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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雄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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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閒雲野鶴3435
影片分析:紋身男架寶馬車壓線違章,撞到白衣男電動車,白衣男正義凜然蹩車不退,紋身男下車無理耍霸氣,白衣男依舊據理力爭,紋身男惱羞成怒跑回車裡拿刀行兇,白衣男奪刀擊退紋身男後,刀已經扔到地上了,而紋身男繼續跑到寶馬車欲開車門,此時白衣男再次撿起刀,繼續追砍,讓其遠離寶馬車。
白衣男心理分析:其一,紋身男欺負白衣,甚至想要我白衣的命,就一個沒人性的渣子敗類。其二,紋身男是從車內拿的刀,首先傷害了白衣男。其三,白衣男奪刀冒險保護了自己的安全,也維護了公理良知,很感覺正義凜然,認為自己沒有任何錯的。其四,紋身男受傷後,白衣男先是扔掉了刀,而紋身男又跑到寶馬車旁欲開車門。這讓白衣男認為紋身豪車內很有可能有槍支劍弩之類,所以再次撿起刀,將紋身男追砍離開寶馬車。他這樣是為了再次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
妥妥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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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楊先僧0318
作為一個老百姓我認為此案應該定性為正當防衛!原因有3個:第一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這個顯而易見,寶馬男先是動手打人,進而到車裡拿刀砍人,這使電動車男具備了正當防衛的前提。第二,寶馬男一方人多勢眾,電動車男在已受傷的情況下見到砍人者刀脫手落地,第一反應當然是搶刀,這可以保護自己免進一步受到傷害。從影片中可以看出,寶馬男刀雖然脫手,但並沒有停止侵害的意思,電動車男舞刀砍人是保護自己,這也構成正當防衛的必要。第三,也是最主要的一點,寶馬男丟刀後跑向汽車,電動車男持刀追砍,因為刀是從車上拿的,那麼車上可能還有刀或者其他的兇器,或是駕駛汽車都能對電動車男繼續進行傷害,所以電動車男的追砍是保護自己不受侵害,是正當防衛的必然。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請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案件實質,積極傳播社會正能量,做出無罪判決![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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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網悠然
會被無罪釋放,刑法上有“正當防衛”。當事人如果生命受生到威脅可以有“無限正當防衛權”。
[無限正當防衛]核心問題是“正在進行”,行為人所處於的危險是否解除危險。
一、符合法律上“無限正當防衛”的認定。騎車人在奪刀之後砍傷對方,寶馬車主往車裡逃跑時,寶馬車主實施的不法侵害並不能認為到此終止。1、 寶馬車主有可能回身去取武器。
長刀是從寶馬車的後座下抽出的,那裡是否還鐵棍之類,繼續追是防止再拿出武器,從畫面的細節也可以看出,劉某某跑到後車門、後備箱處都有短暫的停頓,這兩處可能存有傷人利器,騎車男已經捱了拳腳,捱了刀,劫後餘生,心身都受於很恐懼,唯恐生命再受傷害而追砍。
2、對方人多勢眾,有可能形成反撲。
寶馬車上四個人,而騎車人只有自己,如果停下來對方人多有可能形成反撲,對自己形成新的傷害,對方跑不能說危險就解除了。
二、劉某某致命在哪,由哪幾刀所致。撿刀到再掉刀是生命受到威脅的正當防衛這個是不容置疑的,砍了5刀,之後又砍了劉某2刀。劉某流血過多死亡如果是前5刀所致。正當防衛沒有爭議。
如果是後邊兩刀致命從因其考慮危險沒有解除也可以認定其行為“無限正當防衛”。
三、要考慮涉案人員的品行和有無過錯和社會影響。1、騎車男沒惹是非、無過錯。
騎車男在整個事件中無過錯,當時被人砍已被嚇傻了只剩下本能的反抗,不可能停下來思考分析利弊,是不是還有危險存在。就算所有人都跑了,他也是緊緊握著刀到警察來,砍人只是人本能的自我保護。
5、寶馬男挑起事端,有犯罪前科。
綜觀整個事件,騎車男無任何過錯,是劉某某引起事端,而且劉某某事前喝酒毫無理性可言,劉某某好勇鬥狠,輕視人生命行為惡劣,有多種犯罪前科。
6、民意認為騎車男是正當防衛。
在法律上也不得不考慮民意和社會的影響,在某網站的民意調查,有四十多萬人參與調查,其中38萬多人認為騎車男應該被判正當防衛,判其無罪,也是民心所向。
騎車男完全是為了自保情況下實施無限防衛權,認定他有罪不利於對邪惡勢力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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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知足常樂1204706877596
