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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80後小公

    在2019年6月新公務員法實施之前,公務員區分等級以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為標準,領導職務分正國職、副國職、正部職、副部職、正廳職、副廳職、正處職、副處職、正科職、副科職十個等級,非領導職務分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八級級別。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可以相互轉崗任職,非領導職務除了不能享受實職的崗位津補貼以及實職所擁有的權力外,其他待遇與實職領導一樣。不少非領導職務人員因為工作需要,實際上也負責協助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分管具體的業務工作和部門,在行政權力上並不見得小。某種程度上來說,非領導職務也具備一定的領導職責,這從兩者稱呼中都有“職務”兩字就可以看出。

    而新公務員法實施以後,領導職務沒有變化,依舊是十個等級。非領導職務被職級替代,更多的是享受待遇。按照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公務員職級由原來的非領導8個等級變為了12個職級,巡視員分一、二兩級,調研員分一至四級四個等級,主任科員分一至四級四個等級。科員分一、二兩級,不再有辦事員。

    領導職務的晉升保持慣例,副職晉升正職,需要在副職崗位上任滿兩年,下一級正職晉升上一級副職,需要在下一級正職崗位上任滿三年。這是晉升的基本條件。能否晉升,還取決於很多因素。當然,條件足夠也可以破格,不過不多見。

    職級晉升相對麻煩,首先要滿足任職年限條件。在晉升一級調研員之前,每一個職級晉升都需要在下一個職級崗位上任職滿兩年,比如一級科員,要晉升四級主任科員,必須一級科員任滿兩年,同理,一級主任科員晉升四級調研員,也必須在一級主任科員崗位上幹滿兩年。滿足了任職年限要求,還必須看職級比例是否突破,也就是說看有沒有職級名額,比如地市級機關,一至四級調研員的比例為20%,假如一個單位有50個公務員,那麼就有10個一至四級調研員名額。有名額,符合條件可以晉升,沒有名額,條件再好也只能等。這比原來的非領導職務晉升相對要複雜,也因為名額限制,受到很多人詬病。

  • 2 # 小非洲80後

    根據新的檔案精神,職務以後僅指領導職務,從副科一直到正國級。職級僅在廳局級一下實行,從二級科員至一級巡視員。和職務有一定的對應關係,但卻不是職務。

  • 3 # 機關雜貨鋪

    近日,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公佈了《公務員職務、職級與級別管理辦法》,對公務員的職務、職級和級別進行規定,三個概念之間既互相聯絡,又相互區別,今天猿叔就來跟大家詳細分析一下。

    一、職務

    職務,特指領導職務,最低的是副科級,比如某鄉鎮的副鎮長、某自然資源局規劃科副科長,最高的是正國級,比如政治局常委。

    領導職務一般分為行政職務、黨內職務和群團職務等。

    行政職務一般就是帶長的,比如部長、省長、市長、廳長、局長、科長,黨內職務一般是黨委書記、黨組副書記、市委常委、縣委委員等。

    群團職務主要是指群團組織的負責人,比如團委書記、工會主席、科協主席、婦聯主席、殘聯主席等。

    按照領導幹部提拔任用工作規則,下級正職提拔上級副職領導,需要在下級正職崗位上任滿三年;而副職領導提拔正職領導,需要在副職崗位上任滿兩年以上。

    也就是說普通科員提拔副科長要3年,副科長提拔正科長要2年,正科長提拔副處長需3年,副處長提拔正處長又只需2年。

    二、職級

    職級,主要是指在2019年6月1日,取代非領導職務後,新設的一種和職務並行的晉升通道。

    職級分為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

    廳局級:綜合管理類,設定一、二級巡視員;行政執法類,只設置了二級督辦;專業技術類,設定一、二級總監。

    縣處級:綜合管理類,設定一到四級調研員;行政執法類,一到四級高階主辦;專業技術類,一到四級高階主管。

    鄉科級:綜合管理類,設定一到四級主任科員;行政執法類,一到四級主辦;專業技術類,一到四級主管。

    另外還設定一二級科員、一二級行政執法員、專業技術員,對應原來的科員和辦事員!

