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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熊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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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晨竹樂縹緲
對外戰爭的需要,就像古代遊牧民族,從小就騎馬射箭天生的戰士。
當美國對外發動戰爭時,全民皆兵!
所以美國人不經訓練就能招募精準射擊,熟悉作戰能力的上等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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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黑龍江邊一石子
從弗吉尼亞公司招聘員工去北美殖民開始,美國人就和槍支結下了不解之緣,從那時候起,槍支和上帝一樣,這兩樣東西在新大陸上給了殖民者勇氣和信心,對抗無盡的荒野和野人,。後來美國建立了,又靠民兵跟英國人周旋,好不容易打敗英國人,在戰後形成了針鋒相對的兩派。其中一派是以南方農業小清新左派奴隸主為代表的傑斐遜,討厭大政府,討厭壓迫,嚮往田園牧歌,主張權力在民,極力防止政府搗亂。
另一派是,北方工業主、金融巨頭、聯邦黨人為代表的漢密爾頓,主張中央集權,認為沒有中央集權就沒有未來,認為最重要的事是防止民粹。
後來開了個會,相互妥協了下,中央集權國家建立起來了,但是也收納了大量的傑斐遜的觀念。
標誌性的,就是傑斐遜一派對公民持槍權的熱衷,終於影響了美國憲法,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直接就把公民持槍權寫入憲法了:
一支受規範的武力乃確保自由國家之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及攜帶武器之權利不可受侵犯
這個就是美國公民擁有槍支合法性的歷史原因。
講完歷史原因。我們再來講講不能禁槍的現實原因
大家知道美國警察有個特權不,比如一個屋裡正在發生強姦,正好有個警察路過,他必須進去制嗎?
在中國肯定是必須的,但是在美國這個沒必要,歷史上發生過惡性事件中,警察在門外裝作沒事人,事後連道德譴責都比較少。
這就是美國人的一個觀念,美國人民自己得管好自己的事,不能指望警察。這也跟他們的現實有關係,美國這個國家地廣人稀,警察又不可能完全覆蓋,我問過不少人,整體的感受是,富裕小區警察來的快,十分鐘左右就過來了,沒錢的窮人社群,你就等著吧,有人踢你家的門,你報警,警察花兩個小時溜達過來也正常,如果你沒點準備,沒有辦法把壞蛋嚇走,你將會非常被動。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民間沒有形成壓倒性的意識形態,國會完全通過不了。
同樣的,槍支產業在美國如此興盛,以至於形成了一個強大的利益關係集團,幾乎風雨不透,再強調一遍,美國政治家可以提“控槍”,也就是嚴格化槍支配發規定什麼的,但是絕對不能提“禁槍”,類似在中國,你說結婚彩禮太貴是惡習,禁了吧,肯定會遭到強烈反制。美國也一樣,現在遠遠沒到禁止黃金流通那樣達成共識的時候,討論這個問題純粹是招黑。
到現在,這個協會有四五百萬會員,每年上億的活動經費,這些會員平時不說話,但是類似昨天這種屠殺性質的事件發生後,肯定會有人重提槍支管控的事,他們就又會蹦出來,要求控槍的人越衝動,他們的反制也會越激烈,這也是為啥美國控槍事業一直沒啥進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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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故鄉的芳草地
想禁槍不難,難的是沒有每年數萬次槍擊案,對資本財團統治構成威脅的肯尼迪和馬丁路德們怎麼解決,發動政變和武裝鎮壓還怎麼再站道德制高點用民主人權去幹涉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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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好飯換壞飯好煩
