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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告鳥之

    首先是戀足癖,這不僅僅是古人,我們現代很多人都迷戀絲襪美足。纖細白嫩的玉足總是很能撩起男人的慾望。因此,古代男人對女人腳產生興趣是完全正常的。我們現代人對纏足的感覺醜陋,很大程度上源於網路上流傳的纏足者足部的照片,那不是一般的難看,因此我們會產生纏足臭的錯覺。實際上,我們所看到的照片都是老太太的纏足照片,她們的腳醜,看看她們的臉,同樣很難看,甚至說她們全身難看。因此,她們腳部的醜陋,不能全部算到纏足頭上。我們現代人有一個非常類似於纏足的審美,就是非常流行的尖頭高跟鞋。可見我們和古人一樣喜歡尖尖的腳。同時高跟鞋,讓女孩腳部只有半個腳掌著地,腳背繃起與小腿融為一體,給人腳顯小腿顯長的感覺。這就和古人纏足有種異曲同工之妙。當然我們現代人的方法比起古人那痛苦是小多了,算是進步吧!其實啊!我們對女性身體的著迷,很大程度上也源於我們的想象和我們對女性的佔有。古代女性的纏足不太容易露出來給人看,看到女性的裸足是實際上是佔有這個女性男人的福利,佔有的快感遠遠超過外形的美感。什麼是美,一切源於我們的想象。尖尖的小腳我們覺得很美,於是我們開始想象,當我們知道它原來如此的時候,我們產生巨大的滿足。

  • 2 # 十五把勾刀

    在古人眼裡,小腳美在哪裡?

    其實,在古人眼裡,也不是全美,倒是很有些醜陋,我看很值得晾出來抖一抖。

    我是70後,那可是真正見識過小腳老太太的。甚至,我接受過很多小腳老太太的誇讚,比如~哎呦,幾天不見,又長高了!那時候的浙江農村,小腳老太太非常多,拄柺杖,佝僂著腰,走路一步三搖……

    我外婆,1917生人,小時候我問外婆,人家小腳,你為何大腳板啊?我外婆笑笑說,她也曾嘗試,受不得苦楚,後來放棄了,就成了大腳。

    我堂伯母1920左右生人,她聽她的長輩說,那時候的人夫妻同房苦惱多,兩夫妻睡一床,同頭睡,不合適,女子裹頭頭髮臭,那就各頭睡,也不行,女子裹足足更臭!

    真不知,哪個古人的怪癖,讓女子裹足,受此等酷刑,去成就一句成語~削足適履!而且代代相傳幾百年,著實讓人匪夷所思!

    女子小腳真的美嗎?是的,真的很美!

    自從高跟鞋從西方世界流行於中國,小喇叭褲覆蓋過腳背,腳~只露尖尖一三角,“三寸金蓮”的味道仍然在,卻免去了裹足的痛苦,這簡直是偉大的發明啊?!

    當過道響起~篤~篤~篤聲,那就是女子來了,而且是摩登型,還可因此判定風騷值大約幾何,若是她換身妝扮,也可去健身房動如脫兔,跑步機上健步如飛……

    說到這,真想把古人喚醒,讓他們看看,如今的女子,一會兒靜若處子,轉瞬間動如脫兔的樣子,然後羞得他們迅速再死過去!

  • 3 # 原來秦春月

    裹小腳美在哪?古人眼裡小腳婆是貴重的人,不用做體力活路的人。家裡賠嫁為有主要,也要找得門家富又的郎才女貌似。小姐從小學會貴人,請有丫頭。他的只顧預備嫁妝衣服存箱。在我們小時候聽到些當時的富婆她作小姐時侯,他看不起當時的窮人,一直的口氣使我知道她總亮古她是高上類人,她的岀嫁時,男方請了幾多個轎回去接親,她有幾多葙子衣服錢財,她岀生家庭是貴人。別人羨慕不得的女人才,值得男家敬重貴女不義得到的。他不會學習人情勞動所得,他是用人羨慕以古貴重人才了當。這個人,同我有親戚,她看重我媽同她類人值得人的珍重。但是我媽不像她心太,年幾比她小多歲就不同想法。因我外婆是帶頭勞動的,雖是富家岀生,也是哥哥姐姐亨受的場合。她作最小以經生產隊員了,她是個自卑的人。

