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紅色星球網

    一個成年人,事業有成,成熟世故,歷經滄桑。而另一個是年僅14歲的少女,尚不諳世事,天真無知,缺少社會經驗,說是談戀愛?

    個人分析,應該有這樣幾種可能:

    1、女孩媽媽利用女孩欲求攀上有錢男人。

    2、女孩愛慕虛榮,後來發現男人玩弄她,冷落她,發洩不滿。

    3、鮑某性變態,專門喜歡找小女孩,女孩母女上當了。

    4、姓鮑的受了社會上女人的傷害,心灰意冷,想找一個單純的,簡稱童養媳。

    不外乎以上幾種可能。無論哪種情況,都是法律或者道德所不容許的,相應當事人都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的!

  • 2 # 又又學寫作

    當然不存在!

    不錯,14歲是可以早戀了。我也有朋友14歲就開始談戀愛的,但是她們的物件無一不例外是年齡相當的。就算是文學作品中的霸道Quattroporte和傻白甜的故事顏值也是相當的。

    現在至少從年齡從顏值差距都不般配。女孩有什麼理由愛上這個禽獸而且要用命來愛!?

    其次,各種令人髮指的性行為是一個不經世事的女孩能做的出來想的出來的嗎?

    不過這個禽獸有一點說對了,女孩的媽媽的確有問題,不會不知情。她媽媽是整個證據鏈的重點!

  • 3 # 林中長嘯

    這是一種畸形的關係,有違社會倫理,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戀愛關係!李星星之母起初把未成年女兒交由鮑毓明撫養,有自己可從鮑那裡獲利的金錢因素,也有為女兒尋一靠山讓她更有發展前途的考慮。鮑與李並無法律認可的收養關係,鮑的居心究竟為何不得而知,但李叫其"爸爸"說明她是視之為養父的。兩人長期相處,加上李對鮑有經濟上的依賴,所以產生了剪不清理還亂的情感,這是能夠理解的人之常情,本質上更多的是一種"親情"而非戀愛關係!作為心智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不排除她有時也誤會甚至“承認"他們間有“戀愛”關係。然而,李未成年卻屢遭性侵而痛不欲生是確定無疑的。鮑的行為為人不齒,人神共憤,應受天譴!是否已涉違法犯罪,如何追究刑責,必須依法辦案,認真進行調查取證,給公眾一個有說服力的交待和結論。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如最終將鮑繩之以法,也一定要辦成證據確鑿的鐵案,令其得到應有的懲處!

  • 4 # 正義行嗎

    有病的人才這樣想,一個不到法定年齡,一個持有兩個國家律師專家,懂法犯法罪加一等。何談一個四十歲男人與一個未成年女孩談婚論嫁屬於敗壞道德敗壞還是故意。一個滿十四周歲女孩根本就不懂男女關係,一個老男人第一次坑定強行強姦後長期霸佔。

  • 5 # 軒媽愛看影視劇

    鮑毓明最近出名兒了在網路上狠狠的火了一把,他的出名並不是因為他做了

    什麼驚天地泣鬼神的壯舉而是因為他性侵了的他的養女。 一時之間掀起了軒然大波, 從個人形象個人成就來講鮑毓明可以說是這個社會上的精英成功人士。 他的履歷也是金光閃閃。 鮑毓明,1972年出生,中興通訊獨立非執行董事、傑瑞股份及其附屬公司(合稱“傑瑞集團”)副Quattroporte兼首席法務官。1994年獲天津大學獲工學學士學位,1999年獲天津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碩士學位,2001年獲美國橋港大學計算機碩士學位;具有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這樣一個社會上絕對的金領居然能夠和性侵虐待這樣的事件扯上關係,真是讓我等吃瓜群眾大大的,吃了一把瓜。

