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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iaocao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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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風解語
引言:《大宋提刑官》裡塑造了一位善於從蛛絲馬跡中尋找案情突破口的忠直提刑官,那就是宋慈,他對待每一具可以找出兇手的屍體,嚴謹而認真,破解了很多疑難案件,他還書寫了一部《洗冤錄》,這部書被譽為法醫界的鼻祖。
《洗冤錄》奠定了他在法醫界的地位雖然《洗冤錄》作於南宋,但這部書是宋慈經過無數次經驗整理而成的,他憑藉勘測犯罪現場的實戰,平反冤案無數,“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情,初情莫重於檢驗”。他在《洗冤錄》中如此說道,他堅持一個案子多次審理,同時也重視現場的勘驗。
全書被分為四卷,從生理、藥理、診斷、治療、預防、急救、檢驗等方面進行論述,有很多內容被沿用至今,對現代法醫事業也做出了很大的貢獻。譬如在骨折時用夾板固定傷斷部位,包紮創傷用活剝雞皮作繃帶,它富於彈性。這些都是宋慈根據現場得來的經驗,同時對於縊死之人的搶救方面的介紹,近乎現代的人工呼吸,在南宋時期,宋慈就已經開創了這個先河。
在毒物學方面他認為:“土坑漏火氣而臭穢者,人受燻蒸,不覺自斃,而屍軟無損……”,這個用於毒氣中毒的描寫,很接近現代的一氧化碳煤氣洩露,致人死亡的事件。
《洗冤集錄》中,有一些檢驗方法雖屬於驗範疇,但卻與現代科學相吻合,令人驚歎。如用明油傘檢驗屍骨傷痕,就是一例:“驗屍併骨傷損處,痕跡未現,用糟(酒糟)、醋潑罨屍首,於露天以新油絹或明油雨傘復欲見處,迎日隔傘看,痕即現。若陰雨,以熱炭隔照。此良法也”。將紅油傘遮屍骨驗,若骨上有被打處,即有紅色紋路,微蔭;骨斷處,其拉續兩頭各有血暈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紅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無血蔭,縱有損折,乃死後痕。
這些看起來神神秘秘的檢驗方法,其實在現代並不神秘,就是運用了光學原理,但是在生產力與科技並不發達的古代,宋慈能提出這些先進的經驗,也是值得誇讚的。
他嚴謹認真,視人命為天,堅守了提刑官的職責宋慈一直認為,人命關天,除了對屍體、傷痕及現場進行認真仔細的勘驗,檢驗官要重視對現場周圍以及相關人員的調查和訪問,只有把各方因素綜合思量之後,方能獲取正確而有效的證據,以使得自己的檢驗結果得到印證,探明案件真相。
宋慈在這方面可以說極其嚴謹,他認為要成為一個合格、出色的檢驗官,有兩個條件:一為屍、傷等檢驗的技術,二為綜合素質的考量,且後者更為要緊。他的這些理論在現代依然是法醫界的寶典,宋慈能在南宋時期就提出這種觀點,可見其為人的正直嚴謹。
宋慈“博採近世所傳諸書”,“會兒粹之,釐而正之”,加上多年實踐經驗,“增以己見”,終寫成《洗冤集錄》。他四任提點刑獄司,以身作則,慎重獄事,正如其所言,他真正做到了“獨於獄案,審之又審,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宋慈提出了一個合格法官的普世標準—洗冤澤物!