  • 4 # 四爺在此

    在這裡先說一下,小腳出現問題從明清開始,但是,宋朝就有裹小腳的女人了,如果是畸形的話,估計也沒有太多人喜歡,事實上,裹腳是從女孩子發育之前就開始了,就像人參果的做法類似,讓它向著個人喜好的方向生長,只是讓它變小點,並非是讓它畸形。直到後來的明清兩代,才有了越小越美的說法。

  • 5 # 莫安營

    一、香蓮三影:春宵一刻燈前影,臨流浣濯水中影,花間徘徊苔上影。

    二、纏足濯足之四大妙:屏間私窺、暗裡聞香、水中看影,鏡中見態。

    三、香蓮四印:香屑、苔階、沙堤、雪徑。

    四、香蓮四宜賞:對酒宜賞其謹飭,對雪宜賞其幽靜,對新月宜賞其巧,對名花宜賞其豔。

    五、香蓮五觀:臨風、踏梯、下階、上轎、過橋。

    六、纏足濯足之九大宜:燈下、薄醉、晴晝、出浴、欲睡、夢醒、倦行、花前、月下。

    更有香蓮十友,香蓮委屈十一事、香蓮十六景,香蓮十八名,香蓮宜稱二十六事,香蓮三十六格……(恕未能一一列舉)

    踏花行遍,任盈盈,香徑痕留新月。三寸圓膚,天然秀,穩稱身材玉立。襪不生塵,版還疊玉,二妙兼香潔。平頭軟繡,鳳翅無比妥貼。花外閒上鞦韆,無須推送,曳起湘裙摺。試問檀郎偷覷後,是否點頭稱絕。第一銷魂,溫存鴛被底,柔若無骨……(不能再往下寫了矣!)

    據說,纏足之風起於南唐李後主的嬪妃窅(Yao)娘。此女纖麗善舞,李後主於是製作了六尺高的金色蓮葉狀小舞臺,周邊飾以珍寶,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行舞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似乎芭蕾舞也是這樣跳)李後主大讚,由此人多效之。也有人說,楊貴妃早已纏足,她在馬嵬自盡所遺下的雀頭鞋子,為當地人所得,真珠為飾,長僅三寸。楊貴妃也善舞。纏足一開始似乎是為了盡顯身姿的曼妙,增進舞蹈的效果。

    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後世纏足愈加流行,並逐漸成為一種病態的審美。實在說,病態審美是可以有的。比如宋人以至今人都喜歡觀賞的金魚,其實是一種病態魚。比如《紅樓夢》中的林妹妹,其實是一位病態美人,卻嬌滴滴惹人愛憐。西方也有這種病態審美觀,一小說中的貴婦豔光四射,卻為自己沒病而遺憾,因為病態更能增添風韻哉!但是,纏足這種病態,有傷天和,未免太殘酷了些。

    四五歲的小女孩,在此後三年的纏足過程中,伴隨她的,只有悲傷的哭泣……

    古人纏足,還是身份的象徵。“小姐下樓格登登,丫頭下樓撲通通”,一般貧賤階層是無緣纏足的。

    後來,纏足又是嫁入豪門的必要資格,“裹小腳,嫁秀才,吃饃饃,就肉菜。裡大腳,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這如同今天的211985一般,要有這串秘碼,才可能開啟大公司的豪門。

  • 6 # 對影c三人

    這個問題提得不夠嚴謹,畢竟普遍裹小腳是宋朝的事,雖然有記載,早在兩千多年前的商代就有人裹腳了(妲己),但是,那只是個別現象,真正裹小腳是從唐代開始到宋代才普及的。我們知道的古代“四大美女”西施、貂蟬、王昭君和楊玉環,也只有楊玉環是小腳(西施的一雙大腳到今天還被許多人“詬病”)在《群談採餘》中有詠歎楊貴妃的羅襪詩一首:“仙逝凌波去不遠,獨留塵襪馬嵬山。可憐一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里翻。”下面針對這個問題,我來談談自己的看法。

    俗話說“蘿蔔青菜,各有所愛”。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愛好,如果是一個普通人,你的愛好影響的可能只有你自己或者周圍的人,但是,如果是一個皇帝,那就可能是全國了。比如:唐玄宗李隆基,由於他個人喜愛胖的女人楊貴妃,結果他的審美觀影響了中晚唐,甚至整個五代十國都是“以胖為美”。唐玄宗李隆基另外一個叫趙飛燕的妃子,為了也能討李隆基的歡喜,就把自己的腳裹起來,走路一擺一搖,看起來婀娜多姿十分好看,所以,後來也得到了唐玄宗李隆基的寵愛。到了五代十國時期,南唐後主李煜的宮嬪娘裹腳在宮裡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煜看後十分喜歡,使得裹腳之分慢慢興起,宋代以後逐漸形成了裹腳“美”,不裹腳“醜”的畸形審美觀。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妻子馬秀英娘娘,也是因為有一雙天生大腳而受盡天下人嘲笑。

