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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史爭朝夕

    到現在為止,由於資料的缺失,九族還是沒有定論,有兩種說法。

    一、九族,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因為古人活的年齡並不長,而誅九族一般用於謀反大案,如果九族是這樣計算的話並不能起到威懾作用,鞏固皇權。所以,這種說法並不靠譜。

    二、妻子兩族族,包括岳父這一族、岳母孃家一族。

    母親三族,外祖父(姥爺)一族、外祖母(姥姥)、還有出嫁出去的姨母及其兒子。

    父親四族,即本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其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其外孫。

    而三族史書上有明確記載父族、母族、妻族。

    歷史上最有名便是方孝孺被誅十族。明成祖朱棣“靖難之役”成功後,希望建文帝舊臣幫他寫即位詔書,方孝孺在紙上寫下“燕賊篡逆”四字,朱棣客氣的說:先生不怕我誅你九族嗎?方孝孺答:誅十族又如何。方孝孺本意不是讓朱棣誅他十族,可他不瞭解朱棣性格。除去九族,又把方孝孺朋友、門生抓起來湊夠十族。這是歷史唯一一次誅十族。

  • 2 # 歐胖胖美食生活

    說太多太複雜,簡單點總結就是:

    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在明代靖難之役時,甚至還出現了誅十族的事情。明成祖朱棣推翻了建文帝朱允炆的統治後,大儒方孝儒誓死不渝並且破口大罵朱棣亂臣賊子,朱棣恨之入骨隨即誅十族。所謂十族就是在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的基礎上,加上了好友同窗三族。

    父三族簡單點說就是父親這邊上至曾祖父到自己這邊所有兄弟姐妹都算進去,還包括其親屬。

    母三族和妻三族道理相同,就是母親和妻子那邊的。很好理解,不用想那麼複雜。總之古代帝王誅九族,很多時候都是為了殺一儆百,震懾百姓。往往在對犯人誅殺九族都是另可錯殺不可放過,只要和犯人有關係,基本上不會放過,這也是為何除了誅九族基礎上甚至還有連坐法。一人得罪全村遭殃的說法。

  • 3 # 司祥5798SI

    誅九族在中國古代與“抄家”,“滅族”伴隨一起使用的。

    封建社會帝王為了統冶,滅掉九族,斬草除根,以絕後患。

    對於九族,歷史上說法不一,書上記載的有兩種。

    1、 從自身算起,上至高祖,下至玄孫,此為“九族”。

    從自身往上數:父、曾祖父、高祖父,再從自身往下數:子、孫、曾孫、玄孫,加上自己總共九代人。

    2、是父族四:自己一家,(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兒女等)。加上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一家,出嫁的姐妹及外甥一家,出嫁女兒及外孫一家。

    母族三,外祖父一家,外祖母一家,姨母及兒子一家。

    妻族:是指岳父一家、岳母一家。

    歷史上有記載的,明初大儒方孝孺

    在靖難之役中為建文帝殉難,被後世視為忠義的楷模。其殉難事蹟的敘事經歷了一個漫長由簡入繁的演化過程。

    隨著一些禁文的解密與歷代的平反,以及一些民間傳說的添入。

    尤為:九族添一族的“誅十族”流傳甚廣,其慘烈盡忠的形象給人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如果翻閱一些資料,細心的梳理一下對方孝孺記載的歷史文獻,以及明代的主要法律,制度後你會發現。

    其整個過程是由諸多歷史,文化因素綜合而成的。

    所以說“誅十族”的出現及流傳有著其複雜的歷史內情,值得我的大家玩味和思考。

    而古人又曰:人到六十古來稀,古代人的壽命不是很長。再說能被誅九族的人,非一般人物,年齡也一定不會很小,他上幾代的有幾個的就不用說了,如果他的後代人丁興旺,也許受牽連的多一點。