因為美國政府控制不了社會。美國政府是給有錢人服務,給有錢人大資本家賺錢提供一切方便的工具。大資本家是希望自己合法擁有槍支的,為了自己的安全起見,但是按照美國憲法規定不能光是為大資本家開綠燈,要有槍就得大家都得有。大資本家和屁民在美國是完全沒有交集的,屁民有了槍也威脅不了大資本家的安全。屁民有了槍,一旦出了精神上的問題,或者生活重壓之下就會突然發飆,造成流血槍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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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美GO環球GO
美國在經歷了上週兩起大規模的槍擊案後,美國全國禁槍的呼聲又起來了。但是這不過就是眾多槍擊案後的又一次鼓譟罷了,我認為美國不會禁槍,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1,憲法保護
槍作為小型殺傷性武器,既可殺人又能防身,在美國擁槍的歷史已經有幾百年了,並且在美國建國後明確的寫入憲法第二修正案。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為美國權利法案的一部份,於1791年12月15日被批准。本修正案保障人民有備有及佩帶武器之權利。
在美國獨立之前,英國殖民地政府並沒有正規的政府軍,全部靠各殖民地徵召民兵自我防禦。每個州對於武器的管理都有自己的法律,甚至有些州對於沒有武器的平民會進行處罰。獨立戰爭就是靠著這些擁有武器的平民戰勝了英國的軍隊,如果大家看過梅爾吉布森的《愛國者》應該會有映像。
建國後,當1789年美國憲法的“權利法案”由國會議員提出時,“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被自然而然的寫入其中,並於1791年被批准正式生效。為了限制強勢政府,防止政府權力膨脹進而侵犯公民權力,賦予公民反抗的武器,也是這條法案重要內在精神,俗謂“天授槍權”。
如果要禁槍,那麼就要修改這條憲法,美國修改憲法的條件是
如果是由國會發起修憲,必須由國會參眾兩院至少三分之二多數議員提出憲法修正案,也就是說,憲法修正案必須得到至少290名眾議員和至少67名參議員的支援。
假如在州一級發起修憲,則必須由至少三分之二的州議會要求國會召開修憲會議。到目前為止,美國憲法的歷次修正都是透過第一種方式啟動的。
不管是哪種方式,以現在美國的政治結構,基本都是不可能的。
美國權利法案第二條原文以及翻譯
A well regulated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譯文:一支受規範的武力乃確保自由國家之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及攜帶武器之權利不可受侵犯。譯文二:紀律優良的民兵部隊對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人民持有並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受侵害。譯文三:紀律優良之民眾武裝(或者民團,武裝民團)乃自由邦國安全所必需,故,人民持有並攜帶武器之權不受侵犯2,強大的美國全國步槍協會
美國全國步槍協會,即NRA(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 of America),總部設於美國弗吉尼亞州的Fairfax,是美國最大的槍械擁有者組織和強大的利益集團。它自稱“美國曆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民權維護組織”,目前其擁有會員數近500萬人。
NRA握有大量資金,足以左右部分選舉。在美國國會選舉中,NRA的選票只投向擁護《第二修正案》的候選人。NRA要求自己的會員給每一位眾議院或參議員候選人評分。評分的主要標準即是否支援槍支擁有。然後,NRA將會員的評分彙總,出版帶有明顯偏見的《投票指南》。其後果可想而知,槍支管制的擁護者往往會受到巨大打擊。