    到了清代,裹腳之風大盛,漢族女子沒有不裹腳的。清代文人李漁在其《閒情偶寄》中,甚至公然聲稱,裹腳的目的是為了滿足男人的慾望。由於小腳“香豔欲絕”“消魂千古”,他竟然將小腳的玩法歸納出了48種之多。當然,古代讚美小腳的文人騷客遠不止李漁一個人,就連大文豪蘇東坡、辛棄疾等也都寫過讚美小腳的詩。比如蘇東坡就寫過一首詞《菩薩蠻.詠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裹小腳“美”在哪裡?根本不美。是古代婦女地位低下的寫照,是對婦女身心的嚴重摧殘。只是為了滿足某些不良人的特殊需要而已!

    說到小腳,現在幾乎見不到了,即使有,也只有百歲高齡的老人當中才能找到。記得小時候有年夏天,我看到奶奶的小腳,問她這個腳怎麼會變成這樣的?她說:“8歲的時候,她媽媽幫她裹的,一開始不肯,母親就打她,後來實在吃不消了,奶奶乘她媽媽不注意,偷偷把腳放,結果被媽媽看到,她媽媽就到外面找了一些碗渣子,放到奶奶鞋子裡,如果敢把腳放開的話,腳就被扎得滿腳是血,即使晚上睡覺也不能脫鞋。吃了很多苦才變成了小腳。”

    有一句古話不知道大家聽過沒有,就是“懶婆娘的裹腳布又臭又長。”你還別說真有道理。為什麼呢?因為小腳的“皺褶”比較多,所以,如果不天天洗腳的話,確實會發臭,特別是夏天。聽奶奶說“皺褶”裡的“老繭”如果不及時處理的話,又臭又難受(我經常看到她用剪刀剪褶皺裡的老繭)。你說這樣的小腳還漂亮麼?讓女人裹小腳,還美其名曰“美”,既說明了古代某些人的殘忍和冷血,也說明了古人的愚昧和無知。

    裹小腳雖然在清朝康熙皇帝時期和太平天國時期,都被明令禁止過,但是,真正被廢除還是辛亥革命以後的事。解放以後,偉人毛主席提出了“女人也能頂半邊天”的口號,把女人的地位一下子提到了5000以來從來沒有過的高度,甚至在某些方面的地位都“超過”了男人(你懂的),現在中國體育“陰盛陽衰”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我想:是不是有一天發展到要男人裹小腳的地步了?開個玩笑而已,可不要當真喲。

  • 7 # 海綿海綿呀

    害我覺得啊這就像大眼睛美在哪裡一樣

    是那個時候普遍的審美

    一定也有一些人雖然大jiojio

    也被人覺得是不一樣的美

    就像現在有些單眼皮的朋友酷酷美美一樣呀

    古代的事情和現在從來就沒什麼大區別

    因為誰說過歷史就是輪迴來著⊙ω⊙

  • 8 # 心如蓮花173349538

    在男尊女卑的古代,裹小腳並不是小指令碼身美,也不是裹著小腳的女人美,而是古代男人的心裡有種統治者和控制慾的滿足美。

    裹足女人腳太小,支撐身體時不能保持平衡,很難掌握重心,走起路來左搖右擺,密步輕移。可在男人眼裡就是婀娜多姿,小鳥依人,滿足了古代男人的視覺享受;女人裹著小腳,走不出深宅大院,斷滅了接觸外界的念想,更談不上紅杏出牆了,這是男人控制慾的最大滿足。所以,在古代男人的眼裡,裹足的女人全身透著美。

    在男尊女卑的古代,統治階級的男人三妻四妾或一妻多妾,為妻為妾的女人成群共侍一夫,扮演著性奴的角色。

    嫁給有錢人家的女人不是妻便是妾,妻主家庭內務,管理內眷;妾只需每天塗脂抹粉,取悅男人。妻是明媒正娶,在家庭中有著皇宮中正宮娘娘的地位,管理家政,掌握著內眷們的生殺大權;妾是奴隸主和封建主用錢買來的性奴,是男人的私有財產,是男人可以買賣與贈送的物品。妻也好,妾也罷,她們的共同點就是對男人絕對服從,同侍一夫而不可越雷池半步。男人有一妻多妾,還可以四處尋花問柳,女人稍有外心便死無葬身之地。

