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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野山羊73515851

    孩子接受教育關係到國家與民族的未來。國家是保護兒童,少年,青年成長的根本,家庭是保護兒童少年,青年成長的基礎。九年義務教育是賦於孩子的權力,任何單位與個人都不能阻礙,干擾。甚至破壞孩子接受教育權力。更不能以任何手段損害孩子受教育行為與任何額外負擔,其中包括:金錢。精神。體罰,欺辱等。孩子從幼兒至在校接受教育期間學校,家庭。社會必須完成保護孩子學業的義務。中國目前教育改革最大障礙:必須理請國家教育智慧財產權,社會智慧財產權,個人知識產要立法《學校與師德保護法》。

  • 2 # 為你踮起腳尖

    對於每一個人來說,權利和義務是一體的!既是權利又是義務,不過我覺得九年義務教育對於孩子來說更多的是權利,而家長是義務!每個孩子都應該去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我們作為家長有義務也有責任去幫助孩子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並且盡力去培養孩子更進一步的深造!

  • 3 # 我和她的故事

    九年義務教育當然是孩子的權利。

    教育對一個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發揮著特別重要的作用。孩子願意接受更多的教育當然更好。九年義務教育中所學到的知識,所結交的朋友,對孩子的一生,都有深刻的影響。

    所以有很多很早就輟學的人,都很後悔當時的決定。

    其實,我覺得,每門功課都有它的有意思的東西在裡面,只是在學生時代沒有發現而已。

    記得小時候,很討厭學歷史,地理,自然,那時覺得特別的枯燥乏味,便是現在工作了,平時閒下來,拿來這方面的書看,覺得很有意思,很喜歡研究了。

    所以,教育是有方法的,只要你掌握的學習方法和其中的樂趣,學習知識是很有意思的過程。我們不要過於看重孩子的成績,分數只是一個數字而已。把考試當成檢驗學習的結果,找到自己的不足。

    九年義務教育本來是孩子應該享受的權利。而家長的安排,大量的補課……孩子反而當成了不得不做的義務。

  • 4 # 悅雨育兒

    我之前從來沒考慮過這是權利還是義務,我從沒想過孩子只讀九年,所以他是必須經歷的,但是看到這個問題後我真的仔細想了一下,我覺得是應該還是權利大一些吧當然也是有義務的,但是我覺得義務二字更多的是針對孩子的父母以及政府教育機構吧。

    父母有義務讓孩子接受九年教育,而不能因為家庭或者各種原因阻止孩子就學,政府的各種教育機構也是必須提供給孩子教育的機會,不能拒絕孩子們的就學。

    而孩子們呢?他們更多的是有權利享受教育,享受知識,但是相應的也是有義務的,那就是好好上學,會有一些孩子不喜歡學習,想著法的逃學,但是義務教育,就是必須學習的,這是權利更是責任。

  • 5 # 啟明星138717721

    “九年義務教育”既是孩子的權利也是孩子的義務,對於每一位孩子來說,接受教育是他們的義務,同時他們也需要履行權利。

    國家強制義務教育,要求每一位適齡兒童都能獲得和他年齡程度相稱的教育,這是帶有強制性色彩的,如果不履行要追究責任。另外,適齡兒童參加相應學習也是一種權利,這是國家賦予兒童的神聖權利,不容侵犯。因此,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的,不能只享受權利不履行義務,也不能光要義務不要權利。接受教育,塑造孩子的未來,作為父母和孩子都是義不容辭。

  • 6 # 綿媽育兒

    對於孩子來說九年是義務教育當然是一種權力,特別是對於寒門子弟來講,這是一種改變自己命運,獲得更多機會的途徑。但是它對家長來說則是一種義務。

    現在在邊遠的地區,依然還存在出現租賃小孩的情況。這些孩子被租孩子的人帶去行乞、賣花、擦皮鞋。他們就沒有享受到義務教育的權利,而他們的父母則沒有盡到送孩子去讀書的義務。

    我希望每一個孩子都能接受義務教育,享受義務教育,透過自己的努力改變自己的命運。

  • 7 # 小獸媽媽

    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受教育權是一項基本的人權,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礎,同時受教育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我們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機會,履行受教育的義務。

