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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葉子也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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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籬把酒69548844
問題是父母鞭長莫及根本管不了,最多也就盡到告誡與提醒的義務。女孩太隨便不好,但過分端著也不好!要把握好分寸,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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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蓉169341774
我生的是兒子 可能會說我說風涼話 我們就對事說話 我贊成婚前同居 省的到時離婚 為什麼? 因為戀愛的時候都是好的一面給對方 有機會隱藏不好的一面 同居了柴米油鹽所碎的事多了 就能看到對方對這些所碎的事的耐心 體貼 忍讓 包容能否做到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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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好了了生活
現在女孩子家人好像開放過我這養兒子的。周圍包括我兒子,女孩都不認生,女孩家裡也沒反應,搞得我倒是擔心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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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真誠永恆
我不會同意這樣做的,正因為我擔心長大的女兒不服管教,所以,才正中我所願,生了兒子更讓我喜上心來,有人說我是重男輕女,其實,我更擔心的是怕女兒長大了個性增強了,做事不加考慮,而現實身邊的好多鮮例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居住在我們一棟樓的對門鄰居,就是因為他們的女兒不服從管教,從十八歲就開始與多個男朋友同居,到頭來一個也沒能結婚,卻抱回來了下不知道父親是誰的男孩子,老倆口望著女兒,又是氣、又是怨,可又有什麼用呢?自己的女兒總不能不管吧, 直到現在這個女兒也沒有生活出路,只能由兩位老人即要養活他們的女兒,又要撫養他們的外孫子,不僅鄰居笑話他們的女兒,而老兩口自此後再也不敢多出門了。你們說:可悲不可悲呢?
01、現在的女孩子越來越不服管教了請問是為什麼呢?是在新時潮的影響下吧,在幾十年前的女孩子都是大門不出二戶,而更很少與男人接觸,更沒有自己敢找物件的,兩性之間只能透過媒妁之言方可名正言順的看物件和結婚。雖然那個時候的婚姻受到習俗的影響,但是,卻很少有如今婚前同居的不正常現象。
婚前同居是非法的,對於女孩子更沒有法律的保障,到頭來,不僅丟了名譽,更對女孩的損失更大,婚前同居有多少個女孩子能佔到便宜呢?除了被騙色就是被騙錢財,而現如今的女孩卻不以為然,根本就不會考慮那麼多,只要兩個人能合得來,就會不惜自己的處女之身以身相許。男人可以一走了之,但是,剩下的女孩子卻面臨著所有的損失和負擔。
02、沒結婚的女孩子與男朋友同居了,一定會給她的父母親丟人丟面子的我的一個遠房親戚家中的一個女孩子,因為是獨生女,所以從小就嬌慣任性,女孩子長大後越來越不服從管教,這個女孩子結交了一群男女朋友,不僅不思學習和工作,反而卻白天、晚上不回家,等到父母發現女兒的陋習後,再想管教已經晚了。
這個女孩子終於為她的爸爸媽媽找到了一個輸耍不成人的浪蕩公子,這個女孩子與她的男朋友相處半年後,不僅和她的朋友婚前同居,而且又懷了孕,可女孩子的男朋友卻消失的無影無蹤了,在無奈的情況下,我的這位遠房親戚只好將女兒帶著孩子遠嫁到鄉下。
結束語:對於年輕人的婚前同居行為,我一直是不贊成的,可是現在這個時代誰又能管得了誰呢?這種普遍現象是任何人也無法制止的,年輕人婚前同居了,結婚還有意義嗎?特別是女孩子,已經失身了,對於任何一位良家公子都是不公平的。有誰願意找一個和男朋友同過居的女孩子呢?
