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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goni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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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歐陽博天1
還很遠。社會從來都是救急不救窮的。指望公益接管物業是不可能的。不要做白日夢。讓你去做公益,給你隔壁小區掃馬路,你會去嗎?物業比你想象的要複雜,好多東西你做不了,你也沒有資格做,需要專業人士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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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333016429
中國今天的物業服務,就是從以前職工大院,家屬宿舍免費服務轉換過來的,,,是從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化過來的,,不可能再回到公益性免費服務的狀態,,所以那幫不想交納物業費的無賴業主,不要做春秋大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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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沙漠142150086
物業轉換成公益服務,說遙遠也不遙遠,比如過去沒有物業,社會一樣正常運轉,比如現在環衛工人的工資也是市政府撥款,世上沒有什麼不可能,就看你怎麼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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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周嵩律師
物業管理服務,作為一種社會分工下的服務,永遠也不可能被淘汰。
只要私有財產還存在,作為房產這種私有財產制度還有的話,也不可能有政府來投入財政資金提供無償的物業服務(事實上,政府提供也不會是無償的,財政收入本來就在你擁有、持有類似私產時向你收取的);
對於私產的維護,要麼你自己幹,要麼你請別人幹,自己幹無所謂,請別人幹,你就要支付對價,所以只要私有財產制度存在一天,那麼物業管理服務就不會改變營利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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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美侯王666
樓主的題目有重大錯誤:
一是物業被歷史淘汰……的句子中的"物業"指的是什麼?按《物業管理條例》定義:夲條例所稱物業,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築物及附屬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這是目前國家對"物業"的官方定義,也是法定定義。很明顯,國家已定義的物業都已建成,都在使用,怎麼會淘汰,會取消,更不會被什麼代替。
二是若樓主把物業企業簡稱為“物業"的話,有詞不達意之嚴重的錯誤,因為物業是與物業企業不相等的,你讓網友怎麼答。若針對物業本意答,很明顯不對題目的隱含義,若按物業企業答,很明顯,物業企業不等於物業。
三是再次呼籲新聞部門,報章雜誌,各媒體網站,不要把物業與物業企業等同,不要把物業企業簡稱為物業,造成文字混亂和詞意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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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8633763008879
物業公司就是個吸血鬼!除了掃地綠化維護裝置還有什麼事?但要錢不手軟!且財務狀況不公開!這是為什麼?錢是業主們的!養你們!還不讓看?現在連省市的條例都不執行了!沒一點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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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黔山秀水14
開除物業?想多了吧!你想斷人財路,影響就業,如果你當官,你肯定不會支援開除物業的,當然了你是老百姓,千萬個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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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四環先生
根據提問回答:
一、什麼是物業:
簡單說就是:小區內的建築物、構築物、裝置設施、場地景觀、樹木花草等。
二、什麼是物業管理: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透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我們知道了構成物業管理的兩要素是:一、業主,二、物業服務企業。清楚了物業管理就是:對物業設施及環境和秩序的維護服務的活動。
第三、物業、物業服務、物業費、物業企業的關係
1、物業:簡單說是:小區的建築物、構築物、裝置設施、場地及道路、景觀及綠化、維繫維修等內容。物業是構建小區的特定要素。物業是不可能取締,物業與小區存在而存在,與小區消失而消失。
2、物業服務:有物業就有為物業而服務的工作(即 活動),物業服務也是不可能取消的。物業服務是隨物業存在而存在。
3、物業費:支付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物業費是為業主安居創造舒適環境而提供服務的報酬。物業費不會應更換服務機構而取消。取消物業服務機構來達到取消收取物業費說詞屬於錯誤理解或者有意曲解。
4、物業企業:小區物業服務的物業企業是否能取消(解聘),這個權利由小區全體業主透過業主大會表決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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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7381032864311