    義務教育在中國實行快26年了,絕大部分的國家100年,最長的也不到400年,在漫長的人類歷史上,都是父母在實行教育兒女的職責。

    義務教育的初衷是國家為了提高國民素質而設立的,為了幫助父母教育兒女的。

    但現在也有很多家長會送孩子去一些私塾學堂,而並非接受九年制的義務教育,這也是可行的,因為九年制義務教育並不是強制性。但是如果讓孩子輟學在家不讓他去上學那是違法的。

  • 8 # 糯米麻麻Coco

    我是上到小學五年級才趕上國家的九年義務教育,我覺得義務教育既是孩子的權利,也是孩子的義務。孩子作為一個社會人,終究是要走向社會,為社會做貢獻的,九年的免費義務教育就是鼓勵所有的孩子都能上完這九年的學,讓孩子會學到走向社會的基本生存本領和做人的道理等。

    為了提高國民的整體文化水平,國家已經實施義務教育多年,但是還是有不少孩子中途輟學,或因為各種原因,家庭條件不好為生活所迫,在讀書的年級早早外出打工,雖有致富成名的,但大部分人還是會從走父母的老路,日子越過窮,他們的下一代還依然是重走他們的老路。

  • 9 # 愛讀書的媽媽轅鳶

    九年義務教育,是孩子的權利,也是家長學校和社會的義務。

    九年義務教育,從六週歲開始,跟六週歲的孩子強調上學就是履行義務,那跟對牛彈琴沒什麼差別。而對於深受家庭影響的孩子來說,對他影響最深的卻是父母,所以履行九年義務教育義務責任的,在於孩子的父母。

    而孩子,他的權利其實不止在於接受教育,也在於家長和社會要灌輸給孩子讀書有用論,而不是宣傳鼓吹誰家孩子沒上過幾年學現在多麼有出息。

    九年義務教育,是根據憲法規定,適齡兒童和青少年都必須接受,國家、社會、家庭必須予以保證的教育。實質是國家依照法律的規定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強迫教育的制度。義務教育又稱強迫教育和免費義務教育。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的基本特點。

    義務的含義包括父母與家庭有使學齡兒童就學的義務,國家有設校興學以使國民享受教育的義務,以及全社會有排除阻礙學齡兒童身心健全發展的種種不良影響的義務。

    九年義務教育,雖然本質上為了提高國民素質,但是,對於落後地區的孩子來說,無疑也是改變命運的唯一辦法。

  • 10 # 依依149066137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什麼是義務教育?

    義務教育是根據法律規定,適齡兒童和青少年都必須接受,國家、社會、家庭必須予以保證的國民教育,其實質是國家依照法律的規定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一定年限的強迫教育的制度。與其他教育制度和教育工作相比,義務教育有其自己的特徵!

    國家依法強制適齡兒童、青少年必須接受的一定年限的義務教育,這一階段的教育為適齡兒童、少年將來繼續受教育及參與社會生活提供了必要的社會及文化知識的基礎。

    綜上所述“九年義務教育”的義務“是國家和家庭雙方的義務。作為家長,有義務送適齡子女上學。

  • 11 # 為愛等待2017

    九年義務教育是中國《教育法》等法律規定的每個公民的法定義務,每個適齡兒童都有享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法定權利和義務,每個適齡兒童的父母、監護人都有供其適齡兒童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法定義務。對於孩子,九年義務教育既是義務同時是權利,對於一個家庭,九年義務教育則是不可推辭的義務。每個孩子都有享有教育的權利,孩子可以透過教育來改變自己的命運。

  • 12 # 靈犀呀

    “九年義務教育”首先從名稱上就能看出,從國家角度上講,對孩子是一種義務,因為作為一個公民,你有義務完成早期的素質教育,為整體的提高國民素質,振興中華貢獻一份力量。

    當然,這也是一種權利,在你不能順利履行義務的時候,你有進行“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這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

  • 13 # echo愛慄絲

    九年義務教育官方解釋為是家長的義務,就是家長必須讓孩子參加九年教育,否則就是違法。對於孩子而言,我認為這是權利。你享有這個權利,任何人不得侵犯。作為權利,自然也有放棄和享有的權利。所以,現在仍有不少孩子不愛學習,沒有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孩子此時還小,對於有些事情無法看到未來深遠的影響,家長有義務去規避這樣的事情,以免未來後悔沒地方找。

