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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魚537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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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講道理的小老頭
我在有的小區見到不愛護電梯的請況。裝修工人惡劣的用電梯運送水泥沙石而是遠處拋物砸的電梯不停的抖動。電動車上電梯橫衝直撞,兒童乘電梯拿樓層鍵當了鋼琴鍵。兩人鬥氣用腳踹電梯......。象這些不按規定便用電梯和人為損壞電梯的現象致使電梯損壞誰負責呢?正常損壞保修期內廠家負責,保修期過後小修正常維護,由物業出資,專業部門維修。如上述人為損壞,讓業主責任人出資,他會岀錢嗎?電梯與我們買的家電一樣,人為損壞,廠家是不給保修的,要修就要個人付費。電梯是大家共同產權,共同使用的裝置,非正常使用,人為造壞了,責任人逃脫了,物業還是顧全大局給維修了。這錢物業不該出。業主給物業算帳,並沒有算細帳。國家規定保修期後的裝置大中修,升級改造,更新將使用維修基金,可有的業主入住幾十年不辦房產證,不交維修資金,在不能動用公共維修資金的情況下,只有收現來維修。從這裡可以看出,小區的一切是全體業主共有的,愛護它就是愛護自己的,交的費用不僅僅是保潔,門衛費用。有物業在,大家會住的舒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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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跟著背影一起走
物業公司負責對電梯進行日常保養,但電梯的正常磨損消耗,更換,是需要由全體業主進行表決,出資的。就像汽車一樣,再細緻的保養也不可能開一輩子,也是需要更換的,你不能說讓4s店出錢換車吧?
一部電梯,正常使用(在於業主),細緻保養(在物業公司),一般能夠使用15-20年,也要看電梯的質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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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恬恬她姥爺
仔細看!寫的很明白了,按國家規定應該動用業主的維修資金,考慮業主尚未取得產權證,無法啟用維修資金,維修費用由業主集資。合情合理合法。如果取得不了雙三分之二業主認可,電梯停梯。電梯帶病執行,誰也不敢幹。別一提物企就都跟打了雞血塞的開始黑。物企這麼幹,沒毛病,不信你就投訴或訴訟物企,保證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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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盛京城裡長大
物業讓業主出電梯維修費是對的,因為物業服務公司是業主僱傭的,例同是一理的事,“保母”只管出工賺你僱主的錢,不負責出錢買奶粉給僱主家喂孩子。認為物業應該管電梯維修事宜沒錯,但得是業主們出錢由物業代替大家來管。在維修基金用完之後,就得讓共用需要維修電梯的業主均攤維修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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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闊東流
極其不合理!維修基金呢?小區公共場所出租收入呢?那一年都是十幾萬,幾十萬的收入啊,規定這些錢就是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護更新的啊!物業只知拼命變著法收錢,支出就一個子兒都不出。物業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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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芙陸甄
業主交的物業費,不是給物業公司的酬勞,而是維繫自己園區維護建設的資金;換句話說,物業公司收繳物業費,只是代業主集中保管物業費,有需要對專案進行維護維修時,代業主支出,所以電梯壞了,維修費就應該從業主繳納的物業費裡支出,不可以也不應該再額外問業主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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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執中bj1
由於維修基金無法啟用,電梯維修無法進行。物業公司依據相關規定,通知有關業主集資購買配件。此舉大體合理。
雖然有一些問題還需調查清楚,但電梯停用是緊急情況,當務之急是搶修、儘快恢復使用。調查和爭論完全可以推後再進行。
好在此次費用不大,出於共同利益業主們應該積極集資有利於搶修進行。這也是對業主們的團隊精神、文明素質和組織凝聚力的考驗。
如果區區幾百元的修理材料費,就成了邁不過去的鐵關。以後類似問題如何面對?!
如能順利集資和完成搶修。業主們應該回頭再調查清楚以下問題:
①所謂"五百元"以上修理費用不屬於正常維保範圍一事。有關規定出處在哪裡?五百元的劃線是否合理?如果只是委託服務合同的約定,就有協商修訂的餘地。因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往往體現不了業主們的真實意願,業委會有權提議修訂。
電梯更換一次鋼絲繩就花費不止五百元,而換繩是較常見的專案。值得業主們重視。
②集資時一二樓業主拒絕交錢怎麼辦?這是老大難問題。最好透過建立長效的協商制度予以固定。
③電梯維保是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外包公司的專業水平和職業操守往往決定維保質量,進而決定電梯的安全執行狀況,甚至影響電梯壽命。應該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對電梯維保外包業務進行監管,對外包公司的選擇不能全部推給物業公司。對維保質量進行第三方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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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築百科
我覺得這要分幾種情況而論:
首先:先看電梯及開發商的質保是否過期?如果沒有過期,直接找開發商維修就好!