    小女孩說,自她年滿十四歲就受到了鮑毓明的持續的性侵,然後鮑毓明不斷的在為自己辯解他說他和小女孩兒是戀愛關係。 他這樣做的目的其實是為了,給是人營造一個洛麗塔的假象。 讓人們認為這個女孩兒就是一個大叔控,他們兩個人之間是你請我願的,這樣的戀愛關係比他性侵虐待養女,要光彩得多。畢竟性侵和虐待是犯罪而戀愛關係,法律是無法干涉的。 然而他們之間真有戀愛關係嗎讓我們仔細的分析一下。 在整個事件中沒有提起女孩兒的親生父親只有他的母親,那麼,我們可以推測這個女孩兒或許是生活在一個單親家庭之中,他的生活裡缺乏父這樣一個角色。那麼在單親家庭中生活孩子可能對父愛會有一些渴望。他渴望的是一個父親的角色而並非是一個男友的角色。如果這個女孩兒比較早熟的話,那麼她的傾慕的物件,應該也是和他年齡相當至少不是比他大將近三十歲的一箇中年男人。十二三歲的孩子心智還沒有發育成熟雖然對異性可能會產生那麼一點點的好感,但是也幾乎不可能陷入到愛情中去。

    那麼鮑毓明他會愛一個剛剛十多歲的孩子嗎。一般來講愛情也是講條件的,兩個人一般都是旗鼓相當。鮑毓明這樣一個成熟的多金的社會精英男士,他的選擇範圍是非常廣泛的,甚至生活中會有很多女性青睞與他,正常情況下他應該選擇一個,成年女性,而且有一定的學識。而他的養女一個十多歲的孩子,心智還未發育成熟,更談不上什麼學識修養。 和他也沒有共同語言在生活上工作上也不可能幫助的她

    他,他怎麼可能會愛上他呢。我覺得他更多的是一種變態的心理在和這個女孩兒交往。她一個近五十的男人能侵犯十幾歲的孩子說明他的心裡是有問題的,不管說他涉及不涉及犯罪,但是兩個人之間也絕對不可能是戀愛關係。

  • 6 # 閆老師教作文

    鮑毓明與李星星是畸形的戀愛關係

    很難說清楚鮑毓明與李星星是一種什麼關係?我感覺是一種很不正常的關係。

    他們是養父女關係嗎?

    鮑毓明否認養父女關係。的確從法律上看,他們沒有法律意義的養父女關係。一是鮑毓明並沒有與李星星的母親結婚登記;二是李星星當時已經14週歲,超過了收養的年齡;三是兩人的年齡相差29歲,沒達到40的要求;四是沒有民政部門的收養手續。從這四點來看,他們不存在養父女關係。有的話,也是那種民間的“認乾爹”關係。在生活中,有事實上的監護人的身份。

    他們是戀愛關係嗎!

    他們不是真正的戀愛關係。鮑毓明是以戀愛的幌子,來掩蓋自己的醜惡行為。鮑毓明是否認養父女關係的,他極力主張是戀愛關係,因為如果是戀愛關係的話,那他性侵李星星就構不成犯罪了。就算是戀愛關係,如果有強迫對方發生性行為的情況,仍然會構成犯罪。

    他們是一種畸形的關係!

    一個43歲的男人,和一個14歲的女孩發生性關係,這正常嗎?這不是戀童癖嗎?戀童癖,就是隻對未成年女孩感興趣,對成年女性不感興趣。鮑毓明就是這樣的人。按道理,鮑毓明應該找一個20歲~40歲之間的女性去談戀愛,他卻偏找一個14歲的女孩去談,這不是戀童癖是什麼?所以他們的關係是一畸形的關係,是極其不正常的。

    鮑某性侵案,最高檢和公安部已經派調查組進駐山東, 展開了調查,不久就會有一個公正的判決。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 7 # 綜藝小娛哥

    無論以任何理由分辨,從法律和社會道德上來講,都不是一個快五十歲的男人對一個十四歲的小孩進行性侵害的依據。

    人與畜生最大的區別就是,人會控制自己的慾望,而畜生不會,任何以一個十四歲的小孩這樣那樣的不完美受害為理由為實施性侵害一方開脫,只是把自己等同於畜生的行列。

  • 8 # 內科醫生紅塵一朵蓮

    01 鮑毓明對李星星的性侵案件

    4月8日晚間,媒體驚爆大新聞:煙臺一上市公司高管以“養女”為名,控制一名少女達4年之久,多次對其進行性侵。訊息一出,引起了廣大網友熱議。

    山東芝罘警方在2020年4月9日深夜的通報中稱:2019年4月8日,接到一女子報案,稱其被“養父”鮑某控制三年多,期間遭其多次性侵。

    他對李星星也許很好,但這種好是基於他不可告人目的之上的。一個未及成年的孩子,心智在摸爬滾打多年的大律師面前幾乎為零,對他的心計謀劃沒有任何還手之力。

    4月15日,網上流出了鮑毓明和李星星的電話錄音,似乎讓人覺得這是情侶之間的對話。但是他為什麼錄音?而且他自己的話語為什麼非常簡短?原因大家不得而知,但李星星的狀態是在睹氣。