  • 14 # Adam144892000

    雖然中國憲法規定適齡兒童和青少年都必須接受,國家、社會、家庭必須予以保證的國民教育。其實質是國家依照法律的規定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一定年限的強迫教育的制度。但對這一問題仍有探討的空間。

    在此,我引用了五味太郎在《孩子沒問題,大人有問題》一書中的觀點:

    日本憲法第二十六條的文字雖然端著架子,但認真讀就能明白。第二十六條【 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的第一項內容如下:按照法律規定,全體國民都有依其能力所及接受同等教育的權利。按照法律規定,全體國民都有使受其撫養的子女接受普通教育的義務。義務教育免費。也就是說,只要孩子想學習,他就有權利按照他的聰明程度接受適當的教育,父母不能無視他的這一權利,而且是免費的。很棒!這完全是為孩子利益著想的法律。因為法律規定的是孩子擁有這一權利,所以孩子也可以選擇不去行使這一權利。條文中提到的義務不是針對孩子,而是針對大人的,指的是父母承擔不阻撓孩子行使權利的義務(這裡或許顯得像是偷換概念)。

    但是,大人們卻無視憲法的原意,將這條法律條文擅自解釋成“孩子有去上學的義務”。 這一層意思,憲法第二十六條並沒有體現,任何地方都沒有這樣寫過,但大人們卻非要這樣解釋。是不是可以說大人們執意這樣做是違憲呢?大人們還因盡到了義務而無比開心,這隻能說是有病。現在出現了“拒絕上學”之類的詞語。孩子不去上學原本只是選擇不行使他的這一權利,可是大人們卻不願意接受這個事實,他們非要把孩子看成是沒有盡到義務的壞孩子或拒絕承擔上學義務的孩子。事實上,很多大人都是這樣想的。

    面對綠著臉說“不想去上學”的孩子,父母竟還要逼著他“去學校”,我實在無法理解這些父母的心理。難道他們不愛自己的孩子嗎?因為孩子很正常,一般來說孩子不想去某個地方的話,一定是那個地方有問題。這時父母不該問“為什麼不想去”,而該問“那麼,你想去哪裡”才是穩妥的。

    我有兩個女兒,大女兒讀到高一、二女兒初中讀到一半,兩人就都退學了。以我的經驗,實際上這個社會並不是非要有學歷才能生存,未來學歷的重要性還會不斷降低,我深切地感受到學校教育已不再是獨一無二的保險了。我的女兒們畢竟擁有我這樣一位父親,所以學校的存在對她們來說只不過是可選的人生道路之一。如果她們覺得學校不適合自己,我也會很自然地接受,不會阻撓她們的決定。現在兩個女兒都已經長大,樂觀地生活著。我幾乎看不到退學給她們帶來了什麼不好的影響,似乎上學與不上學都沒什麼關係。

    五味太郎在此想要表達的是,面對不喜歡去學校的孩子,我們究竟是要強迫孩子上學,接受義務教育,還是應該尊重孩子的天性。所謂人生,就是在不斷尋找自己的位置。有些有著清晰自我意識的孩子,可能會覺得學校並不適合自己。這考驗的就是各位家長,是該包容接納,還是成壓抑孩子的天性。

  • 15 # 許冬薇

    我認為,“九年義務教育”是孩子的權利,但是並不意味著適用於所有孩子。在這裡,我想先引用一段五味太郎在《孩子沒問題,大人有問題》中關於學校的一部分觀點。大師的觀點不那麼大眾化,也許某些觀點有點驚世駭俗,不過,作為借鑑,不妨一閱:

    五味太郎在書中說:

    ■我查閱了相關書籍,關於學校的起源,有一種說法—學校是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海盜為了訓練海盜預備兵而建立的,也就是說,在歷史上學校原本是為了強化組織力量而建的訓練場所。雖然常有兒童教育專家針對學校與個體的平衡發表議論,但其實從一開始,學校中就不存在真正的“個體”。

    學校中所謂的個體,只是作為組成組織的一個單位而存在的。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幾歲讀幾年級的學齡劃分也不會如此的機械統一,課程時間也不至於規定到幾點幾分開始這樣細緻,對於學生遲到也不會那麼神經質。提升個人實力以便更好地為組織(即國家)效力,否則將會使國力衰弱,最終導致國家在世界的競爭中失敗。日本社會之所以如此倚重學校,正是因為面對這種壓力,想不出還有什麼其他的辦法。

