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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父母年代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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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稜鏡看點
作為朝廷中樞的官員,要想看一年開支多少,先看他一年能有多少錢收入。
清朝京官的俸祿規制,最早是延續明朝的俸祿制度。不過,為了適應形勢的變化,清朝從順治八年開始,一直對官員俸祿,進行調整。根據清朝《戶部則例》的記載,清朝京官的俸祿,無論滿、漢,一律按照品級發放。一品官員,每年180兩;二品官員,每年155兩;三品官員,每年130兩;四品官員,每年105兩;五品官員,每年80兩;六品官員,每年60兩;七品每年45兩,八品每年40兩,九品每年31.5兩。
除了俸祿以外,清朝官員又可以領到與銀兩等值的祿米。銀兩加上祿米。對於一個普通百姓來說,其實是足夠生活的。但對於京官們來說,其實是非常拮据的。他們除了要養活一家人外,還要應付各樣的人情往來,官場送禮。雖然有不送禮的清官,但在清朝,這個是非常罕見的。而且,給官員服務的轎伕、門房、僕役,以及衙門門房、僕役等,也要按照節日犒賞。所以,清朝初年的京官,日子還是比較清苦的。所以很多京官,都想外調撈錢。這時候京官就是掙多少花多少,當然不說那些皇親貴胄了。
直到雍正年間,給京城各部的堂官,加雙倍俸祿。但是,其餘低階官員,沒有機會享受到這一待遇。到了乾隆年間,國庫充實,京城大小官員,全都可以領到雙倍俸祿。而且,除了俸祿之外,京官又可以得到一些額外收入。每個月都可以領到的公費和“印結銀”。公費多少,也是根據級別發放的。內閣大學士、左都御史、各部尚書,每個月有五兩。內閣學士每月四兩,至於普通低階京官,每個月一兩左右。雖然這兩項數額都不會太高,但是,如果是平時生活節儉的京官,可以用它來養家餬口。
當然,如果是那些高級別的京官。因為位置重要,參與中樞事務,就有可能得到地方官員賄賂的銀子。這筆公開的賄賂,叫做“炭敬”、“冰敬”。就是地方官給京官在冬天、夏天兩個季節的賄賂。這筆賄賂是朝廷默許的。不過在高階京官外,其餘低階京官,拿到這筆銀子的機會就很低了。不過,上面這些,都是在雍正、康熙時期的京官收入,到了清朝後期,京官收入,就開始大幅度下降。
晚清的時候,多次戰敗賠款,讓國庫被徹底掏空。朝廷沒辦法,就開始削減京官工資。咸豐六年,文職京官中,一二品官員俸祿,只發過去七成;三四品發放八成;五品到七品,發放九成。七品以上,才能發放全部俸祿。因為低階官員的俸祿,實在太少,剋扣了對國庫也幫助不大。晚清的時候,朝廷還經常鼓勵京官捐出俸祿,為朝廷解憂。慈禧六十大壽的時候,京官每人就捐出二成俸祿,一共120.69萬兩白銀,為慈禧祝壽。至於京官的祿米,也經常遭到削減。所以,很大程度上,這造成晚清京官,更加變本加厲的貪腐。清朝大勢,逐漸倒塌。
看到這各個時期京官的收入,基本上花費也就明瞭了。再者說了,已然當上京官,基本都是透過科舉考試選上的,如果這些人吃不飽飯,入不敷出,皇帝也不會坐視不管的,不然天下必然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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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歷史趣味多
在康熙年間京官的生活情況:
比如,康熙年間御史,趙琮曾上折,說“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費,尚有二十餘日忍飢不食乎。”
再來看看京官們的工資大概是多少,想強調的一點是清朝京官跟地方官相比,最大的差距,還是俸祿的不同。
為何會這麼說?
