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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話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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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素橙書畫藝術工作室
任何人都可以完成一個藝術品,不一定非要是藝術家。只要作品足夠表達你的意圖,而且引起群眾共鳴,就可以稱得上是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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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宜東1957
這個說法是反的,能夠創作出偉大的藝術作品的人才是藝術家,而很多藝術家江郎才盡之後,卻再也無法創作出合格的藝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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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國畫大叔
從2方面分析
一:倫理道德層面
誰創作的藝術作品誰便天然對它擁有智慧財產權。
二:題主的意思大概是:一些老師在自己學生作品上籤自己的名,以提高創作數量。
如果老師在學生不知情或不同意的前提下,依然簽名,則屬於違反智慧財產權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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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焦點時訊
這個不一定,藝術來與生活,藝術家是專業的藝術品創造者,民間也有很多善於創作的高手,“高手在民間”說的是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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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心靈雕刻師
藝術作品必須由藝術家來完成嗎?我可以理解為藝術作品製作過程是不是由藝術家自己親自完成嗎,如果是這個意思的話,藝術作品並不是完全由藝術家完成的,像,南海三面觀世音菩薩像等大型的藝術作品並不是由藝術家親自完成的,藝術家只是塑出藝術作品小型雕塑小稿,由專業工匠按比例方法制作出來的,向南海三面觀世音菩薩就是有很多人按小型雕塑放大分塊用銅板敲打製作出來,拼裝起來的,藝術家再厲害也不可能自己一個人完成這樣的作品,完成這樣的雕塑既需要會鍛銅雕塑工藝,又需要電焊,氣焊,氬弧焊,鋼筋骨架方法制作等很多工藝。像很多的大型雕塑都不是由藝術家親自完成的,需要很多專業的工匠製作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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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鵬Art
藝術作品必須由藝術家完成
既然是藝術作品了,那完成作品的不是藝術家是誰?難道是某某某?不過,藝術家現在的門檻真的很低,好像誰都可以自稱藝術家,一股子雄心壯志的樣子,野心勃勃哇!既然是家嘍,那一定盛產藝術品嘍,我想未必吧!那藝術作品必須是由藝術家完成嗎?必須的!呵呵,我都繞糊塗了!我覺得首先得知道什麼是藝術作品,什麼樣的作品稱得上是藝術?藝術無標準那是為了藝術的發展而言,為了自由與創新而言,但藝術品還是有一定的準頭的,不然拉坨屎也成了藝術作品?那不是要笑掉大牙!
藝術作品,加上藝術這兩個字就顯得高大上了,一下就和普通什麼物件撇清了關係,劃上了界線。咱暫且不論什麼雅俗之爭,就藝術作品而言,必須得符合一個“新”字,沒有新意,毫無創意,那算什麼藝術作品?還有“心”字,沒心沒肺的作品,自個兒都不感動,讓誰動心?有了這兩字還不夠,“格”字相當重要,一個藝術家毫無風格,今天這樣,明天那樣,沒什麼垂直深度,我看難,藝術之路苦哇!暫時想不起來還有什麼,大家一定會說還有“美”字,呵呵,美就是一時髦字眼,醜也是一自然現象,何必遮掩,所以美醜不計嘍!藝術作品必須由藝術家完成嗎?只要是藝術作品,那完成的必然是藝術家嘍,反正我是這麼認為的,邏輯上是通順的。現如今,藝術作品花樣百出,有的不一定是藝術家親自來製作,但藝術家一定是拿方案出點子的那位,也或許是合夥人呢?總之一定是參與者,否則藝術作品如何誕生?那機器人書法作品,也是人為吧,得輸入程式什麼的吧!我不是很懂,但機器人如何牛逼,那也得是聽人指揮,是不是?所以,藝術作品必須由藝術家完成,參與其中,才有藝術作品這個產物,否則豈不是空中樓閣?