自1977年開始,NRA每年都會在其電臺或電視臺中支援反槍支管制的總統。受此恩惠的總統不在少數,例如西奧多·羅斯福、約翰·F·肯尼迪、艾森豪威爾、尼克松、里根、老布什、小布什。這些總統都是反槍支管制或不支援槍支管制立法的擁護者。前任美國總統小布什更是NRA的會員。在2008年美國總統大選中,NRA為共和黨捐獻了1000萬美元。
特朗普在NRA年會上演講
只要有NRA這樣的組織能控制美國政府,立法,法院,禁槍基本沒戲。
3,美國警察不保護平民
看到這個標題,你是不是大吃一驚?在中國警察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是寫入法律的,沒錯,中國是這樣。但是美國,確實不這樣。
這是由美國最高法院從1981年來透過一系列法案確定的原則。這是系列案件中的兩個很著名的案件: 1981年沃倫對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案(Warren v. District of Columbia; 444 A.2d. 1, D.C. . . 1981) 和2005年石城鎮對岡薩雷斯案 (Castle Rock v. Gonzales, 545 U.S. 748 (2005)) 透過這兩個案件,最高法院明確表示美國警察對任何公民不具備直接保護責任。
1975年3月16日,一個週日的清晨,兩名年輕的女性 Carolyn Warren (就是本案的主角) 和 Joan Taliaferro 像很多那個時代的年輕人一樣租下了華盛頓特區(美國首都)西北角的1112拉蒙特街的一個公寓的三樓的房間並分擔房租。在他們樓下是Miriam Douglas 女士和她四歲的女兒。 在大家都在熟睡的時候,二樓的公寓門 (美國的大多數公寓門是沒有防盜門這說的,都是小木板門,很容易被踹開) 突然被兩名壯漢踹開,這兩名壯漢(後來被確定是Marvin Kent 和 James Morse)衝入了二樓公寓,並當著小孩的面輪姦了她的母親。
睡覺中的Carolyn Warren 和 Joan Taliaferro 聽到樓下Douglas 女士尖叫聲後立即撥打了美國報警電話911,並向排程員報案她們的公寓在被強行入侵中。並請求警方立即提供援助。警方排程員告訴她保持安靜,讓她放心,警方將及時排程警力進行支援。
06:23華盛頓警察局總部接到排程員通知有人在強行侵入,但是不知何原因排程員給了巡警2級優先權(code 2), 而根據華盛頓警察條例,任何同類型犯罪都是1級優先(code 1)即警力應該馬上支援。即使如此,四輛警車仍然響應了這一通報,其中三輛趕到拉蒙特街,一輛去調查可能的嫌疑人。
與此同時,Carolyn Warren 和 Joan Taliaferro從窗戶爬上屋頂等待警察的到來。在那裡,他們親眼看到一名警察開車路經他們的房子,但根本沒有停下來,他甚至沒有頭伸出來看看房子的前後就走了。第二個警察來了,敲了敲公寓的門,在沒聽到任何回覆後也直接離開了。0633分,他們在到達五分鐘後沒有做任何確認房子內部的安全措施就都走了。
於是Carolyn Warren 和 Joan Taliaferro 爬回自己的房間裡在哪裡她們再次聽到Douglas 女士的持續尖叫聲; 於是她們再次打了911; 並告訴值班警官她們認為入侵者已進入了公寓,並要求立即提供援助。再一次,一名警察向他們保證援助已經在路上。這個電話在0642進行了記錄 但處理結果竟然是 “隨便查查”。 這次沒有任何的警員為這個呼籲出警或者分配任務。
由於相信了警員的話,Carolyn Warren 和 Joan Taliaferro下樓來幫助Douglas 女士以協助警方。結果被兩名犯罪分子發現了他們的存在。兩名犯罪分子持刀劫持了所有三名女性到了Kent的公寓,然在14小時內對其進行輪姦,搶劫和毆打。 三名女性中的兩名被迫對彼此實施性行為的同時,另外一名女性被兩名犯罪分子輪姦。
一系列機緣巧合下,三名婦女僥倖得以逃命(從犯罪統計來看,這個活命機率小於17%),三名婦女向哥倫比亞警方提起訴訟,內容包括: 1. 0623報案的處理不當,2. 巡警未能遵循標準調查程式。3. 0642的報警的徹底無視。
但是聯邦下級法庭宣佈此案流案,不予受理,他們的解釋是: 警方對於大眾的責任是廣義的,並不存在警方對某一公民的特殊關係,在這一層面中,警察沒有任何具體法律義務的存在。 (原文”[t duty to provide public services is owed to the public at large, and, absent a speci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olice and an individual, no specific legal duty exists.”)
