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跪射俑
-
2 # 鄭說奇談
第一種:守寡
古代講究三從四德,三從:未嫁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婦德,婦容,婦言,婦功。是古代女性的道德規範,根據內外有別,男尊女卑,大部分就是在公家收接濟,帶大孩子。
第二種:改嫁
改嫁在古代是不允許的,所以改嫁成功的一般很少,但是唐朝是個例外,唐朝其實是胡人文化比較重,所以在這方面比較開放。
第三種:私通
人的慾望往往不由理性控制,一但寡婦忍不住私通,在古代封建的社會,一但被發現就會承受社會的輿論,
而且還會被浸豬籠,古代宋朝就有法律規定,寡婦與他人私通,要被浸豬籠。
但是私通情況仍是層出不窮,這點水滸傳屬於寫的比較真實。
第四種:嫁給兄弟
這個是塞外遊牧民族的習俗,根據《史記.匈奴列傳》中有記載,兄弟死,皆娶其妻妻之,如果戰場上的兄弟死了,家裡的兄弟,可以把嫂子或者弟妹娶了,古代王昭君就三嫁祖孫三人,王昭君可能接受不了這樣的婚姻吧,但也無可奈何
-
3 # 身為人臣
不同的文獻有不同的記載,但是大多數的情況下她們會被迫改嫁,也有的被送到軍隊做軍隊中的雜役,給軍隊的後勤提供充足的保障。
史書記載,當年勾踐在攻打無果的時候,他把在戰爭中去世的是冰的妻子都帶到山上,讓軍中眾將士看到這些女人後激起鬥志。對此臺灣的一位學者覺得並不是這樣的,他說勾踐把這些女人帶到山上並不只有激勵他們這麼簡單,而是用來安慰軍中計程車兵,她們是用來被把玩的。
對於這樣的事情,李敖在一本書中揭露真相,那其實就是中國歷史上最早將軍中妓女列入編制的記載,也就是從漢代以後很多朝代都設立軍妓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解決很多戰士的性需求,以此慰籍他們的辛苦,同時還能激勵士兵很好的打仗。
說道軍妓,很多人就會問,這麼多軍妓究竟是從哪找來的呢?其實她們中很多人都是戰爭中死亡士兵的妻子,除此之外就是對戰的另一方的婦女。這種做法流傳了幾千年,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就是靖康之難時期,金兵俘來很多宋朝皇室的女人,這其中有很多嬪妃以及公主,當然宮女和眾多家眷更無法逃過這樣的命運。她們都被統一安排到一個地方,實際上那個地方就是金兵的軍妓根據地。
作為軍妓大家能想象的到有多悲慘,但是有一些隨軍的軍妓更是痛苦不堪,她們的命運已經完全被控制,這些軍妓並不只是笑著伺候各位將士,讓他們得到很好地發洩,除此之外,他們還要在白天當軍隊中的雜役,給軍隊的後勤提供充足的保障,晚上還要勞累。這些女人在戰爭中失去丈夫已經夠可憐了,沒想到此後的生活更是讓她們受盡委屈。最後這些人不是被殺死就是一直呆在邊關老死在哪裡。
-
4 # 靜思榜
那些在戰爭中失去丈夫的女人們,絕大部分都過得十分痛苦。除去失去親人的悲痛之外,她們還要獨自承擔養家餬口的重擔,勉強能餬口罷了。另外還有精神上的“折磨”,她們痛失愛侶,沒有男女間的相互慰藉,每當夜深人靜是該多麼寂寥啊!