    再說古人三妻六妾的,真正要算起來那會牽連很多無辜之人。

    所以九族是哪九族,古人也沒有確切的答案。

    一直以來從古至今九並不是實數再是虛數,老子用“道”來說明宇宙萬物的本質、構成、變化和本原。

    所謂“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三就是指天、地、人,它的含義非常之大。

    三又“生萬物”,所以三泛指多數,多次等。而“三三得久”九又屬老陽,是最大的陽數。

    所以古人認為九就是最大的數,是數的終極,就是極多的意思。

    這可能就是封建社會統冶階級為了加固己的王朝,所採用的及其殘忍的手段。

    所以長期以來你傳我,我傳你。在有重大的刑事案件時,形成了誅九族之說

  • 4 # 小王愛歷史

    誅九族應來自於秦變法後的夷三族法。“九族”也是指親屬。但“九族”所指,同樣諸說不同。一說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玄孫、曾孫、仍孫(古時稱從本身下數第八世孫為仍孫)、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說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子(孃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九族”一說的出現,與古代社會的刑法制度有很大關係。古代社會實行殘酷的株連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滅“九族”,即“株連九族”。隨著時代的變遷,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變化,其親屬之意已經淡出,變成了對與之有關的一切人的泛稱。

     “九族”,一般指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指:父母、兄弟、姊妹、兒子;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  “母族三”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孃家;姨母及其兒子。  “妻族二”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孃家。

    歷史上的解釋有幾種:

    1.三族指的是父族、母族、子族;

    2.三族指的是父、兄、子三族。

  • 5 # 關注趣味多

    看的第一部穿越劇《穿越時空的愛戀》,知道方孝孺,他因拒絕為發動“靖難之役”的燕王朱棣草擬即位詔書,牽連其親友學生870餘人全部遇害,成為中國歷史上唯一一個被“誅十族”的人。

    十族:古時候,有一條刑法是株連九族。那麼第十族就是除了親戚之外的老師一族被稱為十族。

    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子(孃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這九族再加上學生(“門生”“朋友”)合稱為十族。

    三族

    1、謂父、子、孫。《周禮·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注:“三族,謂父、子、孫。” 《儀禮·士昏禮》曰:“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請吉日。” 鄭玄注:三族,謂父昆弟、己昆弟、子昆弟。”

    2、謂父族、母族、妻族。《大戴禮記·保傅》:“三族輔之。” 盧辯注:“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莊子·徐無鬼》:“夫與國君同食,澤及三族,而況父母乎!” 成玄英疏:“三族,謂父母族、妻族也。” 《後漢書·楊終傳》:“秦政酷烈,違啎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 李賢注引《漢書音義》:“父族、母族、妻族也。”

    3、謂父母、兄弟、妻子。《史記·秦本紀》曰:“法初有三族之罪。”裴駰《史記集解》引張晏曰:“父母、兄弟、妻子也。”

    所謂九族,從己身往上數: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數:子、孫、曾孫、玄孫,總共九族。所謂十族,外加門下學生。

  • 6 # 九月讀歷史

    誅九族一般有兩種說法,第一種是指九代,即上到高王母,下至玄孫的九族。另一種是指父親一族四代,母親一族三代,妻子一族兩代(另有一種說是父親,母親,妻子全是三代)。三族在歷史上也多有爭議,第一種是父、母、子三族,第二種是父、兄、子三族。誅九族由來

    誅九族是歷史上一種嚴苛的刑法,就是因為一個人,要把九族所有人全部殺掉。這一律法最早來自秦國,稱為夷九族,是一種連坐刑法。這是秦朝商鞅變法之後的一種刑法,當時商鞅變法編訂戶口,五家為伍,十家為什。按戶籍徵收賦稅和兵士,並施行連坐制度,一家犯法,一什都要收到牽連。秦國推行變法,使得秦國一躍成為七國中的強國,但商鞅卻死於自己之手。他的變法,觸動了許多人的利益,秦孝公一死,他就被統治階級下令逮捕。他就逃往自己的封地,但天黑沒人敢留宿他,因為出了事情,大家都要受到牽連。他最終無路可走,被抓到咸陽,車裂而亡。商鞅變法,變活了秦國,變死了自己,還是挺悲哀的。

