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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剮蹭奧迪遭索賠,網貸後自殺,該案於4月10日在門頭溝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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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樂鬧

    事實證明,千萬不要惹豪車,先姑且認為那輛奧迪是豪車吧,惹上了不僅是傾家蕩產,還有可能賠上小命。

    雖然一條生命就這麼沒了很惋惜,但是我覺得逼死死者的不是奧迪車車主,而是死者自己!窮不是他不負責的理由!

    2017年10月24日,在北京門頭溝工作的張家某上班途中與一輛黑色奧迪A6發生剮蹭,隨後,交警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責任認定,責任認定書上顯示:兩車均為西向東行駛,張家某的電動車左側與朱某奧迪車右前側相撞,造成車輛損壞。張家某負全部責任。

    隨後,奧迪車主朱某叫來朋友,讓其跟隨張家某回家索要修車費。從張家某手機使用記錄上看到,在事發當日下午18點44分,至19點17分,張家某手機上發生了四筆來自來分期、螞蟻借唄、京東金融等平臺的總共1萬餘元的貸款,並於當晚7點左右取出7400元用於賠償奧迪車車主。

    但是事實上,朱某透過關係修車並未花錢。因此張家某父親張某某認為:張家某的跳樓自殺和奧迪車主朱某及其兩位朋友索要修車費有直接關係,所以將涉事三人告上法庭。

    雖然這一家人失去了一個辛辛苦苦養大的兒子,很令人同情,但是他們現在的行為和敲詐勒索有什麼兩樣?並且這死者的父親說了一句話:在我兒子明確表示了沒那麼多錢,且表達過再強行索要就跳樓的情況下,他們依然讓我兒子貸款給錢!

    我很想反問道,責任認定書都判定死者全責了,難道作為一個男人不是應該承擔起責任來嗎?難道就想因為自己沒錢,而以死相逼不賠償?

    來看看為什麼要賠償兩百萬?

    奧迪車車主以及他的朋友三人因為在索要賠償的時候有一定的強迫性,所以他們存在違法行為,而只要有違法行為就應當承擔責任。那麼根據侵權損害賠償,要求對方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大概200萬左右。

    那到底孰對孰錯呢?

    我看到一個網友是這麼說的:豪車麻煩上個特殊保險吧。就算別人全責,也別動不動逼的比人傾家蕩產以命抵債。這不是誰弱誰有理,你開豪車上路就跟我抱著古董瓷器坐地鐵一樣,誰碰我一下害的我價值一億的花瓶磕了個裂紋,所以我要求賠償五千萬可以嗎?就算是別人全責,也不帶這麼玩兒的吧?

    但是我覺得,難道這個世界要縱容那些還不起錢的老賴嗎?難道欠債還錢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而且真正逼死死者的不應該是網貸欠下的錢,和他自己脆弱的小心靈嗎?幹這個奧迪車車主毛!

    為了區區7000對塊錢,就去跳樓,我覺得死者的父母也應該反思,而不是在那裡推卸責任!

  • 2 # 貝特渣叔

    如此交通事故,應該按照交警對現場的責任認定,誰是全責,就應該承擔責任。事件經過:2017年10月24日,在北京門頭溝工作的張家某上班途中與一輛黑色奧迪A6發生剮蹭,隨後,交警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責任認定,責任認定書上顯示:兩車均為西向東行駛,張家某的電動車左側與朱某奧迪車右前側相撞,造成車輛損壞。張家某負全部責任。隨後,奧迪車主朱某叫來朋友,讓其跟隨張家某回家索要修車費,兩人一度發生口角,有明顯的肢體接觸,當晚張家某從各金融平臺借取了1萬餘元人民幣,完全超出了他的承受範圍,於是才發生這樣的悲劇。

    我覺得得饒人處且饒人,既然開奧迪的車,想必家庭條件也挺好的;如果確實人家拿不出那麼多錢,又何必去為難人家呢。

    其次我覺得張家某承受能力也太差了,在如今的社會下幾萬元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也不是什麼天文數字吧,沒有必要如此想不開,就算你實在拿不出那麼多錢,那就任憑他們去起訴吧,為什麼要尋短見呢。

