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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百科全書—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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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井覓食記
武器的定義是是用於攻擊的工具,也就是說,這把彈弓,你用來打人,就是武器,你放在屋子裡面,就是陳列品,就算是核彈頭,如果不是用來攻擊的,是用來發電的(真希望全世界的核彈都是用來發電的),他就不是武器,而是生產工具。小到一塊石頭,大到坦克飛機,只要用來攻擊,就是武器。
我相信你問的問題應該不是上面想要的這些回答,目前我們國家還沒有把彈弓列為違禁品,但是不能帶入有安檢的車站等地,如果是像下圖這種改裝的彈弓就更加不行了。這種彈弓的威力已經跟槍械區別不大了,應該屬於違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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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知心農哥
首先,要說說武器的定義是用於攻擊的工具。你如果用彈弓來傷人就是武器。作為玩具或陳列品不算武器。
彈弓有兩種:
1.你用彈弓來傷人就是武器。現在改裝的彈弓有很大的殺傷力。有的彈弓的威力近似槍械。如果出外坐車就屬於違禁品。
2.小孩子們玩的那種打泥玩兒的彈弓,就是一個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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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峰哥農旺
感謝遨請,這個問題,要看在什麼情況下。
如果只是小孩子拿著玩,那隻屬於玩具。
但是如果用彈弓來攻擊別人,那就是武器了,確實有不少彈弓傷到人的事例。古時候的戰爭中,彈弓也是作為一種暗器的存在。
所以說,家長朋友們,請管好你的孩子,不要讓他們的玩具成為傷害別人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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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獨愛溪釣
如果用彈弓來打鳥,破壞玻璃,是這種行為違法,並不是彈弓本身。作為彈弓愛好者,還是建議大家戶外玩彈弓時儘量避免用鋼珠。個人比較喜歡用易碎泥丸,畢竟安全第一。
本人非法律工作者以上言論,只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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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兔哥哨位
任何武器的發明都是以用來攻擊為目的,以後才出現模仿性的玩具。彈弓也是一樣,首先發明的目的是攻擊(打鳥用),採用泥土製的彈丸,靠彈丸與目標硬性接觸而殺傷目標,對麻雀等小型鳥類殺傷效果好,對天鵝,老鷹等大型鳥類效果不明顯,由於準確性和射程因素,對射手要求極高,彈無虛發者,通常都能上中央電視臺露一手。後來出現了模仿性的玩具,甚至收藏品。這是武器發展的客觀規律。以此可見,彈弓當然屬於武器,只不過攻擊的物件不同而已。彈弓屬於冷兵器的一種。那麼即然是武器國家就應該禁止啊,為什麼彈弓並不屬於管制器具?因為傳統的彈弓威力小,射程近,所發射的彈丸不具備爆燃性,主要是為打鳥用,但隨著改進型的強力彈弓的出現,彈丸從以前的泥制彈丸發展到了鋼鐵製的彈丸,射程增加,用途也發生了改變,對人的傷害及對財產的破壞性增大了。因此對於這些性質的彈弓國家是控制的,造成後果是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全國發生了多起彈弓傷人事件,射擊執行中的火車,射擊居民窗戶玻璃,射擊照明用燈泡等等事件屢屢發生。因此國家很多地方都採取了對彈弓的管制。以後把彈弓列如管制器具也並非不可能!當然小孩玩的純玩具性的當屬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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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8937337865
彈弓在我們中國來說,它不算是武器,是我們中國人開發智力的一種玩物,彈弓就是過去來說,防治小鳥兒偷吃莊稼,農村的孩子基本上都玩過彈弓。我們從小就用的彈弓支架就是木頭的。只用柳樹木頭做的彈弓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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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薺菜糰子
個人理解:以現代標準看,彈弓應該是不算武器。武器又稱兵器,任何具有攻擊力的器械都可以算武器。但這個具有攻擊力,通常來說應該是具有致命攻擊力才能算武器。大部分的現代彈弓,並不具有致命的攻擊力,所以不應該算武器。但部分特殊的機械彈弓,威力已經可以致命,就應該算武器範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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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颳彀龔
武器就是用於戰鬥的器具,要快速勝利都會選威力的器具,刀啊,劍啊,鐵錘木棍等等,既然彈弓算武器那麼過去打仗為什麼士兵不拿彈弓去打仗?還不是威力不足!
所以,一擊不足以致命的東西都不能成為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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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駛在鋼鐵大道上的人
這個問題有點幼稚,什麼是武器?本人認為只要可以作為戰鬥的工具都是武器,比如菜刀,做飯時是飲具,殺人時是兇器,格鬥時是武器,就連寫字用的筆,在用文章互批時也是武器。因此武器不能以是否傷害人來介定,不論任何器物,凡可以用來作為攻擊他人的都可視為武器。例如核能,做成原子彈,就是武器,做成核電站就是為人類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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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執著128750824
武不武器,關鍵是能致人傷殘乃至死亡的器具,哪怕是玩具,原則上都算武器,至少也得算上兇器型別。你所謂的這彈弓能有這幾種功能嗎?而且,能在遠距離彈射並有一定的“殺傷”力,致死力嗎?如果具備以上兩種功能,還需要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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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七零後的夢想兵途
看怎麼說!武器不好定義,刀槍劍戟能稱為武器,但掛在牆上也可稱為觀瞻品;筷子是吃飯的傢伙,但也能置人於死地;菜刀切菜時是廚房用具,砍人時就是致命武器!槍放在家裡可以使自己安心,也可震懾不軌之人!
還是看持有者當時的心態了,拿著欣賞把玩兒不能叫武器,拿著行兇就是武器!