古代封建思想束縛之下,女人們講究三從四德,講究“貞潔”清白,社會禮法不允許女子追求“愛情”,於是那些守寡的女子只好動用“非常手段”來排解寂寞,渡過數十年餘生每當輾轉反側身體遭受遇望煎熬的時候,很多女子選擇“重複勞動”的方式轉移注意力,比如:沒日沒夜的織布、務農、做手工等等,把自己累垮,自然也就睡著了。不過畢竟沒多少人能有這樣強大的毅力,所以大部分女子選擇使用“器具”進行發洩。
有人說寡婦可以再嫁啊,何必承受那些痛苦呢?其實若是生在唐朝就很“幸福”了,唐代很開放,寡婦再嫁不是什麼稀奇事。但從宋代以後,禮教對“再嫁”是十分嚴酷的。特別是明清時期,“再嫁”的代價往往是會搭上性命的。流行的“浸豬籠”“活活打死”等民間酷刑,就是為不守“貞潔”的女性定製的。
後來很多守寡女子明白了,想要“正大光明”的再嫁他人是很困難的,所以她們選擇與“心愛的人”私通,一次追求自己的“幸福”。在頑固、封建的眼光下,這類“膽大包天”的女子是在“偷人”,很多好事者就等著看這些女子“事情敗露”,好戲謔一番。
以上所述的排解空虛的方式都屬於正常範疇,但也不排除有些女子“不走尋常路”。這批一根筋“守節”到死的女子,用一種極端的方法來沖刷空虛,但卻很傷身體!此方法叫做“疼痛療法”,有“以毒攻毒”之奇效。他們透過自斷手指、自戳皮肉等自虐的方式傷害身體,疼痛讓人無暇多想,同時還能向別人表明“守節”的決心!
-
5 # 浪客文史
在古代,以冷兵器為主的戰爭中,往往會出現十幾到幾十萬人規模的大型戰役,在戰爭中難免傷亡,每戰死一位士兵就意味著一個家庭失去了兒子或者丈夫。
那麼,戰爭中丈夫若戰死沙場,剩妻子一個人在家該怎麼辦呢?史書中有記載:越王勾踐在攻打吳國的時候,把那些戰死士兵的妻子全部帶到山上,讓軍中將士看到女人激發鬥志,並在戰鬥結束後,這些女人都會用來犒賞給士兵。而這一次事件,著名近代史學者李敖在一本書中揭露過,是歷史上最早把妓女列入編制的記載,從漢朝開始紛紛相仿,設立軍妓。這樣做的目的不僅僅能夠慰籍士兵,而且能夠讓士兵在打仗的時候更加勇猛。這些軍妓全部都是戰死士兵的妻子,不管是自己這一方面還是對方,只要在戰場上死亡計程車兵有妻子,都會被帶到軍營中,變成軍妓。身為軍妓,是非常悲慘的。在進入軍營中的那一刻起,命運就不再屬於她們。
在晚上除了供人消遣,白天還要在軍隊中當雜役,成為軍隊後勤的一部分。真是被人賣了都要給人數錢。本來自己的丈夫在戰場上戰死,已經夠可憐了,沒有想到等待她們的命運竟是如此。擺在這些軍妓面前的,只有兩條路。第一條路就是在軍營中受盡屈辱被殺,第二條路就是老老實實的待在軍營裡,然後在邊關老死。
-
6 # 野草的沉思
可憐無定河邊骨,
猶是春閨夢裡人!一唐.陳陶《隴西行》
丈夫早已戰死,化成了無定河邊的白骨。而妻子卻還在家裡,夜夜夢見丈夫歸來,夫妻團聚合歡!
這兩句詩集中概括了古代丈夫戰死後家裡妻子的處境。
古代一般規定女人要從一而終,除男家有休書明確離婚外,不得改嫁或偷情。所以一般婦女死了丈夫,只好終身守寡到底。
當然也有例外。比如三國中,曹操在宛城就召來鄒氏睡覺。他的兒子曹丕在冀城就納了甄氏。還有趙雲在桂陽,太守趙範就想把寡嫂介紹給趙雲為妻妾。等等。
可見,在古代,有時寡婦也是可以嫁人的。不過上述三例都是發生在社會上層。下層大概不會這麼隨便。
如果社會下層,那些戰死者的妻子也能改嫁,就好了。不過在這方面本人無所知,不便妄說。
-
7 # 唐古看今
在封建古代,女人社會地位底下,她們想要生存就必須要依靠自己的丈夫,在她們眼裡自己的丈夫就是自己的一片天。如果她們的丈夫不幸戰死沙場,也就是等於是她們的“一片天”塌掉了,從此以後這些女人就會變成寡婦,從而失去經濟來源,這樣一來她們將來的生活會變的困難重重!
