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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深山樹林

    人從樓上掉下來,造成的死亡,和你有什麼關係,又不是你從樓上推他下來的,換句話說,從樓上掉下來的人,誰也救不了,慣性太猛,想想看一個小石頭從高處掉落下來都有致人死亡的可能,何況一個人呢,你躲過一劫,算你命大,你沒有必要糾結此事,再說了你根本沒有能力救,否則就是你死,或者高度殘廢,當然了你看見了,也躲過一劫,應該即使打120急救電話,這是你應該做的,從樓上掉下來的人死亡和你沒關係,更談不上負責一說。

  • 2 # 放棄了8246764

    你最近,當然負主要責任,旁邊看見的也要負責,醫生也要竟然救不活,警察也要,竟然不能預知他要跳樓,還有她爸媽也要,如果不生他,他就沒機會死,還有那些朋友,凡是有接觸他的人,竟然沒有寸步不離的看著他,都有責任,還有這個地球天氣也有責任,夏天熱冬天冷誰願意活,太陽也跑不了,要是沒有光,他摸黑根本爬不到那麼高,說不定爬一半就摔了,摔個殘廢也不至於死,還有建築師,設計師,搬磚工人不建這棟樓不就沒事了,要是世界上沒有食物他早就餓死了,也不可能跳樓,所以,我覺得根本就沒有責任,或者人人都有責任

  • 3 # 工仔1546

    這主要是看你是正巧路過無意識躲開,還是早就發現而不作為故意躲開了!

    如果是你正好路過此地,聽到頭頂上有異響或感覺到有東西要砸下來,而出於自我保護意識趕緊躲開,這個人從樓上掉下來是生是死就與你無關。

    如果是你明明看到有人要從樓上掉下來,而且你完全可以伸手接一下或推一把,救他(她)一命,而你卻在他(她)掉下來的時候故意選擇躲開了!那就屬於見死不救行為,會遭受輿論的譴責,甚至會被以不作為犯罪承擔刑事責任(他人死亡的情況下)。

  • 4 # 郭佳欣律師

    不管怎麼說,高空落下物或人都會對地面行走的路人造成潛在傷害,如果發現有物體從高空落下,人在緊急情況下,身體會出於本能躲避,這個躲避行為本身就是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你無需對他人負責。

    在法律上你沒有任何責任,那麼你是否需要基於人道主義,補償落地的人呢?我認為不需要你承擔任何補償或者賠償責任。理由如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適用公平原則的前提是雙方都沒有過錯,一個人從高空落下,如果是未成年人,那麼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責任,一方有過錯;如果是成年人不論是自行掉落還是被人推落或者是因建築質量問題導致從高空掉落,都能找到具體的過錯方。

    你只是一個因運氣不好,差點被高空落下的人砸到,最後在緊要關頭出於求生本能幸運躲開了的路人,你無需對此付任何責任。

  • 5 # 上海默石

    “見死不救”在法律上稱為“不作為”。不作為就是沒有行為。法律上都是對各種行為進行規範。所以,“沒行為”是不會承擔法律責任的。

    “不作為”在某種例外情況下會產生法律後果。就是行為人負有法律規定的職責必須去做某種行為,即“應當有為”但卻“無為”的。“不作為”違反了他的法定職責,這種情況下,“不作為”也會承擔法律責任。

    打比方說:消防隊員不去救火而逃走。鐵路扳道岔的工人應當扳道岔而不去扳,導致火車出軌。等等。

  • 6 # 秋名山旅遊線路

    一個100g的雞蛋從25樓摔下來砸到人頭上,足以致人死亡

    一個人從樓上摔下來,此時不應該看成人,應該看成一個從高處掉下來的具有殺傷力的墜落物。如果你去接住他,那麼他對你造成的傷害堪比AK47子彈穿過你的身體!有新聞報道過:某人從樓上墜下,一保安趕緊去接,結果雙雙遇難。所以一個人從高處落下,你完全可以躲避,置之不理,因為這是法律賦予你的生命健康權!

