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我是個老百姓,我不懂法律,有哪位法官或懂法律的,
9
回覆列表
  • 1 # 手機使用者50218150453

    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更沒有無緣無故的打或殺。有不講理的男人也有無理撒潑的女人,相信政府有關部門會還原事情真相,做出一個公正的判決,讓我們試目以待吧!

  • 2 # 風雲自省

    我認為:一要考慮當時所處的環境,心情及對方的實力懸殊。二要換位思考,一個一米九的男子若當時去找一個兩米的男子或一樣壯實的去對抗,明知山有虎偏上虎山行,孤膽英雄。但事實是明知對方家裡都是弱女子,為何三番幾次去挑釁,由此可見此男惱羞成怒,主觀就是流氓尋事。三有人說唐雪應報警,不應出來,這種理論上說的過去,但缺少現場的應急反應考慮,若以此類推,男子遇到矛盾發生後為何不依靠警察解決問題,為何仗勢欺人?首先男子犯錯在先挑戰法律底線,越過生死紅線,而造成唐雪奮力反擊,正當防衛!

  • 3 # 六道

    這個時候要千萬冷靜:分別給警察、律師、法官、專家打電話,一邊描述現場情況,一邊詢問可不可以自衛反擊?能用什麼東西反擊?是空手奪白刃反擊,還是自己找東西反擊?反擊中用多大力氣?刺、挑、捅、撩、劃……採用哪種手法好?從什麼角度反擊?身上哪些地方不能反擊,哪些地方可以適度反擊,哪些地方可以大膽反擊?如果自己不能把握、分辨、拿捏恰當,擔心防衛過當,逃跑走什麼樣路線好?萬一他追著跑時摔死、摔傷殘了會不會告我?告我的話會承擔多大責任?要是我的責任要賠多少錢?我沒錢賠會不會上老賴?會不會坐牢?坐牢了家裡沒收入來源可以評為貧困戶嗎?

  • 4 # 坦率的摩托

    我認為唐雪有防衛過當的嫌疑。這件事的起因緣於村子裡的李某喝醉酒攔車鬧事,雙方動手發生撕扯,之後唐又電告父親與李某同樣一陣撕扯。李某的行為明顯屬於“無賴”行為,但事情至此,僅屬於鄰里糾紛引發的鬥毆,屬於一般治安事件,過錯方最多治安處罰一下。之後,感覺自己因醉鬥毆“吃了虧”的李某上門說是給唐家道歉,同時也要唐家因毆傷自己討要說法,唐家不允,於是晚上李某糾集一幫鄉里拎著菜刀至唐家鬧事,虛張聲勢的菜刀砍門,揚言要殺唐全家等等,之後李某的菜刀被同行鄉里奪下拿走。事情至此,首先我們看出網上說的李某糾集的十多二十人具有“黑社會”性質,明顯與實事是不相乎的,不過是李某熟的鄰里鄉親而已,否則怎麼會去把李某菜刀奪走呢?更否則之後二十多個“黑社會”成員還讓自己的同夥眼睜睜被殺死嗎?這個時候躲在門後屋裡的唐雪,面對李某這種“地痞無賴”,她本可以選擇報警,繼續躲避,準備逃跑或者抵抗的“武器”等等,李某的砍門,眾人勸說奪刀,這麼大的動靜,門後的唐雪也不會一點不清楚,但義奮填鷹的她巳經忍無可忍,直接選擇了拎刀出擊,事實上這個時候的唐雪並非自己的生命受到了“現時”的威脅,而是氣憤地想“教訓”下這個“無賴”了,唐雪出門後,對方是否手握菜刀,唐雪也應該很容易就判別出來發現對方無刀,眾人拉扯下踢了一腳,欲離開,此時唐父也拎棍出門,這個時候更加有“底氣”的唐雪選擇了舉刀追殺對方,且刺向對方心臟,然後對方逃走倒地。這明顯是防衛過當了。本來這場糾紛並非是像網上眾多人所說的“你死我活”的鬥爭情形,雖然李某也叫囂如何要殺你全家等等,那不過是當著眾鄉里虛張聲勢而已,他並無殺死唐雪的“殺人動機”,他的訴求只是覺得自己“被毆吃了虧”,想討個說法或者要點補償什麼的,他明顯選擇了錯誤的方式,但他罪不至死,我同情“英姿颯爽”的唐雪,但也同樣同情死者,他也有父母、孩子一家人,同樣會傷心難過。所以法治的公平,才能體現社會的公平,更希望這件事的司法不要受幾乎一邊倒的輿論所左右。

