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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總有一天大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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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泥鰍翻滾在泥裡
分封制的內容:
天子把土地和平民,奴隸,分給親屬、功臣等,封他們為諸侯,諸侯在封地享有天子賦予他們的權力。諸侯必須服從天子的命令,向天子交納貢品,有的朝代,如西周,的諸侯,平時鎮守疆土,戰時帶兵隨從天子作戰。
宗法制的內容:
以父系血緣關係的親疏為紐帶分配權力和規定等級秩序,調整家族內部關係,維護家長、族長的統治地位和世襲特權, 有大宗和小宗之分.
分封制的特點:
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形成國家政治結構層層分封,帶有宗族統治的色彩.
宗法制的特點:
嫡長子繼承製, 即嫡長子繼承父親的宗主地位
宗法制與分封制的關係:
二者是密切相關的政治制度,都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是維繫統治階級內部關係,加強統治的工具. 層層的分封,形成森嚴的等級,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宗法關係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密切地結合在一起。
宗法制是分封制實行的基礎,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體體現。有人說它們互為表裡,相互依存,我不這麼認為,我覺得分封制依存於宗法制,宗法制是裡,分封制是表。這也就是為什麼後面朝代中實行郡縣制或者行省制度,沒有分封制的時候,宗法制依然堅挺的存在著,即便是到了現代,宗法制在農村依然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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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花奈
西周屬於中國早期的一個朝代,中國早期有三個朝代,三者的政治制度:
夏朝,中國古代第一個王朝,建立了王位世襲制度。
商朝,以血緣關係未紐帶,實行宗法制;神權和王權緊密結合。
西周,實行分封制,宗法制,禮樂秩序。
分封制始於西周,而宗法制始於商朝。
分封制是什麼?分封,就是封邦建國的意思。
分封制的目的:鞏固周的統治,以藩屏周。
分封制的內容:
1.周王把鎬京(西安西南)及其周圍由周王直接統治的直轄區域以外的地區分封諸侯,讓他 們建立諸侯國,鎮守疆土,保衛王室。
2.諸侯對周王承擔納貢和朝聘的義務,並隨周王參與出征、祭祀、弔喪慶賀等事項。
3. 被分封諸侯有權在諸侯國內實行再分封。在諸侯國內可設官員,建立武裝,徵賦役。
4.周王是全國最高統治者,是諸侯們的共同主子,自稱為上天之子,故又稱天子。諸侯是周王的臣屬,必須服從於周王的命令。
分封制的作用:
1. 起初起到加強統治,穩定秩序的作用。
2.後期:諸侯爭霸,王權衰微,分封制主鍵瓦解。
春秋末期分封制瓦解:
原因有兩點: 1. 經濟上: 生廠裡發展井田制瓦解。 2. 政治上: 諸侯國強大王室衰微。
表現: 出現了春秋爭霸,戰國兼併的混亂局面。
分封制的特點是什麼?1.受封物件多樣。
2.周天子是最高統治者;土地與義務是周王與諸侯關係的紐帶。
3.層層封授,貴族內部等級森嚴。
宗法制是什麼?宗法制的目的:
鞏固王權,鞏固父系家長制在本宗族中的地位,是分封制得以延續的基礎。
宗法制的內容:
1.按血緣關係劃分大宗小宗。
2. 大宗小宗關係:血緣上--兄弟;政治上--君臣。
宗法制的作用:
1. 規範了皇位繼承的順序。
2. 保證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
3. 有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團結。
4. 加強等級觀念,重視人情。
宗法制的特點是什麼?1.嫡長子繼承製。
2.血緣關係維繫。
3.族權與政權相結合。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關係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礎,成為維護分封制的血緣紐帶,鞏固了分封制;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外在體現,二者互為表裡,互相依存。在家中、族內就是宗法制,上升到國家就是分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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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海經之悅
分封制
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從目的看,是為了鞏固奴隸制國家政權。從具體做法看,周王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貴族分封到各地做諸侯,建立諸侯國。從本質上看,分封制作為一種國家制度,它屬於上層建築,主要是解決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奴隸社會的主要矛盾是奴隸主與奴隸之間的矛盾,奴隸主階級內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但次要矛盾有時也居主導地位。分封制作為中國奴隸社會的上層建築是建立在井田制這一經濟基礎上的。
分封制的特點:
1、諸侯國具有相對獨立性,具有土地管理權、行政權和軍權,容易形成割據勢力。
2、分封物件多元化,同姓親族是主體。
3、分佈區域主要在黃河中下游,同姓親族分佈在戰略要地和富庶地區。
宗法制宗法制-是中國古代家庭內部區分親疏關係的制度,源於父系氏族家長制,由周代形成一套制度,其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在宗法制下,屬於同一原始血緣的後代被分為大宗和小宗兩支系,大宗就是始祖之下的嫡長子及嫡長子系,嫡長子又稱宗子,在同一代中,其餘的諸子又稱庶子,在小宗中也有大宗小宗之分.
