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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常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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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貝殼找房健哥
房地產居間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房地產經紀人員按照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向委託人報告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務,並向委託人收取佣金的經紀行為。房地產居間是起源最早的房地產經紀方式。
從理論上講,居間可分為指示居間和媒介居間,指示居間即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約的機會,媒介居間則是居間人根據委託人的要求將交易目的相近或相符的雙方委託人以媒如方式促成交易的行為。在房地產居間活動的實際運作中,這兩種方式並不是完全獨立的,而是相互結合。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僅向委託人提供房地產的交易資訊,包括交易的數量、交易行情、交易方式等,使委託人能夠選擇符合自己交易目的的房地產,而且為委託人提供訂立房地
產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務。
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可以接受房地產交易中的一方或同時接受房地產交易雙方的委託,向一方或雙方委託人提供居間服務。但無論是接受一方還是雙方的委託,在房地產居間活動中,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始終都是中間人,因此既不能以一方的名義,也不能以自己的名義或為委託人的利益而充當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當事人。房地產經紀人只能按照委託人的指示和要從事居間活動。
如果簽訂了居間合同就意味著會產生居間服務費,事後簽訂佣金確認書也是合理的,因為只要你享受了經紀人的服務,自然就需要支付佣金服務費,只是支付多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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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鷺島探房小廖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本人有從事房地產經紀九年的時間。管你門店簽訂合同有四年的時間。首先要說明一點,如果你是找中介辦理的房產交易手續。不收中介費是不可能的,中介也要吃飯具體多少佣金就看你們談,這個就涉及到佣金確認書了。在全國大小型中介有很多中介是沒有把中介佣金寫在居間合同裡面的。那中介另外叫你籤一份佣金確認書也是沒有錯的。佣金確認書的金額一定是些你們談好的金額,也不可能是中介隨意這上面寫。這個是不會影響的。佣金確認書,只是你跟中介有關於中介費的一個協議。裡面一般都是會體現一個交易的金額,交易房產的一個地址,佣金的一個具體金額,以及佣金支付的一個方式。只要你們雙方談好了,白紙黑字寫的,跟你談的都是一樣,你認真看清楚,確定沒錯的話,這個是對你沒有任何影響的。這個一般都是一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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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肯定要在籤協議之前協商清楚的,你這個肯定是沒有溝通清楚,就算協議上沒有體現佣金,只要你在佣金確認書上籤完字按完手印那就必須要按上面金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