    職級最大的區別是按照本單位的總編制核定職數,和原來非領導職務按照領導職數核定職數不一樣,相當於是市級以下機關非領導職數的大擴編。

    但是又與2015年縣以下職級試點中“不限人數”不同,新的職級辦法嚴格限定了每個層級的職數,而且要走相當於提拔的一系列程式,打破了“大鍋飯”,也讓很多人晉升受限,只能望梅止渴。

    三、級別

    級別,主要特指工資級別。

    國家規定公務員的基本工資由兩方面組成,即基本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

    公務員級別分為1-27級別,主要用於級別工資測算。

    每個公務員轉正後,都會按照學歷、能力進行定級。其中本科定25級,碩士定24級,博士定22級。

    一般正常的工資變動是每5年晉升一個級別,每2年晉升一個檔次。

    比如,王八同學是本科畢業,轉正定位25級2檔,2年後晉升25級3檔,級別工資增加100多塊錢,4年後是25級4檔,級別工資再增加100多塊錢。第5年就可以晉升級別,按照就近就高原則,25級4檔和24級3檔之間標準最相近,那麼王八同學在轉正後第5年就會晉入24級3檔,級別工資增加100多塊錢,但是職務工資自始至終都沒有變化。

    每個公務員職務或職級變動後,也要重新定級。

    比如,吳靠譜同學同樣本科畢業,4年後是25級4檔,這年職務晉升到副科長,晉入24級3檔,級別工資增加100多元,職務工資也增加100多元。

  • 4 # 職場韜略

    職務和職級很好區分,舉個例子你就明白了。

    比如說一個地級市的市長,市長就是職務,職務就是說你是幹什麼的。像省長、縣長、鎮長等都是指的職務。

    市長的級別為正廳級,這個正廳級指的就是職級,也就是說市長是什麼級別,享受什麼待遇。

    在我國,職務主要分行政職務和黨內職務,市長就是行政職務,市長也是市委副書記,這個副書記就是黨內職務。

    職級,按照我們常用的通俗說法,從下到上,依次是科員、副科、正科、副處、正處、副廳、正廳、副部、正部、副國、正國。

  • 5 # 公務員日常筆記

    一直從事職務職級管理工作,我來回答一下:

    1.職務:2019年6月1日之前,職務是包含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的,後來修訂後的《公務員法》正式生效,非領導職務取消,職務現在只剩領導職務了。

    領導職務是指機關中具有組織、管理、決策、指揮職能的職務。職務一般包含行政職務、黨內職務、群團職務等。行政職務如局長、處長、科長等,這一類對於行政部門的來說,是數量最多,最常見。黨內職務如黨組書記、黨委委員、黨支部書記等。群團職務一般就是工會主席、團委書記等。

    領導職務高低就是職務層次。根據《公務員法》規定,領導職務層次從國家級正職到鄉科級副職共10個層次,人員數量是一個金字塔形結構,越往下人越多。

    2.職級:修訂後的《公務員法》新增的一個等級序列,是和領導職務並行的一種新的晉升通道。職級可以理解為是由原來的非領導職務改造過來的。職級和原來的非領導職務一樣,不具有領導職責,只是是確定工資、住房、醫療等待遇的重要依據,不享受對應領導職務層次的工作待遇和政治待遇。

    職級分為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三類。綜合管理類職級分為一級巡視員到二級科員共12個層次。行政執法類職級分督辦到二級行政執法員11個層次。相比較綜合管理類職級,行政執法類職級最高的督辦,對應綜合管理類次一級高的二級巡視員。

    職務和職級可以相互轉換,轉任,二者是並行的一種晉升通道,公務員走哪一種都可以走通,從而達到提升待遇的目的。

  • 6 # 向沙說考公

    改革以後,也就是從2019年6月1日之後,職務和職級有明顯的區別。

    職務公務員,就是某某鄉黨委委員、某某局副局長之類的,有明顯職務名稱的那類公務員。職級公務員就是沒有具體職務,但依然從事公務的公務員。比如原來的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現在的四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等。

