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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癸水谷子1

    涼拌,這就是個雷區,闖過關就賺點小錢,闖不過關虧的是老夲。不要說P2P,所有投資都這樣!股票,私募基金,都一樣。

  • 2 # 理財迦

    朋友們好!18年跑路爆雷…許多投資者傷痕累累,心碎了一地,關鍵是錢沒了…相關部門加強了稽核和監管,目前許多P2P平臺不再兜底…而且也不允許兜底…假如真的出現了借款人不還錢,有許多辦法可以嘗試解決…首先一點要明確P2P是屬於債權類!也就是借款!收益高風險自然大!這一點在投資前就要有一定準備…

    第二來看怎麼辦!

    第1個方法是協商!可以直接協商!但實踐看大,多數是由平臺進行協商,如果一時困難可以透過延期,分期的方法,逐步還清!也可以透過協商,減,免,利息,本金的情況下,部分還清…一次了結…

    第2個方法,司法起訴!P2P屬於民間借貸!年化綜合收益在24%的部分,是受法律保護的!24~36的部分,已經收到的利息,法律不支援對方往回索要!但沒有收到的部分,也不支援再索取,雙方自願給付的,可以協商…

    來看怎樣能規避這類風險!

    1,選擇頭部大平臺!目前資金向這部分平臺集中!18年理財APP排名靠前的P2P平臺,主要有:平安普惠,第5名,同花順第8名,陸金所22名,宜人財富30名,你我貸32名,悟空理財38名,鳳凰金融45名…這些平臺,經住了風雨,有歷史可以考察…投資者增長較快…

    2,選擇中短期產品!時間越短安全性越高!

    3,選擇一些可以中途轉讓的產品!目前一些大平臺,提供有債權轉讓服務,為投資的朋友們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和流動性,並增加了安全…

    綜合分析:隨著P2P的規範,激烈競爭的淘汰,小的平臺,逐漸消失,大的平臺,也不在兜底,一旦出現問題,協商是較好的選擇…協商不成,可以透過司法手段解決!但從目前的實踐來看,一些名不見經傳的小平臺,經常出現爆雷,解決起來年常日久…甚至遙遙無期…因此,提前做好風險防範,選擇好平臺,和產品,控制投資總額,顯得尤為重要…但近年來,國家加強了對P2P平臺的管理,和稽核,整個行業也在不斷的規範化…相信這一類事件,逐漸會得到正確的處理…促進經濟活力,穩健發展!

  • 3 # 累78305838

    跑路,很多人都這樣跑到國外過上了土豪生活!還有的沒跑在國內各種關係要牢,然後踢皮球啊、耍太極啊全套用上,過幾年出借人跑累了你就可以心安理得了

  • 4 # 七寶飯財經

    投資P2P,借款人不還錢,而且平臺也不兜底,這種情況其實非常普遍。為什麼會這樣呢?首先要從P2P的本質說起。

    P2P的本質

    P2P是一種透過網際網路中介平臺,匹配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網路借款服務模式。P2P也被稱為網路借貸,本質上仍是一種民間借貸形式。近年來,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進步,P2P在我國的發展非常迅速。

    P2P具有金融的屬性,但很多湧入這個行業的平臺質量良莠不齊,因此出現了非常多的問題。有些平臺按網際網路的邏輯行事,只注重平臺規模的擴大,而忽視了風控這一金融的核心問題。更有一些平臺違背了資訊中介的業務範圍,出現了假標、自融和資金池等問題。同時,P2P在我國金融體系中的定位也非常模糊,給監管造成了一定困難。

    因此,國家現在對P2P的態度基本上是能退則退,除了少數符合條件的平臺可以轉型為小貸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或者其他持牌金融機構以外,大多數平臺都面臨著全面離場。

    如果借款人不還錢,平臺又不兜底,應該怎麼辦?

