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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熱血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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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棟樑140306358
我覺得這話說的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張稀哲的動作,並沒有太大的傷害性,這都要禁賽12場,那麼那些完全可能導致球員受傷的暴力犯規,的確應該終身禁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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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逸飛嶺伯爵
伯爵認為應該客觀的看待京媒的質疑,不能因為京媒過去比較“護犢子”就對京媒說三道四。試問,哪個媒體能做到非常客觀?在自己的球員犯錯被處罰的時候,哪個媒體不質疑足協的處罰是否公正?
京媒質疑,若張稀哲處罰合理的話,很多球員應該被終身禁賽,看看那些惡意犯規,京媒說的錯嗎?張稀哲打臉陳雷應該被處罰,但是比起那些簡直就是廢人的動作,難道不是小巫見大巫?
不管是哪家媒體,只要他說的對,都不該被質疑,被嘲笑,因為你今天嘲笑了京媒,說不定哪天你的球員也會遇到同樣的處境。
關鍵的問題在於,處罰的依據何在?處罰往往引起爭議就在於處罰的標準沒有統一,而沒有統一的問題又在於處罰的條款不細。比如,明確規定向對方球員,球迷,工作人員,和裁判豎中指禁賽一場,辱罵裁判和對方球員禁賽兩場,評論指責裁判競賽兩場,場上互相毆鬥對參與球員各自禁賽三場,故意打人沒造成對方受傷的禁賽6場,造成傷害的禁賽8場,動作過大並且有惡意犯規行為禁賽3場等等(以上只是舉例子),那麼等犯規出來,對著標準下罰單,還有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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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品人生五味酸甜苦辣鹹
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北京人和偽球迷,有些話不得不說。
京媒,懇請你別在敗北京的人品了!
對於京媒的做法和言行,用北京的老話講叫做護犢子,本質上來說並沒有錯,誰家的娃誰不愛呢?但是過分的護犢子就是溺愛了,百害而無一利。
雖然沒有看這場比賽的直播,但是從錄影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稀哲的報復動作,這個是事實,紅牌直接罰下沒有任何問題,且不論這個動作是不是報復動作,惡意犯規等,就算是真的因為對方有了挑釁和侵犯的行為,那麼你也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場上還有裁判來負責賽場秩序和評判。
有人說,作為男人,遇到這樣的挑釁或犯規是正常的反應,這個我贊同,但對於球員來講,你的個人行為在賽場上不僅僅關係你自己,還有其餘的隊員,隊友,以及看球的球迷,球迷希望看到精彩的比賽和進球,而不是球場暴力,惡意犯規等,所以忍住了對於球隊的整體利益而言是有利的,沒忍住,對自己,對球隊都是損失巨大的。
對於足協的罰單,一萬個人可能有一萬個看法,有人處罰力度太重了自然就有人覺得還是太輕了,這事本來就沒有一個精準的尺度,到底怎麼處罰才能做到合理,讓所有人都滿意呢?相信沒有答案。只是我們似乎總是忘記中國足球在這上面吃的虧,我們在國際賽場上經常因為這樣的問題,習慣,小動作被別人抓住,導致人球兩輸,最終損害的是中國足球的利益。
所以是漢子就用於承擔自己過激行為帶來的後果,對於媒體而言,更應該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客觀公平的評價,而不是帶有偏袒的去質疑評判。對於足協,不能僅僅靠這樣的處罰來處理,從長遠的角度看,我們需要一個良好的環境幫助中國足球健康地發展,不能總是去做事後處理,而是應該儘量的營造一個健康有序的環境。