    最大的區別有一下幾點:

    一是政治待遇不同

    各級職務公務員在自己所在的層級裡,是絕對的領導成員了,享受的是領導的政治待遇。比如組織學習、檔案閱處、分工安排等。職級公務員則沒有以上的待遇了。再就是辦公用房大小有區別。

    二是責任不一樣

    結合第一點的區別,職務公務員負有領導責任,如果職務公務員所分管的工作領域出了問題,是要負領導責任的。

    三是晉升途徑不同

    職務和職級公務員的晉升是不同的,職務公務員屬於提拔和重用為領導幹部,更側重於仕途。但是職級公務員的晉升僅僅只是職級的晉升,影響的也就只有待遇,與仕途升遷沒有很強的關鍵。當然,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裡面還有一段話,職級公務員與職務公務員是可以相互轉換的,但是要級別相對應。比如三四級主任科員可以轉化為副科級領導職務。可是,因為政策出臺不到一年,具體怎麼轉,現在應該還沒有出具體的操作細則。

    我是向沙,誠邀關注,不再迷路。

  • 7 # 龍龍悟道人生智慧

    二者是平行的兩條關係:

    一是二者內涵不一。職務是領導職務,而職級不是領導職務,只享受相應待遇

    二是享受權力不一樣。職務享受相應指揮權力,當然也有一定責任。而職級只享受同類職務除工作待遇外的待遇,沒有指揮權,必須聽從領導的工作安排。

  • 8 # 星星點燈76177572

    職級不是職務,但人們反而覺得職級比職務更好聽,所以在介紹某個人時都要掛上職級。常言道,名不正言不順。沒有職務名頭要開展工作是很難的,人們只好把職級變相為職務來稱呼了。

  • 9 # 昭通發生

    職務是履行崗位職責的崗位名稱,職級是自己工作經歷可以履行或者曾經履行的職務級別!例如某鄉鎮黨委書記到縣直單位當副局長,其本人職務是副局長,職級是正科級!

    例如:

    1.行政部門的鄉長、鎮長、局長、科長、處長等都是崗位稱呼,一般崗位稱呼一定程度上代表行政級別,具體要看哪一級的部門的職務,通常情況下:例如鄉長一般是正科級、處長是正處級、科長和局長是正科級,但是比如有的直轄市的鄉長是副處級或正處級、處長有的擔任重要職務的是副廳級、科長有的也是副處級。

    2.黨群部門:鄉鎮書記、縣委書記、國企書記、市委書記等都是崗位名稱,一定程度也代表行政級別。鄉鎮書記一般是正科級,有的是副處級;縣委書記一般是正處級、有的是副廳級、國企的書記一般是正科級和正處級,縣級國企一般是正科級,市級國企一般是正處級。

    總之崗位代表職級,一般崗位變化比較大,可以高職級低崗位委任。通常情況不犯大錯誤,職級只會升不會降,但是崗位就會降下來。例如正科級的鄉鎮書記到縣直部門任副局長。

  • 10 # 羊momo

    簡單點來說:職務是我們俗稱的領導或幹部;職級則是一個統稱。

    以前職務裡面還有一個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的區分,但隨著職級並行這個概念的誕生,延續了很多年的非領導職務也退出了歷史舞臺。

    職務角度來說,科長、處長、局長都是職務,大多是一個單位或者一個部門的管理人員,有的是一把手,有的是班子成員,但這些人都分管一定工作,是領導幹部。

    而職級則是指一個行政級別:正科級、正處級都是職級,職務職級並行後,對應的管理等級也可以視為一種職級,常見的一級主任科員、四級調研員都可以稱之為職級,但其嚴格意義叫對應管理等級。

    大家一定要區分出來的一個概念是,職級當中並不包含專業技術職務和職業技能等級。

    舉個企業的栗子大家就能明白了:

    一個企業當中有科長、廠長、經理,這些領導崗位上的管理人員都是職務;

    對應的管理等級包括一級主任科員和一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從薪酬待遇角度可能略高於科長(以單位實際情況為準)但並沒有實權,受科長的管理與領導。同理,一級調研員要職級高於廠長,但依舊受廠長領導。

    除此之外,企業常見一些專業技術職務和職業技能等級,這兩個並不屬於領導幹部序列,專業技術職務一般聘任的是管理崗人員,比如高階經濟師、高階會計師、高階工程師;而職業技能則聘任的是工人包括一級技師、特級技師等等,這些人都受所屬單位行政職務的領導,並非幹部序列,只是薪酬待遇比較高!