宋慈做提刑官之時,嚴肅謹慎,宋慈在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為官清廉,生活樸實,一生無其他嗜好,晚年更加謙虛謹慎,愛惜人才,雖是後生晚輩,凡有一技之長,皆提拔引薦。因為他的謹慎認真,使得很多冤案在他的手中得以洗雪,說他是法醫界的鼻祖,完全沒有錯,在中國漫漫歷史長河中,宋慈是一顆璀璨的明星,他註定名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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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司徒祝由
宋慈(1186年—1249年),南宋人,中國古代傑出的法醫學家,被稱為“法醫學之父”,其所著的《洗冤集錄》,是世界上第一部法醫學專著。
比義大利人佛圖納圖.菲得利寫成於1602年的同類著作要早350多年。
作為一名法醫,有幸拜讀過這部作品。雖然這部鉅著,受時代科學水平限制,存在一些錯誤,有些地方還有一些迷信思想的束縛,然而瑕不掩瑜,總的來說,這部著作仍是一部符合科學、探究、思辨精神的傑出著作,對世界各國法醫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其中好多經驗之談,現在實際工作中仍有
宋慈也因此被西方人稱作“法醫學之父”,當之無愧的世界法醫學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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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歷史哆唻咪
導語:中國對於法醫學的研究,具有悠久的歷史,早在《禮記·月令》內就有瞻傷、察傷、視折、審斷的記載,到了戰國時期,法醫檢傷已作出了明確分工。宋代時期,則出現了中國第一部有系統的法醫學專著《洗冤集錄》,其作者宋慈也被譽為古代第 一名法醫學家,“世界法醫學奠基人”。宋慈生平行歷略述
宋慈(1186-1249年)字惠父,福建建陽童遊里人,其先自“唐文真公傳四世,由邢,遷陸,又三世孫世卿,丞建陽,卒官下,遂為邑人,曾大父安氏,大父諱華”其父名鞏,字宜卿,官至廣州節度推官。由此可知宋慈出身於一個官宦世象。
宋寧宗開禧元年(1205年),宋慈時年二十歲,入臨安太學讀書,以“博證覽,善詞令”而深受主持太學的著名理學家真德秀(1178-1235年)的器重。宋寧宗嘉定十年(1217年)宋慈考取乙科進士,授浙江鄞縣尉官,後因父喪而未赴任;宋理宗寶慶二年(1226年),宋慈出任江西信豐縣主薄,掌管典頒文書等事務。自始正式踏上了仕宦生涯。在宋慈為官期間,朝綱鬆懈,吏治腐敗,弊端叢集,但宋慈卻深深懂得民為邦本的道理,為官清廉,體恤民情,常以興利除弊為己任。如:紹定四年(1232年),宋慈轉任福建長汀知縣,任縣令期間,平抑鹽價,安定民生,又“招捕使陳韡檄同監軍李革平汀寇”,由是境內大治;嘉熙二年(1238年)調南劍州通判。時值荒年,飢謹荐臻,米價暴漲,當地豪強貪官趁天災囤積居奇,宋慈到任後,實施:“糶案法”,分“人戶為五等”,又乞免半租,使災民得以渡過荒年。
嘉熙三年(1239年)改任廣東刑法官,提點刑獄。在這以前廣東官吏多不守法,導致“有留獄數年未詳覆者,的情況出現,宋慈到任後,深人察訪調查,清理了一大批冤案。錯案,懸案,並審理了二百多名死囚,其中被陷害和冤枉的,則為他們平反昭雪。對於一些貪贓枉法的官吏,則加以嚴厲懲處。嘉熙四年(1240年)遷任江西提點刑獄兼贛州知縣,淳佑元年(1241年)知常州軍事,七年(1247年)任直秘閣提點湖南刑獄,此時,宋慈已是62歲的老者。這八年中,宋慈四任法官。事必躬親,對獄事嚴肅認真,聽訟清明,雪冤除暴。但由於工作和著書操勞過度,宋慈的身體日益衰弱,於淳祜九年(1294年)出任經略安撫使,病逝於廣州,時年64歲。