從此美國案例法開創了警方與普通公民之間不存在任何具體的法律義務的先例。
自此以後,全美各州立法機構開始全面下放公民自衛權。 無論是民主黨的藍州還是共和黨的紅州,自衛權和公開持槍權開始全面放開。 就地自衛stand your ground) 城堡法案castle law開始全面取代強制撤退duty of retreat) 而公民的隱蔽/公開持槍也紛紛放開
截止2016年,美國對槍支完全不限制的州(不需任何證件即可公開/隱蔽持槍)有10個,資質合格後可以
總結:
美國老百姓持槍受到憲法的保護,美國步槍協會的支援。並且在警察沒有保護老百姓義務的社會中,只有自己擁槍來進行自衛。
看到這些,你還質疑美國為何不禁槍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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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科沁雜談
美國驚魂槍聲依然不斷,卻又很難禁止。這是因為美國憲法賦予了人民一項權利就是依法擁有槍支,美國政府只能加重管理,不能違反憲法而去控槍。
當地時間7月29日,美國加州吉爾羅伊警方釋出訊息稱,28日晚發生的槍擊案造成4人死亡,12人受傷;8月3日上午,美國德克薩斯州埃爾帕索市的一家沃爾瑪超市,也發生一起惡性槍擊案,造成至少20人死亡,26人嚴重受傷;到了3日晚上,美國俄亥俄州代頓市也發生大規模槍擊案,9人致死,16人受傷。
在極短的時間內就發生如此大規模槍擊事件,再一次觸動了美國人嚴厲控制槍支的神經。可是要想達到控槍的目的,卻又困難重重。
即使在2013年奧巴馬繞過美國國會,簽署了23項控槍總統行政命令,但從具體執行和收效來看,卻沒有多少用處,當時奧巴馬號稱是一項最全面、最嚴格、最徹底的控槍行政方案。可想控槍在美國面臨的阻力與難度。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的規定強調美國“紀律嚴明之民兵乃保障自由州安全之所需,人民保有及配帶武器之權利不得侵犯。”這條憲法的本意是為了保衛自己的家園,以免被外敵侵犯,以及被政府獨裁甚至無法無天侵犯國民之家園。是對國民家園的保護以及對政府強力機關的約束,最大限度保衛人民的安全。
這樣下來的結果是,美國人民的住宅安全,私人領域得到了最大的保護,即使政府強力機構沒有許可也不能隨便進入私人民宅,擅闖民宅在美國是一個非常嚴重的事。沒有經過許可擅闖民宅,民宅主人有權利現場擊斃擅闖者!在美國人民眼裡,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侵犯行為!擊斃擅闖者並且還被法律所保護!
雖然美國槍擊案頻發,但是進入民宅犯罪的相對還比較少,正是因為人民有權擁有槍支,私人民宅不容許擅闖,所以人民自己可以保衛自己的家園,這個時候來控槍,這些美國人就是最大的阻力了。
還有既得利益者,既得利益集團政治的阻力,美國每年的槍支消耗,生產者、銷售者、能從中分到一杯羹的政治集團,都會反對美國控槍。這樣在政治層面、在立法方面就沒有辦法形成有效的控槍方案。特別是在憲法修正案方面無法透過涉及槍支管理控制的法案。這種政治阻力加上美國自身的體制,控槍是一個難上難的問題。
何況美國西部牛仔的瀟灑個性和擁有槍支的傳統,使得擁有槍支成為美國人民生活中的一種必需品。現在更是成為美國人休閒娛樂的必需品。當然也並不是每一個人可以擁有槍支,在美國擁有槍支必須依法持有,對於有人生汙點的是無權擁有槍支的。
雖然現在在美國有一部分人呼籲政府加強槍支管理和控制,但是相對來講,控槍方案又是一個犯眾怒的事情,要想透過控槍方案,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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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間戲
該問題筆者已經回答過一次了,就不再重複了,筆者在此重新總結一下,以供參考:
一,美國是一個尚武的國家,美國建國200多年,絕大部分時間都處於戰爭狀態。
二、美國人民崇尚自由和冒險,而槍支是進行冒險活動的必備工具(比如打獵)。
四、既得利益集團不願意控槍。美國全國步槍協會(NRA)被稱為美國權力的第四極,在政府和國會中都有重大影響力,可以說,沒有NRA支援的總統候選人是不可能當選美國總統的。而NRA底下的會員可不都是槍支愛好者,還有很多軍火企業,民間槍支市場可是一筆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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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鴻蒙盤古
美國驚魂槍聲為何難禁?因為美國的利益集團,為了從販賣槍支中獲得鉅額利潤,一定不會讓美國的禁槍法案透過,一定會讓子彈繼續在美國飛!