為了防止地方官員因為俸祿不足,拼命搜刮下屬、百姓,清朝為地方官設定了一筆數額較高的養廉銀。跟正式俸祿相比,養廉銀的數量可以達到正式俸祿的上百倍。
如下表:
文官 年俸 祿米 養廉銀 收入(元/年)
一品 180兩 180斛 16000兩(總督) 290萬
二品 155兩 155斛 13000兩(巡撫) 236萬
三品 130兩 130斛 6000兩(按察史) 112萬
四品 105兩 105斛 3700兩(道員) 70萬
五品 80兩 80斛 2400兩(從四品知府) 46萬
六品 60兩 60斛 1250兩(從五品知州) 25萬
七品 45兩 45斛 1200兩(知縣) 23萬
八品 40兩 40斛 2萬1千
九品 33兩1.14錢 33斛1.14鬥 1萬8千
但是京官有夏冬兩季的“炭敬”、“冰敬”,也就是清政府默許的公開賄賂。(明朝已有)
雍正年間,俸祿才再次調整,給京城各部的堂官,加雙倍,但是其餘低階官員沒有機會享受到這一待遇。至乾隆年間,國庫充實,京城大小官員才都可以領到雙倍俸祿。
不過,除了俸祿、“公開賄賂”之外,還有按級別高低的公費和“印結錢”。
再看看日常花費:
1、官場送禮,人情往來(有不送禮的清官,但很罕見)
2、給官員服務的轎伕、門房、僕役,以及衙門門房、僕役等,也要按照節日進行犒賞。
3、請客吃飯,娛樂等
4、家庭日常開銷
5、文化生活費用以及特殊開銷
再附一圖李慈銘(1830~1894)晚清官員的一年開銷表:一年收入約有四五十萬人民幣
(其中李慈銘一年他在添置衣物方面花了500兩銀子,佔到了他支出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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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秋雨魯北說歷史
京官的開支和他的收入是成正比的,由於清朝的官奉沿襲明朝制度因此官員的俸祿不算太多,就拿一品官來說年奉180兩白銀、米90擔,其他官員按照品級依次遞減。從俸祿上說京官的收入並不多因此開支也不會好到哪裡去,但是到了雍正乾隆朝出現了養廉銀讓京官們的生活富足起來。
雍正乾隆朝出現了養廉銀讓京官的生活有了改變雍正帝力主改革實行耗羨歸,這個政策的實施讓國家增加了稅收收入但對官員們來說卻減少了外快收入對官員的廉潔有積極意義,鑑於官員收入的減少雍正帝設立養廉銀製度,對官員實施國家補貼讓官員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
乾隆帝對京官給予補貼養廉銀完全可以養家
雍正帝注重外放的官員對京官的養廉銀數量有限,導致京官們不能安逸的生活。乾隆帝繼位後對京官的待遇提升了不少,尤其是飯銀的數量還是很充足的,正一品的官員一年的飯銀在一萬兩以上,這些錢足夠他們能體面的生活。
養廉銀為京官的生活提供了充足的經濟基礎高於俸祿數十倍的養廉銀除了能滿足家庭的正常開支之外,對於社會應酬和其他經濟往來都提供了強大的經濟後盾,在加上京官本來就有的灰色收入讓京城的官員生活的應當比較的體面。
以當時市值算1兩白銀約合200元
以乾隆朝的米價來折算當年的白銀,1兩約等於今天的200元人民幣。180兩就是36000元,一個月正好3000塊錢,這個收入在北京確實很難生活。但是年約萬兩的養廉銀就達到了接近200萬元,這個放現在生活起來也很舒服。
一個家庭年收入過百萬支出50萬的話那生活也相當可以了,因此當時的京官家庭的支出應當在5000到6000兩白銀吧。
《王文莊日記》為王際華在乾隆三十五年為禮部尚書時記錄的日記,從其內容可以佐證清朝的養廉銀製度,銅批銀,也稱為銅批飯銀,是“飯銀”的一種,時間較為固定,基本每兩個月記錄一次,全年共6次,每次二百餘兩,總計約一千三百兩。其餘的飯銀總計約七千六百兩,其中以頭卯、二卯等飯銀為最多。頭卯、二卯、三卯等飯銀,從其字面意義上理解,似乎就是因當差而發放的津貼,各類飯銀總數約近九千兩。結語在古代稱為京官實屬不易,假如俸祿過低他們的生活也很難保證,出現貪汙腐敗也不足為奇,在雍正乾隆年出現的養廉銀是財政制度改革的產物它對官員的廉潔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也為吏治的清明奠定了經濟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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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昨夜今朝醉玲瓏
