世上,是女人一個人的嗎?要知道,孩子是夫妻愛情的結晶,在離婚後由誰來帶孩子這件事上,男人也是有責任的,不要把一切都推給女人。

    那種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心裡總有一絲陰影,無形就會有種反叛的情緒,大了反而不一定領你的情,反而覺得是你帶給了他諸多不幸;就算那特別懂事,特別孝順的兒子,在成長的過程中也會遇到這樣那樣的挫折,性情也會比較憂鬱,孤僻....

  • 3 # 平凡百姓的平凡生活

    如果離婚的話,而且自己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話,一定要要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自己沒有經濟實力,而孩子的父親經濟可以,孩子父親對自己的孩子比較上心,那我覺得還是把撫養權給了父親,畢竟哪一方更利於孩子的成長是最關鍵的,不能太自私。

    前一段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說,如果夫妻必須選擇離婚,我一定會把孩子的撫養權給了孩子父親,因為父親如果再婚,那個家庭除了父親再娶的那個妻子是外人之外,其他的都是親人,而媽媽如果選擇再婚的話,除了自己是親人之外,其他的都是外人,所以會吧撫養權給了孩子的父親。

    所以,如果一個女人不能下定決心對孩子非常負責的話,一定不要輕易下決定,一旦要孩子的撫養權,一定要對孩子負責,不管做什麼樣的決定,希望出發點都是為了孩子的未來著想。

  • 4 # 楓凌

    這個因人而異、因事而異、因時而異,主要看女性朋友的現狀和選擇:

    第一,經濟狀況,目前良好,可選擇要,和男方有明顯差距,另考慮。

    第二,感情因素,孩子離不開媽媽,要排除萬難,否則另考慮。

    第三,再婚因素,不打算再婚,可選擇要,再婚,另考慮,尤其女孩。

  • 5 # 家有朵寶

    如果離婚了,我肯定要孩子。我懷孕初期從第六週開始,吃什麼吐什麼,連喝白開水都吐,瘦了10斤左右,一直到16周才是好點了。而且生了之後,就是自己一個帶,當媽的辛苦只有自己知道。在萬貫家產和孩子之間選一個,我肯定選孩子。

  • 6 # 昕宇0712

    我選擇一定一定的要孩子,無論怎麼難,這也是我的責任,即然帶她來到這世界上,她也別無選責,沒有給她一個健全的家,只能每天都送給她一個溫暖的懷抱。

  • 7 # 耀亦天下

    這個問題,真應了那句話:千人千面。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誰會選擇結束婚姻,畢竟婚姻不是兒戲。婚姻這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結束或者繼續,當事人說了算。

    萬一婚姻不幸,每天都活得壓抑無比,天天打得雞飛狗跳,人腦袋差點打成狗腦袋。那就結束吧,與其這樣,倒不如痛快一點。

    古人云還是俗話說的,寧跟要飯娘,不跟當官爹。同樣的,作為女性,寧肯自己累死也必須堅持要孩子的撫養權。不為別的,只為孩子能有媽媽。一個媽媽,哪怕粉身碎骨也會想去護我兒一世周全。

    這沒有性別歧視,並不是說男士就做不到。性別使然,在帶孩子這方面確實女士考慮的更周全。當然,不能以偏概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不管怎樣,都應該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去考慮。不管到什麼時候,都會跟孩子一起。因為媽媽愛你,無條件的!

  • 8 # 達愛

    如果離婚,我的選擇是要孩子,孩子的父親掏撫養費。有時間他可以接孩子出去玩。因為我覺得孩子還要跟著母親,父親心沒有那麼細。本身夫妻離婚對孩子就是個打擊,孩子再跟著粗心的父親,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好的影響。我覺得孩子還是對母親的依賴更高一些。所以,無論怎麼樣都要帶著孩子。

  • 9 # 開心果果樹

    這得看情況了,如果女方有經濟條件,當然由女方帶好一點。但是女方又怕帶孩子不好找,有的堅決不要。要是我的話我會堅持要孩子,有後媽就有後爹。大部分男人往往不注意孩子成長。

  • 10 # 海龜889

    如果離了婚,我會選擇讓孩子留在身邊。我也是一位媽媽,我的回答是十分肯定的,無論付出怎樣的代價,哪怕是傾其所有,我也會毫不猶豫的選擇自己的孩子。

    也許我現在的情況和你也差不多,老公長期在外面,我獨自扶養兩個小孩已經兩年了,他在外面做什麼我也不聞不問,也不值得去關心,這兩年一分錢都沒給過,去年還回來看兩三次,可是連一粒米也沒帶給孩子,那時我也算大度,過年時給他帶孩子回家過春節,我沒去。今年一次都沒回來看過孩子,甚至在小孩病重住院時,也沒露過臉,更不用談錢了。在這兩年之前,我們鬧過很多矛盾,他一直威脅我“要是給他自己撫養兩個小孩,他一分錢都不要我的,但是也不會給我看小孩一眼”。所以我現在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把他的聯絡方式都拉入黑名單,也不提離婚,也不會要他的一分錢,兩個小孩也不會跟他見面。

    當然,你有你的處理方式,如果能夠和平分手,那是最好不過了。你在選擇是否要孩子之前,一定要做好心理準備,面對孩子的生存和教育問題,你一個人能否應付的過來。你一邊工作一邊帶孩子,會不會給你的工作帶來很大的影響……如果這些問題,你都能夠很好的解決,我十分贊成留孩子在身邊。但是你反過來問問自己,你捨得離開自己的孩子嗎?

