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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足球新聞翻譯官

    足協永遠是正確的,端平不端平那是心態問題,不是競技問題。

    先別雞凍,首先,掌握資源分配與管理權的是足協,其他人最多也就是旁觀、建議,這種問題頗有挑拔是非的感覺。

    善不分大小,惡同樣不分大小,至於所謂端平,無非是五十步笑百步的感覺。

    而那種帶風向的故意把行為淡化,把處罰的差異強化,製造一種”受冤“的幻覺,這才是重點。

    只說一點:如果你沒有”扇耳光“和”踩腳面“的問題,就更不會有端平不端平的問題。

    需要反思的是球員為什麼這麼戾氣橫行,就是因為這種對惡行的關注不夠,對惡行處罰倒是爭來搶去的大背景。

    現在的中超球員一場比一場行為惡劣,球技不行,脾氣倒是大到不行。踩,掐,拉,跺,等等等等。

    當惡行不是重點,惡行判罰成為焦點的時候,那些不斷挑戰規則權威的人還會一步一步地犯錯,這種焦點也會繼續下去,形成惡性迴圈。

    與其操心是不是端平,還是操心球員哪來那麼大的脾氣,傳中不夠準,扇臉倒是一招命中。。。。

  • 2 # 王義濤

    秦升跺腳與稀哲搧臉,兩者性質相同。張稀哲搧陳雷臉惡劣程度大於秦升,因為中國自古有“打人不打臉”的觀念。可處理結果卻大相徑庭,一個禁賽半年,一個禁賽十二場。可這十二場含預備隊比賽,張稀哲是一線隊員,連預備隊比賽也算在內,只要禁6場,兩者差距可謂大矣,為什麼?因為張是國安隊的,足協這筆帳算得精明啊!

  • 3 # 熗拉多納

    這其實就是足協處罰是否依照既有法規的問題,當初處理秦升的時候足協就以影響惡劣為由超出法規許可權進行處罰,這不是法制而是人治,在當今這個年代足協的這種行為居然沒有任何部門予以糾錯,也沒有俱樂部和球員尋求法律的幫助,不能不說是個悲哀。足協是否有權超出既有法規進行處罰,這不是小事,這是依法行政的大事,可惜他們搞足球不行,搞人很在行

  • 4 # 老季思考與評論

    “扇耳光”與“踩腳面”都是球場暴力,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對人的一種侵害,是不允許的。從賽初秦升踩腳面到賽終張稀哲扇耳光,足協處罰不能同日而語,不可能端平一碗水。為什麼?對秦升的處罰,當時因為足協頭腦發熱,迫於輿論壓力,屬於處罰過重。而現在對張稀哲的處罰比較理智,處罰也就合理。但是足協是不會承認當初對秦升處罰過重,但在張稀哲的處罰上己經看出有所糾正。

  • 5 # 青春角度眼光獨到

    秦升是被洋人語言挑釁,直接就是一腳。張稀哲是在身體對抗中被陰了,才作出不理智行為,這本身就不是同一原因造成的結果,這樣判罰其實沒問題,問題就出在北京俱樂部以及球迷做出的一些行為不受人待見

  • 6 # 正一品1

    當然沒端平。踩腳面試主動犯罪,扇耳光是被動犯罪。踩腳面的可以直接規避,而扇耳光沒采取躺倒的規避辦法。兩罪一樣都是傷害的面部,雖然腳臉不同但都叫面。從受害當事人的地位看一個是外援外華人,外華人現在的地位當然不如華人。所以張稀哲的罪惡更大些。總之足協擁護廣大球迷的願望和呼聲,就要把張稀哲弄死。秦升的名聲遠比張稀哲優秀。所以,這碗水便宜些張稀哲。都這會了還沒弄死張稀哲呢,球迷不解氣。特請足協再次追加處罰張稀哲。

  • 7 # 黑臉包公666

    某些人真的不要激動!

    大家評評,扇你一個耳光和踩一下你的腳,哪個最可恨?不用說,扇耳光吧!扇耳光是帶有明顯的侮辱性質,而且是在電視直播大庭廣眾之下,你說,足協再愚蠢能放任這種行為嗎?

    足協處罰的沒錯。作為一名職業球員,就要有職業擔當,踢好球才是份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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