    國有企業員工的四個通道

    行政職務、管理等級、專業技術職務、職業技能等級就好比四條路,一個人進入工廠可以選擇一條道走,難度和高度均不相同。進入管理崗可能前期工資薪酬低一些(大部分企業工資向一線傾斜,具體以實際為準),後期走上領導崗位或者對應的管理等級後薪酬水漲船高,專業技術職務是需要門檻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考取或者評審透過某系列的專業技術職務,才能在企業內部進行聘任(有些是考評結合,就比如會計師和經濟師;還有些是以評代考,比如工程師)。不具備上述條件,或者專心工作的一線人員可以透過技能考試取得相應的技能等級,逐步提升工資待遇。

    劃重點,考試考!!!

    最最最最關鍵的是行政職務、管理等級可以反覆橫條(副科長可以晉升三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也可以提拔為科長);

    專業技術職務和職業技能等級不能跨類別晉升,也不能跳到對應的行政職務和管理等級(就比如有些高階工程師實際上是三級主任科員身份,但企業內部可能規定享受副處級待遇,而在未來提拔晉升時,這個高工只能晉升科長,而並不能晉升為副處長)

    但是有一個例外,就是一些企業聘任的總師職務,比如某廠聘任了總經濟師、總會計師,這個是一種行政職務,有分管領域和分管工作,而並不是所謂的專業技術職務。(這種職務的聘任一般需要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序列職稱)

  • 11 # 雲不出

    職務是實職官職,分黨內職務和行政職務,黨內職務如縣委書記,行政職務如部長、局長、市長等。職級是級別,如正處級、正廳級等。職務和職級有時一致,有時不一致,通常是級別大於職務。如縣裡的局長,實職是正科,但級別可以是副處。

  • 12 # 問問答

    很好分。一是職級永遠高於或者等於職務,二是稱為幾級某某員的為職級,三是職務有職責權利,職級沒有,如果是某某職級,其行使管理權是其有領導職務,或者沒有領導職務而授權的,屬於非法定或者規定的權力。四是職級只享受工作福利和官銜(有官銜的部門)待遇。五是職務和職級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式互相轉任。

  • 13 # 鷹眼看教育

    職務和職級不是一個概念,不能混為一談。職務包括行政職務和業務職務。行政職務,如書記、市長,局長、副局長,校長、副校長、院長、副院長等;業務職務主要是專業技術職稱,如經濟師、高階經濟師,醫師、主任醫師,一級教師、高階教師等。職級是與職務相對應的級別,由主管部門和專業機構設定。一個職務可以是一個級別,也可以是多個級別,要根據擔任該職務的資歷確定。每個級別又對應一定的工資標準,即某個職務,應當享受哪個級別的工資待遇。職務代表職責許可權和政治地位,職級則體現資歷和經濟待遇。

    無論是行政職務(官職),還是業務職務(職稱),所代表的都是崗位職責,只是工作性質和職責許可權有所區別。官職的崗位職責側重於管理,如市長管理一個市、校長管理一所學校等;職稱的崗位職責側重於專業技術,如農藝師負責農業技術的推廣應用,醫師負責病人的醫療救治等。

    職級是根據職務而設定的級別和等次,主要分三大系列:公務員系列,包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專業技術系列,即參加職稱評聘的人員;企業,作為單列。各個系列中職務和職級的對應關係是不同的。如公務員,縣處級職務對應的級別是:正職12~18級,副職是14~20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職務對應的級別是:高階職稱(副高)5~7級,中級職稱8~10級等。不僅不同職務對應的級別不同,而且不同級別對應的具體工資標準也不一樣(不再詳述)。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職務和職級雖然是不同的概念,但它們卻密切關聯,成正比關係,職務越高職級越高,工資標準和待遇也就越高,反之是一樣。

  • 14 # 武漢w藥師

    公務員職務和職級怎麼區分?