宗法制主要用於區分嫡庶、親疏關係,目的是在家族內部確立地位、財產的繼承權,大宗在家族內部因有財產的繼承權,所以受到庶宗的敬奉,即所謂的“尊祖敬宗”,進入封建社會後,雖然早期宗法制已崩潰,但嫡長子繼承製仍沿襲,王權的傳世也因此長期進行。
宗法制的特點:
1、以嫡長子繼承製為基礎,大小宗具有相對性。
2、血緣紐帶與政治相結合(國與家)。
3、大宗與小宗的關係不僅是家族等級關係,也是政治隸屬關係。
4、森嚴的社會等級。
分封制與宗法制的關係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與分封制密切相關的政治制度。分封制與宗法制最突出的特點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宗法制是分封制實行的基礎,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體體現。它們互為表裡,相互依存。成為維繫統治階級內部關係,加強奴隸主貴族世襲統治的工具。層層的分封,形成森嚴的等級,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宗法關係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密切的結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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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舟舟說歷史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滅商,西周為了有效的管理龐大的王國。創立分封制和宗法制分封諸侯來幫助自己管理國家。
西周分封制的內容和特點。
周天子把土地和平民分給功臣,姬姓貴族,前朝貴族。封他們為諸侯國。諸侯必須聽從天子的指令,定期要向天子繳納貢品。在平時鎮守邊疆。天子如果要打仗,必須跟隨。諸侯國在自己的封地裡有經濟,軍事,政治上的獨立。諸侯中姬姓貴族最多,一共七十一個諸侯國,姬姓貴族有五十三個。先代貴族後裔的封地不多,大多數也是起安撫作用的。比如商紂王之兄微子啟的宋國,封地是很小的。
特點:神權和君權的結合。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形成國家政治結構。最高執政集團尚未實現權利的高度集中。
西周宗法制的內容和特點。
以血緣關係為紐帶來進行權利的分封。由嫡長子繼承,稱為大宗,除嫡長子之外的是小宗。周天子的嫡長子繼承皇位,其餘兄弟分為諸侯。諸侯的嫡長子繼承諸侯的位置,其餘兄弟分為卿大夫。卿大夫的嫡長子,繼承其位子。其餘兄弟為士。形成周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的嚴密的等級關係。
特點: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了以大宗為代表的宗族制度。
兩者的關係是相互依存,互為表裡。成為維繫統治階級內部關係,加強了貴族以及君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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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豐子的歷史札記
以社會發展歷程論,西周的分封制在宗法制的執行下達到了頂峰。在此之前,分封制也存在,可惜沒有流傳下來,不過可以略窺微末。
首先,在分封制之前,社會普遍存在的是部落,因此可以稱之為部落制度時期。部落制度的後期,慢慢有了分封制,為何?因為有了戰爭,這時候應該處在神農末期,炎黃之爭即是代表。一個部落滅了另外一個部落,如果要將其納入自己的管理,就得派人過去,這就是分封制的產生,而派過去的這個人不能是別人,必須是自己信得過的。從部落時期過度到分封時期,中間就是五帝時代的部落聯盟。
分封制完全代替了部落制之後,就看誰的勢力大了。所以,我們看著夏商周三代是上下相承的,其實不是,他們是並行的。仔細讀歷史就知道,夏商周一樣都是起源於五帝時代,結束於戰國時代。因為春秋戰國是分封制的滅亡。郡縣制的誕生到成熟。
所以,西周的分封制和宗法制是從上面一路下來的,並不是獨創。
西周分封制的內容(西周以前不清楚):
天子分封諸侯,凡五等:公、侯、伯、子、男。