有人戲稱:現在的處女已經找不到了,雖然話粗理不粗,縱觀全社會又有多少青春少女沒有男朋友呢?有男朋友不可怕,怕的是沒結婚就婚前同居了。這過去的時候,就種行為稱為傷風敗俗的表現,不僅要受到家長的嚴肅管教,而且將再也不能以好姑娘論述了,或許只能以價待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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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方靜塵
同意不同意都不是家長決定的。如果家長管的非常嚴,還是會選擇不告訴你。如果家長比較通情達理,告訴你了你也沒有什麼辦法。作為家長只能採取不支援的態度。
在父母心裡難受是肯定的。但是作為孩子已經成人了她要對自己的一切負責。父母是主宰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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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鞋比腳大
肯定丟臉,幹嘛呀,上杆子倒貼呀,賤不賤,肯定不同意,可話說回來,能幹出這種事的女孩是聽話懂矜持的麼?人也不會聽你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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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森蚺傳說
如果女兒畢業了工作了到法定試婚年齡了,她與男朋友同居我不會覺得丟臉,我願意尊重她的情感,但我會給她適合的忠告,希望她能保護好自己,無論是身體還是精神上不要遭遇重創,情感是帶有衝動的,生活卻是平淡漫長的,同居也是另一種瞭解,同居一段真正相愛的人會相互為對方磨平犄角,相互忍讓把生活過出滋味,不愛的人衝動過後皆是喚不回的逃避,就算勉強在在一起過一段也是各種爭執。愛的路上很難一帆風順,我希望我女兒能儘可能少的受傷,遇到對的會珍惜,遇到錯的能及早捨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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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Fannielong
都已經做了有什麼覺得丟臉的,父母正確的做法是如何引導,告訴女兒如何保護自己,教會孩子如何考慮同居以及未來結婚成家的種種,同居對於自己未來的家庭生活有何利弊教會女兒如何權衡。責備也好,謾罵也好只會縱容孩子的逆反心理!孩子照樣繼續甚至還會往壞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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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隨風小窩
丟臉倒是不會,畢竟現在這個社會婚前同居的男女朋友太多了,就我認識的年輕情侶,大部分都是婚前同居的。
但是我肯定不會同意她這麼做,因為在我看來沒結婚就同居,相當於讓男人享受完了結婚後的所有好處,卻沒有盡到一個男人作為老公應盡的責任。
如果一個男人真的愛一個女孩,那麼他會做的事情是求婚,而不是要求同居,不要說什麼以結婚為前提的同居,只要一日沒有領證就不能算是合法的夫妻。
至於現代女孩們說的提前瞭解一個男人的真面目,生怕會嫁錯人之類的,那也沒必要用同居這樣的方式,可以選擇一起做一次長途旅行,或者時不時的突擊檢查一下男人的住所,再認識瞭解他身邊交往的朋友等等,有許多相對更安全的方式。
可是年輕女孩一旦陷入愛情,恐怕聽不進去家長的反對,一定要選擇同居的話,就只能告訴她無論如何都要保護好自己,然後跟她說媽媽永遠都是你的退路,不管發生任何事情都可以回家!
當然,我家女兒現在才兩歲多,距離可以同居的年齡至少還有十幾年,那麼我現在要做的事情就是努力把她培養成為一個自尊自愛的女孩,讓她長大後不會輕易做出與男人同居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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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左撇子大陸呀
如果是我的女兒我會鼓勵婚前同居。不會覺得丟臉。
婚姻是神聖的,很多人沒有做好生理和心理的準備就稀裡糊塗的結了婚的太多了,婚後怨聲載道的不計其數。現在的離婚也越來越多,對婚姻看得也是越來越輕,連婚姻都不重視了,那還矯情什麼。
婚前同居,兩個人共同生活一段時間,會真正的瞭解對方到底是不是適合自己的人,是不是能和自己攜手走過下半生的人。如果確實兩情相悅,各方面都合適那就走入婚姻殿堂,如果不合適那就分開,不必大費周章投入大筆的資金和精力去操辦婚姻。
每個人的生活習慣、性格等等在異性甚至朋友面前,和在家裡的狀態是完全不一樣的,看著表面挺好但真實相處就未必一樣,只有朝夕相處才能真正看清一個人。
當然鼓勵婚前同居不是鼓勵盲目的隨便找個人就同居,而是戀愛雙方都本著往好裡相處想要更近一步瞭解對方,才會去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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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墨涵宸
女兒未婚和男友同居,父母千萬不要有“丟臉”的想法。因為時代不一樣,90後、00後們,對婚戀的觀點也和從前不同。但是,父母有責任正確引導女兒。
“女兒,父母不反對同居,但是,他是不是你確定要嫁的人?”不反對同居,但是,不建議孩子輕易和異性同居。
同居要慎重。首先要確定對方是不是那個對的人。可以試著問孩子這樣幾個問題:
