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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然祥一語

    自己的愛犬就別的私養犬咬死,確實心疼憤怒。第一責任在金毛犬主人的身上,出門溜狗應給它帶個狗嘴籠,寵物店有賣的。畢竟是動物,它對環境事物的反應和人類是不一樣的,自衛和攻擊是犬類動物的本能。自已的愛犬被咬死,稍微控制一下情緒,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應是採取的辦法。都是養犬人應好溝通。金毛犬的主人是位老人,如是年青人,雙方還不打起來,這樣矛盾激化,對雙方都不好。人類應尊重生命,俗語講,貓,狗七條命!輕易的殺牲害命事可不能幹!吸取教訓,善待生命!

  • 2 # a人之初1

    說真的,刑拘確實嚴重了。

    看了那個新聞,原本就是個狗咬狗的事情,小狗被大狗咬死了。被告心情激動之下,就非得打死大狗,而且還找來人真的打死了大狗!

    很多愛狗人士說這個傢伙不愛護狗,恰恰相反,這哥們是愛狗過度,不過是愛自己家的罷了,這和很多愛狗人士人設相當吻合,自私自利!只顧自己爽,哪管他人方便與否!

    總而言之,這就是件狗咬狗的事情,金毛咬死泰迪,泰迪的主人咬死金毛,金毛的主人再咬死泰迪的主人。大狗咬小狗,大魚吃小魚[酷拽]

    本以為是自然法則,警察叔叔出來說話了:狗咬狗我不管,人咬人的話,哼哼!重判!看你們以後老實點不[摳鼻][摳鼻]

  • 3 # 江湖速報

    說實話,我覺得泰迪的狗主人不聽老人勸解,任由泰迪肆意妄為,金毛本身就不屬於攻擊類的犬,反而泰迪貴賓這類犬就喜歡到處惹事,如果不是把金毛惹急了金毛也不會主動去攻擊,而且他們還找一群年輕人來打,我覺得太過分了,老人也因此受傷,刑拘一點都不為過,飼養成本的話我覺得30萬雖然說有點高,但是主要看家庭,金毛吃的又多,30萬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主要是泰迪貴賓這方的主人太過分了,活生生的還把狗給打死了、老人也受傷,且不說狗的事情,老人年齡已經那麼大了,身體素質肯定不如年輕人,恢復也很慢,很容易留下病根,這件事怎麼說都是小狗的主人做錯了,刑拘一點都不重

  • 4 # 律政先鋒12980

    不在自己可控制範圍內的寵物都該處死,控制不了它養它幹什麼?為了給社會添負擔?為了給自己找麻煩?如果控制得當,又哪會有今日的麻煩?因為一隻狗去坐牢,也是夠夠的了。說一隻狗餵養成本三十萬,狗就是狗,拿什麼餵養也是狗,一隻畜生,拿一隻畜生佔據三十萬社會資源,還有臉正大光明的說出來,也是荒唐!

  • 5 # 戀上咖啡戒了煙

    都活該!現在的現實情況是:老小區人的活動空間就不大,一個二個還養個狗!高層住的人多養狗的一多人的活動空間也變小了,總之一句話,養狗的要麼去住別墅要麼去農村,獨門獨院才適合養狗!這幾年狗咬人的事件還少嗎?為狗發生的刑事案件少嗎?真想不明白你們養狗的動不動就把狗當祖宗,你們的父母你們養過嗎?有時間陪狗遛狗,你們又花多少時間陪父母啊?奉勸大家,有時間多陪陪家人,別人不做非要鑽狗窩!

  • 6 # 禎石藏山

    打死金毛犬被刑拘是不應該的。狗主人提出養狗成本30萬索賠也是不合理的。

    貴賓犬的主人,因為金毛犬咬死他的貴賓犬而非打死金毛犬不可,在行為上有些過份,其實我們都知道:貴賓犬的主人包括金毛犬的主人在內,都不是爭的狗的問題,而是自己的面子。

    打死一條狗絕對構不成刑拘,所不同的是:金毛犬的主人把打狗人的行為扯進了打人,打狗人在打狗的同時已經碰到了怒氣攻心試圖阻止打狗行為的金毛犬主人,這件事碰到任何被打狗人碰到的人,都會在這一點上大做文章,這才是打狗人被刑拘的主要原因。

    這件事個人認為:狗抵狗命,打狗人負擔金毛犬主人的全部醫療費用,這才是最公正的處理結果。

  • 7 # 大蝦深

    我想知道打死一條價值30萬的狗被刑拘了。那麼如果一條價值30萬的狗咬死了一個人,這個狗主人會被刑拘不?如果不刑拘,是不是可以證明調查案件的公安人員是不是也沒有狗值錢

  • 8 # 火星拓荒者

    狗?就是畜牲,出門必須戴合格的嘴套,有狗主人牽失手繩。

    離開了這兩條,別的只能是見者打死。

    狗不分大小不帶嘴套,牽失手繩出門就是對社會不負責任,往大了說就是意圖危害社會!