    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將原有的“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設定為“領導職務”、“職級”,同時明確了領導職務、職級層次之間的劃分。

    公務員法中規定,公務員職務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公務員領導職務依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定的 。簡單來說,省委書記、省長、省人大主任、省政協主席都是省部級正職、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副省長都是省部級副職,以此類推。

    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公務員職級僅在廳局級以下設定,省部級以上並沒有職級設定,這也符合職級設定的初衷。

    廳局級以下職務和職級有一定的對應關係,廳局級正職最低對應一級巡視員,廳局級副職最低對應二級巡視員,縣處級正職最低對應二級調研員,縣處級副職最低對應四級調研員,鄉科級正職最低對應二級主任科員,鄉科級副職最低對應四級主任科員。也就是說,正廳級幹部辭去領導職務後可以享受一級巡視員待遇,依次類推。

    公務員職級其實就是公務員職務的補充,由於領導崗位非常少,不是所有公務員都能走上領導崗位,但是要解決這些同志的工資待遇,職級並行可以說是勢在必行、順勢而為。基層公務員上升渠道比較狹窄,晉升不容易,而晉升不上,相應的工資待遇、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就跟不上。因此,職級並行正好解決了這些問題。

    總而言之,公務員職務和職級的存在是非常必要的,它們都是公務員向上晉升的渠道,兩者之間可以相互轉任,既可以讓人才物盡其用,又可以解決待遇問題,可謂是一舉兩得。

  • 15 # 職場助力奔跑者

    首先,說明一下二者的定義。

    一、職務。就是俗稱的“官職”,比如,鎮長、黨委書記、縣長、縣委書記、副局長、局長、市長、廳長、司長、部長、副總理、總理等。

    二、職級。是指官職的級別。某個職務與之相對應的級別。比如鄉鎮副鎮長、黨委副書記、縣直部門副局長對應的是副科級。鄉鎮鎮長、黨委書記、縣直部門局長、主任為正科級。副縣長、市直部門副局長、副主任為副處級。縣長、縣委書記、市直部門局長、主任,省直部門處長為正處級。市長、市委書記、廳長、部委司長為正廳級等等。

    職務和職級相互對應,但又不是絕對一一對應的。比如縣委副書記正常為副處級,但有的卻是正處級。

    其次,說明一下實行職務和職級並行的意義。

    2015年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和職級並行制度以來,使得長期得不到提拔的領導幹部按照套轉條件,可以享受更高一級的職級待遇的機會。從而像事業編人員一樣,到了一定年限,在職數滿足的條件下,可以晉升高一級的資格,從而獲得更高的收入,而不是和以前一樣停滯不前。

    在我國行政體系的領導職務有: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有: 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首次晉升需要滿足的任職年限條件

    (1)晉升一級巡視員,應當任廳局級副職或者二級巡視員4年以上;

    (2)晉升二級巡視員,應當任一級調研員4年以上;

    (3)晉升一級調研員,應當任縣處級正職或者二級調研員3年以上;

    (4)晉升二級調研員,應當任三級調研員2年以上;

    (5)晉升三級調研員,應當任縣處級副職或者四級調研員2年以上;

    (6)晉升四級調研員,應當任一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7)晉升一級主任科員,應當任鄉科級正職或者二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8)晉升二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三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9)晉升三級主任科員,應當任鄉科級副職或者四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10)晉升四級主任科員,應當任一級科員2年以上;