A. 他是不是你真心愛的人,而且他對你也是真心真情真意?
B. 他的性格怎麼樣?為人處事是否陽光、坦誠?有沒有偏執、狂暴、欺騙等不良性格隱患?有沒有心理上的問題?
C. 他的身體是否健康?是否有健康隱疾?有沒有乙肝等傳染性疾病?有沒有家族性的遺傳疾病?
D. 他的性觀念?他以前是否有過同居女友?他有沒有不良性癖好?有沒有HIV?
有一些家族遺傳性疾病並不適合結婚;感染過HIV的人更不是理想的結婚物件;HIV和某些傳染病,甚至有可能在共同生活中給自己帶來風險。
同居也是婚姻的前奏。同居能夠加快雙方感情的磨合,進一步加深瞭解,讓婚後生活過渡得更平穩順利。但是如果對方因為種種原因並不適合結婚呢?
所以,我個人建議:在同居前,雙方各自做一次全面的健康體檢,體檢合格,不影響日後的婚姻生活及生育,再決定同居。
“女兒,同居一定要做好避孕準備。”為什麼同居需要避孕?同居,也可以理解為試婚。
在同居中,朝夕相處,各自能暴露出本性,包括性格上的一些弱點、缺陷等。比如,有的男生看上去溫文爾雅,懂禮貌,可是在同居後,卻發現他的性格抑鬱或者狂暴,甚至有暴力傾向;有些情侶,同居前你好我好,歲月靜好,同居後才發現彼此都不適應對方。
所以,同居建議做好避孕準備,女生不要輕易懷孕。這樣,如果在同居中發現彼此不合適,還可以及時分手止損。如果雙方同居過得很幸福,等正式結婚後,再懷孕生孩子也不遲。
當然,也有的小情侶是“奉子成婚”。提前懷孕或許也能促進雙方儘快結婚。但是,本著對人對己負責任的態度,如果雙方的感情仍然還存在著不少問題,還是儘量不要懷孕的好。
畢竟,女方是否懷孕對於男方無所謂。但是如果兩人相處後覺得彼此不合適,無法結婚,不想在一起,這時,懷孕的女方流產、墮胎,對女方來說都是不公平的,也傷身體。流產次數多了,還有可能會影響未來的生育。
最後,告訴女兒,“如果同居後,發現他不是你想找的人,想要分手,那就果斷分手。沒關係,咱們再重新開始。”作為父母,要讓女兒知道,你們不會因為她與人同居過就拋棄她。她永遠是你們愛的女兒,而你們就是她的後盾。當她所遇非人,當她情感受挫,她依然可以再回來,回到你們的身邊慢慢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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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九錦朝鴻
做父母的感覺非常丟臉,我們堅決不會同意。
原因如下:
第一,沒有結婚就不是合法的夫妻,不受法律保護,女兒和人家同居,如果兩人不成,有孩子咋辦?女兒再找另一個男朋友,雖說現在社會在發展,但是那個男的不在意你婚前的性純潔,都會認為你生活不檢點,這樣會影響以後生活質量的。
第二,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女兒偷著和人家同居,這沒有辦法,因為不知道。但是我們一旦知道,堅決不會同意他婚前和男方同居的。
都說”兒大不由爺”,但在孩子人生重大原則的問題上,做父母的堅決不能含糊,必須挺身而出,將孩子
偏頗的人生軌跡拉回到人生正確的軌道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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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祝大仙談情
做父母的當然都希望自己的女兒可以好好的,不受到傷害。如果以做父母的心情來說,不會覺得丟臉,只是會擔心,擔心閨女的所有事情。如果是我,我不會去幹涉孩子自己的生活。即使我反對她同居的這個做法,我也只會把我的想法告訴她。最後,讓自己自己做決定。
孩子長大了,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了自己的想法,咱們作為父母也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孩子,我們當然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得到幸福,並且不受到傷害。可是人生在世,不經歷挫折,不經歷磨鍊,怎麼能夠成長,成熟呢?感情也是她在長大之後,需要經歷磨鍊的一件事情。
現實社會里面也是很多未婚同居的小情侶。作為父母知道自己的女兒未婚居然和男朋友同居了,肯定會很生氣。可是要是說感覺丟臉那真是太嚴重了。你現在更多的不是應該擔心女兒是否會得到幸福,和她一起的男人會不會對她好之類的嗎?