  • 3 # 法律顧問家

    事件經過

    小張在上班途中攤上了事。

    小張騎著電動車,由西向東行駛,一不小心碰上了另一輛同行的黑色奧迪A6,兩者發生剮蹭。隨後,交警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責任認定。交警認定,小張電動車左側與朱某奧迪車右前側相撞,造成車輛損壞,小張負全部責任。

    隨後,奧迪車主朱某叫來朋友,跟隨小張回家索要修車費。奧迪車主和朋友氣焰囂張,和小張一度發生爭執。小張覺得對方要錢太多,感覺自己被騙,期間兩次有跳樓自殺的傾向。

    但是奈何對方人多勢眾,小張被對方架著走回剮蹭事發地簽字。

    小張最終選擇在手機上貸款給錢。小張借了來自來分期、螞蟻借唄、京東金融等平臺的總共1萬餘元的貸款,並且交給奧迪車主7000元的修車費。然而事後朱某透過關係,修車並未花錢。

    小張卻一時想不開,選擇跳樓自殺。

    律師說法

    小張的家屬認為,小張的跳樓自殺和奧迪車主朱某及其兩位朋友索要修車費,有直接關係,因此將涉事三人告上法庭,索要200萬賠償。

    原告方認為,對方向小張索要的金額,明顯超出了實際損失的金額,也超出了小張的承受能力。他們強迫小張給錢,跟隨小張直到拿到錢為止,導致小張最後的自殺,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誠然,對方索修車費的手段過於激進,但是小張卻為了這些錢,選擇瞭解自己的生命,實在不可取。

    作為被告方,究竟需不需要為小張的死承擔責任,賠償費用是多少,這些都需要經過法院的判決。

  • 4 # 叫我王先生

    車主要賠償沒問題啊,既然確定是張家某全部責任就要承擔責任

    主要人物:張家某!奧迪車主(朱某)

    事發時間:2017年10月24日

    回顧

    (1)責任認定書顯示兩車均為西向東行駛,張家某騎的電動車左側,與朱某奧迪車右前側相撞,造成車輛損失,張某家負全部責任

    (2)奧迪車主叫來朋友,跟隨小張回家索要修車費,電梯監控顯示,小張與一名男子一起上電梯,在電梯中,兩人一度發生口角,有明顯肢體接觸。

    張家某室友表示

    (3)張家某和兩名男子在房間內發生過爭執,小張多次提到被騙,要錢太多等字眼。期間有兩次跳樓自殺的傾向,被同行男子拉住。男子接到一個電話,讓他先帶著張家某回到刮蹭事發地簽字,交警讓去的。

    4)電梯監控顯示,兩人一左一右。離開電梯的時候,張家某被兩人帶走。

    (5)張家某,從手機上螞蟻借唄,來分期,京東金融等平臺四筆借款總共一萬餘元,並於當晚七點取出7400元。

    (6)奧迪車主在案發後向張家某索要7000元修車費。並且事後朱某透過關係修車,沒有花錢。

    張家某父親張某某認為他兒子跳樓自殺和奧迪車主朱某和其兩位朋友索要修車費有直接關係將三人告上法庭。

    張家某的心理承受能力有些太弱,為了7000塊錢自殺,實在是不可取!奧迪車主可能是要錢的方法有些過激!

    車主索要賠償,我認為沒問題,畢竟車輛受損需要賠償,不管他是不是找朋友修的車。

    但是車主,如果他真的拿不出7000元的話,可以適當的減少賠償!

  • 5 # 轉眼就是老農了

    小夥剮蹭奧迪遭索賠網貸後自殺,一審開庭家屬索賠200萬,你怎麼看?

    看了很多回答,好象有一個問題大家都忽略了或者是選擇性忽略。那就是車主喊了兩個朋友跟隨小夥一道回家拿錢,期間發生肢體衝突。當然,這個不是自殺的必然因素。但是,回想一下山東的辱母殺人案,是不是這個世界討債的就可以不擇手段或者得到了大家的寬容?本題悲劇的源頭來看,假如車主能寬限幾天?假如。。。。。。。。。。

    當然,悲劇的發生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個人的心理素質或者叫承壓能力。但是不能說和刮蹭事故及後續發展沒有一毛錢的關係吧?如果在催討過程中有一點對法律的敬畏之心,或者按照法律程式給予一定的寬限和寬容而不是逼迫太緊,我想,悲劇的可能性會有所下降。值得同情的是小夥的父母,所以,他們也有權對造成惡果的肇事人進行追討,致於結果,我想還是尊重法律一點的好吧。

    有時侯過程體現的方式方法也是社會和諧的一個方面,你說呢?