正當防衛是否總結對比一下:
一,龍某如果是良民百姓為什麼車藏兇器?目的只能是:犯事了或者想犯事了。於某為什麼兩手空空?顯而易見:沒犯過事也不會犯事。如果哪天龍某被警察盤查,應該可以進去好好說清楚一下吧。
二,龍某違章行駛剮蹭了於某理應向於某道歉,返而任其同夥下車找於某理論,此時的龍某應該理性勸離同夥從而剋制事態發展。此時雙方應該都是理性的吧。而於某不但沒責怪龍某,反而任其同夥責罵,這就體現了社會怪象:強者無理也是理,弱者有理也是無。
如果此時《兩者位置互換》,估計是於某已經掛彩了。
三,當龍某看到於某沒低頭認錯就親自下車就對於某拳擊數下,而於某節節後退,只是遮擋,此時《正當防衛》可以派上用場了吧。於某如果身手敏捷一招半式放倒龍某不為過吧。
四,此時的龍某為什麼還不知道剋制?難道是於某的退讓沒有遏制住龍某憤怒情緒嗎?而於某為什麼能控制住了自己反抗的意志呢?!說明:龍某想犯事了,於某還想做好人;龍某帶黑社會性質了,於某仍是良民百姓。
五,龍某返回車內拿刀砍於某說明龍某真的要犯事了,而且不是一般的事,是想置人於死地。以前的拳腳相加尚且可以理解為嚇唬一下於某,長長自己的威風。於某一直退讓,龍某有必要再回去拿刀助威嗎?。
狗急都跳牆,兔子逼急也咬人。
六,當龍某砍了於某幾刀時,誰會想繼續挨刀砍。於某不是兔子,仇恨,恐懼,本能自保的情緒此時此刻應該達到了極限,迫切希望搶到刀。
七,劇情急轉,於某隻是幸運撿到了刀,難道此時此刻他會想到把刀扔掉或者拿著刀逃跑嗎?或者打電話問問律師他該怎樣正當防衛?。此時的龍某為什麼不跪地求饒,為什麼不逃跑而去搶刀呢?他的同夥為什麼一直不出來阻止呢!
八,於某給了龍某那麼多時間和機會,他卻一意孤行,不知控制自己,最終自作孽喪命於自己刀下。於某手腳不自帶剎車系統,求生,恐懼,憤怒的情緒必然發洩出來。有人說於某不應該追殺,應該控制住自己不再傷害對方。試問,龍某自己一開始怎麼不控制自己呢?龍某能控制自己時間比於某能控制自己的時間要多得多吧。
九,當龍某身受重傷還不思躲避甚至向同求救,卻仍想返還車上,不是想拿武器或者開車撞人嗎?於某此時不繼續追殺龍某自己的危險會解除嗎?
由此可見,龍某的終結是他自導自演的悲劇,死而無憾,莫怨他人。於某是龍某請來的演員,沒要片酬就已經仁盡義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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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龍族社
電動哥還擊紋身哥是為了保命,是在正當防衛。雖然紋身哥身亡,但電動哥並沒有做錯什麼,個人認為,應該判電動哥無罪釋放。
為什麼說電動哥沒做錯呢,因為電動哥自始至終都是被紋身哥一幫人欺負的,下面,我們透過實踐的過程來證明這一點。
目前,事件有了最新進展,電動哥供述了追擊紋身哥的原因:
"他們撞我電動車後面,說我擋了他們的路。三個人打我,我不敢反抗,劉海龍去拿刀,叫我跪下讓他砍頭,我不敢,求他饒了我的賤命。他不同意,用刀身拍爛我臉,牙齒掉落。我覺得就要死了,心理悲哀。湊巧他用力過大,刀飛出落地,我覺得反正都要死了,拼命算了,不求人了,就去拿刀,搶到了,趕緊刺他兩刀。他說車裡有槍,叫我別動,等他拿槍來斃了我。我就追上去猛砍,直到他倒下。”
可能有人會覺得,這只是電動哥的一面之詞。不過,大家可以結合現場影片,與這段供詞做對照,應該不會有什麼太大出入。
看了電動男的供述,不知大家是什麼感覺。我個人是越發覺得他還擊的沒錯,很有必要。而且,他對紋身哥的追擊也確實是為了保命,這是作為一個人求生的本能反應。在瞭解了當時狀況後,如果還有人說電動哥是防衛過當、甚至故意傷害,只有麻煩持有這些觀點的人,去那種場景下親身體驗一下,再來發表意見。忽然想起一句俗話“站著說話不腰疼”,希望我們大家都不要做那樣的人。
大家支援電動哥無罪釋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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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娛樂圈黃金眼
今天看新聞,北京通州檢察機關的劉檢察官接受採訪時表示,她認為該案屬於正當防衛,而江蘇檢察機關在微博上的一則訊息,標題是“正當防衛還得靠跑”,這說明什麼問題,就是對於正當防衛,在法律界人士之間也是存在爭議的。
不過,筆者支援正當防衛的看法。對於此案,我們必須要考慮到當時的情境,不能事後透過觀看監控錄影得出結論。俗話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騎車男子於某先是被辱罵毆打,然後又被紋身哥從車內拿出砍刀進行恐嚇,內心應當是恐懼到了極點。
一開始有人說他是退伍特種兵,目前是保安隊隊長,心理素質非常好,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他只是一個普通工薪階層,靠著薪水過日子,在事發地不遠的一家酒店任分管電工的負責人。他也是一個不幸的人,去年10多歲的孩子被查出患有惡性疾病,年底老父親又去世,生活的全部壓在他的身上,他不能有絲毫的閃失。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但於某死不起,孩子的醫藥費還要靠他呢,所以他只能瞅準機會進行反抗,而上天給了他這個機會,他也抓住了!