如果是我女兒將來和男朋友要同居,我一定會問我女兒有沒有做好心理準備,有沒有想過以後可能會發生的幾種結果。能不能承受的住可能會發生的結果。如果女兒執意要繼續和男朋友一起,那我只能選擇尊重孩子自己的想法。
我也一定不會覺得女兒給我丟臉了。她已經成人了,已經可以選擇自己想要過的生活。
作為父親我依然會一如既往的愛她,疼她,保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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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溝溝裡的小蝦米
我女兒今年21歲,也談戀愛和男孩子鬼混了,他們已經在一起同居一年多了,我不反對,也不支援她這樣!
孩子大了管不著!越管她越唱反調,能怎麼辦呢?除了偶爾給她上上教育課,讓她媽跟她說注意一下安全措施,不要隨意亂來,已經沒別的辦法!我不可能把她抓回來關在家裡吧!
如今這開放的年代,我們老一輩也只能跟著時代走了,年輕男女婚前同居也不是什麼新鮮見不得人的事情了,老古董思想已經行不通了!
女大不中留,說實在的我當然不希望她婚前同居,要是遇到不負責任的男朋友,那最後吃虧的只有她自己!但是她已經那樣了,那就隨她吧,已經管遲了,只怪我小時候沒有教育好,如今已經晚了!
至於丟臉不丟臉這個事情,真要是有人在我面前提起,我心裡肯定不太好受,畢竟自己的女兒,誰不要點臉面呀!
只要她自己覺得合適,過得舒坦,我不反對也不支援,年輕人的事情,管不著,但是我給她下命令了,今年必須把男孩子帶回家給我們瞧瞧!合適就雙方父母見個面,訂個日子,最起碼有點保障,我們也放心點!
婚前同居只要她們是抱著結婚的目的去的,我不支援她也不反對她,但是不以結婚為目的同居耍流氓行為絕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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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暖風129876590
這個問題沒有那麼簡單。第一違背了傳統美德,第二,對自己的人生不負責,最關鍵的是提前同居,以後真要結婚,對方或者對方家長不會拿這個女孩重視,因為得到的太容易,你會永遠被對方蔑視,現在的離婚率高的原因也是這樣未婚同居造成的,女孩一但走出這一步,那以後在這個家庭裡再也不會被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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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槓精1997
大學畢業了,父母的城市沒合適的工作,留在其他城市,找了男朋友,你想讓他們咋樣?你想咋辦?影片監控還是你親自去監督?還是就不允許她找男朋友?