諸侯分封卿,凡五等:上大夫、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
士大夫不能分封,因為士大夫有家,家人再分立,那就是分家了。家以下就是具體到某個人。
所以孔子的修身是個人修養,齊家是士大夫的責任,治國是諸侯的責任,平天下是天子的責任。平天下不是征服天下,是讓天下太平,這是天子的責任。
宗法制就是周禮的主要內容,就是孔子說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能亂。君有君的責任,臣有臣的職責,父有父的責任,子有子的職責。
在關係上,宗法制是在分封制的執行下產生的,它又是為分封制服務的,為了讓分封制更好的執行,所以產生了宗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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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老沈一
概括來說,“宗法制”,是西周政治制度的核心內容;“分封制,則是“宗法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和貫徹實施的核心舉措。
一所謂“宗法制”,是指建立在父系血緣關係基礎上的權力和財產繼承的政治制度。
這種制度,強調尊崇祖先,特別是父系祖先;以血緣為紐帶維繫親族關係;在宗族內部嚴格區分尊卑長幼;明確規定繼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員享有不同的權利和義務,等等。
在中國,宗法制至少萌發於商周時期。
甲骨卜辭,詳細反映了商族及商王室對血緣的高度重視和對父系先祖的極度崇敬;也反映了族群內部的尊卑長幼的嚴格區分。
多數學者贊成,殷商實行的是“父位子承”的權力繼承製度。商代,已明確了直系旁系之分、嫡庶之分、大宗小宗之分。宗法中的對偶婚成為常態,妻分嫡妾,子分嫡庶。這些,都明確地顯現於卜辭之中。
最初,商代的女性先祖和女性長輩也佔據較高的地位和受到高度尊敬,比如婦好。但從之後的第三四代王開始,女性的這種地位迅速衰微。這也表現了宗法制度的愈為強化。
商代的最大問題,是王位傳承上執行 “父位子承”並不嚴格,於是出現了不少“兄終弟及”的情況。學者們比較一致地認為,這是釀成“九王之亂”的真正禍根,也是“前八後五”頻繁遷都的最主要原因。
二西周滅商後,吸取了殷商的各方面教訓,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建立了最為典型和嚴密的宗法制度。
這一點,從《尚書》中周王的各種“誓”、“誥”和其他官方檔案都可看出。
西周的“宗法制”,其最重要的特點,是嚴格區分嫡庶,確立嫡長子的優先繼承權。
嫡長子繼承製是西周“宗法制”的核心。周王為了保持血親統治的純粹血統,規定先王去世,由嫡長子繼位;倘若沒有嫡長子,則以嫡妻從嫁之女弟所生之子補充(這也是為了保持純王室血統);假若仍沒有這樣純血統的母弟,則退而求其次,從眾妾所生之子中擇年長者當選;年齡相同的選擇賢者,賢能相同的由占卜決定。
此外,宗族內分大宗、小宗,都以正嫡為宗子,宗子具有特殊的權力,宗族成員必須尊奉宗子。
由嫡長子負責,將土地與官職分封給他的兄弟們。這就是“分封制”。
“分封制”,使一個“大一統”國家,變成許多個有血親關係的兄弟小國。
這種分封兄弟國的制度,始於文王武王。
周武王死後,周公平定“三監之亂”,也曾行權分封。
這裡插一句,所謂“三監之亂”,就是武王傳位於成王,武王的親弟管叔、蔡叔藉口周公違反宗法制度,圖謀篡權而發動的叛亂。初時,也曾極有聲勢,由此亦可見,宗法制度在周初已經具有很強的號召力。
三“宗法制”,以嫡長子繼承製為核心;以“分封制”編織“政權網路”;以嚴格的等級制度實施權力控制。
在中央政權之下,是分封的各國。各國的首領為諸侯。諸侯之下,又分為卿、大夫、士等不同階層。由此實現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局面。
這種“宗法制”,規定了各階層的婚姻制度,所有通婚,必須按照嚴格的等級進行。
“宗法制”,還規定了祭祀制度。周天子可享七廟;諸侯五廟;公卿三廟;士一廟。先祖廟號,以“昭穆”的次序排列——自太祖始,始祖之後,父廟曰昭,子廟曰穆;孫之廟曰昭,曾孫之廟復曰穆。以此類推。
嚴格的祭祀制度,保證祖先崇拜強制性地奉行。由作為本宗始祖嫡系繼承人的宗子,主持祭祀。
“宗法制”,亦規定了宗子的諸多特權——有權掌管本宗財產;有權掌管宗族成員的婚喪事務;對宗族成員有管教與懲罰的權力,甚至有生殺大權。