清代制度,自一品到九品至末入流,共分 10 個等級,一品最高180兩,二品155兩,三品130兩,四品 105 兩,五品 80 兩,六品 60 兩,七品 45 兩,八品 40 兩,正九品 33 兩,從九品及未入流只有 31 兩有零。
雍正時期,考慮到地方官辦公的實際需要,進行了養廉銀製度改革。改革完後,地方官的薪俸水平幾十上百倍地增長。比如總督的收入增長了 100 倍左右,知府增長了 10-30 倍。知縣也增長了 9-50 倍,其養廉銀最低400 兩,最高達 2259 兩。但京官只是在乾隆年間改開雙俸,就是工資大約增加一倍。皇帝認為,京官身處北京,事務清簡,沒有那麼多的支出需要。
乾隆元年(1736)定製,一二品官員雙俸雙米,其它京官食雙俸單米,即除一份正俸之外,加同樣數目的一份恩俸祿,俸米仍是正俸一份,除吏、戶、禮部等少數官員外,絕大部分京官沒有養廉銀。
另外,京官還有數目不等的公費,亦稱“月費”,即衙門發給官員的辦公經費。中央機關月費數目不高,具體為:“一品內閣大學士及各部院尚書、左都御史月支銀五兩;……四、五品鴻臚寺卿、詹事府少詹事、國子監祭酒、內閣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六科給事中、各科道御史、各部院郎中等月支銀三兩;內閣侍讀中書、翰林院修撰、編修、檢討,各部院員外郎主事等均月支銀二兩,其餘小京官月支銀一兩五錢或一兩”
以從五品兵部員外郎為例,每年可得俸銀96兩(俸銀180兩六成發放)以及40石的俸米,公費銀大概4800文左右(員外郎月公費二兩,年得24兩,折錢發放),飯銀10兩左右,全年共得銀106兩、錢4800文、40石米。此外,六部五、六品郎中、員外郎、主事可分印結銀約200兩左右。再加上年敬、別敬,這樣他一年收入在600——1000兩之間,按照1兩黃金兌換10兩白銀計算,也就是60-100金之間。
但是清代從雍正到嘉慶年間,出現了一次漫長的通貨膨脹,物價上漲了三倍,物價上漲之前,京官們的收入本來就不夠花,此後收入與支出更是完全脫節。張之洞在《請加翰林科道津貼片》為京官們算賬說 :“計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須一金。歲有三百餘金,始能勉強自給。”也就是說,普通京官,一年家庭財政赤字通常近二百兩金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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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某家未涅槃
“京官”顧名思義就是在京師任職的官員,主要是指在中央 機關任職的中下級官員。一般來說,各部院堂上官是不在人們談論的“京官”之列的。清代有句俗諺叫做“京官窮,窮京官”,這 是拿京官與在地方任職的“外官”收入相比較而言的,這就使有 的外官甚至直接嘲諷京官為“窮鬼”。
那麼,清代京官的收入究竟有多少呢?晚清李慈銘的《越縵堂日記》為我們提供了一份典型的京官 “工資單”。光緒十三年(1887),浙江紹興人李慈銘出任大清戶 部江南司郎中一職,屬於典型的京官系統中的人。這年四月十六日,衙門送來春夏兩季俸銀45兩。五月初三,送來養廉銀10 兩。
八月初十,送來秋冬兩季俸銀80兩。十一月初五,送來糙 米七石八斗(約合現在1200市斤)。如此算下來,李慈銘這一年得到的工資是135兩銀子和大約1200市斤糙米。若按當時一 般京官曰花銷一兩銀子計算,李慈銘一年中得有7個多月的時 間在鬧饑荒,無米下炊。