    在古代封建社會里,女人為了取悅男人而不惜摧殘身體,一味地投其所好;男人以貌取人卻忽略女人的天生麗質,注重女人傷筋動骨的人造美。

    在纏足之風盛行的年代,媽媽們怕女兒嫁不出去,都會精心又殘忍的為女兒裹足。為了達到纏足的七個標準:瘦、小、尖、彎、香、軟、正,會不惜纏斷女兒足底筋骨,變足部正常形狀為畸形。為了讓自己的女兒長大後贏得男人的青睞。拼命使女兒小腳能夠擁有:形、頂、資、神、肥、軟、秀七種美。蘇東坡《菩薩蠻》一詩中道“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不難想象宋朝人們對女人裹小腳的認可和讚美。古代男人們看女人,不品頭只論足,爭相觀賞、把玩女人的小腳,讚美小腳為“金蓮”、“三寸金蓮”、“香鉤”等等,男人們卻從來都不會理會小腳背後的辛酸和女人們傷筋斷骨的疼痛。

    現代的女人們啊,好好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較古代裹腳女人而言,我們不只是少去了裹足的痛苦,更重要的是擺脫了一生的桎梏。

  • 9 # 朱朱老師讀文史

    最開始,纏足只是宮廷跳舞的女子的行為,還沒上升到普通婦女身上。但女子跳舞時纏足,的確又增加了美感。所以一開始,歌舞伎跳舞時都要纏足,而觀賞的物件就是那些男子。這時候,既然只是用於跳舞,所以也就不像後來那樣必須讓腳骨下彎折斷。

    可以參照的是蘇軾的《菩薩蠻·詠足》:

    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蘇軾明確說了,這個女子是“偷穿宮樣穩”,說明也是穿的宮廷跳舞的纏足式樣。只不過後來流行於民間了。

    在宋代,雖然大家覺得纏足挺美,但不至於家家戶戶都讓女人做這事。所以叫:

    宋初婦人尚多不纏足者。

    到了清代,纏足幾乎就成了女性的標誌了。因為在這時,“足小為美”已經成了全社會的共識了,男人當然喜歡這樣的,女人也基本預設是這樣的——清朝曾下令漢族婦女放腳,但禁令並不奏效。所以,表面上看是男人喜歡女人纏足的美,其實是給女人戴上了枷鎖。

    女子纏足,當然是好女子,不僅好看,也能嫁給好人家,清代河南輝衛就有一首歌:

    小紅鞋兒二寸八,上頭繡著喇叭花,等我到了家,告訴我爹媽,就是典了房子出了地,也要娶來她。

    你看:女子只要纏足了,男人賣了房子都得娶她。

    再給附一段清朝文人李漁的《閒情偶寄·聲容部》記載當時人對女子小腳的喜愛:

    予遍遊四方,見足之最小而無累,與最小而得用者,莫過於秦之蘭州、晉之大同。

    蘭州女子之足,大者三寸,小者猶不及焉,又能步履如飛,男子有時追之不及,然去其凌波小襪而撫摩之,猶覺剛柔相半;即有柔若無骨者,然偶見則易,頻遇為難。

    至大同名妓,則強半皆若是也。與之同榻者,撫及金蓮,令人不忍釋手,覺倚翠偎紅之樂,未有過於此者。

    向在都門,以此語人,人多不信。一席間擁二妓,一晉一燕,皆無麗色,而足則甚小。予請不信者即而驗之,果覺晉勝於燕,大有剛柔之別。

    座客無不翻然,而罰不信者以金谷酒數。此言小腳之用之不可無也。噫,豈其娶妻必齊之姜?就地取材,但不失立言之大意而已矣。

    他說他去過很多地方,最喜歡的就是蘭州和大同,因為這兩個地方的女人纏的小腳是最完美的。比如大同的伎女,她們的小腳摸起來愛不釋手。

    由此可知當時男人是怎麼喜歡女人的小腳的。

    作家馮驥才有一部作品叫《三寸金蓮》,裡面就寫了專門的賽小腳比賽,即“賽腳會”,誰家媳婦贏了這個比賽,就是給全家爭光,相反,輸了就是丟人丟到家。可見馮驥才對這種禍害很深的習俗非常瞭解。