    由於很多P2P平臺片面追逐利潤,管理模式粗放,導致風控體系並不健全,甚至風控淪為虛設。所以出現資質不佳的借款人並不奇怪。而且P2P的風險本身就比債券、銀行貸款要高,所以收益率也比較高,因為要給與一定的風險補償。

    平臺不兜底其實是很正常的。因為平臺更多的是起到一個資訊中介的作用。當然,如果平臺涉嫌違規操作,引起了客戶的損失,就不是兜底那麼簡單了,很可能會被立案調查。

    那麼出現這種情況的話,投資人首先要做的是整理好借款合同、資金流水和其他相關資料,並做好備份。

    可以先嚐試透過平臺和對方溝通,爭取挽回損失。如果對方確實還款困難,可以商定一個折中的方案,比如減少一定的利息,或者延長還款時間。如果仍無法解決,則可以對對方提起訴訟。當然,透過法律手段解決的話,週期會比較長,對個人精力的牽扯也比較大。

    如果平臺本身問題很大,且是造成客戶損失的重要原因的話,可以考慮向當地金融辦、公安機關諮詢或者舉報,必要時也可以起訴平臺。

    最後要說的是,無論是透過哪種方式,挽回全部損失的可能性並不大。最好是規避P2P投資,多投資一些穩健、安全性高的正規金融產品。

  • 5 # 白貓財眼

    先說說為什麼我認為平臺要兜底。

    P2P作為一個債權出讓的中間平臺,連線了借款人和出借人,原則上一個中介平臺是沒有責任去還款給出借人的。

    這一切的前提,建立在平臺處於一個公平公開的原則上。

    比如房產中介,他賺取的就是中介費,資訊費,服務費,這種費用任何叫法其實都可以,費用是公開透明,不管是單項收費還是雙向收費。

    但我們明顯發現,P2P行業的費用收取其實是非透明的,而且是暴利的。

    投資人拿到的收益一般在8-12%年化,借款人付出的利息,可能要40%,甚至更高一些。

    在借款人還錢的情況下,平臺大幅度牟利,在借款人不還錢的情況下,平臺也沒有任何損失,借款人還款部分的情況下,平臺依然盈利,而投資人卻承擔著損失。

    還有一些平臺,收取砍頭息,也就是說把平臺利潤前置,先獲利,然後剩下的風險就給到了投資人。

    平臺和投資人的利益高度不對等的情況下,平臺說自己只是中間服務商,不承擔任何兜底責任,就非常說不過去了。

    另外,很多平臺自己還會做資金池,搞債權的錯配,這種情況也是赤裸裸的用投資人的錢來牟利,是必須承擔連帶兜底責任的。

    所以,在我看來,絕大多數平臺,都有兜底的義務,並不能說借款人未還錢,自己就兩手一攤了。

    如果是這樣,那麼出借人的信用稽核等環節就形同虛設了,只要有人借款,有人投資可以放貸,就去撮合,明顯是不負責任的。

    現實情況下,所有無法兜底,良性清盤的平臺,最終也都是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集資詐騙的名義立案的。