這樣看來,京官真“窮”。然而事實上,大清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京官會一年中有7 個月鬧饑荒,也就是說,京官還有其他收入,李慈銘也不例外。 《越縵堂日記》還記載下他的其他收入,比如饋贈禮金418兩,印 結銀約346兩,鄉賢祠外官捐銀、團拜銀198兩,天津問津書院 束脩約1115兩。
這些非工資收入多達2077兩。清代官場的“陋規”之一就是在京大小官員都可以收取地方 官員的饋贈禮金。因為京官在京城任職,得到的資訊多,結識的官員多,所以地方官員為求自保,多向京官輸納“資訊費”和“保 護費”。這些饋贈禮金有許多名目,比如夏天送的錢物叫“冰 敬”,冬天送的錢財叫“炭敬”,離京時送的叫“別敬”或者“別儀”,等等。
京官還有一項“光明正大”的收入,叫做“印結銀”。清代 做官的、捐納的、納粟入監的,都要保證自己出身清白和並非冒 籍,需要同鄉的京官予以具結,蓋印作保。後來,各省京官成立類似同鄉會的團體“印結局”,專司其事,不同地域、職務的保金 也明文列出,到月終時,印結局再按京官職位高低,分配給各省 在京大小官員。
另外還有鄉賢祠外官捐銀和團拜銀,這也是同一籍貫的京官的額外收入,無非是某籍貫的外官尋求同一籍貫 的京官保護的手段罷了。李慈銘問津書院的兼職收入同樣與他 的京職和社會聲望相關,不可簡單算作“才智收入”。由此看來,“大樹底下好乘涼”,京官因自己的京職身份和特 殊地位,有大量非工資收入。
以李慈銘為例,他的非工資收入竟然是他工資收入的近十五倍。當然,這些非工資收入並不是恆定不變的,有的年份月份多 些,有的年份月份少些。但是,京官憑藉自己的特殊地位,總是有辦法“彌補’’工資收入的不足,比如打地方官的秋風、揩往來京 師同鄉商人的油等。
總之,越到清末,這種京官的職務外收入就越多。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京官的“窮”是有參照的,相對於部 院堂官、地方封疆大吏和地方實缺官員,京官的收入確實不算多。但是相對於一年花銷只有幾十兩銀子的普通百姓來說,京 官過得卻是“富日子”。像李慈銘這樣的京官,還算是景況比較 好的,年收入和支出大體平衡。
有清一代,還有許多下層京官窮困潦倒,艱難度日。有曲為證:公堂事了,拜客去西頭路須先到,約債去東頭路須親造,急 歸家柵閉溝開沿路繞,淡飯兒才一飽,破被兒將一覺,奈有個枕邊人卻把家常道。道只道:非絮叨!你清俸無多用度饒,房主的租銀促早,家 人的工錢怪少。
這一隻空鍋兒等米淘,那一座冷爐兒待炭燒。且莫管小兒索食傍門號,眼看著啞巴牲口無麩草。況明朝幾家 分子,典奮沒分毫!。
回覆列表
清朝時,官員間的來往都要用金錢開路,地方官進京要向自己的上級、科考的老師、同窗、同鄉塞錢。圖為清末,官邸中相互見禮的官員,1873年在英國The Graphic上刊印。
一位大清朝的下級京官,如果只憑朝廷的俸祿,很可能陷入連飯都吃不飽的窘況。但一個看不見摸不著的隱形財政體系,維持了官員們體面甚至奢靡的生活。租房子20兩銀子,吃喝拉撒至少30兩銀子,燒炭買柴、僱傭車馬僕人一年又是40餘兩,總共將近100兩銀子。這是晚清時候,一個普通京官每年維持生活的最低限度開支。但在賬面上,一位六品京官一年的俸祿到手只有32兩銀子。
那些米鋪、布店、炭廠、車馬店的掌櫃可不會管你是不是官,到了年關時分,掌櫃、夥計就會拿著賬單,上門催賬。他們會笑呵呵地把賬單遞給官員們:“大人您行個方便。”如果“客官”掏不出銀子,這些勢利商人會立馬換一副輕蔑的嘴臉。
如果只憑朝廷的俸祿,京官們必須面對這樣顏面盡失的窘況——交不起賬單,肯定會遭受商人們的侮辱。
但作為這個國家實際的管理者,他們獲得收入的途徑絕非朝廷俸祿一途。他們首先會得到一筆數目不等的“養廉銀”;然後會收到地方官員或者在地方做官的同窗好友送來的“冰敬”“炭敬”;各部裡小金庫會給每個官員一筆“印結銀”。
這些林林總總的收入,會根據官階高低、衙門不同,落到每人手中,從數百兩到上萬兩銀子不等,基本上可以讓各級官員過得起一日三餐可口,僕人車馬齊全,迎來送往頻繁,父母家人贍養的生活。到了年關,絕大多數上門要賬的掌櫃都會滿意而歸。
但是,那些俸祿之外的額外收入從何而來?地方官員怎麼會有給京官孝敬的銀錢?各部如何建立起給官員發獎金的小金庫?