    當時男人都覺得女人纏足是“三寸金蓮”特別美,而且還自帶某種香味。男人對這種香味的的感受,一個可能是出於“性”上的感覺,另一個可能是纏足必須要噴香——因為纏足其實會帶來臭味。

    當時有朝鮮使者來到中國,見到女人纏足,尤其感慨,說:

    纏足必以香屑布之,故但有香馥之臭。——李還應《薊山紀程》

    什麼意思?後半句是說,朝鮮人覺得明明纏足是臭味,但偏偏中國男人覺得很香。

    但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大家都覺得美,所以就美了,大家都覺得香,所以就香了。

    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審美風尚,再想想今天的韓國整容、歐美大臀、中式網紅,是不是覺得有些地方很相似?

  • 10 # 愚者叨逼叨

    這個問題嗎,最有發言權的是男人,還得是古代男人。

    咱2020年的男同胞估計不會喜歡這種扭曲的殘廢美。也不見得能接受十天半月不洗腳的小腳美人。

    裹腳布可是能讓你暈過去的,還能致病(具體什麼病來著忘了,剛抖音上刷到一個喜歡聞自己臭襪子的女生得病了!!)

    至於古代的男人,對小腳的審美認同應該是階段性形成的。

    小腳最早出現在唐末宋代這個時間範圍,為了取悅帝王跳舞的美嬌娘想出來的致勝的奇招。

    世人都知道普通男人都可能成為大豬蹄子,何況富有四海的帝王呢,那都是烤豬蹄子了。帝王圖什麼啊,享樂呀!朕心甚悅,這是一次旖旎香豔的歷史前奏。

    所謂上有所好,下有所效。這種香豔之事最會大肆傳播,就不可能水過無痕。

    到一定的歷史時間裡小腳開始流行,不只是香豔。另一方面隨著宋朝以後文儒發展到鼎盛,禮教越發盛行。到明朝時期男子對女人的盤剝更甚於宋元,同時小腳也成了對女人控制的有利手段。纏過腳的女子看似走路婀娜,實際是連路都走不穩,走不急,更不能長時間行走。這種情況下女子只能依附男子,是完全處於被控制的狀態。

    但即使在明朝時期,纏足也還沒有變成絕對主流,明朝女子還是有很大一部分不纏足的。

    真正使纏足大肆盛行的時期發生在清朝統治者強迫漢人衣冠改易,為此填了多少人命進去就不說了。

    父系社會權利的被掠奪,被殘虐,使之有清一朝整體文化氛圍都是壓抑的,也這是這個時期儒家文化大衰。

    反抗失敗不代表毫無怨念,越是有壓迫的越有反抗,男子易服落髮最徹底,精神層次上其實等於受過一次宮刑。

    作為被統治的弱者,女子服飾上沒有什麼過多壓迫。而滿清對於纏足是不支援的,明文禁止纏足。

    (小腳圖就不發了,有陰影)

    可纏足屢禁不止,民間反而盛行纏足,很多圍繞著小腳的畸形文化大行其道,其實這也是一次漢人權利的反抗,不過犧牲者是沒有任何反抗能力的女性。

    能不能發現這種小腳美,這真得問古代男人。那些描繪芊芊金蓮的詩詞太虛假了,網上只要看過小腳真相的男人,我就不相信他能愛的起來。沒有百度的古人難道一輩子都沒看過裹腳布下的真相嗎?

    看過還能愛,這就是變態啊!

  • 11 # 風過無痕攝有痕

    風過認為,無論在古代還是現在,就像女人裹小腳一樣,有時無用的、病態的,也是一種美——東施效顰的美,流行的美,偶像的美。世界上真實有用的東西,應該是美的。倘若是件無用的東西,只因為人人喜歡它,認為它美,才算得有用,就是這種美。

    龍是我們的偶像,但見不到龍在哪裡,只在人人的觀念中,在工藝美術中。葉公好龍,卻懼龍。

    女人裹小腳,原是南唐後主李煜時期興起來的,這位風雅別緻的皇帝,為了觀賞享樂,別出心裁變著花樣命令宮女用白布纏足,把腳裹成又小又尖的彎彎“月牙兒”,在畫有荷花的小金蓮舞臺歌舞,把這樣的女人腳美名“三寸金蓮”。五代以後,婦女便纏足成風,越小越美,越顛越美。