    ■ 不是孩子自願的,而是完全無視個體差異讓孩子站隊,對孩子做出區分,給孩子排名,這樣的學校教育制度本身就是產生“欺凌”的根源。就像動物園裡人為造出來的猴山,與自然形成的山完全是兩回事。如今孩子們被毫無理由地集中到一起,在其中肯定會發生各種反應。因此出現欺凌、拒絕上學等問題一點都不奇怪,是很自然的現象。

    (圖中文字:雖然這麼說顯得不夠謙遜,但教育孩子的確是我的使命。)

    ■ 我有兩個女兒,大女兒讀到高一、二女兒初中讀到一半,兩人就都退學了。以我的經驗,實際上這個社會並不是非要有學歷才能生存,未來學歷的重要性還會不斷降低,我深切地感受到學校教育已不再是獨一無二的保險了。我的女兒們畢竟擁有我這樣一位父親,所以學校的存在對她們來說只不過是可選的人生道路之一。如果她們覺得學校不適合自己,我也會很自然地接受,不會阻撓她們的決定。現在兩個女兒都已經長大,樂觀地生活著。我幾乎看不到退學給她們帶來了什麼不好的影響,似乎上學與不上學都沒什麼關係。

    ■ 當時,我的二女兒把學校裡普通的課程都放棄了,但因為喜歡烹飪的課程,所以偶爾還會去學校。她的校長是位很出色的教育者,曾對她說:“我們有義務知道你是否每天都過著健康的生活,所以你偶爾也要到學校露個面。如果你想學習,隨時可以回到學校。”校長的這番話完全符合憲法的精神。因此天氣好時,我女兒就會到學校問候一下,順便報告一聲。作為家長,我也告訴女兒她的確有義務這樣做。除此之外,我還向教委提交了申請,告知教委“我的女兒很開朗,每天以適合她的方式學習,沒有問題,請放心。”這樣做了之後就不存在什麼問題了。 但是現在 99% 的父母並不知道可以這樣做,甚至連老師也有不清楚的。

    果然如我所料,沒過多久,我女兒的班主任就以“請體諒一下我的立場”“會給其他學生產生不好的示範作用”為理由,提出了一個奇怪的要求,要將我女兒不上學的原因處理為“病假”。或許在老師看來,我女兒不上學就會淪為將頭髮染成紅色,在車站前吸著香蕉水的不良少女,讓人搖頭嘆息“看看都成這樣了”才對。然而我的女兒卻開朗漂亮,騎腳踏車去買麵包時,頭上的馬尾辮隨風飄揚。這場景似乎很讓老師下不來臺。老師還提出,不來學校就罷了,但上學時間不要總在學校附近晃悠。唉,這個社會的人情世故,真是讓人頭疼。

    ■ 活到這個年紀,我深切地感悟到,所謂人生就是尋找自己的位置,我一直在尋找。我觀察我的孩子,她們也是這樣。有的孩子能夠順利地找到自己的位置,有的孩子則因能力不足而無法找到自己的位置。但是,每月拿點生活費的人生是靠不住的,自己的人生位置必須靠自己去探索。而在孩子尋找自己人生位置的過程中,需要幫助的時候,大人們能否助他一臂之力是勝負的關鍵。

    “學校好像不適合我”,像這類有著清晰自我意識的孩子,他們能乾脆利落地從學校裡逃出來,自由愉快地生活。他們都在努力地尋找著適合自己的新位置。最近這樣的孩子越來越多。

    (圖中文字:義理更勝於義務吧。)

    引用完畢。

    大家看過大師的觀點有什麼感受呢?《中國教育報》資深記者張貴勇老師在提到五味太郎的兩個女兒輟學的事情時曾說:“五味太郎能平靜講出看似很丟臉的經歷,是其真實內心的寫照,也讓很多父母明白,最好的教育就是保護孩子的天性與興趣,讓孩子循著心中的方向,用自己的力量生長。”