美國紐約時代廣場,那裡是美國最奢華、最時尚精品店的匯聚地,也是各式各樣廣場表演藝術的聖地。白天來自各國不同膚色、不同語言的遊客,或在各家精品店裡穿梭購物,或在廣場上欣賞各種藝術表演;到了晚上這裡燈光璀璨,巨大的螢幕顯示著各種五光十色的廣告。
但是8月3號,美國紐約時代廣場出現了一個令美國人尷尬的場景:原來是突然一陣陣“槍聲”傳來,驚慌失措的人們紛紛作鳥獸散,這導致現場混亂不堪,出現了踩踏事件。但結果是虛驚一場:原來是一輛摩托車的馬達回氣聲,發出的聲音很像槍聲。而對槍聲異常敏感的美國人,以為又發生了槍擊案,所以就本能的驚慌失措、四處躲藏。可見美國人和到美國來的遊客,現今對槍聲是多麼的敏感啊!
因為大家知道,如今的美國,隨著槍支的泛濫,人們很容易就能夠聽到一陣陣槍聲、很容易就能夠看見一顆顆子彈射向人群。所以美國人潛意識裡,都有著一根被槍聲繃緊的神經!
美國各地近年來頻頻發生的槍擊慘案,使美國社會關於禁槍的呼聲此起彼伏,一浪高過一浪。但是美國人知道:美國社會關於是否禁槍的爭論、爭吵,如同一顆顆飛行在空中的子彈一樣,不知道還要在時空中飛行多久,且會以什麼樣的結果落地。
難道美國社會這種讓子彈飛的亂象,就是那些鼓勵槍支擁有者的初衷,這就是他們想看到的景象嗎?
前不久中國有一部熱播電視劇《帶著爸爸去留學》,這部劇中就反映了美國的一起真實校園槍擊案。
這部電視劇雖然早已經結束,但是觀眾們的頭腦中,還回蕩著發生在異國他鄉那座美麗校園裡的凌厲槍聲、倒在血泊中的屍體、兇手黑洞洞的槍口、無辜的人們發出的驚恐慘叫聲、無助的求助吶喊聲……在這一瞬間,你不知道是仇恨那個兇手,還是仇恨兇手手上的那把槍!
美國社會禁槍“雷聲大、雨點小”的原因。
一,美國憲法賦予公民持槍權利。
美國於1791年通過了十條憲法修正案,即著名的“權利法案”。這其中第二條內容,就是“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容侵犯”。所以美國社會想從法律上禁槍,在現階段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二,美國利益集團操縱國會。
美國社會每次禁槍、控槍的潮流一浪高過一浪,向美國國會洶湧而去,但是每次都無功而返,原因是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將其化解於無形。其實人們都知道這股反對禁槍的神秘力量,就是美國社會中因販賣槍支而獲利的利益集團。這是美國社會中由軍火生產商和他們背後的政治勢力、還有各級槍支經銷商、販賣商,還有各種各樣的槍支協會,組成的一支強大的勢力。
這其中最主要的代表,就是擁有140多年曆史的“非遺”級別的槍枝組織”一一美國全國步槍協會。這個美國的老牌組織擁有500萬會員之眾。他們往往把“槍口”對準美國總統、國會、州、郡議會等各級選舉,射出一顆顆“糖衣炮彈”,遊說和培養他們的代理人,操控美國國會出臺反對禁槍、控槍法規。該組織一貫支援美國共和黨,多位美國總統是該協會會員。該組織光是在2014年總統選舉期間,就捐獻了百萬美金,同年對國會的遊說費用為400萬美元。美國總統奧巴馬曾憤怒的譴責該組織說:這個集團綁架了美國的國會!
美國社會上的各種利益集團,操縱著美國政府部門對槍支管理法規的政策走向。所以百姓們和各種輿論呼聲再高也沒有用,這就是美國槍支管控法案多年來難以實施的最大障礙。
三,美國兩黨相爭,禁槍流產、控槍難產。
美國社會有一個奇葩現象:1,民主黨、共和黨輪流執政坐莊。2,驢、象之爭針鋒相對一一就是說民主黨和共和黨的政策水火不相容,不管是對是錯,兩黨在政策上總是相互掣肘。在控槍的問題上兩黨也是槍口相對:你民主黨不是喜歡控槍嗎,那我共和黨就支援擁有槍枝。凡是你民主黨出臺的各種禁槍、控槍政策,我們共和黨人一定想方設法讓你“流產”!