    女人的“國腳”化,也著實讓媒婆們省心,無須過多的媒妁之言,提著女人鞋樣就是,男人見尺寸大小知美醜。若同意這門親事,就讓媒婆留下鞋樣,照尺寸做繡鞋作為訂婚禮物,成婚那天必穿。自然,一些姑娘愁嫁不出去,就會故意把鞋樣尺寸弄小,成婚那天步態就有些搖搖晃晃了。

    陳獨秀在《偶像破壞論》中這樣說: “世界上男子所受的一切勳位榮典,和我們中國女子的節孝牌坊,也算是一種偶像;因為功業無論大小,都有一個相當的紀念在人人心目中;節孝必出於自身主觀的自動的行動,方有價值;若出於客觀的被動的虛榮心,便和崇拜偶像一樣了。”

    裹小腳,是一種風氣,就像當今的時尚一樣,流行了,衣著再怎麼漏洞百出,鞋再怎麼難穿,只要男人悅目就好。真實的、合理的永遠都難得合一。牌子馳名了,又有誰去管它適合不適合自己呢。

    裹小腳的升級版

  • 12 # 若水無爭yy

    小說《金瓶梅》成書於明代,故事發生的背景是宋代,裡面就有關於“小腳”的描寫。

    大家都知道《金瓶梅》中的“金”所指潘金蓮,潘金蓮做為整部書中最美的女子,對她的描寫不僅是身形嬌小,體態妖嬈,作者還刻意突出了她的“腳小”。潘金蓮,三寸金蓮,也許在她的名子裡就隱喻著潘金蓮的腳。

    那麼如何理解古代的“腳小”?在《金瓶梅》中,夸人腳小就如現今誇美女胸大一樣,是一件讓她們引以為傲的事情,所以後來書中又出現了一名女子——宋金蓮,宋金蓮的腳比潘金蓮的腳還小,為了把潘金蓮比下去,宋金蓮竟內穿自己的鞋外穿著從潘金蓮那裡借來到鞋,以此來羞辱潘金蓮腳大。

    腳的大小竟被用到了女人間的爭風吃醋上,可見當時“三寸金蓮”的思想對女人無論從身體還心裡的束縛是多麼牢固和可怕。

    也正是這種束縛,讓裹小腳成為一種陋習,盛行在古代。僅從這一點看,生在那時的女子忍受著肉體並精神的雙重摺磨,也真是夠悲哀的了。

  • 13 # 明貞

    扭曲的美不是美,不過偽道德即私性物慾的造化!幸福和諧是人性純真安靜的基礎而不是因噎廢食,女人裹腳除了使女人行動不便外那有美?即便美也是病態扭曲的美,在偽道德後天命運造化下,是非美醜善惡生滅成敗皆奴役!這是個大課題,人類若能徹底理解並掌控這些,會徹底擺脫命運之掌控而得自由解脫!善惡美醜是非是源頭之規定,在潢繹過程中為私性物慾異化扭曲,男尊女卑以裹腳約束女人是私性的妄作!服務自我滿足物慾是幸福的根基,這正是人性之根本劣根,人類歷經神權皇權專制直至今天的金錢至上體系,正是私性物慾的造化!禮教倫理人情世故大都源於此,這是生存法則所成就,不以人類意志為轉移!

    美的本質是和諧並高頻之完美無限傾向,在食物鏈弱肉強食法則下卻出現控制奴役現象,這是專制統治的根,根源仍在人性根本劣根貪婪並自私,這是一種設定是偽道德後天命運之造化!貪嗔痴慢疑被規定賦予,又以此為掌控奴役之把柄!真善美背離本性初衷,這是人類社會諸多怪現象邪惡痴惑淫蕩腐朽之源,是時侯被轉化湮滅了!

    懶惰懈怠愚痴自私貪婪佔有控制慾,不全是人類眾生之自我選擇,人類眾生被邪惡力量控制奴役,這是混亂失控之源,是敗壞毀滅等負資訊能量之造就!

  • 14 # 夢迴大唐110163616

    第一,封建社會對女人的殘害就是褢腳,對男人的殘害就是閹割,只有痛苦何來美感!

