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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蟒塬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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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燕253637908
要把責任全部分開來論,那校方責任是:2點鐘時任課老師責任最大,“口紅”老師沒有什麼責任,我只代表我個人意見。
看法不同的,請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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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飄渺峰79
施暴的小男孩還小可以包容原諒,最大失誤是該老師不負責任缺乏責任心,如果知道會產生如此嚴重的後果相信她也不會讓該事件發生,為人父母深知帶娃的不容易,還是教育說服為主,娃還小以後的路還長,老師不要她教了也算是懲罰了,如果真的是臨時工也掙不了多少錢還擔驚受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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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傾聽冷暖848
現在這種情況,沒必要說誰的責任大小了,他們每個人都欠小女孩一個公道,一份責任,希望他們都還有良知,希望他們餘生都能心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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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3672250832現實
我認為在這起案件中,責任最大的就是那個副校長。理由是:當時學生上的是體育課,而擔任體育課老師的就是這位副校長,最為嚴重的是他僅然沒有到崗上課,這節體育課完全是學生在自由活動。只因老師不在現場,學生無人約,才會導致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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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勿忘初心2523381501302
無論女孩是誰傷害成這樣,責任最大的是這八九名崇高的老師,八九個老師管理不到四十個孩子,小女孩傷一成樣老師們全不知道也無直接責任,這是什麼機制?難道老師只拿財工資學生的管理和教育與他們無關嗎?難道師生是隔離在校的嗎?每個老平均管不到五個學生國家和人民的稅錢就這麼好混嗎?不說師品師德能對得住每月四五千元的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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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花非花葉非葉3315
充分證明了學校已成為這個社會上誰都敢欺負的弱勢群體!現在農村家長造謠生事訛學校的事情多了去了!我們這前兩年也發生過類似事情,學生被同學打了。都是一個村子裡的拉不下臉去找他們麻煩。乾脆訛學校,訛老師算了。反正現在學校最好欺負,老師最容易被訛。結果教育局要求老師和學校拿錢了事。因為不管怎麼樣,是你們沒有教育好學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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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新紅雅
政府的責任最大。小孩全都是留守兒童都是政府的戶籍制度導致,要是孩子上學沒有戶籍制度的限制在哪都能上公辦學校,中國就不會有那麼多的留守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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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好再來12503
具體實際情況從未了解,更未見過。即便事已為現實就略言幾句,當下,說句心裡話發生在各行各業的一些離奇古怪的事兒真是無奇不有,特別是上級三令五申,而學校裡依然是小事不斷大事就亂。就今日所提之事。是與非以事論事罷了,(1)不能把事歸為領導(別管哪一級)——領導領導只能領和導,不能總擁著總護著吧!(2)主要在老師(正式與否)——師德哪去了,口紅能值多少錢,若是自己的孩子呢?(3)孩子沒有錯,非小孩子豈能發生此事啊!正因為不懂事乃為孩子,才頑皮調皮,惹事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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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東方玉64955133
都有責任,別拿未成年人當藉口了,假如那女孩把老師和那幾個同學傷害了,你們都能原諒嗎,做事還是有點良知吧,換位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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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金絲猴遊戲人間
當然是女教師的責任最大!就算不是她指揮讓人打,她也有監護的責任!何況此事是因她的“口紅”而引發的,那責任更大!學校其他領導應負間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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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天涯孤客5555
整個案件中,口紅老師責任最大,8歲兒童,世界觀尚在初建之中,你的輕視,助長了其它兒童對她的欺凌,而口紅一事更直接導致了後來的慘案。做人做事要憑良心,要還小女孩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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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mymanandman
不要歪曲事實。法律應該幫幫弱勢群體。當官兒的孩子要是出現這種事情。他們會怎麼做?當官兒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嚴查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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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手機使用者52145962783
這件事真是兩個不滿十歲男孩子做的,這麼小就這麼惡。長大了不是更不惡不做了。建議現在就處決了,不然以後得有多少無辜者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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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一個壞蛋78743
應該把一年級全部學生單獨分開問話!問他們到底是怎麼回事。既然是體育課,那見證人就多了,有時候孩子們的話會更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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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善待世間萬物生靈
從這件傷童事件中可以清晰反映出各教育機構的通病。遠遠違背教書育人的的根基所在,區分優劣等式劃分快慢等級,偏重分線效率急於求成,忽略德才兼備全面發展方針,師資素質不健全,稽核聘用不嚴格,個別教育人員自身對社會的種種偏見灌輸到孩子心中,嚴重影響到兒童的審視觀念,等級地位貧富差異更加促使兒童的盲目攀比,家庭因素更導致兒童養尊處優虛榮心倍增。如此環境言傳身教的兒童能真正成才嗎?