忙羊補牢,為時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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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旅途132209327
這種事不應該一刀切。京媒的立場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張稀哲固然是報復性動作,受到追加處罰沒有問題。但是陳雷明顯的挑釁就該被足協、輿論縱容?那大家以後見到國安就先挑釁,試圖激怒國安隊員,反正事後足協沉默,輿論裝傻似的一股腦指責國安。中國足壇這麼多年的烏煙瘴氣,恐怕就是這麼來的。再有,禁賽期限是依據什麼得出來的?張稀哲就算再十惡不赦,輿論也要允許對這樣處罰的質疑吧?所以,其實這種事情不能一刀切似的指責京媒。維護中國足球的大環境,每一個指責京媒的人都不該置身事外。看到樓上還有人援引“覺得判罰輕了”的帖子獲得一萬多個 “贊”,個人認為這樣看熱鬧不嫌事大的態度才是中國足球的蛀蟲,比京媒的傷害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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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消失174156050
這兩年,京媒比國安出彩。衚衕裡罵仗護犢子的勁兒,敗了球隊的心氣兒,但也贏得了一些我家孩兒就不能受屈兒的球迷的心。不管球隊順逆,反正你媒體都有得撩,從傳媒角度講,沒毛病!不過,這只是小報的水準。要是真愛國安愛足球,就得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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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正一品1
護犢子哪裡的媒體不護犢子誰敢說穗媒不護犢子,穗媒不但護著運動員就是老闆老總和運動員的妻兒都護著。這沒什麼。更有甚者鄺倪升們更以罵人為己任,發表於平面媒體之上。魯媒更是如此緊跟穗媒,大漢罵的更歡。憑啥把護犢子當成京媒的罪狀。這一切都是穗媒挑起來的。京媒以事實為依據的評論咋就護犢子呢。就沒見到穗媒用資料說話的評論。你們跳著腳的罵街就是不護犢子,就是滾犢子了。以穗媒為代表的罵街派咋就成了最正派的的呢。各地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只要罵了北京及其國安球隊就是愛國進步的言論了呢。這很不好。京媒至少沒說你廣州、濟南及其他城市的不是。對你們那裡發的進步、發展還是給與正面評價的。不像你們在評說國安的時候總要捎帶上北京這座城市,甚至牽扯上北京人,北京怎磨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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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娵訾靜淵juzijingyuan
1982年西班牙世界盃賽,阿根廷隊對巴西隊,世界新星馬拉多納不滿巴西隊員的小動作做了報復舉動被紅牌罰下,馬拉多納難過地離開賽場,阿隊1:3輸了,這說明小有名氣的馬拉多納脾氣也會因知名度而上漲。可是成熟的馬拉多納在1986年墨西哥世界盃上一次一次被剷倒在地,尤其是南韓人毫無顧忌地屢次下黑腳,球王只是無奈地一笑了之,最後終於率領阿根廷奪得大力神杯。成熟的球星是需要代價的,我們的張稀哲也是這樣,12場禁賽的代價是讓你更加成熟,不能感情用事,12場太沉重,沉重得讓自己、讓國安、讓我們國安球迷都不敢直起腰板仰頭睹視貴族的沒落,這樣沉重的代價我認為值得,至少讓張主力、張隊長一輩子念念不忘,病重得下猛藥!不要橫向比較,違反體育道德就要受到懲罰,這黑鍋不是張自己在背,是國安和國安球迷一起幫你背呢,記住這次痛苦的經歷,我們還是支援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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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白樺之林