    其次,我們講一下P2P的借款人,不還款將面臨的風險。

    現在很多平臺都是因為一些借款人故意不還款而導致壞賬飆升,資金鍊斷裂,最終倒下的。

    很多人覺得平臺倒下了就可以不還款了,這種想法其實非常的幼稚。

    平臺倒下,緊接著就是經偵介入,所有的借款人資料最終都是上交的。

    現在國家都在搞徵信體系,這些資料和銀行的徵信資料差不多,未來一定會影響你的徵信,很難再問銀行借到錢了。

    如果因為區區幾萬塊,最終導致終身黑名單,其實是非常不值得的。

    有一種情況是實在還不出錢了,可以透過和平臺商量,展期還款,商議免息還款的方式來降低負債,是有效的。

    這種方式不僅針對網貸平臺,針對銀行信用卡也都是好使的,需要耐心的和對方商議,並且證明自己還款困難,申請特別的展期方案,並且不會影響未來的徵信。

    千萬不要傻傻的等到逾期,等銀行來找你,可以選擇主動出擊。

    接下來聊聊,那些被平臺所坑的投資者們。

    吃一塹長一智,這是很必要的。

    我們先說說大部分平臺最終可能會出現的賠償方案。

    已經立案的平臺,大部分都會由經偵去追款,這類平臺一般已經出現大量的資金缺口,無法兌付。

    如果是集資詐騙,一般可能連出借人都不存在,那麼只能凍結平臺相關資產和平臺負責人的相關資產,最終以資產變賣來進行償還,這類平臺暴雷後,能追回和凍結的資產其實屈指可數,所以損失巨大,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現在定性集資詐騙的平臺,一般會連員工的工資都追回進行償債,已經是竭盡所能了,但大部分錢財其實都被平臺實控人揮霍,追回的資產拍賣後,縮水還是比較嚴重的。

    接下來就是那些“正規”平臺,由於壞賬還不上錢的。

    一般的處理方式就是進行催收,借款人的債務大多都是1年到3年期的,所以催收過程非常慢,回款也很困難。

    定義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說明平臺本身已經無力解決資金問題,即便後期催收上來一部分資金,也將面臨大面積的無法兌付情況。

    說白了就是壞賬太多。

    最後剩下的一部分平臺,會採取分批次兌付的方案。

    有實力的會選擇12期內兌付完畢,每個月8-10%,實力較弱的,一般是36期內兌付完畢,每期3-4%,也符合匹配對應的借款人還錢週期。

    那些出兌付方案,但只能每期兌付1-2%的,基本上最終面臨的結果,就是被立案,因為平臺真的沒有錢了,也沒法催收了。

    大家要知道,平臺要維持運作,保證催收,是需要人力成本的。

    此時的平臺已經沒有任何的人願意投資,也停止了放款,所以是沒有收入的。

    所以這些平臺在兌付幾個月後,結局也都是立案偵查,投資人預計能拿回的錢也不多。

    很多人一直有疑問,平臺從立案到分配剩下的錢,為什麼時間週期那麼長。

    這個主要的原因是因為賬目太多,牽涉的人員太多,追款週期非常久等等。

    對於不同資金額度,定性定罪都是不一樣的,並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樣,凍結了一部分錢就會先分配一部分錢。