京官的窮日子和闊日子
何剛德,福建閩縣人士,自幼向學,光緒二年,年方二十,便中了本省鄉試舉人,湊了些盤費衣服,上京會試。可能是何家祖墳冒青煙,第一次趕考何剛德便中了進士,殿試三甲,奉旨以部屬掣籤,分在吏部考功司行走。
新科進士,又分在吏部,按說何剛德可是春風得意,但到了年底,卻發起愁來,家裡的生計賬本讓人難以消受。
這一年,何剛德初到吏部,例應學習。“學習”即今日之“實習”,小何一學三年,部中最苦最累之活計,均交由這些官資尚淺之小輩。每至當月值宿,何剛德便要在署留宿,不特值宿之“當月處”“屋極湫隘”,至夜更“闔署闐無一人”。晚餐菜只一碗兩碟,次日早晨又有一餐,清苦得很。
苦累不說,薪俸卻少得可憐。何剛德以進士分發吏部,是六品銜,一年春秋兩季京官年薪是60兩銀子,卻按六折發給,七除八扣,到手只有32兩。現銀之外另有米30石,但六品僅發老米,五品才給白米,老米卻多不能食,只得折給米店,“兩期僅得好米數石”。
但何剛德這一年的開銷高達343.9兩,已是何剛德所得年俸的9倍,還沒算上那件昂貴的官服錢。
在何剛德看來,自己的狀況已經是相當不錯了,“境雖清苦,而心實太平”,“安分從公,並未嘗呼枵腹也”。比起那些翰林,總還好過很多。
與何剛德同年考上進士擔任內閣中書的直隸官員李錫彬,是一名真正的窮京官,內閣中書收入微薄,因此李錫彬全家四口每天只吃兩餐,煤炭柴薪都買不起,是真正的“不能舉火”。他每天早上以銀一錢購買開水,供全家洗漱用,每日飯費則控制在京錢一千,也就是6分銀子,只能買四斤饅頭,就著蔥醬鹹菜度日。
“窮京官”已然老生常談,一如晚清《京官曲》所唱的那樣:“淡飯兒才一飽,破被兒將一覺,奈有個枕邊人卻把家常道。道只道,非嘮叨,你清俸無多用度饒,房主的租銀促早,家人的工錢怪少,這一隻空鍋兒等米淘,那一座冷爐兒待炭燒,且莫管小兒索食傍門號,眼看這啞巴牲口無麩草,況明朝幾家分子,典當沒分毫”。
就在何剛德剛剛踏入京官生涯,加入到京官叫窮行列之中時,另一位京官李慈銘也在日記中大聲叫窮:“餘能忍寂寞,忍寒凍以讀書,而不能忍飢餓”,“比日窮乏,告貸路絕”。簡直就是快餓死的狀態。
如果僅從這兩句話,便下定論說李慈銘也是“窮京官”中的一員,那恐怕會被他的表面功夫所欺。告貸典當固然有之,但加在一起不過71.2兩,並非難以接受,倒是他這一年豐富多彩的京官生活,足以讓人大開眼界。
這一年,李慈銘僱了十名僕人、兩個車伕,還有三名更夫和一個廚子,加在一起花了24.7兩。
為了討小妾的喜歡,他又買了“綿緞褂一領湖綢袷衣裡外裁”、金銀羅一隻,還有一件天青緞鼴鼠褂,一共是15.2兩,他自己則添置了一件猞猁狐褂,花了20兩。
李有藏書癖,文墨之事也自然少不了,書籍筆墨加在一起花了近64.2兩。
但這並非是開銷最大的一頭,最大的恐怕是李慈銘本人在日記中抱怨的“飢餓”,但用以填補飢餓的卻是珍饈美酒、佳僕歌郎。霞芬樓應當是李慈銘最愛的館子,這一年在霞芬樓李慈銘就花了45.8兩銀子。此外秋蔆樓又花了30兩,加上豐樓、宴賓齋、福興居和天寧寺的一頓素席,李慈銘這一年舌尖上館子就開銷了147.4兩。如果將其他雜項加在一起,那麼李慈銘一年的開支就高達607.4兩。
這不是一個小數目,當時北京一個普通五口之家的年花銷是50兩,那麼李慈銘這一年的消費足夠養活12個五口之家。所謂的“窮”,不過是因為與一擲千金的高官生活相比,自己實在是顯得太過清貧了。
而過著闊日子還叫窮的李慈銘,卻任由弟弟在家鄉餓死,他才假惺惺說道:“通計出門七年以來,寄弟者不過十金耳”。但是他自己也承認這一年“酒食聲色之費亦不下百金”,確切的數字如上所計,乃是147.4兩。即使如此,他在開始還不忘強調一遍:“餘雖窮”。
窮京官的陋規收入
李慈銘當時只是個五品銜的戶部郎中,而且是學習行走,加之他是納捐入官,即所謂“萬年候補”,故而連俸銀和祿米也沒有,這一年只有象徵性的所謂“養廉銀”18.6兩。
實際上,這一年李慈銘的收入總數折銀卻高達766.9兩,他的正式官俸只佔其中的2.42%,而剩餘的佔總數的97.58%的收入,也就是相當於他俸銀40倍的748.3兩,恐怕是最令人感興趣的部分。究竟是什麼,會比他的“合法收入”還要高出這麼多呢?