    其實從李星星的角度講,她多次被養父性侵,也曾報過案,甚至跳江自殺,但一切都還在繼續。也許在她並不成熟的心裡,她在強迫自己接受他。因為只有這樣,她才能有勇氣面對一切。

    所以他們之間不是戀愛關係,除了所謂的養父關係,就是性侵和被侵犯

    01 性侵的事實,進一步證明不是戀愛

    據李星星母親介紹,自從女兒出生後,家庭一直不順利,她聽說給小孩認個“養父母”,就可以衝災。經過網友牽線,她與鮑毓明搭上線。2015年9月,她把自己不滿14歲女兒送給鮑毓明領養。

    2015年11月,鮑毓明帶著剛滿14歲的李星星到北京上學,晚上他給李星星放成人片。同年12月,鮑毓明把李星星帶回天津老家,對她進行了第一次性侵,此時的李星星剛剛滿14歲。

    後來輾轉到煙臺,他把李星星禁錮,控制在公寓,並逼迫李星星看3歲、5歲未成年人性題材影片。

    從2016年開始,鮑毓明就把李星星控制在山東煙臺的一家公寓裡,不讓她上學,不讓她外出,肆無忌憚的對她進行性侵,有時還用暴力威脅甚至毆打。

    直到今年4月8日,直到影片在網上熱議,鮑毓明對李星星性侵的事情爆光,事情似乎正向著水落石出一步步邁進。

    人民日報對此也強烈發聲,要求儘快查清此事。

    事情發展至今,一步步表明鮑毓明對李星星只有養父關係和性侵關係,他們之間根本不存在戀愛關係。希望這一案件儘快查清,給受害者一個應得的公道。

  • 9 # 叭姐看人間

    這幾年很多情戀小說或影視劇喜歡描寫大叔蘿莉戀,叭姐查了一下這類作品中的兩者之間年齡差大多都是十幾歲,一般而言是二十歲上下的大學生或剛踏入職場的妙齡姑娘愛上了三十多歲的霸道Quattroporte,兩個年齡階段的人在戀愛情緒裡面的糾葛碰撞充滿魅力。彷彿在告訴我們:年齡差根本不是戀愛的絆腳石。

    如果事情的真相是三十多歲的母親在網際網路上找到比自己還大的四十多歲大哥(對母親而言)/大叔(對女兒而言),推薦自己剛滿14歲的女兒與這個男人認識,反覆勸對方獨自帶女兒出去玩“處一處",並把女兒親自送到對方居住的城市同居,而自己很快就返回。你們又作何感想?

    真正偉大的作家曹雪芹在《紅樓夢》中早就為我們描述過類似的血腥事實——賈珍、賈蓉父子貪戀美色,長期(與薛蟠等人)和尤二姐(19歲)、尤三姐(14歲)保持不正當關係。為了生計,尤老孃出賣自己的女兒,得到大量錢財。最終令兩個女兒都慘死。尤母假裝糊塗,任由那些男人們玩弄兩個年幼無知的女兒,其本質就是組織賣淫的老鴇。

    與曹雪芹描寫的尤家相似,李星星所在的家庭中父親也是缺位的,母親撐起一家的生計撫養兩個孩子。尤母在小說中嫁過兩次官宦人家還是誥命夫人,有丈夫留下的少量遺產,還有個繼女嫁的不錯能夠偶爾接濟一下繼母。李母的境地要差得多,她沒什麼文化,遠離蚌埠老家在南京街頭擺小吃攤為生,有個小兒子,當女兒14歲個子長到1米7時,李母認為可以”為女兒找個好人家,改變命運“。於是如尤母一樣尋了有錢男人,打著”組織家庭,光明正大嫁女兒“的名義,送女上門任其玩弄。尤三姐年紀小的時候也曾”樂“在其中,就像鮑某描述的有時住在鮑某處開心地去海邊玩耍,更多時等待鮑某抽空飛去南京,享受鮑某給她買的玩具和衣物,並與其屢屢發生性關係。這不僅改變了女兒的命運,其實也改變了母親的財務狀況,正如尤母所說”自從先夫去世,家計也著實艱難了,全虧了這裡姑爺幫助“。