    一 古往今來一直都歌頌母愛的偉大,其實並偉大,母親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的,是自私的,是不容許外人佔有的。試著設想一下,如果在某一個深夜裡,你很孤單,可是你的孩子又不在身邊,那你該有多無聊寂寞呀!會失眠,胡思亂想的。如果孩子在身邊,至少你可以對他說說話,摸一摸她的身體,心裡總是很踏實吧。連做夢都是甜滋滋的。

    二 可以問問小孩的意見,不知道你的孩子多大了,如果是八歲以上,是可以徵求孩子的意見,看看他願意跟哪方生活在一起,要尊重小孩的選擇。這年頭離婚都是很正常的事,不用刻意去迴避小孩,他遲早會知道的,媽媽應該給他做好心理輔導,過一段時間他就會適應。

    三 生長環境對小孩很重要,如果男方的家庭條件優越,又重視對孩子的教育和為人處世,可以給男方暫時撫養一段時間,但在男方撫養期間你有權利自由探視自己的孩子。媽媽要多跟孩子接觸,進行愉快的溝通交流,會讓孩子變得更陽光,更樂觀。

    四 選擇了孩子就要選擇陪伴與付出,如果孩子年齡還小,很希望得到大人的陪伴和關心,尤其是對於一個單親家庭的孩子來說,她渴望得到更多的關愛。如果媽媽選擇了孩子,那可能要犧牲週末逛街或聚會的時光了,在家陪孩子畫畫、做手工、看動畫片等等,在陪伴孩子的同時,媽媽也會享受到孩子的天真與快樂,此刻你也是很幸福的媽媽,有時候真的會讓你幸福到流淚!

    加油吧,媽媽!不管你做怎樣的選擇,都要一如既往地愛你的孩子,大家會支援你的!

  • 11 # 紅辣椒9

    如果是我的話,我肯定會選擇要孩子。而且我基本不會考慮再結婚了。原因有以下幾點:

    1. 孩子跟著我,可能不會大富大貴,但是至少我會讓他吃飽穿暖,給他我所有的愛,幫他樹立良好的世界觀和價值觀,並讓他受到我最大的可能給的教育。

    2. 如果給他爸,萬一他爸又結婚了,很可能有後媽就有後爸。有錢又怎麼樣?想想都覺得孩子好可憐。

    3. 離婚以後,我肯定不會再婚。等他以後成家了,我就徹底自由了。雖然前面二十年會很辛苦,但是值得。

    4. 如果離婚了,我沒有要孩子,我會覺得對不起孩子,我想我會遺憾終身的。

  • 12 # 晶51503887

    要孩子吧,畢竟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沒媽的孩子像根草,想想孩子,如果生活不允許,沒有經濟能力,可以乾點兼職,孩子跟著你也會很懂事:生病時你就會發現孩子有多愛你:

  • 13 # 大宅小屋

    不應該是看哪邊的成長環境對孩子更合適嗎?

    再說這個要不要,不是說不要以後也不履行撫養義務,變成媽媽缺失

    成年人的婚姻關係解散,又不是親子關係解散

    特別討厭成年人處理不好的婚姻關係,最後逼迫孩子站隊的行為,比如判給媽媽,就不可以和爸爸見面,否則就是“背叛”媽媽的意思,大人們懂點事吧

  • 14 # 坡縣肉骨茶

    各有利弊吧,只能說大部分女性還是選擇孩子,畢竟男生沒有那麼細心,其實彼此再組家庭後,男人和女人都一樣了,這件事的後果其實就是由孩子背了,最可憐的就是小朋友了,爸爸一個家,媽媽一個家,只有自己是多餘的,這是事實,所以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儘量不要痛苦讓孩子來揹負

  • 15 # 大福子

    如果是我的話,肯定會要孩子的!

    在這裡我以一個孩子的立場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1.首先孩子是需要母愛的

    有一首大家耳熟能詳的兒歌,叫《世上只有媽媽好》,這足以證明,一位母親的地位,在一個孩子的心裡有多重要。

    就拿我自己的經歷來說吧,小時候爸媽離婚,我媽毅然選擇了我,不管她有多苦多累,都沒有放棄過我,我非常感謝當年我媽做的這個偉大的決定。

    這麼多年,我也非常好的生活了下來,後來我想了很久,如果當時我媽沒有選擇我,我肯定特別想她,我肯定吃不飽穿不暖,因為母親大多都是心細的,只有母親才知道該如何更好的照顧孩子。

    我是需要母愛的,我相信世界上大多數的孩子都跟我想法一樣。

    2.其次孩子也是母親的依靠

    一些離婚的女人選擇不要孩子,無非就是想開始一段新的生活,但離過婚的女人本來就不好再嫁出去了,再帶著一個孩子,肯定更不容易。所以這個時候,有些女人就會選擇不要孩子。

    但是這些人,在未來一定會後悔。

    如果想再婚,對方還嫌棄你的孩子,那麼一定不會是真愛。

    再有,如果當時選擇不要孩子,萬一後來沒有遇到你想象的二婚物件呢?