在古代,士兵戰死沙場,很少會有發撫卹金的現象,更不用說是追封烈士了,所以這些女人的丈夫一旦死去,對她們來說並沒有什麼榮耀可言,她們也不用想著當地官府對她們能特殊照顧,所以往後的一切都還得靠她們自己,或是幫人漿洗度日,或是幫人縫縫補補度日!
當然有兒子的女人,可以在兒子長大之後,依靠自己的兒子生活,畢竟那個時候講求的是“夫死從子”,丈夫死後兒子就成為了她們的依靠,而她們的兒子也會盡心奉養自己的母親併為她們養老送終,因為在古代講求的是孝行天下,所以才會有24孝裡“郭巨埋兒奉母”的故事!
當然,也有沒生育子女的女人,在這種情況下就有兩種可能發生了。
第一種可能就是仍然生活在這個家裡,“替夫行孝”為自己死去的丈夫奉養公婆,直到公婆去世,之後剩下她一個人孤苦無依的過一輩子。
第二種可能就是“反穿羅裙”另嫁他人,這種情況比較多一點,畢竟在那個時代一個女人生活是不容易的,要忍受別人的閒言碎語還要為生活發愁,所以另嫁他人是她們最好的選擇,但是她們再嫁的物件,相對來說家庭條件不會太好,可能有的還會身體有缺陷,但是這對她們來說就算是有個依靠吧!
總的來說,古代女人一旦死了丈夫,她們今後的生活將會變的十分艱難!
-
8 # 華哥話天下
古代社會動盪,各國之間為了統治,地位,互相征伐,連年戰火紛飛。充軍打仗十分普遍。
然而,在殘酷的鬥爭中,幾乎都是拼個你死我活,能夠活下來的屈指可數,那些將軍都是踩著屍體成就的。丈夫前線打仗,妻子家中苦盼,可是回來的沒有幾個,那個年代一個女子生存就更難了。一旦丈夫戰死沙場,女人怎麼辦呢?一般會有一下情況:
1、繼續單身守寡。封建社會有朝代不允許女子改嫁的,只能守寡,一個人獨自生活,慢慢煎熬,直到終老。
2、重新嫁人。丈夫死後,為了生存可以重新嫁人,與新丈夫繼續生活。甚至有朝代女子覺得生活不合適,男子未死也可以改嫁二婚。
3、繼婚。“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也就是說,如果在戰場上有兄弟去世,家裡的其他兄弟可以把嫂子或者弟妹娶了,自家人直接消化掉了。這樣的婚姻,無可奈何只能接受事實。
-
9 # 我在鐵路上班
改嫁。當然到後期,政府會給大量的撫卹金,並且有兒子的時候,就會繼續守寡,如果沒有兒子,同組人會強了她的家產,並將她以及她的女兒賣掉。此時,守節就是一個笑話。
-
10 # 李從嘉的戰爭茶室
對於一般的軍人家庭來說很簡單,婦女改嫁就是了。在南宋以前改嫁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北宋的劉皇后,也就是《清平樂》裡的那個太后就嫁過人,後來才改嫁給了宋真宗。即便南宋以後,軍人家屬在陣亡後改嫁也很正常,因為當時軍人婚姻問題一直是老大難,不缺乏接盤的同僚。
-
11 # 希爾大大
戰爭難免傷亡,戰死一位士兵就意味著一個家庭失去了兒子或者丈夫,其實不管是現代還是古代,人的情感都是差不多的,丈夫死亡,比較堅強的女子一般選擇轉移自己的注意力,畢竟是自己最親近的人,不難過是不可能的,只能是透過幹活,做事把自己的時間弄得滿滿的,甚至把自己累垮,儘量不去想,讓時間慢慢把思念沖淡,說到底死者而已,活著的人最重要,再怎麼說,生活還是要繼續的。
-
12 # 石鼓歌