四回過頭來再說說“分封制”。
“分封制”,分封的主要物件和範圍,是同姓親戚,特別是兄弟。但也包括外姓親戚,一般限於與周族通婚的外戚。除此之外,還包括前朝的遺老遺少。
這就是兩句話——“封建親戚”和“存世繼絕”。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說:“封建親戚,以蕃屏周”,意思是靠分封親戚,建立起保護周廷的屏障。
所謂“親”,就是從兄弟開始排列的周族同姓。
史籍載,文王封十六子;武王封若干子,等等。
《荀子.儒效》曰:“(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五人”——屬於同姓“親”的五十五個;屬於通婚“戚”的十六個。
從文獻所知的同姓分封國有——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邘、晉、應、韓、凡、蔣、邢、茅、胙、祭,等等。
所謂“戚”,指周王室通婚之姓。史籍載,周族先祖棄的母親為姜氏。後來與周王通婚的,除西方的姜姓外,還有北方的姞姓,周棄娶姞姓女為妻;東方的任(妊)姓;姒姓和祁姓。共有外戚五姓,也分封建國。
《論語》,曾稱讚西周的“存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制度。這就是“存亡繼絕”。
具體來說,就是——第一,儲存被滅亡的國家;第二,不讓其絕後,嗣續香火,以安撫其民眾;第三,舉用前朝賢臣。
史籍稱,武王克商後,即封神農之後於焦,封黃帝之後於薊,封帝堯之後於黎,封帝舜之後於陳,封大禹之後於杞,封成湯之後於宋。
小結一下——
西周的“宗法制”,以嫡子繼承製為主軸;以“分封制”織網;以嚴格的等級製為基石;使族內大宗與小宗、本族與外戚環環相扣,形成一個整體,依靠對封邑、采地、祿田的統一佔有和分層控制,已實現國家統治以及對農奴的剝削。
“宗法制”與“分封制”既為枝幹,又互為表裡。
春秋時期,西周的統治已經岌岌可危。到了戰國時期,由於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宗法制”和“分封制”都更難以為繼。各諸侯國為爭霸而變法圖強,主張削弱宗族勢力,趨向於廢除分封制。秦國在則法律上明確規定,禁止父子兄弟同家共財。
於是,西周“宗法制”和“分封制”,逐漸衰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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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長了鹿角的兔子
引言:“周公乃攝行政當國,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叛周。” ——《史記·周本紀》
成王、周公在平定了管蔡之亂,乘勝東征。至此,周人征服了黃河中下游的大部分地區,長江流域的部分地區。
面對越發廣袤的服屬地域,擺在周王面前的最大問題:如何管理和統治如此廣袤的地域?
前代商王統治和管理“天下”的方法,是讓名義上臣服商王的諸侯或地方部落、氏族自治;而商王以“最高”地位的權威意識,進行統治。
但是,如此依靠“自覺”的統治方式,在商王作為最強大時是管用的,如果商王“力量”衰弱,那弊病就十分凸顯了,後武王代商,建立周朝就可見一斑。
有此前車之鑑,成王與周公就想出了一個“好辦法”,也就是被稱為“分封制”的統治手段,史稱“成康大分封”。
分封制的內容與特點而分封制的內容其實很簡單,是個針對前代商王統治弊病之下,一種既可以保證周王權威統治,又可以維護周權威的,兩全其美的方法——分封制。
1. 周人繼承前代殷商的“權威”統治模式,針對那些已經存在邦國或地方人群,只要服從周的統治,就承認他們,並允許他們自治管理,如那些“服國八百”,大多如此;
2. 除了承認舊有的邦國和人群自治的基礎上,開始大規模地主動分封自己王室宗親和重要功臣,由於他們和周王一道奉祀共同的祖先,且在血緣上存在真實的紐帶牽絆,於是被周王認作是“自己人”;
如此一來,那些被分封的新諸侯們回到自己領地進行開拓和發展之後,既能打破原有的地域格局,還能有效地分割原有殷人與地方上的聯絡;
於此同時,新諸侯想要在新環境中更好的生存,也必須依靠周王室這個堅強的後盾,如此血緣紐帶加實際利益的雙重疊加效果之下,周天子就能很好地建立起“天下國家”的統治秩序了。
而於周這種主動分封的形式,史稱“西周封建”。《荀子》中有載:
“周人封建七十有一,姬姓五三。”“周之子,苟不狂惑者,莫不為天下之顯諸侯。”其實說的就是“分封制”的特點:
1. 積極主動分封有血緣關係的宗室子弟和重要功臣;