    然而2019年18歲的李星星終於心智逐漸成熟,開始求助性侵志願者團隊,她打電話給鮑某讓其再來看她,而鮑某可能是四年已經玩膩了,一邊以忙碌為理由拒絕,並坦誠自己”本來就不是什麼好人“,又迅速送上訂婚鑽戒試圖封口,星星幾經掙扎並割腕,幸而未像尤三姐那樣死去。

    同樣曾經在未成年時遭遇"大叔蘿莉戀”的作家林奕含就沒有那麼幸運了,她把自己的被誘姦性侵的經歷寫成《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並將罪犯繩之以法,但終究還是走不出心靈的陰影。

    有些人自己掉進錢眼裡,認為得到了錢財就是最大的受益者,認為受害人作就是嫌錢沒到位,是“缺愛拜金少女”,在這種心態影響下,星星在多地報警都無法立案,煙臺警方撤案甚至回覆南京警方質詢說,“她不知道為什麼嗎”。殊不知真正逐漸走向心理成熟的少女心思和這些滿腦子糟粕的人完全不同。另一個偉大的作家老舍曾經描寫一個少女被迫墮落為娼的故事,展示了少女對強加於她的不公命運從驚恐、困惑、抗拒到最終屈服的全過程。他寫道:

    我後悔,我自慰,我要哭,我喜歡,我不知道怎樣好。我要跑開,永不再見他;我又想他,我寂寞。他供給我吃喝,還給我作了幾件新衣。穿上新衣,我自己看出我的美。可是我也恨這些衣服,又捨不得脫去。打扮的時候,我憐愛自己;打扮完了,我恨自己。我的淚很容易下來,可是我設法不哭,眼終日老那麼溼潤潤的,可愛。我有時候瘋了似的吻他,然後把他推開,甚至於破口罵他;他老笑。 我勉強地笑,勉強地瘋狂,我的痛苦不是落幾個淚所能減除的。

    我這樣的生命是沒什麼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個生命,我不願撒手。況且我所作的並不是我自己的過錯。死假如可怕,那隻因為活著是可愛的。我決不是怕死的痛苦,我的痛苦久已勝過了死。我愛活著,而不應當這樣活著。我想象著一種理想的生活,象作著夢似的;這個夢一會兒就過去了,實際的生活使我更覺得難過。這個世界不是個夢,是真的地獄。

    媽媽看出我的難過來,她勸我嫁人。嫁人,我有了飯吃,她可以弄一筆養老金。我是她的希望。我嫁誰呢? !

    老舍的這些描述恰是2019年至今星星所經歷的一切,她忽而說愛上鮑某忽而表示恨鮑某,忽而又擔心鮑某坐牢,幫助她的志願者稱其為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症”跡象,就是被害者自我說服戀上施害人。

    2020年由於《南風窗》《財新》的捲入引起公眾關注,在公安部和最高檢的聯合督辦下煙臺警方再次立案,相信此案很快就會還星星以公道。這個案例也會作為典型判例對以後懲治犯罪起到巨大的震懾作用。

    一百年過去了,我們不能再讓無知少女被尤母式的家長送入虎口,更不能讓她們四處求救無門而悲嘆“這個世界不是個夢,是真的地獄”。願中華大地不再有月牙兒、尤三姐式的悲劇,這絕不是什麼浪漫的大叔蘿莉戀,我們必須斬斷血腥援交鏈!