  • 6 # 無法超越的足跡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是這個責任要在合理合法的範圍下去負,無理的責任應該要勇敢的站出來反對和反抗,不能讓對方有超出範圍的無理要求。

    這件事就是一個例子,小夥子不注意把一輛奧迪車給剮蹭到了,小夥子全責,而在事後的賠償過程中,雙方發生了分歧,車主要求小夥子墊付7000元維修費,而小夥子覺得這個費用超出了實際的費用,而自己也無力承擔,事後車主帶人尋到小夥子的住處,在住處發生了爭執,車主和他朋友要求小夥子給錢,小夥子認為這個價錢不合理,所以不給,而且也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而在這個過程中多次想不開以跳樓相威脅車主。

    隨後被車主多次攔下,最後車主與其朋友兩個人強行架著小夥子離開住處去剮蹭地點確認簽字,是交警要求去的,隨後不久就小夥子就從螞蟻借唄,和京東金融等四個平臺借了一萬塊錢,其中7400塊錢當時就被轉走。事後得知車主透過關係把車修好沒有花錢,而賠償了7400塊錢後小夥子沒多久就跳樓自殺。

    這兩件事是否有關聯,說實話當然有關聯,但是車禍全責這個事是事實,死者應該承擔的責任,賠償那是肯定也是合理的,但是問題就在這個賠償維修費的價格上面,車主透過朋友關係修車沒花錢,說明車子的維修費並不貴,具體維修費需要多少這個很難說畢竟車主沒有花錢也沒有去專門的維修點去維修,沒有發票單據也沒有損傷維修評估,所以價錢來說的確存在疑點。

    而車主要求死者拿7400塊錢的維修費是否合理這個就很難說了,按正常來說如果雙方私了達成共識,拿多少基本上都沒話說,但是雙方沒有達成共識,而強行要求對方要多少錢,這個就不合理了,而且還強行要求對方網貸來付,在沒有任何的事故維修評估單據,這種行為屬於不合法的行為,甚至有可能關係到敲詐勒索,因為車主沒有正規的維修費用單據,而強行私自定價強迫對方要錢,這已經超出了正常私了雙方達成共識的範圍。

    至於死者跳樓身亡跟這個事件是否有關係來說,當然有關係了,畢竟在整個過程中死者曾經多次因為車主的逼迫想自尋短見就可以看出他的壓力來自車主索取高額賠償的壓迫,最主要的還是車主沒有拿出維修費用的發票,這就是不合理的地方了,死者內心脆弱承受不了,所以自尋短見,車主也有一定的責任,但是這個責任的大小就不好說了。

    死者的家屬把車主告上法庭索取賠償,這也是他自己的權利,畢竟這件事多少都有關聯,認為是對方導致的,這也是自己的想法,所以討公道也正常,至於結果會如何那就不好說了,這麼高的索賠金額是否合理不好說,但是死者自己本身也有一定的責任,所以說結果應該可以想象得到。

    像這種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雙方最好先協商,如果談不攏那就走法律途徑解決,私下的個人索賠方法不值得提倡,雙方不滿意可以走法律途徑,強迫屬於違法,尋死等於無知和軟弱,不提倡這些行為和做法。

  • 7 # 坐雲端看水東流

    一萬塊能買到什麼?有時候卻能逼走一條生命;二百萬能買到什麼?很多時候買不回一條生命!