古代丈夫若戰死沙,她的妻子有四種選擇:
自殉古代男子當兵一般是貧民百姓出身,除非立了戰功晉升為將,全家改變命運,但這種情況是少數。
古代戰事頻繁,僅僅隋朝至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社會一直處於戰爭動盪之中,戰亂持續400餘年,給廣大人民帶來深重災難,無數男子戰死沙場。多少妻子失去丈夫,多少兒長失去父親,多少老人失去兒子,帶來的是千千萬萬個破碎的家庭。
戰亂時期丈夫戰死沙場,許多妻子無依無靠,失去了依靠,失去了希望,加之生活貧苦,生不如死,自殺往往是她們擺脫絕望的最好選擇。如果女人也處在戰事之中這樣的結局當然是浩然氣節的表現。
南宋末期,在元軍的圍困下退守福建崖山一帶的南宋小朝廷在丞相陸秀夫的率領下,十幾萬軍民英勇搏鬥,終因寡不敵眾,身陷絕境。最後宰相陸秀夫抱著7歲的小皇帝趙昺首先投海自沉,一班文臣武將也紛蹈海自盡,跟隨的十幾萬男女老少前仆後繼,一道赴海殉國。崖山海面十幾萬屍體浮現,山河失色,天地為之哀吟!
史載,清初,清政府頒佈《剃髮令》,“留髮不留頭”。惟有江蘇江陰一個小縣城20餘萬人拒不執行。清軍率軍攻打縣誠,全城軍民奮起抗爭,歷時81天,外無救兵,內無糧食,城破男人全部戰死,女人跟著殉節,譜寫了氣壯山河的篇章!
改嫁應該說,現在女人不管是丈夫從軍死亡還是其它原因故去都可以改嫁,這是受法律保護的。
但是,古時候在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規定。
漢朝時有“夫婦之道,有義則合,無義則離。”的說法
寡婦改嫁,古時稱為“再醮”,意思是再舉行一次酒宴,並無禁止之意。歷史上婦女改嫁的事例很多:孔子在兒子孔鯉死後,主動將守寡的兒媳改嫁到衛囯;三國時代曹操將才女蔡文姫從匈奴贖回,改嫁於董祀;西漢卓文君夜奔司馬相如,由愛慕而改嫁傳為佳話;漢武帝的姐姐平陽公主與大將軍衛青的結合,是第二次改嫁;唐太宗21女,改嫁有6人、唐高宗19女,改嫁有4人;北宋女詞人李清照,在丈夫趙明城死後,曾改嫁汝舟。古時不論宮廷和民間,都是在一定程度上允許改嫁。守節關於婦女守節發端於宋,盛行於明清。程朱理學為維護封建社會秩序,宣揚“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從一而終”的貞節觀,為婦女婚姻自由套上了沉重的枷鎖。譬如江南徽州一帶貞潔牌坊群,就是明清二朝無數婦女守節死亡的證據。
古時徽州商人名揚天下。“前世不休,生在徽州。十三四歲,往外一丟。”這句俚語是對微商的真實寫照。古代徽州人有經商的習俗與精明的頭腦。這些人從小跑江湖,長年累月地在外做生意,將家眷留在故鄉,一旦亡故,其年輕妻子無法改嫁,只有在家陪伴翁婆、撫養孩子,渡過漫長的寂寞難熬歲月。有的幸運享受到一塊貞潔牌坊的榮耀,這當然是家庭經濟條件好,事蹟感人,層層推薦到朝廷,由皇帝頒詔才行。更多的寡婦只能青燈相伴人老珠黃,潦草一生。至於戰死沙場男子的妻子也和普通女人一樣,有的晚景更加淒涼。
復仇古代丈夫戰死沙場其妻聞知馬上覆仇的情況基本上鳳毛麟角,實屬少見,這當然正常。因為女人是弱者,攻城拔寨是男人的擔當。
詩云“可憐無定河邊骨 猶是深閨夢裡人。”這是歷代千千萬萬婦女發出的哀歌!