不要講什麼人才出自民間,藝術作品也不一定是什麼家完成的,不對吧!既然是藝術作品,那完成作品的不是藝術家?難道是某某某?呵呵!民間大家有的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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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藝術狂人2
藝術家的作品,比如說繪畫作品,從構思草圖,起稿,鋪大色調,深入刻畫,最後的調整收尾
這麼複雜的創作過程,並不一定整個創作過程,都是畫家一個人完成
西方美術史上,十七世紀畫家魯本斯,是巴洛克繪畫大師
巴洛克藝術,畫風富麗堂皇,雍容華貴,色彩豔麗,主要是服務於宮廷,教會,貴族上流社會
畫家魯本斯,23歲在義大利任宮廷畫家,31歲在佛蘭德斯任宮廷畫家
畫家的作品,優美典雅,色彩豔麗鮮明,用筆灑脫,形體豐滿,圓潤誇張,特別迎合上流社會的審美趣味,特別適合裝飾渲染宮廷的富麗堂皇,歌頌帝王權貴的勢力
魯本斯的事業越來越輝煌,許多訂單源源不斷湧向他的工作室
為了按時完成各方訂單,魯本斯建立巨大工作室,聘請一些畫家和助手們,並招收學生幫忙
通常是魯本斯本人親自起草,畫出整體大形,然後由學生,助手接手繼續畫,最後調整收尾,由畫家魯本斯親自收尾完成。
所以,巴洛克繪畫大師魯本斯,是一位高產畫家,他的工作室總是能批次生產許多藝術品
所以,藝術家的作品,不一定都是從頭到尾一個人獨自親自執筆完成
如果一個畫家知名度很高,源源不斷的人來買他的畫,那肯定一個人忙不過來,為了按時完成訂單,只能聘請助手來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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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鴻鵠迎罡
藝術作品肯定需要藝術家獨立創作完成,這件作品才能簽上藝術家的大名,藝術家才能100%享有作品的著作權。若是由兩個以上藝術家創作完成的作品,會被認為是合作作品。況且,合作完成作品,需要兩人做到親密配合,才能挖掘出較強的藝術魅力。
蘇新·花神
就拿我國四大名著之首的《紅樓夢》來說,總共有120回,曹雪芹寫出了前80回,也是全書最重要、最精彩的部分,但他沒寫完去世了,之後由高鶚續寫了後40回,雖然後40回的水準要遠遠低於前80回,但在《紅樓夢》出版時,都要署上曹雪芹和高鶚兩人的名字,不會讓曹雪芹獨享該書的著作權,只因為高鶚也出功出力了,他應該享有那份榮耀。
恩霍拉斯作品
在繪畫創作中,同樣如此,從醞釀、構思、起草,再到描繪、造型、設色、渲染,到最後收筆完成,都由畫家獨自來完成,只有如此,這幅畫才能算作畫家頭上,而不是合作創作的作品。
因為藝術創作從來都是個體化勞動,自始至終是一個人的工作,哪怕別人只出了很小一份力,也不該抹殺。
喬爾喬內《三哲人》
像我們非常熟悉的一幅著名油畫《沉睡的維納斯》,雖然署名是威尼斯畫派著名畫家喬爾喬內(1477年——1510年)所畫,但實際上這幅畫是他跟師弟提香(1488年——1576年)共同完成的。喬爾喬內刻畫了近處的維納斯,以及毛毯、枕頭和草地,遠處的樹木、城堡、雲霞等背景,則由提香刻畫,他們師兄弟共同參與了創作,在美術史的說明上,也是署名他們兩人。
《江山如此多嬌》
再如,那幅著名的《江山如此多嬌》大型山水畫,是為了表現新中國成立後蒸蒸日上的景象而創作,悠遠壯麗的山河之上,一輪夕陽冉冉升起,把橘紅色光芒照射在大地,看起來一派生機勃勃。此畫是山水畫大家關山月和傅抱石共同創作,實際上大部分景色,如山川、河流、松樹、大地,都由關山月所畫,傅抱石只畫了一輪明亮的太陽,渲染了幾筆陽光,因此,這幅畫還是算在他們兩人頭上,不因為關山月畫得多而讓他獨享署名。
提香《烏爾比諾公爵夫人》
可見,只有一個畫家在創作時,所有的內容都出自他的手,他才是這幅畫唯一的作者,哪怕別人給作品補了幾筆,也完全會被算成是合作作品。因為在獨立完成作品時,所有的工作都是個人的智慧結晶,帶有鮮明的個性化表達和個體經驗,是其他人無法模仿和複製的,這也是藝術創作最吸引人的部分。
對藝術家來說,在創作過程中,是一次精神的歷練和涅槃,得到的精神享受無與倫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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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趙洋覓藝
當然不是,現在還有觀念藝術,想一想就成藝術了,再比如羅丹,他雖然是偉大的雕塑家,可到後期他的作品幾乎,是他的學生,他的團隊的製作的,他可能就是提供一些想法意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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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黃智637