    所以,大家也不必糾結孩子上學時發生的那些問題了,有問題是正常的,不論孩子是否上學,我們家長能夠提供給孩子的應該是一個心靈自由的空間,讓孩子擁有自己的力量生長。

  • 16 # 徐嵐棋

    九年義務教育——我個人覺得在中國是孩子的權利也是義務。孩子有權利要求“九年義務教育”而又有義務完成這九年的教育。“九年義務教育,是根據憲法規定,適齡兒童和青少年都必須接受,國家、社會、家庭必須予以保證的教育。實質是國家依照法律的規定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強迫教育的制度。義務教育又稱強迫教育和免費義務教育。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的基本特點。”看這解釋就是既有權利又有義務完成的教育。

  • 17 # 悠一格

    我對“九年義務教育”的理解是:這是孩子的權利,是家長的義務,但這並不是孩子必須履行的受教育固定年限的義務。

    孩子有受教育的權利,家長有送孩子接受教育的義務,這是毋庸置疑的,也是有法可依的。

    這一點在偏遠地區,特別是在那些因為貧窮,或者是因為重男輕女的觀念影響,造成一些未成年人特別是女童的受教育權利沒有得到有效保障的地區,這一條規定顯得尤為重要,它從法律法規的層面保護了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

    “九年義務教育”,要求孩子在學校受教育年限為九年,我認為,不一定強制孩子完成固定年限的在學校的教育。我們可以根據孩子自身的特點,因材施教。

    每個孩子的情況都不同,每個家庭的情況和對孩子的培養目標也不一樣。統一到學校接受的教育,因為孩子的人數多,學校的師資力量有限,很難做到因材施教,這是現實。

    可以肯定的是:孩子受教育的權利是一定要保障的。但是教育的形式和年限可以有多樣化的探討。

    比如說,這些年興起的私立學校的教育,國際學校的教育,以及以教國學為主的私塾學校的教育,還有仿“巴學園”的教育等等。

    教育的形式雖然出現了多樣性,但是學校的義務教育仍然是主流。

    哪一種教育形式更好?這是一個開放性的問題,受到很多綜合因素的影響,因人而異。

    我認為這並不需要定論,而是需要根據孩子和家庭的具體情況以“適合與否”為原則。

    不論是義務教育,還是其他形式的教育,只要教育者的目標都是為了讓孩子透過學習和受教育成長為一個人格健全,身心健康,掌握一定知識和技能,進入社會後,能夠適應社會,能夠自食其力,並且能不斷髮揮出自己的價值,特別是具備愛的能力的人,那麼這樣的教育就是成功的教育。

  • 18 # 糖糖媽媽22

    我認為九年義務教育就是孩子的義務也是孩子的權利。九年義務教育是根據憲法規定,適齡兒童和青少年都必須接受,國家、社會、家庭必須予以保證的

    國民教育

    。孩子也是國家的一份子,那就要承擔自己的義務。義務教育也是孩子的一種權利,一種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權利,所有的人都不能剝奪孩子的權利。我生活在一個普通的縣城,地方經濟發展還不錯,身邊沒有因為貧窮或者別的原因不接受義務教育的孩子,但是在有些地方,有些孩子會因為家貧或者別的原因沒法接受義務教育,所以國家立法來保護孩子的這些權利。

  • 19 # 似火青春1

    我認為“九年義務教育”是孩子的權利,需要成人的保護。它保證了孩子受教育的權利。

    適齡孩子需要接受教育,孩子們也有權利接受教育。孩子受教育,一方面有利於提高國家的綜合素質。另一方面,也是提高孩子能力增加孩子生活經驗的一部分。

    孩子是發展中的人,所以接受義務教育可以促進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同時義務教育保證了孩子們無論富裕與貧窮,男孩女孩,都有受教育的平等權利。

    “九年義務教育”保證孩子平等受教育的同時保證了孩子認識了自然法規的情況下選擇自己的人生路。有素質,有質量的過生活。

  • 20 # 玲瓏骰子安紅豆5

    “九年義務教育”既是孩子的權利,又是孩子的義務。孩子有受教育的權利,對於學校的學習,是吸收式的,學習的是最基本的技能,作為家長,應該保護孩子的這項權利不受侵害。而孩子,也應該履行自己的義務,好好學習,掌握為人處世的道理,學習生存的最基本技能。我們是九年義務教育收益的第一代人,現在的社會言論自由和整體的國民素質,比著七八十年代,那是高出的不是一點半點。現在的孩子,在學校,依舊接觸的是最新鮮的知識和技能,透過越來越多的人接受教育,整體的國民素質,在無形中,也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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