翻看李慈銘的官員賬簿,會發現每年都有一筆相對固定的進項,這筆少則40餘兩,多則400餘兩的額外收入,被稱為“印結銀”。光緒三年,李慈銘收到的印結銀162.19兩,大致是他年收入的五分之一。而這一年新進仕途的何剛德,按照他自己的說法,“俸之外則有印結銀,福建年約二百金左右”。
所謂“印結”,其實是清代一種行政文書,即鈐有官印的證明某人身份的保證書,主要防止有人冒名頂替。
晚清因太平天國戰亂及各省災荒,加之對外賠款,國用支絀,於是大開捐官之門,以廣收入。為防止假冒頂替,捐官需要在京的同鄉為官者出具印結,這可是要擔風險的,一旦發現捐官者的身份有假,出結官也會被問罪。
於是,捐官者自然免不了對出結官饋贈一二,久而久之,饋贈成了規矩,甚至有了固定數額。為了這筆饋贈能夠讓同鄉的官員利益均沾,同鄉京官便成立了“印結局”,由進士出身的京官主持,凡需要印結的,都直接去印結局納了“印結銀”後取印結即可,而官方也只認可印結局開出的印結。
一名捐官者,要得到印結,得掏不少銀子,就拿一名叫李圭的江蘇捐官者來說,他是監生出身的一名州同知,得了浙江候補知州的肥差。按照他的日記記述,捐官的費用是1096兩,但繳納的印結銀加在一起卻高達584.03兩,其中大結四張:註冊99兩,驗看99兩,聲識及識認兩項是99兩;還有兩張小結:保免本班44.5兩,留省44.5兩;另外還有1.07兩的小費。
這些印結銀除了出結官本人抽取十分之一以外,其他全部都歸入印結局再公分給同鄉官員。儘管平均到每個官員頭上每月也就只有數兩到十餘兩不等,但對那些初入京門、無權無勢的小京官來說,可謂大旱之望雲霓。
據前文的窮京官李錫彬說,“印結費一項,作一月伙食費足矣”,這是真正的救命錢。而另外一名叫姚學塽的官員不受印結銀,那很抱歉,就只能委屈他住在破廟裡吃糠咽菜當清官了。
只靠印結銀一項維持京官的體面生活,仍然不夠。何剛德在這一年,還有一項收入,雖然不多,“每年所入不過百金,但不無小補”。這就是來京地方官的饋贈。
按照何剛德的說法,“外官饋送京官,夏則有冰敬,冬則有炭敬,出京則有別敬。同年同鄉於別敬之外,則有團拜項,謂每歲同年同鄉有一次團拜也”。所謂“冰敬”,就相當於消暑費,“炭敬”則可以認為是取暖費。
當年曾國藩初做京官,無錢過年時,就盼望年底能有一筆外官的炭敬以解孔亟,甚至錢還沒到先把話散出去,但最後還是空等一場,只得借錢過年。到了何剛德的時代,送炭敬則很有些看人下菜碟兒的味道,“漸重官階而輕交情”,專重權貴,致送炭敬,單子上倒是儒雅得很,從來不言數目,而是套用詩詞章句,40兩叫“四十賢人”,300兩則曰“毛詩一部”,甚至還有“千佛名經”。
至於別敬,倒是“同鄉同年,及服官省分之京官,多有遍送”,雖然其數不過10兩上下,也聊勝於無。但何剛德到京後,因為京官日漸加多,外官所費已然不貲,所以最後甚至降到6兩。但是雜七雜八湊起來,也能有一二百兩。
至於像李慈銘這樣已經享有文名的官員,所得更多,光緒三年,他得到的饋贈高達316兩,足夠讓他再多給小妾添幾件首飾衣裳再多下幾次館子。
如果仔細分析這些額外收入,會發現無論印結銀還是外官的饋贈,都不能簡單地歸入“賄賂”一欄,它已經成為一種規則。你可以稱之為陋規,或者按時下的稱呼稱為“潛規則”或“灰色收入”。這些“灰色收入”是成體系的,在大清朝存在著一個看不見摸不著的隱形財政體系,維持著官員們體面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