其實很快,取決於業主的素質。如果全部業主能輪流打掃衛生,站崗,維修,帶頭制止鄰居的不文明行為,不要物業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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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濟南大施
沒聽錯吧,幻想著物業轉變成公益服務組織,誰來養活為數眾多的物業?這隻能是個夢!一旦物業成為公益服務組織,性質變了,一般人想到物業上班也會變成一個夢。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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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執著140849408
商品房小區誰來無償做公益啊!物業服務市場化最隨著商品房的發展而產生的,現在最重要的是完善業委會制度,加強監督,調動業主參與小區管理的積極性和自覺性,發揮業主自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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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智商為負的胖子
別扯沒用的,公益了,你去做?現在是有很多物業服務不到位!我們小區也是這樣!但是不要把自己想的太完美!自私的人太多太多!沒有物業的小區很多!有幾個好的!物業存在有它的客觀性!只不過缺少有效的管理!我們只能希望法律法規能夠更健全!讓我們業主與物業溝通時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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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使用者9067032745304
這個提法有意思,社會的進步文明,會不斷出現形式,物業目前都幹些啥事,並不是高難度的,但收費並不低,而且對業主不友善,用一些人的話說,就是來收錢的,不收錢誰願意幹,不但收而是要多收,所以物業肯定會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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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餘勇150152899
相對後期物業服務的糾紛不滿,前期開發商留下的或多或少毛病失誤、甚至缺陷!極大影響了後期居住的安全性、舒適性、甚至裝置功能的不全或者失效!
物業服務不可能淘汰!要淘汰的是現在一部分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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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未來城市夢
當然不會是公益物業,但由社群來管還是可能的,所以“未來城市”的物業將由社群管,將不再是盈利機構,而是純服務性質。由於未來城市的建築廣告收入會較可觀,未來城市的建築將會由國家投入一部分,所以為保證收回投入,物業也必須由社群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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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心靈阿Q
物業最大的功能就是承載了閒置勞動力安置,也就是就業崗位!為政府解決了不少面子上問題,例如穩定,就業率,綠化率,GDP等等……,但是歸根結底矛盾卻是物業費在業主收入中佔比過高及服務不到位的問題!現如今,國人生活成本支出太多,各種必要費用睜開眼睛就是固定的……還要節約留下今後隨著年齡增長要迎負的大急,大災的後備資金!壓力好大,心情浮躁……這種矛盾遲早爆發!解決的終極方案就是迴歸社群化管理,只是這個過程還需要一個引子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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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通訊社
國內大多數物業公司都是房開留下的,普通業主攆不走惹不起,物業官僚化,談不上服務。中國人生來純良,除非物業公司真的是喪盡天良,否則大多數業主也多存懶得得罪人讓別人操心去的心理,最終得過且過,物業公司也變本加厲。
尤其三線、四線、五線城市,老百姓維權意識弱,很多物業公司確實有錢有關係,或者是厲害角色,老百姓惹不起,管不了。
先要禁止開發商指定物業的規定,應該由政府認證,業主公投遴選的方式。政府應該指定物業管理的詳細規範和規章制度,物業公司應該作為社會公眾基礎服務納入紀檢監察、巡視範圍,大力打擊黑物業惡物業,依法嵌入管理,應該加大對物業公司的監管。
對於物業公司及物業公司法人管理者應該建立誠信系統,黑名單制度管理。
取消物業社群自治,或許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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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明湊
怎麼說了有物業的時候你們各種鬧騰,這不對那兒不對的。當真沒物業的時候又各種慫了。講真你們試試沒物業一個月你們看看自己小區會怎樣?每個人不會像你自己那樣都有素質,各行各業存在就有合理性。現在社會就是個鏈條,缺誰都不可以。不信你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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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tianma朱富強
由街道辦事處負責居委會代行物業之責有何不可?現有街道辦,居委會都吃著皇糧,為何又要業主出錢養活一些人?維修,保潔,綠化業主仍可以交費。物業費一定可降下來!物業公司本身是某利的,這是不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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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服務?自己買的房子,自己的小區,還指望誰來給你公益服務?是指望志願者,還是指望社群?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想不花錢享受待遇,痴人說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