  • 10 # 社會境界觸發者

    說實話現在守在初中門口誘惑幼女的社會上男人不少,我覺得25歲以上男人和18歲以下少女發生關係就應該算強姦,因為25歲以上男人並不是懵懂少年了。小女生情竇初開人生觀不成熟容易被誘導誤入歧途父母防不勝防,很多男人打著戀愛的旗號在學校勾引女生玩膩了,毀了人家三觀和學業就抽身離開逍遙法外留下女方一家獨自飲恨。女人本來有時被強姦了生米煮成熟飯在面對男人各方承諾和誘惑就會妥協假裝愛上讓自己不那麼痛苦。報警也需要勇氣或許還面對別人無端議論。我有個親戚女兒被強姦她父母就叫她把這個事情爛肚子裡,免得別人說閒話,這就是我們人性最可怕的地方了。希望給18歲以前少女足夠時間學習和思考吧!

  • 11 # 糖果丹妮

    不存在戀愛關係,別褻瀆了“戀愛”兩個字。

    一個有著正常思維的人都能看出,他們之間是不存在戀愛關係。這都是鮑某明用來逃避法律制裁的手段罷了。

    不管他如何狡辯,如何對外洗白自己骯髒扭曲的靈魂,也洗脫不了他如何一步一步將魔掌侵犯一個14歲孩子的事實,對這小女孩實行威脅利誘、身心控制傷害、洗腦的惡行。

    鮑的行為已經引起全國的關注及憤恨。他種下的惡因,必會嚐到惡果,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倫理的譴責。

    只願這個小女孩勇敢堅強的從傷痛中走出來,美好的願望送給她。

    此事件也引起我們作為家長對孩子教育的反思。

    希望全天下的孩子們能健康平安無憂成長,遠離罪惡之源!

  • 12 # 凌峰少帥

    我客觀的分析——兩人已經出於戀愛關係。

    無論之前怎麼開始,現線上索可以推斷是戀愛,而非父女之間的那種對話。

    1,因為是戀愛關係,免不了出一些摩擦。從洩露的電話錄音和聊天記錄中可以看出,女方,正處於未成年,說話和情緒,不是夠理智。

    2,至於之前是如何成為這樣的關係。這個,現在各有各的說法。只能等警方的調查報告。

    3,戀愛中的男女,特別是年輕人,免不了吵鬧,猜疑等。年輕人,處理不好,情緒激動,就會做出衝動的行為。

    4,鮑某對一個未成年女孩這樣的關係,如果之前能處理得好這感情,就是一段忘齡戀。很明顯,現在沒處理得好。大家靜觀其變吧。估計事情不簡單!後面瓜更大!

  • 13 # 艾茜茜丶

    其實,這種現象在生活中很普遍,原來也是一直困饒心理學家的一個難題,後來終於被破解,並被命名為“斯德哥爾摩現象”。是指被犯罪嫌疑人控制後的被害人,由於與犯罪分子相處時,犯罪分子未對其實施進一步加害,於是就心存感激,千方百計要報答侵害人的所謂“恩情”! 最先被心理學家發現這種現象的地點是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所以叫“斯德哥爾摩現象”。

    小女孩14歲懵懂到步入青春期這幾年,很可能是因此以為自己愛上他,產生類似感情糾葛,歸根結底還是因為少年遭受的傷害造成的。這絕不是正常的愛情。

  • 14 # 解憂心理醫生

    戀愛有多種,只能說他們這個比較變態!他們當下不是打官司,而是做心理治療!女孩、鮑、女孩她媽,都需要心理治療!

  • 15 # 閤家小歡

    第一, 不認識鮑某某和李星星,也不認識認識他倆的人,所以不敢妄下判斷。僅從各個媒體、各個資訊平臺曝出的細節來看,我覺得他倆之間的關係,肯定不能以單純的戀愛關係來定義。

    第二, 2015年9月,鮑某某與李星星的母親聯絡上,開始溝通收養孩子事宜;2015年10月鮑某某在南京第一次見了李星星母女;2015年12月31日晚上,鮑某某在天津對剛滿14週歲的李星星實施了性侵。此時鮑某某和李星星之間的感情有多深暫且不論,此時的李星星都還是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依然需要法律的保護。

    第三, 發生性關係時,實施侵害的男性利用特殊關係,或者其在經濟、知識、地位上的優勢,透過身份和權力的不對等,使被侵害的女性陷入錯誤認識,比如讓女性認為與之發生關係是理所應當的,或者感覺是在報恩等,都屬於脅迫,屬於誘騙,屬於違背女性真實意志的情形。更何況李星星還是未成年人,是被母親同意送養給鮑某某;而鮑某某則是“高知家庭高學歷海歸、大型跨國公司高管、收入豐厚穩定”(他發帖說要收養孩子時的自述)。