其次:如果過了質保期,這種電梯裝置是可以動用物業維修基金,是可以應急維修,業委會的先認可,後面補辦手續就可以。當然了,如果物業維修基金用完了,是要業主另外出維修費用的。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有物業維修基金,且過了質保期,如果大部分業主又不同意動用維修基金、又不願意出錢,那是可以的!等電梯自行修復或業主不使用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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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老包有時不線上
這種配件費由業主分攤方式基本合理。電梯是業主使用。只要過了質保期,本著誰使用誰付費的公平原則,本來就是業主支付維修費。
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本來也沒有物業公司和電梯維修公司自帶乾糧來幹活這種事兒。
現在的問題是,業主所交的維修費當中有無包含電梯中修費用。本案例提到的迴路板價值7000餘元,超出了小修500元價格區間。
一般說來,物業公司與電梯公司簽署電梯維保協議大致有分成兩類。一類是包含簡易維修配件,包含範圍在200一500元(根據電梯品牌\壽命而定等而遠)。二是不包含簡易低值配件。一般簽訂這一類合同時,會附有一份詳細的價格清單,約定了保修的配件。
這個合同類似於家庭裝修的半包和包清工形式。如果有電梯配件損壞,其價格在約定的範圍內,則由電梯公司負責免費更換。此是半包形式維保。如果電梯包清工形式,電梯裡的燈管以及及操作按鈕之類小配件如損壞\更換的話,都是要另外付費的。當然也可簽訂全包形式的維修合同,即只要不是大修類別,操作主機板在內配件也在包修範圍之內。當然這類合同還需要雙方協商同意才行,如果電梯快到壽命,電梯公司也不會同意籤這類合同,價格也高。
與本案相關的是,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是小區500元以上,餘下大中類維修費用有業主另外支付。那也即使說,物業會承擔500元以下的維修配件費,以及電梯的日常維保費。超過部分要麼走維修資金,要麼由業主臨時分攤。本案由於維修資金不具申請條件,唯有臨時籌措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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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銳眼說小區
那就要看跟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中,有沒有包括電梯損壞後的修理費了。
電梯的費用包括三項,一是剛性支出,包括每年的年檢費、變速器檢測費(質監局特種裝置檢測中心收取)和電梯維保費(每半個月一次,由電梯維保公司收取)。二是電梯電費。三是電梯配件損壞後的修理費,這又包括正常損壞的和人為損壞的。
物業公司在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時候,是要對這三項,特別是前兩項作出約定的,有的是包含前兩項的費用,有的不包含。另有的是在公共能耗費(公共電費中列支),也有的叫電梯費。第三項的費用,一般物業公司也是有約定的,當然,並不特指電梯,包括其它的修理費用。常見的內容就是:單次修理費不超過多少元,全年累計不超過多少萬元的,由物業公司承擔。單次修理費超過多少元,全年累計超過多少萬元以上的部分,由業主承擔。
我想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有哪家物業公司敢簽訂合同說,任何修理費用都由物業公司承擔,那麼,要麼就是這家物業公司是騙人的,待這些設施裝置老化了,修理的要多了,就會拍拍屁股走人,不再續簽合同了。要麼就是要大幅提高物業費的單價,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這對業主來說反而不好。另外,如果物業公司能簽訂這樣的協議,本人認為,這對小區來說反而不會是好事,因為這對有些不愛護設施裝置的人來說,那就會肆無忌憚啦。
因此,在本人所瞭解到的很多小區裡,物業公司都有一條,就是單次的修理費用超過一定限度的,要由全體業主(這裡指使用者)來承擔。這裡說的全體並不是小區全體業主,而是指使用或者享受這個裝置的業主,如某個單元的電梯壞了,要其它單元的業主也承擔是不一定公平的,就應該由這個單元的全體業主承擔。
有的人認為,可以申請公共維修資金,這要看那個地方的公共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規定是如何制定的了。如果申請起來很麻煩,要費很長的時間,那麼電梯停運了,影響的是業主,因此,還是應該想出其它辦法的。
如果小區裡有公共收益,並且小區成立了業委會,且公共收益移交了業委會,建議可以從公共收益裡借支,這裡說的是借支,而不是列支,因為公共收益是全體業主共享的,而不是某個單元享有的。待修理好後,要麼享受的業主出錢,要麼再申請維修資金。
如果小區裡沒有公共收益,而又不可能讓電梯停運很長時間去申請公共維修資金,那就得想別的辦法啦。當然,不可能是每次壞了後,都要這家收點錢,那家收點錢,這個也是非常不容易的,很多小區是要收很長時間才能收齊的,但電梯總不能長期停運吧。因此,建議小區裡籌集部分應急備用金為好。
當然,如果是人為因素導致的損壞,肯定是要由責任人來承擔啦,這個應該是沒有疑問的。比如,前段時間引起很大批評的,三個年輕人(兩男一女)在電梯裡小便,並且是直接對著電梯電路板,結果導致電路板燒壞,電梯停運。還有很多影片大家也看了,故意損壞電梯的,這些毫無疑問是要由責任人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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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閻王辦公室主任