    第一個被誅十族

    方孝孺,建文帝手下大臣。因為建文帝削藩,燕王朱棣以“靖難”之名揮軍南下京師。因為建文帝中間的指揮失誤,朱棣大軍一路抵達南京。建文出逃,然後下落不明,建文朝中大臣紛紛見風使舵,投降燕王。因方孝孺是名臣,朱棣就讓他為自己草擬繼位詔書。但方孝孺拒絕並破口大罵朱棣亂臣賊子,朱棣問他就不怕自己誅他九族嗎,方孝孺回答,就算誅十族有如何。結果,朱棣真的誅殺了他的十族,九族之外加上學生為十族,方孝孺也被施以凌遲殺害在南京聚寶門外。

    (誅十族--大明風華劇照)

    【結語】

    無論是誅九族還是十族,亦或是三族,都是古代落後的刑法制度所致。其實就應該誰犯錯,誰承擔,不去連累他人,這才是文明社會。

  • 7 # 墨石坊

    古代皇帝所說的株連九族中的“九族”,以及“三族”的說法,在不同的時期,說法略有差別。

    根據史籍記載,“九族”有兩種說法:

    第一種:指從高祖父至玄孫九代。

    第二種: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可是古代的“九”字,除了代表數量之外,很多時候“九”都代表了一種無窮無盡、數量極多的意義。

    再加上“株連九族”的制度,本來就是為了斬草除根、殺雞儆猴的作用而設立起來的。若是作殺雞儆猴用可能還好;若是為了斬草除根,當要“株連九族”的時候,發現,有一戶人家過往的時候和這被株連的家族關係特別好,那麼這戶人家又怎能不同樣被株連?

    至於“三族”的說法,與“九族”的解釋也相差不多。

  • 8 # 凹凸花開

    古代皇帝要誅九族的原因

      中國古代「抄家」和「滅族」經常是伴隨使用的,目的在斬草除根--完全除去復仇的實力和人脈。少康中興「有田一成,有眾一旅」就是除之不盡的後果,吳子胥與吳伐楚是滅族不徹底的結果。因此,秦始皇開始有「族誅」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後代越來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連最廣的是明成祖殺方孝孺,誅其「十族」。

      族誅是死刑的一種,它是古代封建社會的殘嚴懲罰,最多誅十族。此刑法亦正正對於以家庭為本位傳統社會,例如古時的中國。

      當其間一位家庭成員犯下通番賣國、欺君犯上、密謀造反等滔天死罪時,當權者為免除後患、斬草除根就會對犯事者施行此酷刑以穩固本身政權。而族便是有血緣關係的親屬之合稱。

      誅九族應來自於秦變法後的夷三族法。九族說法不一樣,但是前史上公認誅九族是極端嚴酷的懲罰。漢代儒家則有二說,一曰,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即異姓親族。其間父族四就包含被處以者一族,即違法者之爸爸媽媽朋友姐妹兒女,另及姑母和其兒、外甥、外孫。母族三,即其外祖爸爸媽媽、姨母與她兒。而妻族二便是岳父和岳母。另一個說法便是由被處以者上推四代至高祖,下推四代至玄孫;橫推三從朋友。即上至高祖、曾祖、祖及父,下至玄孫、曾孫、孫及兒,旁則由朋友、堂朋友、再從朋友、表朋友、甚至從族朋友停止,通被誅連。在南韓,真平王元年(正值中國南北朝),新羅國,就曾有伊阿餐柒宿和阿餐石品,二人由於謀反,於東市被處以誅九族。

      誅九族包括哪些人

      依舊說,九族指高祖、曾祖、祖、父、自己、子、孫、曾孫、玄孫。這是同姓的族(按照五服所代表的親屬關係來說,九族之內的人都是有服的。無服的叫做黨,比如父黨、母黨、妻黨)。

      分得細說,父之父為祖,古稱王父;父之母為祖母,古稱王母。祖之父母為曾祖父、曾祖母;曾祖之父母為高祖父、高祖母。

      子之子為孫,孫之子為曾孫,曾孫之子為玄孫,玄孫之子為來孫,來孫之子為晜孫,晜孫之子為仍孫,仍孫之子為雲孫。

      父之兄為世父(伯父),父之弟為叔父,簡稱為叔伯。世父叔父之妻稱為世母(伯母)叔母(後來稱為嬸子)。伯叔之子(堂兄弟)稱為從父晜弟,又稱為從兄弟,這是同祖父的兄弟。父之姊妹為姑。