    一個簡單的交通事故導致一條鮮活的生命離開人世,一個普通的剮蹭事件引起的一場索賠發人深思。

    事件經過:

    在北京工作的張某騎著電動車自西向東上班途中,與同向行駛的黑色奧迪A6發生了剮蹭,隨後報警,交警到場後進行了事故責任認定,判定張某電動車與奧迪車相撞,造成車輛順壞,張某負全責。奧迪車主朱某向電動車車主張某索要賠償,張某沒有錢,於是朱某叫來朋友,氣焰囂張一度發生爭執,張某認為朱某要求的賠償額太多,感覺被騙,期間有跳樓傾向,但對方人多,最終張某在手機上借了網貸一萬多元,交給朱某七千多,事後奧迪車主透過關係修車並沒有花錢,張某想不開選擇跳樓自殺結束生命。之後張某家屬認為是奧迪車主朱某的逼迫導致張某自殺,剮蹭車輛維修也花不了那麼多錢,遂向法院起訴要求車主賠償二百萬。

    事件反思:

    遇事千萬要冷靜,不能鑽牛角尖;做人也要厚道,不能仗勢欺人,大家處理問題要協商解決,否則弄得不可收拾,終身心裡難安!

  • 8 # 種地的秀才

    為一萬餘元的貸款自殺?還是另有原因?

    17年10月24在北京門頭溝工作的張家某在上班途中與一輛奧迪車發生剮蹭,隨後交警來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責任認定,判定張家某負全部責任隨後奧迪車主朱某叫朋友隨張家某回家取修車費,張家某住所監控顯示期間兩人發生口角並且有肢體接觸,隨後又上來一人登上了張家某的住所。而據其室友所說張家某在房間內又發生爭執,張家某多次提到要錢太多、被騙字眼並且有兩次跳樓自殺的傾向。從張家某手機上看到當天傍晚有四筆來自分期、螞蟻借唄、京東金融等平臺的共1萬餘元的貸款並於7點左右取出7400元。經調查確認奧迪車主朱某的確向張家某要了7000元的修車費,但事後朱某透過關係把車修好了沒花錢,因此張家某的父親認為張家某的死跟朱某及其兩位朋友索要修車費有直接關係,因此將三人告上了法庭,要求對方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200餘萬元。4月10日該案將在門頭溝法院開庭審理。

    朱某三人在要錢過程中存在強迫性,但這遠遠達不到犯罪的程度吧!至於修車錢沒花,朱某的關係維護也是需要錢的,再說這根本與此案無關。也許在審理過程中會要求朱某付出一定的損失,畢竟出現死亡事故了,但絕不會是200萬。你們覺得呢?

  • 9 # 非專業車評

    我覺得不應該賠償,但依照目前國內的現狀,家屬一哭、一鬧,再配合一眾“偽衛道士”的推波逐流,結果估計是要賠償一些的,200萬不至於,10-20萬很可能。。首先批評一下那些說“富人與窮人發生糾紛,無論誰對誰錯,都要求富人負責”的朋友們,富人的確錢多,但是富人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富人不該死。。所以那些認為富人錢多就應該自己修車的朋友到底是什麼邏輯?富人的錢是人家富人的,富人有錯固然要賠償,窮人對富人的財產造成損失難道就可以免責?何時有了“因為貧窮而可以免責”的說法?無非是一些“道德彪兵”的邏輯。

    這個事件,首先有JC叔叔在現場進行了責任劃歸,“張某”付全責,現場應該有出示“建議判決書”。如果“奧迪司機”向“張某”所要賠償金額在4S的標價以內,可以排除“奧迪司機”的訛詐行為。那麼“奧迪司機”上門索要賠償就沒有任何問題,不要糾結於“帶人上門”,一個人上門索要賠償與一幫人上門索要賠償的核心意義是一樣的,都是“索要賠償”。看到有些朋友在說因果,說“張某”的死亡是由於“被索賠致死”所以“奧迪司機”有責任,我們繼續往下找因果,“張某”為什麼“被索賠”?是因為“張某”在這次交通事件中“付全責”,那麼是誰說“張某”應該“付全責”的呢?是“交警”,為什麼不起訴JC要200萬呢?等等,還沒完,為什麼JC要判“張某”全責呢?因為“法律所定”。難道是“法律”要難為“張某”麼?當然不是,而是“張某”違法行駛導致了“奧迪車”受損,真正的“因”還是在“張某”身上。“張某”導致了整個事件的發展,損害了“奧迪車主”的財產安全,難道就不應該“賠償”?