然而,宋慈目睹當時的刑獄官或為初任,或為武官,不僅對法醫知識甚為缺乏,且決斷草率,草營人命,造成大量冤獄。因此,宋慈以“洗冤澤物”,“刑獄一有不決之疑,必多所失”為出發點,在多年積累的司法經驗的基礎上,總結歷代屍傷檢驗的法醫學文獻,年編成了中國第一部有系統的法醫學鉅著——《洗冤集錄》四卷,通稱《洗冤錄》。
《洗冤集錄》具體內容分析《洗冤集錄》一書,共五卷五十三條,主要內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宋代頒行的關於現場勘驗、屍體檢驗的《條令》二十九則,包括職責、原則、程式與注意事項,還有違章懲處等嚴明法紀,即檢驗官員應有的態度和應遵循的原則;第二部分從第六條到第四十九條,是全書的精華部分,收集了許多豐富的實踐經驗,論述初檢、驗屍、驗女屍、驗腐屍、驗無名屍、掘墓、填報屍單等業務程式,指出各種場合、各個環節上的應與不應的行為,即對於各種屍傷的鑑別與區分;第三部分從五十條到五十三條,是對全書的充實和加強,即保辜及急救措施。
全書詳細敘述檢驗步驟、屍體勘別、四時屍變、死亡原因以及兇殺、自刎、繩縊、服毒、火燒、水溺種種生前死後、真假傷痕方面的知識。涉及內科、外科、婦科、兒科、傷科、骨科以及生理、病理、藥理、診治、急救、解剖諸多方面的學問。
在書的第一部分,宋慈把當時的重要法律條文的具體內容放在卷首,意在強調驗屍工作的嚴肅性,絲毫不能掉以輕心。這對從事法醫工作的人來說,就是職業道德教育及行為規範。如:檢驗官員必須親驗現場,不可“遙望而弗親,掩鼻而不屑”,當即時檢查,即日相驗,以防傷痕消失或屍身腐壞。這些觀點與現代法醫學的“屍檢”原理相似;此外,宋慈更強調刑獄官員在檢驗屍體時,要審慎檢查,不可以“一二人口說便以為信”,凡“檢驗,不可信憑行人,須令將酒醋洗淨,仔細檢視。如燒死口內有灰;溺死腹脹,內有水,以衣物或溼紙搭口鼻上死,即腹幹脹;若被大勒死,項下繩索交過,手指甲或抓損。”
在書的第二部分,宋慈歸類死亡者的種種獨特表現,以幫助驗屍者掌握不同死者的死亡原因,為斷案提供重要的線索。對此宋慈整理了一套比較合理的措施,驗屍前必須洗罨,檢驗程式分為初檢、複檢詳細規定各種驗屍格式和方法,頂心髮際及體外竅道,亦要詳驗,恐防暗插釘籤之類,甚至光線明暗,皆在考慮之列。以“屍斑”為例,宋慈雖然未在《集錄》中明確指出“屍斑”的名稱,但所描述屍斑發生機理和分佈特點非常明顯。凡“死人、項後、背上、兩脅、後腰、腿內、兩臂上、兩腿後……驗是本人身死後,一向仰臥停泊,血脈墜下,致有此微赤色,即不是別緻他故身死”。此外《集錄》亦描述了屍體腐敗現象,在《四時變動》篇中指出因不同季節,氣侯以及死者肥瘦老幼等不同情況,其屍變的速度亦有所不同。
在書的第三部分,主要論述“闢穢”和“救死”兩個重要問題。《集錄》所載大體上能和現代生理病理的原則相配合,書中介紹了許多由於動物,植物,礦物(如河豚、野草、巴豆、砒箱、水銀等)致毒的症狀和解毒方法及單方。如中級毒的症狀是:“遍身上下、頭面,胸心並深青黑色,肚長,或口內吐血,或糞門內瀉血”;而《救死方》目收集了水溺、自縊、渴死、凍死、殺傷及胎動等搶救辦法和單方數十則,特別是其中救袋死的方法,與現代人工彎臂呼吸法極為相似。