    絕大多數情況,都要等涉案人員大部分歸案,可追回資金絕大多數被追回,然後判決完成,才會分配這部分資金。

    還有一點,由於投資人資料不一定完全,很多平臺也是沒法分配錢的,幾萬投資人,有一些還不去報案,導致無法分配,沒有確認投資人的損失。

    還有部分平臺,資料庫都不一定完全,投資人借款人的賬目混亂,那就更麻煩了,總的涉案金額都無法確定,可能需要幾年才能理清楚。

    還有部分投資者,他們認為不報案,不立案,平臺的實控人還能想辦法還錢,一旦立案,實控人進去了,兩手一攤,那就更沒辦法弄錢來還了。

    但是這種僥倖心理,直接導致的可能是實控人轉移資產的情況。

    前面說了,平臺無法兌付的情況背後,是大面積逾期和資金鍊斷裂,實控人如果能搞得定,他是絕對不會讓這種問題暴露的。

    一旦平臺對付困難,一定是導致投資人不會再投資,業務停滯,陷入惡性迴圈的,幾乎不可能翻身。

    最後說說這個行業為什麼一定會消失。

    如果你有仔細的看上面兩段,應該已經明白了大概。

    一方面是平臺的不透明,投資人和借款人的資訊不對稱,收益不對稱,平臺中間商的地位複雜,有錢的時候撈錢,沒錢的時候甩鍋。

    即便是銀行資金託管,也是沒有太大的用處,你想想投資人出借十萬,借款人還款十五萬,中間的錢去哪兒了,根本沒有進託管賬戶,是沒法實際做到百分百監管的。

    再加上平臺本身的實力不夠,幾千萬資產的平臺,要管幾十億幾百億的生意,顯然不合理。

    從借款人角度來看,優質借款人本身借網貸的機率就很小,很多都是不良借款人,再加上高昂的利息,還不上錢的機率很大。

    最初的時候,這些借款人還能拆東補西,到後來越陷越深,導致無法還債,兩手一攤的時候,平臺就開始逾期了,最終面臨資金鍊斷裂,平臺暴雷。

    在信貸領域,或者說小額貸款領域,大資料是絕對必要的,風控體系直接決定了你能否做這門生意。

    這就是為什麼螞蟻集團大部分利潤來自信貸,壞賬率卻很低,因為芝麻信用的風控體系已經很完善了。

    從投資人角度來看,好的平臺,不需要問普通投資者要錢,大把的機構資金排隊進場,他們只要把控貸款端即可,所以很多好的平臺最終都轉成了助貸平臺,P2P行業也就最終走向了消亡。

    所有參與過P2P這個行業的人,不管是投資者還是借款人,亦或者從業人員,都見證了一個金融投資行業的興衰,是一段寶貴的經歷。

    如果你能從中得出一些經驗和教訓,那麼對於自己未來的投資還是很有幫助的。

    金融本身是複雜深奧的,但也是可以被理解的,需要自己去學習。

    投資這件事從來就不是一蹴而就的,虛心學習是必經之路。

  • 6 # 李老師說財經

    P2P借款人如果不還錢,出借人必須面對一個現實:平臺既沒有兜底的能力,也沒有兜底的義務,而且法律也禁止平臺兜底。當然,不同型別的P2P平臺,出借人遭受的損失是不一樣的。

    P2P平臺最初有5000多家,目前還在正常經營的不到10家。5000家暴雷平臺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

    第一類是純資訊中介,有真實的借貸業務。暴雷的主要原因一是利差不能覆蓋經營成本,二是借款人的逃廢債。出借人能夠收回多少本金取決於債務的催收率和催收成本的高低。

    第二類是資訊中介加信用中介,有部分真實的業務。但因設立了資金池,平臺對資金具有控制權,主要風險一是平臺可能掩蓋壞賬損失,使窟窿越來越大,二是一旦資金鍊斷裂,平臺負責人可能捲款跑路。因此,出借人收回本金的比例低於第一類平臺。

    第三類是自融平臺,資金用於實控人的經營或投資。暴雷的原因一是由於資金成本太高,實控人的經營利潤難以覆蓋資金成本;二是實控人本來就經營不善,否則也不會用這種方式融資;三是暴雷潮引發恐慌,出借人加速資金逃離。這三個原因都會導致實控人資金鍊斷裂及平臺暴雷,出借人能收回多少本金取決於實控人實力的強弱和還款意願的高低。

    第四類則是詐騙平臺。由於實控人一是支付龐氏騙局的利息,二是揮霍,三是轉移資產,因此出借人基本上血本無歸。

    不管哪種型別,平臺宣稱兜底都是虛假的,也是非法的。對於在P2P上遭受損失的出借人來說,以後在進行投資時,一定要搞清楚其業務實質,不要輕信任何人的宣傳。

  • 7 # 壹號哥順田

    中國近三年的網際網路災民就是P2P災民,全國P2P災民有3.2億人員,涉眾資金為30萬億,大部分資金都沒有兌付,平臺的老闆幾乎都進去了,在外面沒事的P2P老闆鳳毛麟角,幾乎全軍覆沒,那麼投資到各種P2P平臺的借款,就成了呆賬、死賬、壞賬,能兜底的平臺不到千分之一,那麼這些投資者的借款該如何處理,本人有幸知道點內幕,給大家稍微透露一些,希望對已經受損失的投資者有個幫助。