然而,古代也有梟雄女人 ,在丈夫捐軀,拍案而起,披掛上陣,替夫報仇雪恨。
史載,在成吉思汗當政時期,蒙古大軍西征時,為報復花剌子模國對蒙古大軍的屠殺,成吉思汗率20萬大軍進行報復,任命自己的兒子拖雷擔任攻打該國一座城市的重任,女婿為先鋒。由於城牆堅固,易守難攻,女婿被箭射中當場死亡。其妻子聞知,悲傷難忍,在帶有身孕的情況下披甲上陣為丈夫報仇。最後城破,她們號令屠殺全城,174萬人死於其屠刀之下。
偷情宋明清時期寡居的女人是不準改嫁的。她們要忍受漫漫長夜的寂寞難耐及心靈的煎熬。有的女人為追求心身的自由,生理的慰藉,有的出格偷情,發現後輕者逐出家門,重者被吊豬籠沉入湖中。這些悲慘的結局、不合理的倫理道德窒息了多少女性的生命。程朱理學真是殺人不見血的劊子手!
-
13 # 而知而行的歷史
古代不唯戰爭,還有很多原因導致男子死於非命,或者困頓外地。那麼,女子怎麼生活呢?
與我們傳統認識上不同的是,女人在宋明理學成為社會主導價值觀之前,是被允許改嫁的,尤其是貴族女子,更是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自有戀愛的權力,社會也對這種情況保持了相當的開明態度。春秋戰國時期,經常有野合的事情發生,這個就不消說了,畢竟那個時候還是“思無邪”的詩經時代,連《詩經》都在謳歌這種浪漫。後來戰爭規模越來越大,男人們作為戰場的主角,死傷在所難免,這樣就不可避免地在各國出現了大量的寡婦。當時各國君主之間競爭很激烈,如果君主做的不好,人民可能就逃亡到其他國家去了。所以,這才有《孟子見梁惠王》一文的說法。
士兵死傷這麼多,國內有產生這麼多寡婦,君主們解決不好,就很可能出現社會穩定問題。於是各國都輿論都開始鼓勵寡婦再嫁,為國家添丁進口,增加兵源,甚至為此立法,由當地父母官登記造冊,負責拉郎配。當時人口是真的少,官府是真的講究,娶不起媳婦,政府免費發一個。
除了能夠嫁人之外,這些寡婦還有財產繼承權。秦始皇的皇后是誰,沒人搞的清,可是秦始皇卻大力表彰了一個寡婦,四川臨邛的寡婦清,據說她富可敵國,連富有天下的秦始皇打仗缺經費還找她借過錢。陳平當初貧困潦倒,娶了一個寡婦,這才有錢去讀書。劉邦也跟鎮上的一個曹寡婦常年鬼混,他的長子劉肥就是和曹寡婦生的,後來被封到了齊國做王。
漢景帝、司馬相如等這些歷史名人,他們都娶了寡婦,或者是改嫁的。漢光武帝有姐姐,叫做湖陽公主,年紀輕輕守了寡。漢光武帝就問她:“滿朝俊賢,可有相中的?”湖陽公主說:“我看宋公威德容器,不錯。”宋公就是宋弘德,當時在做大司空。皇帝親自來說媒,宋弘德卻不幹,他說:“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光武帝聽到了,只能悻悻作罷。
寡婦不愁嫁,相應的女子也有了談論婚嫁的權利。如漢武帝時的大臣朱買臣家貧,喜歡讀書,常常擔著柴在半道上唱歌。圍觀的人很多,他的妻子很羞愧,就要離婚。朱買臣笑著對她說:"你別看我是個窮鬼,我五十歲要大富大貴,你跟我吃苦已有二十多年,現在我已經是四十多歲的人,再等我幾年,等到我富貴的時候好好報答你的功勞。"妻子忿恨地說:"像你這樣的人,最後只能餓死在溝壑中,又怎麼能夠富貴呢?"朱買臣再三勸說,妻子便索性大哭大鬧,朱買臣沒有辦法亦只好同意離婚,寫了休書,遞到妻子手裡,妻子毫不留戀,離家而去。後來朱買臣做了會稽太守,就把前妻接過來,好吃好喝款待。前妻羞愧無已,不幾日上吊死了。南北朝時期的高歡,也是一個流落邊地的小流氓,被當地鎮守官的女兒看上,依靠了女方家庭的財力,有了做隊正的資格,從而開始在軍界展露頭角。