      父之叔伯稱為從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其妻稱為從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其子稱為從祖父,俗稱堂伯、堂叔,這是同曾祖的叔伯,其妻稱為從祖母(堂伯母、堂叔母),堂伯叔之子稱為從祖晜弟,又稱為再從兄弟(從堂兄弟),這是同曾祖的兄弟。

      祖父的伯叔是族曾祖父,稱為族曾王父;其妻是族曾祖母,稱為族曾王母。族曾祖父之子是族祖父,稱為族祖王父。族祖父之子為族父。族父之子為族兄弟,這是同高祖的兄弟。

      兄之妻為嫂,弟之妻為弟婦(後稱弟妹)。兄弟之子為從子,又稱為侄;兄弟之女為從女,後來又叫侄女。《爾雅·釋親》“女子謂弟之子為侄”,《儀禮·喪服傳》“謂吾姑者,吾謂之侄”,可見上古姑侄對稱。兄弟之孫為從孫。

      姊妹之子為甥,後來又稱外甥。女之夫為女婿或子婿(婿的本義是夫,女婿是女之夫。子在上古兼職兒子和女兒,子婿也指女之夫),後來省稱為婿。

      父之姊妹之子女稱為中表(表兄、表弟、表姊、表妹),中表是晉代以後才有的稱呼。

      母之父為外祖父,古稱外王父,母之母為外祖母,古稱外王母,外祖父之父母為外曾王父與外曾王母。母之兄弟為舅,母之姊妹為從母,母之從兄弟為從舅。母之兄弟姊妹之子女為從母兄弟與從母姊妹,後來也稱為中表。

      妻又稱為婦。妻之父為外舅(岳父),妻之母為外姑(岳母)。妻之姊妹為姨。

      夫又稱為婿。夫之父為舅又稱為嫜。夫之母為姑。連稱為舅姑或姑嫜。夫之妹為小姑(中古以後的稱呼)。夫之弟婦為娣婦,夫之嫂為姒婦,簡稱為娣姒,又叫妯娌。

      婦之父母和婿之父母相謂為婚姻,分開來說,則父之父為婚,婿之父為姻。連婿相稱為婭,後代俗稱連襟(襟兄、襟弟)。

      後世所謂誅九族,包括從高祖到玄孫的直系親屬,以及旁系親屬中的兄弟、堂兄弟等,是一併切斷了整一群的社會的人,說是專制時代最慘無人道的刑法也無可厚非。

  • 9 # 愛你無悔132539948

    “九族”也是指親屬。但“九族”所指,同樣諸說不同。一說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玄孫、曾孫、仍孫(古時稱從本身下數第八世孫為仍孫)、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說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子(孃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三族”即是父族,母族,妻族

  • 10 # Crazy歷史

    中國古代雖然在教化民眾、統治管理上以儒家為主,甚至很多朝代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然而,大多數時候實際上是百家爭鳴,百花鬥豔。諸子百家在封建統治或民眾生活中的不同層面,分別佔據一席之地。

    而以法家思想為根本的律法制度,便是維繫江山的一種極為重要的方式。古代刑罰明目頗多,不同時代都會有新的刑罰出現。而類似於武周時代,更是酷吏橫行,在刑罰方面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滿清十大酷刑便是令人們聞風喪膽的刑罰“巔峰之作”。然而,這些酷刑,大多是針對於個人。在中國歷史上,還有著更為慘無人道的刑罰,那便是誅九族,夷三族。

    所謂九族,因為各個朝代都有著不同的理解,所以迄今為止也難有統一定論。目前人們普遍接受的說法有兩種:一是“父四族,母三族,妻二族”,共計九族;二是以自己為基,往上直到高祖,往下直到玄孫,是為九族。

    誅九族在中國有著深遠的歷史。其最早起源於夏朝,椐《尚書》記載,被後人稱頌為賢君的夏啟和商湯在每次出征之前的都會警告士兵,如果戰鬥中逃跑,就會將他及他的父親、兒子及孫子一同處死。《史記》記載:秦始皇一統六國後,為防原諸侯國造反,正式把“夷三族”列入法典,所以,夷三族只是把主犯這一直系血脈的男丁斬盡殺絕,並不牽連外房族人。