藝術作品必須有藝術家完成,這不是絕對。有些藝術作品不是藝術家也能創作出來。有些人不是藝術家但是創作出藝術作品,不能說他不是藝術家創作的就不是藝術作品。藝術家只是一個名稱而已,沒有必要藝術作品非要藝術家來完成。對於藝術作品,只要符合藝術標準,藝術家能完成,不是藝術家也能完成。
例如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出現的“流行主義藝術”畫派。這個畫派中有些人不是專業的畫家,只是繪畫愛好者。他們以自己的繪畫技能,畫出了許多名人、電倚、花束等繪畫作品,還採用包裝盒子和罐頭作為靜物來進行繪畫創作。這些繪畫作品有的被保留下來,符合繪畫藝術標準,被人們認同可稱為藝術作品,雖然藝術價值不高,但也能稱為藝術作品。
我國的民歌是各民族人民在長期歷史中所創造的豐富多彩的藝術形式。無論是反映人民生活的深度和廣度,都有藝術性的審美價值。我國的民歌是集體創作的藝術作品,他們大多數人不是藝術家,只是民間藝人和民歌手,但他們創作的民歌具有藝術作品的審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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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山與水劉異
藝術品不一定是藝術家來完成,我們中國的傳統藝術有幾千年的發展史,它是中國人類智慧的結晶,炎黃子孫不僅崇尚文化藝術同時倡導工將精神,中國歷史上遺留下的青銅器,青花瓷器,絲織品,玉雕藝術品不一定都是藝術家來創作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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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詩夜城主
這問題就好比“吃飯可以讓別人代吃嗎?”如果可以的話,那麼藝術家的藝術作品也可以讓別人代替完成;毫無疑問的事情,藝術作品必須由藝術家自己完成,或者可以兩個藝術家共同完成一件藝術作品,比如油畫《沉睡的維納斯》就是由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大師喬爾喬內與其師弟提香共同完成,
之所以說藝術作品必須由藝術家自己親自完成,那是因為藝術作品首先反映的是藝術家自身的情感,其次才寓意一些社會現象,一件作品是藝術家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想,已經發生的或還未發生的事情的表達,比如繪畫是情緒的表達,畫作的筆觸有輕重深淺都反映著不同的情緒,
我們都在反反覆覆的強調“藝術來源於生活”,一件藝術作品不只是單純的在表達藝術家個人的情感就夠了,而是要有一定的社會價值,換句話說,藝術是要高於生活,創造更美好的生活,這也是藝術家的責任和義務,如果藝術作品不由藝術家親自完成的話,那麼如何體現藝術的尊嚴呢?
再舉個例子說明一下,現在我們在藝術市場上可以看到很多關於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世界名畫”,比如達芬奇的《蒙娜麗莎》,但這些都是高仿贗品,因為真正的《蒙娜麗莎》在盧浮宮裡,那些高仿贗品絕不是達芬奇本人創作的吧,換句話說,如果藝術家的藝術作品不是自己親自完成,那麼就只好變成高仿贗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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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燈影書畫
藝術作品必須由藝術家完成嗎?我的答案是不一定。誠然,藝術家之所以為藝術家,其擔負的責任和使命就是創作成熟的藝術作品為人們提供精神食糧。不能否認,大部分的藝術作品是由藝術家完成的。但是不能排除,也有一些藝術作品並非由藝術家來完成,而是群眾集體智慧的結晶或者是名不見經傳的能工巧匠創作完成的。比如我們故宮博物館裡的許多價值連城的藝術品就不是專屬的藝術家完成的。
唐玄宗與楊貴妃聯袂創作了《倪裳羽衣舞》曲,這是公認的音樂和舞蹈藝術作品,但是唐玄宗和楊貴妃並不是藝術家。很多演員出演了影視藝術作品,有的還獲得了大獎,但是大部分演員並不能因此就享有藝術家的稱號。
還有很多經典傳世的藝術作品是作者未成名時創作的,如高爾基的《人生三部曲》、梵高的《向日葵》等等,這些作品開始並沒有被認定為藝術品,作者更沒有人看作是藝術家,藝術家和藝術作品都是後來才得到了世人的認可。