目前於某已被刑拘,也就是說,他沒有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即便如此,我相信於某還是有被判緩刑的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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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素素72078353
紋身男不死,白襯衫就活不成呀,白襯衫追的時候刀有掉落,有一秒猶豫不追殺了但是紋身男要去車裡,也許車裡有刀槍.……影片不做假!正當防衛,事實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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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泰山186
我覺得電瓶哥是在正當自衛,他是被逼迫還手的,在那種情況下是因為寶馬哥刀掉了,他才有機會活下來進行反擊,要不然倒下的一定是電瓶哥了,我認為這是正當自衛,應該無罪釋放,這也是為民除害了,要不然這種禍害在社會上還不知道要危害多少善良的老百姓,不應該拿出各種亂七八糟的不合乎常理的法律法規來進行懲罰電瓶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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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放肆都給寡人退下
已經無罪釋放了,,定性為正當防衛!!!
08月31日 星期五 農曆七月廿一
1.安徽蕪湖發生一起非洲豬瘟疫情,已撲殺379頭病豬和同群豬,全部病死和撲殺豬均已無害化處理;
2.起底崑山砍人男子於某某:生活壓力大,長子罹患淋巴癌曾眾籌僅得4萬,17年父親過世,母親也得了病;
3.哈爾濱8.25重大火災主要犯罪嫌疑人李豔濱30日上午被抓獲,被抓時大喊“我沒殺人”,已經移交給看守所;
4."工地收通知書"小哥北大報到:免費乘飛機,免學費;
5.北京試點關稅保證保險,企業9月起“先通關後繳稅”;
6.市場監管總局、菸草局: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
7.國務院:對境外機構免徵3年境內債券市場利息所得稅;
8.教育部、國家衛健委等八部門: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家庭作業,減少使用電子產品;
9.商務部:美聽證會超90%反對加徵關稅,望美方正視中美合作;
10.俄氣公司總裁:毫無疑問,俄羅斯將於2019年12月20日起開始透過“西伯利亞力量”管道向中國供應天然氣;
11.美國商務部:允許針對性地放鬆對韓國、阿根廷、巴西等國鋼鋁產品的進口配額限制;
12.韓國總統改組內閣,提名國防部、教育部等5個部門新任長官,期待推進軍隊改革。
【微語】經過人生的荒涼,才能抵達內心的繁華。After the life of desolation, to reach the heart of prospe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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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呼浩浩特瘋狂
這要是判刑定罪!!我就只能呵呵了!預祝各位支援定罪的法律工作者你們和家人以後經常遇到這種事!!你們正好可以的冷靜對待!!好好分析像紋身男這種是不是真的像砍死你!還是隻是嚇唬的砍你2刀!!想想怎麼才是正當防衛!!還是隻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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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我喜歡的大蘋果沒有了
最新的新聞已經出來了,是正當防衛,面對正義大哥家庭的困境,我覺得大家是不是可以幫助他一下設定一個捐款賬號,大家哪怕是 10 塊 1 百,盡大家的一份力量,向這位正義的大哥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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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匡家成1
一個普通老百姓的看法!防衛肯定是防衛,至於是否防衛過最終是由法院判定,法律是為民而生的,也應該為民而用。我反覆觀看了幾次影片也注意到了一些細節,故而我們理性分析一下,首先過錯方是紋身男,其次兇器也是紋身男的。第一次,白衣哥被迫防禦制止了,紋身男的拳腳攻擊。第二次,又提刀攻擊,也是被迫防禦制止。第三次,是關鍵紋身男是追砍白衣哥時兇器脫手,並非紋身男主動放棄兇器終止行兇,且有再次拾刀的動作和行為,仍然具有行動攻擊能力,也不能判斷紋身男是否放棄再次發起攻擊。第四,白衣哥第一次拾刀自衛後有扔刀又撿起的動作,證明此時白衣哥有終止自衛的行為和行動。是什麼原因讓白衣哥再次拾刀自衛,當時某種外接因素(語言,肢體動作等)刺激了白衣哥繼續自衛的行為,雖然紋身男有開車門的動作也不能證明他是退讓躲藏,所以白衣哥再次出手自衛,完全是正當防衛。俗話說兔子逼急了也咬人,更何況我們是人。當我們一次二次的受到傷害,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不應該自衛嗎?我想問問那些說白衣哥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的律師們,你們可以在生命受到威脅是冷靜思考,怎樣做是正當防衛,怎麼做又是防衛過當,因為你們專業。我們做不到,因為我們是有血有肉的正常人!平時我不超過10字的評論,這次不一樣,因為關係到一個人的後半生,關係到一個普通老百姓一家人的生計。我不為博取關注,只是談了自己的看法。支援起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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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Mrlanjdqx1981