    鄙人去年大年三十,在瀋陽二環新立堡處(已快下二環),由於前方有車輛失控,我就將速度降低,不幸被“追尾”,追尾車輛“認全責”,但是該車沒有保險、連強險都沒有,JC與我念在是“大年三十”就沒有扣他車,JC給我開了一張“簡易判決書”,告訴我如果他不給我賠錢,可以直接起訴,後來追討了1個多月才將錢要回來。我寫這段就是想告訴大家如果“奧迪司機”沒有上門追討,而是選擇拿“建議判決書”進行起訴,法院判“張某”賠償1萬多元,“張某”還會不會自殺?自殺後會不會起訴“法院”賠償200萬?因為是“法院”判決“張某”賠償1萬元的,“存在因果關係

  • 10 # 陽光山西MISS高

    富人不仁不義

    窮人無助傻冒(;一_一)

    該怎麼說呢!同一個地球村,沒必要把人逼絕了

  • 11 # 藏海閣

    由於網貸七千元錢,小夥還款壓力巨大,不堪重負,竟然被迫自殺。究竟背後有著什麼樣不為人知的原因,竟然讓一年輕小夥喪失了生活下去的動力?

    事情經過:

    在 2017年10月24日的一天,一小夥騎電動車在上班途中,與一輛正常行駛的奧迪車發生碰撞。經過交警詳細的調查,交警認定小夥違反了交通規章制度,判定為小夥負有全部責任,應立即對奧迪車主進行事故賠償。

    隨後奧迪車主將朋友叫來,兩人與小夥一同回家取錢,經過監控得知,在電梯中,小夥與一男子有明顯的肢體衝突,並且要求小夥支付自己七千元錢的修車費用。

    由於修車費用沉重,小夥無奈之下,在傍晚時分,透過手機軟體,從四家網貸平臺,共貸款一萬元錢。

    這一萬元錢的網貸後,使小夥內心承受的壓力日益倍增,每天抑鬱寡歡。曾經在小夥在世之前,出現過兩次自殺傾向,但都被好心的朋友及時發現。這一次悲痛的事件最終還是發生了,小夥帶著憤怒與不甘心離開了人世!

    經知情人士介紹,奧迪車主修車費用一分錢未花。我猜測可能是修車朋友免費幫的忙,也可能是保險公司給支付的修車費用。

    這起網貸後小夥自殺事件,最痛苦的莫過於小夥的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啊,令人痛心不已!

    我的觀點如下:

    逝者已逝,本當不應批評小夥,但為了大家能引以為戒,我還是談下小夥的極端做法。

    1.小夥子做法太極端,自殺自己是解脫了,卻給活著的人帶來多大的傷害。什麼事情都自己扛著,憋在心裡,修車費用七千元錢,完全可以嘗試問家人,問親戚,問朋友借一借。

    2.網貸是個無底洞,雖然能暫時性的解決問題,但卻給未來的生活埋下了隱患。殊不知,多少人因為網貸導致家庭支離破碎,最後走向輕生的道路。小夥子不尋找其它的解決方法,一意孤行找網貸償還車主修車費用,實為不明智的決定!

    對於車主的行為,我十分厭惡。

    對於開奧迪的車主來說,你缺這七千元錢麼?何苦處處為難小夥子。你們車輛都會有保險,完全可以讓保險公司賠償自己的修車費用。卻因為七千元錢,逼迫窮困潦倒的小夥。雖然你不是兇手,但你的做法與兇手有什麼區別。雖然我的看法,有點道德綁架,但小夥的生命卻因此而斷送。雖然車主要求賠償是合法合理的要求,但是這種處處逼人做法卻磨滅了一個對生活有些憧憬的人的夢想,導致小夥最後無奈選擇自殺。

    在這裡勸各位網友,若沒有經濟實力,就不要網路平臺貸款。最終只會讓自己陷入萬劫不復的地步。

    網貸須謹慎啊!也懇求相關部門加強網路平臺的管理,大力打擊非法網貸機構,杜絕類似的事件的發生!