  • 7 # 使用者2955207967882

    只要腦子正常的人都會選擇躲開,只有腦殘的人才會站在原地等著被下落的人砸死。當然如果是從二樓掉下的小孩子,你又是個青壯年身體很好的人你可以用手接一下掉落的孩子,不過,在你伸手接孩子前可得想好了,你有沒有賠償的能力,事主家人如賴上你說是如你不伸張正義接的話孩子準沒事,就是你這一伸手沒接住導致了孩子受傷了,你給賠償我們幾萬元。那你就慘了。看來最好的辦法.還是躲開為妙!如果出事的家人責怪你,你可以說你沒看見有人掉下來。你可不能說你看見有人掉下來,不然,主家非把你告上法庭,讓你賠個百八十萬的。

  • 8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你要負啥責任?這種事情,難道你還要去用你的身子如接她,把你一塊砸死嗎?這種問題就不要提問了撒,提出來,就是讓人看笑話。

    雖然法院也有一些不正常的判決,但過於奇葩的事情,還是能夠保持住底線的,如果別人從樓上掉下來,你不正常躲避,那你就是不正常的人了,當你面對危險的時候,採取緊急避讓辦法,既是正常人的正常選擇,也是人的一種心理反映,也是心理活動的第一反應。

    假設,她從樓上掉下來,你去接她,不僅僅是她被摔死,你也會被砸死,知道一個高空掉下東西多危險嗎?一個雞蛋從25樓掉下來,能夠把你砸死。100克東西,從30樓掉下,同樣砸死你沒有商量。

    20樓掉下一公斤東西掉下來,相當於90公斤東西啊從一樓掉下來,都會壓砸死人,即便知道女的從2樓掉下,你想一下,去接,同樣把你砸死。

    所以,你躲避,是為了個人安全,也是人的一種正常反映和心理活動。順從內心的自然選擇,不需要負責任何責任。當然了,你要去接,說不定也死不了,就是半身不遂,你願意嗎?如果這種情況,對方家屬告你,家屬一定會成為網紅的。

  • 9 # 化龍263

    突發事件,意外情況,路過人是沒有任何責任的。那墜落人家屬也不能以“見死不救"為由告狀路過人。

    救人是要以“可救”為條件的。據科學測驗,一斤重的物件從十米高的地方墜落,其衝擊力在10斤左右。墜落人若100斤,墜落下來的衝擊力有千斤,一個人在地面誰能受得了?所以不符合“可救”條件的,只有躲開,不是“見死不救"。

    如果有個人從橋上跌入滔滔大江,你看見了,但你是個“旱鴨子",也不應跳入江中去救人。因為這種救人是盲目的、無效的,會造成更多不必要的傷亡。最理智最負責任的辦法是,一方面撥打110,一方面大喊大叫,招呼更多人前來。若有水性好的,自然有見義勇為者。

    施救要講究科學、講究方法,而不是僅憑一股勇氣。

    對一個人的評價也要事實求是。

  • 10 # 草原金雕

    如來得及或有施救的措施和準備,一定不要見死不救。要積極施救。如事發突然不具備施救條件,進行自保躲避是不應負任何則任的。

  • 11 # Guboyu

    你做的對!你不躲開有兩種結果,一是:你生命休矣!20年後再是好漢。二是:你被砸的骨斷筋折,嚴重的癱瘓不起。

    我有一個同學,就是做了這麼一件蠢事,去接住一個輕生婦女,一手、一腿均折!腿落了殘疾,車間技術活要靠體力,技術是搞不定了。受害者自己都搞不好,一點表示也沒有,雖然當時他們單位給了點獎勵,杯水車薪沒管啥用!當時再社會也起了一點點漣漪,好像還為此,這位師兄還漲了一級工資!有帶花形式的露臉,僅此而已。

    手腳不好,技術活沒法幹,幹個倉庫保管,一直是普工,從哪以後的技術晉升,沒粘過邊,十幾年了,原地踏步,連他的徒弟待遇都比他高,愛表現就是如此!老後悔了,每次喝酒都說自己年輕,不懂事!衝動!有用嗎?