【警方通報“崑山砍人案”: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1日,崑山警方就“崑山砍人案”釋出通報,稱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詳戳→ http://dw.chinanews.com/chinanews/content.jsp?id=8616333&classify=zw&pageSize=6&language=c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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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憶繹
就大家和本人的觀點,還是挺同情騎電動車這個的,因為平時安分守己,即使對方有錯在先,然後先動手打他,他也沒還手,老實人哪懂那些社會套路啊?那個社會人也是的,打兩下就得了唄,這樣走得了唄,然後還那個拿刀出來砍這個哥,太狂妄,太目無法紀,我倒是希望給這個哥能免於處罰,或者是從輕處罰,因為量刑怎麼也得考慮一下民意吧?現在名意還是主要全部都,偏下於電瓶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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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使用者4885397750
2018年8月27日崑山市震川路於海明致劉海龍死亡案,備受社會輿論關注。公安機關經過縝密偵查,並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現就該案件調查處理情況予以通報。
報告都出來了,無罪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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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頌財童子
【警方通報“崑山砍人案”:騎車男屬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江蘇崑山,寶馬男追砍電動車主遭反殺引發熱議。今日,崑山公安通報稱:電動車主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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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手機使用者6359773533
不還手死了怎麼辦、上有老下有小的、大家有沒有想想、白衣男也是被紋身男砍了、被逼無奈才還手的好不好、俗話說得好狗急還跳牆呢、何況是人呢、還手過重、這就叫防衛過當嗎?什麼累計
白衣男要是死了、他的上人孩子老婆你們養啊
這是我的不成熟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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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夏天1987
警方通報“崑山砍人案”: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2018年8月27日崑山市震川路於海明致劉海龍死亡案,備受社會輿論關注。公安機關經過縝密偵查,並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現就該案件調查處理情況予以通報。已經無罪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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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ST嘰裡咕嚕評說081
估計來說電動車車主,最終應該是判防衛過當,給予緩刑!這樣即維護了大部分人的想法,不能姑息黑勢力,也給予電動車哥一個小小的懲罰,他也是應該屬於比較衝動,刺龍哥肚子兩刀後還追趕,再砍幾刀!
你怎麼看?8月28日,網上流傳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開寶馬車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在路口發生爭執,“寶馬男”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未想到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男”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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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相信政府公檢法會給一個經得起檢驗的定案!在我本人看來白衣受害者就是正當防衛,而且事實確實如此!現在那些不良律師說白衣受害者追死者砍的兩刀是故意傷害或防衛過當,因為死者已經跑了,已結束犯罪行為了!睜眼說瞎話!請大家仔細觀察影片,在死者倒地起身往回跑,白衣受害者起初是原地站立,目送死者往寶馬車方向逃逸,並將刀投向死者,這可看出白衣受害者是放棄繼續追擊的。在這一站一逃的過程中,我們是可以看到雙方是在不停在說。當死者接近寶馬車車頭時,轉擇點出現了!!!死者手裡的刀鞘也掉了(前丟刀後丟鞘),天意如此啊!死者立馬回身後撿刀鞘!這時白衣受害者才是追上撿起原本放棄的刀,又向死者補兩刀!在我看來,所以整個過程是連續性的,死者逃逸時,白衣受害者應該是認為死者放棄繼續行兇,所以駐足沒有繼續追擊!但是死者回身撿刀鞘這動作,而且是往寶馬車方向逃去。就算我們第三者來明顯是有繼續行兇的可能和動機,所以白衣受害者才動身又去砍了兩刀,白衣受害者明顯是為了制止死者繼續犯罪,保護自己的舉動,毫無疑問是自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