因此,藝術作品必須由藝術家來完成這個結論是不成立的。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藝術作品都不可能必須由藝術家來完成,這是由藝術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的本質和規律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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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木河藝術空間
藝術作品必須由藝術家完成嗎?這個問題的提出,回答起來即簡單又複雜,我的答案是否定的,藝術作品不可能是藝術家的專利。
大量的例子可以告訴我們,藝術是大眾的藝術,藝術來源於生活,來源於大眾,藝術是生活中提煉出來的精華,從古至今,前人給我們留下了大量的藝術作品,這些藝術品的創造者,大部分都是默默無聞的匠人,沒有人知道他們的名字,如敦煌壁畫、古代巖畫、雕塑、建築、傢俱,甲骨文、金文、碑文、詩歌、民謠、服飾、雕刻等等等等,不勝列舉。
另外,藝術家的稱號獲得之前,什麼都不是,是因為不斷努力耕耘之後,他的作品有了一定的高度,被業界和大眾認可之後,才冠以藝術家的稱呼。所以說,藝術品不是必須由藝術家來完成的。
再有,藝術家的作品一定是藝術品嗎,當然不是,很多藝術家成名之後的作品都是俗不可耐的,也有很多應酬之作。這樣的作品是稱不上藝術品的。
綜上所述,藝術品不是必須由藝術家完成的,有很大一部分藝術品都是出自民間,俗話說高手在民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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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水墨畫家陳莊
藝術是人創造的,是人為的藝術,稱呼為藝術作品,是說作品達到了藝術所要求的高度,是為藝術作品,創作藝術的人才配為藝術家。作品不為藝術,那創作的人也不配稱呼為藝術家,我這樣說的意思,普通人也能創作藝術作品,只要是藝術作品,普通人也是藝術家。
藝術作品是藝術家創作的本分,如果藝術家創作出畫面粗糙、品味低下的作品,能叫藝術嗎?不能,相反,藝術作品是普通人創作的,普通人具有了藝術高度的作品,也便成為了藝術家。
藝術作品是人完成的作品,藝術家本應創作優秀的藝術作品,只要作品優秀,夠得上“藝術”的尊稱,那完成作品的人自然是藝術家,先有作品再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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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藝術燈光工程師李澤念
最近有小夥伴向我提出了這個問題:藝術作品必須由藝術家完成嗎?
實際上,問題的答案取決於是否存在反例,即是否存在非藝術家創作的藝術品。如果用較狹隘的藝術家之定義,那麼答案是肯定的,但如果認為人人都能參與藝術品的創立和儲存活動,那藝術品目前仍無法獨立於人而存在。換句話說,人的存在賦予物品以藝術的意義。
不過,非藝術家親自制作的東西能否成為藝術品,依舊是個有趣的命題,值得我們思考一番。在之前一篇文章不要被藝術玩了,你覺得它對了就對了中,我曾談過「指認」這個概念,當代藝術家透過「指認」行為能將各式各樣的現成品——如杜尚的小便池和腳踏車輪——轉化為藝術作品。但可惜的是指認行為發生在藝術品內部:即把一切與其藝術身份有關的思考和線索摺疊進了作品之內,並迫使尋常物脫離原有語境,進入藝術語境之中。因此,是否存在著比「指認」更外部化的操作辦法來創作藝術品呢?換句話說,我們要達成的目標是:1)完全不介入藝術品物質層面的製作過程;2)同時完全不介入藝術品的身份指認過程,這可能嗎?完全可能,可實際上這是一幅義大利畫家洛倫佐·洛託繪製於1505年的《青年男子肖像》的黑白印刷品,它的原作本來就是一件藝術品,而藝術家叫人把原大複製品(28x23 cm)貼到了一塊畫布上,並闡釋為「看著洛倫佐·洛託的少年」從而完成了創作。
藝術家並沒有介入物質層面的製作,當然也沒有指認這塊具體的黑白印刷品就是件藝術品。他只是拿印刷品充當藝術闡釋的相關圖示而已。因此,保利尼只是在現成藝術品上冠以自己的名字,使一件作品轉化為另一件,闡釋」成了藝術。保利尼對一件現成藝術品的「闡釋」行為,本可以由藝術批評家完成,也可以在任何媒體上操作,只需最終指向作品即可。但使「闡釋」成為藝術的關鍵其實是它簡潔而優美的特質:“看著畫家洛倫佐·洛託的少年”即是被懷念、欣賞的物件,也是懷念、欣賞的主體。換言之,透過與現成藝術品的「互文」(隔空對話),使原作改觀,並創造一件新作品。這種貧窮藝術家的創作套路還能玩下去,好比接力跑一樣,阿爾巴尼亞藝術家Andrian Paci自2006年開始“創作的”作品就拿保利尼的作品作為「互文」物件。同理,展示用的觀眾照片和保利尼作品副本的複製品全都是圖示罷了。而藝術家的工作僅是引出一條闡釋,即當我們看著洛倫佐·洛託的《青年男子肖像》及其所有副本時,我們還看到了朱利奧·保利尼。換言之,他把我們剛才討論的內容變成了藝術品。
現在我們碰到了一個問題,難道這種“猴戲”也算藝術嘛?