  • 5 # gejuwang

    “朋友來了有好酒,豺狼來了有獵槍”,朋友來了沒問題,豺狼來了,按照某些法官的說法,你要先確定豺狼帶了什麼武器來,是在你家門口溜達,還是要闖進來,闖進來後是要吃了你還是和你做遊戲,總之,你反擊的武器不能比豺狼先進,反擊的強度對豺狼的傷害,不能超過豺狼對你的傷害,否則你有可能就會防衛過當而犯法。

    反殺案的法官,你們的判決直接關心到民心,關係到道德。

  • 6 # 手機使用者18997824728

    第一報警,為本人和家人不受不法侵害,首先用法律來保護自已和家人的安全,決不以暴制暴,現在是法制社會,沒有過不去的坎,非要弄個的你死我活,

  • 7 # 東方神韻2018

    第一:立即報警,以求警方介入。

    第二:鎖好房門,防止被其傷害。

    第三:冷靜應對,好言相勸,講道理、說心裡話。儘量阻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第四:必要時可大聲呼救,求得周邊人的協助。

    第五:轉移拿刀找事人的注意力,岔開交涉的話題,使其過激的情緒慢慢地得到緩解。

    第六:在必要的時候做好自我防範準備。

  • 8 # 吉林省律師陳維國

    如果對方沒有實際性攻擊行為,應先報警,報警的時候儘量不要讓對方看到,如果你不方便報警,則讓家人報警。在與對方接觸的時候應和對方談判,弱化對方的攻擊心理。如果對方持刀實施了攻擊性行為,則根據自己的實力確定地。如果你有足夠的反抗能力可以採取攻擊性行為對其防衛,防衛的力度以能夠制止其攻擊為原則。如果情況緊急,可以不予考慮,直接向對方攻擊,讓其喪失能力。

  • 9 # 豔陽天56342我愛你們

    我們都是法制社會,不要衝動是魔鬼啊!

    帶刀就是兇器,忍一時風平浪靜,

    防衛過當,也要坐牢,!對上門找事拿刀!打110報警

  • 10 # 矢志不移

    因為一個拿刀上門找事的人,很可能讓你不省人事。或者讓你和家人準備後事。

    如果時間允許,把110、119、120、122、12315、12306、12345統統打一遍。

    如果時間再充裕一點點,可以給法官、檢察官、警官、城管、物業、保安統統打一遍電話,也許他們知道你該怎麼辦。

    如果上述辦法都不管用,那只有一個辦法,準備好木棒子,先把拿刀人請到門內,而後幹掉他。

  • 11 # 使用者7412645770321

    有道理就講道理,沒道理命拼命咯!按道理上來說我自保。我贏了有道理,我輸了還有警察。我怕個卵啊!我憑什麼不反抗。我倒想讓你試試八路軍的大砍刀是怎樣的滋味。

  • 12 # 樵夫的故事

    很簡單:如果想活,千萬不能聽傻逼律師的話,更重要的是心裡要有數兒(這個問題非常重要而且還要劃重點標線)!餘下的事?只能呵呵了,至少你可能還活著。如果非讓再說的話!那就是:你真有錢,一定會活好!如果你是平頭百姓,聽天由命吧!

  • 13 # shaolin102127966

    你沒說清楚別人為什麼會拿刀上門找事不好枉下結論。如果你是因舉報奷邪丶打擊罪惡、維護正義等之後被報復。但凡天下有良知的都會站到你身後。反之,如果是因損人利己、為官不正等東窗事發被別人砍死也在情理之中!而且還會遺臭萬年!

  • 14 # 小人物的思維

    如果真有持刀進入自己家的時候,自己的思考時間沒有很多,也沒有可能給你打電話報警,等警察上門的時間,第一反應就是找到屋裡最趁手的武器進行反擊,至於最後是我死還是對方死,那要看運氣了。如果法官判我違法,我會拿著刀去他家看看他啥反應的。

  • 15 # 冷明貴

    一般情況下報警。來不急報警的情況下果斷自衛,當對方停止或中止侵害行為時也應立即停止並報警。在本人或他人的人身生命財產正在受到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必要措施為正當防衛。超出必要範圍就是防衛過當了。不專業,不喜勿噴。