    (11)晉升一級科員,應當任二級科員2年以上。

  • 16 # 體制小青年

    對於體制內的人而言,應該都知道,對於體制外的人或許不知道,作簡單說明。

    職務:即是“官職”,代表“權力”,可以行使這個位置賦予的職責權力。人們常見的如,國家主席、省長、縣長、書記、鎮長、副鎮長、副局長,這些職位我們統稱為領導職務。

    職級:即是“待遇”,說穿了就是每月領的“工資”多少,就是按職級來定。

    這樣一解讀就會發現,領導就有兩條線晉升,非領導就只有一條線晉升。

    領導晉升:比如教育局局長正科,“局長”就是職務,“待遇”一般是二級主任科員或一級主任科員。

    局長升遷為副縣長,“待遇”從主任科員會調到四級調研員。

    但是沒得領導職務的怎麼辦,就按職級來晉升。

    非領導職務晉升:科員—主任科員—調研員—巡視員

    總的來說非領導職務上升難度大,不利於晉升。

    公務員職級曾有過這樣一個政策,工作滿幾年就升一級,後來取消沒有了。

    所以職務和職級是兩條線。

    但是呢,有了職務、職級跟著就晉升了,但是有些是職級上升,職務卻沒上升。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低職高配,如局長享受副處級(調研員)待遇。

    這兩者是相輔相成,有了職級可以調任同等級的領導職務,如四級調研員可以調任副縣長。

    又如副縣長被撤職處分,保留待遇,副縣長職務沒有了,但是享受三級或四級調研員待遇。

  • 17 # 職言職覺

    一、公務員的職務有哪些?

    ①副科級:副鎮長、縣直副局長、市直副科長等;②正科級:鎮長、縣直局長、市直科長等;③副處級:副縣長、市直副局長、省直副處長等;④正處級:縣長、市直局長、省直處長等;⑤副廳級:副市長、省直副廳長、中直副司長等;⑥正廳級:市長、省直廳長、中直司長等;⑦副省級:副省長、國家部委副部長;⑧正部級:省長、國家部委部長;⑨副國級和正國級。

    二、公務員職級有哪些?

    新公務員實施後,相應的職務沒有變化,而對應的虛職則發生了很大變化。此時的虛職,稱之為職級。具體對應的是:

    ①原辦事員~二級科員; ②原科員級~一級科員;③副科級~原副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和三級主任科員;④正科級~原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和一級主任科員;⑤副處級~原副調研員~四級調研員和三級調研員;⑥正處級~原調研員~二級調研員和一級調研員;⑦副廳級~原副巡視員~二級巡視員;⑧正廳級~原巡視員~一級巡視員。

    三、職務與職級的主要區別

    ①職務與職級的管理許可權不一樣。比如:副處級的職務屬於市管幹部,而副處級的四級調研員則不是市管幹部,而是本單位黨組管理。總的來說,相同等級職務與職級,職務的管理許可權高於職級。

    ②職務可以套改為相對應的職級,比如:套改正科級可以套改為二級主任科員,正處級可以套改為二級調研員。

    ④職級未必可以套改職務。由於管理許可權不一樣,所以職級套改為職務比較有難度。比如,很多地方規定,沒有當過科長的四級調研員不能提拔為市直副局長,沒有當過副處長的二級調研員,不能提拔為省直處長等。

    ⑤職務是一個蘿蔔一個坑,職級也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比如:一個單位編制2名副局長,那麼不可能編配超過2名的副局長,除非編辦允許單獨使用(比如軍轉幹部)。職級也是一樣。雖然職級數量相對比較多(市直單位一級調研員至四級調研員的比例為20%,即編有50人行政編制公務員市直機關,有10個一至四級調研員),若單位已經編有10名調研員,那就不允許再晉升調研員。

  • 18 # 一心唯公

    職務就是“官職”,職級是指官職的級別。比如局長、主任之類的,就是職務,也叫職位。而職級就是指級別,國級、省部級、市廳級(司局級)、縣處級、鄉科級,都是級別。行政體系的領導職務有: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有: 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職務和級別是互相對應,但又不是完全一一對應的。比如同樣是局長,部委下設的局,其局長為廳級、副廳級,也可以叫司級、局級,副司級、副局級。省裡面的局很少,多為副廳級,或者是正處級。而市裡面的政府部門多半稱局,為正處級。縣區也一樣,政府部門多半稱局,為正科級。不完全對應,是指同樣是市裡面的局,雖然多半為正處級,但也有副處級的。同樣是市局的局長,多數都是正處級,但也有副處級,還有高配一級為副廳級的。其他職務也都例似,比如縣區的政府部門正職,多半為正科級,也有副科級,還有高配一級為副處級的,比如公安局局長、組織部部長、政法委書記等。