完全可能!
▼藝術和語言小組,《索引001》,1972年
藝術創作中的「互文性」對應著一個很新的概念——「超文字」。我們甚至可以說,「超文字」及其相關的「超連結」概念是藝術家發現的。這位藝術家叫做博爾赫斯,他在《小徑分叉的花園》一文中成功描述了超文字的形式,即一種彼此連結的文字形式。後來在視覺藝術上的諸多實踐都是對這個概念的演繹。觀眾可以抽取檔案內容閱讀、理解並建立之間的關係
其中最直接的再現形式是上面這個由藝術和語言小組在1972年於卡塞爾文獻展展出的作品《索引001》。藝術家摘取各式各樣的文字和語段製作成一個個檔案,然而在檔案之中/之間,前後左右的段落並不存在明顯的關聯性,但所謂《索引001》的作品其實是要等待觀眾發現其間的關聯後才能生成作品。簡單的說,藝術和語言小組僅提供了這件作品一部分的原物料,而真正透過「指認」、「闡釋」或「互文」“創作”作品的主體和空間卻是觀眾的大腦。
現在,讓我們回顧最初的問題:藝術作品必須由藝術家創作嗎?藝術和語言小組的作品明確回答了我們:不,觀眾也可以創作作品,但反過來,作為原物料的提供者,藝術家同時達到了無為而為的創作高度。可我們之前說過,藝術家在創作過程中其實是作品的第一個觀眾,因而帶著這種新思路去看待問題就會發現一個嶄新的藝術創作模式:它否認天才、靈感和創造力,而肯定態度、語境和競爭力。2014年11月,阿根廷布宜諾斯埃利斯的PROA藝術中心組織了一場名為《藝術中的經典》的展覽,其中的展品幾乎都是錯置時空的複製品或與經典藝術呼應的當代藝術品。比如上面這兩件,看上去左邊的雕塑比右邊的油畫更接近原作,但實際上後者更接近雕塑的創作年代。歷史上諸多藝術傑作之遺產在今天這個時代早已亂成了一鍋粥,融化在藝術家的直覺裡。
如果我們把藝術家看成作品的第一個觀眾,看成藝術傳統的忠實觀眾,那麼我們會發現藝術家在創作作品時並非一個人在戰鬥,一整套藝術傳統正鼓動著他、挑唆著他,且逼迫著他以某種特殊的形式創作他的作品。這是一種無法完全規避互文性,又充滿了競爭氛圍的創作模式。正如羅蘭·巴特的口號「作者已死」,在這個新模式中,作者到底是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品怎樣了在上面的例子中,我們發現不論如何藝術家的身份是摻雜質的:1)他的「直覺」與藝術傳統有關係;2)他的作品材料會篡位而沖淡藝術家的創作地位;3)他的作品結構蘊含著意料之外卻必然出現的重要價值;4)他的創作行為同樣在回望、觀察以至於干預藝術家自己。
完全是一鍋亂燉!但在這混亂之中,我們能讀出兩個明確的答案:
1)藝術作品不必須由藝術家完成;2)藝術家無法純然靠自己完成一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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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從北方從日出之地飛來
別人能完成嗎?在這個領域,沒有瞎貓碰死耗子的事,沒有撞大運的事。沒有“我萬一哪一天畫出了蒙娜麗莎”的事。這是一種天賦,是手隨心動的天賦。後天努力只是把這種天賦雕琢成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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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老頭156934080
答:不完全是有藝家完成的,為什麼?
確切的說,大部分藝作品,都是民間能工巧匠和農民工來完成的。
比喻:你走進公園,各種石雕都是民間石匠雕刻完成的。
比喻:各種家庭木雕家具,都是民間木匠雕刻完成的。
比喻:城市各種風景建築群,都是民間泥瓦工和農民工建設完成的。
比喻:各種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手工藝術產品,都有普通老百姓手工完成的。
因為,藝術家掌握了文化藝術的話語權,定價權,物以稀為貴,所以,藝術家就把自己創作的那幾件藝術產品,價格定得很高,把民間的藝術產品,價格定的很低。
因此,就造成了人們認為,所有的民間藝術產品,都是藝術家創造的認識,所有的文化藝功勞,都歸功在藝術家頭上的錯覺,這種認識是不正確的。
(願創於2020年1O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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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北京李福林
您 問:藝術作品必須由藝術家完成嗎?