看了足協對張稀哲的處罰通知,感覺與我們通常在評判是非標準和尺度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如果我們大眾的標準尺度沒有問題的話,那麼就是足協的處罰有問題,是沒有研究好矛盾的雙方存在的因果關係。只能說又是一次拍腦袋的行為,不能讓人心服口服。在這裡不需要為張稀哲開脫他所要承擔的責任,更不是揪住被毆者的過錯不放。而是要理出來個頭緒,趟出一條中國足球賽場道德之路。回顧今年的中超、中甲聯賽所爆發的賽場衝突,不難看出,大都是因為個別球員的賽場紀律、賽場道德觀念低下,他們對對方球員施展毫無意義的挑釁行為,引發了一起起賽場事端。如果不徹底杜絕這種醜惡不良行為,還會出現王稀哲、李稀哲。張稀哲停賽12場與吐口水停賽一年的處罰相比感覺是乎還有些輕,應該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也不能放過那個被耳光的球員,如果不是他上前挑釁,怎麼會遭到耳光伺候?所以我們說‘打蛇要打蛇的七寸",處理問題就要抓住問題的要害,同樣要嚴肅而且要加重處理,球迷花錢是為看球,不是看耍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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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今文娛
首先,當地媒體為自己地區的球隊辯護,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無論在全國各地,還是世界各地都有發生,並不稀奇。如果從以往來看,像張稀哲這樣的犯規動作不會有這麼嚴重的處罰——被罰12場。所以當這個處罰單開出後,很多人會感到吃驚和詫異,相信連張稀哲本人也會有這樣的想法。如果他之前知道會有這麼重的處罰,相信他會剋制到自己的動作。但是,我們也不得不正視的是,此前的中超聯賽和中甲聯賽中,我們的裁判的判罰尺度並不一致,有些場次比較嚴,有些場次會比較松,就像媒體質疑的那樣,如果統一標準的話,很多球員曾經有過的更嚴重的犯規動作,應該被終生禁賽。當然,我並不認為中國足協嚴厲處罰球場上的暴力行為是錯的。相信這也是中國足協在看到以往的種種球場亂象後,下決心整治球場環境的一劑猛藥。但是,處罰標準應該一致,應該對所有球隊所有球員都是同一個標準,這樣才會服眾,這樣質疑聲也會逐漸降低。總的來說,讓球員的注意力集中在比賽身上,減少球場暴力,提高球員的職業素養是一件好事。相信經過中國足協一段時間的從嚴從重處罰後,中超賽場上的不良風氣會有所收斂。但是,還是希望中國足協能夠出臺更詳細的措施和細則,保證中超聯賽和中甲聯賽,能夠有一個長期的、好的踢球環境,而不是一陣風后又回到老路上。(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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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無規則不足球
首先表明立場,我是一個土生土長的北京人,北京國安北京首鋼北京汽車甚至北控人和都算是我的家鄉球隊,我也非常喜歡他們,但是我要說的是我以下所表達的觀點,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儘量保持中立公正的原則!
不管是京媒還是滬媒還是粵媒魯媒,各地媒體有其地方保護主義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如果連自己的地方媒體都不為家鄉球隊說話,那還有什麼東道主之說啊!
當然了,作為一個北京人,對某些京媒的評論也不敢恭維,他們沒有站在一個新聞傳播者的立場去看待事物,說好一點只是一個球迷,說不好一點就是藉著媒體這個平臺胡攪蠻纏!舉個例子:在一些比賽中出現基本上相同的犯規或動作,在北京隊身上就是“這個球不犯規”、“這個動作肯定不是故意的”、“裁判員的這個判罰過重了”……但要是在對手身上就是“這個球還不犯規嗎”、“這種動作不僅要判罰,而且還要追加處罰,這根本不是在踢球啊”……
我們看一下針對張稀哲的處罰通知中所適用的中國足協頒發的紀律準則中相關規定:第五十六條(三)用暴力行為攻擊對手或他人處以至少停賽或者禁止進入替補席3場,給對方造成身體傷害或健康損害的,處以至少停賽或者禁止進入替補席5場。第四十九條從重處罰(一)重複違規違紀,從重處罰情形,有紀律委員會審議決定。
不可否認,張稀哲確實刪了對方一個耳光(無論輕重,都已構成事實),但絕不至於給對方造成身體傷害,本人認為停賽5場之條款不適用。
再說從重處罰,何為重複違規違紀?連續得到幾張紅牌就算是重複違規違紀嗎?如果之前的每張紅牌都是戰術犯規,比如破壞對方明顯進球得分機會,只有最後一張是暴力行為,那能說他是重複違規違紀麼?