所以儘管多年來,美國民眾禁槍、控槍呼聲嚴厲,但最後都不了了之。兩黨之中,特別是共和黨的反對,往往使民主黨和民眾的控槍努力付之東流。
可以這樣說:美國共和黨長期以來置民眾強烈禁槍、控槍呼聲於不顧,罔顧民情、強姦民意,與軍火商、槍支管理協會等既得利益集團沆瀣一氣,任由槍支氾濫,給美國社會帶來慘痛的槍擊案,使眾多的美國人民成為犯罪分子槍口下的冤魂!
回覆列表
8月3日,得克薩斯州沃爾瑪超市槍擊案,至少20人喪生,8月4日,俄亥俄州代頓夜生活區又發生槍擊案,至少10人喪生……”連續兩天美國都發生了惡性的槍擊事件,推特上有個熱帖,說的是2019年各國槍擊案數量,你們感受下
大家肯定很費解,為什麼美國不禁槍呢?我認為這裡面既有歷史原因,也有現實原因。
我們都知道美國沒有建國前完全就是個不法之地,是那些在歐洲混不下去了走投無路了才跑去美洲淘金。從弗吉尼亞公司招聘員工去北美殖民開始,美國人就和槍支結下了不解之緣,從那時候起,槍支和上帝一樣,這兩樣東西在新大陸上給了殖民者勇氣和信心,對抗無盡的荒野和野人,。後來美國建立了,又靠民兵跟英國人周旋,好不容易打敗英國人,在戰後形成了針鋒相對的兩派。其中一派是以南方農業小清新左派奴隸主為代表的傑斐遜,討厭大政府,討厭壓迫,嚮往田園牧歌,主張權力在民,極力防止政府搗亂。
另一派是,北方工業主、金融巨頭、聯邦黨人為代表的漢密爾頓,主張中央集權,認為沒有中央集權就沒有未來,認為最重要的事是防止民粹。
後來開了個會,相互妥協了下,中央集權國家建立起來了,但是也收納了大量的傑斐遜的觀念。
標誌性的,就是傑斐遜一派對公民持槍權的熱衷,終於影響了美國憲法,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直接就把公民持槍權寫入憲法了:
一支受規範的武力乃確保自由國家之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及攜帶武器之權利不可受侵犯
這個就是美國公民擁有槍支合法性的歷史原因。
講完歷史原因。我們再來講講不能禁槍的現實原因
大家知道美國警察有個特權不,比如一個屋裡正在發生強姦,正好有個警察路過,他必須進去制嗎?
在中國肯定是必須的,但是在美國這個沒必要,歷史上發生過惡性事件中,警察在門外裝作沒事人,事後連道德譴責都比較少。
這就是美國人的一個觀念,美國人民自己得管好自己的事,不能指望警察。這也跟他們的現實有關係,美國這個國家地廣人稀,警察又不可能完全覆蓋,我問過不少人,整體的感受是,富裕小區警察來的快,十分鐘左右就過來了,沒錢的窮人社群,你就等著吧,有人踢你家的門,你報警,警察花兩個小時溜達過來也正常,如果你沒點準備,沒有辦法把壞蛋嚇走,你將會非常被動。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民間沒有形成壓倒性的意識形態,國會完全通過不了。
同樣的,槍支產業在美國如此興盛,以至於形成了一個強大的利益關係集團,幾乎風雨不透,再強調一遍,美國政治家可以提“控槍”,也就是嚴格化槍支配發規定什麼的,但是絕對不能提“禁槍”,類似在中國,你說結婚彩禮太貴是惡習,禁了吧,肯定會遭到強烈反制。美國也一樣,現在遠遠沒到禁止黃金流通那樣達成共識的時候,討論這個問題純粹是招黑。
到現在,這個協會有四五百萬會員,每年上億的活動經費,這些會員平時不說話,但是類似昨天這種屠殺性質的事件發生後,肯定會有人重提槍支管控的事,他們就又會蹦出來,要求控槍的人越衝動,他們的反制也會越激烈,這也是為啥美國控槍事業一直沒啥進展的原因
發幾張長槍協會的海報,大家感受下
綜上所述,美國的槍支問題有歷史問題也有現實問題,就目前的美國社會看,除非發生天塌下來的大事,不然禁槍是不可能。最多就是嚴格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