這種情形的出現,是因為婦女一直處於依附的社會地位,沒有獨立的財產來源。未婚依附於父兄,結婚依附於丈夫。死了男人或者被男子趕出家門,就失去了依附的物件,從而也就失去了生活保障。所以,從一定的意義上說,允許婦女再婚就是對這種依附性的肯定。
宋代時,出現了很大的轉折。
的理學家們都以孔子的門生自詡,他們對儒學進行了大幅度的改造,其中有一點就是極力強調婦女的貞潔。像北宋的程頤,是理學奠基人之一,就說過一句話:“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他大力提倡婦女的貞潔,堅決反對寡婦改嫁。南宋朱熹是理學的集大成者,也對這種觀點非常贊同,因此對後世產生了非常大的影響。我們現在看到的南韓、日本等過的女性地位低微,大概都是受到了理學的觀念的影響。
元朝以後,法律制度,也不禁止婦女再婚,不禁止寡婦改嫁,可又採取了兩方面的措施。 一個是在繼承前代的說法,為父母和丈夫守孝期間婦女不得改嫁。命官的妻子,如果得到了朝廷的封號,因為她的封號來自丈夫,所以即使丈夫死了,也不許改嫁他人;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唐宋的法律,規定任何人都不得強迫決心守節的寡婦再婚。
為了鼓勵民間寡婦守節,官府又釋出法令,對於替男人守節婦女家庭給予照顧,對於堅決守節表現突出的給予嘉獎,包括寫入史書,讓她們青史留名,以及為她們建立貞潔牌坊等等。比如明朝法律規定:“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這就是說,法律雖不禁止婦女再婚,但是鼓勵寡婦守節。這樣,就形成了一種國家政策和社會輿論導向。
《明史》裡記載一個“蔡烈婦”。她的丈夫叫做葉三,靠背柴為生。後來葉三久病不起,她就日夜紡織維持生計,給丈夫買藥治病。葉三在病重垂危時,拉著她的手說:“如果我死了,你要服喪三年以後才能改嫁,這樣太苦了,不如在我死前就改嫁吧”。這個姓蔡的女人聽了之後就洗澡換衣服,走到丈夫床前說:“那我就先嫁了”。於是抽刀自刎而死。他的丈夫大吃一驚,跟著也死了。
後來寡婦再婚問題又和家族聲譽、家族利益聯絡在一起,不僅使喪偶婦女受到極大的約束,也使人性完全扭曲。親情使得他們不希望寡婦孤孑一生,可是又對婦女守節持讚許態度。到了清朝,由於禮教的影響越來越深,法律雖不禁止婦女再婚,道德上卻幾乎把貞節觀宗教化了。許多宗族用族規的手段進一步限制寡婦再婚,處罰相當嚴厲。在實際生活中,出於生計的需要,包括出於撫養子女的需要,民間婦女再婚現象仍然是存在的。
這種情形的出現,又與宋代之後,平民政治崛起,社會迫切需要穩定的社會秩序,因此仁義道德就被人為刻意拔高,忠孝友悌等人倫規範被法律化了。相對應的,女人在這種社會秩序下,地位是進一步降低了。
-
14 # 正氣歌聲
一般來說,有三種可能:
一是改嫁,這也是大多數人的選擇,畢竟還年輕,孤守一生不明智也不合乎人情。
在宋以前,程朱理學沒有興盛起來的時候,民間並不以“失節”為恥,婦女改嫁十分正常,就連漢景帝和魏文帝的皇后都是改嫁而來的。
