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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築生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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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劍氣
法律是講證據的。如果購房協議上寫清了保證不降價,如果降價,降多少退多少。那麼你就可以去告了。沒證據沒合同,你當法院院長是上面這些精神病醫院院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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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鷹
剛買的房過幾天就降價30萬,這是市場行為,只要開發商沒有欺詐或其它不法行為,認命!房子是住的漲跌已經不是那麼重要了,重要的是調整心態,面對現實,信守合約。炒房的時代已經過去,現在能買房生活條件達到小康,開心過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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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松哥看房產
首先想問問樓主,漲30w你會怎麼樣?
另外現在開發商不會隨便降價,就是怕出現這種狀況!
所以都是透過渠道分銷返利給渠道商!
另外很好奇哪裡房子總價多少居然能掉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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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叄心原創
問,房子和車是不是商品?有回答的沒?不是:說明理由,是說明理由。是商品就應該有退換服務,因為這並不是食品藥品,也不是什麼特殊商品,沒有任何法律法規規定不可以退換,退差價不可以,漲價你還給補上嗎?沒道理的,但是房子車子,如果剛交錢就退:不給退,那存是欺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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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校園微言
法律不支援。
房價降低了,你找開發商退,如果房價升高了,你也找開發商退嗎?
房市如股市,只要你參與,就要承擔一切。贏了,要認。輸了,也要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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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郭施亮
雖然過去十多年國內房地產市場處於快速上漲的階段,但也並不等同於買房就是賺錢,房子本身不僅具有居住屬性,而且還具有了一定的投資屬性,而多年來國內房地產,尤其是國核心心房產的保值增值效果還是非常可觀的。不過,即使如此,也並不等於房價只漲不跌,這並不尊重市場的客觀規律。因此,尊重買賣自由、盈虧自負的原則,房價下降、房子貶值不應該找開發商退差價,這也有違市場的客觀執行規律,除非開發商存在惡意隱瞞,質量欠妥的問題。換一種角度思考,如果房子漲價,又有多少人願意給開發商獎勵補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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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9122928119966
活該,這就是買房人的下場,馬雲說的很對,房子將來就是白菜價,還不一定有人要,聽說水電費,物業費,取暖費,還要漲價,你現在買樓房買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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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思考罐生
不管做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假如房價短時間漲三十萬,你還會去找開發商嗎?一樣的道理,市場行情擺在眼前,要責怪就怪自己投資眼光有問題,不要總是把責任推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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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真非同尋常
可以說不要臉嗎?降30萬就要退差價,那漲30萬呢?補不補差價?房價高和某些人無理取鬧分不開。房子是商品,商品有其市場規律,價格波動屬於市場行為,哪怕這套房子100萬,馬上下一套10萬,再下一套1000萬也是正常。只能說自己趕上或沒趕上。這種情況去鬧的屬於擾亂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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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黎氏碧珍
房降一定要讓房開賠壎,住在小區任何損失讓物業賠,生病也讓物業賠或醫院,說明環境不好才得病。
不賠就拉橫幅說他們是黑社會,再沒人賠就說肯定有保護傘,堅決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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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Flwyh
一手房先給開發商錢,二年後才給的房子質量靠譜嗎? 一手房到了你手裡就是二手房。 二手房是現房,房子好不好看得見摸得著,一手給錢一手拿房,如果裝修較好,立即就可以用。 可以優先考慮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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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我們有房
01 幸運是恆大業主,就可以退房。
如果你買的是恆大的房子,那麼恭喜你,你是可以找開發商退款的。
在2015年,恆大集團宣佈旗下住宅樓盤,自2015年4月16日起,全面實施“無理由退房”政策,讓購房者真真切切地享受零風險購房、免除購房後顧之憂。
這個政策到目前為止已4年,也有部分業主選擇了無理由退房,業主提出的開發商無過錯退房,需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02 作為社會人,都遵守契約精神中國近20年來,房地產雖然有行情波動,但是總體還是一路高歌猛進的態勢,很多人在樓市實現財富倍增、跨上人生巔峰。
賺錢炒房,有錢就買房,成為很多人的投資不二之選,人生奮鬥目標。所以,一窩蜂的去買房成風,行情上漲後瘋狂追漲更是普遍,都覺得買房就必須是賺錢的,必須是升值的,不然就是開發商的不對。
更有很多人一邊嘴上喊著房價有泡沫,一邊瘋狂加槓桿去買房,想著透過買房賺快錢,實現財富跨越。既然你有膽買房,就要遵循市場有漲有跌的波動規律。
買了東西后悔要退的,除了淘寶電商7天無理由退貨,你還遇到過幾個?炒股虧了幾萬幾十萬的,你能找證券公司嗎?開店做生意虧了你能找房東退房租退裝修費嗎?孩子讀書成績不好你能找學校退學費嗎?
