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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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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溫縣圈兒
生活中,雖然我們都不願意出意外,但是有時候的確你不知道明天驚喜和意外誰先到來。比如坐火車、坐車等等。
一般來說,出事了,向別人索賠是理所當然,如果別人是好心讓你搭車呢?這種情況下,出事了好意思讓別人賠償嗎?該不該讓別人賠償呢?
車輛為什麼會側翻?是否付費決定了是否該賠償首先得確定下坐他人三輪車是屬於運營車輛還是對方好心讓你搭車。如果是給了錢坐的別人三輪車出了事故,不管這個事故時怎麼造成的,是被撞車了還是宕機駕駛技術問題。受傷了,司機或者對方司機肯定都是需要賠償的,而且責任很重,具體得根據交通事故斷定。雖然這種三輪車一般都沒有保險,甚至是非法營運,該承擔責任依然需要承擔;如果是人家好意讓你搭車,翻車了,如果有其他肇事方,比如是被其他車輛撞翻了,這個是要根據事故進行具體責任劃分。
如果是本身駕駛技術問題導致側翻呢?法律上,除非駕駛人有重大過錯,否則責任是需要減輕的,所謂的減輕就是針對於營運性質而言。一句話概括就是:給了錢的車,該怎麼賠償就怎麼賠償,是不是非法都要賠;沒給錢的車,除非駕駛人重大過錯,那麼車主都不怎麼賠償,賠的並不多。
如果是好心搭車,我個人認為,私下關係肯定不錯,不然你也不會坐他的車,別人也不會免費搭你。出了事故,你說你摔得這麼嚴重,我想車主同樣應該也受傷不清。因此,根據對方家庭實際情況,是不是真的還需要別人給你賠償呢?這的確是自己評估選擇,如果真太窮,沒錢後續看病,去索要,我覺得逼到這個地步,也沒辦法。不過這種情況,法律角度上,也賠償不了多少錢。但是如果不至於,就是單純覺得應該別人負責,個人認為也很敗壞名聲,估計以後這樣也沒人敢搭你了。這個社會,法律是底線,除了法律還有人情和道德。這種有糾紛事情,最好每人讓一步,否則相處困難,對日後也不利,畢竟,這樣的事故,都不是故意的,誰也不想發生。
最後想說,三輪車翻車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大家駕駛真的需要注意安全,搭別人車也是如此,出事了,又疼又痛,這種車又沒保險,怎麼賠償也是個問題。還是儘量少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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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167474044
依法要賠錢,依情理不是故意的,自己也是受害者,何況傷者是自願上的車,賠錢冤不冤?比如遊公園攀爬摘果跌倒,小偷偷電瓶車觸電等等,法律就不應該支援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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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餿主意哥的快樂生活
順路帶人的三輪車,那這輛就不是跑營運的車。先看車是否合法,司機是否有駕證。順路帶的人是親戚、朋友、認識不認識的人都要面對。如車、司機手續齊全就公了。畢盡還有交強險賠償部分,癱瘓護理後期費用挺高的,司機、癱瘓人都要各盡自承擔。
若車、司機手續不齊則另論:一,雙方能協商解決,找個公證人以書面文字形式雙方簽字蓋手印一次性結出這事,避免癱瘓人以後反悔起訴。二,看癱瘓人年齡以及他家裡經濟情況、司機是否受傷以及家裡經濟情況,雙協商每月支付,緩解經濟壓力。畢竟兩個家庭都得生存。三,在知自己車或沒駕證不合法的情況下,司機帶人是不對的。司機先誠懇道歉,時不時上門問候,讓真情感動對方。讓溫暖的愛變成親情。
最後奉勸大家,不管什麼車除了老婆誰也不要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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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林海雪原
這個問題怎麼回答,事實求是的說呢,:現在電動三輪車比較多,一般情況下手續不全,無牌無證,最多有個交強險。在這種情況下出門的車主順道帶的都熟人,如車發生事故,第一看人員傷的輕重,較輕自己私了。第二如人員傷較重還是報警比較可行,減少日後麻煩。第三想說在當下車主出門不要拉搭順風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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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中有點海
這件事我最有發言權了,因為我曾經經歷過:
十年前我父親也是坐朋友的摩托車,路上發生車禍,違規的是我父親的朋友。當時我父親傷的非常重,單單在醫院做手術前前後後花了有十幾萬。我父親的朋友反而傷的比較輕,他家也是比較貧窮的那種,根本不可能承擔我父親的醫藥費,更何況發生車禍的對方也傷的很嚴重,也在追討他出錢,畢竟是他違規的。
好了,現在回答題主的問題。 首先你要看看你的三輪車是否合法,有沒上保險,一般正常的都是有交強險的。當年我父親就是聽了律師的建議,打官司同時告了保險公司,和我爸的朋友,最後保險公司賠了二十幾萬,我爸的朋友也判賠七萬多,但最終考慮到各種原因,我爸並沒有找他賠,畢竟人家也是好心載你的。
如果你的三輪車是有保險的,可以按照以上操作,讓癱瘓的那家人打官司告保險公司和你,最後你賠不賠,就看你們私下怎麼溝通了。
如果沒有保險,對方又找你索賠的話,你可以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畢竟發生事故,大家也不想的。最好是能私了,儘量找對方談,別打官司,就算打贏了官司,我沒錢賠,你又有什麼用呢?還不如私底下盡能力賠償!
這世界上沒有什麼事,透過溝通解決不了的,溝通一次不成,可以溝通幾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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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三輪用途屬性,如果是農用三輪車,走哪個方面程式對駕駛員都不利。如果是手續建全的營運三輪車建議公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