    1、P2P從2018年出事到現在,很多投資者隨著時間的消耗,差不多到了絕望階段了,大部分人也都看明白了,沒有任何希望了,只希望平臺的老闆早日出來,來兌付他們未兌付的借款,哪怕給點本金也行,恰恰在這個階段,市面上出現了很多專業化債公司,給了更多投資者帶來了希望,這些專業化債公司,其實就是讓二次割韭菜大軍,化債內容是投資者需要投入自己債權總額30%的資金和服務費用,他們就會在2-3年內,把投資者手中的債務化完,讓很多投資百姓減少一部分損失,雖然這種做法有失水準,但是這些專業化債公司,生意卻異常的火爆,沒有半年,又被國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名義,全部打壓,社會上再沒有一家專業化債公司出現,這就是百姓第一次有錢花債的希望。

    2、隨著很多P2P行業的投資者強烈盼望下,市面上確實又一次給百姓帶來了福音,出現第三方化債服務公司,不用投資者支付一分錢,這些專業的第三方服務公司是專門不良資產運作,把P2P行業不能兌付的欠款,用債券換物權的方式,把百姓手中的大量不良資產用物權置換到專業的第三方服務公司,因為投資的百姓已經看不到兌付的希望,這種兌換是對百姓最好的化債方式,也是最有良心的化債方式,沒有套路百姓,目前在北京和四川、山西、還有內蒙正在試點,相信沒有多長時間,很快就會讓全國3.2億的P2P投資者知道,也祝福他們能為更多百姓解決困憂。

    3、最後雖然90%的P2P平臺公司實際控制人都進去了,但是他們還沒有進行法院公審,他們的家屬也在外面積極籌備資金來化解平臺的債務,希望透過處理更多投資者的債務,能減輕平臺老闆的量刑,那麼看到本文資訊的P2P投資者,當你看到或者接到他們的資訊,我個人建議你,能早處理就早處理,給別人機會也在給自己機會,他們P2P實際控制人如果罪行得到量化,那麼他們早日出來也造福更多的投資者,因為他們主觀意識並沒有真心不給百姓兌付,是這個行業遇到政策性調整,與其說百姓是受害者倒不如說,他們才是行業改革最大的受害者,

    總結下,P2P行業確實給國家經濟發展和改革做出了不少貢獻,雖然行業受到調整,但是也給廣大投資者百姓深深上了一課,沒有風控措施的投資,其實就是在賭博,就在投機,跟買彩票一樣,幸運了,就賺大了,不幸運,本金就沒了,因此本文作者建議大家千萬不要做投機的買賣,你靠投機賺到的錢,一定是靠投機賠掉的,切記!

  • 8 # 普法屈律師

    我只能建議起訴。這篇文章我就在法律上做一分析。

    具體採取什麼措施,主要取決於投資人和平臺之間到底是什麼法律關係。總的來講,二者之間的關係有可能是居間關係關係、借貸關係、信託關係、擔保關係,而每一種關係都涉及到大量的法律專業知識。想讓我在一篇問答中寫清楚,太難了,也太龐大了。

    而由於每一家網貸(p2p)公司和投資人之間的模式的不同,造就了投資人和網貸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千差萬別。

    所以,諮詢當地律師,攜帶所有你和網貸公司之間的手續(電子的、紙質的),包括網貸公司網站的一些公告截圖,最終律師確定你們之間的法律關係,才能指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怎麼辦”的方案和思路。