既然別的都不可以,為什麼買房子開發商就不能遵循市場行情來。買房的合同沒有約定讓你房子以後漲價補錢,那為什麼降價就必須退款給你?
03 按鬧分配,是最無理的陋習中國人普遍有一種不肯吃虧,又愛佔便宜的習慣,每當遇到一些感覺吃虧的事情,就開始各種鬧,也不管合同怎麼約定的,也不管自己是否理由成立,反正就是各種鬧,不讓你正常營業,破壞你口碑,讓你最後不得不為了息事寧人,為了不再被無理取鬧而給予一定補償。
這些人不懂得契約精神,不管自己無理耍賴的醜樣,只在乎能不能得到實際利益,這種陋習,我希望以後會越來越少。
對於買的房子降價30萬,我們深表同情和理解,但是這不能成為你要求開發商退款的無理理由。況且房地產本來就有行情波動,你現在的價格不代表房子一直這個價格,或許2-3年後又漲回去了,這種情況在每個週期都有。
我們支援質量問題、服務問題的業主維權,堅決反對因行情降價的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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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快樂男孩1759308668
法律是不會支援的,市場經濟,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簽訂了購房合同,合同受法律保護,合同中規定了雙方責任和義務,不會因市場房價的上漲和下降影響原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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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手機使用者5681393616
做人要實在,你買房的目的本身就不純潔,你用來投資,賺到錢了你分了錢給開發商嗎?現在人要錢不要臉的真多。你買房房價上漲害苦了人家沒錢買房的人,開發商房價上漲了,窮人買不起房你是不是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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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HWHNC
我能理解你,這個事情你有責任,開發商加中介也有責任,賣房時候用盡手段讓你買房,說難聽一點開發商和中介一起騙購房人,承諾好多有兌現不了。但是我個人認為你自己責任更大一些,因為錢在你手上最終買不買還是在你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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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棄醫從文95463097
如果買房剛過幾天房價漲了30萬,你會主動退30萬給開發商的話,我想法律現在會支援你找開發商退下跌的30萬,但有一個關鍵問題,買房後短期漲了30萬,你會像個傻子一樣把這30萬主動退給開發商嗎?最後送給你這個無賴八個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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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樓盤網
這種事真實奇葩!
其實最近幾年一直都會有這樣的訊息發生,那就是購房者買房後開發商房價降價了,然後一批業主們就去售樓部找開發商理論,要求開發商退還差價,真的是啼笑皆非的事情。雖然總感覺買房的時候是開發商得益,但是對於這種業主找開發商補差價的行為,我選擇站在開發商這邊,除非你與開發商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註明了“可以補還差價”,這樣才會收到退差價的保護,除此之外開發商是沒有任何理由要給你退還差價,當然也不排除開發商善心大發給你退還,但這種情況幾乎不可能,畢竟都是商人,在沒有正正意義上的白紙黑字作為契約,誰也不會把錢拿出來退。
話又說回來,這些年房價沒少漲,基本上買房的人房價都漲了,但是沒見購房者補差價給開發商,那麼開發商有什麼理由要給你補差價呢?如果是這樣那麼市場不是亂套了,作為商人而言如果是這樣的遊戲規則,誰還願意經商,像我們每天都要去菜市場買菜,菜價也幾乎每天在浮動,但是沒見誰去要求菜販子補差價吧,這本身就是市場的一種價格調節機制,是價格的正常浮動,如果你找開發商補差價成功了,那麼其他業主也會這樣效仿,到時候開發商自己都不敢賣專案了,誰敢這麼去瞎折騰,整個房地產市場都亂套了。
所以對於你這種剛買房幾天就降價30萬的情況,我是不建議去找開發商補差價的,開發商也不可能支援你補差價,別自己瞎折騰了,買房無論是自住還是投資,都是自己選擇的,俗話說的好,自己選擇的路,含著淚也要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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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虎虎1908
如果可以退嗎.....全中國的人別想住房子了,開發商只需要每隔五年起訴一遍自己的業主,按你這種法律要求退房....什麼都不用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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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手機使用者5875792270
你說的剛買房房價就下降,你問想透過法律手段能維權嗎?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法律是不支援的,因為你購房付款時,肯定要有合同,當你簽字以後合同就發生的法律效益,如果你覺得剛買房,不久,房價就下跌了,認為不公平,那麼,有好多的夠房者在14年購買期房,2015年下半年,房價就開始上漲,那麼開發商都沒有交房,能否給夠房者再漲價,你覺得是你購房者,願意嗎?開發商想透過法律手段說,房子沒交,購房者一平米再漲三千,法院會支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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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乃林
捂緊錢袋,漲跌與你何干,養銀行,幫開發商發財你沒義務,過輕鬆幸福的,租房,別人出多的錢,你出少的錢,結果是你享受,壓力是他承擔,30年房貸,70年產權,他出80%的錢住40年,你出20%的錢住30年。。。。自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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