如果此項修理不在合約範圍,合理收費。其實,物業管理應符合市場經濟,不同的小區有不同好管理要求,低檔小區認為只要保安和清掃,那未管理費比較便宜,但其它各項則不在物管範圍,只維持基本生活需求。有的高檔小區,對保安清潔有其他要求,成本不同,費用當然也不同,舉例,業主們希望房屋保養好,建議每五年或幾年清洗外牆,管理公司則招標按要求完成,預祘費用攤入管理費,等等。其中主要一點管理公司應做到收支帳目清楚並對業主公開,這樣雙方建立互信,矛盾也少了。管理公司要知道,小區不是你的小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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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黎氏碧珍
天天吵有意思嗎?國家出臺(物權法)上面都有明文法律規定,電梯年檢,維保,電費,小修都可以從業主交納的電梯費中出資,但年久了需大維修的每臺電梯只能由該棟業主每家集資出錢,不可能由小區所有業主為該棟業主買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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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吉X吉
合理也不合理 合理是因為小區財產是全體業主的 物業只是管理 不合理的是 物業只收錢不辦事 或者說 利用小區的公共設施和公共面積賺私錢 電梯廣告費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還有車位也是 拿著別人的餅給自己咬馬 這個社會就是這樣 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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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老三78296
其實這個問題,主要還是物業公司低價選擇電梯維保單位後,不按規定對齊其監管維保,造成小問題變成大問題,是主要原因,其次是部分業主不按規定使用,如將電瓶車推入電梯。我的多年物業服務工作經驗結論:上述原因中物業公司不負責任是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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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李150656873
電梯維保採用大包形式。維修,保養,配件全部包括在內。這樣就沒有矛盾了。當然電梯是業主的,大家還是要愛護。另外安裝好監控,誰損壞誰賠償,保留好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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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使用者大千三千世界
電梯壞了?是大修,中修,還是小修?是到年限更換曳引機?電腦主機?繩索?還是什麼?小修物業費支出就行了!大修,中修由特種裝置中心檢測,按撿測結果,需要大中修的必須修,資金來源報業委會籌集!物業只能做到這了!電梯是全體業主的怎麼修如何修自已決定!這還用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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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風飛沙169036428
我是電梯公司的,如果是老小區沒有維修基金的情況下就需要業主出錢了,保養費用是包含在物業費用裡的,如果物業費沒有額外收取電梯的費用才需要再交錢了。簡單的說就是產生配件成本和大修成本的,沒有維修基金由業主出錢按照比例分攤費用,有維修基金的可以申請維修基金。保養費用一般都是包含在物業費用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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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使用者6840273159739
小區的電梯壞了其實這和業主沒有任何關係。是開發商的問題。物業是開發商服務的應該收取開發商的費用。其實這些都是一種變相壓榨業主錢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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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朝行天下3
樓主是不是弱智啊?電梯是不是你們業主用的?是你們用的難道不是你們出?你車開壞了是不是自己修?叫你老闆修嗎?老闆抽不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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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有兩個解決辦法:一、如果電梯在保修期內,則有施工方負責維修;二、已經超過維保期,可由當地居民委員會牽頭,物業公司協助申請公共維修基金。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牽頭申請公共維修基金,買房的時候繳納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