甘肅寧縣的傷童事件反應出對弱勢留守兒童遭受普遍歧視的警醒,教育領域的麻痺,聽知任之的態度對這件事件都有推託不了的責任,兒童初期教育尤為重要,好的培養能成棟樑,次之難以想象,兒童教育的好壞關乎祖國的未來,身在其職就不能違背教書育人枉費了人類靈魂工程師的美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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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水果硬糖9078
現在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女孩沒事,得到了救治。而兇手………實在是不想在說什麼了,大家心中應該明白,看的清兇手是誰了!那些認為就是孩子做的人,我不知道你們內心有多邪惡,那麼小孩子就知道捅哪裡?而且女孩心甘情願?不知道跑或者是反抗嗎,穿著厚厚的衣服一件一件脫掉…你們想洗地儘管去洗,但是我們始終相信這件事這樣過去了,那個害了女孩一輩子的人會不得好死!不管是不是老師,她都不配為人!因為她能笑出來說女孩家胡扯。感覺她的臨時職位比校長都大,出事了她被保護起來了,校長跟孩子知道處理一個背鍋,但是她!作為孩子班主任從頭到尾一點責任沒有!甚至她一點同情心都沒有!簡直就是個狼,她這個德行加上說的話,做的事,怪人懷疑她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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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野山漁植
寧縣女孩被傷害一案,直接責任人是兩個小男孩,因末成年,不負刑責,但應嚴加管教及心理疏導,並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主要責任人為體育課任課教師李某,在任課時間內不負責任,擅離職守,造成學生傷害事件。口紅女教師在丟失口紅時當著眾多學生之面責詢學生趙x,使趙x在同學中形成偷竊的負面形象,是趙x被男生傷害的誘因。負次要責任(或與李某同等責任)。校長楊某,負領導責任!(疑問;5o人的小學校,地盤應該不會太大,這場傷害事件應該動靜不小,這些老師,持別是該任課教師就一點不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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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還寧縣女童公道
看起來明顯的刑事案為什麼變成了民事案,而且疑點重重,前後矛盾。口紅老師沒說明白兩個同學的橡皮和錢是什麼時候被小女孩拿走的,是你問了女孩口紅的事之前還是之後,為什麼兩個同學沒在昨天或者明天打女孩,而恰巧在你問過口紅的事之後,而且在同一時段,要想逃脫教索未成年人的罪責就必須要寫出劇情合理的劇本來,讓事態平息,不然廣大的觀眾會一直關注下去,小女孩在記者的影片錄音中條理非常清楚,故意本就該那樣發展才是合情合理的,一件並不大的事件被全國人民關注,其原因是有人想壓制竄改真相。廣大民眾不是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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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山裡樹水中魚
在確定責任之前,必須調查真相,所有不求真相的懲戒都是不作為亂作為。寧縣“口紅門“事件中的當事雙方各執一詞,網民觀眾陷入揣測疑惑的漩渦之中。
現在只能假設一下真相去確定責任順序:第一假設小女孩所口述的為事實真相,那麼丟口紅的女班任就涉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私設刑訊公堂、人身傷害且手段極其惡毒、瀆職失職等刑事犯罪,校長、副校長、學區主任、教育局長負由大到小的連帶領導責任。第二假設官方的調查報告為事實真相,那麼小女孩的親人一方涉嫌教唆小女孩作偽證,官方的後續責任劃分與處理也沒有什麼大問題,但必須嚴厲處罰直接傷害人(作案人)。
回覆列表
此事一出,暴露出現代教育的諸多缺陷:
①小女孩家庭教育因為愛的缺失,造成孩子性格的缺陷。“不亂拿別人的東西”這應當是家庭教育的一個最起碼常識。
②老師方面,“橡皮”的丟失,未能引起老師的重視,老師沒有主動去調查,而是學生私下去調查,這個責任應當由老師來承擔。但是,開除公職還是太重了些。
④校領導,出了這樣的事情,校領導是逃不脫的,因為總有人背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