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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圭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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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門書生V我的1977
參與玩足球的各方,只不過是一場一場遊戲,各方都是資本的道具,球員只是演員,上至足協,下至裁判,工作人員,俱樂部等都是這出遊戲的寄生者,都在不擇手段的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也好不到哪裡去。
可惜的是,這出遊戲成為了世界上的笑料,增加了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敗壞了國家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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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妃哥
恆大開除于漢超及時、效率。做為一名公眾人物,開著300萬的豪車,大馬路上塗改機動車號,性質及其惡劣。個人修養可見一斑。希望此次事件能對他有所觸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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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足球大玩家
既然受邀回答,那麼就表個態度,個人並不贊同廣州恆大直接開除球員的決定。
中國球員負面形象深入人心,一旦生活作風中落下把柄,媒體、球迷無不群起攻之,因此俱樂部、足協往往迅速做出責任切割,以超出常規的嚴厲手段表明態度。
這種規律長期存在,例如當年奧斯卡因為球踢人被禁賽8場,秦升因踩踏對手被下放半年,類似操作不勝列舉。網友都有懲惡揚善的樸素英雄主義情懷,這種懲罰機制無疑契合的輿論G點,各路圍觀群眾拍手叫好。
這裡唯獨缺了一方聲音,球員本人。很明顯,事後一定會有球員誠懇道歉的通稿刊出,但是球員心中也無法理解,按照法律法規受完處罰之後,用人單位的這種追加處罰到底應不應該默默承受。
本人不鼓勵以身試法,但絕對鼓勵所有人維護自己的權益。很明顯的是,恆大開除于漢超,這是一起勞動合同爭議,是法律問題不是道德問題。如果球員提出仲裁,我們應當坦然接受,而球員也不應在未來就業中遭受同行排斥或打擊報復。
這個過程中,代表球員利益的球員工會,如果存在這個組織?至始至終沒有發聲。很多人認為恆大隊規在前,于漢超被開除無可辯駁,這裡其實涉及更多,作為強勢方的用人單位,制定的種種條款是否合理合法?例如某工廠超出職工承受能力的罰款機制、某保險公司對員工發起的芥辣鞭策,有些存在並不就是合理。
因為在他們的意識裡,如此操作聞所未聞:歐洲超速、酒駕的球員多了去,C羅、梅西、內馬爾這些超級巨星,還先後捲入逃稅案。如果按照于漢超這個標準,歐洲這些自由散漫的巨星,都該回家務農了。
顯然中國標嚴於世界標準,可以說中國球員技術水平不如歐美,道德水平那不知高到哪裡去了,只要沒被開除、下放的,那基本都是五講四美良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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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莫問前路無知己天下誰
意料之中的結果,說實話 ,要是筆者是許家印,也會不姑息,不留情面的.于漢超已經是30+的球員了不是剛出道時候的愣頭青,毛頭小夥,不知道中國足壇水有多深了,張鷺醉駕事件歷歷在目,給社會造成很惡劣的影響,現在又出了個于漢超,而且沒記錯的話都是前遼足球員,當然作為旁觀者來說肯定是支援俱樂部的判罰,也不能說太苛刻,這已經不單單是球商球品職業素養的問題了,而是耍小聰明,這一把“玩大了”,其實于漢超去年一年沒怎麼有訊息,大部分是在養傷,在恆大甚至連助理替補也不算,而且搶位置,年齡已經不再年輕,肯定搶不過外援,上升空間也不大,只是拼勁夠職業,沒有什麼可培養價值,其實普通人改個車牌號可能也沒有人知道,不會有人惡意炒作,但奈何你是個公眾人物,又是中國足球運動員,聚光燈下曝光率很高,恆大想不出罰單都難,你這個其實就是個違法行為,缺乏意識頭腦簡單的行為,腦子一發熱,弄出點事,收不了場。其實不管體育圈娛樂圈,明星出點事,再正常不過,去年范冰冰的偷稅事件包括梅西C羅內馬爾都有稅務方面的問題,而之前小羅的假護照問題也讓他重新回到公眾視線,只不過是以“另外一種方式”出現。而今天又馬上傳出于漢超今後還能繼續踢球,很多球隊求購意向。離開恆大或許上場時間會增加不少,錢也不少拿,或許未來幾個月,我們又會在中超賽場上再次看到于漢超踢球的風采,只不過,我們需要另眼相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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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足球根本不是圓的
當網友曝光了于漢超塗改車牌的影片,到被警方覺察並作出處罰之後,廣州恆大淘寶俱樂部也在最快的時間內給予了外界強有力的答覆,那就是開除于漢超。恆大俱樂部的職業性就體現在這裡,面對問題,當機立斷,不受其亂,可謂中國足球俱樂部的典範。其實,于漢超被開除也在大家接受的範圍之內,因為從恆大接手廣州足球以來就創立了“九開除”的條例,只要有違法犯罪行為,定會被俱樂部開除。于漢超的行為雖未構成犯罪,但確實是違法了,所以被開除也是情理之中。在恆大征戰中超賽場的十年時間裡,對待球員可謂賞罰分明,贏球獎金讓球員拿到手軟,懲罰機制也是令人瞠目結舌。早年間,不論是外援克萊奧、孔卡,還是中國足球的元老級人物鄭智、馮瀟霆,再到新星王軍輝,都受到過不同程度的處罰。所以,懲罰球員方面,恆大做的真是快刀斬亂麻,立竿見影。我們不會冤枉任何一個球員,但也不會放過任何一個違法亂紀分子,這就是恆大的態度。在中國足球,如此艱難的時期,爆出如此大的新聞,真的給人一針強針劑,中國足球未來可期,因為始終有職業足球俱樂部正在做著職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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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份隊規上來說,恆大開除于漢超合情合理,因為篡改車牌看似“F”變“E”這一橫之變,就已經構成犯罪,在兩千到五千的罰款後,處於十五日一下拘留。我們的球員活生生的給大家上了一堂普法課。因此,恆大毫無懸念將於漢超開除。
而在這鐵面背後,也不能看出恆大治軍嚴格。但也想妄為小人揣測一番:
于漢超已經33歲了,合同到期時間為2021年,而上賽季由於傷病鮮為出場,是否再有清洗之意? 足協已經發出1200萬限薪水令,而近期賽事停擺,多傢俱樂部和球員協商降薪一事,而於漢超正是位列恆大年薪1200以上名單,不知是否有騰出薪資空間順手一筆? 最近恆大和足協之間明爭暗鬥,聯盟成立和慶典處罰多有殺意,在此之際,于漢超冒然違法,恆大是否有先出手切割關係之嫌?不管如何,過程都是猜測並無實錘,但于漢超終究是違法,便要和這輛車一起,去他該去的地方。無論恆大如何想法,作為公眾人物知法犯法,這便是警示之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