    第二,裹腳出現在宋明以後,而並非漢唐盛世。有詩為證:蘇東坡《菩薩蠻》一詩中道“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具說還制定出了小腳美的七個標準:瘦、小、 尖、 彎、 香、 軟、 正。

    第三,什麼原因。有人說古代女人裹小腳是為了使走路的姿態好看,如同自制的高跟鞋;有人說女人裹小腳是為了以後生孩子便於自然分娩;還有人說裹小腳的女人能顯得小鳥依人,讓男人更喜歡。其實裹腳就是文化陋習,更是男權社會的滿足性心理傾向的產物。

  • 15 # 跳跳1608

    古代封建社會里,推崇三從四德,崇尚“女子無才便是德”,對女性沒有尊敬之心,女子是父權夫權的附屬品,是男性的私有財產,像男性的寵物一樣,是好是歹由男人說了算。

    所以在男性的眼裡,那種扭扭捏捏弱不禁風的女人才是美的,男人也害怕女人強壯削減了自己的勢力,把控不了女人。

    而一雙大腳女人的陣勢風風火火,對男人的專制統治產生威脅,而且大腳也不美,沒有古代男人要求的搖風擺柳的美,因此古代裹小腳的風氣產生。

    女人裹腳始於五代,南唐李煜就喜歡看裹腳宮女跳舞,覺得弱風扶柳極美。元朝時上流社會女人紛紛效仿。明朝完全盛行開來。

    裹腳還有規格,要三寸最美,所以就有“三寸金蓮”之說。

    裹腳真的美嗎?小時候看過隔壁二奶的小腳,四個腳趾完全彎到腳板底,後腳跟高的像驢蹄,想象裹腳有多痛苦,走起路來沒法大步,只能一步三搖小碎步緩緩前行,這不正符合古代男人要求女人的蓮步輕移嫋嫋婷婷的病態美嗎?

    美嗎?根本不美,美的只是古代父權夫權的控制慾,滿足了他們的私慾和權欲。

    而對於漫長封建社會中的廣大女性來說,裹腳是無法言說的痛,是做不完的惡夢,連帶著封建世俗對女性的長期欺詐,所以到清朝政府禁止裹腳,但是沒有完全斷掉,一是陋習難消,二是長期壓迫讓女性習以為常,沒有解放的意識和勇氣。

    直到新中國成立後,裹腳習俗才徹底根除。

    女人們終於迎來解放後的藍藍的天!

  • 16 # 十三哥喂

    裹小腳並非是為了美,而是為了滿足男人的佔有慾。女人裹了小腳,自然就跑不動,跑不動自然就得依靠男人,男人的內心一滿足,自然也就覺得美了。

    事實上這東西與美毫不沾邊,卻留下了一句歇後語:老太太的裹腳布,又長又臭。

    其實西方人也做過這種禁錮女人的事,但是西方人腦子不靈光,想不出這種斷其根本的聰明主意,只是發明了高跟鞋,卻不知鞋子是可以隨時脫掉的;最後又崇尚法制精神,由男子作為女子的法律監護人,這個監護甚至達到了三十歲甚至更長,而婦女的同工同酬和選舉權的獲得,至今也就百來年的事兒。

    但不管怎麼說,西方女人一對兒大腳還是給女人帶來了不少好處的,我們古人從小就讓女人裹腳,弄的災難來了,跑都跑不動,偏偏在很多時期男人又沒有本事,外寇來了抵擋不住,只得逃跑,可女人的腳小跑不動啊,只能由男人揹著跑,只是咱們的男人又極其重視孝道的,要背也只能背老孃,拋下媳婦任由賊寇灌XO,好容易天下太平,大家重返家園,媳婦兒也倖存下來,卻被丈夫說:被賊寇灌了XO,你幹嘛不去死?於是媳婦兒真的去跳了井,男人又才大哭,給媳婦兒修了一座碑。

    所以裹小腳之美,美在男人的佔有慾和控制慾。

  • 17 # 紅蘋果豔國

    三寸金蓮常常被古人用來讚美女人的腳美。所以在古代女人為了能夠尋求一個好婆家,常常要忍受痛苦來進行裹腳。那時候的人民就那樣認為腳小人就漂亮,腳大了就找不到婆家。這種畸形變態的裹腳行為,一直持續到我們國家解放以前。

    現在很多的老人。我們看到她們的腳都曾經被裹過。老人們走路的時候顫顫巍巍的,好像弱不禁風的樣子。在我們現在看來,感到非常的可憐。可是在以前那些有錢的人卻覺得這是一種美。由此也可以看出古代的人心態是多麼的變態。也可以看出古代女人在社會當中的地位是多麼的低下。古代的女人在男人眼中不光是生育的工具。而且還是他們把玩的玩具。