    第四, 也許李星星的母親一開始不瞭解收養法,但鮑某某作為專業人士,肯定知道收養異性子女時雙方應相差40歲以上的法律規定(他確實知道,而且就此還寫過分析文章)。明知不可為,卻和李星星母女一起,陷入這場法律難以認可的收養關係中,他的動機有待嚴格判斷。

    第五, 從李星星一次次報警,並透過多種渠道尋求幫助的行為上分析,她已經認為與鮑某某之間的關係侵害到了自己的人身利益。而報警後還繼續聯絡、與鮑某某維持關係,則說明她對鮑某某產生了畸形的依賴,說明她與鮑某某之間情感的複雜,說不清道不明。

    第六, 孩子未成年時,法定監護人產生送養孩子的念頭,其實已經是在拿孩子的一生在冒險。一是收養孩子的人,是否確實能給孩子更好的生活,TA的品質尤其需要慎重鑑別。二是孩子自己,從生理上心理上是否真能接受自己被送養的命運。要知道,如果孩子接受不了,那可能會是伴隨TA一生的陰影。

    第七, 如果確實沒有撫養能力,要送養孩子,必須合乎法律規定,必須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式。有公權力的介入,並進行審查干預,在保護孩子的人身權益時更有保障。

    第八, 美好的人兒就像美麗的花兒,希望大家都保護TA,不要以愛之名傷害TA

    2020年4月17日

  • 16 # 閃閃的阿敏

    最近,鮑毓明方曝出多條通話錄音,無非是想證明兩件事:

    1、他跟星星是戀人關係;

    2、星星在撒謊,她是自願的,而且很粘人。

    但是我認為,錄音最多隻能說明李星星對鮑毓明是有一定依賴的,並不能說明他們是戀人關係,更不能替鮑毓明做無罪的開脫。

    為什麼這麼說?我們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看:

    1.戀人關係會開啟通話錄音並且記錄儲存多年嗎

    顯然並不會。

    而從幾年的通話記錄裡精準的找出能證明兩人關係不單純的片段,正說明了鮑毓明是刻意錄音的,通話中他有意的引導對方做出有利於他的陳述,並將此作為證據公之於眾。

    這一切都恰恰能說明,他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對的,處心積慮提前準備了一切脫罪的證據。

    2.14歲少女在40歲心機大叔的惡意引導下,真的能產生愛情嗎?

    顯然,李星星通話中透露的依賴感,不可能是愛情。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被老師性侵的女主說,她必須愛老師,才能抵消被老師侵犯的屈辱感。這其實是大腦的本能,當受害者無力改變自己悲慘的現狀時,大腦會將悲慘合理化。

    也因此,李星星被侵犯卻無法逃離現狀後,對鮑毓明轉而產生依賴的感情,這不是愛情,而是斯摩哥爾德綜合症,是指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這個情感造成被害人對加害人產生好感、依賴性、甚至協助加害人。

    3.就算李星星對鮑毓明產生了依賴,鮑毓明就是無辜的嗎?

    顯然,依舊不是。

    一個14歲的孩子,被迫與40歲的男子發生關係,多次報警沒有結果,更被誘導留下許多不利於自己尋求正義的語音證據。

    在感情觀形成的關鍵青春期,被灌輸不當的情感紀念,以至於分不清什麼是真正的愛,甚至這輩子的幸福都被毀了。

    造成這一切的那個四十歲男子,何其可惡!如果有錢有勢就能毀滅別人的人生,如果懂得法律就能利用漏洞逃離制裁,那這個世道又何其悲涼!

    因此,我認為,李星星或許不是一個單純的白紙般的受害者,她對鮑毓明確實有過說不清的依賴感。但他們絕不是戀愛關係,更不能以此掩蓋鮑毓明的罪惡。

  • 17 # 史學達人

    一箇中年男人和一個18歲的女孩談戀愛,這個沒有什麼好說的,因為大家都是成年人,只要你情我願,各求所需各自開心就可以了。

    但是,一箇中年男人和一個14歲的小女孩,發生不正常的關係,這就讓人感到噁心了。

    這明明就是禽獸的行為呀,敢於向一個14歲的小女孩下手,這不是禽獸這是什麼呢?