人的手和牙齒有時也可稱為武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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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戶外易拉罐
彈弓如果列為了武器的話,菜刀為什麼還能民用。現在很多人玩彈弓,以前的70後,80後小朋友兒時的玩具,而現在這麼多人還玩彈弓,玩的只是一種情懷,彈弓競技現在也日漸走上正規化國際化了,所以不要磨滅了大家對彈弓的一種情懷,我雖然是彈弓商人,但是也是一個彈弓痴迷者,你不會玩你完全理解不到彈弓給我們帶來的快樂,綠色競技,拒絕殺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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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楊朱學派
彈弓是不是武器,儒家與法家觀點不同。
儒家認為彈弓不是武器,並且人民可以擁有真正的武器。藏富於民,藏兵於民。而法家提倡弱民,禁止人民擁有武器。
法家的弱民思想,源自尚奸。即選拔重用奸惡之人。《商君書》有曰:以善民治奸民,國削至亂;以奸民治善民,國治至強。
尚奸必出惡政,商鞅之惡政包括馭民六術:弱民、貧民、疲民、辱民、愚民、虐民。
弱民是馭民六術之一。
《商君書》有曰:民強國弱,民弱國強。治國之道,首在弱民。
又曰:政做民之所惡,民弱;政做民之所樂,民強。
秦統一天下後,收天下之兵於咸陽,鑄十二金人。以弱天下之民。就是法家思想的具體實踐。
前不久有一則新聞,一個小商店出售兒童玩具槍。店主被刑事拘留,罪名是販賣槍支罪。警方測試,其槍支的威力超過每平方釐米1.8焦耳。依據公安部頒佈的槍支認定標準,這就屬於槍支。【原標準是16焦耳,2008年改為1.8焦耳】購買槍支的家長做了實驗,這些槍支連玻璃被子都打不破。
而彈弓則能打破玻璃杯子。彈弓的威力遠高於槍支。屬於重型武器。販賣、使用重型武器,可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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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野鶴39
這個問題老闆說了算,1.8焦耳老闆已定規矩,目前沒作槍支是老闆大意了,因為形狀上與槍支區別大了,這個問題再別提了,萬一提醒了可不是好玩的,這個是核武器級別了,會有數不清的人進去吃皇糧,拜託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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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古風93814281
謝邀,看怎麼說了。小孩玩的當然不是,但是歷史上以色列的大衛王在殺死菲力士巨人哥利亞就是先用彈弓打傷了他的頭,再用刀砍下了他的首級。從這個角度來說,彈弓當然可以成為武器。而事實上,彈弓在歷史上確實成為了武器,再說著名的投石器不就是改良的大號彈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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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曲新定
武器的範疇廣大,凡是能有殺傷力的都可以稱得上武器!比方:石頭、銳器、工具等。主要看在哪些方面,衝突中就是武器,平時就是工具!彈弓達不到致命效果,只能是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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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行動專業戶
首先國家對殺傷性武器的管制是有利的。大到國家安全,小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這都不是兒戲!有些人明明知道有些東西國家在管控還要繼續去搞,比如彈弓如果是娛樂或是休閒不傷害到別人不對事物造成任何危害還好,打鳥就更不能了。這樣來說不算武器。如果用來打人、打鳥、破壞公共設施危害公共安全這就很有問題了,輕則賠錢重的還要承擔法律責任甚至是坐牢!!!所以奉勸各位對待此類有殺傷性的東西還是慎重對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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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哨兵ZH
肯定算啊,武器的定義廣了去了,木棍、菜刀、榔頭甚至是板磚等這些生活中隨處可見的東西都能算是武器的範疇,因為如何區分一件東西是不是武器,我覺得最主要還是看你如何去使用它,只要你是用來當攻擊器具使用的,那麼就可以定義為是武器,不然就僅僅是一件工具或者普通的東西而已,而且武器一般還有分管制和非管制之分的,比如一些管制刀具,這些東西一般都是不能帶去公眾場合的!
而且,說到彈弓,其實它的威力一點都不小,比那些使用BB彈的玩具槍大了去了,一個樹杈、一條皮筋,再加塊布片做成的最簡陋的彈弓,其威力都足以用來打獵了(對付一些飛鳥之類的小動物是絕對可以的),就更不用說那些特製的帶有各種輔助裝置的彈弓了,那種東西的威力,在一定的距離上感覺跟槍支真的沒什麼兩樣,如下圖所示,看它的形狀、瞄準鏡以及皮筋的數量,就問一句,這種東西難道還不算是管制武器?
最後給大家科普一下,彈弓其實跟弓箭一樣,都是我國的傳統冷兵器,而且出現的年份還早於弓箭,大家可不要以為彈弓就僅僅是一個樹杈綁上皮筋那樣的玩具,我國的傳統彈弓樣子其實跟弓箭差不多,只不過弓箭僅僅是有一條繃直的弦,而彈弓則是在弦的中間還加上了一個用來裝彈丸的兜,如下圖所示:
傳統彈弓的原理跟現代彈弓不一樣,現代的這些彈弓主要是利用皮筋的彈性勢能來轉變為彈丸的動能,而傳統彈弓則和弓箭一樣,均是利用弓片形變後產生的彈性勢能來作為彈丸動力源泉的,所以,傳統彈弓的弦是沒有彈性的,有彈性的是弓片,現代的彈弓則是那些支架沒有彈性,有彈性的是皮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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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烈日寒風vs天堂地獄
罪惡的雙手就是武器之源 建議把全世界的手都砍掉吧 沒有手何來武器 想犯罪或想傷害人什麼都是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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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你使用的方法,彈弓你如果想老家那種,打玻璃球、石頭子有一定的殺傷力就屬於武器,你如果是買那種小孩子玩的那種就是一個玩具,一是看你買的是什麼東西,打出去的是什麼東西,造成的結果是一樣的,定義也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