2. 以“分支散葉”的形式,藉助“自己人”的力量,來維護新建立的國家統治;
3. 遏制原來殷商舊有的(頑固)勢力。(從文獻記載來看,周王針對殷商舊勢力強大的,諸如東方地區,重點分封了血緣較近的姬姓子弟諸侯,進行遏制。)
宗法制的內容與特點周王“封邦建國”,主動分封王室宗親和重要功臣為諸侯,與臣屬一同分享政治權利和經濟利益。
這種分封和分享,並非僅僅停留在諸侯一級,而是憑藉著西周王室和貴族的宗法關係,《左傳》有載的:
“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一級一級,呈樹杈般的層層分封的形式進行延伸的。
如此,其實宗法制就一目瞭然了,首先“宗法”的意思,其實就是宗族內的等級原則,所以宗法制,其實就是以嫡長子繼承製為核心的一種同宗之族的內部“管理”模式。
內容大致為兩個部分:
1. 確定核心的嫡長子繼承製;
2. 同宗之族內,宗法人根據共同祖先血緣關係的遠近,劃分一大宗和四小宗,以大宗地位高於小宗,宗長地位高於宗族成員的模式“執行”(管理);
《禮記》有載:
“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袮者為小宗。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後也。宗其繼別子者,百世不遷也......”而宗法制的特點為:1. 貴族們需要宗法制來區分同宗內部族人的等級,諸如嫡庶,長幼,親疏等不同等級,好確立各級繼承關係,此制度不僅是一種認親關係,還是一種“有用”的管理制度;
2. 有效區分大宗、小宗,宗長和宗族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3. 為“同姓不婚”的貴族聯姻規矩,提供有效的基礎。
分封制與宗法制二者的關係由上所述,且根據古籍記載的史料,王國維在《殷周制度論》中,總結道:
“周人以尊尊、親親二義,上治祖稱,下治子孫,旁治昆弟,而以賢賢之義治官。”由此看出,其實周時,王官的選任上,客觀是使用雙重並行標準的,即血緣親疏依據和選賢任能依據。但是在實際應用上,想要雙重平衡兩者關係,卻絕非易事,而所謂“王官”的多寡,其實在很大程度上也代表著其“小宗”在宗族當中的利益導向。
於是,這兩者的關係其實就很簡單了,通俗來說,就是宗法制是分封制“分封”的基礎依據,而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的等級確立上實現的“結果”。
二者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是互為表裡,宗法制是基礎,是“裡”子,而分封制是“結果”,是外在“表”現。
回覆列表
一:分封制
(一)。前提。武王伐紂,西周建立。
(二)。目的:鞏固周的統治,以藩屏周。
(三)。內容:1.周天子將土地封給:王族,功臣,先代貴族。讓他們建立諸侯國,拱衛周天子
2.被分封諸侯的義務:服從,納貢,提供軍賦力役。
3被分封諸侯有權在諸侯國內實行再分封。在諸侯國內可設官員,建立武裝,徵賦役。
(四)。主要封國:
主要王族:燕 魯
功臣:齊
先代貴族:宋
(五)作用:1:起初起到加強統治,穩定秩序的作用(周享國800年)
2:後期:諸侯爭霸,王權衰微,分封制逐漸瓦解。
(六):春秋末期分封制瓦解:
原因:經濟:生產力發展井田制瓦解。
政治:諸侯國強大王室衰微
表現:田氏代齊,周鄭交質,楚王問鼎。
二:宗法制
(一):含義:按血緣關係,分配政治權利,維護政治聯絡的制度。是西周政治的典型制度。
(三)目的:鞏固王權,鞏固父系家長制在本宗族中的地位,是分封制得以延續的基礎。
(四)基本內容:1按血緣關係劃分大宗小宗。
2大宗小宗關係:
(1)血緣上:兄弟
(2)政治上:君臣
小宗必須服從大宗。
(五)實質:按血緣關係,分配政治權利。
(六)特點:嫡長子繼承製。
(七)影響:1宗法制是西周最重要的政治制度
2保證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
3有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團結。
4對封建政治的影響(皇位繼承)
5對社會生活影響(等級觀念,重視人情)
三:西周政治制度特點:
1分封制與宗法制互為表裡。
2以血緣關係形成國家政治結構。
3最高執政集團尚未實現權利高度集中。
宗法與分封制度互為表裡,相互聯絡,都是主要以血緣、姻親為紐帶的政治制度。並嚴格按照宗法履行對天子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