現在的孩子都懂事了,知道自己該怎麼做,快好好活著得了,這心讓你操的,稀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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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老趙
一看這個問題,就不是為人父母的人能提出來的。
因為但凡為父母者,沒有一個會願意自己的女兒這麼做。
雖然未婚同居這種現象,在當今社會已經普遍的無所顧忌,但沒有一個父母心裡不反對。
這和傳不傳統,守不守舊沒有一點關係,純粹是愛之深的心理。
誰家的女兒不是父母的心頭肉,誰家的女兒不是父母的小公主,誰家的女兒不是父母的心之柔軟?只因為愛,所以,沒有一個父母會願意和她在一起的那個男人,來用同居這種沒有任何保障的方式,讓自己的女兒提前體會人生。
說白了,父母的閱歷畢竟擺在這裡,就說一個道理,愛她,就給她一個穩妥的保證,不愛,什麼也別說。至於現在沒有基礎沒有事業什麼的,都是扯淡,誰能保證以後一定就有啊?你要說愛了,那和同不同居有什麼關係?真愛她,尊重她,能承擔責任,一窮二白和富可敵國的做法都一樣,那就是讓她安心,給她保證。
說不好聽的,最鄙視一個概念,那就是先同居,等有些基礎了再說婚姻。何時會有?或者說怎麼不等有基礎了再談戀愛?
所有同居的理由,說白了都是藉口。
女性接受同居,不是愛,是貶低自己。
男人提出同居,更不是愛,是不負責任的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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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珍珠黑月季花1
如果是我的女兒還沒有結婚就和男朋友同居,我會堅決反對,理由主要是,如果這個男的是一個負責任,積極向上的人,能夠做女婿的人,那就不會聲張,會叫女兒忍一下結婚以後再在一起,早晚都是你的人,我不會拖,會在半年內讓他們結婚。如果這個男孩不是可靠的人,那要和他在一起,吃虧的是女兒,萬一意外懷孕,那我女兒要打孩子對她的傷害會更大,那是絕對的不能讓她和他在一起,那怕是把她鎖在房間也不會讓他出去。肯定會感覺難為情,丟臉的,能夠最後走到一起結婚了,還好一點,不會感覺丟臉,但也怕人家說未婚先孕。怕別人說父母管教不嚴,孩子不自重。還有。做父母不管怎麼樣都是為了自己的孩子好,不管採取那一種態度目的沒有變。這個和當地的風俗習慣有關係中國這麼大不可能都一樣我只能說我們這裡的風俗習慣,現在風俗習慣也在慢慢的改變了,原來那可是原則問題,是一條紅線。現在比原來好多了,談幾個物件,就是打掉幾個孩子大家也能慢慢的接受了。有的父母接受新思想快一點,有的慢一點。我的建議還是有點守舊,能不先在一起的還是先不要在一起,因為大部分男的還是會介意的,另外對女的生理,心理都會有嚴重的影響,不利於後面的夫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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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王恆峰
我的回答是:一是正視現實。女兒沒結婚,和男友同居了,父母心裡肯定難受,無法接受這一事實。父母的心情,完全理解。但事實就是事實。可以說,女兒未婚同居呈上升趨勢,甚至被社會慢慢接受。話又說回來,既然女兒未婚同居,表明女兒與男朋友是真心誠意相愛,彼此相信能託付終身。女兒總是要嫁人的。可能父母最怕女兒意外懷孕,影響身體和學習、工作。這點可以負責任告訴你們,現在年青人知識豐富全面,基本上不會意外懷孕。再說在一起,彼此相互學習,共同進步,加深理解,形成默契,便於婚後生活美滿幸福。二是尊重女兒選擇。女兒大了,絕對有綜合能力,更有識別能力,判別能力。希望你們心照不宣,繼續象以往一樣,關心女兒,不要流露出半點不快的感覺。尊重女兒,就是尊重自已。相信女兒,就是相信自已。三是根本無丟人之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談情說愛,加深瞭解,相互學習,共同進步,無可厚非。四是儘快結婚。如到了生兒育女年齡,鼓勵儘快登記結婚。科學證明,過於晚育不利大人和小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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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不會同意女兒這麼草率,雖然現在的孩子剛認識,就住在一起,但我一直就很鄙視這樣的孩子,無論男孩女孩,都應該為雙方負責,不到感情成熟期,真的不能這麼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