    所以,我只能籠統的說:起訴吧,因為你再無路可走。

  • 9 # 阿龍188

    p2p有著國家金融改革的背書,最後走入了歧途,成為傷害社會信用的工具。

    p2p絕對不是社會所發明的,當時國家金融行業需要改革,想要解決企業缺錢的問題,想要讓社會各種企業及時的得到融資,讓投資者得到高額的回報。在高額的回報之下,在政府的背書之下,社會大眾湧躍而入,為了高額的利息搶破了頭。結果在借錢企業的信用缺失之下,在生意比較難做的情況之下,正規的平臺只是做紅娘關係,也無法維持。甚至出現了很多造假的網路平臺,自己製造企業借款,然後騙取投資者的金錢,以後因為真實企業的信用缺失,因為造假借款的普遍現象,引發了金融借貸的危機。借貨的有些是從來沒有想到還錢,有些是因為生意不好,無法還錢。平臺去騙錢,那就是從來沒有想到還錢的。最後在草草的支付了短暫的利息之後,投資方本金沒有歸途。當時p2p是多麼的紅火,所有的名人都為他站臺,一個名人、一個宣傳就拿走幾百萬,上千萬。一個真實的企業,要創造這麼大的利潤,難度有多高,投資者也沒有動腦筋去考慮。全社會從投資和融資都全部進入了一個糊里糊塗的局面。

    目前,曾經最紅火的p2p退出了歷史舞臺,參與了這個網貸的人,最關心的是否網站倒閉,能否拿到賠償。正常來說是拿不到了,願賭服輸。根據《網路貸資訊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二款,網路借貸平臺僅為出借人與借款人提供服務,無須承擔還款責任。以後對高利息的金融創新產品要格外小心了。

    現在投資方如果沒有拿回本金的話,如果平臺只是起一個牽手作用的話,就要去找很不熟悉的第三方借貸人去打官司。這種官司是無法打的,因為對方完全是一個未知數。在生活中正常的借貸關係,打官司都像打醬油一樣,想去實現都要脫層皮,何況這種摸不著頭腦的官司,基本上是沒有任何希望的。在金融改革的年代,只能夠願賭服輸。

  • 10 # panrw

    如何將雙歸零,變成單歸零,出借人的本金就會被化解。是時間了,大構架,新舉措,必須建立在此前提下。沒有普慧金融生長的土壤。將只能成為無源的目標。

  • 11 # 稻香稻香稻香稻香

    監督機構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契約和法制約束,不能讓P2P平臺成了主導者,任其左右。

    平臺到底有沒有還錢能力,監管部門不掌握,出借人更無從知道。

    最好立案,徹查平臺,搞清資金去問,給出借人一個滿意結果。

  • 12 # LinguaNatura

    P2P是紮紮實實的騙局。如果被騙了,就別指望誰來兜底了。就騙子而言,要麼還錢,要麼坐牢,那麼簡單的道理,可是你想得太簡單了。實際情況是,錢肯定是不會還的,也沒看到幾個人受到真正的嚴厲的刑罰。至於為什麼,自己去細品吧。這個社會,生意中有一個門類叫詐騙,騙炸了天的反倒沒事了,活得滋潤著呢。。。

  • 13 # 遺忘回憶青山工業園

    本人說句真心話,我也是藉著平安普惠的18萬,砍掉後17.46萬,但現在己還了近25萬,只差幾期果斷不陪,共36期,疫情期間緩一下陪都不行,然後就一關注P2P,各種違規太多,現在結清可以,按照國家新規15.4%算帳,平臺應倒補我錢,問題又來了,平臺會退嗎,到手的肥肉,反過來有些人利用這次機會直接不陪或坐等法院起訴,各位投資者的錢肯定會要回來的,只是多少的問題,如果平臺主要把綜合成本降下來後大部分客戶都會陪,畢競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 14 # 柳yfd

    P2P到底是投資還是出借要搞清楚!把P2P定罪為“非集”或“非吸”有悖於法律的基本原則。“非集”和“非吸”都應當是甲對乙,沒有第三方參與,而P2P則是三方交易,是甲付款給乙再由乙付給丙,所以平臺是有責任追回債務的,很有些平臺還有擔保公司以及保理公司,所以平臺應該兜底,歸還出借人的錢!