    當前全國上下正在提倡節約糧食,禁止鋪張浪費,你卻對狗這麼奢侈,浪費是極大的可恥,浪費等同犯罪。

  • 9 # 山大溝的農民

    狗不拴繩子則按流浪狗處理,事件發生後再打死狗則按尋釁滋事追責。希望在以後狗傷人或傷其他物體首先追窮狗主人責任,其次不拴繩的按流浪狗沒收,不能慣著任何不文明的行為。

  • 10 # 慕蓮山居

    就是喂珍珠粉鑽石面也只是條狗和吃屎的狗價值應該是一樣的。就像一個天天吃肉的人和一個天天吃青菜的人一樣,生命的價值是等同的,不能以高矮胖瘦黑白枯潤來論價。

  • 11 # 黃金視野

    荒唐可笑至極。

    這事從新聞看,覺得和馬識途的《夜譚十記》裡所說的一樣,現實中發生了荒唐至極的事。

    首先一條狗就是一條狗,不管你拿什麼餵養,哪怕天天吃黃金,也是一條狗,對人來講不是什麼伴侶,也不是什麼“家人”,就是物,只要是物就有價格,這個價格就不是所謂30萬,那只是一面之詞。如果這個都可以,那麼我也可以說你剛踩死的那隻螞蟻就是我的伴侶,我就是那黃金餵養的,餵養成本30萬,既然螞蟻主人的我這麼說了,你就不能因為伴侶是狗就認同,而伴侶是螞蟻就不認同,這裡的問題出在辨別的人身上,理由就是這個社會養什麼的都有,難不成還有先天偏見麼?還是這是伴侶歧視?

    法律層面上,這樣的辯解其實足夠了,但是這事背後的問題就很大了。第一個就是“滋事”。這裡打了引號就是為了區別不是人直接滋事,而是人間接滋事,狗主人放縱自家的狗進行一些非常規的舉動,那麼這部分責任劃分到底誰來擔呢?至少社會上並沒有出現明確化的判罰標準。

    第二個,凡結果論是不是應該退出歷史舞臺,很多事在判罰的時候都以一個結果來倒推責任,就像這件事一樣,看到的只有何某民打死金毛犬,就是沒有追究事件的起因,那麼是不是可以認為,但凡有衝突,只要把雙方的損失進行比較,然後損失較大的就可以被認為是受害者呢?這樣的想法造成多少社會影響,難道官方沒有資料麼?演變到今天,有多少荒唐至極的事?

  • 12 # 隱居林中85466304

    法律是維護人的安全的,不應是維護犬的。如果犬要傷及人的生命安全,不僅要給它擊斃,而且還要追究狗主人的責任。給那些動不動以片面傷害自身利益要求受害者賠償的人給予警示。

  • 13 # 樂安河流芳人

    狗在自己家院內是私產,到戶外就應受到約束而不應放任自流。當人權被狗權侵佔了,弱化了。那社會群體公共利益,就象是被巨石沉沒了一樣。

  • 14 # 冰閃逸角

    狗吃屎還是吃山珍海味,不能改變它的本性,它還是狗,人也是,不管他開豪車還是騎摩拜,也改變不了人性,本質上還都是人。故意傷害肯定得陪,但就按照打死一般意義上的畜牲來陪,不管它吃過什麼,穿過什麼,主人是誰。

  • 15 # 掬一捧家鄉水

    不就是一條狗嗎?畜生終歸是畜生,怎麼用控制人身自由來懲罰打狗者?狗命比人命還重要嗎?幸虧打死的是一條喝外國牛奶的狗,如果打死了你家的蚊子,是不是還要直接判人家極刑啊?畢竟蚊子是喝你的人血長大的嘛!這都什麼混賬邏輯啊,你的狗喝哪國的奶,那是你的事,和打狗的人沒有什麼必然聯絡,他打的就是狗!

  • 16 # 真心朋友81281866

    你就是花1億資金養成1條狗!它也是1個畜牲!沒辦法成為人!難道畜牲還是超越你自己,人的存在嗎?!所以你的狗咬了人或動物!那是你的管理不到位!被打死了活該!還是該賠償或坐牢!動物不可能臨駕人之上!

  • 17 # 待宵草3

    那些養狗出去不栓繩,還說那是她兒子/孫子的人真不曉得腦袋的構造是什麼?讓狗子在小區到處串,還說很乖不咬人我就呵呵了,你是聽得懂狗語還是同類?

  • 18 # 真語不真

    狗咬狗後是狗主咬狗接著狗主互相撕咬伴隨著炫富

    花那麼多錢那麼多精力養狗,為了狗不惜以命相搏。在這些狗主的眼裡,人不如狗;可是在旁人的眼裡,這些狗主跟狗是一丘之貉。

  • 19 # jin蘭草

    三十萬不冤。還不包括狗主陪它吃陪它睡陪它散步所花費的精力;不包括因狗狗淘氣狗主夫婦吵架摔破的古董、進口名錶、限量版名包;不包括……打住,精神損失費,你懂嗎?狗主巳經如喪考妣,走不出來了!

  • 20 # 體積不可洩露

    這狗比你父母都珍貴,你怎麼不說你養的狗天天喝龍奶呢?這就不是30萬了,那就是無價了,天天連人和牲口都分不清,你妄為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說“人的本性:都想努力超越本階層,進入更高的社會階層”你認同這句話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