    然而,到了以殘酷著稱的隋煬帝時代,夷三族已經不足以滿足其變態陰暗的心理,以至於從他開始演變成了“誅九族”的刑罰。

    但是現代人瞭解歷史多是透過各種歷史小說或是影視劇,而因為編劇的不嚴謹,導致很多人對於“株連九族”和“誅九族”兩種說法混為一談。其實二者的嚴重程度完全不同。所謂株連九族,就是一人犯法,九族之內沒有出五服的人統統有罪。但是這個罪行的判定卻是可以斟酌一番的。從古代相關的案例來看,犯下株連九族罪名後除了主犯之外,其他人若是男丁,一般會被髮配或者充軍,如果是女性,那麼大多會被充入官營的妓院。但誅九族就嚴重了許多,只要是九族五服之內所有人員,都要被統統殺掉。

    其實,誅九族這種說法雖然流傳甚廣,但是除了極個別的朝代,犯下了極為嚴重的罪名,一般極少被執行。在大多數時候,誅九族只是起到一個震懾作用。相比之下,株連九族就比較常見了。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流傳更廣,殘忍程度略微次之的刑罰——滿門抄斬。所謂滿門抄斬,就是將其家中所有人員,包括護衛、僕役等人統統殺死。

    不過,除了誅九族之外,還有誅十族的案例。那便是明成祖時期的方孝孺。因為方孝孺不願意為朱棣起草即位詔書,以至於被朱棣一氣之下滅了十族。所謂的第十族,是包括了其學生朋友等的在內。而十族被誅,在世上和方孝孺有關聯的人幾乎被消滅殆盡。不過這種說法多見於野史,在正史當中並無記載。

    不管是夷三族還是誅九族,都是封建時代為了維護自身統治地位所設立的酷刑而已。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文明的進步,這種慘無人道的刑罰越來越不得人心,伴隨著封建王朝的衰敗,這些曾經彰顯了統治者強橫意志的刑罰最終也消失在了歷史的煙塵之中。

  • 11 # 木子是猴子1月29週年

    到現在為止,由於資料的缺失,九族還是沒有定論,有兩種說法。

    一、九族,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因為古人活的年齡並不長,而誅九族一般用於謀反大案,如果九族是這樣計算的話並不能起到威懾作用,鞏固皇權。所以,這種說法並不靠譜。

    二、妻子兩族族,包括岳父這一族、岳母孃家一族。

    母親三族,外祖父(姥爺)一族、外祖母(姥姥)、還有出嫁出去的姨母及其兒子。

    父親四族,即本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其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其外孫。

    而三族史書上有明確記載父族、母族、妻族。

    歷史上最有名便是方孝孺被誅十族。明成祖朱棣“靖難之役”成功後,希望建文帝舊臣幫他寫即位詔書,方孝孺在紙上寫下“燕賊篡逆”四字,朱棣客氣的說:先生不怕我誅你九族嗎?方孝孺答:誅十族又如何。方孝孺本意不是讓朱棣誅他十族,可他不瞭解朱棣性格。除去九族,又把方孝孺朋友、門生抓起來湊夠十族。這是歷史唯一一次誅十族。

  • 12 # 默凡

    我們經常在宮廷電視劇中看到一些貪官汙吏因為事情敗露,被皇上下旨誅九族,誅三族。許多人不明白其意,那麼究竟什麼是九族三族呢?

    誅九族(其中一種說法)

    誅九族是指一人受罰其族人也一同受罰,目的是為了斬草除根,永絕後患。九族”所指,諸說各有不同,主要認為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孫。

    九族一般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指的是:當事者自己一族,外加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

    母族三指的是:當事者外祖父的全家、外祖母的孃家、姨母及其兒子。

    妻族二指的是:岳父全家和岳母的孃家

    通俗的說就是隻要與當事人有血緣關係的人盡皆殺之。

    誅三族

    其一:父族、母族、妻族

    其二:父族、只族、子族

    (1)謂父、子、孫。《周禮·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 鄭玄注:“三族,謂父、子、孫。” 《儀禮·士昏禮》曰:“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請吉日。” 鄭玄注:三族,謂父昆弟、己昆弟、子昆弟。”