當然了,第四十九條最後一句話非常有其內涵:從重處罰情形,有紀律委員會審議決定。這就給了處罰通知中的十二場充分的理由,不過也能說明紀律委員會的處罰是毫無依據,拍腦袋憑感覺判定的!就好比之前對於秦升的處罰一樣,紀律準則中沒有停賽半年的處罰,不知道他們是如何讓會商的了!
所以說,作為一個北京人,我既不認同某些京媒所說,好多人應該停半年,也不認同中國足協對於停賽十二場的處罰,本著對中國足球負責,希望中國足球能有更好發展的原則,還是希望主管部門和輿論界都能專業一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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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紅塵隱者6
怎麼處罰是足協,怎麼表達是球員自己。足協不是有聽證會嗎?但張球員卻實該罰。媒體人應該有表達權利。但不應該過度。因為作為大眾媒體。你面向大眾。不能譁眾取寵。應該守助底線。他有錯再先。該怎麼罰還是聽足協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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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菱鏡頭
張稀哲被罰12場,這事已經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了,而且申訴已經被受理,但杳無音訊。按照足協處理仲裁的流程看,此事沒有一個月出不來結果,對張稀哲和國安來說唯有等待!
12場,這種說法有點嚇唬人。之所以這麼說,因為這裡麵包含了第2張紅牌自動停賽2場,所以實際上是10場。足協這麼幹,第一不專業,第二是為了突出重罰嗎?其實反而容易激起更多憤怒,因為停賽10場本身是不合理的。所以,京媒質疑足協,這點沒毛病。
當然,問題的核心是京媒的邏輯:如果張稀哲停賽12場合理,那麼其他球員該被終生禁賽?只能說這是護犢子的又一個高境界了。張稀哲打人是事實,該罰!千萬別說什麼“自然反應”、“男人的舉動”、“善意的撫摸”之類的,要是真男人在球場上才不會幹這種傻事呢。
質疑足協要有理有據,可以講理,說自己的事兒就完了,別拿其他的人墊背。反過來,如果其他球員終生禁賽合理,按照京媒的邏輯,張稀哲是不是也得禁賽半輩子呢?試問,這種護犢子對球員對國安有什麼好處?有興趣的朋友列舉留言一下。我倒是覺得只會為國安更多地樹敵。
京媒的護犢子案例就不用列舉了,總之毫無底線和界限可言。擁護地方球隊這點沒毛病,可以發聲,但不能顛倒黑白,更重要的是不能為了維護而變得毫無規則,雙重標準或多重標準,甚至是踐踏規則!
最後,我想說:京媒何時進步了,那麼國安與冠軍的距離也就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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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浮生若夢248463166
知道為什麼國安被全國球迷恨嗎?因為北京電視臺的倆逼解說,特別是南方這個二逼最招人恨,小伏找一個老頭都不跟他也就完全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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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使用者7072523762442
第27輪補賽和力帆的較量中,張稀哲創造點球,並親自打進。可是在比賽即將結束時,張稀哲和對方球員陳雷在場邊發生摩擦。雖然是陳雷挑釁在先,對張稀哲進行攻擊,可他隨後進行了還擊,用手打在了陳雷臉部,所以被主裁判直接紅牌罰下。
南方首先質疑足協的處罰標準,“以什麼樣的標準停的12場。他們的說法很籠統。”
朱煜明和魏翊東則表示,為什麼只罰張稀哲,不罰肇事者陳雷,“從張稀哲的角度來說,肇事者又不是他。別說是比賽了,就是平時有人扇你巴掌,你也會動怒,對方的手指都伸到張稀哲嘴裡了,難道張稀哲錯會了別人對自己臉的撫摸?”