《洗冤集錄》的價值和貢獻《洗冤集錄》一書和現代法醫學相比較,不僅論述所及範圍,專案基本一致,兼包括了現代法醫檢驗所需的基礎知識。該書刊行後,引起了很大的重視,併成為刑獄官員的必備參考書。元、明、清的許多法醫著作很大程度上都是在《洗冤集錄》的基礎上發展而來。元朝至大年間(1308)海鹽縣王與引用《平冤錄》、《洗冤集錄》二書,稍加修訂,編成《無冤錄》二卷,上卷為官吏章程,下卷是屍傷辨別。該書先後傳人北韓和日本,被翻譯成《無冤錄述》二冊,成為了德川時代檢驗屍傷的重要參考文獻。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國家律例館曾組織人力修訂《洗冤集錄》,考證古書達數十種,定為《律例館校正洗冤錄》,頒佈全國,這就是後來流傳的《洗冤錄》。乾隆年間,又增加《檢骨圖格》附於《洗冤錄》之後,形成完整之本子。嘉慶元年(1796年)王又槐將屍傷疑難案例,附於《洗冤集錄》各篇之後,稱為《洗冤錄集證》。
道光年間,又集合王又槐的《洗冤錄集證》,汪歙之的《洗冤錄補遺》,國拙齋的《洗冤錄備考》、《洗冤錄雜說》及世傳的《寶鑑編》為一,總稱《補註洗冤錄集證》。上述增訂本與原本的體例,面目雖有不同,然內容更為充實,成為清代刑官的檢驗指南。光緒二十五年(1889年)江南製造局出版《法律醫學》,這是中國從國外輸人法醫學之始。
《洗冤集錄》的流傳與影響絕不限於國內,而是及於世界各國。在國際上,宋慈被譽為“世界第一法學名醫”。《洗冤集錄》是世界上現存最早,也是被公認最為傑出的醫學專著。相較於十三世紀醫學方面毫無建樹的西方各國,《洗冤集錄》一書遠遠早於義大利F一菲德里所著的法醫專著《新編法醫學》,是世界上現存的第一部較系統的法醫學著作,在醫學史和法學史上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779年,《洗冤集錄》即被譯成法文;1853年,被譯成荷蘭文,隨後又被譯成英文,並均有單行本出版;1985年,《洗冤集錄》已被翻譯成英、法、德、俄、日、意、荷蘭、朝(韓)等14種文字;1981年,美國還出版了由夏威夷大學教授與克奈特翻譯,名為《洗除錯誤——13世紀的中國法醫學》的《洗冤集錄》譯本;1908年,法人又從荷蘭文轉譯成法文,德人又轉譯成德文;1924年,英國皇家醫學會又重刊全書,此外《洗冤集錄》尚有日、英、俄、美等國譯本;19世紀英國《亞洲文化報》、法國《遠東評論》刊登了專門評價《洗冤集錄》的論文;20世紀50年代,蘇聯還出版了《洗冤集錄評價》、《洗冤集錄研究》。小結:作為一位精通醫學知識的封建官員,宋慈在其晚年依然發揮餘熱,將自己掌握的知識和斷案經驗編寫長成一部著作——《洗冤集錄》供同道學習和參考。該書對中外法國醫學界的影響深遠,貢獻巨大。時至今日,《法醫學史及法醫檢驗》刊印仍將宋慈畫像於卷首,尊其為世界偉大的法醫學家,當之無愧地成為世界法醫學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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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那個年代經典懷舊劇場
宋慈被稱為法醫學之父,公元1235年開創了"法醫鑑定學" 。不光在中國,在西方宋慈也被公認為法醫學之父。宋慈一生從事司法刑獄,長期專業工作,重視現場堪驗,使他積累了豐富的法醫檢驗經驗,平反冤案無數。宋慈對當時傳世的屍傷檢驗著作加以綜合,木空定和提煉, 並結合實踐經驗撰成<<洗冤集錄>>是世界第一部法醫學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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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必須十點半