    2015年實行的縣以下公務員職級並行,使許多長期得不到提拔任用的公務員和參公人員,有了享受更高一級職級待遇的機會。但同時規定,雖然可以享受更高級別待遇,但卻與擔任更高級別職務沒有關係,退休時也要按其職務對應的級別退休。新《公務員法》職級並行政策,則突破了職級限制,不僅可以享受更高一級職級待遇,而且有對應的職務出現時,可以平級調任,擔任更高一級職務。舉例說明:2015年某縣局局長正科15年,享受調研員待遇,即副處級待遇,遇副縣長空缺時,不能因為是副處級待遇而調任,而是要透過職務晉升才能擔任副縣長一職。同樣退休時也是按正科級退休,而非副處級。新《公務員法》執行後,同樣是縣局局長符合條件,晉升四級調研員,也是副處級,如果遇到副縣長出現空缺,其他條件符合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調任副縣長職務,而不用晉升。

  • 19 # 公職考試小百科

    行政職務和行政級別是不同的兩個概念:行政職務是公務員所處的工作崗位,比如說局長、副局長、科長、副科長、縣長等,屬於行政職務;行政級別是指公務員所享受的級別,比如科級、處級、廳級、省級等。一般行政職務對應相應的行政級別,但也不是絕對的,比如縣長屬於縣處級,科長可能是科級,也可能沒有科級。

  • 20 # 職場李論

    根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等檔案精神,職務是公務員的職位稱謂,擔負領導職責;職級是公務員的等級序列,是與領導職務並行的晉升通道。職務和職級的區別,換言之就是領導職務公務員與職級公務員的區別,主要有以下三點:

    區別之一:領導職務公務員是“官”,職級公務員是“員”。

    領導職務公務員作為領導者和管理者,必須履行領導職責,職級公務員不具有領導職責,一般在機關從事具體工作,依據隸屬關係接受領導職務公務員指揮。通俗講,就是領導職務公務員是“動嘴的”,職級公務員是“跑腿的”,除保留政治待遇的職級公務員外,其他職級公務員即使自身職級已超過了領導職務公務員所對應的職級,也依然要接受領導職務公務員的領導和指揮。

    區別之二:領導職務公務員責任重、待遇多,職級公務員責任小、待遇少。

    按照權責對等原則,領導職務公務員手中權力大,肩負的責任也大,承擔的任務也重,操心的事情也多,職級公務員“無官一身輕”,就輕在既無太大權力,也不用承擔太大責任,更不用想那麼多事、開那麼多會、操那麼多心,幹好本職工作就萬事大吉。而待遇方面,職級公務員僅享受工資、住房、醫療、交通補貼、社會保險等生活待遇,領導職務公務員則還有享有相應職務層次的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

    區別之三:領導職務公務員提拔難、程式嚴,職級公務員晉升易、程式簡。

    首先,推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後,基本上公務員單位、參公單位的領導職數都會比職級職數少,有的還要少很多,這就是意味著提拔領導職務機會偏少、難度較大,晉升職級機會增多、難度降低。加上領導職務畢竟是官,爭取一官半職是絕大多數公務員的追求,競爭領導職務的激烈程度絕非晉升職級可比,也使得提拔領導職務更加困難。同時,提拔領導職務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執行,環節多、要求嚴、卡得細,比如干部檔案必審、個人報告事項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信訪舉報問題必查等要求,稍有瑕疵就有可能被淘汰出局。而職級晉升則是執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施方案》等規定要求,晉升程式相對簡化,標準要求相對寬鬆,部分職級的晉升甚至只需要採取談話方式進行考察瞭解即可,不用嚴格落實“凡提四必”要求,使得職級公務員的晉升工作簡單高效、頻率加快,有利於“小步快跑”,實現持續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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