    人間指南編輯部副主編顧排程。

  • 12 # 只知崔面不識缸飯

    一般講,人的反應沒那麼快,本能躲是正常反應。若是見小孩爬出窗掉下,有提前反應情況下伸手接抱來得及的話,按人的善性會去接,哪怕去接抱來不及。大人掉下來,沒練過功夫的是不敢去接的,有這個心沒這個膽。

  • 13 # 羅馬造夢師

    這問題問的好啊,普通人都沒法活了,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出門透口氣,又要留意亂開車的司機,還要提防樓上亂扔垃圾砸死人,有人跳樓尋死也要怪我。

    還是做壞人,做壞事比較爽,完事上網罵老實人,哈哈。

  • 14 # 無痴不成狂

    不躲開難道讓他砸死嗎[捂臉][捂臉][捂臉][捂臉][捂臉]砸死了誰負責啊?閻王爺嗎?[摳鼻][摳鼻][摳鼻][摳鼻]

  • 15 # Y中年才俊Y

    當然要了!至少判你100年!你應提前知道有人要掉下來!然後發揮墊背的高尚風格,救人於危難之中。可是你沒有!你不但不救,反而象猴子一樣敏捷的躲開!你簡直不是人,是禽獸!

  • 16 # 數碼科技CEO

    關於這個話題,在知道別人要跳樓時未跳之前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報警,如果在下面接?開玩笑吧!

    根據牛頓力學,假設一個100斤的人從五米的高度垂直落下,下方人員用胳膊去接,你可知道這個垂直掉落瞬間衝擊力度得有多大?為了所謂的道德輿論綁架,去下方接,那你就要抱好失去胳膊的打算!

    如果換做是我,我不會為了陌生人去傷害我自己的胳膊,留著抱妞也好啊!別人要死管我吊事,不要動不動拿道德輿論來綁架每個人,我只知道和我非親非故的,我不會為了別人來傷害自己,在自己有能力的情況下可以幫忙,若要拿硬逞強來換取所謂的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不好意思我不需要。在者從另一方面來講,若是因為救人把自己胳膊搞廢了,說好聽點是見義勇為榮譽稱號,過N些年誰還會記得你?說難聽點那就是自己作死犯傻找罪受!

  • 17 # 奧廣州

    跟死者沒關係,跟家屬有關係,遇到事媽家屬非要說你給氣的跳下來的你有嘴也說不清,現在啥奇葩人都有,前些陣子小偷去人家偷東西抓的把手斷了掉下來摔死了,家屬控告人家防護欄安裝不合格要求賠償,要是合格產品就不會掉下來了。我都無語了!

  • 18 # 631651000145

    這是個道德問題,若是回答躲開,別人會說你沒有情義,若不躲開,自己性命不保,我寧可保自己不保別人。一個人若不想輕生從樓上向下跳幹嗎?應該成全他。

  • 19 # 流浪小夜曲

    豈能視生命為兒戲,責任那是那肯定必須承擔的?有些什麼責任呢?責任有三:

    一、愛惜生命之責。如果是從高處掉下來的是成年人,那你必須躲開,不然就是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任,自己的生命必須自己愛惜!若選擇硬扛,風險較高,生還機率較低!

    二、救死扶傷之責。給予傷者及時的救助,這一點對任何一個善良的人都應該是分內之事。

    三、到派出所做筆錄,把當時的情形完整的描述清楚,便於警察處理後續。盡守法公民應盡之責。

  • 20 # 老山662.6

    根據你提出的問題,從法律角度去看:

    一、你沒有任何責任。

    二、如果你有能力接住樓上掉下來的人,可盡力去救,接不住就不要勉強。

    三、如果掉下來的人受傷應該及時打一二0施救。

    四、如果公安機關需要了解現場情況,應配合證實現場看到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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