  • 16 # x風雷

    你認為法律會支援你拿刀與其相鬥嗎?當然,這樣是快意恩仇、俠義江湖,但請記住,中國是法制社會,正當防衛以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為起點,也就是說以防衛而非主動對決為起點,首先你要做的是報警和避險,而不是主動持刀對決。其次,當他正在鹹脅到你的生命時,你當然可以以相應的方式奮起反擊,直至奪取他的生命:第三、防衛行為是有限制的,以制止他的侵害行為為限。

  • 17 # 老農民190821732

    我認為這三種說法如果照做了可能就另外一種結局,挑釁者是1米9身強的男人,你女人跑得過男人,偏遠山區報警有用嗎?不象大城市幾分鐘就到,一個女人和男人鬥,有活命嗎?如果照你說的辦,可能死的就唐雪家的人,可能還不只一條人命,假如你是唐家人該怎麼想,人家拿刀都砍上門了,還不自衛,就不等自己找死嗎?你自稱是律師獨角獸,請問你從哪本法律書上看出人家拿刀跑你家來殺你,就不能防衛自衛,我們這裡怎麼就沒有這書呢?照你那樣辦案,只能傷及更多無辜,辦事要根據當時形勢決定,不是盲目行事。

  • 18 # 飛刀無情97

    這說的也太誇張了,李某本來就沒有殺人的打算,拿菜刀只是虛張聲勢而已,況且到了已經被奪走了,已不具備致命傷害,難道,他那個要是把人咬死不成,況且周圍還有幾個勸架的,想翻牆也是不可能,破門而入也是進不去的,根本沒有必要出來,再堅持個一兩分鐘,李某的家人就會趕過來,直接把他帶走了,就算是自衛反擊,那也是空手格鬥哈,況且人家是退伍女兵好,我看看格鬥能力都比我們強,根本就沒有動刀的必要性。超過正當防衛,如果防衛無限的,那麼,先到手的就要吃虧,比如說我欠你100萬,我拖著不還,你找我要說法,我先準備兩把刀藏在身上,讓你先動手打我,我在自衛反擊,按照無限防衛原則,我把你給殺了,也算是正當防衛呢?那倒好了,我不用做坐牢,還不用還100萬,那還真是賺大了

  • 19 # 使用者51377518878

    對付罪惡犯罪就應真刀真槍的幹,絕不退縮,要為正義而戰!每個成年人都像你說一樣,忍讓軟讓,縱容寵容罪惡!犯罪分子就有一個快速孖生的溫床!成年人跑得了,婦女兒童又怎辦,小學生又怎辦?只能全民動手,讓罪惡之人沒有生存空間!見一個打一個,見2個就殺一雙!讓正義之聲響亮祖國大地!刑法裡面不是說嗎?在暴力犯罪面前!正當防衛中致犯罪傷害至死亡的,不用負刑事責任!中國大法支援你的!黨與人民支援你的!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 20 # 使用者Zah7180

    按事實說話:

    一、死者叫結20多個人並拿刀到唐雪家砍門的目的是什麼?明確的答案是:想殺死唐雪或其唐雪的家人吧,如果20多人是為阻止死者拿刀行兇,死者就沒有機會到唐雪家了,怎麼死者還有機會砍門呢?案發後說死者刀早已被人搶了,是誰搶了死者的刀?案發現場死者的刀又在誰的手上?為什麼早不搶?這個說法能信嗎?據此事實證明:死者拿刀夥同20多人到唐雪家,砍了唐雪家的大門是客觀事實,目的是要殺唐雪或唐雪的家人而不是隻為了砍門吧。根據故意殺人罪的主客觀要件,死者和死者同伴20多人均構成故意殺人罪成立,目的沒有達到殺死唐雪或唐雪的家人,也已構成殺人未遂罪,是因為殺人者被反殺。

    二、唐雪聽到門被刀砍,又有很多人的聲喑,為防衛自身帶水果刀開門觀察情況很正常,屬權利範圍,開門後唐雪就受到襲擊,身體也受了傷。

    三、案件過程死者帶刀,唐雪帶水果刀,還有跟隨死者20多人中,明知是去幹拼命的活,難免還有人身上暗裡也帶著刀。據此得出結論:1、死者難免是被同伴誤傷死亡。2、假如屬唐雪水果刀防衛造成死者死亡,也是屬正當防衛行為,唐雪無罪應立即釋放。死者以酒醉拿刀與同夥20多人侵犯他人生命權不存在合法的理由。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見過的最淡定的被出軌的女人什麼樣?