  • 12 # 東言頻道

    這個事看上去比較複雜,其實也很簡單,簡單說事件情節就是,一個小夥子把一個奧迪車刮碰了,交警判他全責,車主索賠7000元,他借了網貸,然後自殺了。

    1、這個小夥子,在跟司機談到索賠的時候就有跳樓自殺傾向,這是這個人的個性原因,就因為7000元而選擇輕生不可理解。

    2、小夥子時候,他們家人將車主等人告上法庭索賠200萬,這樣的家長我很鄙視,第一他沒教孩子一個正確的人生觀,第二,他沒在孩子最困難的時候,出手出錢相助,第三,在孩子死了以後又把孩子當成搖錢樹。

    3、這件事因為刮碰車導致,有個細節是小夥子負全責,那麼他就應賠償,車主索要車費合情合理的,他們可以協商,可以訴訟,有很多方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他卻選擇了死亡這個最錯誤的做法。

    4、這個事件有人說是網貸的責任,有人說是車主責任,要我看,小夥子責任更大,他完全有可以解決問題的方法,哪怕被人威脅,還可以報警,但是這個孩子的選擇,太成問題了。這事構不成敲詐勒索。

    5、這個小夥子自殺行為與車主與其他人有什麼關係呢?有多大關係呢?看看法院怎麼判吧。 總之這個小夥子死的不值得,有點冤枉,他的生命教育太失敗了。

    6、新聞中也提到了,車主是找朋友修的車,沒花錢,這點被死者家屬抓住理由,認為是敲詐,這個理解是錯誤的,找朋友修不花錢,不等於這個車的損失不花錢,這不是這個車沒有損失的理由。

  • 13 # 隔壁老王85388687

    咱說理,別扯窮富!

    第一,對方是電動車,沒出人命沒受傷你就得暗自給自己燒個香拜個佛

    第二,看新聞描述,對方是個大學生,他沒有賠付的經濟能力,車主不應該找人上門催要,且明知道對方借高利貸賠付依然討要!

    第三,車主應該找學生聯絡對方家長,學生沒錢賠付你7000塊,可是他父母肯定有能力賠付,這樣皆大歡喜,你富得又賺了7000塊,孩子也不會怕家裡知道埋怨跳樓了!對不?

    第四,你既然有關係修車沒花錢,你為啥不能走個保險?讓學生家長給你補償下保險損失,這樣人不死,你不捱罵,也不會被起訴!人家還會對你感恩戴德!

    人都是自己作的!

    之前就看過這個新聞,大體也瞭解,車主找人上門催要7000塊!且學生是借的網路高利貸!對方家長起訴了,車主肯定要賠!肯定不用200萬但是估計你這破奧迪要賣了賠人家了!!

    水軍們不是講理嗎?颳了就要賠,那我也跟你們講講法!

    車輛沒有定損,沒有走4s店,且車主實際未花一分錢修車。在明知對方是學生且沒有賠付能力的情況下找人催要,並沒有走法律程式正常討要,或者聯絡對方家長協商溝通賠付問題!導致該學生在網路上借高利貸賠付,最後心理壓力過大跳樓自殺!這個車主也就虧的在國內,在美國,會有律師前期免費為家長打官司!因為能獲得鉅額賠付,律師抽成!

  • 14 # 米粒未來

    從理上講確實是該賠多少賠多少,從情上講如果車主修車可以不花錢確實沒必要讓人家賠七千多。不過一個男人為了七千多跳樓,上半輩子也是活得夠窩囊了,車主真冤還要花精力去打官司,說不定多多少少還得賠點。

  • 15 # 新媒體老嚴頭

    雖然不能把全部責任有車主來承擔,但是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別人剮蹭你的車可以先走保險,完了根據實際花銷予以賠付,現在還沒有修理,不知道修理費用就獅子大開口要錢,我可以理解為碰瓷嗎?

    一個騎電動車的能有多少錢,能有多少本事,作為車主還找來朋友欺負一個騎電動車的,並且惡語相加,至於嗎?有本事欺負那些開賓士寶馬勞斯萊斯法拉利的,算你牛逼。欺負一個無權無勢無錢的小老百姓,真是長臉呀!這就是被逼死的,必須負責任!200萬,不多!