宋慈(1186-1249)年,字惠文,建陽人,宋慈受過理學的系統教育和長期薰陶。師從當時著名理學家,朱熹再傳弟子真德秀賞識,對他十分器重。在宋慈二十餘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後擔任四次高階刑法官。長期的專業工作生涯中,使他積累了豐富的法學經驗。他對當時的屍傷檢驗著作加以提煉並結合自己的經驗,完成了中國第一也是世界第一部法醫學著作《洗冤集錄》,在書中所寫的救縊死法,和現代的人工呼吸法 非常相似。此書還被譯成荷蘭文、法文、德文等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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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靈石蘊
開創法醫鑑定學,被尊稱鼻祖
宋慈是南宋士族,為官二十餘年,祖上做過唐朝宰相,從1240年起專職刑獄,此後一直到1248年,都在和案子打交道,1247年,他把為官之後種種斷案整理成書,私刻了一套《洗冤集錄》,後來此書驚動了皇帝,被奉旨刊行天下
他的這部書是當今現存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專著,因此,宋慈也被尊稱為法醫鑑定鼻祖
宋慈雖強,但他真不是法醫鼻祖
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湖北雲夢縣發生了一件大事,在該縣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一批竹簡,墓葬主人叫喜,一名秦朝地方負責刑名普通官吏,這個人沒別的愛好,一生就喜歡抄錄,死後讓家人把他的抄錄都陪葬在墓地
這批秦簡涵蓋了當年的法律、行政、醫學等多方面,其中有98簡被稱為《封診式》
在這封診式中,記錄了兩則法醫勘驗那時候沒有法醫稱呼,負責勘驗的是令史,估計是一名獄吏,法醫勘驗只是他的職責之一
下面我們來見識一下2000多年前的法醫
第一個案子秦簡中記錄標題為:賊死
說是有天某鄉求盜(捕快)報案,發現不知身份的男性死賊一名,於是縣裡頭就派遣了一名令史去調查,這令史調查回來後爰書(彙報):
我和牢隸臣(獄警探員)以及報案捕快一起勘察:
男(屍)位於室內南方,正面仰躺,頭上左角有刃傷一處,背部有兩處,都是縱傷,傷長4寸,相耎(啥意思),寬一寸,傷口下陷像斧頭劈傷,腦後出血,頭和背部被血浸染,並未漫延,傷口檢查完畢
死者穿裙子和短衣各一件,短衣背後有兩處刃劈開直傷,應痏,短衣背部到袖口有汙血。死者西邊有秦式鞋子一雙,一隻離屍六步,一隻離十步,給死者試穿時,正好。地面堅硬,沒有留下行走痕跡。該男強壯,析色,身高七尺一寸,頭髮長兩尺,腹部有陳年疤痕兩處,陳屍地到某亭百步,到某裡某家田舍兩百步
已讓捕快把屍身賣在某處,等待後續處理。亭人和田舍主人已經帶來待問(原簡有殘漏,下面不知道什麼意思)
第二個案子秦簡記錄標題為:經死
這個是鄉里頭的一則吊死案件,有人吊死了,鄉里頭裡長不知道原因,不敢處理,就把這案件報到了縣裡,縣裡照例派出了令史去調查
字數太多,有一些也翻譯不過來,直接上圖片了
從兩則記錄可見,如果說法醫鼻祖,應該是秦朝負責刑名的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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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張生全精彩歷史
宋慈是南宋著名的法醫學家,被稱為“法醫學鼻祖”,對中國的法醫學做出了重要貢獻。不過,這樣的一位偉大的歷史人物,史書上對他的記載卻很少,就連元人所作的《宋史》裡都沒有他的傳記。
2005年,隨著電視劇《大宋提刑官》的熱播,才讓這位900年前的法醫學家被人們所熟知。不過,影視劇中的宋慈形象並不真實,被附會了太多的神秘色彩,給人撲朔迷離的印象。
(宋慈劇照)
那麼,歷史上真實的宋慈是個怎樣的人?他到底有多厲害呢?