    (2)誅三族或曰“夷三族”。而對於三族的說法,亦有不同。有說,父母、兄弟、妻子是三族;另說,則以父、母、妻為三族;亦有以父、子、孫為三族的說法。而於秦末時期被處以誅三族的丞相李斯和宦官趙高就是史例之一。

    上述都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殘酷刑罰,其目的都為統治者削除後患之憂。隨著社會的發展誅族等酷刑已經被取締。歷史上著名的典故有:趙氏孤兒案、方孝孺案等

  • 13 # 曹老師xixi

    三族一般指的是父族、母族、妻族。

    唐代學者成玄英說:“三族,謂父母族、妻族也”

    明代學者李賢解釋《後漢書》中寫的:“秦政酷烈,違啎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即“父族、母族、妻族也。”

    九族涉及的人就比較多了,一般指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即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兒之子、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之父、母之母、從母子和岳父、岳母。

    除此之外,歷史上還有誅五族、誅七族和誅十族。

  • 14 # 情繫州城

    誅九族是指誅滅上自高祖、下至玄孫。高、曾、祖、考、已身、子、孫、曾、玄共九代。

    歷史上有名的誅九族:

    1、荊軻。世人無不為荊軻的勇氣感到佩服,而其失敗的後果除了自己慘死外,也使得七族被誅滅。刺殺失敗的後果未免也太過沉重,而封建統治者誅滅其七族也正是起到了震懾作用,但是,凡有想要刺殺皇帝的雖說自己不怕死可多少還要掛念自己的家人們。

    2、方孝孺。誅九族也只有方孝孺一人,誅十族可能也就是民間流傳的一個說法了。

    三族指的父族,母族,和妻族。

    秦始皇誅荊軻七族也是第一次由誅三族轉變過來的,而既然有誅七族這種刑罰。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孃家、姨母及其兒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孃家。

  • 15 # 春風解語

    “九族”指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這等於斬草除根,看過《趙氏孤兒》的都知道,那就是留了後患。

    “父族四”,指代當事人自己的家族,外加出嫁的姑母以及兒子、出嫁的姐妹以及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這就太狠了,每次看到電視劇裡說,誅滅九族,聽起來是輕飄飄的一句話,可是歷史上誅滅九族,其實是很殘忍的。

    而“母族三”,指的是當事者外祖父的全家、外祖母的孃家、姨母及其兒子。所謂“妻族二”,指的是岳父全家和岳母的孃家。

    趙氏孤兒劇照

    為什麼古代的統治者這麼狠,就是因為要把一切可能扼殺在搖籃裡,但是滅九族,等於把當事人有一點血脈相連的人都誅滅乾淨,可以想見,在古代,統治者有多麼殘忍。

    明成祖朱棣對方孝孺,實行了更狠的“誅十族”

    瓜蔓抄,這個刑法,一聽名字就殘忍無比,這是一種滅族的做法。

    清梁章鉅《稱謂錄》第八卷:永樂族景清,轉相支連九族之姻親,門生之門生,名瓜蔓抄。

    這段記載可以看出來,明成祖朱棣就對方孝孺用過“瓜蔓抄”,相當於誅滅十族。

    明成祖朱棣

    這是古代統治者為了鞏固自己的利益,想出來的殘忍刑法,這個誅滅十族,等於把當事人的學生也一併誅滅了。

    史書記載,因方孝孺案連坐被殺者達八百七十三人,發配充軍者高達千餘人,時稱“瓜蔓抄”。

    楊玄感造反,被隋煬帝誅滅九族

    在古代,造反絕對是重罪,歷代帝王對造反者永遠是嚴酷的。

    第一次出現誅九族的明確記載,是出現在隋末。

    楊玄感以為趁隋煬帝出征,是個起兵造反的好時機,可是天不作美,他失敗了。楊玄感失敗後,深知後果是可怕的,就讓自己的弟弟殺了自己。

    他雖然死了,但是隋煬帝是恨他的,隋煬帝為了徹底震懾懷有異心的人,不僅讓楊玄感死無全屍,他家族也被牽連,明確“罪及九族”。

    古代的株連九族,是統治者對付反抗者的手段,目的是為了震懾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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