    另外,這個小夥子真是想不開,你可以透過法律保護自己,先修車再賠錢,否則愛咋咋地,難道還能殺人?如果他們打你,正好,車也不用修了,弄不好還要賠你錢。

    對這種仗勢欺人的畜牲,早晚會有報應的!

  • 16 # 每日人物

    死者是一個22歲的男孩,在北京半工半讀,父親在上海工作。從他父親口中,我們瞭解到他現在一邊在教育機構學習財經,一邊在一家賣西點和咖啡的餐廳打工,一個月大約能掙4000多塊。在他的遺物中,張衛東發現了兒子生前準備好的計劃書還有許多名片,原來他正在計劃回上海開一家連鎖店。同時,在兒子的手機裡,張衛東也才瞭解到原來他每天早上5點多就會起來跑步,也愛唱歌。

    這看上去是一個朝氣蓬勃的少年。張衛東表示,兒子跟家人也經常交流,只是和他話不是很多。這也是為什麼當張衛東在10月25日從電話裡得知兒子跳樓自殺時,極度懷疑這件事的真實性,“怎麼可能呢?他怎麼可能自殺呢?”

    據瞭解,事發當場交警認定是小夥的錯,小夥當場也表示將承諾車主1000元,而車主卻說:“1萬元,談都不談。”並叫來朋友跟隨小夥去取身份證。一直在試圖查清真相的張衛東說他聽了事發當時交警工作記錄儀中的錄音,交警當時勸告車主說:“你看別人都已經答應給1000塊錢了,還是一個在讀書的孩子,你這剮蹭的也不嚴重。而且我這裡都可以查到他的身份資訊,你為什麼要讓他回去拿身份證?”

    張衛東說,“拿身份證”只是一個藉口,事實上是為了讓小夥拿錢。據死者生前室友回憶,當時有兩個人在死者房間,三人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期間聽到小夥說“被騙”、“要錢太多”,還有兩次想跳樓以死相逼的傾向。最後,小夥被這兩人一左一右押下了樓,回到事發現場。

    到事發現場,奧迪車主再次要求現在就給錢,並逼他在網上借貸,無奈之下,小夥在四個平臺上共借了1萬餘元,同行人又將他帶到銀行,要求他馬上把錢取出來。張衛東說,自己看了銀行影片,當時有許多人進去催小夥快點取錢。當小夥最後把7400元現金交給車主,車主又叫小夥拿出身份證,並拍下小夥的身份證。

    此時已是晚上6點多,小夥終於回到住所,晚上9點多,他從11樓一躍而下。

    張衛東說孩子很要強,自己從小也教育他遇到事都要自己面對。這也是為什麼他在事發後沒有找家人要錢的原因。

  • 17 # 有求必應479

    看了這個案情,比較複雜!

    兩車均為西向東行駛,張家某的電動車左側與朱某奧迪車右前側相撞,造成車輛損壞。張家某負全部責任。

    疑點1、兩車均在右側行駛,碰撞後為何轎車一點責任也沒有?

    疑點2、轎車是右前端碰壞,這點足以說明轎車靠後,電動車靠前,這種情況下等於是轎車追尾了電動車!

    為何會把責任全部劃分給電動車?這是值得深思的,此案需複查或紀檢委介入

    轎車維修沒有花那麼多錢,卻要那麼多,說明交警處理時有協助詐騙嫌疑!

  • 18 # 散人魚鷹

    事情回顧:(轉自法晚網)

    監控探頭拍下剮蹭瞬間

    小夥剮蹭奧迪遭索賠,網貸後自殺,該案將於4月10日在門頭溝法院開庭審理。4月9日,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聯絡到原告張某某及其代理律師連蕊。 2017年10月24日,在北京門頭溝工作的張家某上班途中與一輛黑色奧迪A6發生剮蹭,隨後,交警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責任認定,責任認定書上顯示:兩車均為西向東行駛,張家某的電動車左側與朱某奧迪車右前側相撞,造成車輛損壞。張家某負全部責任。

    隨後,奧迪車主朱某叫來朋友,讓其跟隨張家某回家索要修車費,據張家某住所樓梯監控顯示,當日17點49分,張家某與一名男子進入電梯,在電梯上行中兩人一度發生口角,有明顯的肢體接觸。18點28分,另一名男子乘坐電梯登上了張家某所住的11層。