宋慈生於1186年,福建建陽人,其祖上雖有多人為官,但家世並不顯赫。其父宋鞏,曾擔任廣州節度使,是一位剛直清廉的清官。這樣的家世和環境,對宋慈的成長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也奠定了他後來節儉奉公,居職清廉的為官之道。
宋慈自幼聰慧過人,又勤勉上進,十歲時拜著名理學家朱熹的學生、建陽人吳雉為師,系統學習理學思想。後來,宋慈又在吳雉的引薦下,先後同楊方、黃幹、李凡子等幾位儒家學者交往,諮詢經典,廣記博覽,頗能融會貫通,學問得以進一步提升。
20歲左右,宋慈進入臨安太學深造,史籍記載他“善辭令,據案執筆,動輒千言”,常以“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自勉,在數百名學生中嶄露頭角,深得理學家真德秀的喜歡。
但是,宋慈的仕途並不順利,直到1217年,31歲的宋慈才高中進士,赴浙江鄞縣任縣尉。此時,宋慈的父親卻身染重疾臥床不起,孝順的他選擇留在了老父身邊盡孝。第二年,父親去世,宋慈只好在家守孝。
一晃到了1226年,已過不惑之年的宋慈,才得以出任江西豐城縣主簿,其後輾轉長汀和邵武等地任職。這期間,宋慈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十分體恤民情,常以興利除弊為己任,積累了良好的官聲和口碑。
1239 年開始,53歲的宋慈迎來了人生的高光時刻。這一年,他調任廣東提點刑獄官,從此和法醫學結下了不解之緣。其後,他還出任過江西提點刑獄官和廣西提點刑獄官,到1247年,62歲的宋慈又奉命出任湖南提點刑獄官。
(宋慈劇照)
在這近10年的時間裡,宋慈輾轉多地,四度出任提點刑獄官,“聽訟清明,決事剛果。撫善良甚恩,臨豪滑甚威。”在對待案件時,宋慈十分謹慎,特別注重證據的收集和現場的檢驗,經常將一句箴言掛在嘴邊:“獄事莫重於大辟(死刑),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他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
剛到廣東時,宋慈就一心撲在積案懸案的調查處理上,史稱他“下條約,立期程,閱八月,決闢二百餘”。在短短8個月的時間裡,宋慈就集中審理了200多件案子,不但處決了一大批罪大惡極的罪犯,昭雪了大量的蒙冤之人,還懲處了一眾貪贓枉法的獄吏。
在案件調查中,宋慈經常深入案發現場,親自調查取證,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特別是對於命案,宋慈更是“必根究其所以致死”。力求透過屍體檢驗、物證收集、現場勘查等形式,還原案件過程,將真兇繩之以法。
一次,宋慈接到一起失火致死人案,隨即趕到現場,只見死者妻子對著丈夫已燒焦的屍體號啕大哭,斷斷續續地講述著事件經過:丈夫因有病在身,在家臥床休息,她則下地幹活,回來時房子已被熊熊烈火吞噬,丈夫也被燒死房中。
宋慈沒有親信農婦的陳述,上前仔細查看了屍體,發現死者沒有明顯掙扎的痕跡,貼地的背部燒痕也較輕,且口鼻中沒有灰塵。他據此斷定,死者並非死於火災。在隨後的審訊中,農婦承認她與人通姦,夥同姦夫害死了丈夫,並偽造了火災現場的罪行。
(宋慈劇照)
還有一次,有村民前來報案,在路邊草叢裡發現一具男屍,渾身刀傷。宋慈勘驗完現場後,初步判斷兇器為鐮刀,結合死者身上的財物俱在的情況,他斷定這是一起仇殺案。
經過摸排走訪,衙門鎖定了犯罪嫌疑人。但宋慈並未將此人緝拿歸案,而是將村民手中的所有鐮刀全部集中起來,排列在一塊空地上。
時值盛夏,其中的一把鐮刀上聚集了很多嗡嗡亂飛的蒼蠅。看到這種情形,鐮刀主人不得不跪地求饒,承認了殺害死者的事實。
原來,在酷暑環境下,鐮刀上殘存的一點血腥味吸引了蒼蠅,它們聚集在兇器上不肯散去。宋慈據此找到了兇手,並將他繩之以法。
除了一絲不苟辦案外,宋慈還給後人留下了一部法醫名著《洗冤集錄》。在這部7萬餘字的鉅著中,宋慈總結了驗傷、驗屍、驗骨、驗血的方法,以及各種傷、死情況和疑難雜說,內容涉及人體解剖、屍體檢驗、現場檢查、死傷鑑定、自殺或謀殺的各種特徵等。
《洗冤集錄》一經成書,就受到宋理宗的褒獎,下令頒行全國,要求刑獄的大小官員必須人手一冊。在其後的數百年間,歷代法醫都將它奉為金科玉律,其權威性甚至超過了朝廷頒佈的法律。
這本書比西方的法醫著作整整早了300多年,在世界範圍內也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先後被翻譯成朝、英、法、德、日、俄等語言,流傳到了世界各地。
宋慈也因此奠定了古代法醫學家第一的地位,被譽為“世界法醫學奠基人”,成為了法醫的鼻祖。
(參考資料:《洗冤集錄》《宋史翼·循吏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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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麗醬每日分享
電視劇《大宋提刑官》的熱播,讓人們見識到了一個睿智多謀、尋求真相的宋慈,他為官數十載,審理了無數件大大小小的案件,替很多被冤枉的老百姓沉冤昭雪,那麼歷史上的宋慈,又是怎樣的一個人呢?