    要知道對方是一個14歲的小女孩呀!

    14歲的人心智是不成熟的,也是正在成長的時候!不管是出於什麼目的,只要和14對的孩子發生關係, 就是人渣,就是敗類。就應該受到懲罰!

    當然了我們都知道這個中年男人叫鮑毓明,他當初的時候是想要領養一個孩子,然後就把十幾歲的李星星給領養走了。

    然後,相處的時候就發生了關係,那個時候李星星才14歲呀。這件事兩個人都是有承認的,只不過一個說是被迫,一個說是自願的。

    目前來看,這件事好像是說不清楚了。

    畢竟鮑毓明已經不說領養孩子的事情了,他一口咬死,自己和李星星是戀愛的關係,當初領養李星星,兩個人日久生情了,還有了結婚的打算。只不過到了後來,各自疏遠了,然後就沒有了聯絡。

    大家都知道鮑毓明還是一個法律精英,他做的事情肯定都是精心設計安排了一番的。既然他敢於和14對的孩子發生關係,在他看來自己就不會被繩之以法。

    因為是自願還是協迫,沒有鐵證呀!

    當然了這件事還在調查當中,現在看來好像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鮑毓明真的可以被定罪。

    但是,在我們常人的認知裡,一箇中年男子和一個14歲的小女孩發生關係,這就是天理不容。

    不過,這件事李星星的母親也是有責任的,把自己快要養大的女孩,拱手讓給一箇中年男子,當初的目的是什麼?

    總之,這件事真的是有點複雜,也許是每一個人都各懷鬼胎!最終,我們看看能夠等來一個什麼結果吧!

    不過話又說回來,不管是什麼結果,一個正常的中年男子和一個14歲的女孩發生關係,這個就是不正常的。

  • 18 # 平江人家

    明眼人一看,就不是正常的關係。

    哪有14歲的未成年人與40多歲的大叔談戀愛的?

    鮑某說的那一些話,就是遮人耳目的手段,用自己掌握的法律,達到規避追究,避重就輕。

    小女孩被他玩弄於股掌之間, 威逼利誘,隨意擺佈,讓她幾年來失去正常人格、思維,造成她數次自殺。

    說來說去,走到今天的地步,李星星的母親就有不可推卸、不可饒恕的責任,是她將自己的女兒,送給了一個所謂的社會精英,其實是一個披著羊皮的狼。

    當初,她的母親,作出這樣的決定,就是不可思議,鬼迷心竅的。

  • 19 # 風生水起6666

    剛開始是買賣關係,被媽媽送給一個未婚男人會有啥結果還用問嗎,媽媽目的明顯為了找個有錢女婿或者弄點錢,後來的發展生活幾年女孩不跑,證明還是願意在那要不那麼大了早跑了,或者媽媽也不接受她,所以跑不了很抑鬱,也不願意過現在的生活,至於鮑毓明是不是戀童癖,這不好定論。女孩想告她也得找點原因,說的很正常人也沒人關注,總之現在是撕破臉,光腳的不怕穿鞋的,貧窮是罪惡的根源。女孩好好生活找個工作,向前看吧才是最好的結果

  • 20 # 老催寶寶

    哎呀,就是恩主與幼雛的關係。怎麼可能是戀愛關係呢?

    問題的關鍵是鮑某和李星星的老媽。一個願買一個願賣。本質如此。

    只是買賣的是人而不是東西。這就有風險了。人是會變化的。孔夫子都說了。唯小人與女人難養也。何況鮑某養的是個小女人。小女人是在不斷長大的。慾望是不斷膨脹的。同時,小女人沒有往鮑某希望的方向成長。矛盾就來了。這就是在玩火。火在爐子裡。太平無事。火躥出來了。引起世人注意。這麻煩就大了。

    鮑某和李星星成雙成對出入各種社交圈。他的熟人圈都默認了他老牛吃嫩草。而李星星也甘願被他吃呀!

    慾望膨脹。慾壑難填。這就有了鮑某所說的。要星星不給月亮。恩將仇報。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安家》裡的婁山關這個人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