    電梯內的探頭顯示張家某被兩人”帶“走 張家某的室友表示,當天下午張家某和兩名男子在房間內發生過爭執,張家某多次提到“被騙”、“要錢太多”等字眼,期間兩次有跳樓自殺的傾向,均被同行男子拉住,最後男子接到一個電話,讓他先帶張家某去剮蹭事發地簽字,因為交警要回去。不得已,男子對張家某說,“先下去再說。”

    電梯監控顯示,這兩名男子與張家某一同下樓。在離開電梯時,兩人一左一右,各自用手臂拉住張家某,張家某被兩人“帶”走。

    從張家某手機使用記錄上看到,在事發當日下午18點44分,至19點17分,張家某手機上發生了四筆來自來分期、螞蟻借唄、京東金融等平臺的總共1萬餘元的貸款,並於當晚7點左右取出7400元。

    當地派出所告訴記者,經調查確認,奧迪車主朱某在案發前的確向張家某索要了7000元的修車費,並且事後朱某透過關係修車並未花錢。張家某父親張某某因此認為,張家某的跳樓自殺和奧迪車主朱某及其兩位朋友索要修車費有直接關係,因此將涉事三人告上法庭。

    2018年4月10日,該案在門頭溝法院開庭審理。

    電梯內探頭顯示張家某與對方發生過肢體接觸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從案發到現在案情有沒有新的進展?

    原告張父:基本沒什麼實質性進展,不過我們依然認為兒子的死和奧迪車主及其朋友索要修車費的行為有直接關係,在我兒子明確表示了沒那麼多錢,且表達過再強行索要就跳樓的情況下,他們依然讓我兒子貸款給錢。在法院立案後我就回家了,本來我是想著當案子結束再把兒子安葬的,但是因為老家風俗習慣,最後只能先把孩子安葬了。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您的訴求有沒有變化?

    原告張父:這個案子到現在還是走的民事訴訟,我們還是希望走刑事訴訟的途徑,將被告判刑,這也是我的唯一訴求。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如果法院沒有刑事立案你接下來會怎麼做?

    原告張父:目前我還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案子要開庭了心情怎麼樣?

    原告張父:說實話,我真的很不想來,一想到這個事我就頭疼,心煩意亂,案件的事情也大部分都交給連律師打理的。孩子他母親本來想來的,但是實在受不了,就沒有來。希望法院能夠公平公正的審理這個案件吧。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你是怎麼看這個案件的?

    連蕊:這個案件很罕見,本身來說它不是一個常規的案子,但是它還是有一些司法規則去遵循的,這三個人呢,原告認為他們構成了搶劫、敲詐勒索,因為他們索要的金額明顯超出了實際損失的金額,而且也超出了死者的承受能力,他們在索要修車費的過程中有一定的強迫性,在這期間一直在跟隨死者直到拿到錢為止,所以我認為他們存在違法行為,即便說三人的行為沒有到達犯罪的程度,也不能證明說這三個人的行為是合法的,只要有違法行為就應當承擔責任。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原告的訴訟請求是怎樣的?

  • 19 # 跟著涵哥遊天下

    損壞他人財務,理應賠償,只是要賠償價格合理。沒有賠償能力,靠借貸賠償,後又因無力還貸而自殺,這就得看事情是怎麼發展到這步的。車主是否威逼無力賠償之人,網貸公司在放款之後,是否收取超出法律允許的高額利息,逾期沒還,是否動用了不合法手段導致了最後後果。最後造成小夥自殺的因素是哪方引發的,車主和網貸公司在其中採取了哪些不合理措施。

  • 20 # 夢江南46237938

    很多文章都在誤導讀者。1、交警2017年10月24日判定的全責,24日進行網貸,多久自殺的?沒有交代。2,既然全責,賠錢必須的,是不是應該陪7000多是關鍵,如果存在敲詐勒索,那車主肯定要負一定責任。3、最重要的問題,是網貸催款導致的自殺還是心裡有問題自殺?個人認為家屬盯著車主的目的很簡單,為什麼不盯網貸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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