王長慶隨後補刀,認為按照張稀哲的標準,得有球員被終身禁賽,“按照張稀哲的處罰程度,很多球員都該終身禁賽了。”
朱煜明認為,中國足協應該樹立裁判的威信,否則以後大家都會無視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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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樣的言論,還有什麼值得驚奇的?這麼多年來,難道大家不是早就習慣了京媒譁眾取寵,毫無底線的護犢嗎?
當張稀哲因為怒扇陳雷耳光而被禁賽12場的輿論熱度慢慢消退時,京媒這個時候開始站出來怒刷存在感了。還是熟悉的BTV體育臺,還是大名鼎鼎的魏姓主持人,請來了前國安球員王長慶、南方。談到張稀哲被禁12場的事件,這哥幾個的言論又一次重新整理了人們的認知。
魏姓主持人說道:“這個事情的起因你不去考慮的話,就對事情的結果做出判罰是不公平的,別去在場上比賽了,就在平時有人突然那巴掌拍你臉上了你急不急?據說手指頭都已經伸到嘴裡了,那我們看到12場罰單的時候,只能認為是張稀哲錯會了別人比較善意的對他臉的撫摸,我們只能這麼以為。”這句話說得很委婉,言外之意就是,陳雷激怒張稀哲錯在先,在重罰張稀哲的同時,至少也該重罰陳雷。而王長慶的話更勁爆,他直言如果按照張稀哲12場這個標準,中超很多動作都會終身禁賽,這個尺度讓人搞不明白。魏主持人最後又補刀了一句:“這件事可能是比較糊塗的一件事。”這一次倒是毫不含糊,把箭頭直指足協。
其實,關於事件的原委,大家心裡都很清楚了:陳雷手臂碰到張稀哲臉,張稀哲認為這是挑釁,直接惡狠狠一巴掌扇了過去,隨即被紅牌罰下,而陳雷也累計兩張黃牌被罰下。陳雷究竟是有意還是無意外人無從判斷,但張稀哲的動作是個極其粗鄙的暴力犯規,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惡劣性甚至不亞於奧斯卡那悶人的一腳和秦升對維特賽爾的踩踏。
有才的網友們一一羅列了部分京媒的一貫處事方式:贏球了,首鋼國安就是底蘊,是貴族血統。輸球了,裁判眼瞎對手無恥,一切都是客觀原因。只要稍有爭議出現,網友總有“京媒:XXXXX”的文章出現,關於這些文章的評論必定是一番“血風腥雨”,不難理解,因為那些言論實在太赤裸太無恥了。籃球護首鋼,足球護國安已經成為京媒的“本職工作”,幾乎把中超其他球隊得罪了個遍,這讓中超、CBA其他球隊對國安能有好感嗎?
前年北京國安與哈爾濱毅騰之戰,馬季奇用出色的演技騙取了用頭頂馬季奇的毅騰外援裡卡多一張紅牌。整個過程,馬季奇“一碰就倒”,捂臉已是連貫、習慣性動作。哈爾濱毅騰副總曹磊在微博上寫道:“這場球裁判的表現不是因為對手是國安的關係,裡面有更深層次的東西。在足協有辦公室的俱樂部的確惹不起。”不過馬季奇倒地裡卡多染紅一幕在BTV解說本場比賽的前國安隊長謝朝陽看來,裡卡多的動作是授人以柄,“裡卡多的這個動作完全沒有必要,馬季奇又製造了對手的紅牌,這是老將經驗和智慧的體現。”
對此不予置評,但這倒讓筆者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兒:當初魯能vs國安時,格隆因報復性擊倒戴琳而吃到紅牌,BTV的觀點則是:“格隆固然有萬種不對,但是事情的起因大家也都瞭然於胸!更加讓人可悲的是,當事人戴琳包括山東的一些媒體,居然還把誘騙對手紅牌當作機智和成熟來大加褒獎,實在是讓人感到一絲悲涼!踢好球固然重要,但是做好人更加關鍵!”
對於這樣的雙重標準,我們還能說什麼?可笑,可恥,可惡,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