  • 15 # 泰山3號

    關鍵是:積木盒子平臺虛構借款合同,將出借人的錢

  • 16 # 淡淡的思緒

    所有平臺清零,P2P現在我們國家就如一張白紙,上面什麼都沒有了。

    當初的金融創新,被一些不法分子帶上了歧途,用心本來是好的,只因過程和結局太過悲催。

    現在零是清了,這場災難究竟是誰的錯,沒有任何個人和組織站出來說話或承認。

    好像錯的就是投資者,你自己願意去投的,沒誰逼你去,你想高利率,本錢就該被別人想了。

    銀行存管,工商執照,網路許可證,專門的網際網路金融協會,電子商務三A認證,ICP許可證,EDI許可證,惠普金融,小微金融,等等都是誰發的誰授信的?如果成功了,有功之人到處都是,如果失敗了,除了投資者,其他都沒責任了。

    現在清零了,是借款人最想看到的覺果,借款人再傻也不可能傻到再去還錢呀,何況也找不到從哪兒還進去了,因為很多平臺的app都不在了,人去樓空了。

    平臺都不在了,找不到兜底的了,更找不到還錢的了,投資者的錢打水飄了嗎?

    去問誰,誰都給不了你肯定的答案,怎麼辦,就當是做了一場噩夢,打破牙齒和血吞,你沒有其它辦法,因為現實是這樣的。

  • 17 # 努力的院長

    大多借款人目前還處在負債累累的狀態,有的因還網貸,還借了一大堆信用卡,很多負債人目前還深受惡劣催收之苦,還面臨被起訴的折磨。大家不要聽信網貸騙子的話,那麼高的利率他們早已賺了盆滿缽滿,就算借款人最後一波逾期,他們也個個腰纏萬貫,富得流油。

    借款人和出借人一定要團結一致,共同將這些騙子繩之以法 追繳違法所得,催收公司必須嚴懲,同樣必須追究法律責任(冒充公檢法、洩漏盜取個人資訊、侵害消費者利益),追繳違法所得!所有的賬一定要清算!堅持!

    這一輩子做的最錯的事,就是買了p2p,以後只有相信自己,誰也不要相信,保護好自己的錢包。

    有的平臺根本就是自融,把出借人的錢拿去買房買車,早早的就把錢轉移給他的親屬,他不知道這是別人的錢嗎?這種把P2P作為自己吸金工具的詐騙行為如何不讓出借人痛恨!

    在高額回報的利誘下,拿自己的血汗錢去幫助那些殭屍企業和無賴民眾,最後的結果只能是血本無歸,怨誰?

  • 18 # 久哥中國

    借了P2p的錢,然後還清了,但是P2P已合種形式讓借款人歸還了超出法律允許範圍的錢,請問能不能問平臺或者平臺投資人要

  • 19 # 老李68192946

    我沒有涉入過P2P,所以不明白。出借人與平臺簽約時,應該有合同的吧?上面把各項業務,風險評估,失敗賠付責任認定及是否兜底是否剛兌應該都寫清楚的吧?

    如果寫清楚平臺只負責牽線不負責賠償,那樣出借人執意要借款,那還是那句話,風險自承,願賭服輸。

    如果合同寫清責任方,並有償還條例的話,按照合同執行就是。平臺跑路,資質稽核方有義務助出借人向平臺施壓履約,甚至強行執行。

  • 20 # lyz

    昨天打給宜信客服,我要一次性還本金加利息,她們不肯,要堅持收2倍利息的服務費,且加收提前還款違約金1000多元。我被氣得無話說,不是我們不還本金和利息,是平臺逼著不讓我們還本金和利息,因為本金和利息跟平臺關係不大,收不收的回來無所謂,他們要的是服務費,服務費是進入他們自己的腰包,是大頭。我們借款人投訴無門,只能網上多反饋,你們出借人有權力,可以要求,畢竟錢是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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