    裹腳的女人在古代社會被變相的推殘。裹了腳後的女人走路的時候一搖一擺的,就像微風中的楊柳。這樣的女人走路的速度肯定比不上正常的人。這樣的女人也走不了遠路。裹住了女人的腳,也就相當於裹住了女人的心。在古代三妻四妾的大家庭當中。裹腳的女人更有利於男人的管制。假如女人在家庭當中受到了委屈和不公的待遇。但是由於小腳的束縛,也只能是把淚咽在心中,默默地承受一切的不公和委屈。

    裹腳的女人走路的姿勢也確實惹人憐愛。但這一切的代價都是對摧殘女人的身體的基礎上形成的。相信在古代肯定有很多的女人。在裹腳這一事上,心理和身體都承受了極大的痛苦。所以裹成小腳這一種美在我們現代人看來不要也罷。

  • 18 # 策馬揚鞭走神州

    三寸金蓮是受苦,婦女也能受約束,男人寵愛聚一身,詩話情景號風流,乖乖噠噠不歇氣,陋俗只在古時候,小腳男人視玩物,尤物盛行在一時。

    文明小史閱不盡,文人筆下也噴糞,婦女解放共平等,則天思想又盛行,以榮武曌樊梨花,女人值此笑哈哈,鏡花能照真才子,提古喻今多骯髒。

    世間精華真不少,糟迫至今不算多,可能也由風水論,不好命運遭天譴。命好倘若能積德,不行惡事罪不獲,善小也能見品德,小惡奸心真另類!

  • 19 # 牧子鼠看電影

    在古代人眼裡,裹小腳美在哪裡?在古代娶兩個媳婦好在哪裡?其實都是男尊女卑的體現,裹小腳說明這個女人懂規矩,守婦道,其實是封建社會對女人的踐踏,古人都覺得,女人的地位永遠在男人之下,因為男人可以傳宗接代,而現代女人改變了這個觀念,沒有我你咋傳宗接代啊!那不是一句空話嗎!所以現在沒有了裹腳的女人了!說裹小腳就守婦道,我是不怎麼贊成的,古代就有比較反叛的女性代表人物,潘金蓮,七寸金蓮啊!在有武大的情況下,對西門官人產生了強烈的好感,怎奈武松的封建思想,拆散了這對苦命鴛鴦,裹小腳的潘金蓮也對愛情有美好的嚮往。我想古代人娶媳婦,不看臉,應該都看腳啊!看完腳以後就知道家教好不好,有沒有規矩,看腳收彩禮啊!其實這是對女人不公平的,現在的社會看臉和古代社會看腳是一個道理。美不美不知道,沒味就行。

  • 20 # 悠悠芳草心

    一個二八佳人,姍姍而來,如風擺細柳,婀娜多姿,如花似玉,步步生蓮,這情景簡直太美!

    過去的女子,是纏足的。用布把足纏起來,纏成以三寸為佳,像蓮花瓣,走起路來,搖搖擺擺,微風扶細柳,是一番嬌柔的姿態,好像挺美。這就是古人眼中裹小腳的美麗之處。

    裹小腳起源於那個一代詞帝李煜。他是南唐皇帝,擁有許多宮女嬪娘。他讓人制作金蓮,令嬪娘纏足,曲上做新月狀 ,往來回旋,有凌雲之勢,說是步步生蓮,從那以後,就留下了婦女纏足的風氣。

    到了宋代,婦女纏足由宮中傳到民間,一時間都以大腳為恥。從此,婦女們就遭罪了。

    為了能纏出“好足”,女孩從4、5歲就開始纏足了。硬生生將腳趾裹斷,踩在足底,好好的一雙腳變得面目全非,直到纏成“金蓮”不再生長。這其中的痛苦可想而知。

    不得不說慈禧做了一件好事。她廢除了女子纏足。女子們終於解放了,不至於因為不纏足就嫁不了人了。

    古代男子之所以認為裹小腳美是因為他們的畸形心態,是對婦女極端的摧殘。是自私的表現。一雙天足,愣是壓抑成三寸,不讓生長,違反了生長規律,摧殘了婦女的身心。是陋俗,惡俗。還是現在好,婦女們都參加工作,有社會地位,再也不受男人們的歧視與摧殘了。裹小腳的風氣早就煙消雲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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