即便是在程朱理學興旺的明清兩代,女子改嫁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海瑞在南直隸的時候,就曾勸那些不能守節的女子趕緊改嫁,免得做出什麼“醜事”來,反為不妙。
二是守寡。宋以後,程朱理學成為官方的意識形態,女子從一而終,成為官方和民間的主流思想,官方也大力褒獎那些守寡的女子,給她們立貞潔牌坊,在這樣的輿論導向之下,民間女子守寡蔚然成風。
三是殉節
既不想改嫁,也認為自己守不住,有許多女子甚至會做出極端的事情來,比如說自殺殉節,追隨丈夫而去。在《儒林外史》中就有這樣的例子,王玉輝的女婿死了,他竟然勸女兒自殺殉節。
-
15 # 達摩說
在古代,丈夫若戰死沙場,作為妻子來說,她的選擇其實是不多的。
一般來說有這樣幾種可能:
第一,再嫁。
不要以為古代人都是貞潔烈婦,其實再嫁的情形也不少。尤其在宋朝以前,女性再嫁之風是很正常的,一點也不傷風敗俗。即便是到了明清時期,再嫁的情況仍然存在。尤其是普通人家的女性,失去丈夫就意味著失去收入來源和經濟支柱,如果再有孩子,那就肯定沒法活下去了,所以再嫁也是無奈之舉。
第二,和其他男人保持不正當關係。
這種情況也是常見的,尤其是窮人家,更是如此。理由跟再嫁一致,就是沒錢,窮,但這類女人又由於各種原因無法再嫁,比如家中還有年邁的公婆需要奉養,無法抽身改嫁,那該怎麼辦呢?所以就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出賣色相或身體,和其他男人保持不正當關係,以換取經濟上的支援。
第三,守節。
這種情況更多發生在明清時期,因為經由宋明理學的發展,導致守節成為女性主流的價值理念。尤其是對於有錢有勢的大家族,一般都會讓喪夫的女子繼續居家守節,侍奉公婆,除了沒有丈夫的陪伴,其餘與平常無異。當然,普通家庭的女性也有不少甘願守節的,雖然經濟條件艱苦,但女性依然依靠自己的勤勞和智慧去奉養老人,教育兒女,維持生計。
而那些因經濟問題無力守節的女性,鄉紳也會出力助其守節。比如依靠清節堂,清節堂具備一定的幽禁性質,節婦在堂不允許外出,不允許接觸外界的所有男人,但可以帶年幼的子女一起入堂,待成年有經濟能力了再放出。此外還可以透過恤嫠會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助,用以支撐節婦在家守節。
第四,殉夫。
得知丈夫戰死沙場,還有一些女性會選擇直接殉夫而死,這也差不多是明清時期才出現的一種現象。一般來說,官方不會隨隨便便就給寡婦們立貞節牌坊,給或不給,有幾個原則:第一就是看守節守了多少年,年份越長,越容易獲得;第二,看多大年齡喪的夫,喪夫年齡越小,越容易獲得。還有特事特辦的,就是有的女性年紀輕輕喪夫,然後立即殉夫而死,這種情況官方是肯定會給予貞節牌坊的,而且還會大肆表彰,追授各種榮譽稱號,並奉為榜樣和樣板,被時常提起。
總得來說,由於中國古代女性從經濟上就不得不從屬、依附於男性,所以一旦妻子年齡尚輕而丈夫死去,無論是戰死沙場也好,還是其他的死法也好,妻子一方的生活狀況普遍都不會好到哪裡去。
回覆列表
或改嫁。
或去做僱工,撫養孩子艱難度日。
或為生活所迫而自殺。
有些朝代會發撫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