我 答:首先,我認為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它由兩方面的內容組成 :一、作品與創作者的關係(即 : 藝術作品該由誰來完成);“藝術家”完成的作品,就肯定是藝術作品嗎?二、真正的藝術作品與藝術家之間的關係。
若按題意,很顯然,我應該著重於回答二。但是,我為什麼要先寫出一,再寫出二呢?
因為,我想到了一句極其重要的話 : 作品,說話。即作品具有藝術的含金量多少,必須取決於作品本身的屬性與品質!因此,大家應該多多關注於去鑑定“蛋”的屬性與品質而不應分心至於那隻“下蛋的雞”。
當然,會下蛋的,還有別的卵生動物;當然,這別的動物,也可分別對應於別的藝術類型。如音樂、舞蹈、文學、攝影......等等。
蛋,由雞生下來之後。我們,就應該關注於蛋的品質了。吳冠中先生批評說,體制內養了一大群不下蛋的雞。那些雞們聽聞,跳出一個代表,直懟先生,言 : 我們是公雞,不需要下蛋。言下之意是,只要會打鳴,會與母雞交配,繁衍後代,體制就得無條件地養著,故意漠視與挑釁先生所言“根本沒有必要去浪費納稅人那麼多的錢,豢養如此眾多的公雞”之意,這點,我相信大家看到這裡,自然心知肚明。至於公雞們以後的作為和結果如何,我就不去多閒言,大家既然都知道了,這裡就......了。
作家錢鍾書,有一條段子。錢先生對他的讀者(粉絲)說,假如你吃了個雞蛋,覺得好吃就行了,何必要看生蛋的雞是什麼模樣?先生之意,也非常直白,他是讓我們多去關注的。我認為 : 沒錯!
綜上所述,要義已定 : 您看到的它是否屬於藝術作品,最重要作出的鑑定是,它是否具備藝術品的本質與屬性,若本質與屬性,沒有問題,那麼它就必定是藝術作品。而後,與它的創作者之間的關聯,就愈發少了。有鑑於此,大家要做的是,只需要把作品創作出來、發表出來,就行了。至於,它出於誰之創作,關係就真的不是很大了,更沒必要為此而專程去看望那隻下蛋的雞!至於,它後來賣到了什麼天價,更與藝術家本人的關係不大了!
言而至此,我想告訴題主 : 您的問題,藝術作品必須由藝術家完成嗎?我已回覆完畢。
作品,會說話;時間,會證明。對嗎?
同意此說的朋友,請在下面多發些您喜歡的作品,少談藝術家的瑣事。同時,我特別建議所有的喜歡書畫藝術作品的欣賞者、收藏者 : 此後,請您將自己的目光多多關注作品;在資金允許的條件下,儘管多多地去收藏您喜歡的作品。只是,莫再去聽藝術家在創作中如何難產、如何在不具備下蛋的環境中,下了一個多麼了不起的蛋、下蛋之後又如何得意地大聲鳴叫自己多麼地了不起......
親們,千萬記住 : 別再熱衷於去打聽那些關於雞們下蛋的奇聞趣事與關注雞蛋價格上漲的花邊新聞!
注 :錢鍾書先生的《圍城》在國外出版後,有一位外國的女記者看過後打電話給錢先生,希望見他一面,錢先生委婉睿智地拒絕了她,說:“假如你吃了個雞蛋,覺得好吃就行了,何必要看生蛋的雞是什麼模樣?”
一一一一
附 圖
附圖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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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作品不一定非得藝術家去完成,只要是經過專業性的訓練去完成一副原創性的作品都可以稱之為藝術作品,當今是一個包裝性的時代,很多所謂的藝術家所創作的藝術作品其實大都是經過市場輿論的導向而發展起來的,很多拍賣能拍出天價,其背後都有很多鮮為人知的市場運作,所謂畫以人出名,畫者的名氣決定了一幅畫的價值,其實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碌碌無為的創作者全身心的在創作作品,而無人知曉,每個藝術家都需要一個平臺去展示自己的作品。希望藝術可以很純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