    世事難料,如果遇見了,你還可以繼續幸福的人生;如果沒有遇見,可能就只能孤孤單單一個人過完一輩子了。

    長大之後,我媽常常跟我說,還好當時沒把我給了我爸,不然她這麼多年,真的熬不下來。

    現在,我每天跟我媽一起吃飯,跟我媽一起逛街,跟我媽一起看電視,她還不會覺得孤單,所以我認為還是要孩子的好。

    3.最後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生長環境

    每個家庭有每個家庭的情況,我們家就是父母雙方都不太富裕,離婚的原因也是我爸那邊的錯,所以就算是我媽不說,我也會選擇我媽。

    跟了我媽,我才能每天吃到熱乎乎的飯,每天睡個好覺,能安安心心的上完大學。如果當時跟了我爸,我不知道,現在我還能不能坐在電腦面前回答這個問題了。

    所以每個家庭情況都不一樣,如果女方認為自己的條件完全可以給孩子一個更好的教育,就一定要選擇要孩子;如果男方情況比較優越,他又沒有什麼不良嗜好的情況下,可以選擇不要,但前提是,一定要隔段時間就要去看看孩子。

    再有,孩子畢竟是一位母親,懷胎十月生下來的,肯定對自己孩子的愛更加深刻,如果你不選擇孩子,你真的不會想念他嗎?

  • 16 # 汪靜妤

    孩子一定要的,分享媗姊姐姐自己的故事⬇️

    源於破產 鉅額債務,我們採取債務剝離的方式透過法院公開離異以保全孩子們的安全。於是我這個麻麻自然成為兩個孩子的唯一合法監護人。亞歷山大的[靈光一閃]

    講真,剛開始的壓力 困難 生存等的各種問題壓得喘不過氣來!要知道原來可是富太太的生活哦,衣不用洗飯不用做娃只管陪伴玩耍的,而現在得是一個人面對解決。剛開始有逃離的狀態,不想回家也不敢回家,看見兩個可愛的孩子想爸爸時我偷偷的流淚……那種心態 情緒得是多壓抑多難受啊

  • 17 # 北方安定人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想的。我會選擇要孩子,因為,孩子是我的希望,也是我唯一生命的延續,別人我可以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放棄,唯獨我的孩子我不會放棄,哪怕生活有多艱難,多麼的辛苦,我都不怕,為了她我可以吃再多的苦,付出多少代價都是值得的。孩子是我們唯一精神支柱,也是我們吃苦耐勞的動力,苦日子會熬出頭的,只要我們堅定信心,而且,我也會選擇不在再婚,為孩子負責到底。這就是我真實的想法。

  • 18 # 秥不粘

    我不知道別人是不是結婚後有了孩子,孩子就排在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超過了你老公,超過了你父母!可能我說這話有點不孝敬,但我就是這種感受,孩子是我在鬼門關走一圈費勁生下來的,必須要啊,有壓力才能有動力,努力使自己變的更好給孩子更好的生活,加油!

  • 19 # 朵朵音樂臺

    我會狠心選擇不要孩子!因為沒有工作能力的我無法給他物質保障,離婚已使我遍體鱗傷,此時的哦我更無法給他精神支撐,我也只能忍痛主動選擇離開。離開後的我要像《我們都要好好的》裡邊尋找那樣,重新找工作,重新規劃自己的生活,從此我的人生只有工作,等我有能力了,再把自己的孩子接過來,那時候我再跟孩子謝罪,希望她能原諒媽媽,原諒媽媽的自私與不得已!希望孩子能像向好漢小朋友一樣,在媽媽不在的時間裡健康、快樂地成長!沒有一個母親不愛孩子的,但並不是每一個母親都有能力去愛孩子,要想跟自己的孩子永遠在一起,女人就要時刻保持戰鬥能力,面對一切困境你都有能力去應對,那樣你才可以保護自己的孩子!你才有資格去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歸根結底女人什麼時候都不要喪失自食其力的能力,不管你嫁的好與不好!

  • 20 # 安欣2418

    要。一定要,媽媽不要孩子做不到,再苦再累都不能丟下孩子,為了自己輕鬆放棄孩子,後悔終生。

    懷胎十月,生產的疼痛,豈能是一朝一夕就忘記的?孩子嗷嗷待哺的聲音豈能忘記,丟下自己的孩子做不到,那種撕心裂肺的感覺會要了一個母親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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