宋慈的父親曾做過廣州節度推官,官宦家庭出身的他從小就被寄予厚望,從他名慈、字惠父就可以看出,父親希望他將來能成為一個恩德慈及百姓、賢名垂於青史的父母官。
另外,宋慈在年少時曾拜朱熹的弟子吳稚為老師,正是在嚴格的家教和理學思想的影響下,才讓他成為了一個為民伸冤的好官。
從淳祐二年到淳祐九年的這七年時間,宋慈四任提刑官,他在廣東巡歷的八個月期間,就前後處理了兩百多件積案,而且大多都是死刑案,幾乎平均每天一件,破案效率之高讓人驚歎。
宋慈因為聽訟清明、決事果斷,對百姓施以恩澤、對豪強施以權威,以至於生活在窮鄉僻野的人們都知道宋提刑的大名,他所到之處的地方官吏和豪強縉紳都不敢為非作歹。
後來宋慈吸取前人的《內恕錄》《折獄龜鑑》等書籍的記載,結合自己多年的斷案經歷,撰寫了五卷本《洗冤集錄》,用於指導獄事的檢驗,後世的很多刑獄官員都把這本書當成自己的破案指導用書,宋慈作為中國古代傑出的法醫學專家,也因此被後人稱為“法醫學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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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宋慈是“世界法醫學鼻祖”
宋慈,建陽人,祖籍河北邢臺市南和縣,唐相宋璟後人。生於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南宋著名法醫學家,官員,是中國古代傑出的法醫學家,被稱為“法醫學之父”。(洗冤集錄)五卷,是中國第一部法醫學專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醫學專著,廣傳國內外對醫學的發展有重大貢獻。宋慈不僅在文化科技上造詣極高,在政治軍事上,建樹更高。
宋慈於開禧元年入仕,就職一枚文官。
但他並不甘心。寶慶二年,贛閩地區,民貧、地狹、人稠,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中,民反和兵亂頻頻發生。他也參與了平定“三峒賊”的戰役。
先賑濟六堡饑民,又率兵三百突襲數錢賊軍的大營,大破石門寨俘獲敵酋,因戰功卓著而“特授舍人”。又到江西提點刑獄使葉宰聘他為幕僚。不久,在真德秀推薦下,宋慈又進入福建路招捕使陳韡幕府,參加平定閩中叛亂,親自率領精騎攻擊判軍,斬敵將三名。主帥也對他刮目相看,稱讚他“忠勇過武將矣”,在軍事謀劃方面也多諮訪於他。
宋慈不僅在軍事上成就極高,在政治上更是關愛民生,心懷百姓,是一個文武雙全為民謀福的好官。
富戶不敢違命,貧者得以度過荒年,百姓對他都歌功頌德。宋慈,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好官。
嘉熙三年(1239年),升任司農丞知贛州。
次年,提點廣東刑獄。
他發現所屬官員多不履行職責,有拘押數年的案犯,都未理清曲直,於是制訂辦案規約,責令所屬官員限期執行,僅8個月,就處理了200多個案犯。
後來移任江西提點刑獄,又為贛民作主,嚴辦違法的鹽販。
淳祐五年,轉任常州知州,議重修《毗陵志》,開始編輯洗冤錄資料。後來又轉任廣西提點刑獄,巡行各部,雪冤禁暴,雖偏僻惡溺處所,亦必親往視察。
他廉政愛民,執法嚴明。
宋慈在淳祐七年64歲時患病去世,結束了為國為民謀福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